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进口贸易的问题范文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22 10:37:10

进口贸易的问题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

【关键词】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风险规避

大宗商品一般是指工业原材类、能源类或农副产品类商品,属性质较特殊的生产资料,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2009年以来,我国多项大宗商品的进口量创历史新高,成为了国际大宗商品的进口和消费大国。可是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后,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国际贸易环境不断恶化,国内经济在宏观调控下增长速度逐渐减缓,企业资金较为紧张。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而多变的情况下,大宗商品进口贸易作为国内外经济的重要接点,价格波动剧烈,加之大宗商品进口涉及的金额较大,无形中加大了进口方和银行的融资风险,对银行的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银行要加大对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管理,有效甄别风险,构建风险防火墙以规避风险,为从事于大宗商品进口贸易的企业保驾护航。

一、银行的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风险分析

就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来说,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存在着以下三方面风险。

1.货物风险。货物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仓储物流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价格浮动或是合同价格与销售价格差距浮动引起。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价格大幅度下跌,可能导致企业回款不足,银行凭借处理物权也无法全部弥补损失。至于仓储物流风险则是在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在仓储阶段,由于货物自身的属性、存储不当等原因,时而难免发生货物变质、混杂或损坏等问题,使商业银行无法对货权进行控制。除此之外,货权风险和货物流通性风险也是银行直接面对的风险。

2.信用风险。由于大宗商品进口贸易涉及的金额较大,如果商品销售不畅、企业经营不善,融资资金也就无法回笼,可能导致融资企业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资金,银行、企业都会面临严重的融资风险。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两种,即人为因素和系统因素。相关人员的不当操作、系统程序的缺陷等的存在,是产生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交易金额较大,不当或错误的操作都可能导致发生纠纷,银行可能为此付出很大成本,进一步加大融资风险。

二、银行对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1.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由于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有着很大风险,加之受市场经济和国家政策影响较大,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必须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时刻关注与大宗商品进口贸易有关的政策法令、市场动向等,认真分析行业走向,科学预测风险,以形成有效的预警方案。

2.关注客户经营风险。为避免大宗商品进口贸易企业无法按时偿还资金,银行可以针对这部门客户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准入标准评估,全面考察客户的财务情况和经营状况,是否存在信誉、违规和骗贷等问题,以此判断大宗商品进口贸易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考虑是否向其提供资金。

3.构建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产品链。构建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产品链的主要目的在于把企业、银行、期货业务机构等联结起来,利用期货交易中标准仓单使企业使用银行资金时可以实现杠杆交易,同时还可以锁定采购或交易价格,实现释放银行风险的目的。在构建这一产品链上,银行要结合各企业具体业务和贸易融资环节设计不同的融资方案,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产品链。

4.严防价格风险。在融资期间,一旦出物质价格大幅度下跌,就可能导致企业回笼资金不足,无法偿还银行资融资时。面对这一情况,银行除了加强对该企业从事领域的行内动态监控,还要求其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从而规避较高而风险。同时,企业还要对融资回笼规程进行全程监控,掌握每笔融资项目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另外做好仓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货物仓储,严把货权。

5.尽量减少操作风险。在操作风险防范上要加强对信用证条款风险评估,严抓资格审核工作,做好期限匹配和货权凭证等工作。另外,加强银行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建设,提高风险甄别能力,切记不可盲目地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忽视潜在风险。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存在着一定风险,无论企业还是银行都要构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种风险防范措施,银行还应对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企业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适时调整融资策略,严格防范价格、操作、信用等方面风险,做好风险规避工作。

参考文献:

[1]岳进,李辉.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模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2010(10)

[2]陈欢.大宗商品贸易支付风险及其对策研究.中国商贸,2012(15)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2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贸易自由化的日益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出了新的难题,出现了严重的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对此,为了促进自由贸易,我国应该总体上支持平行进口,但在微观上应该对平行进口作一定例外规定,以实现两者冲突的和谐发展。 【论文关键词】 国际贸易自由化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保护 权利穷竭 地域性 一、平行进口的基本理论依据 所谓“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而该知识产权以前己受到了本国的法律保护。 1.支持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权利用尽原则 权利穷竭原则指知识产权所有人自己生产或经其许可生产的产品,在第一次投入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其知识产权被认为已用尽,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产品的行为,都无需得到权利人的同意,知识产权人不得再利用知识产权阻止该产品的进一步流通。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权利穷竭原则者认为平行进口应该被允许。理由是:平行进口的合法性理论存在的基础在于这种商品与当地已存在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其中前者比后者一般要便宜40%左右,因此平行进口将使消费者拥有更大、更廉价的消费选择,可以很好地防止市场的垄断与割据。而且知识产权人在商品的生产销售中已经行使了一次权利,获得了一次必要的报酬,不能允许知识产权人在同一商品的流通过程中重复获取利益。 2.反对平行进口的理论支柱——地域性原则 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地域性原则者认为,知识产权仅在其产生的地域内有效,未经进口国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同意的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对知识产权人权利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均受到地域性限制,知识产权在一国权利用尽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在另一国当然用尽,平行进口是非法的。 二、对平行进口的利弊分析 由于平行进口问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利益选择取向的复杂问题,所以在生效的国际公约中对平行进口的态度都不明确,允许各国和地区自行处理。我国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中对平行进口问题也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在世界经济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平行进口有利于竞争,防止过分垄断。允许平行进口利大于弊,所以我国应立法允许平行进口。具体理由如下: 1.平行进口产生的有利结果 (1)从竞争法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有利于促进竞争,防止知识产权人的过分垄断。对于大部分商品而言,平行进口有可能导致商品平均价格的降低,增加同品牌商品之间的竞争,能有效地防止因知识产权人的过度垄断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2)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符合中国市场国情,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和经济发展。由于我国目前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充当的是世界加工厂的地位而不是知识产权出口大国的地位。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贸易额长期处于逆差状态,如果禁止平行进口实际上是更多的在保护国外版权人的利益以及发达国家的利益而以损失本国利益、公众利益与本国版权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3)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有利于缩小各国之间同品牌产品价格的差异,有利于消费者。在知识产权国内用尽体制下,知识产权人利用其独占权,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实现差别战略。例如在相对富裕的国家市场对产品定较高的价格,而在那些低购买力的国家或有很多代用品的国家以较低价格销售。所以,平行进口将趋向于缩小各国之间产品的价格差异,高价位市场的消费者将因产品价格的下降而受益。 2.允许平行进口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1)从竞争法的角度看,对知识产权人或独家经销商构成不公平竞争。平行进口对于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独家授权经销商而言,是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公平竞争。第三方通过转口贸易所获得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凭借了进口国独家经销商的先期投资和劳动,对独家经销商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有可能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热情,因为既然允许平行进口,本国完全可以通过进口渠道取得所需的知识产权产品,而不需要直接在该国生产该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加工厂的优势。 (3)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对消费者来说,允许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一方面制造商不愿意对新的产品进行投资,从长远看来,将会导致产品质量的下降和产 品种类的减少。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同商标相同产品,如果该商品质量较差,又没有明显标识,可能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结论:允许平行进口但应有例外规定 虽然平行进口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与法律上的合法性,但我们不可忽视平行进口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对平行进口应有例外规定。比如平行进口商不正当竞争,对知识产权人造成损害的,可以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以防止搭便车行为和损毁商标声誉的行为。对消费者的保护可以通过对平行进口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比如平行进口的货物与授权的货物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又没有明显标识,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各国通行的限制性规定为:第三者在转售商品时,不得对商品有所改变、改动,甚至不能重新包装。转售进口商品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商品来源之不同。对违反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商品的进一步流通。我国在立法时可以借鉴这些规定。 参考文献: 李华赵洋王卓亚:维护自由贸易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内在冲突和司法考量之进路.河北法学,2005年10月 范诚吕剑英:权利衡平理论在平行进口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河北法学,2006年2月 蔡雄飞:WTO框架下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4期 刘志云:《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原理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3

关键词:平行进口 国际贸易 立法取向

随着科学技术与运输手段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在世界逐渐变成一个地球村,人们享受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尚待解决。平行进口即是其中之一。

