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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12-26 10:36:32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

资料与方法

四平市76个社区经过诊断复核的2334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报告的有危险行为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患者126例,男63例,女63例,年龄17~68岁,平均39.38±1.52岁。精神分裂症121例,伴有精神病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2例,酒中毒伴有精神病障碍3例。

方法:由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派精神科专业人员,对有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提供提供免费应急处置3。应急医疗处置组根据基患者信息,采取单独或与警察共同行动的方式赶到现场,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按照6级危险性评估标准4,为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1~2级危险行为患者通过语言支持及安慰后合作者给予快速药物镇静,迅速控制患者情绪;对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者给予相应的拮抗剂;对3级以上的危险行为患者立即与警察共同约束住患者送往精神疾病治疗机构。

结果

总处置人数126例:其中18例有过重复处置,有1例最多处置过9次;有2例最多处置6次,总处置214例;处置有危险行为患者109例,处置药物不良反应患者17例,达到住院程度6例。

通过5年统计214例处置患者的暴力行为评级及构成比,见表1。

通过表1可见暴力行为评级2级71例,3~4级109人。3~4级以上占应急处置一半以上,这些患者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对社会安全是明显的威胁。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2

精神疾病的防治分为三级。一级预防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二级防治的目的是降低精神疾病的危害,三级防治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所致的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

一级预防主要是增强精神疾病的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改善营养状况、改善住房条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减少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培养稳定良好的家庭氛围、加强社区支持网络、减少成瘾物质的危害、防止暴力、进行灾难后心理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发展个人技能等。

二级防治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疾病,降低危害。为此,需要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为骨干、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三级防治是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训练,以减少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促进康复、防止疾病复发。为此,需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采取乐观、开朗、豁达的生活态度,把目标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适对社会和他人的期望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等,均有助于个人保持和促进精神健康。

七、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精神疾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

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对患者负有照料和监护责任,不仅不应该嫌弃、遗弃患者,还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

社区不应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要创造条件帮助患者康复。

单位和学校应该理解、关心和接纳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精神残疾属于我国六类残疾中的一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保护。法律规定:保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疾病经久未愈,患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功能受到明显损害,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实施救治。2006年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城建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将患者送到当地定点医院;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医院并负责患者救治;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支付救治经费,其所属救助管理站在患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接回,或通过其他方式帮助患者离院。

在农村和城市已经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或试点工作的地方,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2003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对农村中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对城市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

八、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世界卫生报告》估计,全球约有四分之一的人在其一生中会出现精神或行为障碍;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中,五分之一有发育、情感或行为方面的问题,八分之一会出现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3

【关键词】 精神科护士

职业风险

防护措施

1 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安全现状

为了解精神科护士职业危险因素对护士造成侵害的程度,采用自制《职业危险调查表》对本院的护士进行了调查。

对象:抽取2010年8月泉州市第三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的100名护士为调查对象。其中女97名,男3名;年龄21~51a,平均28.15±8.46a;护龄1~35a,平均9.58±6.84年;职称:副主任护师6名,主管护师30名,护师31名,护士33名。本科生:8名,大专生:73名,19名中专生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

遭受 未遭受

是否受过不同原因的伤害 98.0% 2.0%

是否曾遭受过暴力袭击 67.7% 32.3%

是否遭病人或家属唾骂 96.8% 3.2%

是否经历突发危险事件 15.0% 85.0%

是否经受护患纠纷 0.2% 99.8%

职业防护的调查结果(见表2):80.4%的护士能正确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37.2%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剌伤后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45.3%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刺伤后应采取的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服务对象是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

表2 职业防护调查结果

类别

正确处理 不正确处理

能否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 80.4% 19.6%

是否知道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 62.8% 37.2%

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 54.7% 45.3%

传染疾病的机会 37.5% 62.5%

2 影响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因素

2.1生物性危害

精神病人与普通病人一样,可能携带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最常见的为血源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精神科的治疗护理中,护士同样也会进行一些侵入性操作,护士若不注意个人防护,会造成自身感染。但是调查显示护士有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这种防护意识的薄弱会增加他们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几率。

2.2物理性危害

噪音

精神科护士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发生率较普通护士高,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常常遭受噪音的危害。精神病人的某些症状如兴奋、烦躁等会表现莫名大声叫喊或大声叫骂,约束在床患者的叫骂声及用脚踢床板的击打声,使我们的工作环境非常嘈杂。相关研究表明,噪声引起人们最重要的反应是厌烦,因为噪声能引起大脑皮层功能紊乱,使抑制和兴奋过程平衡失调,出现头昏、失眠、易疲倦等神经衰弱表现。长期在厌烦的心理状态下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引起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2.3潜在的人身损害

精神科护士在工作中常受到暴力攻击的伤害,精神障碍患者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随时可能出现攻击行为。

患者突发冲动攻击:精神病患者受幻觉、妄想支配,会将护士作为攻击对象;不安心住院,想离开医院;提出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等,有时为达目的,在值班人员少时突然攻击护士,甚至几个患者联合采取行动。护士在制止患者冲动行为时未注意自身防护或患者过度反抗;或几个人在制止极度兴奋躁动的病人时配合不好,护士在督促患者服药时,均会受到患者的人身伤害。

攻击行为是精神科中最常见的致伤致残因素之一。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发生率约为一般人的10倍,陆爱益等调查发现[1],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总发生率28.9%。患者精神症状出现的时间不确定,因此伤人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强等特点。在这样的高危人群集中的地方,杜绝意外事件是极为困难的,给医护人员会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调查,精神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受到病人的暴力攻击时有发生,约为67.7%。

除此之外,这种威胁还常常来自于病人家属。发生纠纷后,“家属”对医护人员地进行人身攻击,是精神科护士面临的重大威胁。

2.4心理性危害

2.4.1 精神和体力的疲溃

精神科科护士与其他专科的护士一样,需要轮换不同的班次,饮食起居不规律。而且,长期紧张的脑力劳动和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容易使护士产生烦躁、易怒、焦虑、抑郁,对工作产生疲溃感等心理问题。另外,精神科护士还要承受意外伤害的威胁带来的压力。蔡壮等研究表明,遭受过精神病病人暴力行为攻击的临床医护人员有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倾向[5]。

2.4.2 消极悲观的心理

精神病医院内部重医轻护,护士继续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较少。因此造成护士的心理不平衡,觉得前途渺茫,产生消极悲观的心理。

个人的应对能力差,患者和家属对护士的要求过高等均会使精神科护士的心理压力增高,产生不良的应激反应,高强度的压力可使其产生工作疲溃感,甚至出现心身耗竭综合征。

2.5 护患、医务过失纠纷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越来越多。精神科的护理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如必要时应对病人进行约束的强势措施,常会造成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从而引起护理投诉,进而导致医疗纠纷事件。

此外,精神科病人由于疾病的特殊性也较容易发生意外,而病人家属常常将这些意外的发生归咎于医护人员。据沈均等的调查显示[2],住院精神病人因自伤、自杀等引起的问题,86%的精神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这些医疗纠纷常会给护士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2.6社会性危害

由于社会对精神卫生的认识不足,人们对精神病人普遍存在恐惧和排斥的心理,甚至对精神卫生工作者产生偏见,尤其是精神科护士,导致精神科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低,被人另眼相看,病人及家属对精神科护士的要求也较苛刻,护士的工作常不被认可,护士的自我价值得不到的肯定与尊重,从而产生自卑、无助的心理。而有些精神病人由于治疗效果差、易反复发作,常不易得到病人及家属的理解,护士工作缺乏成就感。

3 职业防护措施

3.1 增强职业防护意识培训

加强管理加强临床护士的防护培训,定期对护士进行多种形式医院感染和专科职业风险知识培训,培训护理人员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及时收集现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信息,改变护士的不安全行为。

3.2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

对严重兴奋吵闹的患者应及时地隔离,住易观察的小病室内.必要时遵医嘱使用药物。

3.3 提高职业防护技能,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重视行为干预

3.3.1 提高防护技能。应针对精神科护理人员意外损伤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护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专业防卫技能训练,灵活运用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从而提高护士的防护技能。掌握与患者的沟通技巧及适当的应对措施,主动与患者沟通,尊重、关心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与同事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做到既保护患者,又不伤害到自己。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患者获得更多的精神卫生知识。

3.3.2 对入院时不同症状的患者进行针对性治疗。对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应重点观察,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隔离病房观察,尽快调整药物治疗,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避免精神刺激,最大限度地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而对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患者的安全隐患措施应建议有专人陪护,防止其自杀、自伤、自残行为的发生。对极度兴奋躁动,发生伤人、自伤的患者,给予适当的约束,但约束时要严格执行约束带使用的护理操作规程。

3.3.3 有效的治疗是减少攻击行为的关键[3]。30%的病人是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发生攻击行为[4],护士应及时给医生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正确调整药物,尽快控制病情。

3.3.4 重视行为干预。引导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和工娱疗活动,如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整理卫生等,既能丰富住院生活,又能分散其注意力,消耗旺盛的精力,从而减少或避免暴力行为的发生。

3.3.5 病人家属危害因素的防护:定期做好健康宣教。家属因缺乏相关的疾病知识,对病人的某些治疗、护理往往不能理解。利用讲座、工休座谈的形式给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治疗和护理,以提高家属对疾病的认知水平。

3.4 科学安排工作,改善护士工作环境

3.4.1 科学安排工作。合理安排护士休假、进修、学习、工作等。适当调整责任护士的人数,减少了护士的工作量。安排夜班和休息要合理,在上完夜班后应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促进其体力和精神的恢复。学会自我调整,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及时调整心态,稳定情绪,保持健康的心身和平静的情绪。

3.4.2 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关心维护护士身心健康。医院尽量为护士提供空气清新、较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结合各个护士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情况。机动地调节人员结构,灵活安排班次,使人力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同时注重护士良好心理素质的培育,鼓励护士参加积极有益的文娱、休闲活动,尽量保持有规律的牛活,调节自己的身心。

3.4.3 医院领导要支持护理工作。为护士提供多元发展机会,要建立激励机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减轻护士心理压力。护士外出进修机会较少,应尽量向院领导争取学习机会。

3.5 积极拓展知识领域,增强法律观念

3.5.1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拓展自身的知识领域,经常分析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引起的护理纠纷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3.5.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经常分析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隐患安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6 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努力提高精神科护士社会地位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各界对精神工作者的关注、理解、支持、尊重护士;医院管理者应实行人性化的管理,重视精神科护士的心理需求,征求护士的意见,缓解护士的心理压力,减少管理源性的身心疾病,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与患者家属多沟通,取得家属理解。

综上所述,精神科护士不仅要与其他专科护士一样面对工作强度的压力和职业暴露的威胁,还需要承受更多的来自于生物、物理、意外伤害和社会性的危害,需要护理工作者及其管理者通过培训,提高精神科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及时发现及处理病人的暴力倾向,同时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提高大众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缓解其心理压力。护士在平时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工自律、谨慎,才能降低职业性危害对自己的影响。

参 考 文 献

[1]陆爱益 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J].中外健康文摘,2009年27期.

