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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管理机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8: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劳动教育管理机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两阶段假设;效用最大化;劳动力回流决策模型;理论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02

一、前言

(一)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要素不断解放,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该群体逐渐向城市空间聚集,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转移“民工潮”。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仅提高了该要素边际生产力与要素收入,更形成了市场化大生产的初始要素准备,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内许多学者在借鉴托达罗模型的基础上加以修正,试图沿用劳动力乡城转移模型来解释农民工群体城乡回流行为,并假定无论是乡城转移还是城乡回流均是持续性的长期理,即在农村劳动力乡城转移之后,即使在城市里入不敷出,只要其认为选择留城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预期净收入大于其返乡回流收入,他们便会选择继续留城。因此推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原因是农民回流后长期预期净收入水平高于其选择继续留城预期净收入水平。

(二)行为假设

笔者通过对身边返乡农民工调查后发现,这些返乡农民回到家乡后,其净收入水平不仅没有增加,而且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与前述理论解释存有较大差距。因此笔者大胆假定,乡城转移与城乡回流应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假设条件。在乡城转移之前,农民工群体往往会积极地将预期收入的时间设定为一段较长的时间,认为城市机会多,只要进入城市便不会找不到工作,即使初始阶段入不敷出,后期预期收入一定会提高,对应的行为假设是长期理。而进城之后,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时,他们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们便会选择城乡回流。因此,假定完成乡城转移后的农民工在城乡回流阶段决策问题上是由短期行为所决定的,且此时迁移者作为短期理性经济人在决策时考虑增量分析而非长期性的存量分析。本文拟通过对身边返乡农民工真实返乡意愿总结的基础上,从“以人为本”的视角,通过构建劳动力回流效用最大化决策的微观机制,以此探寻劳动力回流的本质,进一步解释我国劳动力回流的真实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回流现状分析

(一)劳动力回流现象普遍存在

经过近30年的流动变迁,我国劳动力流动呈现出多元化流向的新特征,农村劳动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转移已成为一种长期的经济现象。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省为例,通过对安徽省09-15年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发现,随着安徽省城镇化的推进,在安徽省总人数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的比重从2011年的17.44%降到2013年的16.31%,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数量占总流动人口比重由2009年的77.9%降到2013年的67.96%,相应的流向本市县及其他乡镇的比重由2009年的14.75%上升到2013年的22.74%。“双降一升”数据表明,近年来,安徽省农村劳动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转移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从劳动力回流主体结构来看,年老劳动力高于年轻劳动力回流占比,但两者的差距是不断缩小的,从这个角度也进一步佐证了除自然原因的劳动力被动回流外,年富力强的劳动力选择主动回流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中。

(二)劳动力返乡意愿原因总结

笔者对身边返乡农民工的真实返乡意愿进行调研后发现,这些回流人口的返乡原因大致可归为以下四类:一是自然返乡型,即因本人或家人婚育和年龄自然衰老等自然原因而主动选择返回农村;二是就业未竟型,即在城市没找到工作或没找到合适工作或收入较低等原因自愿失业返乡;三是生活厌倦型,即厌倦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及教育、医疗福利歧视等;四是个人发展型,即觉得返回家乡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三、模型建立

(一)现有模型不足

1.忽略了劳动力回流决策的短期行为假设

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在作出迁移决定时,不仅考虑短期内的预期收入和成本,也会从长期甚至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考虑,如果长期的收入能够弥补短期的成本,他们也会做出迁移的决定[1]。模型只是分析了劳动力向城市方向迁移的瞬时决策,并没有充分考虑这种迁移的可持续性。迁移之前劳动力更多地倾向长期行为,但迁移之后是否回流却主要由短期行为所决定的。迁移者作为经济人是理性的,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的时候,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就会在迁移后重新返回农村。这就解释了现实中为什么流人城市的劳动力在城市找不着工作的话,一般都会返回农村,而不像托达罗说的那样继续在城市里等待就业机会。