平行进口是指产品制造商 供应商或商标权人将其商品投放到某一国或地区市场进行销售,但有人则将该商品进口至另一国家进行销售的行为。该进口国的该产品市场也被称为"灰色市场"。如相同的产品在A国的售价低于B国时,B国的销售商就愿意从A过进口相同的货物至B国销售。平行进口的产生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情况,生产要素的价格,劳动力水平的不同有关。由于各个各种原因导致同样的商品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销售价格有所不同,当不同国家的价格差异使得本地的销售商从别的国家或地区进口此类商品在本国销售从而对本国同一商品的销售产生压力。所以平行进口商品的特点在于有平行进口商品本身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口的真品,而不是假冒商品。同时其在进口国已经存在一个独家销售商,平行进口商品的知识产权已经在进口国得到保护而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却未得到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

平行进口较典型的案例有,Christian Dior(克里斯汀。迪奥 简称CD)诉Evora案,CD是法国著名的高档香水品牌,荷兰销售商Evora未通过CD的销售网络而自己购入进口的CD香水自行在荷兰进行销售。1993年,Evora公司在广告宣传册中推销CD香水,CD公司认为Evora公司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CD商标侵犯其商标权,此案最终被提交至荷兰最高法院审理。在如在1999年,在中国发现大量原产地为泰国的LUX香皂,而LUX为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的LUX力士香皂在中国的注册商标,利华公司进口商未经许可销售泰国产的LUX香皂,侵犯了其商标使用权,而被告认为进口的LUX香皂是经LUX商标权人授权在泰国销售的,因此其来源是合法的。在上述案件中CD诉Evora案中,欧共体法院认为,根据商标权用尽原则,已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购买者加以转卖是合法的行为,而在广告中使用其商标去推销产品是转卖中合理的使用其商标的权利,那么其广告行为是合法的,当然欧共体法院也认为如果转卖商品的方式会导致对商标权人声誉的损害,则商标权用尽原则不在适用,所以关键在于判断被告在广告中推销香水的过程中是否损害被告的声誉。而在LUX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

为什么两个类似的案例在最后的结果会完全相反呢?这是由于平行进口本身的特性造成的,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异,即平行进口的商品比国内同一商品的价格低许多。这种价格差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由于各国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劳动力成本的不同,不同国家消费者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不同,对商品的需求亦不同,汇率波动也会导致国际市场上相同商品的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生产商或销售商为获得最大利润有意识地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实行价格差别化策略。平行进口商分销或转销的成本较低。平行进口商一般没有固定的销售场所、设施,不必为了开拓市场打开产品的销路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也不必为了维护商品信誉而提供优良的售前售后服务或技术培训,所以其销售成本低。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平行进口商能够迅速、廉价地获得全球的商品价格信息,从而可以对产地、销售地的选择等作出决策。所以有时为了保护本国消费者可以更加廉价的或得商品而做出对商标权人不利的判决,有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以及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做出对商标权人有利的判决。

在带有商标的商品已经在商标权人的许可下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商标权已经在他人购买此商品后一次用尽,他人有权将带有该商标的产品转售,如果允许商标权人限制转售产品,就意味商标权人对其已销售出去的物品仍有权利,这将会对他人的财产物权的侵犯。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贸易自由流通的原则。在欧共体《欧共体商标一号指令》中第七条规定了欧共体内的"商标权用尽原则",即带有商标商品一旦经过商标权人许可进入任何一个欧共体国家流通,商标权人就不能阻止他人将该商品转卖到其他欧共体国家。但此文件其目的是在欧共体内部实行这样的规定是对建立统一市场是有利的。此文件并未规定在欧共体市场外有"商标权用尽原则"。而在美国,通过NEC电子公司诉Circuit Abco等案件,确认了如果对于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的平行进口应当允许,但如果平行进口的商品与商标权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或者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的,除非平行进口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对商标权人声誉的损害,否则构成侵权。

由于在90年代以前,中国很少发生平行进口事件,因为中国劳动力成本较低,各种生产要素价格相对便宜,商品价格较之国外低。所以国外的相同产品进入中国销售没有利润。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力及各项资源的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的调高后,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日渐突出,在LUX案之前就有调查显示97 98年市场上50%的LUX香皂为东南亚进口。对其要尽快立法加以规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虽然对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不能一概而论,但本人认为只要平行进口产品在没有对商标权人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应当允许平行进口。平行进口虽然会对本地的制造商和独家经销商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平行进口的产品是没有相应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体系的,消费者或者对制造商的产品产生不信任感,而且平行进口的产品会大量冲击产品制造商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起来的企业,同时使其对产品声誉的维护的投入被他人使用。但平行进口可以更多的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是本国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享受的同样的商品,更可以打破某些商品独家许可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活跃市场,形成竞争机制,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如中国的汽车市场,由于外资总经销商独家总,从而由一家公司垄断了一个品牌汽车的进口权,使得中国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其定价而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导致在中国销售的汽车比在欧洲,美国的销售价格还贵,这对中国消费是极大的不利。虽然平行进口不利于保护国内产业,而且会影响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从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角度分析,商品平行进口对一国经济发展有利有弊,对平行进口的立场也自然因国情的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合理适当的开放平行进口政策,这是与现在中国转变产业结构,扩大内需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参考文献:

[1]张丽莎,商标平行进口合法性探究,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7,(01)。

[2]王海英,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与我国的路径选择,发展研究,2007,(03)。

[3]蔡雄飞:WTO框架下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4期。

[4]肖卓:论商标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贸易政策性。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5月第30卷第3期。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4

关键词:肉牛产业;新西兰;牛肉贸易;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demand for beef in China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the domestic beef supply gap is large. With the increasing trade of beef, China surpasses South America and becomes the main market of New Zealand beef export, accounting for 32.9% of its total export. In this pape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a′s import trade to New Zealand is studied,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mport of new beef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of unstable import trade, market-based cooperation, insufficient inter-firm cooperation and the surge of import quantity have impacted the domestic beef market in the development of beef import in China are put forward.

1 引言

截至2020年3月,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牛肉消费国,并且是世界上牛肉进口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国内牛肉的产量虽然保持平稳增长,但牛肉的供给量却从2012年前的过剩5万t发展到缺口近170万t,且呈现出逐年扩大的趋势。2016—2019年,中国肉牛产量年均增长率仅为2.6%,而消费量年均增长率却为2.9%,产量增长率明显滞后于消费量增长率。为了消除中国牛肉供需不平衡的问题,稳定国内牛肉价格,中国不断加大对新西兰牛肉的进口。自2012年起,中国对新西兰牛肉的进口量均排在中国牛肉进口国家前5位。据统计,2019年中国和新西兰牛肉贸易开始激增,在新西兰主要出口市场中,对中国年度出口增速最高达21%;对华出口占新西兰出口总值的28%,高于前一年的24%。中国一跃成为新西兰牛肉出口的最大市场。

中新牛肉贸易对中国牛肉的供需平衡影响日趋重要,现有研究多为探讨研究中澳、中美牛肉贸易,而对中国与新西兰的牛肉进口的研究文献较少,且数据过于陈旧。随着中新贸易合作加强,中新关系越来越紧密,研究中国与新西兰的牛肉进口现状与发展前景,对中新牛肉进口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制定中国未来肉牛产业发展战略以及未来中新贸易合作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2 中国与新西兰牛肉进口的概况

在全球化发展不断深化的今天,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国际社会关系也面临着一系列考验,多边经济合作遭遇逆流。自2018年起,受世界范围内爆发口蹄疫和疯牛病的影响,中国减少了向巴西和美国的牛肉进口数量。同时,受国际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向澳大利亚进口牛肉的数量也在减少。

中新两国自1972年建交以来,双边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地得到了激励,到2004年5月28日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贸易与经济合作框架》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全面、稳定的经济贸易关系。2008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与GATT1994第24条及GATS第5条相一致的基础上,缔约了双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协定约定了对牛肉进口实施参照协定税率削减关税等一系列举措,如鲜、冷牛肉在最惠国税率为12%的基础上,遵循协定税率10.7%来征收新西兰对华出口的牛肉关税,降低了进口牛肉成本。

中国与新西兰牛肉贸易,按照促进中新牛肉贸易合作和中新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原则,更好地填补国内牛肉需求缺口,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中国因供需不平衡而大幅度上涨的牛肉价格。目前,中新牛肉贸易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2.1 中国进口新西兰牛肉的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