[2]罗小年.关于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责任讨论的几个问题[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2,28(3):223.

[3]张月香,刘桂霞.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因素分析与护理对策[J].山东精神医学,2003,16(2):112.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4

关键词:精神科;临床危险;评估与处理

【中图分类号】R2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4-0598-02

精神科临床危险即精神科危机状态是指精神疾病患者突然发生的?个体无法控制的?可能危及自身?他人或物体的一种状态【1】?

1. 精神科常见临床危险因素:暴力?自伤自杀?出走?跌倒?噎食?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我忽视等其他事件?以上危险因素在普通人群中会发生,但在精神疾病患者身上更多见?

1.1 暴力行为

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症状和个性特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暴力行为具有突发?多变?残暴?后果严重等特点.[2]?主要表现有攻击?辱骂?自伤? 破坏?易激惹和敌意6种方式【3】?暴力行为的患者占同期住院患者的4.45%-5.34%【4】,男性患者发生暴力行为明显高于女性,入院初期暴力行为发生率高【3】?主要攻击的是病人自己医护人员,其他病人还有家属等,这会对患者及家属?护理人员及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给病房的管理增加难度?

1.2 自伤自杀行为

据统计,我国自杀成功及自杀未遂者中,患精神障碍的比例分别是64%和42%,Black (1990)等还认为90%的自杀者在自杀时都有精神障碍,美国和欧洲的数据表明,每年住院精神科患者的自杀率为50~600/10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患者通常采用极端的方式如吃药?割腕?自缢?跳楼等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每年因自杀未遂而住院的精神病人数不胜数,由此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更是触目惊心?

1.3 出走行为

精神疾病患者一般对于自己病情不自知,认为自己与正常人无异,患者会想方设法的离开医院?这样不但使患者的治疗中断,还有可能危害到自己或家人甚至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同时给精神科工作人员带来巨大压力,增加了工作负担?

1.4 跌倒

许多精神病患者长期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场所中,机体功能状态明显衰退,另外,长期服用精神科药物所致副作用,或者由于住院环境及其他病人的因素等可能会使患者发生跌倒?跌倒不但给患者身体带来伤害?家属造成经济压力,给精神科护士带来的相应损害也显而易见?

1.5 噎食

长期大量饮酒患者或精神病患者长期服用精神科药物产生副作用引起咽喉

基金项目名称:住院精神疾病患者临床危险筛查评估与处理的临床应用效果研究,项目编号 20120203

肌功能失调,抑制咽反射,使患者出现吞咽困难,或有些流浪在外的患者长期饥锇,见到食物而出现抢食?暴饮暴食等都可引起噎食?噎食患者如未得到及时抢救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1.6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是指对酒精?阿片?大麻?催眠药?ATS(病毒?)等可引起精神障碍和行为障碍的物质重复使用以致影响社会功能的情况?由此给临床工作人员?家人及社会带来的压力更不容忽视?

1.7 自我忽视

自我忽视是指患者目前到了一定年龄或存在社会孤立?认知缺陷?有无家可归的历史等静态危险因素,或是存在动态危险因素如患者由于受精神症状幻觉妄想支配而出现异常行为?淡漠退缩?抑郁?焦虑?不能正常进食进水?不能正常如厕排便?衣不遮体?糟糕的个人卫生?家属的高情感表达?精神病再合并其他躯体疾病等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一种状态?

2 研究进展

2.1 研究现状

精神病人易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和精神刺激而产生临床危险,不仅对患者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及社会的安定和秩序造成影响,对患者家庭和医护人员也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其他各种临床危险的评估也大都从精神科医生对病人的评估演变而来,目前精神科临床护理中已大量运用各种风险评估表?虽然对于精神科临床危险的评估与处理的研究有了大量的成果,但仍缺少系统性的预防措施及效果评价?

2.2 研究方向

目前国内外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危险的评估与处理多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出现临床危险的生物学基础,心理学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第二 是通过对患者的相关因素分析来进行预测包括病史?家庭社会因素?自知力因素?药物因素?精神症状及各种临床危险发生的流行病学调查等?第三 是对精神疾病的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电休克治疗,心理治疗,手术治疗,,及我国的中医疗法等?

2.3 研究成果

目前医学对精神科临床危险的评估与处理做了大量的研究与实验,多采用回顾性调查方式如制定表格?问卷调查等来辨别各种危险,同时也提到了不少的预防措施.,部分如暴力?跌倒?自伤自杀?噎食等风险评估表已大量运用于临床上,其作用也得到大家认可?

3 相应对策

3.1 全面掌握病人各种动静态危险因素,提高预见性

全面了解新入院病人病史,有无自杀?暴力?跌倒等危险因素并进行风险筛查?同时要多与病人接触,勤与医生沟通掌握其动态变化?医护人员加强责任心,严密巡视观察,善于捕捉患者语言和非语言性暗示信息,警惕可能发生意外的迹象,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医护人员应尽量把一切可能杜绝在萌芽之前?

3.2 提高业务技能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能操作?学习急救技能?掌握各种应急预案,同时还应加强护理人员“评判性思维”和“慎独”能力培训提高精神科护士在各种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

3.3 提供良好的住院氛围

除保持病房环境的安静?整洁?舒适?空气流通?光线柔和和温湿度适宜?同时还应与家属保持密切联系,鼓励家属探视,使病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能够有效的应用于临床上?

3.4 有效运用优势强化疗法

优势强化疗法是由美国德州大学的 Wong于2006年提出来的,是将积极心理学与社会建构主义心里学在心里治疗方面的理念和策略整合于一体的方法?也就是将病人的保护(优势)因素如积极的自我评价,良好地认知技能,能够获得支持如家庭?朋友等,有信仰,对家庭有责任感,不断有医疗和精神卫生保健关系的支持,家庭(社会)关系良好,生活环境舒适安全等挖掘出来有效的进行开发利用,帮助病人尽快从不良的情绪及思维中解脱出来进而能更早康复?

3.5 其他

加大研究力度,制定预警机制对于临床危险的有效预防有重要意义?病人在院期间对其进行自我管理训练,适当开展家庭化护理模式,以及认知行为疗法等,同时还应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精神科临床危险的评估与处理需要得到重视与再学习,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在护理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以预防为主处理为辅的观念,有效的运用预警机制及现代科学手段,提高护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曹新妹 精神科护理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4(1)

[2] 杨颖.住院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及护理【J】 中国民康医学,2003,15(6):370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精神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精神卫生工作,是指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精神卫生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心理健康促进,是指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策略的制定及实施、对公民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心理问题与心理危机的处置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

第三条精神卫生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医疗救助机制。

第五条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人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精神卫生工作。

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协助做好有关精神卫生工作。

第六条精神疾病患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有依法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疾病患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七条精神疾病患者病愈后,在入学、考试、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精神疾病患者病愈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在待遇和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

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病愈后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病愈后,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残联应当为其提供就业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

第八条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工作条件,加强职业保护,保障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理解和关怀精神疾病患者。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捐赠。

第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向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精神疾病流行情况、疾病负担和公民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内公民的精神疾病患病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内的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档案、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定期随访,并根据病情需要,协助或督促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

第十三条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可开设精神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其他精神卫生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非精神科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心理健康和识别精神疾病的能力。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社会福利性质的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场所。康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其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

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康复机构。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指导康复机构开展精神疾病康复治疗。

第十六条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依法进行登记后,按照执业规范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设立营利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非营利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执业规范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

第三章心理健康促进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心理健康促进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各单位应当重视劳动者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促进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重视居民、村民的心理健康需求,做好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公民应当了解精神卫生知识,参与心理健康促进活动,保持和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预防精神疾病的意义,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应当参与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帮助公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精神卫生的公益性宣传。禁止损害精神疾病患者形象和歧视精神疾病患者的报道。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心理危机干预列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协调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市、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

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或者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精神疾病发病率。

第二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校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能力。

学校应当结合素质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配备心理辅导人员,对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第二十二条妇联、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开展妇女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对妇女孕产期和更年期的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

老年人工作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加强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逐步建立老年性痴呆干预体系。

残联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参与和开展残疾人心理健康促进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政部门在抗灾、救灾中,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活动,防止因受灾诱发精神疾病。

第二十四条公安、司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人民警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四章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权利保护

第二十五条精神疾病患者在患病期间,其监护人、近亲属应当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可以请求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帮助。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方便精神疾病患者接受治疗。

第二十六条精神疾病的诊断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医学标准作出。国家现行医学标准中没有列出的精神疾病,参照国际通行的医学标准作出诊断。

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其所在单位对首次诊断为精神疾病患者有异议的,作出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复核。

对经诊断复核未能确诊或者对诊断复核结论有异议的,进行诊断复核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三名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会诊。

第二十七条与精神疾病患者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得为其进行诊断、诊断复核和会诊。

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得为同一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会诊。

第二十八条精神科执业医师认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当提出医疗保护住院治疗的医学建议。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应当根据医学建议决定住院治疗;监护人坚持不住院治疗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第二十九条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行为,或者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经法定程序鉴定精神疾病患者事发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将其送往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强制住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入院手续。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行为,或者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应当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报告。

精神疾病患者强制住院治疗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通信、受探视权利受法律保护。因病情或者治疗需要有必要对其通信、受探视的权利加以限制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征得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并记入病历。

第三十一条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有权了解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案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诊断结论。

第三十二条需要精神疾病患者参与医学科研活动或者接受新药、新治疗方法的临床试用时,医疗机构或者科研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说明医学科研、临床试用的目的、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机构或者科研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其本人,取得其本人的书面同意;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机构或者科研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其监护人,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三条需要为精神疾病患者施行精神外科等特殊治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会诊,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书面告知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特殊治疗手术可能产生的后果,取得其本人或者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精神外科等特殊治疗手术由三级医疗机构施行。

