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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养护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21 17:36:11

渔业资源养护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

关键词:公地悲剧;渔业财产权;海洋渔业;养护制度

世界渔业资源普遍处于衰退中,急需国际合作共同养护与管理。如何对既有的海洋渔业资源实行有效的管理,是我国渔业管理部门不得不化解的难题。政府对海洋渔业资源的行政管理几乎成为排他性的管理模式。事实证明,政府主导型的管理模式过于单一,私权概念难以勃兴。

虽然我国渔业管理者一直设法设计出两全其美的制度:一方面可以维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捕捞者获得最大数量的渔获物。但是,此类行政主导的渔业法制度的实施效果不甚理想。本文在充分论证我国海洋渔业资源面临公地悲剧的基础上,对以渔业财产权概念为切人点构建我国新型渔业养护制度的法理依据与具体措施进行了较为深人的诊释。

一、渔业财产权概念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公地悲剧的积极回应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目前处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之下,但是自然资源的共有特性决定了它可能有时处于“人人有份,无人负责”的状态。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养护不可避免地遭遇著名生物学家G·哈丁 (GarrettHardin)1968年在《公地悲剧》一书中所述的“公地”问题。哈丁描述的是一个公共牧场的命运。这个牧场不为任何人拥有但却可以为所有人使用。在此种情形下,每一个牧人基于自利,以牺牲整个共同体的利益为代价,使自己对公地的利用最大化。每一个牧人每多放牧一头牲畜都可以从共同体的福利中获益,而过度放牧的成本却被分摊给了牧场的每一个使用者。若所有牧人都对公共牧场的开放性创造的激励做出反应,该牧场就会被过度放牧。

“每一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迫使他无限制地增加牲畜数量的制度中”。在一个开放性的公地里对自我利益的追求会导致悲剧,也就是说,“公地上的自由将会带给所有人灭顶之灾。”!”哈丁对公地悲剧的经典论述同样适用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养护问题。因为参与特定海洋鱼类捕捞活动的捕捞者不能从自我约束中获利,而且他也无法确保其他捕捞者将会同样地约束自己。既然公地悲剧不可避免,于是哈丁提出,对公地的保全要求实行私有化或加以管理。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目标都是一样的:“控制进人、限制使用”。本文认为,在我国海洋渔业资源领域,创设渔业财产权概念是防止公地悲剧发生最有效的手段。一般而言,当资源为人所拥有,成为个人财产权利的客体,就不必那么担心它被过度使用。财产的所有人有能力保护其所拥有的资源,有实质性的激励去确保维持财产的价值一一包括对自己的价值和对他人的价值。

诚如哈罗德·德姆塞茨 (HaroldDemsetz)所阐释的那样:“如果单一的个人拥有某块土地,他将计算未来时段内可以获得的福利和支出的成本,努力使土地的现值最大化;他还可能选择他认为能够使其私有土地权的现值最大化的用地方法”『21。反之,他若没有财产权,将会产生极大的激励去破坏资源养护。渔业财产权概念最可取之处在于它创造激励因素,使所有权人愿意支付成本,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它可以通过降低谈判成本与缔约成本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人们之所以普遍认为行政主导的渔业管理模式是一个失败的先例是因为它们往往是以设置禁渔期、规定渔船吨位、划定捕捞区域、限定渔具等为手段,间接地进行养护努力。在我国,根据《渔业法》和《行政许可法》,虽然捕捞许可证实行的是行政许可制度,但是它控制不了捕捞努力量和作业强度,理由如下:(l)对捕捞设备的管制、对捕捞者使用低效率的捕捞手段的要求,均将鼓励捕捞者建造更多的渔船或者增大对渔具的投资以此弥补效率损失;(2)对可捕捞天数的限制将极大地激励捕捞者在合法捕捞期间加大其捕捞努力量。这样,每一个捕捞者都希望在禁渔期到来前尽可能多地捕鱼。正如吉姆斯.维纶 (JamesWilen)所言:“资源本身若不附加财产权制度,公开的进人激励就会永久存续”‘3]。对渔业生产专业知识的缺乏可以清楚地解释传统渔业管理手段何以失效。政府作为公民权力行使的代表者在纷繁复杂的市场层面往往难以将知识与智慧集中起来,资源的有效分配难以实现切实追求的目标。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F.A.Hayek)先生所诊释的那样:“对我们必须驾驭的情况的那些知识从来就没有以中央化或一体化的形式存在过,但是它们往往是以零散而不完整甚至是彼此矛盾的知识存在的,这些知识掌握在独立的个体手中”‘4]。换句话说,在当地从事渔业生产的人才掌握着政府决策者的地方知识。由于这种“知识问题”的存在,很多怀有理想色彩的渔业管理制度事后往往被证明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历史上捕捞者在技术上的足智多谋多次嘲讽了以减少捕捞努力为目标的最严厉、最精致的渔业管制命令和措施,甚至那些专业的渔业管理者也预见不到其管理行动可能引发的后果和反应‘51。

以行政许可、行政约束与限制为手段的传统管理模式对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作过极其巨大的贡献。它使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在渔业管理活动中内化为捕捞者自主自觉的行动。

但是,值得反思的是,虽然我国《渔业法》多次修订,对非法捕捞、滥捕酷渔的打击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可是,渔业违法行为却有增无减。最令人痛心的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处于日益加剧的衰退中。为此,渔业财产权概念作为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公地悲剧的一种积极回应,它可以从三个方面弥补渔业行政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是渔业财产权着眼于私权利的创造,有利于激发捕捞者对自己拥有的财产的保护欲望;二是渔业财产权概念在本质上不同于行政许可制度下的国家公权力。个人对渔业资源享有的财产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是纯粹为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渔业资源并且无害他人的。因此,渔业财产权概念的创设有利于减低界定权利和执行权利的成本;三是渔业财产权在我国《物权法》上虽然没有被确定为物权之一种,但是人们一旦认可渔业财产权概念,它将成为一种对世权,成为构建民间渔业养护与管理秩序的基石。因此,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视角对之进行探讨,希望找到以渔业财产权概念为基础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的法理依据。

二、渔业财产权概念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的法理依据根据一般法理学,人们对激励因素做出理性的反应,才可能建立混乱之后的有序状态。财产权利往往是由政府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所创设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以承认或创设之前非为任何人所拥有的资源,比如无线电频谱,也可以扩大在特定资源上既有的权利范围,比如,承认对土地享有的“养护用益权 (eonservationeasement,)”或者“用水权(:ightst。water)”「‘,。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形,涉及的资源一一土地和水流,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但是立法行动就会扩张与这些资源相关的权利范围。在其他情形下政府部门也可能承认那些在当地社区内为人所尊重与接受的权利。然而,对于资源的管理秩序并不是唯一地来自于政府。当政府不采取行动时,“事实上的财产权 (defaet。property:ights)”也是有可能产生的”,。

哈罗德·德姆塞茨 (HaroldDemsetz)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假设一一“当财产安排所得的收益超过了界定与保护此类权利的成本的时候,财产权就会自动产生”。按照德姆塞茨的说法,“一旦使外部性内化的收益超过了内化的成本,财产权就会发展到使外部性内化的程度”。财产权的相对成本和收益构成多个变量中的一个函数。这些所谓的函数包括但不限于既有的财产权、经济价值、技术含量、文化准则与相对的同质性、变化着的环境条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那些补充性的资源上没有界定清楚财产权,就可能增大那些限制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行为的成本。换言之,产权不清,容易引起纷争并导致利用秩序的混乱。即使发生产权界定不清的情形,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历史脉络和准财产的安排来寻找构建权利主张的依据。财产权概念的历史证成这样一种主张:“非正式的社会网络可以创设一套构建财产权的规则体系”‘8]。

罗伯特·埃里克森 (RobertElhckson)的假设指出:“关系密切的一群人可以发展与维持一套规则,其内容在于使累积的福利最大化”。这样一群人的关系“亲密性”可以来自于文化的同质性,比如,在孤立的群体中找到的一种共同的行为方式,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共同的生活感受与职业体会而发生的亲密接触[9]。这些行为准则很大程度上就像正式的法律规范一样,可以为了相互的优势而约束与限制群体内人们的行为。此类规范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可以用于规避在公共牧地等资源上引发的“公地悲剧”现象。它们也有助于界定或加强群体内部人们之间的凝聚力。这些朴素的行为准则也可以“正式化”,也就是说,一旦法院承认关于由谁来拥有对鲸的所有权的传统与习惯,这些群体内自发形成的准则,可以上升为正式的法律规范。一个突出的例子是美国缅因州的“港口龙虾帮”,它在内部帮规中规定:只有帮内成员才被允许在指定的海域捕捞龙虾。对于那些“帮外人”在“港口龙虾帮”占据的海域捕龙虾,法律并没有正式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港口龙虾帮对于捕捞范围界限的维持,只能够通过自助手段。如果帮外人对要求遵守既定的传统界限的警告置若周闻,帮会成员就会采取自助行动,割断入侵的捕捞者布置的龙虾网具的浮标绳索。H·斯哥特·戈登 (H.ScottGordon)注意到港口龙虾帮有效地建立起限制人渔与与消费的“地方垄断”。如果这些措施得到了成功的执行,它们就可能减少过度投资现象,并且增大收益。如果对“人渔”机会不加以任何限制,就可能会导致收益减少。对龙虾资源的管理权力属于政治层面的事项「’0]。随着政治力量的发展,对土地的主张被削弱,但是非正式的领地受到保护之后,龙虾捕捞的生产率增长更快、捕捞压力被削减。埃里克森的研究表明:18世纪与19世纪期间的捕鲸产业中内部形成的财产规范有力地证明了这样一个命题:关系密切的群体内部人员倾向于发展出一套可以调整群体关系的行为准则。具体来讲,捕捞者群体开发出一套内部适用的实体性规范,分配捕捞权利以及确定养护幼鲸的责任。每一条规范都会起到鼓励捕鲸的效果。因为它规定:第一个使用捕捞鲸鱼的鱼叉叉住了鲸鱼的渔船将会获得奖励。这样就会形成激励因素,鼓励捕鲸。尽管如此,它们也允许其他人抓捕看似被丢弃的鲸鱼或者被另一艘渔船刺伤的鲸鱼。至于特定的渔业到底采取哪一条规范,取决于在该海域最经常捕捞的鲸鱼的种类。这样一条规范—只要鲸鱼被绳索绑缚在某条船上或者以其他方法固定在某条船上,那么这条船就可以拥有对该条鲸鱼的所有权—不论鲸鱼的死活。这样的规范对于那些脾性温和的鲸鱼是完全适用的。对于那些活动能力强的抹香鲸所形成的渔业要求适用另一种不同的规范。捕鲸产业的发展史表明:“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能力创设一些构建财产权的规范”‘川。就鲸鱼的个案而言,一个显著的特征是捕鲸者似乎采纳了一套特殊的规范,针对每一种渔业的特殊情形使社会福利实现最大化。捕鲸行业形成的规范并不是纯粹的“模仿法律”,它们实际上是在“创造法律”。捕鲸者彼此认可这些规范具有约束力,一般普遍承认哪些规范在哪些情形下是可以适用的。之所以会发生争议,很可能是因为捕鲸者对特定的渔船或捕捞者满足了符合“支配性规范”设定的条件有事实上的争议。埃里克森在研究报告中声称法院一贯地适用“支配性规范”来解决捕鲸业内部发生的争端,而不会从外部来源寻找应当适用的法律。