2.忽略了以人为本效用最大化

因其自身吃苦耐劳特质以及众多群体产生的激烈竞争,农民工劳动力曲线并不如传统劳动力模型向后弯曲的明显。不过,农民工群体仍遵循一般劳动供给曲线中向后弯曲特点,虽在一定的收入水平内其不考虑效用的最大化,比如为了获得收入农民工可以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居住环境,忍受长期与家人的两地生活等,但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入不敷出,或者感受到外出务工压力,该群体仍会选择回流,并在收入最大化与效用最大化中波动,表现出在城乡之间摆动迁移的特征。此外,劳动力外出或迁移的决策是由家庭集体决定的,由于家庭成员的异质性(其年龄、文化素质和技能存在差异),为追求福利最大化,家庭会按排一部分人外出打工挣钱,剩下的人留在家里从事农业劳动。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土地制度和传统的文化等决定了乡城迁移的决策主体是农户家庭[2]。

3.忽略城市生活成本

托达罗模型并没有考虑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后的生活费用,并且一般来说,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要远高于其在农村地区的生活成本。这种城市生活成本既包括实在的物化成本,也包括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如进入城市后的生活与工作适应程度、城市居民对其在工作中与生活中的态度以及农民工对务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观评价等。

(二)修正

1.增量分析

本文依据劳动力回流决策时短期行为假设,采用增量分析方法构造模型,以期对劳动力回流决策做更精确的刻画。增量分析是边际分析的变形,表示变量的大量变化,包括离散的、跳跃性的变化,也可以是非数量的变化[3]。

2.引用效用最大化模型

本文在预期收入模型的基础上,引入效用最大化模型,在比较预期净收入经济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非经济因素进行比较,并将其纳入到劳动力回流决策模型中。

(三)回流决策模型建立

在遵循最大化理论的基础上,首先把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进行简化,为从最基本的模型出发,将先进行若干假设,随后逐步放宽假设的条件,使模型尽可能的向实际情况靠近。

假设一:短期经济人行为假设

入城后的农民工在一段时间()内等待就业机会或者就业处于入不敷出时,他们会充分考虑自己的生活成本,若认为选择在城市等待择业或继续就业得不偿失时,他们便会选择城乡回流。

假设二: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和返乡后的就业概率均为1

该假设说明农民工在城市不存在等待择业或失业压力,而且返乡回流后,一定可以就业。

假设三:农民工回流主要受收入最大化的影响

在一定的预期收入范围内不考虑效用的最大化,比如为了获得收入农民工可以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忍受独自在外生活等。

基于上述三个假设,我们构建简化的农民工回流模型如下:

式中e表示在时刻时间内预期总净收入增量,在时刻时间内回流至农村后预期净收入增量,在时刻时间内留城预期净收入增量,表示城乡迁移动作成本。

然后,放宽假设条件二,引入就业概率变量。

式中, 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时期就业的概率,农民工在城市时期就业的概率。农民工回流后即使未从事其他工作,至少还可以从事农业劳动,因此假定农民工回流后的就业概率=1;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概率可以扩展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承担的相关风险,风险包括就业的可持续性和收入的保障性,故。

最后,放宽假设条件三,引入非经济因素。农民是否回流取决于两地的效用最大化情况,如下式所示:

式中, 表示农民工时期选择回流地的预期总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的预期收入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经济因素等影响带来的效用。表示农民工时期选择留城的预期总效用,表示农民工留城的预期收入效用,表示农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经济因素等影响带来的效用。基于效用最大化的劳动力回流决策模型如下:

(四)小结

本节在提出农民工外出务工以及城乡回流的两阶段假设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农民工短期经济理假设,从最基本的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出发,一步步放宽就业风险、非经济因素等相关假设条件,逐步完善农民工回流决策模型,为进一步探讨回流决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提供理论基础。

四、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

通过前述模型建立,本文在一般劳动者供给曲线的基础上,依据不同假设,作出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

(一)基于长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

农民工劳动群体因其自身吃苦耐劳特质,其劳动供给曲线弹性更弱,表现在劳动供给曲线上,其与一般劳动供给曲线相比要更坡。基于其长期假设,劳动力对长期预期收益看好,在劳动力充分供给的情况下,当工资率低于某一个阈值时,农民工劳动供给会更大,表现在劳动供给曲线上向前弯曲[4]。该曲线解释了农民工群体在乡城转移时,普遍存在预期向好,对城市机会憧憬,即使在短期入不敷出,其仍会通过增加劳动力供给来增加收入。

(二)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

在完成向城转移之后,劳动力回流决策阶段,随着劳动力报酬净收入的减少,其劳动供给曲线会突破劳动供给时间原点,现实中会表现出农民工城市逃离,劳动力回流。此外,随着人们“以人为本”意识的增强,农民工群体会将自身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虑进模型中,因此会表现出净工资率水平大于零的时候,仍会有很多农民工选择城乡回流。