第三十四条因治疗需要或者防止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等意外,需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暂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在病历中记载和说明理由,并按相应的操作规范执行。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禁止利用约束措施惩罚精神疾病患者。

第三十五条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其有关的视听资料。因学术交流等需要在一定场合公开精神疾病患者病情资料的,应当隐去能够识别其身份的资料。

第三十六条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好转或者康复的,经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可以出院的,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精神科执业医师认为精神疾病患者不宜出院而其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坚持出院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并记入病历。

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接受强制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未经三名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可以出院的,不得出院。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发现接受医疗保护住院治疗和强制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擅自离院的,应当立即寻找,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精神疾病患者行踪不明的,医疗机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公安机关发现擅自离院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当及时通知其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并协助将其送回医疗机构。

第三十八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应当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精神疾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收治,其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人员退伍、转业后,其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按规定减免后支出仍有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接受强制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章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和康复

第三十九条经诊断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或者部分丧失自知力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可以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提出对其进行医疗看护的医学建议。

前款所称自知力,是指对自己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及病态行为的认识、理解和作出恰当表述的能力。

第四十条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人由其近亲属担任。精神疾病患者经法定程序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医疗看护人由其监护人担任。

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不具备医疗看护能力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承担医疗看护职责,但非自然人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妥善保护精神疾病患者,避免其因精神疾病伤害自身、危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

(二)根据病情和医学建议,确保精神疾病患者接受门诊或者住院治疗,协助办理入院或者出院手续;

(三)协助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四十二条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人可以请求其他具备医疗看护能力的近亲属给予协助。

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人可以请求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提供专业指导,可以请求卫生、公安、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帮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为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医疗机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帮助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

第四十四条康复机构应当安排精神疾病患者参加有利于其康复的劳动、娱乐、体育活动,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鼓励企业将有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的产品提供给康复机构生产。

第四十五条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创造有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的家庭环境,在治疗、生活和社会活动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照顾,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机构应当向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提供康复知识和康复方法的指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由工商、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未按照执业规范开展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安排不符合要求的执业医师进行精神疾病诊断、诊断复核、会诊,或者未及时进行诊断复核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安排精神疾病患者参与医学科研或者接受新药、新治疗方法临床试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擅自为精神疾病患者施行精神外科等特殊治疗手术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随意对精神疾病患者采取约束措施,病情稳定后未及时解除约束措施的,或者采用约束、隔离措施惩罚精神疾病患者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精神疾病有关的视听资料,或者因学术交流等需要在一定场合公开精神疾病患者病情资料时未隐去能够识别其身份资料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精神疾病患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致使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6

预防医学着重研究环境诸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生物、物理、化学、社会及心理因素。研究人类面临的人口与环境、健康与疾病等关系人类健康与生命的本质问题。“健康是身体上、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新的健康观,这一健康观的提出,标志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对预防医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社会心理因素对健康的影响,从焦虑、忧郁、紧张、恐惧、绝望以及吸烟、酗酒、饮食过度、等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对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脑血管病、糖尿病、溃疡病、恶性肿病及精神病等的发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预防医学观念上的发展,同时体现在三级预防原则和策略的实施,从而使个体和群体在疾病发生前后的各个阶段的全方位预防成为实现人人健康的最高医学目标的核心内容。

预防医学面临的问题[1]

1.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威胁仍然存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表的危害人群健康最严重的48种疾病中,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占40种,占病人总数的85%。全世界每年死于传染病1700万人(其中大量是有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儿童)。传染病在我国仍是危害人民健康的最大因素,发病总人数多,影响出勤率高。

近年来,一些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又呈死灰复燃之势。1991~1994年,O1型霍乱在南美流行,病人在100万以上;新出现的O139型霍乱在南亚流行,病人超过10万。1994年肺鼠疫又在印度出现。这些疾病都有可能传入我国。1993年WHO发出警告,结核病在世界已处于紧急状态,1995年全球死于结核病的人数达300万;我国每年新增结核病人60万,死亡20万,这些病人主要是青壮年,他们是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十分严重。

抗生素的发现,在人类与疾病的斗争中功不可没,但在广泛应用之后,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耐药性细菌的出现。

新的传染病不断出现,近20年来,新增加了30多种新传染病,如艾滋病、军团菌病、莱姆病(Lyme)、埃博拉出血热(Ebola)、拉沙热(Lassa)、O139型霍乱、致病性大肠杆菌O157∶H7引起的出血性肠炎、疯牛病(克-雅氏病)、病毒性肝炎的丙型、丁型、戊型、庚型等等。新病毒的出现将给人类带来严重的后果,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Lerdberg(莱尔德堡格)所说“同人类争夺地球统治权的唯一竞争者就是病毒”。因此,人类与传染病的斗争将是艰难、长期的斗争,认为传染病在下一世纪将可以轻易解决的观点是错误的,艾滋病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2.非传染性慢性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加剧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死亡率占全世界所有死亡原因的1/4以上,是各种残废原因中比例最高的。据统计,我国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所造成的死亡,目前已占全部死亡的70%以上。估计目前高血压患者有8000多万人,预计2010年将达1.1亿人。癌症已成为城市居民的首位死因,其中肺癌占第一位,脑血管病、心脏病的死亡率均高达100/10万左右,我国非传染性慢性病的危害将呈持续上升的趋势。

据WHO1997年世界卫生报告中指出,全球720万人死于冠心病,460万人死于中风,在发展中国家死于中风的人数为发达国家的一倍多。慢性病的原因虽然不完全清楚,但基本危险因素已明确,吸烟、酗酒、不合理饮食和缺少体力劳动等是主要危险因素。因此,大部分慢性病是可以预防的,一些国家采取深入的健康教育和严格的干预措施,明显地降低了慢性病的发病率,如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吸烟和饮酒,提倡合理饮食和全民健康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地方病和职业病将长期存在,危害严重我国是世界上地方病病种最多、分布最广、危害严重的国家。目前我国有5.1亿人口生活在缺碘地区,占全世界缺碘人口的50%,占西太平洋地区的80%。缺碘不仅引起地甲病和克汀病,而且缺碘还会导致儿童智力低下,我国现有智力残疾人约1017万人,其中80%由缺碘所致。由于水、煤含氟量过高所引起的地方性氟中毒,全国约有3000万氟斑牙患者和260万氟骨症病人。硒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缺硒可引起克山病、大骨节病和心脑血管病,我国有5个省区的部分地区属贫硒地带,全国仍有200多万大骨节病患者。

随着工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我国职业病迅速上升。我国尘肺病人已达50万例,比70年代增加了65%。全国接触有害物料的工人有1900万人,但接触者中受检率仅20%,乡镇企业工人受检率更低。慢性职业中毒以铅、苯、二硝基甲苯、汞、锰等为主;急性职业中毒以有机磷、氯气、硫化氢等为主。此外,我国每年发生急性农药中毒达10万例。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职业病也必将随之增加,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还将会产生一些新的职业病。

4.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社会的变革,工业化、都市化进程,家庭、社会结构的变化,精神疾病患者有上升趋势。美国资料表明,门诊病人中半数属于心身病,我国大城市约占1/3。心身病是指由于精神紧张、情绪压抑等原因引起的器质性疾病,如高血压、神经衰弱、抑郁症等。我国12个地区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1982年),城乡重型精神病患病率为10.45‰;以神经官能症为主的,轻型精神病患病率达22‰;北京调查,大学生因病休学、退学者中,精神性疾病占第一位(占40%)。此外,酒精和其他药物依赖也在急剧上升。心身疾病和精神疾病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而且影响家庭和社会安定。

5.意外伤害发生率不断提高意外伤害常被认为是偶发事件,无法预防,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损失也较大。我国因意外伤害而致死的前三位是:自杀、交通事故和溺毙。

6.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日趋严重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问题,2000年我国将进入标准型老年社会,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的10%,绝对数达1.3亿。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比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多,而且解决难度也大。据抽样调查,全国近30%的老人健康状态较差或很差;上海市对5000名老人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老年痴呆症在65岁组发病率为4.86%,75岁组为12%;老年人70%患有多种慢性病。如何预防老年病?如何提高我国老年人群的无残疾预期寿命,将是预防医学面临的新课题。

预防医学的发展趋势[1]

1.向社会预防为主的方向发展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人们认识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要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必须是医学更加社会化。所谓社会化,是指全社会都把健康作为社会目标和人的基本权利,把对健康的投资作为基本建设投资,把卫生建设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事实说明,许多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和个人合理的生活方式,以及公平合理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才能达到减少发病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确保人人健康的目的。

我国提出的“大卫生”观,是对预防医学社会化的具体表述。要达到WHO提出的“健康为人人、人人为健康”的目标,除需要卫生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到2000年我国大部分居民的生活将达到小康水平,如何引导群众合理消费,接受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赖于广泛、深入地进行健康教育。是否把健康教育放到战略高度去考虑,也是预防医学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任务。

2.防治结合,向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的方向发展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本是同一医学群体,但当前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都处于分裂和脱节的状态。随着国民经济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群众不仅要求有病能及时得到治疗,而且要求懂得防病和保健的知识,以提高自我保健能力。群众需要防治结合的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因此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结合是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3.环境与健康问题将成为预防医学的热点21世纪人类面临四大问题:人炸、环境污染、能源匮乏、疾病控制。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关心,但治理和保护环境却是十分艰巨、长期的工作,既需要高新技术,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预防医学应积极参与对环境与健康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环境中有害因素的允许量和消除方法,以及环境中微量有害因素长期危害性的研究尤为迫切。

4.将更加重视心理、精神和行为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心理应激对健康影响很大,美国资料对大学医学院调查观察,发现48名癌症患者都具有共同的心理特点:内向、抑郁、隐蔽着愤怒和失望。

现代工业化社会的特点是:节奏快,竞争激烈,经济和生活压力加重,精神压力大,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心理、情绪问题增多。家庭破裂造成儿童心理障碍;社会变革下的就业环境、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能力;家庭、婚姻、性观念和现实的应付能力;还有吸毒、酒瘾、等社会恶习带来的心理、精神问题。都需要心理卫生教育,社会的关心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我国是世界上自杀发生率较高的国家,而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群体的需求。