“民间秩序”的一个好处是它可以削减“规范创造”的成本。凡是源于当地文化规则的那些规范很可能较之于那些外部强加的规范,执法成本要低多了。当权利是由群体内部的人构建起来的,人们会有更大的激励去使“权利创设”与“权利实现”的成本最小化。这部分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当事群体愿意承担“界定权利与保护权利”的成本,获得“权利创造”所产生的“经济盈余”带来的惠益〔,21。这类非正式制度的一个弱点是它们难以处理与“局外人”的关系问题。非正式制度仅当所有参与者理解了这些“共同的规范”或者如果非正式的实体有能力排除局外人的干扰或者有能力执行规则的时候,才可能发挥作用“’!。

根据美国经验,我们可以考虑创设“渔业财产权”概念,首先在捕捞者群体中运行,在一个关系密切的同质性的一群人中自发形成规范与规则,形成民间秩序,最终使之上升为“国家规范”的层次。事实上渔业财产权概念最主要的贡献是它会促进产生实体性的法律原则,这些法律原则比国家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容易为相关群体所接受。

三、渔业财产权概念与我国渔业管理法革新的价值取向渔业财产权概念对我国海洋渔业公地悲剧将无疑产生显著的消除与缓和效应。我国应当大胆改变现行法在设定海洋渔业资源财产权时的单一化倾向。我国2004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2009年《海岛保护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但是两者均对渔业资源归谁所有语焉不详。我国2004年《渔业法》第7条仅规定了国家对渔业的行政管理权,却有意地回避了对渔业资源财产权的界定。综合我国既有渔业法的规定,我们根本无法推定海洋渔业资源的归属。如果说海洋渔业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其结果就会发生“人人有份,无人负责”的现象,公地悲剧无以幸免。

所以,建议我国革新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制度理念,从以下方面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财产权概念体系:首先,界定海洋渔业资源的财产权边界,只有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使个人财产权构建起来的私法秩序发挥其“民间法”应有的实效。与此同时,要在当地捕捞者群体中建立起“习惯权利的体系”,并且设置“除权机制”,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不遵守该群体内部形成的权利秩序的“局外人”,不得使之分享权利l’4j。

其次,由于渔业财产权在我国私法领域尚属新概念,随着私法秩序的扩张和异质性的扩大,此种民间秩序要获得其生存空间通常要适时转向正式的制度。习惯和惯例要么因为正式的法律制度获得认可,比如通过法院对习惯的肯定而使之成为习惯法,要么由于立法活动或书面的合同而成为正式化了的东西。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允许建立一些集体组织,比如邻居自助会、资源利用者合作社等等,使之承担正式的责任与义务。这样一来,合同就会取代习惯性交易做法,如此也会引起缔约成本增大的问题,比在一个同质的小群体中达致共同的理解与意向成本要大得多。当然,经济学上的原理是不变的一一收益大于交易成本,才可能产生缔约机会。就我国海洋渔业资源而言,此类“便利缔约的规范”更有可能出现在那些参与者扩大了交易流程的行业、地区与群体。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与“习惯”之间的切分线往往不甚明了。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斯蒂文·春洋 (StevenCheun)所言,“某些所谓的‘习惯’事实上不过是市场行为,而合同术语对之无法清楚地表达”。但是它们实际上是契约的结果‘’5,。

最后,我国再次修订《渔业法》时应当以渔业财产权概念为核心,重构海洋渔业资源的所有权归属结构:一是规定国家所有的水域其所附属的渔业资源归属国家所有,具体行使权利的主体是国务院授权的机构;二是规定集体所有的水域其所附属的渔业资源归属村民小组所有,具体行使权利的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而权利主体可以出租、承包和置换渔业资源而确保渔业资源的保值和增值;三是妥善处理渔业财产权设定与捕捞配额分配之间的平衡关系。事实证明产权明晰的渔业资源养护之所以取得实效是由于捕捞配额的权利化使然。因此,我国可以考虑在渔业财产权的“民间秩序”已经塑造起来的基础上,使之纳人国家规范的层次,成为我国制定法上的概念。

参考文献

【 11GarrettHardin, TheTragedyoftheCommons[M.Sei.,1968:1243.

[2 HaroldDemsetz, TOwardaTheoryofProPertyRights[J].Am.Eeon.Rev·,1967,(7):347一355.

[3]JamesE.Wilen, PropertyRightsandtheTextureofRentsinFisheries[J].EeologyL.Q.,2002,(6):54.

[4]F.A.Hayek, TheUseofKnowledgeinsoeiety[J].Am.Eeon.Rev.,1945(6):135.

[5]JamesLinderson, AquacultureandtheFuture:WhyFisheriesEeonomistsShouldCare[J].MarineResoureeEeon·, 2002,(l):133一134.

[61JoshEagle, AWindowintotheRegulatedCommons:TheTakingsClause, InvestmentSeeurity,andSustainabilityIJ]·Eeolo群 LawQuarterly,2007,(6):619一654.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2

1.1黄河流域基本概况

黄河发源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东北部,巴颜喀拉山脉卡日扎北麓的约古宗列盆地西南隅,海拔4500—4800米,黄河自源头流经玛多、达日、甘德,在久治县进入甘肃省,在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再次入境,经玛沁、兴海、贵南,贵德、尖扎、化隆、循化,在民和进入甘肃省。干流流经青海省4州1地区16个县,境内干流全长1694公里,占全长31%;流域面积12.1万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的16.1%;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80亿立方米,占全流域水量的48.4%。青海省境内黄河支流众多,流域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各级支流90余条,其中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9条,主要支流有湟水河、大河坝河、曲什安河、泽曲河、洮河等。黄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扎陵湖和鄂陵湖,水域面积分别为526.1平方公里和610.7平方公里,湖内均蕴藏有丰富的鱼类资源。

1.2渔业状况

黄河上游青海段现有鱼类35种,其中土著鱼类22种,外来种13种。土著鱼类分属2目3科1l属22种,其中鲤形目2科10属21种,包括黄河上游特有的两个单型属种,黄河鱼属和扁咽齿鱼属,鲶形目1科1属1种。黄河上游鱼类区系组成比较简单,属中亚高原山区复合体鱼类有17种,占土著鱼类的77.3%,构成鱼类区系主体成份,为鲤科裂腹鱼亚科和条鳅亚科鱼类;属第三纪早期区系复合体鱼类1种,兰州鲶;属中国平原区系复合体鱼类2种,刺鮈和黄河绚;属北方平原区系复合体2种,黄河雅罗鱼和北方花鳅。主要经济鱼类有厚唇裸重唇鱼、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极边扁咽齿鱼、拟鲇高原鳅、黄河高原鳅等。外来种主要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进行沿黄水库渔业开发时引进的,主要人工增养殖种类为高白鲑、池沼公鱼、虹鳟、河蟹等。在龙羊峡、李家峡开展虹鳟鱼网箱养殖,龙羊峡水库网箱养殖曾取得亩产75吨的全国记录,目前民营企业虹鳟等网箱养殖发展势头较好;龙羊峡水库池沼公鱼大水面移植增殖1997年获得成功,年均产量1400吨以上,产品出口到日本、韩国等地;高白鲑大水面增殖2007年在龙羊峡水库获得成功,该鱼做为发展生态渔业理想品种极具潜力;贵德沿黄滩地河蟹养殖近年来发展较快,显示出地方特色和良好地经济效益。

1.3黄河上游水电开况

黄河上游已成为我国规划建设的重要水电基地和能源基地。龙羊峡以上黄河鄂陵湖出口至羊曲河段1360km,规划建设16座电站,已建成黄河源电站,2009年开工建设的有班多电站、羊曲水电站;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918km,规划25座大中型水电站,省内黄河干流现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共10座,已建成7座,分别是龙羊峡、尼那、李家峡、公伯峡、苏只、康扬和直岗拉卡;在建3座,分别是拉西瓦、黄丰和积石峡。大通河规划18座电站,目前已建成8座水电站,在建有石头峡水电站,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

1.4渔业资源养护情况

1.4.1渔业机构设置与管理。我省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湟水河、大通河沿线,渔业机构主要是设有渔政站或水产技术推广站。现有3个市(地、州)级渔业机构,分别是西宁市渔政站、海南州渔政执法大队和海东地区水产站;有13个县级渔业机构,包括玛多、共和、贵德、尖扎、化隆、民和、大通、湟中、湟源、互助、平安、乐都县、门源县等。主要开展渔政执法、水产技术服务等工作。目前黄河流域沿线尚有2州、11个县未建立渔业机构。

1.4.2禁渔制度。对沿黄重要渔业水域、水系实行重点保护,鄂陵湖、扎陵湖以及吉迈以上黄河河道相通的湖泊进出水口、鄂陵湖与扎陵湖之间的河道、星宿海附近河道常年实行封湖育鱼,龙羊峡水库每年6月21至7月31日和10月21至翌年3月31日为禁渔期。

1.4.3渔业保护区建设。经农业部批准,2007年建立黄河上游特有鱼类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08年建立扎陵湖鄂陵湖花斑裸鲤极边扁咽齿鱼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黄河上游特有鱼类的资源救护、原种保存、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

1.4.4增殖放流。2007年在黄河苏只水电站、积石峡水电站建设鱼类增殖站2座,主要增殖放流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厚唇裸重唇鱼等裂腹鱼类。2009年6月首次开展黄河土著鱼类放流活动,向河道放流人工驯养的黄河裸裂尻鱼苗15万余尾。并于当年在苏只鱼类增殖站花斑裸鲤和黄河裸裂尻鱼人工繁殖获得成功,共培育出鱼苗17万尾,这两条鱼的人工繁育技术成功在国内均属首次,标志着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技术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大规模开展黄河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奠定基础。