2015年以前中国的进口牛肉主要来自澳大利亚,但2015年之后中国将牛肉进口的方向瞄准了南美洲以及新西兰。对新西兰牛肉的进口数量自2012年起排名均处于前5位,从绝对数量上看,中国向新西兰进口牛肉数量逐年增长,近几年进口数量上升更为迅猛。2019年,中国向新西兰牛肉进口量年增长率达90.62%,而向新西兰进口量占总进口量比重也先是在2017、2018年下降,在2019年又呈现出上升趋势。这是由于2017年开始中国对多国实施撤销牛肉进口限制,中国牛肉进口总量出现大幅度上升,导致新西兰进口牛肉数量占比有所下降。2019年,由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合同价格与实际零售价格差距过大,中国撤销部分合同,同时加大对新西兰牛肉进口,占比再次上升(见表1)。

表1 中国向新西兰及全球进口牛肉情况

肉类贸易是新西兰的第二大商品出口来源,新西兰是世界牛肉生产和出口的大国。根据新西兰统计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网站数据可知,新西兰牛肉出口总量从2012年的472374t增长到2019年的624061t,年均增长率4%。2012—2019年,新西兰对中国牛肉的出口数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出口数量逐年增长,从2012年的1.6%占比上升到2019年的32.9%占比。2019年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新西兰的牛肉出口第一国,中国俨然成为新西兰牛肉出口的最主要市场。

图1 新西兰牛肉出口量及出口中国量占比(t)

2.2 中国进口新西兰的牛肉种类以冷冻牛肉为主,冰鲜牛肉占比高

从表2可以看出,中国与新西兰的牛肉进口种类,主要以冷冻牛肉为主,同时也有冰鲜牛肉进口。中国向新西兰进口冷冻牛肉的数量从2012年0.37万t增长至2019年17.86万t,年均增长率达57.89%。2019年,中国向新西兰进口17.86万t冷冻牛肉和2.65万t冰鲜牛肉,冷冻牛肉占中国向新西兰进口牛肉总数的87.08%,冰鲜牛肉占12.92%。中国在2018年之前的进口冰鲜牛肉主要来自澳大利亚,但由于近年中新自由贸易的发展,中新自贸区的建立使得中国对新西兰冰鲜牛肉的进口数量出现大幅度上升。而到了2019年,中国对新西兰冰鲜牛肉的进口数量占中国向世界进口冰鲜牛肉数量的96.37%,占比极高。

表2 中国向新西兰及全球进口牛肉种类及情况

2.3 中国进口新西兰牛肉的单位进口额仅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从表3可以看出,2012—2019年,中国对新西兰的牛肉进口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单位进口额呈现小幅波动中的上升。自2012年以来,对新西兰的牛肉单位进口额基本与对世界牛肉单位进口额持平,略高于世界单位进口额。2019年对新西兰单位进口额与对世界单位进口额基本持平。但在冰鲜牛肉单位价值较高,且2019年中国向新西兰进口冰鲜牛肉的数量达到总进口量的96.37%的情况下,进口额仍然能保持持平水平,可见新西兰的牛肉在价格上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随着中国与新西兰的贸易合作加强,未来中国与新西兰的牛肉贸易将有着很好的发展空间及前景。

表3 中国对新西兰及世界牛肉进口额

2.4 新西兰肉牛产量稳定且成本优势突出

如表4所示,新西兰牛肉产量波动较小,产量稳定,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中国牛肉产量从2012—2015年呈现缓慢上升,在2016年牛肉产量出现大规模减少,这与从事传统的养殖业的人员减少,肉牛出栏量大量减少密不可分,2016年后由于牛肉的需求量快速增加,牛肉产量开始上升。2012—2019年,中国牛肉产量年均增长率仅为0.1%,牛肉产量波动明显,且产量不稳定。由于起步较晚,中国肉牛养殖仍存在规模化养殖少,组织水平低,技术含量低等问题。但新西兰肉牛养殖有着技术优且养殖成本低的特点。对比中国和新西兰的肉牛生产者价格,2012—2016年新西兰生产者价格仅为中国的1/3~1/2(2017—2019年数据缺失,但变化不大),新西兰生产牛肉与中国生产牛肉成本相比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

表4 新西兰与中国牛肉产量及其生产者价格

注:资料来源:根据新西兰统计局,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中国农业农村部网站数据整理得出。

3 中国进口新西兰牛肉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3.1 发展不稳定,国际肉牛贸易市场利用不合理

首先,中国对新西兰牛肉进口发展不稳定,自贸区建设不完善,导致进口贸易港建设滞后,检疫检验时间长,自贸区效应受限,中国对新西兰的牛肉进口潜力还未充分挖掘。据统计,2019年中国对新西兰冰鲜牛肉的进口量占全世界进口量的96.37%,但平均检疫时间为30d,较长的检疫时间严重制约了中新冰鲜牛肉进口的发展。其次,中国牛肉进口严重依赖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新西兰等少数国家,对肉牛国际贸易市场利用不合理,没有多渠道开发牛肉来源,未充分考虑国际关系变化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导致进口牛肉供应链存在较大风险。如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各国境线封闭,国际国内运输受阻,国际关系变化等等也对新西兰及国际牛肉进口产生了巨大影响,给中新牛肉进口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3.2 以市场交易为主,对科技及其他合作的带动作用不强

中国与新西兰牛肉进口合作主要以市场交易为主,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协调发展不足。中国没有有效利用自贸区合作创造更多的合作空间,以补足国内肉牛养殖科技短板。我国肉牛产业尚未成为专业化、科学化产业,牧草生产水平低下,畜草平衡问题突出。虽然中新牛肉贸易合作不断紧密,但中国与新西兰在肉牛产业科技经验交流,学习合作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如两国经验交流机会少,科技合作平台缺乏,市场信息建设不完善以及两国间专业化对接人才稀少等。高速增长的牛肉进口数量,逐渐紧密的中新合作关系也只是短期缓解国内供求不平衡现状,对中国与新西兰肉牛产业其他合作与发展带动不多。

3.3 企业间合作不足,产业融合发展效率低下

中国与新西兰肉牛养殖、加工等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滞缓,联合生产较少。近年来,中国肉牛产业蓬勃发展,但由于起步晚,肉牛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养殖进程缓慢,为了提高牛肉产量,中国与新西兰肉牛企业在种牛(如西门答尔、安格斯等)引进、杂交、良种培育方面已经有了较多的合作。但在肉牛养殖技术、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牧草科学种植技术等方面仍有着更多的合作空间尚未开发。中新肉牛领域产业发展对接与融合发展效率低下,国内外联动合作发展缓慢,中国对新西兰肉牛领域企业的投资金额和数量较少,成效不显着,且部分合作项目规模小,定位模糊,互补性弱,缺乏一批具有较强辐射与带动效应的中新合作牛肉品牌企业。

3.4 进口量激增,对国内产业产生冲击

随着国内牛肉需的求量逐年增长,中国对新西兰牛肉进口的数量不断增加,中国已经成为新西兰牛肉出口的主要国家。未来为了稳定国内需求市场及国内牛肉市场价格,短期内对新西兰的牛肉进口数量还将增加。而新西兰肉牛养殖成本低,其生产者价格远低于国内生产者价格,大量进口新西兰牛肉会对国内肉牛产业产生一定的冲击,给国内肉牛产业发展带来挑战。

4 对策建议

在我国牛肉需求量、消费量不断上升的背景下,中国加大了对新西兰牛肉的进口量。随着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以及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与新西兰的牛肉贸易发展迅速,在未来也将有更多的合作与发展。基于中新肉牛贸易的现状及中国肉牛市场的发展趋势,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4.1 持续稳定发展中新肉牛国际贸易,科学合理地利用肉牛国际贸易市场

未来中国与新西兰之间牛肉贸易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进口量不断加大,关税逐渐减免。首先,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美国农产品进口大港的建设,建设中华地区新西兰农产品进口大港,以城市为中心,利用优良的港口,外贸政策等,更快地让更多质优价廉的牛肉进入中国市场,缩短检疫时长,从方便快捷的角度进口牛肉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其次,要多渠道开发牛肉来源,降低我国牛肉供应链的风险。在继续稳定与新西兰牛肉贸易合作的同时,也要注重牛肉进口国家的多样化。在与多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合理利用贸易关系协定中在牛肉进口贸易方面达成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丰富牛肉进口来源地,为消费者提高更优质、更具竞争力的牛肉。