当前,医学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从治疗扩展到预防,另一方面从生理扩展到心理。专家预测,21世纪心理学有可能继分子生物学之后,成为医学中的带头学科。

5.预防保健政策和策略的发展建国初我国即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从1953年起在全国各省市(地)县(区)和大型企业建立了卫生防疫站,成为党和国家实施预防医学政策和策略的组织体系。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把预防保健与农村卫生、中医药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三大重点任务,并对预防保健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作了充分的表述。

1977年,30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人人健康”的全球战略,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1978年,WHO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召开的国际初级卫生保健会议指出,发展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1979年,WHO组织制订了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的指导原则。197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34/58号决议》,指明卫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表示支持。实现2000年的具体目标有10项,包括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所有的人积极参加社区卫生行动,安全饮水和环境卫生设备,足够营养,计划免疫,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及促进精神卫生等。我国政府对初级卫生保健策略作出了承诺,并正在大力实施。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讨论了“21世纪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新卫生政策,并召开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世界卫生宣言》,号召采取行动以帮助最需要改善卫生状况的人们。当前卫生设施的覆盖率仅占人口的1/3,生活在极度缺乏卫生设施的社区人口增加到33亿。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预防保健的政策和策略将会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7

[关键词] 精神病;暴力行为因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R7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8(c)-0028-03

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凶杀行为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近年的一些研究证实,犯罪行为尤其是暴力凶杀行为中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的比例较高[1],因此,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凶杀行为受到广泛关注。美国有研究认为,监狱中有6%~15%的罪犯有严重的精神病[2],由此推断,监狱中有一庞大的精神病犯人群体,所以对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凶杀行为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识别精神病高危因素将对暴力攻击行为和临床干预有重要的意义,对精神病患者的暴力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的研究,有利于降低精神病暴力风险的发生,有利于减少对社会危害的发生,以下将对该方面的研究作一综述。

1 精神病暴力行为风险的现状

精神科是临床各科室最具“高风险、危险性、特殊性”的科室,精神科医护人员充满了危险,风险无处不在,精神病患者的暴力、攻击行为,常导致“致命”的严重后果,精神病患者的凶杀案件常有报道,是目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是常导致无辜人群受到伤害的重要因素,及时发现暴力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同时给予有效的综合性治疗措施,是有效规避精神病暴力风险的重要手段。

2 精神病暴力行为的发生率

在精神科,有关文献研究较为一致的结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攻击和暴力行为发生率最高,国内有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前及入院后有过冲动伤人行为的占32.82%[3]。国内有人对184名医护职业伤害调查研究得出,有179名医护人员遭受过患者不同程度的攻击,占95.1%,被患者抓伤或咬伤最为常见,占75%,二级伤害占64.2%;国外也有研究认为,在护理工作中,调查对象工作在精神科及急诊科的护士经受暴力事件发生率最高[4]。欧敏泓等[5]在对1427例在册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研究中,发现有21.6%的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

3 暴力危险行为的相关因素研究

儿茶酚胺甲基转移酶(COMT)在儿茶酚胺类递质代谢中起重要作用,可催化儿茶酚胺类代谢,调节攻击行为。国外有研究认为,COMT低活性等位基因分别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的暴力行为及自杀企图有关;在神经生化方面研究显示,未服药且有冲动行为的患者的血浆瘦素、总胆固醇水平明显低于正常人[6],表明低水平的总胆固醇及血浆瘦素与冲动、自杀行为有关。在脑电图(EEG)方面研究表明,EEG异常者出现暴力行为较高,脑诱发电位的异常率也较高。有多项研究认为,即使有轻微的脑损害,也与暴力行为存在密切的关系,暴力攻击者左侧海马灰质容积发生改变,海马结构的改变可能易化了攻击行为[7]。国外还有研究显示,有暴力行动的颞叶癫痫患者左额叶皮质灰质明显减少[8],额叶已被认为是执行功能的重要生物学基础,同时也是精神分裂症的一个重要损害基础,提示有暴力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在额叶的损害更加严重。王旭荣等[9]研究认为,在精神分裂症中,暴力行为增加了患者认知功能的损害,提示有暴力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不局限于额叶区域的损害,前额叶与大脑皮质下功能不平衡的假说认为,攻击行为与额叶功能低下、皮质下功能增强有关。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认为,患者具有抵触、反复无常、行为粗暴、无耐心、自我中心、不成熟者极易出现冲动行为,暴力攻击行为涉及多系统、多细胞、多基因,其生物学影响因素多,暴力攻击行为机制复杂,识别高危因素,对预防、干预暴力行为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4 暴力危险行为的临床特点

潘烨等[10]对于167例凶杀精神病患者和158例非凶杀精神病患者的对照研究显示,凶杀组中男性占73.1%,年龄在20~45岁,大部分患者以无业、农民或做简单体力劳动、小学文化多见。韩宝东等[11]在精神分裂症的凶杀行为调查中发现,精神分裂症的凶杀行为多发生于男性,初中文化,年龄在21~40岁,与国外Swanson等研究的情况相近。新近入院患者,尤其是被强制入院患者易发生危险行为,在精神病理性方面,一般认为有被害、嫉妒、妄想、命令性幻听、自罪或强迫观念等症状,极易发生危险行为。国内某医院报道了1例新近住院的青年男性患者因被害妄想较为严重,认为同住的2名男性患者要灭其全家,不弄死他们自己就有灭门之灾,当即行动,先后采取暴打、勒颈行为,导致2名患者当场死亡的惨剧发生。另有报道,有1例患者10年间相继杀害邻居一家五口人,造成灭门惨案。过激的言行和医护人员的粗暴态度亦是诱发暴力行为的因素,这会使患者的病态自尊受到伤害,愤怒控制点降低,导致暴力行为发生。国外有学者研究认为,轻度的暴力行为与物质滥用、人际、社会交往相关,严重的暴力行为更多是与精神病症状及抑郁症状关系密切[12]。国内有研究认为,精神病违法者中,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居前列,其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巨大[13],反复发作的癫痫,导致脑功能的损害、人格障碍、敏感、多疑、冲动、狭隘,常易发生暴力行为。有临床病例报道,1例男性患者,36岁,癫痫混合性发作多年,患者动辄与邻居发生冲突,打伤、打残10余位村里人,父母、妻女也随时被暴打,在被警方强行送住院期间,深受其害、害怕其再回家的村民拆毁其住房,使其无法再返回家园,住院期间亦常与患者、医护人员发生冲突,砸毁碗筷等物品。精神疾病的暴力攻击行动、凶杀行为的主要动机往往是在病态症状影响下的错误报复行为,在病态的幻觉、妄想支配下,常无预谋、无准备,把周围人,尤其是最亲近的人当成攻击对象,受害人豪无准备,多为突发,往往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且以无责任能力为主,是目前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精神分裂症患者是最具有伤害行为的极高危人群[10]。

5 暴力危险行为的干预

为了防范精神病患者暴力行动的发生,有效的干预措施是针对患者的危险行为进行有效的药物、物理治疗,心理、行为干预。目前苯二氮类主要用于治疗器质性和躯体疾病引起的激越和攻击行为,有效的精神药物加苯二氮■类药物对精神分裂症的敌意、攻击行为有明显的效果[14]。阿立哌唑、喹硫平等新型抗精神病药物的出现,使氟哌啶醇在治疗激越、攻击症状中受到挑战,专家在治疗激越、攻击症状的药物推荐中,还没有发现哪个新型抗精神病药物能够完全取代氟哌啶醇的位置,其仍是治疗激越攻击症状的一线药物。目前认为氯氮平具有抗暴力效应及减少自杀风险的作用,其抗暴力行为的效果优于奥氮平。国内有研究证实,氯氮平治疗6周后,30%的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症状改善,疗程越长,改善程度越高,对精神分裂症的冲动、攻击、自伤、自杀等暴力行为也有效。目前丙戊酸钠碳酸锂等心境稳定剂的应用研究也表明,其能稳定情绪,有效地控制攻击行为。在患者症状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注意药物副反应引起的不适,提高对治疗的依从性,完善自知力[15]。适时予以心理、行为干预治疗也是有效防范暴力行为的措施,电抽搐治疗可尽快控制症状,减少患者冲动、暴力、自杀行为,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对新近住院患者,首选进行有可能出现暴力行为上的症状评估及风险评估,对暴力行为风险高的患者,进行暴力行为风险干预及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对医务人员的伤害,接触患者尽可能不使用过激的、刺激性的言语和行为激怒患者,不问其反感或不愿意提及的问题,不强行更衣,避免力量抗争,采取商讨、协作,甚至妥协的态度应付患者,而不是过激或强制的方式应对患者,以合理的方法让患者宣泄负面情绪,当然,必要的隔离及约束也是有效防范风险的手段[16]。对于社区患者,应做好三级预防措施,向社会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使社区人群及患者家属了解精神疾病知识及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患者的暴力行为在社区发生,并能及时发现精神病患者,使患者得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精神症状恶化,因受暴力攻击对象往往是患者身边的人,这也是避免精神病暴力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有了共同的认识,精神疾病危险行为的发生是社会、心理、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充分了解患者的人格特征、家庭结构、人际交往、生活应激后,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也不应忽视[17],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有效地减少对无辜人群的伤害发生。

6 小结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发生的暴力行为风险因素与其生理、生化、心理、社会因素、个性特征、疾病类型等多种因素有关,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充分了解精神疾病的特征,认识其暴力行为风险发生的因素,同时给予有效的药物、心理、行为干预等措施,是有效规避暴力风险发生的关键,在精神疾病的预防、诊疗、康复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意义重大。减少或规避精神病暴力行为的发生,能有效减少恶性伤害事件的发生,减少人们生命财产受到损害,为综合防治精神疾病寻找新的路径,当然,更有待于立志献身精神卫生事业的人们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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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8

【关键词】 精神疾病患者 急危状态 原因分析 护理对策

精神疾病是我国目前最难治疗的疾病之一,且因其易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和精神刺激会产生急危状态。急危状态不仅对患者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及社会的安定和秩序造成影响,也对患者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对急危状态的防范和干预,成为精神疾病学专家一直都致力研究的热点问题。统观近几年精神疾病急危状态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护理对策,本文分别从精神疾病患者暴力行为、自杀行为、出走行为、噎食行为四方面进行综述,以期为有关部门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提供一定参考,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安全作出一点贡献。