1.4.5渔业环境监测及环评。近年来陆续开展了黄河拉西瓦水电站、积石峡水电站、黄河上游特有鱼类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河南县)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洮河青海段水生生物监测,以及大通河石头峡水电站、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水生生物监测,并对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进行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

2存在问题

2.1沿黄流域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工作薄弱

我省黄河流域渔业资源养护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手段还未能覆盖到全流域。沿黄除东部农业区少数沿黄县区有渔政或水产技术推广等机构外,青南绝大多数地区目前尚未设立渔业行政和管理机构,严重影响到全流域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且设有基层机构的,没有明确的水生生物养护等职能,也缺乏工作专项资金,不能有效开展水生生物的养护工作。

2.2缺乏对沿黄流域渔业资源系统调查

对沿黄水域及渔业资源状况不了解、不掌握,缺少基础数据。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原国家水产总局开展过黄河渔业资源调查工作,之后的20多年里,除做过零星的小规模的调查以外,再没有做过系统性的调查。现在经过多年的人为活动的影响,在鱼类组成、分布区域、数量方面都已发生重大变化,一些种类已变为濒危物种。境内黄河流域鱼类的种类、分布和现存状况尚不清楚,其生态学研究等许多方面尚属空白,从而对制定相应的濒危水生动物保护措施缺乏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学依据。

2.3水电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环评及补偿措施滞后

黄河上游水电站的开发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难以估计,在黄河干流上修建的水电工程设施,直接或间接改变水域生态环境,鱼类栖息地范围不断缩小,连续性分布被割成点状分布,严重影响了鱼类“三场”,阻断了鱼类生殖洄游通道,冲沙、下泄低温水等严重影响鱼类的正常繁殖、栖息,尤其是土著鱼类种群下降明显。目前我省境内黄河流域除苏只水电站和积石峡水电站现建有土著经济鱼类增殖站外,其他水电站都没有修建渔业资源增殖设施,已建成的大部分水电站也没有详细开展过渔业环境评价,现国家缺乏对水电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带来影响的有效管理和补偿措施,亟待建立水电开发与水生生物保护的协调机制和补偿机制。

2.4黄河上游珍稀土著鱼类资源急剧衰退

由于黄河上游鱼类大多为高寒地带生活的种类,生长期短,生长速度缓慢,性成熟期相对晚,繁殖力低的特性,已经成为这些鱼类种群发展的限制因子,决定其种群再生能力相对脆弱,一旦其种群数量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而急剧下降,种群在短期内很难恢复起来。在近数十年人类活动与环境变迁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黄河上游鱼类总体资源明显下降,造成资源衰退,部分种类已呈濒危。2004年出版的《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黄河上游水系鱼类被列为濒危物种有9种,占黄河上游土著鱼类的40.1%。受污染影响鱼类生存最为显著的就是黄河上游最大支流湟水河,随着湟水河沿岸工农业的发展,湟水河接纳了大量的污水,导致鱼类急剧减少。黄河干流中个别鱼类现面临灭绝危险,如黄河雅罗鱼、黄河鮈、兰州鲶、骨唇黄河鱼等鱼类的减少十分明显,龙羊峡以下已很难觅到。

3保护对策

3.1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黄河上游渔业资源养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共同努力。沿黄各级政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围绕《青海省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意见》精神,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增进人们对水生生物的关注和关爱,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观念,自觉拒食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为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2建立和完善沿黄渔业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和完善沿黄县一级渔业管理体系,以县为主,促使管理机构和手段覆盖到全流域。利用现有的基层体系框架进行填平补齐,沿黄各地区已建渔业机构,赋予相应业务职能,未建渔业机构的县成立综合渔业机构,职能定位在水生生物养护、渔业环境监测、鱼病防检疫、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等,同时保证有一定的人员、设备和运行经费,能够有效开展渔政执法、水生生物养护、水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通过争取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县一级渔业保护机构和体系建设。

3.3建立健全涉水工程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的补偿机制和协调机制

尽快出台或建立可操作的涉水工程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的管理、补救措施的具体政策,使所有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中环评论证、行政审批,以及采取何种补救措施都有章可循,做到统筹兼顾,布局合理,保障对遭受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补偿和修复。同时建议农业部和水电开发集团建立协调机制,统一就水电开发后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使有关渔业资源管理部门能够有行业评估和论证的结论批准权。

3.4开展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针对黄河流域的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现状,急需开展黄河流域基础性调查和研究工作。开展黄河上游土著鱼类种质资源调查,包括黄河上游干支流及内陆湖泊土著鱼类物种数量、物种多样性调查、资源量评价和生物学特性分析等,并进行土著鱼类遗传学评价,通过蛋白质、同工酶电泳及其线粒体和核基因测序等技术方法,从生化、分子水平评价黄河上游干支流及湖泊土著鱼类各物种间的遗传分化、种内进化显著单元、种群遗传多样性、种群结构和基因交流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保护规划,跟踪监测其种群变化及其生态环境,并建立全流域重点水域渔业环境监测网,由国家安排项目和经费,使监测工作常规化,定期监测公报。

3.5加强部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现已建两个黄河上游部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护区范围,增加土著珍稀保护鱼类。重点在黄河干流龙羊峡至羊曲段、大通河上游建立拟鲶高原鳅部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黄河支流洮河上游建立厚唇裸重唇部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对上述珍稀鱼类进行专项救护。

3.6开展黄河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工作

依托已建的黄河上游鱼类增殖站,跨省、跨地区(部门)协作,选择2—5种特有土著经济鱼类进行人工驯养、繁育技术研究和增殖放流,并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以逐步增加和恢复其天然渔业资源量。

3.7利用水体资源,大力发展养殖渔业

青海境内黄河段龙羊峡上游为黄河源区,生态环境脆弱,不宜进行渔业开发利用,主要以水生生物养护及监测为主。龙羊峡以下至积石峡段形成的大中型水库形成的库区面积约70万亩,利用水体洁净、冷凉的资源优势,发展冷水鱼增养殖业潜力巨大。可采取大水面增殖和集约化养殖并举的措施,进行高白鲑、虹鳟、金鳟等鲑鳟鱼类大水面增养殖,加快水体开发,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渔民收入。同时开发黄河土著鱼类养殖品种,发展沿黄特色水产养殖,以此减轻对天然水域野生鱼类资源的需求压力,促进黄河渔业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3

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年2月1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促进我区渔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区水域总面积0.9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0.8%,受北方高原气候和地理环境的影响,水生生物具有高原性、冷水性、耐盐碱性等特点,且水生生物种类比较贫乏,生态系统脆弱。近年来,个别地区阻断河流,占用水面,水域污染、非法捕捞等案件时有发生,导致我区水生生物资源量大幅度下降,部分物种已达到濒危状态。《纲要》的对于我区有计划、科学地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管理手段,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保护公共资源的主导作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抓好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渔业经济发展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实际,围绕《纲要》组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学习计划,面向渔业系统、渔区乃至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同时,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和信箱,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我区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奋斗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得到改善,濒危物种数目逐步减少;在2005年的基础上,每年捕捞产量的增幅控制在2%以下;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5亿尾(粒)以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数量达到5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率达到60%以上。

2、中期目标:到2020年,实现水域生态环境良好,渔业资源丰富的目标。在2010年的基础上,捕捞产量每年增幅控制在5%以内。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10亿尾(粒)以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数量达到10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远景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水域生态环境优良,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并得到高效利用,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实现自然、良性循环。

四、渔业资源增殖行动

(一)建设渔业资源增殖基地。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全区渔业人工增殖规划,在各大中型渔业水域建设天然鱼类产卵场和人工繁殖基地,增加天然水域经济鱼类苗种的投放量,提高优质经济鱼类比例,增殖、恢复渔业资源。

(二)发展天然水面增养殖。我区湖泊、水库、河沟的面积占渔业总水面的98%以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大中型水面渔业综合开发,通过开展网箱养殖、围栏育种,小水面人工精养、半精养,大幅度增加水产品产量。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流通服务业、休闲渔业及其它相关产业,提升涉渔二、三产业的比重。

(三)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专门划拨增殖放流专项资金,确保增殖放流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的人工增殖放流规划,建立增殖计划申报审批、增殖苗种检疫检验及增殖放流监督制度,在做好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黄河、*及呼伦湖、达里诺尔、乌梁素海、岱海等自治区重要渔业水域的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增殖鱼类资源。

(四)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主要生长繁殖区域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保护区的管理。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对水产遗传种质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育种资源的保护,促进水产种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开展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行动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在进一步完善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鲤、兰州鲶保护区,兴安盟阿尔山冷水鱼保护区及呼伦贝尔市根河冷水鱼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护区管理人员素质,强化保护区管理能力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调查研究,规划建设呼伦贝尔市陈旗鲫自然保护区、阿拉善盟卤虫自然保护区、鄂尔多斯市无定河甲鱼自然保护区及其它特有的濒危水生生物物种保护区。

(二)濒危水生生物物种救护。在呼和浩特市建设自治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各盟市分别建设水生生物救护站,建立救护快速反应机制,对误捕、受伤、罚没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治、暂养和放生。对鲟鱼、鳇鱼、哲罗鱼、细鳞鱼、黄河鲤、兰州鲶、陈旗鲫、卤虫、水獭等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要制定重点保护计划,实施专项救护。

(三)开展濒危物种驯养繁殖。要建立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的种质保护基地,渔业科技部门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研究,做好种质的提纯复壮,强化对水生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水生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基地,提高人工繁育技术,扩大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量;要进一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人工放流活动,建立人工放流制度、制定放流规划、技术和标准,抓好对鲟鱼、鳇鱼、哲罗鱼、细鳞鱼、黄河鲤、兰州鲶、陈旗鲫、卤虫等自治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放流,并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四)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的规范化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制度,加强对渔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开展对捕捉、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植物行为。

(五)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关、口岸的联系,把好外来水生生物的入口关,建立对外来物种监控、预警机制和检疫及疫病控制体系,在重点地区和重点水域建立监控点,适时做好监督管理,保障本土物种安全。