(三)结论

基于短期假设的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分析,随着农民工劳动力群体自我意识和家庭意识的增强,该群体不再只考虑向城转移后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将难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虑进决策中,如进入城市后的生活与工作适应程度、城市居民对其在工作中与生活中的态度以及农民工对务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观评价等都会影响其选择是否回流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符合社会向前发展的规律性,国家和企业在促进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时,不应单单考虑该群体净收入水平的提高,更应为其提供在城市中平等工作机会、福利报酬和劳动尊重,更有效的将该部分生产力纳入到城镇化发展中来。

参考文献:

[1]王箐.流动人口就业代际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2]王国辉.基于农户净收益最大化的宏观乡城迁移模型[J].中国人口科学,2006(2):48-57.

[3]杨卿.浅析管理经济学在企业管理决策中合理应用的理论研究[J].管理学家,2014(8):142-142.

篇2

江西省劳动局:

关于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其解除劳动教养后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63)中劳配字第537号文的答复办理。即:受劳动教养处分的人员(原系职工)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其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篇3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号),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二、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参统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补办登记日期按照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的工作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四、新参统的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五、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及时到目前缴纳养老、大病、失业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提供有关缴费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缴费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样表附后);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款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八、缴费单位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办公、生产、经营住所(地址)变动及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关闭、合并以及其他情形时,须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样表附后)或其提供的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书面申请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九、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社会保险登记证》证号由十二位编码组成,在编码前冠以北京市简称“京”,第一位码至第六位码为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第七位码至第十二位码为缴费单位登记码(编码表附后),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编码,须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后边加“??”并接排顺序号。凡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一律作废,不得重复使用。

十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核验一次,未经核验,证件自行失效。

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原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承办的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统一移交给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社保)负责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往按照省政府闽政〔1989〕24号文件规定,由人保公司经办的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由人保继续办理至1995年12月底,从1996年1月1日起由社保负责办理。原由人保承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根据自愿的原则,由企业和职工个人自行选择以下办法:

    一是随同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移交社保,社保机构同步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继续留在人保机构,并相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二、鉴于原办法是县(市)级统筹,且各地办法不一,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移交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本着“维护信誉、保障权益、简便手续、平稳衔接”的原则,由各地人保与同级社保共同协商后移交。交接工作务必于明年1月底结束。

三、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待遇支付办法。移交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办法和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支付办法原则上按现行国有、三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执行(但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并逐步与现行的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和基金财务制度接轨。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基金核算实行“核定基数、定额缴拨、超收分成、超支共担”的财务管理体制。社保与用人单位实行“全额缴拨”的结算办法。

四、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老办法的衔接实行逐步并轨,平稳过渡。对按闽政〔1989〕24号文件规定在人保投保的职工,1989年至1995年的保龄应予以承认。凡按规定计算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其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补足10年后,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企业和职工要求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补交养老保险费,可按实际补交年限计算保龄。对个别确实无力补足10年、参加人保满6年、现已退休的人员,也可继续按月发给养老金

(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社会性养老金,按各地(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计发;

    第二部分是缴费性养老金,个人及企业缴费每满1年,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3%计发)。

    已完成“四并三”移交工作的地(市),其养老保险待遇高于本通知规定的,仍按原规定办法执行,待今后调整待遇时统一衔接。

五、各级政府应委托同级审计部门,对人保历年经办养老保险业务的基金收入、支出、运营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以维护人保的信誉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人保承办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含预交1个月周转金),以省为单位统一结算,各县(市)结余和亏损汇总互抵后仍不足的部分,由人保系统自行消化,经审计后,如有结余,应移交社保。

六、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保机构的组织建设,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强化基金管理,充实社保干部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把社会保险工作抓到实处。

篇5

一、工学结合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影响

1.工学结合为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入了新元素,带来了强大的活力

(1)生动的社会实践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社会实践是一个锻炼人的大熔炉。在工学结合模式下,学生直接参与生产性的物质劳动,为培养劳动观念、勤劳自立的思想、吃苦耐劳的精神等方面的意志品质和劳动的基本素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参与企业的组织管理、科技应用开发等活动,为提高管理和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极为宝贵的条件。在社会实践的大学校里,学生可以尽情地汲取实践的养分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有利于尽早适应社会,获得发展的动力。