1 暴力行为

暴力行为是指精神病患者在各种心理、社会因素或精神病状的影响下,突发的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冲动行为,其中以攻击为最常见[1]。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症状和个性特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暴力行为具有突发、多变、凶狠、残暴、后果严重等特点[2]。精神疾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一度成为社会关注并加以防范的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安全的行为,因此,医护人员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应严厉控制,并要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治疗,力求对精神病患一切可能产生暴力行为的因素提早处理,把隐患扼杀在产生的萌芽期。

1.1暴力行为发生的原因

1.1.1受精神症状支配

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与患者心理活动紊乱密切相关,与暴力行为有关的精神症状包括幻觉、妄想、躁狂状态、冲动和意识障碍等[3-5]。患者由于被长期关于封闭的房间里,久而久之会产生严重的厌烦情绪,特别当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不配合态度产生不耐烦的心理时,会采用强制的手段去处理问题,如强行让患者服药、打针,强行让患者吃饭、睡觉等,更会激起患者的敌对态度,当患者的心情压抑到一定的程度,必定会爆发,严重者甚至会破坏公共设施,对医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此外,当患者对医护提出要求未得到同意时,也会发生暴力行为。

1.1.2家庭社会因素

由于精神病患者家属对其置之不理,或者表露出嫌弃的意味,从未悉心照顾过患者,长久以来患者会对其家属产生仇视心理,一旦其家属有过激的言语和行为触动了患者,患者就会用极端的手段去平抚心理的不快,有可能会危及到其家属的生命安全。除了家庭,还有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偏见也会造成患者的厌世情结,社会给予患者一定的压力,当患者无法承担来自整个社会的重负时,会面临崩溃,有可能会发生自残行为,甚至会产生自杀倾向。

1.1.3自知力因素

患者对自己精神病状态的认知能力越低,产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越大[6]。由于患者认知能力低,对于被迫入院会产生恐惧和严重不满,对医护人员的治疗有所怀疑,甚至会有被害妄想,因此,对医护人员产生抵抗态度,言行过当可能会谩骂和攻击医护人员,从而影响了医护人员的治疗进程。

1.2护理对策

对于患者的暴力行为,医护人员只有早发现、早控制才能有效的进行防范。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暴力防控能力的培训,识别暴力行为的相关因素和信号,学会自身的防护方法,对于暴力袭击,首先学会自保才有可能进一步制服患者。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需提供单独的病房,让患者有充分的空间活动,二来也可避免其它患者受到其倾害。医护人员还应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施以关爱的之心,给其营造温暖和缓和的生活环境。此外,还需加强病情观察,对于患者的心理和生理状态的变化都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很重要。

2 自杀行为

据统计,我国自杀成功及自杀未遂者中,患精神障碍的比例分别是64%和42% Black (1990)等还认为90%的自杀者在自杀时都有精神障碍。美国和欧洲的数据表明,每年住院精神科患者的自杀率为50~600/10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因此精神科护理人员必须掌握如何识别患者自杀的征兆,采用适当的措施预防患者的自杀,帮助患者保持生命、健康与尊严。

2.1自杀行为发生的原因

2.1.1遗传因素

家庭的自杀行为历史是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由于家庭成员曾经出现过自杀行为,患者受到一定的刺激就会对其进行模仿,这与家庭的压力过大和遗传物质的传递有关。

2.1.2病情因素

谢斌[7]报道,住院次数是预测精神病人自杀行为的有效指标,研究表明病程较长、易反复者容易发生自杀行为。有报道指出[8-9]精神病人的自杀大多数都发生在刚出院的缓解期,特别当患者初入社会的不适应性,还有家人的不理解都会引起患者自杀心理。

2.1.3药物因素

王进义[10]指出,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会因药物的副作用引起患者自杀。Cheng[11]也报道了精神分裂病人自杀与应用大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有关。

2.2护理对策

医院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逻和守卫工作,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尽管避免患者接触到能够自残的工具,例如小刀,绳子,钉子等危险物品,力求患者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心理变化,对于有异常行为的患者应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解决情况,平时要时常开导患者,为患者排忧解难,对于家里曾经有过自杀行为的患者更应着重看待,这都要求医护人员熟悉每个患者的背景材料,针对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对策进行有效的护理干预。加强对患者的心理教育,培养患者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承担压力的勇气和能力。

3 出走行为

精神疾病患者的出走行为会使得治疗中断,可能会伤害他人,扰乱到社会正常秩序,引起骚动和恐慌,如果不及时把精神病人送回医院接受治疗,不仅病人自身的安全没有得到保障,也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3.1出走行为发生的原因

3.1.1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患者一般对于自己病情不自知,以为自己与正常人无异,故不需要接受医院治疗,所以经常会选择逃避治疗的方式,出走行为在精神病医院时有发生。再有精神病人存在迫害性内容的幻觉和妄想,为了躲避迫害,患者会突然离开医院。

3.1.2社会心理因素

患者在医院接受长时间的治疗,不得与家人和朋友时常见面,对家人的思念,迫切想与家人团聚之情长久在患者心理积聚,但由于病情未全愈又不得出院,故萌发出走的心理。再者,医院封闭式的管理环境,让患者觉得压抑,受到拘束和限制,每天面对无休止的药物和医护人员的管制让患者觉得难以忍受,特别当医护人员偶尔语言态度表现得生硬,更会让患者产生逃脱医院的想法。

3.2护理对策

枯燥的生活是出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医护人员应多组织患者进行工娱活动,既有效地丰富了患者的业余生活,也降低了患者出走的可能。其次,医护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和端正服务态度,与患者多交流,多关心患者,不能粗暴对待患者,以友好诚恳的态度与患者相处,取得患者的信任,得到患者认可,患者才会积极配合,静心住院治疗。

4 噎食行为

噎食是食物堵塞咽喉部或卡在食道的第一狭窄处甚至误入气管,引起的呼吸窒息。精神病患者发生噎食窒息者较多,患者表现为在进食过程中突然发生严重呛咳,呼吸困难,出现面色苍白或青紫[12]。基础护理过程中,观察患者每日三餐进食情况也是精神科医护人员重中之重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如果这一环节疏忽了,就有可能导致患者生存质量下降,给患者带来不良的后果,给家属带来痛苦,给医院带来负面的影响 和经济负担。

4.1噎食行为发生的原因

由于精神病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后产生副作用,引起咽喉肌功能失调,抑制咽反射,使患者出现吞咽困难。精神病患者服用的药物会引起患者产生饥饿感以及不知饥饱的精神症状而抢食,未经咀嚼强行吞咽也会导致噎食。再者由于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以及业务知识缺乏,对患者出现的异常行为未加防范也会引起噎食。

4.2护理对策

医护人员应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吞咽困难,对于吞咽困难者应有专人守护进食或喂食,对于有暴饮暴食行为者,应单独进食,适当控制其进食量,并帮助患者改变不良的进食习惯。如果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吞咽反射迟钝,应给予软食,必要时给予半流质或流质,避免带骨、带刺的食物。

5 小结

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的认知力是极其低下的,他们没有能力判断行为的正常与否,并且他们的行为发生只会在一念之间,常常是有想法就会付出行动,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平时要认真观察,要对患者充分负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精神病患者的急危状态一旦发生,不仅患者自身会受到伤害,患者的家庭也会受到伤害,也会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我们医护人员应该把一切可能杜绝在摇篮之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拿出关心,爱心,责任心来对待患者,才有可能让患者安心治疗,尽早得以康复。

参 考 文 献

[1]李璐,宋现彩.30例精神病人暴力行为的安全护理[J].实用医技杂志,2005,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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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9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c)-126-01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疾病谱和求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由于升学、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再加上独生子女及单亲家庭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类精神疾病患病率与日俱增。目前,仅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老年痴呆症的患病率就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如此大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但这么庞大的患病群体中,仅有5%~10%的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有90%终身不入院治疗,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性效应,严重者可危害社会并伤及无辜。造成这种局面,笔者认为与以下几方面因素有关:

1 相关因素

1.1 主观因素

由于公众卫生常识匮乏,对精神疾病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且错误地认为患上精神疾病会被人取笑,遭到歧视,受到孤立,从而不愿公开,不敢就医。

1.2 自知力

大多数精神患者否认自己有病,而拒绝就医,等到病情严重造成自伤、他伤或危害社会等严重后果才被强制就医。

1.3 客观因素

疾病反复发作,治疗时间长,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是影响精神疾病患者就医的又一因素。针对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各类精神疾病罹患者的就医问题,减轻家庭负担,减少社会危害,有助于康复者重返社会。

2 预防对策

2.1 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广泛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让市民从认识上上一层次;医疗服务机构应针对需求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心理减压门诊、儿童心理门诊、以满足不同主诉患者的医疗需求;设立各种流派的心理治疗室、神经症病房,成瘾科包括戒酒、戒毒与网络成瘾治疗病房及门诊。设立上述各种门诊、病房及治疗室的目的是:①让患者及家属明白此类疾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消除心理顾虑,引导积极正确就医;②对已经出现问题者及时疏导,给予心理减压和干预,阻止病情发展;③可以满足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分诊就医,而不是盲目无助。

2.2 定期普查

医疗卫生部门尤其是精神疾病权威机构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进行普查筛选,发现有心理或精神方面问题的人,及时安排治疗,杜绝因心理精神问题引发的各类恶性事件。

2.3 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

目前由各类心理医师、心理治疗师组成的卫生队伍人员不足,不能满足上述治疗群体的需求,因此我们应该针对精神卫生工作与疾病谱和求医方式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这一问题,改革完善医疗制度,合理精神卫生与心理工作者的结构布局,改变僵化的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开展相关的新专科、新疗法,抓好新从业医护人员培训,为新型的医疗事业发展服务。

2.4 完善医疗服务

过去一段时间内受医疗服务市场化路子的影响,公共卫生与精神卫生的问题已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是政府的责任。据此我们认为应该改革完善医疗服务的方向与政策,呼吁政府加大对精神疾病防治的投入,让他们能够接受正规治疗。

2.5 营造和谐环境

调查显示,人际关系好的人孤独感低,因此我们要努力营造和谐环境,加强交流和沟通,可以有效地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性和亲融性,减少冲突,以免影响个体心理健康,减少患病。对住院患者药物治疗的同时,加强心理治疗,要求家长参与,还可以借助社会爱心人士力量,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深层次的人性化服务,以缓解长期住院与家庭社会分离带来的压力和影响,转移注意力,提高战胜疾病和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有利于康复患者重返社会。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0

推动着预防医学理论的研究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无病就是健康”,这一概念在20世纪30年代被否定,代之以健康意味着“结实的体格和完善的功能,并充分地发挥其作用”.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简称WHO)成立,提出了“使所有的人都尽可能地达到最高的健康水平”的目标,这就更新了医学的目的,即医学不仅是治疗和预防疾病,还有保护健康和促进健康的功能.联合国卫生组织(WHO)对健康是这样定义的:健康乃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的完满状态以及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不虚弱.这一健康观的提出,标志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其中包含着社会心理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对预防医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社会进步推动着预防医学理论研究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

2.1预防医学向社会预防为主的方向发展.随着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预防医学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人们认识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危险因素和高危人群的研究对预防医学探索病因和制定预防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要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必须使医学更加社会化.深入地进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合理消费,接受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预防医学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任务.