六、开展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行动

(一)加强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渔业环境监测网。在黄河、*、呼伦湖、达里诺尔、岱海、乌梁素海等自治区重要渔业水域,以及黄河、西辽河流域的池塘连片养殖区建立日常监测点,对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监控机制。对渔业水域附近的高污染企业的排污口进行重点监督,适时监控,确保水域环境安全。建立突发性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确认污染主体,科学评估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损失,依法对渔业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做好工程建设资源与生态补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保障对遭受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补偿和修复。对修建水库、水电站、围垦、倾废区等建设工程,环保部门在批准或核准相关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补偿方案或补救措施,并落实补偿项目和资金。相关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开展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渔业病害防治体系,配备技术人员和检测设施,按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养殖水质监测、环境监控和投入品使用等各项制度,抓好养殖水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积极探索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渔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池塘“上粮下鱼、以渔改碱”、稻田养殖等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建立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减少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做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水产品认证工作,严格执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七、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一)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协调机制,做好环保、水利、工商、交通、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不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完善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体系,保障《纲要》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计划、财政、科技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合理整合生物资源养护有关经费并统筹使用。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将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及企业资金、个人捐助、国外投资、国际援助结合起来,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供资金保障。要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做好资源增殖保护费和补偿(赔偿)资金的收缴,专项用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三)建立监督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处理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产开发的关系,在抓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渔业生产开发。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无序开发和破坏资源行为的监督管理,打击一切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四)严格执行各项渔政管理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渔政执法装备投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渔政执法工作力度。

1、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在目前对黄河*段实行全面禁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实行常年禁渔。

2、严格执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严格《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办证的条件和程序,抓好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管理,严格控制捕捞渔船、网具的数量和规格。强化渔船检验和报废制度,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3、严格执行捕捞限额制度。按照自治区各及盟市公布的部分渔业水域的捕捞限额,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捕捞限额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于没有开展渔业资源调查评估的水面,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限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捕捞限额。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4

1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加强生态保护、增加渔民收入[1-2],2011年蒙城县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等规定,成立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产管理站站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产管理站分管渔政工作的副站长担任,成员为渔政人员;技术小组组长由县水产管理站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站长担任,成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成立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同时,又制定了《蒙城县2011年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在该县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中,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监督机制,又制定了方案,强化了工作指导,从而确保该县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规范而有序地进行。

2开展苗种的增殖放流

2.1开展放流苗种的提前检验

按照省渔业局的2011年通知要求,蒙城县在2010年12月已把准备放流苗种送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的苗种,才能作为渔业增殖放流的预备苗种;苗种经检验合格的单位才有资格参与2011年蒙城县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的竞标。

2.2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2011年1月23日,蒙城县农业委员会公布蒙城县2011年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11年2月1日蒙城县水产管理站蒙城县201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通过招标、竞标,鱼苗供应单位选择了具有渔业增殖放流资质和苗种生产资质的亳州市水产良种繁育中心,2011年2月25日,蒙城县2011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单位蒙城县水产管理站与苗种供应单位亳州市水产良种繁育中心签订了《蒙城县2011年渔业增殖放流水产苗种供应合同》。

2.3确定放流时间、地点、品种和规模

根据近几年来蒙城县各公共水体渔获物的数量及其品种构成,同时根据公共水体水质状况、水生生物量的多少确定了该县2011年渔业增殖放流的地点、品种、规格、数量和放流时间。确定2011年4月9日为蒙城县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日,活动开始时间为8:30;放流地点为涡河上游蒙城城关段、涡河下游蒙城双涧段和蒙城县城南新区人工湖;人工放流规模为春片鱼种60万尾,放流品种为草鱼、鲢鱼、鳙鱼、鲤鱼,规格均为7~15 cm。

2.4进行渔业增殖放流公证和公示

为确保渔业增殖放流的公益性和公正性,2011年4月9日在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时,邀请了蒙城县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了现场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对于此次放流活动,又在蒙城县电视台进行了公示,时间为7 d。

3继续实施禁渔制度,开展专项行动

2011年,经省农委同意,蒙城县继续在该县的5条国有主河道实施封河禁渔。全县禁渔面积2 000 hm2,禁渔时间为3月1日至8月31日。2011年,蒙城县开展了多次严厉打击“电、毒、炸”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在广泛宣传《渔业法》的同时,严厉打击一些“电、毒、炸”违法分子。2011年该县共查处渔事案件12起,没收销毁电捕器7台,组织了3次渔业专项治理活动,从而保证了全县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4开展水生生物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工作

目前,蒙城县水花生泛滥,该县所有水域均有分布,直接影响了渔业生产,2011年,蒙城县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治和人工清除,但效果不明显。芡河是淮河水系的组成部分,以盛产鳜鱼、青虾闻名。为确保芡河鳜鱼、青虾种质资源的稳定,维护渔业生态平衡,2009年,蒙城县政府下发了蒙政秘〔2009〕59号文件《关于建立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批复》,建立了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该县实际情况,2010年完成了芡河鳜鱼、青虾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规划工作;2011年,该县申报了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目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已批准蒙城县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省级保护区(皖农渔〔2011〕344号),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申报,将有力促进该县渔业资源的保护。2011年,县政府拨专款10万元用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工作,2011年,该县已建成了1个监测站,设置了核心区、实验区标志。

5结语

通过落实2011年的渔业资源保护项目,渔业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在蒙城县的涡河、城南新区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该县的渔业资源状况明显好转。通过对2011年增殖放流的苗种进行跟踪分析,2011年增殖放流区域鱼类种群数量比2010年同期增加7.5%,这充分说明蒙城县2011年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水生生物养护资金不能满足生物养护放流的需要,需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3-4];水花生已严重影响了渔业生产的发展亟需治理;渔业生态环境亟需进行监控,必要设备缺乏等问题还有待解决。

6参考文献

[1] 杨兴,姚俊杰,袁家谟,等.贵州省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规划[J].贵州农业科学,2008,36(6):123-126.

[2] 赵法箴.加强增殖放流科学研究促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J].中国渔业经济,2004(4):29-30.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5

第二条凡在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江、河、湖、海及沿江、沿海滩涂等渔业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收购、利用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以下简称“渔业资源费”)。

第三条渔业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征收渔业资源费。

第五条渔业资源费分为海洋渔业资源费和淡水渔业资源费。

第六条海洋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从事外海捕捞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

(二)从事近海拖网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计征;个体渔船按3%计征。

(三)从事近海围网(含对网)、流网、钓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个体渔船按2%计征。

(四)从事定置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计征,其中集体渔船从事高稀网、海蜇涨网、疏目转网、板曾网等作业的按2%计征。

(五)对持有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按同类型作业的征收标准加倍计征,但最高不得超过9%。

(六)教学单位的教学实习船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实习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减半征收;实习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七)科研单位的科研调查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任务书、调查监测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免征;课题或者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八)按规定属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渔业资源费的,按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制订的收费标准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9%。

教学、科研单位需要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的,按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审批。

第七条淡水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从事钩子、丝网、扎网、抄网、扛网、虾笼、鳝笼、扒蚬(螺、蚌)等作业的船只或者个人,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6%计征。

(二)对从事机拖蟹、机拖虾、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4%至8%计征。

(三)对从事机吸蚬(螺)、软硬簖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6%至12%计征。

(四)在划定的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15%计征;在重点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征收比例可以高于15%,但最高不得超过25%。

(五)在本市管辖的长江渔业水域从事流网、挑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3%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5%,但最高不得超过20%。

非专业渔民从事季节性淡水捕捞作业的,应当按同类型作业征收标准的200%至300%计征。

第八条对多种捕捞方式兼作的海洋或者内陆水域渔船,按其产值较高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对海洋、长江水域捕捞兼作的渔船,分别按相应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九条对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属海洋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属淡水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条因养殖和其他特殊需要采捕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按不超过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15%的标准征收渔业资源费。其中从事鳗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蟹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一条凡从事收购或者经营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其收购或者经营总金额的1.5%至2.5%计征渔业资源费。

收购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直接用于增殖、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购总金额的0.5%至1%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二条依法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渔业资源费。因科研活动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除外。

第十三条经本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在本市管辖水域作业的外省(市)渔船和个人,从事海洋捕捞的按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淡水捕捞的可以高于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年总产值的25%。

第十四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向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五条渔业资源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发证权限,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定和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本市凡利用江、河、湖泊、河沟等自然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按当地平均亩产值的0.5%至1%计征养殖保护管理费。

精养鱼塘、园沟、宅河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与否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自定。凡征收养殖保护管理费的,每年每亩收费不得超过1元。

第十七条市、县(区)两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权范围在核发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同时征收渔业资源费及养殖保护管理费,在有关证书上记录缴款金额、加盖印章并出具收款收据。

已持有捕捞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年度审证时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

在规定日期内不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补缴,并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渔业资源费列入当年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渔业资源费实行按比例留成和上缴部分统筹使用的办法:

(一)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渔业资源费,10%上缴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二)各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淡水渔业资源费,1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三)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委托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捕捞许可证所的渔业资源费,8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20%由机构留用,其中的鳗苗渔业资源费,2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80%由机构留用。

前款规定应当上缴的渔业资源费,征收单位应当按季度上缴,不得截留坐支。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留用。

第二十条渔业资源费用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的使用范围是:

(一)购置增殖放流用的苗种和培育苗种所需的配套设施,修建近海和内陆水域的增殖设施。

(二)为增殖保护渔业资源的科学研究提供经费补助,以及为渔业资源监测和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提供经费补助。

(三)购置、更新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的渔政公务车、船,改善渔政管理设施。

(四)为保护渔业资源、渔场环境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提供经费补助。

(五)为保护特定渔业资源品种,借给生产单位用于转业或者转产的生产周转金(不得作为生活补助和流动资金)。

依据本办法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用于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经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的开支原则上应当高于用于保护管理的开支。

本市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和保护管理的比例为:资源增殖不得低于5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50%,其中对采捕、收购、利用鳗苗所征收的渔业资源费,资源增殖不得低于4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60%。

第二十二条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交同级财政在银行开设专户储存,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使用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在年初编制收支计划、在年终编制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报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表使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格式。

第二十三条本市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自**年度起征收。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挪用、浪费资金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五条本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补充条文,不另订实施细则。

各县(区)制订的补充条文应当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6

关键词:渔业资源;管理体制;资源保护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632125

盲目的渔业模式、水体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渔业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等状况急需要解决。因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积极保护渔业资源急不可待。

1 河北渔业情形

河北的主要河流分为2大水系:海河水系;滦河水系。大多发源于太行山和燕山,向东一直注入渤海。其中滦河更是重工业发展城市唐山的母亲河。目前,秦皇岛市海域富营养化严重,该市做出一系列措施对渔业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河北渔业资源丰富,例如:对虾、扇贝、螃蟹还有各种淡鱼、海鱼等等。但目前河北省的渔业资源呈下降趋势,其影响因素包括众多方面,从而鱼类种数下降,鱼类的总数也呈现出减少的趋势。因此,保护渔业资源的行动刻不容缓。

2 河北鱼类资源的影响因子

2.1 客观原因

环境因素,由于河北经济发展大多依赖于重工业,煤矿、钢铁、化工厂等,然而这些企业工厂对环境的破坏是不容忽视的。河北有多个县市临海,有秦皇岛,唐山的唐海,曹妃甸等。地处入海口,随着经济的发展,这势必要给周边的河流海洋带来影响,鱼群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了破坏,自然产量和质量会有所下降。