(2)丰富的教育资源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工学结合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而企业则是最富活力的开放细胞,在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文化发展、需求变化、要素流转、市场参与等诸多方面,企业都会极为敏感地以相应的方式作出应对。在这开放的体系中,学生可以沐浴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会文化的熏陶,可以直接把握实践发展的脉搏,可以吸纳经济前沿的信息……丰富的社会资源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升提供了多元的文化生态和实践舞台。

(3)多样的教育载体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学校教育理性色彩比较浓,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实效性和感召力差强人意。步入工学结合的轨道,原来抽象的教育在社会实践中生根开花,企业生动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实的教育平台、丰富的教育题材、生动的教育素材为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工学结合为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1)利益冲突的增加。企业的基本法则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学生的基本法则是追求学习权益的最大化。在工学结合模式下,企业增加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学生萌生了追逐经济权益的冲动。两个主体在根本利益上完全可以趋同,但也存在矛盾,如果对工学结合过程中双方基本权益的认识不正确,利益调节方式不妥当,必然引起相互之间的冲突,甚至影响工学结合的成败。因此,科学地理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着力处理好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及时化解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深入推进工学结合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2)教育难度的增加。工学结合模式下由于受教育者主体分散,致使思想政治教育的时间交错、地点分散,教育的文化背景和教育方式的差异大大增强,这对原有集中统一的教育管理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如果我们不能迅速有效地构建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直接教育与间接教育、一般教育与个别指导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就容易产生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真空。

(3)诱导因素的增加。在工学结合模式下,学生与外界社会接触增多,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增多,复杂多样的社会思潮、思想观念、行为习惯、人际关系对学生的思想、心理、行为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牵引作用。在这种动态情景中,影响大学生思想行为的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帮助学生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的诱导,加强正面教育的力度,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二、与时俱进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

适应工学结合新变化,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身份,加强利益协调。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工学结合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当以学生在企业经济体中的最现实的、最关心的、最直接的利益诉求作为出发点。学校在依法妥善地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要着力引导学生调节好与企业在利益关系上的矛盾,正确处理学习利益与经济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等方面的关系,把实现学习权益放在经济权益之上,以主人翁的姿态在更高的利益发展起点上置身于企业活动之中,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最终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和“双赢”的局面,从利益关系上消除损害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症结。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教育。把教育管理重心前移,建立跟进式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是做好工学结合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之举。学校要与企业达成共识,当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学结合的十分重要地位,双方建立紧密合作的联合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设立共管机构,共同搞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于整班建制赴企业实习的,可以将班级管理机制移植到企业中,由校企双方派人联合管理。个别分散实习的,则委托企业管理,学校可派巡视员加强巡回管理,协助企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相对集中的实习情形,可以成立实习小组,建立小组长管理责任制和党团组织活动制度,加强小组管理。学校可以加强目标管理,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增强学生实习的自律性。

鉴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时段、分散化、差异性等特点,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紧密的、不间断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工作交流平台、网络通讯工具、任务汇报制度等手段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全覆盖,以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学生的思想情感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最大程度地消除教育盲点。

3.利用实习资源,加强社会实践教育。社会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是大学生社会化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宝贵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使其真正懂得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就是锻炼自身并且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过程,使其乐于实践、勤于实践。要引导学生善于把握实践教育的着力点,企业劳动的艰辛、制度的制约、经营的成败、合作与竞争、技术的应用与创新、企业的利益与责任、实践对认知的检验与推动等都是极好的教育素材和教育切入点。要让学生学会利用生产劳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检验已有知识,不断修正已往的错误,进一步提高认知水平。要让学生学会利用企业的文化环境,积极开展生产劳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节约教育、环保教育、自主创新教育、创造教育、成功教育、挫折教育、责任教育、市场经济理念教育、竞争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实现理想和人生价值的现实平台。

4.物质手段与精神手段并用,加强激励教育。必要的物质手段有助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学校应当与企业协商研究,科学设置物质激励机制。例如利用奖学金、劳动津贴等手段,建立实训的奖惩制度,通过合理的物质刺激,加强对学生的约束、引导和教育。也可以利用岗位分工和技术含量的差异,建立择优聘用机制,通过岗位的流动,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同时,校企双方可以利用先进事迹报道、成功典型示范、成果展览、领导慰问、劳模报告、座谈会、慰问信等方式进行精神鼓励教育,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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