2.2预防医学朝着防病与保健相结合,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人口素质的方向发展.预防医学的研究己不局限于疾病的预防,而是更加重视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延长寿命,为此,营养学、食品卫生学和运动医学的研究在预防医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工业迅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城市综合性污染可导致总死亡率、恶性肿瘤和心血管疾病死亡率提高,先天性畸形发生率上升,因此,必须将保健作为预防医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2.3环境与健康问题成为预防医学的热点.21世纪人类面临四大问题:人炸、环境污染、能源匮乏、疾病控制.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全球的关注,预防医学应积极参与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特别是对环境中有害因素的允许量和消除方法,环境中微量有害因素长期危害性的研究尤为迫切.

2.4重视心理、精神和行为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成为预防医学发展的一个新趋势.现代工业化社会的特点是:节奏快,竞争激烈,经济和生活压力加重,精神压力大,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心理、情绪问题增多.家庭破裂造成儿童心理障碍;社会变革下的就业环境、人际关系的心理适应能力;家庭、婚姻、性观念和现实的应付能力;还有吸毒、酒瘾、等社会恶习带来的心理、精神问题,都需要心理卫生教育、社会的关心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我国是世界上自杀发生率较高的国家,而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群体的需求.

3新技术为预防医学理论创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3.1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发展促进了预防医学的发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Internet为代表的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极大地改变了科学研究和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医学信息网的建立,使个人与国际上相关的研究机构进行快速联接成为现实,为世界范围的疫情通报查询、文献检索与信息交流及远程会诊和专题讨论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预防医学的发展.同时先进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探索疾病的发生原因和疾病进程的多因素研究中帮助研究者更清楚地了解到客观事实.

3.2随着分子生物学和免疫学等学科的发展以及基因工程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疾病的病因更加明了,各种预防措施更加科学有效.采用分子生物学技术研究出多种高效疫苗,为控制和消灭一些传染病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在分子生物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下,将会有更多的传染病从控制走向消灭,一些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病也会得到全面的控制.一些常用的基因研究技术如DNA重组、基因克隆技术、DNA测序、核酸杂交等开始应用于预防医学实践中,开辟了疾病控制的新途径.

3.3应用现代社会学的观察方法,扩大了人们的视野,导致了对健康认识的观念转变.认识到健康与疾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整个社会,如疾病的预防,健康的促进所采取的任何策略和措施的实际运行,都必须要得到广大居民的共识和全社会的参与.

3.4高精度分析技术的不断引入,大大提高了预防医学对疾病的监测水平、预防效果,使得更多的危害可以被揭示和确认.

4新问题的出现

对预防医学理论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4.12003年的SARS疫情在全球的暴发流行以及近年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使世界各国的公共卫生体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对预防医学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2相当一部分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威胁仍然存在,直接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解决这些传统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并应对新型疾病的威胁仍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表的危害人群健康最严重的48种疾病中,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占40种,占病人总数的85%.全世界每年死于传染病1700万人,传染病在我国仍是危害人民健康的最大因素,近年来,一些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又呈死灰复燃之势,霍乱、肺鼠疫、结核病等都发生了传染几十万人以上的流行.新的传染病不断出现,近20年来,新增加了30多种新传染病,如艾滋病、军团菌病、莱姆病(Lyme)、埃博拉出血热(Ebola)、拉沙热(Lassa)等.

4.3非传染性慢性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加剧.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死亡率占全世界所有死亡原因的1/4以上,是各种残废原因中比例最高的.据统计,我国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所造成的死亡,目前已占全部死亡的70%以上.

4.4地方病和职业病将长期存在.我国是世界上地方病病种最多、分布最广、危害严重的国家.目前我国有5.1亿人口生活在缺碘地区,缺碘不仅引起地甲病和克汀病,而且缺碘还会导致儿童智力低下.我国现有1000多万智力残疾人中80%由缺碘所致.由于水、煤含氟量过高所引起的地方性氟中毒,全国约有3000万氟斑牙患者和260万氟骨症病人.我国有5个省区的部分地区属贫硒地带,缺硒可引起克山病、大骨节病和心脑血管病.随着工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我国职业病迅速上升.尘肺病人、慢性职业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急性农药中毒等每年都大量发生.

4.5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社会的变革,工业化、都市化进程加快,家庭、社会结构的变化,精神疾病患者有上升趋势.美国资料表明,门诊病人中半数属于心身病,我国大城市约占1/3.心身病是指由于精神紧张、情绪压抑等原因引起的器质性疾病,如高血压、神经衰弱、抑郁症等.此外,酒精和其他药物依赖也在急剧上升.心身疾病和精神疾病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而且影响家庭和社会安定.

4.6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日趋严重.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问题,我国已进入标准型老年社会,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已超过10%.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比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多,而且解决难度也大.据抽样调查,全国近30%的老人健康状态较差或很差;上海市对5000名老人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老年痴呆症在65岁组发病率为4.86%,75岁组为12%;老年人70%患有多种慢性病.预防老年病和提高老年人群的无残疾预期寿命,是预防医学面临的新课题.

5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防医学理论创新研究

5.1大力开展应用型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开展预防医学工作必须依靠科学.预防医学科学也只有与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工作相结合,才能更具有生命力.当前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中的许多问题,需要开展科学研究,需要尽快给出答案.同时,对可能在未来出现的问题,如病毒对抗生素的抗药性、生态系统的破坏、食品和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的国际合作等应该进行前瞻性、多学科的研究,提供有关的预案措施.

5.2努力实现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当今科学发展中综合的趋势更为突出.现代生态学在更大的时间和空间上实现了多学科的综合,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连接起来,人类社会可纳入到整个地球生态系统中,预防医学的研究也日益重视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对复杂过程的总体研究.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开放性系统,在复杂多变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健康受到多层次多因素的影响,至今很多疾病的病因尚未弄清,预防疾病、促进健康不能保留在割裂的单科研究和笼统的语言描述上,宏观的综合研究和分析至关重要.

5.3研究方法上宏观与微观并重.首先从宏观上对疾病分布规律和流行环节以及对健康的因素进行研究仍将是预防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然而仅从宏观上研究,没有微观研究不能最终阐明原因和确定具体的流行过程.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技术的成就为预防医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建立在分子生物学基础上的微观研究已在疫苗的研制、早期的诊断、发病机制和环境生物学监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因此,预防医学的基础研究必须采取微观和宏观并重的方法.

5.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为主”始终是我国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针.必须在政府层面上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制定规划,明确完成规划目标的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预防为主”方针得以落实.在资金的投入上,要能够保证“三级预防”的策略贯彻落实.树立“大卫生”观念,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重点疾病防控目标以及政府的疾病控制政策.重点突出、浅显易懂、广泛深入地宣传预防医学知识,让群众自觉与不健康、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作斗争.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1

【关键词】精神疾病;症状;护理措施

作者单位:136000吉林省脑科医院精神疾病是一种原因未明的重性疾病,表现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其精神活动和周围环境不协调。自身认知、情感、意志行为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疾病。下面就精神疾病的基本症状做下具体说明。

1精神疾病的症状表现

11早期症状

111性格改变如对待人和事物的改变 对人冷漠,不关心,亲友疏远,不注意卫生。工作学习下降等。

112类神经症症状表现不明原因的焦虑、抑郁或有强迫症状。注意力下降,失眠、疲劳头疼等。

113语言和行为的改变出现不可理解的语言和行为。

12典型症状

121思维障碍主要是患者的思维活动不切实际。

1211思维联想障碍包括思维散漫、思维破裂、思维贫乏。

1212思维逻辑障碍

1213思维内容障碍主要是妄想 可分为被害妄想、关系妄想、影响妄想、疑病妄想、钟情妄想、嫉妒妄想。

1214被动体验被揭露感,被洞悉感。觉得自己的言语行为被别人控制,自己的想法别人都知道,自己内心非常痛苦。

122情感障碍情感淡漠,对周围事物缺乏应有的情感反应。对外界漠不关心无动于衷。情感倒错,情感反应和内心体验不相符合。

123意志行为障碍

1231意志活动减少,不与人交往,社会功能受损。不知料理个人卫生,少语、少动。

1232意向倒错无故自伤、自残等。

1233违拗,刻板动作,模仿动作。如出现幼稚、愚蠢、离奇动作。还可能出现冲动、伤人、自伤等行为。

13其他症状

131感知觉障碍最突出的就是幻觉。以幻听最为常见。

132紧张综合征包括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二种。

2精神疾病患者的护理

21生活护理由于精神病患者受到疾病的影响常常表现生活不知道料理,进食无规律,暴饮暴食,亦或是拒食。活动少卫生差。睡眠少,严重者整夜不眠。有些患者出现药物副作用时也可导致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状态。因此要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是非常必要的。

211保证患者的营养供给护士首先要了解患者不进食的原因。如果是有被害妄想害怕食物有毒而不进食者,可让患者集体进餐,让别的患者先进餐,他感觉放心后再进餐。如果是因兴奋行为紊乱或木僵者,这样可由护士给喂食。如果是由于药物副作用引起的进食困难者可给半流易消化的食物,在护士的监护下进食。密切观察患者进食情况,防止因吞咽困难导致噎食,同时要防止患者暴饮暴食。不能由口进食者必要时可按医嘱给予静脉营养。使患者得到应有的营养供给。