4.2 充分发挥中新自贸协定政策优势,强化科技合作与交流

中新两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的信息建设,充分发挥中新自贸协定政策优势,建立更加稳固的贸易合作关系,满足中国国内牛肉消费市场对更高品质牛肉的消费需求。目前,中新除了在牛肉贸易方面合作,还有更多的合作空间。首先,加强两国肉牛养殖(包括育种,育肥等方面)以及牛肉加工方面的技术经验交流、学习,派遣肉牛养殖户代表团参观学习;加强两国间学校的交流合作;召开肉牛养殖经验技术交流大会等等。其次,学习新西兰的牧草科学种植,解决由于中国肉牛养殖饲草不足而制约中国肉牛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发展中国国内科学养牛的先进牛肉产业。

4.3 加强中新企业合作,合作共赢做强中国企业

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将新西兰优质肉牛养殖、加工企业“引进来”完善内外联动,学习新西兰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注重管理细节,例如通过称重发现淘汰不良肉牛;建立详细的肉牛基本信息库,建立系统规范简便的管理措施等。学习新西兰企业技术推广,企业养殖专业化,养殖者专家化,企业全程能力培训,从牧草种植,加工到肉牛饲养,管理的各个环节学习培训,利用技术外溢,合作共赢带动国内肉牛产业发展壮大。

4.4 优化各项资源配置,提升中国肉牛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要稳定中国的牛肉价格,解决中国牛肉价格过高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中国国内目前的肉牛养殖、牛肉生产问题。应从政策上给予肉牛养殖更多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能。建立以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推动肉牛养殖方式由传统农户分散饲养方式逐步向现代规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中国牛肉产业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同时,把牧草的发展作为中国肉牛产业发展的重用环节来打造,充分合理利用国内的土地资源,尤其是荒山、缓坡、疏林地、轮歇地发展优质牧草种植,提升国内的牧草数量、质量和水平,为中国肉牛产业提供饲草、饲料料保障。引进、培养优良品种,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把新西兰等国的先进技术、生产方式、优良品种引进来,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强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牛舍、草料储备、水电路等,提高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械化程度,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打造国内自己的牛肉品牌体系,整体提升牛肉质量。

参考文献

[1]伊禹澄中澳牛肉贸易现状与发展前景[J].农业经济, 2020(06):127-129.

[2]杨春,朱增勇,崔姹全球化背景下美国牛肉出口贸易格局研究--简析对中国牛肉市场价格的影响[J]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7(06):97-100.

[3]郭庭双,郭泰,原敬铠,等新西兰肉牛业考察报告[R]饲料研究,1992(05):13-15.

[4]王姣,肖海峰.世界牛肉生产与贸易状况分析[J]世界农业, 2005(07):23-25.

[5]周晔,万山中国牛肉进口市场结构与需求弹性研究一-基于牛肉进口价格 因素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8(03):103-106.

[6]冯春,杨春,孟志兴世界牛肉生产消费贸易分析与前景展望[J]世界农业, 2017(07):134-137.

[7]王暄.中美牛肉贸易新政对中国牛肉产业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01):36-39.

[8]张懿中国肉类进口国际市场依赖程度研究[J]中国畜牧杂志, 2019,55(08):174-180.

[9]司智陟,曲春红.当前我国肉牛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A]/中国畜牧业协会第十届( 2015 )中国牛业发展大会论文汇编[C].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畜牧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5

关键词:卸货时间;滞期费;原因;对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基础

我国《海商法》对船舶,海上货物运输以及船舶租用合同等的定义、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有关方的权力和义务,运输安全,争端,赔偿,时效,应用法律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另外,《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FR和CIF贸易条件下进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工作范围也有明确的划分。

二、产生滞期的主要原因及应对措施

(一)典型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

1、递交准备就绪通知

按国际惯例,船到达指定锚地抛锚并就绪后,船方或通过其向买方或发出准备就绪通知,发送准备就绪通知意味着船舶准备就绪,可随时靠泊。按常规,卸货时间从准备就绪通知发出一段时间后起算,具体卸货时间将根据商品、码头设施能力等相关条件而定。规定的卸货时间用完后,其超出部分,船方即可按租船合同中约定的滞期费费率向承租人(即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收取滞期费,卖方转而按约定向买方收取相应的滞期费。

2、锚地的确定

一般来说,锚地离开卸货港码头,尤其是大型企业的专用码头都有一定的距离。航程少则几十分钟,多则数小时,同时航道水深还受潮水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尽可能将递交准备就绪通知的地点定在离卸货码头最近的锚地(包括大型企业的专用锚地),或在合同中约定从锚地驶向码头靠泊的时间不记入卸货时间等,这也是通常情况下容易被卖方接受的惯例。

3、航行时间的规定

我国各地海事部门一般都限制外轮在夜间驶入或驶出港口,但已靠泊作业的外轮不受此时间限制。因此,在合同中应注明将船舶等待靠泊前的夜间时间在卸货时间中扣除,这也是惯例做法。

4、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影响

夏季,我国部分地区经常遭受台风的侵袭,而北方地区经常由于大雾、大雪而影响港口和码头作业。在这些恶劣气候的影响下,当地海事部门将按规定下令关闭港口并停止码头作业,所有到达或正在码头作业的船舶只能就近抛锚等候,等待码头重新开放。即使在码头重新开放后,这些等候的船舶也需依次等候靠泊。为此,在合同中须对因受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影响而产生船舶滞期的后果加以明确,减半计算通常是买、卖双方更为愿意接受的方法之一。

5、码头拥堵

通常情况下,由于买方码头作业繁忙,尤其是台风、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过后码头重新开放后,等待靠泊的船只排起长队而造成的滞期,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但如果能根据具体情况,事先合理安排靠泊计划,也能避免一笔可观的滞期费用。

(二)特殊情况及应对措施

1、安全船舶和安全码头

卖方常向买方提出须保障泊位和航道安全的要求,以保障其船舶在卸货港航行及作业过程的安全。同时也是卖方为了转嫁其与承运人之间租船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责任。有关安全船舶和安全码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租人交付船舶时,应当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同时有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保证船舶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

2、商检

在我国各主要港口或大型企业的专用码头,一般都有第三方商品检验派驻机构,诸如国际着名的SGS,ITS以及国内的CCIC等,但各派驻机构的规模不尽相同,有些规模较小的现场分析设备很可能满足不了要求较高商品的品质分析,因此需要将取样送交其它设备更为齐全的分析机构进行分析,这样就要花去较多的时间。此外,商品质量分析项目的多少及难易程度也都关系到分析时间的长短。通常情况下,买方在品质分析合格后才准予卸货,以防不合格商品污染其储罐。而整个取样和分析所需的时间都将记入卸货时间。因此,选择第三方检验机构和充分了解商品检验程序是在合同洽谈过程中争取更多卸货时间的重要依据。

3、预计到达时间窗口

一般而言,买方将根据卖方最初提供的预计到达时间做各方面的准备包括申报及安排靠泊时间。如果船舶实际到达时间偏离船方最初的预报,尤其是在码头作业繁忙时期,将会因泊位被占而影响其靠泊时间。如果不对此加以规定,很容易产生滞期。因此,买方应注意在合同中对承运方在预计到达时间窗口之外时间到达卸货港的情况作出约定。

4、卸货前的准备

对于凝固点较低的散装液体化工品,在冬季卸货时需要预先对管线进行加热。同样,对低温(指0℃以下储存)散装液体化工品,在常温条件下卸货时需要预先对管线进行预冷。预冷或预热所需的时间与码头管线长度有关。对此类商品,船方或岸方通常都会在卸货前预先做好各自管线预热或预冷的准备工作。但不排除准备工作不能及时到位的个别情况发生。因此,将船方管线预热或预冷的时间不记入卸货时间的条款写入合同不失为明智的做法。

三、结论

滞期费涉及的面很广,产生滞期费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在进口贸易实施过程中,产生滞期费的情况屡见不鲜。除本文述及的产生滞期的大部分原因外,不排除还有诸如等候领航员,当地航行管制等个例情况的发生。但只要不断加以总结,相信一定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防止滞期费的产生。当然,避免船舶滞期也不是照搬条款和单凭经验就能完全做到的。在这方面,国内外有着很多典型和具体的案例值得我们去分析和借鉴。总之,在签订进口贸易合同之前,买方或其需对进口商品本身,运输及其装卸条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卸货港环境和设施等情况加以足够的了解,这样才能在洽谈进口贸易合同中主动提出条件或退而能对卖方提出的相关条件加以审核并积极应对,最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

参考文献:

[1]何丽新,吴海燕.海商法案例精解[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6

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当前适当增加进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利用eview5进行协整分析来检验进口对gdp增长的作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出口导向性的战略政策,不遗余力的推行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对外贸易政策,这在很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中国现行的对外贸易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缓慢,许多国家尤其是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加,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反倾销和贸易保护措施的最大受害者,出口贸易环境严重恶化。据统计,2003年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60%,在如此高的贸易依存度下,增强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一味追求产品出口创汇则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威胁。过去,我国外贸政策主要放在规模与速度的增长上,追求贸易顺差与外汇储备,使企业片面强调多出口,多创汇,少进口,节约使用外汇,从而导致出口商品供给的急剧增加,价格迅速下降,贸易条件恶化,出现“贫困化”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保持以往的出口策略将会阻碍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破坏良好的国际环境,从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要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这些问题,就要转变对出口的态度,适当的增加进口。依据很多国家发展经验,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但各国宏观政策的实施依据国情进行,因此我们应立足国情来正确看待进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

1 进口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

进口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时代。亚当•斯密认为,出口带来的收益及换回本国需求的产品没有机会成本的付出,因此必然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交易生利)。大卫•李嘉图指出,通过对外贸易从国外获得较便宜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原材料,就能稳定物价,阻止利润下降的趋势,保证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增长。约翰•穆勒认为,通过贸易可以得到本国不能生产的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经济持续发展所必须的物质材料,同时推动国内生产过程的创新和改良,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产品进口造成新的需求,刺激和引导新产业的成长。?

受古典经济学家上述观点和理论的启发,后来的经济学家进一步探讨了进口贸易对经济的带动问题。d•h•罗伯特逊和r•纳克斯认为资本品的进口使该国取得国际分工的利益,大大节约了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它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马克斯•科登提出的贸易对经济增长率影响效应理论,认为如果大量进口投资品,会使国内投资品相对价格较低,投资成本下降,而投资率的提高无疑会带来经济增长率的上升。?

20世纪80年代初,新贸易理论开始将进口贸易作为主要因素来解释技术进步,认为进口贸易是促进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将经济增长引入这一分析框架,把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研究技术变动、进口贸易、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他们认为,技术通过中间产品的投入产生扩散。如果一国的r&d活动产生新的中间产品与现有的中间产品不同,或比现有的中间产品更好当这些中间产品出口时,进口国的生产力就会通过其贸易伙伴的研发效应和技术扩散得到提高。?

2 数据、模型与实证分析?

分析所使用的样本选取1985~2006年的有关数据,数据来源于2007的《中国统计年鉴》。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按进口(m)、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由于大多数时间序列数据都是非平稳的,不满足传统的多元回归或其他方法对数据平稳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变量之间没有关系,也会由于非平稳的序列带有趋势而显现一定的关系,这也是所谓的“伪回归”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可以有效加以避免。另一方面,以多元回归方法为代表的实证方法是事前假定,即先假定变量存在因果关系,然后进行验证;而协整分析则是事后假定,即先判断单整阶数,只有变量间单整阶数相同,或不同阶数的变量经过组合后,理论上可能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才可以假定方程式。笔者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选取我国1985~2006年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在进行数据分析时,gdp按当年汇率折算成美元。为了更容易得到平稳序列,分别对各个变量取自然对数,这可消除各个变量之间的异方差性,使趋势线性化,不改变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为考察进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关系,本文采用gdp、m的自然对数形式,分别记为lngdp、lnm。?由于adf=-1.739381,大于1%临界值,所以lngdp是非平稳的,adf=1.737057同样大于1%临界值,所以lnm也是非平稳的。进一步检验变量一阶差分序列以确定变量的单整阶数,在一阶差分中lngdp、lnm的adf值均小于5%临界值,因此它们的一阶差分是平稳的,即lngdp、lnm为一阶单整变量,可以进行协整关系检验。d-w值在2附近,表明时间序列是非自相关的。?

?

2.4 协整分析?

前面的单位根检验表明,我国gdp和进口贸易总额数据都是一阶单整的,他们之间应该存在一个平稳的线性组合,即lngdp、lnm之间有长期稳定关系。根据最小二乘法,可以定量确定lngdp、lnm两者之间的方程。?

lngdp、lnm之间协整回归方程:

其中括号内给出的数字是t值。根据t值、r?2值,可知回归方程解释能力较好,残差项有较强的一阶自相关性,进口每增长1%,gdp就随之增长1.123%。?

进行协整检验,就是检验回归方程残差序列的平稳性,若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协整的;反之,则不是协整的。其检验方法就是采取单位根(adf)检验。假定方程的残差表示为e。?

在做单位根检验时,一般在5%拒绝零假设,即序列平稳。从残差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结果看,e在5%、10%的置信范围,其adf值均小于置信值,接受零假设,说明e通过了单位根检验,表明e时间序列平稳。进而说明lngdp与lnm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国内生产总值与进口之间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

3 结论?

通过对我国进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实证分析,以及根据gdp、m因果关系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协整分析,可以看出进口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尽管各自的增长是非平稳的,但lngdp与lnm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均衡关系,进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通过实证分析得出,进口与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从长期来看,进口增加1%,会引起经济增长1.123%。当前出口导向的政策不仅为我国对外贸易带来的很多问题,而且大量的出口初级产品导致我国资源外流,降低了社会福利和人民生活水平。而适当增加原材料、设备、尤其是高科技产品的进口,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提高我国技术水平及资源使用率,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还可以缓和我国收入分配恶化的趋势,从而提高社会福利和人民生活水平。另外,当前的外汇储备为我国增加进口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因此,要对我国的进出口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不能一味的强调出口、强调顺差、“重出口轻进口”,要认识到进口对gdp的拉动作用,保持进口与出口的均衡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

参考文献?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7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是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一个古老的话题,虽经一百多年的理论争论和各国法律实践[1],仍未形成一致的对策,甚至同一国法院对之的态度也前后充满了矛盾和变化。

历史上,平行进口案件是比较少的,只是偶尔发生。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国际货物贸易和技术货易的迅猛增长,因平行进口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大量出现,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纷纷采取对策应对平行进口商品。但我国或因处于低价位市场,或因进口配额与高关税存在且市场经济并不发达,平行进口问题并不明显,因平行进口而生的诉讼也较少见[2].然亚洲金融危机后,周边各国货币纷纷贬值币而人民币币值则基本稳定,故各国产品纷纷进入中国,由此也引起了平行进口问题,“水货力士”[3]便是一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尤其是在不久成为WTO缔约方后,中国将大幅度减让关税和消除贸易壁垒,国际货物与技术贸易必然会大幅度增长,因之而引起的平行进口纠纷也必将增多,因而本文欲分析一下与商标权有关的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平行进口(下文也简称为平行进口)问题。

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在于界定本文的讨论对象,分析形形色色的与商标权有关的国家货物贸易中的平行进口的恰当含义,以作为后文讨论的法律规制的对象;进而归纳出平行进口的特征,以明确平行进口与正常贸易、非法贸易的区分;最后,在平行进口的含义与特征的基础上,以出口国与进口国商标权人的关系基础为参照,列举平行进口可能表现的各种形式,以形象化本文的讨论对象。接着,本文将主要讨论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由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共同构成。第二部分是从实然的层面上,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司法和国际层面的公约、协定,探讨平行进口的法律境遇。在本部分中,本文没有将各种态度进行分类讨论,而是列举各主要国家与主要条约的态度,一方面是为了突出其个性及背后的原因,同时也是因为特定国家对待平行进口的态度是难以准确的归为一类,同一类态度的国家之间的做法也不尽相同。第三部分是从应然的层面上讨论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规制方法。本部分从平行进口涉及到的价值关系入手,结合规制平行进口的考虑基点,提出对待与商标权有关的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规制态度与方法。最后为本文的结论。