2.2 主观原因

不合理的过度捕捞使得渔业资源减少,有些渔民不遵守相关制度,在休渔期仍然大肆捕捞,使得鱼群没有时间进行繁殖后代,种族得不到延续。而且,有些渔民为了一己私利,使用的渔网的网孔过小,不能使小鱼钻出,因此鱼群总数越来越少。

兴修水利工程和农业污染是使水体不洁净的主要因素。在兴修水利过程中,水库水坝等改变了鱼群原有的生活环境,鱼群的正常繁殖不能进行,使得渔业资源减少。

3 河北渔业资源管理现状

3.1 不科学的渔业资源管理

人员方面,有关的渔业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是高素质人才,专业知识并不强,所以管理水平相应的也不高。而且,不仅质量不高,数量也是相差甚远。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力度不强,治理的方式单一化,并不能对那些违法捕捞,违规打鱼的渔民进行很好的批评惩戒教育,二次犯错的记录很高。

3.2 不科学的捕捞方式

渔民的素质不高,捕捞许可证的不严谨的发放都直接间接的导致渔业资源的减少。更有甚者,多个渔民持相同捕捞许可证进行作业,显然,政府等相关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部分渔民渔船不符合相关条例规定,买进新的渔船后,仍持旧的捕捞许可证进行作业。为了保护渔业资源,要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3 不完善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整体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最主要的是渔业资源的执法费用欠缺,国家政府的方面应该加大在渔业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投资。

4 制定渔业资源保护对策

4.1 其他国家管理渔业资源的借鉴

向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学习渔业资源管理体制,保护现有渔业资源不受破坏。要制定明确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法规、法律等;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来惩戒非法捕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情节严重者,要用法律武器制裁。

4.2 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

不断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修订休渔计划,调整禁渔期,让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且要运用法律对渔业资源进行保护,一旦发现违法捕捞,严惩不贷。再有要增加高素质的渔业资源管理执法人员数量,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4.3 从渔具上控制捕鱼强度

从渔具上限制捕捞强度,这样保护鱼苗,从而使得鱼群得以繁衍。控制渔网的网眼大小,严令禁止鱼苗当作鱼饵。建立鱼类种群基因库,控制每人捕鱼量,保护珍稀物种,人工放养鱼苗,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4.4 加快渔业资源产业转型

改变原有渔业类型,努力向人性化、合理化方向发展。学习美国的休闲渔业,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了河流周围环境,又保护了渔业资源,还可以增加渔业资源管理的经费。

海洋渔业资源人类是赖以生存的宝藏,渔业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管理体制,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国家也要培养更多的专业性人才,提出更有效的保护措施,来保证渔业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如此,渔业资源才能得到保护。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7

1、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1.1 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障水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水产品消费需求,是渔业发展的基本任务。2009 年我国水产品产量达 5120 万吨,同比增长 4.6%。2010 年,我国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 1.2 万亿元,渔业产值 6200 多亿元,渔业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8%;水产品总产量5350万吨,年均增长4%;水产品出口额 138 亿美元,连续 11 年居国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渔民人均纯收入 8963 元,年均增长 9.75%。渔业成为了农业农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渔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维护海洋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党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1.2 渔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渔业水域是渔业生物资源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渔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地方,更是渔业生产的物质条件。如果没有了渔业资源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渔业生产也就无从谈起。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是直接保护渔民的利益,为渔民的生产服务,为渔民的增收服务。由于渔业水域环境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恶化,最终带来了渔业资源的严重衰竭,特别是经济鱼类种群数量的急剧下降,直接影响了渔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致使渔业从业者面临失业的威胁。同时,由于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使得水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危害,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因此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已经成为我们目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

2、我国渔业生态环境现状

2.1 养殖水域污染严重。

水产品生产赖以养殖的沿海港湾、河口、浅滩和内湾水域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大量未经任何处理或未按标准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施用化肥和农药,均造成了养殖水域的严重污染,赤潮灾害频发,直接威胁着水产养殖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养殖业的自身污染也十分严重。水产生物粪便沉淀和大量投入的饵料造成残饵在底泥富集引发水体富营养化等环境问题,养殖过程中滥用抗菌素、消毒剂、水质改良剂等严重污染了养殖水体。

2.2 渔业资源仍呈衰退趋势。

由于环境污染、渔业水域滩涂被占等因素破坏了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捕捞业的过猛过快发展,使捕捞强度大大超过了近海资源的再生能力,鱼类资源大量减少。特别是许多传统经济鱼类已形不成鱼汛。

3、上述危机出现的主要因素

3.1 环保意识薄弱。

一些排污企业缺乏基本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渔业水域。渔业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药物。渔业管理部门更多关注在发展渔业生产中治理水域环境污染,即所谓“末端治理”。环保部门总是被动治理而不是主动整治。

3.2 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渔业法律制度中有关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分散在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存在对渔业水域界定不够明确、渔业管理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不清、一些重要事项存在法律原则规定但缺少法律责任追究和具体实施规定等诸多问题。

4、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建议

4.1 大力发展有机水产养殖。

有机水产养殖是指建立一种水产品生产系统,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不向系统投入任何化学合成物质和常规饲料,主要依靠系统中可再生资源的转变、循环利用以及严格的环境管理来维持养殖体系的生产力,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保证食品安全。其目的在于为人类提供健康、环保、安全的水产品,同时解决目前水产养殖中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保护水域环境和水体生物多样性,实现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2 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

控制捕捞强度,调整渔业生产结构,在渔具、渔法上进行技术改革,逐渐走定向捕捞的路子对不同种类资原的利用,逐步转向定额捕捞。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充分发挥渔政管理职能,使资源无度捕捞现象得到彻底遏制。

4.3 完善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渔业生态保护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作保证。针对目前我国渔业环保法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快渔业环境的立法步伐,从法律上明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渔业环境污染事故的权力,逐步形成完善的渔业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检查对发生的污染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的扩散,减轻其危害。

4.4 综合治理渔业生态环境。

渔业管理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建立长久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管理重点,加快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制度建设。开展资源与环境状况调查,加强执法管理,积极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加强生态渔业建设,建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区,加强养殖水域和渔港水域的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4.5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渔业管理部门要从根本上转变已有的只管鱼不管环境的观念,在提高自身认识和素质的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广告、讲座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深入宣传有关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的法律法规,使城市居民、工厂工人、农民、渔业养殖者、渔药生产者充分认识到渔业水域污染后果的严重性,使全社会逐步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观、道德观、价值观,增强国民对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8

1、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1.1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障水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水产品消费需求,是渔业发展的基本任务。2009年我国水产品产量达5120万吨,同比增长4.6%。2010年,我国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渔业产值6200多亿元,渔业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48%;水产品总产量5350万吨,年均增长4%;水产品出口额138亿美元,连续11年居国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渔民人均纯收入8963元,年均增长9.75%。渔业成为了农业农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渔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维护海洋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党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1.2渔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渔业水域是渔业生物资源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渔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地方,更是渔业生产的物质条件。如果没有了渔业资源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渔业生产也就无从谈起。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是直接保护渔民的利益,为渔民的生产服务,为渔民的增收服务。由于渔业水域环境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恶化,最终带来了渔业资源的严重衰竭,特别是经济鱼类种群数量的急剧下降,直接影响了渔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致使渔业从业者面临失业的威胁。同时,由于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使得水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危害,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因此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已经成为我们目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

2、我国渔业生态环境现状

2.1养殖水域污染严重。水产品生产赖以养殖的沿海港湾、河口、浅滩和内湾水域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大量未经任何处理或未按标准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施用化肥和农药,均造成了养殖水域的严重污染,赤潮灾害频发,直接威胁着水产养殖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养殖业的自身污染也十分严重。水产生物粪便沉淀和大量投入的饵料造成残饵在底泥富集引发水体富营养化等环境问题,养殖过程中滥用抗菌素、消毒剂、水质改良剂等严重污染了养殖水体。

2.2渔业资源仍呈衰退趋势。由于环境污染、渔业水域滩涂被占等因素破坏了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捕捞业的过猛过快发展,使捕捞强度大大超过了近海资源的再生能力,鱼类资源大量减少。特别是许多传统经济鱼类已形不成鱼汛。

3、上述危机出现的主要因素

3.1环保意识薄弱。一些排污企业缺乏基本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渔业水域。渔业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药物。渔业管理部门更多关注在发展渔业生产中治理水域环境污染,即所谓“末端治理”。环保部门总是被动治理而不是主动整治。

3.2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渔业法律制度中有关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分散在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存在对渔业水域界定不够明确、渔业管理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不清、一些重要事项存在法律原则规定但缺少法律责任追究和具体实施规定等诸多问题。

4、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建议

4.1大力发展有机水产养殖。有机水产养殖是指建立一种水产品生产系统,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不向系统投入任何化学合成物质和常规饲料,主要依靠系统中可再生资源的转变、循环利用以及严格的环境管理来维持养殖体系的生产力,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保证食品安全。其目的在于为人类提供健康、环保、安全的水产品,同时解决目前水产养殖中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保护水域环境和水体生物多样性,实现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2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调整渔业生产结构,在渔具、渔法上进行技术改革,逐渐走定向捕捞的路子对不同种类资原的利用,逐步转向定额捕捞。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充分发挥渔政管理职能,使资源无度捕捞现象得到彻底遏制。

4.3完善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渔业生态保护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作保证。针对目前我国渔业环保法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快渔业环境的立法步伐,从法律上明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渔业环境污染事故的权力,逐步形成完善的渔业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检查对发生的污染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的扩散,减轻其危害。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9

碧波万顷耀银光,鱼欢蟹肥捕捞忙,这是我县每年仲秋时节湖区所呈现的繁忙景象。经过数年的沉寂和期盼,历经风雨的**水产业在20xx年再现曙光,呈现出继1994年之后最好的形势。全县水产品产量达到71160吨,其中河蟹产量20xx吨,实现渔业总产值7.5702亿元,上交渔业规费1302万元,渔民人均纯收入6588元。之所以在事隔多年之后**水产业能重塑辉煌,笔者结合目前我县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到湖区养殖企业和渔民中进行了的调研。不难看出,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政府各级部门、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但笔者经过调研得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渔业资源,走水产富民强县之路,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所产生的结果。以下结合调研情况就我县这些年来的成功做法发表些浅显的看法。

转变观念,提高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认识。多年来,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一直坚持树立“保护渔业资源是水产业的头等大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护渔业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认识、转变观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推进渔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渔业执法管理机制,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在沿江沿湖从事渔业生产者及广大渔民中形成了共识。