212保证充足的睡眠大多数患者都是睡眠减少,入睡困难、早醒,有的甚至整夜不眠。所以要保持病房的安静,说话走路及各项操作都要轻以减少噪音。协助患者睡前泡脚。保证患者服药到胃。如极度兴奋不眠的患者要根据医嘱给镇静剂,同时严密观察用药效果。

213卫生护理对于生活懒散、木僵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要做好个人卫生的料理。协助患者做好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二便护理头发卫生护理。定时洗澡更换休养服。

22用药的护理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主要是靠药物治疗,所以要保证药物的摄入。护士必须做到看护患者服药到胃,防止患者藏药或者吐药。同时要密切观察患者有药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特别是首次用药或使用针剂的患者,要嘱咐患者在起身活动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出现如性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生及时给予相应的措施。

23心理护理

23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我们护士对待精神病患者要像对待小朋友一样,要有爱心、耐心、要特别的关心他们爱护他们。虽然他们有时候会做出这样那样的过激言行,有时甚至伤害护士的举动,我们护士要给予理解、同情、包容。我们要用博大的胸怀和真诚的心为每位患者和家属服务。这样才能得到患者及家属的信任,才能更好地了解病情更好的完成我们的护理任务。

232进行有效的沟通我们必须首先要尊重患者,以诚相待,耐心听取患者的主诉,了解他们的病情和心理需要。交谈时态度和蔼,语言简单明确,如果患者有疑惑时,护士要给予正确的指导,帮助其尽早的解除困境。这样才能得到患者的信任,更好的进行我们的工作。

233社会功能的护理对于恢复期的患者必须要做好的。鼓励患者参加集体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安排合理的工娱活动,锻炼其自身的能力,使其感到自己回到家庭和社会后也是有用的劳动者,不是一个废人了。这样既转移其注意力缓解其恶劣心境,又可使其心里得到安慰和满足。能更好的配合治疗和护理使其早日康复,回归社会和家庭。

24特殊护理

241合理安置患者,重症患者应单独放在重病室专人看护,做到患者的活动不离工作人员的视线。如那些极度兴奋有冲动行为、攻击破坏、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必要时给予保护,以保证安全。

242保护性约束患者的护理

2421由于患者受精神症状的支配出现幻觉妄想,往往表现为兴奋冲动、破坏、攻击行为、自伤自杀行为,也有抑郁的患者觉得活着没意思有轻生念头的,情绪不稳易激惹的,护理不合作的,意识清晰度下降谵妄的患者都在保护之列。以确保患者与他人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2422使用保护带的患者,我们护士要做到专人看护不离视线,患者的需要都要护士亲自给做。保护的肢体处于功能位置,每2 h更换一次。同时给做肢体按摩和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压疮和臂丛神经麻痹等并发症。保持患者床铺清洁、干燥、平整,随时更换休养服和床单被罩。

3健康教育

31精神疾病是一种慢性的疾病,具有病程长反复发作的特点。所以要坚持长期服药,随诊,防止复发。

32指导患者和家属了解精神疾病的基本知识,认识疾病复发的危害,认识药物维持治疗,心理治疗对预防复发防止病情恶化的重要性。

33指导患者和家属了解有关抗精神病药物的知识,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及服药中的注意事项。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不能擅自减药或停药,使患者和家属能识别药物副作用的表现,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4指导患者及家属能早期识别疾病复发的早期征兆,如睡眠减少,情绪不稳,生活懒散对事物冷漠不关心,社会功能下降等就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5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强烈的精神刺激。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2

【关键词】  精神科护士    职业风险    防护措施

        1 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安全现状

        为了解精神科护士职业危险因素对护士造成侵害的程度,采用自制《职业危险调查表》对本院的护士进行了调查。

        对象:抽取2010年8月泉州市第三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的100名护士为调查对象。其中女97名,男3名;年龄21~51a,平均28.15±8.46a;护龄1~35a,平均9.58±6.84年;职称:副主任护师6名,主管护师30名,护师31名,护士33名。本科生:8名,大专生:73名,19名中专生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    遭受  未遭受

是否受过不同原因的伤害 98.0%  2.0%

是否曾遭受过暴力袭击  67.7%  32.3%

是否遭病人或家属唾骂  96.8%  3.2%

是否经历突发危险事件  15.0%  85.0%

是否经受护患纠纷  0.2%  99.8%

        职业防护的调查结果(见表2):80.4%的护士能正确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37.2%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剌伤后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45.3%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刺伤后应采取的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服务对象是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

        表2  职业防护调查结果    

类别    正确处理 不正确处理

能否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 80.4%  19.6%

是否知道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 62.8%  37.2%

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 54.7%  45.3%

传染疾病的机会   37.5%  62.5%

        2  影响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因素

        2.1生物性危害

        精神病人与普通病人一样,可能携带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最常见的为血源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精神科的治疗护理中,护士同样也会进行一些侵入性操作,护士若不注意个人防护,会造成自身感染。但是调查显示护士有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这种防护意识的薄弱会增加他们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几率。

        2.2物理性危害

        噪音

        精神科护士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发生率较普通护士高,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常常遭受噪音的危害。精神病人的某些症状如兴奋、烦躁等会表现莫名大声叫喊或大声叫骂,约束在床患者的叫骂声及用脚踢床板的击打声,使我们的工作环境非常嘈杂。相关研究表明,噪声引起人们最重要的反应是厌烦,因为噪声能引起大脑皮层功能紊乱,使抑制和兴奋过程平衡失调,出现头昏、失眠、易疲倦等神经衰弱表现。长期在厌烦的心理状态下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引起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2.3潜在的人身损害

        精神科护士在工作中常受到暴力攻击的伤害,精神障碍患者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随时可能出现攻击行为。

        患者突发冲动攻击:精神病患者受幻觉、妄想支配,会将护士作为攻击对象;不安心住院,想离开医院;提出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等,有时为达目的,在值班人员少时突然攻击护士,甚至几个患者联合采取行动。护士在制止患者冲动行为时未注意自身防护或患者过度反抗;或几个人在制止极度兴奋躁动的病人时配合不好,护士在督促患者服药时,均会受到患者的人身伤害。

        攻击行为是精神科中最常见的致伤致残因素之一。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发生率约为一般人的10倍,陆爱益等调查发现[1],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总发生率28.9%。患者精神症状出现的时间不确定,因此伤人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强等特点。在这样的高危人群集中的地方,杜绝意外事件是极为困难的,给医护人员会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调查,精神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受到病人的暴力攻击时有发生,约为67.7%。

        除此之外,这种威胁还常常来自于病人家属。发生纠纷后,“家属”对医护人员地进行人身攻击,是精神科护士面临的重大威胁。

        2.4心理性危害

        2.4.1 精神和体力的疲溃

        精神科科护士与其他专科的护士一样,需要轮换不同的班次,饮食起居不规律。而且,长期紧张的脑力劳动和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容易使护士产生烦躁、易怒、焦虑、抑郁,对工作产生疲溃感等心理问题。另外,精神科护士还要承受意外伤害的威胁带来的压力。蔡壮等研究表明,遭受过精神病病人暴力行为攻击的临床医护人员有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倾向[5]。

        2.4.2 消极悲观的心理

        精神病医院内部重医轻护,护士继续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较少。因此造成护士的心理不平衡,觉得前途渺茫,产生消极悲观的心理。

        个人的应对能力差,患者和家属对护士的要求过高等均会使精神科护士的心理压力增高,产生不良的应激反应,高强度的压力可使其产生工作疲溃感,甚至出现心身耗竭综合征。 

        2.5 护患、医务过失纠纷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越来越多。精神科的护理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如必要时应对病人进行约束的强势措施,常会造成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从而引起护理投诉,进而导致医疗纠纷事件。

        此外,精神科病人由于疾病的特殊性也较容易发生意外,而病人家属常常将这些意外的发生归咎于医护人员。据沈均等的调查显示[2],住院精神病人因自伤、自杀等引起的问题,86%的精神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这些医疗纠纷常会给护士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2.6社会性危害

        由于社会对精神卫生的认识不足,人们对精神病人普遍存在恐惧和排斥的心理,甚至对精神卫生工作者产生偏见,尤其是精神科护士,导致精神科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低,被人另眼相看,病人及家属对精神科护士的要求也较苛刻,护士的工作常不被认可,护士的自我价值得不到的肯定与尊重,从而产生自卑、无助的心理。而有些精神病人由于治疗效果差、易反复发作,常不易得到病人及家属的理解,护士工作缺乏成就感。

        3  职业防护措施

        3.1  增强职业防护意识培训

        加强管理加强临床护士的防护培训,定期对护士进行多种形式医院感染和专科职业风险知识培训,培训护理人员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及时收集现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信息,改变护士的不安全行为。

        3.2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 

        对严重兴奋吵闹的患者应及时地隔离,住易观察的小病室内.必要时遵医嘱使用药物。

        3.3 提高职业防护技能,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重视行为干预

        3.3.1  提高防护技能。应针对精神科护理人员意外损伤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护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专业防卫技能训练,灵活运用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从而提高护士的防护技能。掌握与患者的沟通技巧及适当的应对措施,主动与患者沟通,尊重、关心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与同事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做到既保护患者,又不伤害到自己。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患者获得更多的精神卫生知识。

        3.3.2  对入院时不同症状的患者进行针对性治疗。对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应重点观察,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隔离病房观察,尽快调整药物治疗,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避免精神刺激,最大限度地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而对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患者的安全隐患措施应建议有专人陪护,防止其自杀、自伤、自残行为的发生。对极度兴奋躁动,发生伤人、自伤的患者,给予适当的约束,但约束时要严格执行约束带使用的护理操作规程。

        3.3.3 有效的治疗是减少攻击行为的关键[3]。30%的病人是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发生攻击行为[4],护士应及时给医生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正确调整药物,尽快控制病情。

        3.3.4 重视行为干预。引导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和工娱疗活动,如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整理卫生等,既能丰富住院生活,又能分散其注意力,消耗旺盛的精力,从而减少或避免暴力行为的发生。

        3.3.5 病人家属危害因素的防护:定期做好健康宣教。家属因缺乏相关的疾病知识,对病人的某些治疗、护理往往不能理解。利用讲座、工休座谈的形式给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治疗和护理,以提高家属对疾病的认知水平。