一、与商标权有关的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平行进口的界定

(一)平行进口的含义与特征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与“灰色市场”(Gray Market)是常常作为同一含义使用的,即平行进口亦称作灰色市场,灰色市场也称作平行进口。但不论从字面意义上,还是从是具体使用上,它们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有人认为灰色产品(Gray Goods)或灰色市场这一术语多用在美国,而欧共体内则多用平行进口这一术语[4].有的学者指出,最初未经授权进口真货被称为“灰色市场”或“灰色产品”,这种称谓将进口和销售灰色产品在法律上定性于被授权的销售和“黑市”之间,但从事灰色市场生意和赞同此类做法的学者反对这种定性,尤其反对“灰色市场商人”的提法,他们更愿意用“平行进口”、“平行进口产品”和“平行进口人”等提法[5].但是,平行进口所源自的理念是未经著作权人或商标权人许可的进口和销售与经授权的销售渠道“平行”发生[6],而灰色市场则被广泛地用来涵盖货物被合法地获得却被未经授权者售出的情形[7].因而灰色市场可以分为国内灰色市场和国际灰色市场,国际灰色市场又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其一为平行进口,即灰色进口人与经授权的进口人竞争;其二为进口本国生产者的境外分支机构的产品,即灰色进口商与国内生产者竞争[8].可见,平行进口一词主要在于表明当经授权的货物和未经授权的货物都被进口时存在着两个独立的进口路径。但其描述并不总是准确的。因为有时经授权的货物并不是进口的,而是国内生产的;甚至偶尔未经授权的货物也不是进口来的,如出口商依优惠的出口价格取得货物却转而在国内销售[9].尽管如此,法院和学者为试图缓解未经授权货物进口人在用语上的担忧,一般使用平行进口来描述[10].本文中也将使用平行进口一词,而不用灰色市场,但在含义上并不作严格、明确的区分。

尽管平行进口与灰色市场在含义上不作区分而视为一体,但学者及法院对平行进口含义的理解和界定并不一样,由此也一定程度导致了对平行进口情形判定及法律规制的分歧。最为宽泛的灰色市场概念是前面所述的包括国内灰色市场和国际灰色市场的大灰色市场,其共同特点是货物都是合法取得而经非授权商销售,并且这种非经授权的销售都是知识产权人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控制这两类灰色市场的方法,包括法律是明显不同的:国内灰色市场主要涉及垄断法与合同法,而国际灰色市场则涉及知识产权法、关税法、贸易法、竞争法等。再例如,国际灰色市场可以直接“规制”销售灰色货物商,而国内灰色市场则必须追及该货物的源头[11].因而,这种界定太过于宽泛而难谈相对统一的法律规制,一般不为大家所取,大家所讨论的主要是国际灰色市场问题,即讨论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交叉之处的平行进口。但在界定此平行进口时,虽然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如该产品在进口国存在有效的商标权人和该产品的进口未取得商标权的许可,但仍然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1. 平行进口是否以存在着平行的两个进口(即“双重进口”)为必要。有人认为平行进口是“在外国商标权人授权国内商标被许可人(以下简称商)使用其商标制造或经销其特定商品的情况下,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国内经销商(以下简称非商)通过外国商标权人或第三人合法地进口外国商标权人或其授权厂商制造或销售的同牌名商品并在国内销售,从而形成商与非商在国内市场因商标正面竞争的现象”[12].这种定义的实质是认为平行进口存在双重进口,即被授权商的先行进口和非商的平行进口,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只能是有关的商标权被许可人。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平行进口只是一种典型的进口,并不能涵盖平行进口的全部外延。实际上,被授权的商所销售的产品并不总是进口的,可能是在本地生产的;而且,商标权的许可人也可能成为被侵权人[13],这种情况发生在国外的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被进口到许可人所在国时。如果非要理解为存在平行进口的话,我们不妨认为进口国的商标权人当然的拥有进口权,故他人的进口为与之平行的进口,但该理解并无现实意义。因而这种从字面上很狭窄地理解平行进口的做法并不多见,一般认为平行进口不以双重进口为必要,而是将它与灰色市场作同一含义研究。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8

一、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用现状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许多中小型进出口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机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可以获取更多的商业信息,赢得更多的商机。在进出口贸易中运用电子商务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交易效率,还能降低交易成本降低。相比于传统交易,电子商务大大缩减了进出口企业的交易时间与交易费用。每个网络服务公司都有各自的技术背景,其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形成覆盖型行业联合网络,为市场有效提供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全面的流水线服务的无形商品和服务。对于有形商品、互联网虚拟消费的产品交付及全球化信息产品交互服务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交易,打破地域障碍,使进进出口贸易行为更加方便简捷。在传统进出口贸易中,企业需办理各种繁琐手续,费用也比较昂贵。而采用电子商务的方式,加快了办事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电子商务使进出口贸易商在交易进程中减少了对中间商的服务性投入,交易双方直接通过网络联系洽谈业务,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贸易活动成本。

二、电子商务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基础设施薄弱

发达国家凭借高尖技术、雄厚的资金以及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优势占据了先机,基本上垄断了国际信息技术贸易的全部份额。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虽然在近些年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是目前总体还存在收费较高,网速较慢,有些地区没有网络等问题,影响到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如果不改变目前现状将导致我国失去电子商务发展的最佳时机,进一步加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2.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电子商务既有与传统商务活动相同的风险,也有其自有的风险,尤其在交易安全方面,包括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安全等。网络黑客在数据传递过程中破解密码,获取客户资料,然后以客户的名义或者卖方的名义发邮件给对方,极易造成网络诈骗。这种情况在我国采用电子商务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中屡见不鲜,这不仅造成交易双方的损失,也会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更会制约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方面的运用。

3.物流环节不畅

我国信息跟踪服务体系和网络体系的落后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信息服务和网络体系更新的落后,这使物流业的发展失去了坚实的基础;第二,发展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水平普遍较低;第三,对物流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的运输和存储等层面上,而在物流成本控制、流通加工、物流方案设计等物流增值服务方面,尤其在全程物流服务等高层次的物流服务方面还没有全面展开,难以提供包括计划、规划、咨询在内的全程服务。

4.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电子商务不仅涉及到交易双方,还涉及到银行、保险、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并且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这就需要统一的部门来协调工作,统一的标准来约束国际贸易。但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没有建立相应的标准,成立相应的部门来协助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应用中的对策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是需要有先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我们必须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优化电子商务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传输速度和准确性,降低网络的使用成本。应大力完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的基础建设,合理、科学、有效的利用现有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各种网络资源,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传统的行业分割和垄断的管理体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清除障碍。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电子商务安全主要涉及认证技术安全、支付安全、密码技术安全、防火墙技术安全等。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从法和德两个方面解决电子商务应用中存在的信息安全及信用问题,不断完善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应用电子商务的信用等级认证数据库等。而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除应加强其网站的安全建设与管理、提高网络风险防范意识,还应该建设和改善对有关电子商务应用的硬件设施。

3.优化物流企业业务流程

优化物流企业业务流程,在物流企业内部推行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延伸服务。建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从根本上保证商流和物流的高效率。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和条形码技术等,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效率;