突出重点,加大保护渔业资源的力度。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在充分利用水面资源优势,发挥水产生产潜力,使水面大县向水产大县迈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将水产开发与资源保护相结合起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确定禁渔期和护草期,划定禁渔区、养殖区、增殖区和实施轮休轮养的制度,实行鱼、蟹、虾等水产品的混养,通过食物链的有效连接,充分合理地利用水草资源和渔业食物养分。开展普法工作。如何提高养殖单位、生产经营者和个人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生产,以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发展生产,这就要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每年,我县结合《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印发宣传材料,在报纸、电视台同时刊载播放,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水面、资源国有化意识。人工增殖水产生物资源。为了有效地增殖大湖渔业资源,确保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产主管部门在对全县渔业现状的充分考察的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对大湖进行人工增殖放流。使渔业资源保护费真正做到“取之于渔,用之开渔”。水产部门引导明星企业对大湖进行增殖,全面推行“种草移螺”工程,推广“湖泊生物资源快速修复与渔业利用技术”科研成果,加大资源修复工作力度。20xx年度在泊湖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赛湖水产开发公司等明星企业的带领下,全年共注入“种草移螺”等资源恢复资金600多万元,投放螺蛳286万公斤,移植草种52900公斤,复植面积达25.1万亩,使大湖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修复,从而走出了一条开拓创新之路,创造了“投入小、产量高、效益佳”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国有水面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县委、政府在转变工作思路的同时将规范国有水面使用权的管理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点和起步点,由直接指挥水产经营转到宏观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出新时期发展思路和操作原则,实现国有水面的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调整国有水面,实现国有水面政府高度垄断,“一个龙头放水”的基本目标,使国有水面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改变“甩手”承包、“官倒”的现象,遏制酷捕滥捞,“吃资源饭”的境况。开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湖泊是长江河谷洼地经长江圩堤封闭而形成的水流冲积湖为过水型湖泊。湖内水质优良,无工业“三废”污染。ph.1—7.8,水体透明度1.5—2米。是养殖开发的优良水域。虽然目前境况很好,但主管局及渔政管理部门“居安思危”,通过深入细致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域检测标准,依法查处、监控生活污水、船机修理等对水域造成污染的案件,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渔区环境。县级水产部门及渔政执法管理单位是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的执法主体,本着“严查、严管、重点打击和普遍教育”的精神,采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普遍管理、重点突出、联防治理、死看硬守、经常管理与临时出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国有渔业资源不受损失。

加强领导,形成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强大合力。县委、政府和主管局均高度重视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每年的禁江禁湖、《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工作均由分管领导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水产、公安、司法、工商、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制定切实可行 的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方案、措施并加以落实,水产部门及其渔政执法管理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执法管理。公安部门全力配合渔政部门搞好执法检查。工商部门协同渔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集市的有关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司法及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情况。各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可行措施,加强本辖区内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0

碧波万顷耀银光,鱼欢蟹肥捕捞忙,这是我县每年仲秋时节湖区所呈现的繁忙景象。经过数年的沉寂和期盼,历经风雨的**水产业在20xx年再现曙光,呈现出继1994年之后最好的形势。全县水产品产量达到71160吨,其中河蟹产量20xx吨,实现渔业总产值7.5702亿元,上交渔业规费1302万元,渔民人均纯收入6588元。之所以在事隔多年之后**水产业能重塑辉煌,笔者结合目前我县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到湖区养殖企业和渔民中进行了的调研。不难看出,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政府各级部门、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但笔者经过调研得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渔业资源,走水产富民强县之路,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所产生的结果。以下结合调研情况就我县这些年来的成功做法发表些浅显的看法。

转变观念,提高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认识。多年来,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一直坚持树立“保护渔业资源是水产业的头等大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护渔业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认识、转变观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推进渔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渔业执法管理机制,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在沿江沿湖从事渔业生产者及广大渔民中形成了共识。

突出重点,加大保护渔业资源的力度。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在充分利用水面资源优势,发挥水产生产潜力,使水面大县向水产大县迈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将水产开发与资源保护相结合起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确定禁渔期和护草期,划定禁渔区、养殖区、增殖区和实施轮休轮养的制度,实行鱼、蟹、虾等水产品的混养,通过食物链的有效连接,充分合理地利用水草资源和渔业食物养分。开展普法工作。如何提高养殖单位、生产经营者和个人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生产,以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发展生产,这就要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每年,我县结合《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印发宣传材料,在报纸、电视台同时刊载播放,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水面、资源国有化意识。人工增殖水产生物资源。为了有效地增殖大湖渔业资源,确保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产主管部门在对全县渔业现状的充分考察的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对大湖进行人工增殖放流。使渔业资源保护费真正做到“取之于渔,用之开渔”。水产部门引导明星企业对大湖进行增殖,全面推行“种草移螺”工程,推广“湖泊生物资源快速修复与渔业利用技术”科研成果,加大资源修复工作力度。20xx年度在泊湖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赛湖水产开发公司等明星企业的带领下,全年共注入“种草移螺”等资源恢复资金600多万元,投放螺蛳286万公斤,移植草种52900公斤,复植面积达25.1万亩,使大湖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修复,从而走出了一条开拓创新之路,创造了“投入小、产量高、效益佳”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国有水面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县委、政府在转变工作思路的同时将规范国有水面使用权的管理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点和起步点,由直接指挥水产经营转到宏观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出新时期发展思路和操作原则,实现国有水面的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调整国有水面,实现国有水面政府高度垄断,“一个龙头放水”的基本目标,使国有水面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改变“甩手”承包、“官倒”的现象,遏制酷捕滥捞,“吃资源饭”的境况。开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湖泊是长江河谷洼地经长江圩堤封闭而形成的水流冲积湖为过水型湖泊。湖内水质优良,无工业“三废”污染。ph.1—7.8,水体透明度1.5—2米。是养殖开发的优良水域。虽然目前境况很好,但主管局及渔政管理部门“居安思危”,通过深入细致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域检测标准,依法查处、监控生活污水、船机修理等对水域造成污染的案件,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渔区环境。县级水产部门及渔政执法管理单位是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的执法主体,本着“严查、严管、重点打击和普遍教育”的精神,采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普遍管理、重点突出、联防治理、死看硬守、经常管理与临时出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国有渔业资源不受损失。

加强领导,形成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强大合力。县委、政府和主管局均高度重视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每年的禁江禁湖、《渔业法》宣传及专项治理工作均由分管领导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水产、公安、司法、工商、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制定切实可行 的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方案、措施并加以落实,水产部门及其渔政执法管理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执法管理。公安部门全力配合渔政部门搞好执法检查。工商部门协同渔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集市的有关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司法及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情况。各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可行措施,加强本辖区内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1

关键词:渔业;现状;发展;对策

1陇南渔业生产发展、资源现状与分析

1.1水产业发展的自然资源条件及利用

1.1.1水资源、水面积资源较为丰富陇南市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有嘉陵江主要一级支流9条,二级支流900余条,三级支流2 900余条。年径流量261亿m3,占全省总径流量的44%。地表水(山泉、溪流)106亿m3,有一定数量的地下水资源,水资源丰富。

市内分布有主要河流、水库、湖泊、塘坝、池塘、沼泽滩涂等资源27.6474万亩,水产养殖可利用资源面积5.0434万亩,占各类资源面积的18.20%。在可利用资源中,水库7座水面面积3.52万亩,荒滩、沼泽1万亩,池塘2 324亩,湖泊2 150亩,塘坝760亩。可利用资源中已开始养殖开发的2.8 265万亩(其中水库3.52万亩,池塘2 324亩,塘坝300亩,荒滩、沼泽地400亩,网箱总体积8 000m3),占可利用资源量的56%。

1.1.2水产养殖主要生物资源种类多全市境内现有鱼类种类(包括引进品种)62种(其中土著鱼44种,占全省种类的66%,其中经济价值的有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中华倒刺巴、野生鲫鱼、野生黄鳝等10多种。引进种类18种,养殖比重较大的有草鱼、鲢鱼、建鲤、团头鲂、澎泽鲫、异育银鱼、黄桑等);主要珍稀水生动物有:大鲵、文县鱿螈、山溪鲵、野生甲鱼等。

1.1.3气候、水温资源优越陇南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境内大多数河谷地带适宜发展水产养殖业,从水温特性看,有丰富冷水源、温水资源、热水源,可养殖冷水、温水、热带鱼类及其它水生动物。

1.2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

陇南现有人工池塘2 324亩,适宜水产养殖增殖的水库7座,总水面面积3.52万亩;现有水产苗种繁育场4个,苗种培育基地一处,全市苗种场年可孵化鱼苗300万尾,生产鱼种200万尾。已建成的网箱养鱼5处18户,拥有钢质框架网箱总体积8 000m2。大鲵人工驯养繁育点两处,现有亲鲵饲养池、稚鲵孵化池、幼鲵饲养池6 000多平米。甲鱼工厂化养殖场一处。

1.3水产业社会经济状况

全市从事水产业的从业户共660户,其中养殖户460户,捕捞户80户,水产品营销户120户,从业总人口3 300多人。

1.4发展水产业的潜力及优势

水产业发展的优势一是具有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就省内和西北地区范围内比较,我市光热资源、水资源、水温类型、生物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据调查统计,我市现有79个乡镇,具备发展水产业的资源条件。

1.4.1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我市水产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水产业机构不断设立和完善,水产养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水产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水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市现有水产技术推广、渔业行政执法机构11个。同时,省政府批准了文县大鲵保护区,建立了文县大鲵保护站(编制4人)。

1.4.2适宜生产绿色水产品我市地处长江流域上游,境内多高山,工业设施少,除少数矿产资源大县个别区域污染严重外,大多数区域水质洁净、无污染、水体物理化学指标适宜水生动物生长,是生产绿色水产品的理想场所。

1.4.3具备一定的区域优势我市地处甘、陕、川交界地带,向西北水产品可销售到兰州、西安、天水,向南、向东靠近九寨沟等省外市场和市内280万人口,市场前景广阔。

2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陇南渔业的发展速度缓慢,渔业比较效益没有明显提高,渔业在大农业中的基础地位低,究其存在原因有:

2.1渔业的政策扶持、投资力度明显减少

渔业在我省本来是一个弱质产业,始终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因此加大对渔业的支持和投入显得非常重要。但近年来陇南渔业和全省渔业一样,政府扶持力度明显不够,陇南九县(区)除二、三县享受了小型规模项目扶持外,其他县近年都没有争取到任何项目。地方财政给渔业投资比重得不到提高,没有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2.2养殖的总体规模小,渔业产值低,没有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近几年来,池塘面积始终徘徊在2 000~3 000亩,一些池塘被城市建设占用,没有得到恢复再建,一些池塘水毁后无力恢复,一些池塘因缺水被用来种田,新开挖池塘费用较高,没有项目支持,大多数养殖户没有能力开发开挖新池塘。水库面积虽然比较大,但水库综合开发利用能力、管理能力跟不上,网箱养鱼利用规模在8 000m3,大银鱼移植增殖还处于初始阶段,捕捞产量低。2005年全市渔业产值1 450万元,始终处于弱小产业地位。

2.3养殖品种结构不合理

陇南渔业养殖品种虽然比较丰富,但中高值鱼的比例仍然比较小,养殖品种仍以鲢鱼、草鱼为主,团头鲂、鲫鱼、鲤鱼、黄鳝、甲鱼等中高价值优质鱼的产量不足10%。许多名优新特品种引进后,难以扩大养殖,养殖品种不合理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渔业产值很难提高。

2.4渔业服务体系不完善、不配套

一是一些县水产品推广行业有责无权、有职无责、有人无为、管理松懈,工作无人问津,没有把水产技术推广当做一项公益性事业去发展。加之渔技推广工作较艰苦、待遇较低,水产科技队伍得不到加强。二是苗种供给体系不完善,原有的武都鱼种场、徽县鱼种场、碧口渔场已由于孵化设施老化废弃、缺水,池塘条件得不到改善、鱼种场权属改变等原因形同虚设,失去苗种繁育功能。苗种供给只能依赖周边省份和市县水产站租池育种解决,品种和质量上难以满足本市渔业生产需要。三是营销体系不完善,本市缺乏水产品批发环节,养殖户自养自卖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变。四是信息体系不完善,由于没有必要的场所、设备、资金,信息服务能力差,不能很好的为养殖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五是渔业病害测报和水质监测体系不完善,陇南市县渔业技术推广站虽然建立了渔业病害测报体系,但没有检测仪器设备,养殖品种病害测报仅凭感官和经验,缺乏直接依据,更谈不上水质检测。

2.5现有渔业资源不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利用

根据渔业资源统计结果显示,陇南现有水库面积3.32万亩,稻田3.20万亩,可供渔业利用的河滩、沼泽13.90万亩。目前,利用程度还很低,河滩、沼泽 的利用面积还不到400亩。另外,还有可供开发养殖的土著鱼类十几种,这些土著鱼在外省市场价格高、销路好、但目前仅仅开发形式限于捕捞这种消耗资源的方式,没有对其进行人工驯化养殖。

3陇南渔业发展对策

3.1突出抓好优势产业建设

今后渔业发展应以实施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以“四水”渔业发展为主,即以水产养殖为核心、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水上观光、休闲、“渔家乐”等多种综合渔业模式。重点突出一个带,抓好两个片,利用好7座水库,在9县(区)“三江一水”沿岸大力发展水产养殖,达到无公害标准。逐步实现养殖苗种良种化、养殖模式多元化,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开发科学合理。加快优势产业建设,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培植壮大优势产业,提高水产品竞争力。应加大力度推进,抓出实效。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结合自己的资源优势,根据发展基础,选择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品,进一步做好优势产业的区域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布局调整。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把渔业列入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十一五”渔业规划,即重点抓好白龙江干流沿岸渔业,突出名特优新产品养殖的同时抓好生态养殖。“抓好两个片”即南部片武都、文县、康县、宕昌县、以发展冷水鱼类和其它特种水产品养殖为主;北部片成县、徽县、两当县、礼县、西和县以发展池塘、塘坝大宗鱼类养殖为主。把具有发展渔业的基本条件县(区),各有侧重,努力形成一县一品或几县一品的发展格局。

3.2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发展

我市水产业发展一个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规模不大、水平不高、链条不长。做大做强水产业,必须紧紧抓住龙头企业这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抓大项目,培育骨干企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发展一批现代化水产养殖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扶持,加大技改力度,壮大一批优势企业。二是要抓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适应市场需求。三是要抓品种战略,开拓产品市场。四是要抓机制创新,增强企业的活力。要积极引导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搞好服务,确保农民增收,形成互利互惠的“双赢”机制。要大力发展水产品专业协会及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3突出抓好渔业科技创新

加快水产业发展必须依靠现代化科技加快改造传统水产业,应提升水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一是要健全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水产原良种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改造市级重点水产苗种基地和重点县的水产苗种繁育场建设,提高苗种基地的综合供种能力。到2010年,争取建成省级良种场3个,市县重点苗种繁育场10个。最大限度地满足渔业生产的良种需要。二是要组织推广重大关键渔业技术。要围绕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和重大养殖技术推广行动,切实加强对优新种苗、节本增效、加工转化、保鲜包装、监测检验等关键技术的攻关,促进规模化养殖、无公害养殖、标准化养殖、水产品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三是要创新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要在改革中不断增强技术推广示范、病害防治、质量安全等公益职能,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水产苗种场、涉渔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开展多元化的水产技术推广服务,逐步形成一个社会化的养殖技术推广体系。

3.4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管理

应全面推进无公害的标准化养殖。一是要加强渔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应在生产环境、鱼类品种质量、养殖与加工技术操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组织修订渔业标准,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渔业质量标准化体系。要加强渔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应用,指导渔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二是要加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应建立健全全市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置必备仪器设备,提高检测效能。在水产品主产区,重点建设水生动物病害监测站,提高对水产生动物疫情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列行监测制度、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加大水产品药残、重金属监测力度,特别做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水产品认证。三是要加强渔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水产品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渔药、饲料和生产经营劣质水产苗种等违法行为,净化水产品物化供给市场,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3.5渔业问题,既是一个产业发展问题,也是一个资源环境保护问题

一是要建立健全鱼类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制度。组织开展渔业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研究,制定渔业资源增殖计划,积极争取投入,加大向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的放流力度,不断增加放流品种,加强鱼类产卵等天然渔业资源繁育保护区建设,促进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二是要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广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提高水产品品质,减少和避免生态环境的影响。坚持开展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河流的水利枢纽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排污治理,加大对污染事故调处力度,提高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渔业损失。三是要加强渔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完善现有的保护区管理,对已经批准建设大鲵等水生珍稀动物保护区要进行清查整顿,明确划定保护区边界。对没有设立保护区,但有保护价值的渔业资源区域,要建立渔业资源保护监测站和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时抢救收集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2

一、发展生态渔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渔业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渔业跨越式发展路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省渔业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近五年来,我省渔业围绕“产业强基础、发展上水平”战略,坚持统筹兼顾、重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区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渔业发展正面临着空间资源日益紧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生物资源日渐衰退等压力和经营体制机制滞后、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不足等问题的双重挑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大力发展生态渔业,推广应用新型生态渔业发展模式,逐步构建生态合理性、经济高效性、功能良性循环的现代渔业体系,实现渔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既是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根本举措,也是实现生态环境修复、推进渔业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更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和实践证明,只有大力发展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渔业(即生态渔业),实现渔业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渔业才能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路子。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态渔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二、生态渔业的发展方向、建设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发展方向。

以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通过应用现代科技、设施装备和合理的生产模式,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体单位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具体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修复保护为重点,强化渔业在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生态安全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渔业和环境的和谐。

二是以“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为主要载体,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推进渔业向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方向发展,实现生态和高效的协调。

三是大力引导传统渔业向休闲渔业、景观渔业方向发展,积极拓展产业业态,实现渔业空间的拓展。

(二)建设目标。

依据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今后五年,在我省构建沿海生态高效渔业发展区、内陆设施渔业示范区、山区生态渔业建设区、大水面洁水渔业开发区等几大渔业块状经济区,基本形成自然环境和谐、基础设施优良、渔业结构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科学技术先进、运营机制新颖的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格局,促进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和渔区社会繁荣进步。

到2012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1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1860亿元,年均增长8%;渔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2200元,年均增长5%。

(三)主要模式。

根据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方法,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推行下列七种模式:

1、池塘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以配合饲料为基础,以安全、高效的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有效减少药物使用,降低对水体的氮、磷排放,并通过构建一定比例的人工湿地、生态氧化塘或利用生态沟渠、稻田、藕田等进行养殖排放水处理或实现养殖水体的重复使用。

2、湖泊水库洁水型渔业开发模式。洁水型渔业开发,又可称“保水型渔业”,以保护水环境为目的,选择以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进行人工放养,利用生物食物链原理,消耗水中的富营养化物质,从而达到保障生态平衡,保护水环境,充分利用水体渔产力,提高广大库区农民致富能力的目的。

3、文化传承和创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稻田、山溪等丰富的浅水资源,辅之以现代科技手段,传承和创新具有悠久历史的稻鱼(虾、蟹)共生和山溪以草养鱼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既种稻(草)又养鱼,把植物和动物、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物质和能量良性循环转化,实现“稳粮丰鱼增收”的目的。

4、大水面鱼、虾、贝、藻立体增(养)殖模式。在大江大河和浅海海域,选择适合该类水域生长繁殖、经济价值高、宜于人工苗种培育以及放牧饲养的鱼、虾、贝、藻等水生生物,利用生物间不同的栖息特性和食物链关系,实施规模化立体型增(养)殖,构建水域的生态平衡,改善水体环境,修复渔业资源,实现水生生物多样性。

5、工程化渔业养殖模式。采用高效水处理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功能性饲料等,有效控制净化养殖污水等自身污染,减轻对环境与资源的破坏,大幅度提高养殖单产和经济效益。工程化养殖包括集约化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具有高密度、集约化、高效益、少污染等特点。

6、休闲生态渔业技术模式。利用渔村设备和空间、渔业生产场地、渔具渔法、渔业产品、渔业经营活动、渔业环境及渔村人文资源等,经规划设计,充分发挥渔业与渔村休闲旅游功能,集渔业、科普、旅游、观光、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使渔业一、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7、“负责任”水产捕捞模式。逐步减少渔船数量,探索和推行限额捕捞制度;推广渔船节能,改进渔具渔法,禁止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作业;压缩底拖网、定置张网、桁杆拖虾网等作业,鼓励发展选择性较好的流刺网、钓具和笼壶作业,促进捕捞产业发展与渔业资源再生能力相匹配,实现永续利用。

(四)工作重点。

主要是实施“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

1、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修复行动计划。以涵养资源、修复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以我省水系和重要渔业水域为重点,实施渔业资源增殖和生态环境修复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在我省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甬江等重点水系有序开展规模性增殖放流工作,完善和加强执法管理,推进增殖保护区和资源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重要渔业水域划型和保护,推行“负责任”捕捞模式,强化许可管理和伏季休渔制度,控制捕捞强度,使主要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到较合理水平,捕捞水域渔业资源稳中有升,使我省渔业资源衰退和水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起,计划先在钱塘江流域举行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