        3.4 科学安排工作,改善护士工作环境

        3.4.1 科学安排工作。合理安排护士休假、进修、学习、工作等。适当调整责任护士的人数,减少了护士的工作量。安排夜班和休息要合理,在上完夜班后应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促进其体力和精神的恢复。学会自我调整,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及时调整心态,稳定情绪,保持健康的心身和平静的情绪。

        3.4.2 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关心维护护士身心健康。医院尽量为护士提供空气清新、较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结合各个护士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情况。机动地调节人员结构,灵活安排班次,使人力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同时注重护士良好心理素质的培育,鼓励护士参加积极有益的文娱、休闲活动,尽量保持有规律的牛活,调节自己的身心。

        3.4.3  医院领导要支持护理工作。为护士提供多元发展机会,要建立激励机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减轻护士心理压力。护士外出进修机会较少,应尽量向院领导争取学习机会。

        3.5 积极拓展知识领域,增强法律观念 

        3.5.1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拓展自身的知识领域,经常分析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引起的护理纠纷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3.5.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经常分析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隐患安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6 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努力提高精神科护士社会地位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各界对精神工作者的关注、理解、支持、尊重护士;医院管理者应实行人性化的管理,重视精神科护士的心理需求,征求护士的意见,缓解护士的心理压力,减少管理源性的身心疾病,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与患者家属多沟通,取得家属理解。

        综上所述,精神科护士不仅要与其他专科护士一样面对工作强度的压力和职业暴露的威胁,还需要承受更多的来自于生物、物理、意外伤害和社会性的危害,需要护理工作者及其管理者通过培训,提高精神科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及时发现及处理病人的暴力倾向,同时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提高大众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缓解其心理压力。护士在平时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工自律、谨慎,才能降低职业性危害对自己的影响。

参 考 文 献 

[1]陆爱益 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j].中外健康文摘,2009年27期.

[2]罗小年.关于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责任讨论的几个问题[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2,28(3):223.

[3]张月香,刘桂霞.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因素分析与护理对策[j].山东精神医学,2003,16(2):112.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3

【关键词】系统管治 重性精神病人 危害行为

中图分类号:R7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027-03

Community system of governance re-mental patients of their harmful behavior

ZHAO Guixia ZHANG Zhenwen CHEN Chaoli

(Shadi Hospital of Xinhui District in Jiangmen,Jiangmen 529100,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ommunity system of governance re-mental patients in their way against the social behavior .Methods mentally ill people in the county of 664 screened, 57 patients had three or more acts harmful to society as a system governing the patient objects, through the monthly monitoring group home follow-up to guide medication, mental healthcare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skills training, 6 months after the act governing the use of dangerous objects Assessment Scale, PANSS, SI, GI, SDSS for the middle and six months to evaluate and compare the results before the score . Results of 57 cases against the social behavior of patients had significantly decreased levels of the original line against acts of 5 8, 4 35 3 14, is 4 8, 3 and 19, level 3, 30. PANSS, SI, GI, SDSS governance and governance before the post-score were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P

【Key words】system of governance mental patientsre-harmful behavior

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在病态支配下会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伤自杀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发生危害社会行为,我院2009年7月份开始,以2008年发生危害社会行为较多的某镇为试点,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对57例有3级以上危害行为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及心理行为干预,降低了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现将方法及阶段体会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在某镇40个社区共664名精神病人中进行筛查,符合3级以上危害行为患者57人作为系统管治对象,其中5级8人,4级35人,3级14人,年龄15~71岁,平均年龄(38.5±2.7)岁,男36例,女21例,精神分裂症44例,中度发育迟滞2例,酒精所致精神障碍7例,分裂样精神病1例,躁狂症1例,癫痫1例,海洛因所致精神障碍1例。

1.2方法

于2009年5月20日对试点镇40个社区的残联、治保、精防医生、派出所民警近100人进行培训,成立了各村监护小组,小组成员6月份对全镇筛查后选出57例重点管治对象,在广东省精研所的协助下制定了《康复期间个案管理年度记录表》,我院防治科也分成了2个小组,每组负责一半病人的访视,同一观察病例由同一位观察人员负责观察记录。每月小组医护人员与社区监护小组人员必须到患者家中访视,观察评估病人状况,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管理年度记录表,第一个月评估项目较多,有A―社会人口资料,B―疾病资料,C―既往重大病史,D―阴性与阳性症状量表(PANSS),E―危险行为评估表,F―临床总体印象量表(SI、GI),G―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K―每月访视表,评估后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每月制定一个有针对性的个人服务计划(ISP),按计划项目采取管治措施。并不断改进计划内容。服务计划项目有:当前注意事项、治疗目标、处理方向、负责人。从第2个月开始,每月评估E―K表。

上门随访除客观评估病人、给予正确的治疗措施与意见外,还对病人及家属给予精神卫生健康指导、家庭监护病人方法与技巧,并积极与监护小组成员沟通,对稳定病人适当进行生活技能培训,帮助解决生活问题,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帮助争取些经济资助。

共同干预:对57例系统管治病人中如有入院治疗的,出院时由沙堤医院防治科5天内填写信息卡,并反馈给镇残联、派出所、镇防治医生及村委会。在社区发现57例系统管治病人中有危害行为发生的,由镇防治医生5天内填写信息卡,并反馈交给沙堤医院、镇残联、派出所、村委会。

1.3 统计学处理方法

数据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 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社区系统管治开展6个月后对57例管治病人中段评估结果

57例病人的危害社会行为级别都有明显下降。原符合危害行为5级8人,4级35人,3级14人,系统管治开展半年后再评估,符合危害行为4级8人,3级19人,3级以下30人。

2.2 57例病人系统管治前后病情变化比较

57例病人系统管治前后病情变化比较见表1。由表1可见,干预后PANSS、SI、GI、SDSS的得分明显低于干预前,干预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

表1 系统管治前后患者病情变化比较

3 讨论

3.1 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开展系统管治,降低了危害社会行为事件的发生率

国内杨颖[1]进行综合的、系统的暴力犯罪危险因素评估显示,只要家属、监护人或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具备起码的精神卫生常识和防范意识,及时送患者就医,一些危险行为是可以避免的。通过对57例三级危害社会行为病人的6个月综合干预后再次评估,原来的危害级别均有所下降,如干预前评估级别分别是:5级8人,4级35人,三级以下14人,干预后再评估5级无,4级8人,3级19人,3级以下30人。在病人情况稍有变化时就能及时被家属或监护小组成员发现,及时反馈给我院防治人员,及时得到相应的处理。在本组干预病人中,有6例病人出现了情绪不稳定,轻度的冲动行为,欲打家人及邻居,监护小组成员及时与我院人员联系,及时接病人入院治疗。有7例病人在出现病情波动时,通过及时的药物治疗及心理疏导,很快稳定下来,均未发生冲动行为。通过系统的干预措施实施,57例病人均未发生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构建了和谐、平安的社区生活环境。

3.2 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开展系统管治,病人的病情得到一定的缓解

付素华等[2]对精神病患者干预前后的病情改善率由15%上升为50%。本研究通过对57例重性精神病人的6个月的系统管治,除了能够坚持药物治疗以外,心理的支持及其他康复的训练对其病情的恢复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阴性和阳性量表管治前和管治后的评分有显著性差异(P<0.001),管治后的评分明显低于管治前。所有参加管治的重性精神病人病情目前比较稳定。病情严重评分和疗效总评评分管治前和管治后的评分有显著性差异(P<0.001),管治后的评分明显低于管治前。

3.3 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开展系统管治,病人的社会功能得到一定的恢复

黄劲梅等[3]对某社区经全人群筛查发现的336例精神病患者采取针对性的药物、心理、工疗、护理等综合性社区干预与康复措施,经过3年社区干预,使患者的劳动能力有较好的改善,全劳力和半劳力由13.0%上升为33.0%。本研究通过对57例重性精神病人的6个月的系统管治,除了能够坚持药物治疗以外,坚持家庭的必要的康复训练对其社会功能的恢复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如每天的个人生活的料理、家庭房间的卫生清洁和必要的农活等。社会缺陷筛选量表管治前和管治后的评分有显著性差异(P<0.001),管治后的评分明显低于管治前。

3.4 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开展系统管治,提高了病人及家属的精神卫生知识

本研究通过对57例重性精神病人6个月的系统管治,每个月固定专业人员上门随访,有针对性地对病人进行康复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教,病人及家属对精神疾病也有了更深的了解,有了正确的认识,大大降低了家属的羞耻感,也提高了对治疗的信心,对治疗及康复训练的依从性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4 小结

一些重性精神病人在社会上发生突发事件已屡见不鲜,对社会、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我院与各部门联合,通过对57例社区重性精神病人开展系统管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仅降低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率,病人病情等到了一定的缓解,社会功能也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对治疗的依从性也有了提高。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系统管治,是我们精神专科医院的又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院在2010年又增加了两个重点管治社区,加大了管治力度。本次研究样本量偏小,时间偏短,在今后的系统管治工作中会进一步总结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 颖.住院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及护理干预[J].中国民康医学,2003,15(6):370.

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精选篇14

二、工作目标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通过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能力建设,规范重性精神疾病建档、随访和信息报告工作,不断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率,逐步实现由基础管理转为个案管理的目标,降低危险行为的发生率。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执行能力,逐步建立起县、乡、村(社区居委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形成工作网络,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2012年我县将在义宁、渣津、古市3个乡镇开展试点。至年底全县要完成150例重性精神疾病网报工作,每个试点乡镇完成50例,网报任务数50例。

(二)业务培训。培训管理社区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的技术,提高乡镇医务人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每个乡镇要确定参加业务培训的医务人员,并明确其承担起今后的相关工作任务。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对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医政股,挂靠在县妇幼保健院(名单见附件1),成立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社区管理治疗技术专家组(见附件2)。

各乡镇按要求建立相应机构,充实人员队伍,并采取措施保证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形成工作网络。县卫生局将组织协调本县综治、公安、财政、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督导各试点乡镇按要求开展工作,狠抓工作质量与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各试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并配置相应的信息化设备。各专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要求,筛选、复核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建立健康档案、立卡,录入国家数据库,建立重点患者监控网络。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对各地完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任务的技术评估。

四、有关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既是一项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造福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的民生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局将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作为全县卫生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与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衔接,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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