4.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9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实施开放型战略、积极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进程中,事实上面临着两种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困扰,即我国不仅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而且在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立方面也相对滞后。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3亿美元,同比增长23.5%,其中进口955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20.8%。面对外国产品大量进入而我国尚未设立严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严峻现实,如何顺应全球关税贸易壁垒逐步淡化的潮流,充分利用WTO框架下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就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目前我国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进程中的问题 根据WTO框架下专门规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两大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各成员国可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标,而采取必要措施,制定和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基本安全利益。 遵循此原则,2001年我国人世后,连续向WTO提交了一定数量的TBT/SPS通报。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涉及机动车辆、机电产品、金属矿产、食品及标签、化工产品、轻工产品、消防产品、卷烟、进口废物原料、计量器具、农作物种子等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尽管我国在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已经开展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技术性贸易措施越来越成为国外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和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一非关税壁垒的制定和实施在不断强化,使得我国现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近年来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当国外已经筑起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铜墙铁壁”时,我国进口产品市场的壁垒却连“战壕”都没有挖好,这将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因此,我国建立和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对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技术标准战略意识不强 由于经济和科技发展同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我国在遭遇国外构筑的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以及环境、卫生、动植物检验检疫等贸易壁垒时,往往感到损失惨重,并积极谋划跨越和应对之策。然而,对于占据相当数量的不合乎国际标准的进口产品给我国造成的损害,却评估不足,并且相对于前者而言,应对的紧迫感和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尚未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全面考虑和规划,缺乏对技术标准战略的系统研究。可以说,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在我国目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由于长期以来对技术标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我国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的经费得不到保障。虽然近年来已有大幅度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所占比列仍然偏低,难以解决经费欠缺问题。美国政府每年仅对美国标准科学技术研究院一个单位的拨款就达7亿美元;而我国在2000年以前,财政部每年只安排标准补助费2400万元,2001年财政部标准补助费虽然增加到6600多万元,但与实际需要还是有很大差距。由于观念、体制和政策等因素,我国多数企业不太重视技术标准对贸易的影响,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参差不齐,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在标准化领域中基本处于边缘位置。此外,我国民众的标准化意识不强,制定技术标准的社会基础薄弱,高等教育中标准专业设置与基础教育落后,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国家技术法规体系不完善,制定程序和管理工作亟待规范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技术法规,但体系极其不完善,与国外相比相对滞后,其中很多已难以适应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完整的全国各行业、各地区协调统一的技术法规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并且由于一些技术法规是由计划经济下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部门文件转化而来的,因此与WTO/TBT协议条款规定的目标、范围及内容等不完全相符,甚至有很大差别,有相当数量的强制性标准达不到目前市场经济各国所遵循的国际标准。据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抽样统计分析,有40%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含有不符合WTO/TBT所规定范围的内容。 同时,我国技术法 规的制定程序和管理工作也存在一定问题。由于各部门缺乏全局性的宏观指导,导致制定工作不够协调统一,灵活性和开放性较差,透明度不够。灵活性差主要反映在不能针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突发事件采取特殊程序,为缩短标准制定周期采取快速程序,以及无法适应技术发展较快领域的需要而采用类似于标准的文件(例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程序。开放性差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至今没有形成敦促WTO成员各相关方有效参与、最终达到各相关方意见协调一致的机制;二是尚未广泛吸收技术标准市场经济国家建立技术法规体系的经验。仍旧没有脱离封闭条件下制定技术法规的路径。透明度不够是指我国技术标准立项及标准的内容不能通过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让市场经营主体尽早知道,以便为企业及时调整生产,确立制度性的技术法规公告制度。尤其是人世后,要求对于跟贸易有关的技术法规应及时向WTO各成员通报,在此方面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技术标准总体水平不高,合格评定程序不健全,环境、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方面措施尚不完善 技术标准的制定和采用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由于科技水平相对落后以及标准化组织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我国技术标准总体水平偏低,且时效性差,标准制定与技术研究严重脱节,有些行业和产品甚至没有推出本行业的技术性专业标准。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科研开发链条脱节,导致标准制定不能及时适应市场和技术快速变化的要求,修订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国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调查表明,在我国,国家标准可继续使用的不足一半;在所采用ISO、IEC国际标准中,有78.65%是1994年及以前的标准,其中有736项ISO标准已经作废或失效;16.64%的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整合;7.42%的国家标准应废止或降级为行业标准;超过1/3的国家标准存在问题、需要修订;广泛使用和在较大范围内使用的国家标准分别为26.47%和27.73%,刚过半数。而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更是少之又少,参与国际标准化制定工作的程度较低,对国际标准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状态,容易受制于人。2011年国外一个研究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全世界的1.6万项国际标准中,99.8%是由国外机构制定的,位居第一位的当然是美国,中国参与制定的不足2%。 同时,我国在其他标准的建立和实施方面也比较落后。与技术标准相配套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认证制度尚不健全,我国认证认可体系虽已覆盖了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等,但缺乏相关法规和标准,认证机构工作不规范,保护国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尚未建立起来。在绿色壁垒方面,环保意识淡薄,环境标准偏低,环境标志和绿色包装要求几乎处于不设防状态。动植物检验检疫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检疫审批不严,检疫技术人员缺乏,检疫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缺少快速检测方法,对进口植物病害及所携带疫情的了解不够全面等。 上述问题导致我国目前在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进程方面,尚未达到理想阶段,相对薄弱的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的进口管理带来一定损害。 二、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滞后给我国带来的损害 发达国家在不断加强构筑自身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利用我国技术标准低、认证体系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等漏洞,不断加大对我国不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的出口,不仅存在严重的质量和环保问题。甚至将一些有害物质带入我国,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并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国家利益、生命财产安全、国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导致更加频繁和严重的公共生态环境灾害,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外贸的贸易额、贸易量和贸易利益的获得,给我国的进口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已经给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内消费市场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我国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低,进口产品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问题比较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外来入侵的有害物种已超过200多种,如杂草、昆虫、有害动物、病害等,世界最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中,入侵我国的超过一半,侵害了我国大量的植物面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例如,有一种造成松树瘟疫的松构线虫,随着货物的木质包装传入我国,造成苏、皖、粤、鲁、浙五省的局部地区瘟疫蔓延,直接威胁黄山风景区的安全。据统计,我国每年需花费7200万美元来控制鳄杂草的蔓延,这种杂草原来是从巴西引进来做猪饲料的,其 蔓延严重破坏花园、甘薯地以及橘园。作为世界头号大豆进口国,我国在2003年进口的大豆达2074万吨,创历年之最,并首次超过国内产量;另外,鱼类、植物油、油菜籽、鸡杂碎等的进口量也都在猛增。这些并未进行严格技术检验和技术标准法规评定程序受检的产品的大量进口,给我国农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并导致一些疫病和虫害进入我国。 进口产品中的质量问题也很突出。2006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对13种国际名牌服饰的抽检结果,合格率竟然不到50%。而该局最新的进口鞋类质量检测结果则显示,有近八成的国际知名品牌进口鞋质量不合格,其中包括康拉汗、佐治、马丁鸟、其乐等西班牙、意大利国际知名品牌。有些知名品牌甚至在一些非常重要的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如钢勾心不符合标准要求,轻者造成皮鞋变形,穿着不稳定,重者会造成消费者穿着时摔倒、崴脚等人身伤害。更为严重的是,不少知名品牌标注的执行标准竟然是废止标准,但其售价却非常高昂。据《浙江市场导报》报道,一款佐治牛皮革面皮鞋,进货价为400元,在专柜的售价竟达到了2757元。 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尚且如此,其他进口产品的质量问题更是可想而知。2006年10月和2007年1月,深圳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先后两次对深圳地区的进口服装(包括男女T恤衫、胸围、内裤、衬衫、睡衣、长裤和婴幼儿服装等)进行质量抽查检验。抽查结果同样令人震惊,进口服装质量问题相当严重,多批进口名牌产品检出甲醛含量和PH值不合格(PH值超标可能会引起穿着者的皮肤过敏,尤其是对婴幼儿危害较大),而进口服装标签不合格率竟然高达91.4%,更是成为不合格的重点领域。不合格产品涉及22个品牌,14个国家或地区。这些抽检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反映了我国进口产品的真实情况,即由于我国进口技术标准低、检测手段落后、监管制度不完善,致使大量不合格产品进入,严重损害了我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我国环境标准低,进口管理相对混乱,致使大量废弃物和国外污染密集型企业进入,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严禁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质和危险品流入国内,以及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本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但由于企业经济利益驱动和道德法制观念缺乏,我国陆续发生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弃物的事件,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控制危险废弃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规定,还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通过出口贸易把环境污染物、危险品、工业和生活垃圾以及在本国已经被淘汰的库存产品直接输往我国,如报废的旧船舶、汽车、电缆、电器、废弃的军工物品、带有病虫害和传染病毒的服装、磁带等。 据统计,1990年我国的废物进口量为99万吨,进口额2.6亿美元,占当年进口总额的0.49%;1993年猛增至828.5万吨、15.75亿美元和1.5%;1997年的废物进口量达1078万吨,进口额29.5亿美元,占全国进口总额的2.07%,其中从美国、日本和香港进口的废物分别占到我国废物进口总量的24.25%、9.88%和5.58%。据媒体公布的统计数字,2003年我国塑料垃圾、废铁、废纸的进口量分别是1990年的125倍、50倍和21倍,由此对我国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的危害,以及随之流入的病虫害和引发的工业垃圾走私等问题都越来越严重。 除此以外,一些外商为逃避本国政府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和高昂的环保税费,获取高额利润,利用我国环境标准相对宽松和环保意识不强的漏洞,相继在我国投资设立污染防治费用高、处理难度大或在外国禁止生产的污染密集型企业,如橡胶、塑料、化工、化纤、农药、制革、印染、造纸、电镀等行业。20世纪90年代初,外商在我国沿海地区兴建了75家生产泡沫塑料、灭火剂、制冷剂的企业,这些产品中相当多的化学成分是《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所禁止或限制的物质。根据1995年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对全国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的分析发现,外商投资于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16998家,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30%左右;其中投资于严重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7487家,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13%左右,但其占污染密集产业中相应指标的40%以上。大量污染项目进入我国,在绿色壁垒下对我国的出口又构成了潜在危险。 三、加强我国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本 国消费者利益,根据WTO/TBT-SPS协议建立起合理的、针对国外产品的贸易保护体系,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法律条款,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并从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以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在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建设滞后的现状,减少进口不合格产品对我国的损害,保护国家利益、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一)树立标准化意识,积极推行技术标准化战略 1、加强对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我国应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机构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产品的标准化工作,规范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形成完善高效的技术标准决策体系。我国在《中国加入WTO有关质检工作内容的多边及双边承诺》中申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中国所有的与合格评定有关的政策和程序,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在其制定的合格评定政策和程序前须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因此,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起草制定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或授权其他部门完成,以法令或条例的形式统一对外,并通过商务部及时向WTO成员通报。 2、增加对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的经费投入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技术标准体系或者说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宏观经济层面可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国家理应是其主要生产者或提供者之一。目前我国政府用于技术标准方面的资金相对不足,应加大国家财政对技术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将技术标准建设纳入到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体系中来,把技术标准经费归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内予以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如何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对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发的资金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地扩充标准化经费来源。例如,可综合运用优惠信贷、税收减免或抵扣等经济政策,以及政府直接资助、与企业合作研究、奖励、补贴等政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来。 (二)建立健全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1、参照国际规范建立和完善我国技术标准法规体系 一方面,及时调整我国现有的技术法规体系。对于符合世贸组织规定和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予以保留,对不符合国际贸易发展形势或已经不适用的技术标准进行修订或废除,适当提高现行的某些规定过低的标准,以提升我国标准的整体水平。 另一方面,深入研究国际技术标准,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战略的经验,寻找差距,加快补充和完善我国尚未确立的标准和法规,健全合格评定程序,加快完善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根据2002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十五”期间国际标准转化计划》,我国将在5年内使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的转化率达到70%,部分重要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的采标率达到75%--80%。直接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能够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需要。我国可以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权威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也可以采用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的某些国家的标准;还可充分利用WTO有关条款,将外国企业难以达到而我国企业能够达到的标准制定为国家标准,为保护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而设置适当合理的技术壁垒。 2、完善我国产品认证制度,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建立互认机制 制定标准与建立认证认可制度是标准化工作的不同阶段,将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注意实现其与标准制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一是要积极推行ISO14000和ISO9000系列认证工作,扩大认证产品的覆盖范围,适当加大对部分认证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其规模和实力,力争创建一批世界知名的权威认证机构和标志;二是尽快出台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加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协调工作,规范质量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保证认证工作能够统一、规范、有效的展开;三是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加强与国外权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签署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的互认协议,建立互认机制,实现相互认证。这样不但可以尽快完善我国认证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而且能够节省重复认证的高昂费用,还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以质取胜,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构筑绿色贸易壁垒,防止国外不符 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和产业向我国转移 1、构筑绿色贸易壁垒,严禁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口到我国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最隐蔽的非关税壁垒之一。针对目前外国不合格产品、污染品甚至有毒有害废弃物大量进入我国的严峻现实,我国应尽快提高环保标准,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构筑起合理的绿色壁垒体系,禁止这类物品继续向我国转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提高绿色技术标准,完善环境关税体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我国标准的进口产品征收环境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二是设立环境标志和绿色包装标志制度,促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三是健全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对食品的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等的最高限量标准进行严格规定;四是实行绿色生产补贴,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产品成本,对部分企业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 2、调整外资政策,防止发达国家利用国际投资向我国转移“两高一资”产业 为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加快将外资政策从“招商引资”调整为“招商选资”,防止发达国家利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不断把“两高一资”产业转入我国。一是尽快建立高效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视环保审批程序,提高环保标准,视污染程度控制项目引进。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困难或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投资项目进行严格限制,禁止引进国际上已经淘汰的重污染技术、设备、生产工艺。二是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环境生态效益的评估和审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例如,对于超过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外资企业,依污染物排放数量和浓度收取不等的排污费;对于不能按期实现治理目标的企业,取消其优惠政策;提高罚款金额,促使企业更新设备、增加对环保治理设施的投入。三是采用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外商对生态、环保产业进行投资,积极引进防治污染、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四)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国际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贸易争端、进行国际仲裁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抢占国际标准的制高点,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无疑是一条为本国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捷径。由于历史原因,目前通行的国际标准大都由欧美发达国家发起制定,或直接从其国内大型企业的企业标准转化而来,体现了欧美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技术水平。随着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在争取国际标准领导权中的竞争中更加激烈。为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使我国真正参与到国际标准和有关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来,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量争取到与我国利益相关的国际标准的主持、起草和制定工作,组织我国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其中,力争将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二是积极承担WTO、ISO秘书处的工作,广泛参与各种标准化组织对于其他国家标准的评议工作;三是在国际标准征求意见中做出实质性表决,充分反映我国技术标准和企业的要求,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四是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申请技术专利,进而将专利转化为标准;五是利用世贸组织平台,与主要国家建立标准化战略联盟,获得战略性伙伴的支持,增强话语权。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0