2、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在加快渔业三大重点工程建设(标准渔港、标准鱼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基础上,坚持“生态立渔、生态强渔”的发展理念,以生态、安全、高效渔业建设为目标,以做大水产养殖主导产业、发展设施渔业和培育休闲观赏渔业为重点,实施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加快标准鱼塘建设改造,实施符合“四个一”(一个优势品种、一个知名品牌、一个健康养殖模式、一套完善的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现代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推行池塘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山区新型稻鱼共生养殖,开发浅海鱼贝藻类立体养殖,实施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增加渔农民收入。加强主导品种良种选育和推广,推进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水产养殖主导产业。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推进工程化设施渔业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休闲观赏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3、渔业洁水保水行动计划。以洁水与渔业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水库等大中型水面为重点,实施“以鱼养水”“以鱼洁水”的渔业洁水保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渔业在改善水质、保护水环境和打造生态品牌等方面的突出作用。通过放养滤食性鱼类,增殖放流土著鱼类,大力推行发展水库有机鱼生产,积极发展促进水质改善的洁水渔业,打造生态渔业品牌,引导、推动全省洁水渔业建设。

三、发展生态渔业的主要措施

实现传统渔业向现代生态渔业的跨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着力完善渔业经营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合法合理流转,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努力构建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渔业经营体制。

积极培育现代渔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到2012年在全省培育、扶持和认定100家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效益明显的省级规范性渔业合作组织,构建起以渔(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各类产业(行业)协会为辅助的渔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积极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水产养殖主导产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流通业,大力扶持发展渔业龙头企业。

推进捕捞渔船法人制公司化改革,探索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框架,逐步实施产出配额管理,统筹渔业资源保护、渔民权益维护和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推广。

1、建设新型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深入实施以首席专家、渔技指导员、责任渔技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渔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四结合”(推广、科研、教学、生产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五有站”(有机构人员,有工作场所,有试验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有经费保障)建设,着力增强渔技推广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普及性,全面提高渔业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2、创新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提高渔业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对生态渔业发展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加强水产养殖容量、微生态平衡控制、水域生态调控功能等基础理论研究。围绕主导品种,加强良种选育、高质量配合饲料研发、病害防治等工作。以推广的七种生态渔业发展模式为重点,加快循环利用、高效生态的集约式健康养殖技术及其配套水质净化和废水处理技术研究,不断总结、开发适合大面积推广的高效生态渔业模式。

3、加强渔民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渔农民素质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加大渔业实用技术、渔业职业工种技能、转产转业渔民再就业等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培育扶持科技示范户,切实提高广大渔民的从业技能和素质。

(三)努力加大生态渔业建设的投入。

1、切实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各地要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制订积极的产业引导政策,全力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基础研究和后续管理;深入实施标准鱼塘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现代化高标准鱼塘建设;加快推进渔业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产原良种选育、引种、提纯复壮和优质种苗繁育推广;积极培育发展休闲观赏渔业,做大做强水产养殖主导产业;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强化手段,提升能力。

2、实施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工程。省里将积极筹措资金,围绕稻鱼共生、浅海贝藻鱼虾、池塘高效生态和工程设施渔业等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完备、模式生态健康、经营体制机制健全、生产管理规范科学的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引导和推动全省生态渔业建设工作。

3、不断创新投入机制。采取政策性奖励、财政贴息等多种措施,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参与生态渔业建设,建立“业主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事业发展。妥善解决水产养殖业用电参照农业用电问题。

(四)切实加强生态渔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生态渔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破难,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要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切实抓实抓好。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3

原种保护

滦河源远流长,作为迁西县的母亲河,不乏原种鱼类,比如:滦河金鲤鱼、滦河鲫鱼、黄鳝、鲶鱼、嘎鱼、马口鱼、白条等十几种。为保护种质资源,我们组织专家、学者及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有关调研,从保护渔业资源的角度出发,制定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以加强流域内鱼类种质保护。

养殖结构调整

为调整养殖结构,减少投食性鱼类养殖数量,降低投饵量,我们引进鲟鱼、黄颡、青鱼、丁桂、江团等投食量小见效快的名优新品种100多万尾,涉及农户200多户,年减少投喂饵料数量1万t,降低代谢物排放3000多t。

标准化建设

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保证渔民实施规范养殖的重要措施。我们于2008年开始建设汉儿庄乡太阳峪村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场规模150户,年产无公害草鱼、鲢鳙鱼等1万多t。2010年在旧城乡银州峪村建设鲢鳙鱼网箱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涉及农户50多户,8000箱,年产鲢鳙鱼5000t。2011年唐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制定了第一个草鱼网箱养殖地方标准,对规范我市草鱼网箱养殖意义重大。随着标准化养殖进一步推进,杜绝了违规投入品的投入,降低了对养殖水域的污染。

生活源治理

为减少生活污物污水直接排放到滦河流域,政府投入2000多万元建污水处理厂一处,垃圾填埋场20多个,垃圾收集池100多个,清理河道内污染物50km,大大降低流域内污染程度。

工业源治理

为防止流域内铁选厂尾矿尾水直接排放到渔业水域,各级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对滦河沿岸护坡进行加固。渔政部门定期对尾水进行检测,不达标责成企业进行停业整顿。

流域内渔政管理

为保护渔业资源,渔政部门于每年的5月1日—10月1日对水库进行休渔期管理,出动执法快艇对违法捕捞进行查处,严厉治理“毒、电、炸”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鱼类孵化活动及生长正常进行。县局成立执法大队,对违规案件专门立案查办,有效保护流域内鱼类生存环境。

渔业资源养护精选篇14

【关键词】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现状;对策

0 前言

我国拥有辽阔的海岸线,南北跨度很大,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渔业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我国良好的国际贸易的形象,渔业经济获得了快速稳健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对物质追求的不断提高,渔业行业所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明显,渔业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相应程度的破坏,渔业产业经济结构等都受到了重要的影响,制约了我国渔业经济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

1 我国渔业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渔业经济呈现出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渔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从2005年至2015年,我国渔业产值持续增长。2015年有关渔业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我国水产品进出口总量183.76万吨,进出口总额66.2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6.93%和增长0.34%。其中进口量90.41万吨,达到19.91亿美元,出口量93.34万吨,达到46.33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1.07%和19.77%。贸易顺差26.43亿元,增长5.18亿美元。可见,进出口贸易有较快增长,且总额稳定。

由于我国渔业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廉价人力资源发展起来的,并且这些资源的支撑都是有限的,目前渔业发展和渔民生活都面临巨大挑战,渔业资源过度捕捞、渔船经济效益下降、水污染日趋严重和水产品的价格持续低迷,使渔业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此外,我国渔业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依托资源基础与市场优势,东部地区集聚了全国70%的渔业经济总产值和水产品总产量,渔业经济较发达,而西部地区受区域、技术、经济条件影响,渔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1.1 生态资源环境方面

首先,渔业资源衰退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由于对渔业资源的有限性认识不足,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捕捞强度依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渔业资源利用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状态,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其次,经济发展与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虽然近年来针对控制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等方面采取了措施,但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缺乏资源和渔船管理方面有效的管理手段,部分水域渔业资源出现“荒漠化”现象。第三,局部水域污染的加剧,给养殖业和育苗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1)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滩涂和近海域以及城郊区池塘受到不同程度的挤占,养殖区域缩小,发展潜力受限;(2)沿海水域环境污染严重,内陆水域不同程度的富氧化。导致水生物病害发生频率增高和死亡严重。

1.2 水产品加工及市场贸易方面,

我国水产品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3左右,位居世界第一位,但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与世界水平相比差距十分明显。从数量方面看,我国水产品加工量不足总量的35%,原产品的直接贸易是主要的流通方式;从技术层面看,加工技术粗糙,处于粗放型的生产方式,高质量的加工产品少;从水产品养殖结构看,缺少养殖品种多样化、养殖方式落后和结构缺乏创新,名特优产品养殖较少,难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时常导致主要产区不同程度的结构性产品过剩,致使渔业产品的价格下降,渔民增产不增收。

1.3 渔业产业结构方面

随着渔业经济发展“量”的增加,产业结构不合理现象突显出来。首先,从渔业经济总产值中各产业的比重来看,大部分是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的第一产业创造的,而水产品深加工业的比例和产业化水平较低。其次,渔业品种层次开发不合理,第二、三产业严重滞后。第三,从生产组织来看,我国渔业集团作业较少,使渔业经济难以形成规模和合力。水产品进出口数量稳定,但是组织化程度较低,不适应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等复杂的对外贸易形势。因此,我国渔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使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愈加艰难。

2 我国渔业经济发展对策

2.1 改善渔业环境和生态环境

为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2)利用快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对养殖水域、重要鱼类产卵场进行常规性监测,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并定期公布海洋渔业环境状况;(3)对渔业水域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要加强监管,防止发生污染事故;(4)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污染补偿制度。(5)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2.2 优化渔业经济产业结构

在保证传统渔业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大渔业工业及建筑业和渔业服务业及渔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力度,以实现渔业第一产业与渔业第二、三产业的结合配置,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提高渔业的综合效益。充分利用渔村设备、渔村空间、渔业生产的场地、渔具、渔业产品、渔业经营活动、渔村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此外,还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快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

2.3 因地制宜的制定渔业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我国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渔业资源特点、生态环境条件、区域经济社会基础以及渔业经济发展现状,确定适合不同区域的渔业经济发展战略。东部地区应降低近海捕捞强度,构筑水产品养殖、出口加工基地、海洋绿色生态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扩大海水增养殖,特别要积极拓展远洋渔业;东北地区以辽宁省海洋渔业经济为先导,提高黑龙江和吉林淡水养殖水平;中部地区渔业生产以内陆水产养殖为主,协调好渔业经济发展、水产品数量、品种、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的关系;西部地区,加大扶持优势渔业经济的政策倾斜和项目资金、技术以及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发展建设渔业基地。

2.4 改革渔业执法制度,加强渔业科学管理

渔业管理体制改革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要自上而下有组织地开展。首先,实现渔业管理的领导,变“条块结合”为“条条”管理。牢固树立“大渔政”思想,实现渔业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消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其次,科学合理地确定职能权限,做到权责一致。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手段。第四,要目标明循序渐进。渔业执法体制改革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只有目标明确,才能循序渐进,逐步完成改革任务。

【参考文献】

[1]李平.中国渔业经济持续发展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82-85.

[2]杨子江.渔业经济学思考之――渔业经济学与渔业管理学的关系[J].中国渔业经济,2005(2):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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