[论文摘要]通过国际贸易争端解决规则旨在增强wto成员贸易政策和措施透明度,以及各成员的商务人员对它们的理解,以便更好地评估各国贸易政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从而鼓励各成员政府更加严格地遵守wto的规则与纪律,履行它们的义务,更好地享受作为成员的权利。

2006年3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迫于国内铁钢工业的压力和政治需要,宣布从2006年3月20日起,美国对大部分进口钢材征收30%附加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额。此背离自由贸易原则的举动,几乎引起所有向美国出口钢材国家的抗议和反对。中国、日本、韩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和俄罗斯都纷纷表示将做出回应。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如何运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规则解决此争端,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笔者就美国大幅度提高进口钢材附加税案,谈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应该考虑的原则与程序问题。

一、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解决贸易争端主要遵循的有关规定有: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和1979年的《关于通知、磋商、争端解决和监督的谅解》(简称《东京回合谅解协议》),20世纪90年代,乌拉圭回合又改进并完善了关贸总协定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达成了《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谅解》),共27条。《谅解》声明,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在于维护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机构的裁决不能增加或减少这一权利与义务,该机制是保障多边贸易体系的可靠性和可预见性的核心因素。

1.多边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在发生贸易争端时,各成员国不针对其认为美国违反贸易规则的事件采取单方行动,应采用多边贸易机制解决方式,由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sb)解决,并遵守其规则和最终裁决。

2.统一程序规则。 美国与各国的钢铁提税争端可能要经过磋商、调停、专家小组与上诉复审四个程序最终解决。

3.协商解决争端的原则。 世贸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有活力的和持久多边贸易体制,以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提高世界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因而要为争端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应相互给予同情,并就此提供充分的磋商机会,以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4.自愿调解与仲裁原则。 无论是斡旋、调解还是调停,都必须在美国与争端各国的同意下才能进行,可在任何时候进行,也可在任何时候终止,仲裁程序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为基础,并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

5.法定时限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新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严格具体地规定了各个程序执行的时间,如果一方在时限内没有行使权利,另一方可立即推动进入下—阶段,或者程序将自动进入下一阶段。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审案时限与当事方的诉讼时限一样严格而具体。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整个程序所需时间原则上只有31个月,与原来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相比大大缩短所需时间,提高了效率。

6.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 我国、欧盟和日本等成员匡均认为按有关协议所获得的利益正在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美国所采取的钢铁提税措施的损害,世贸组织应迅速发挥作用,提出撤销该举措、补救措施,以及授权该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求得成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7.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谅解》第12条、21条和27条等条文都规定了一些照顾发展中国家原则措施,例如专家小组报告应该明确写明已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差别待遇和更优惠的各项规定,并给予提供其他的法律咨询与帮助。我国则享受该原则,如果我国对美国此举投诉,专家小组会给予我国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提交有关的证据。

二、贸易争端解决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1. 磋商程序。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个阶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方为解决问题或达成谅解进行交涉的一种形式。当一方提出请求磋商时,被请求方应在10日内做出答复,并应在30天内进行磋商,以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如果被请求方未在规定的期内做出答复或进行磋商,或者争端当事方在收到磋商请求后的60天内通过磋商不能解决争端,投诉方可请求成立专家小组。在紧急情况下,各当事方应从收到请求日起不超过10天进行磋商,如果在收到请求后的20天内未能磋商解决争端,投诉方即可请求成立专家小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鼓励贸易争端的双方首先通过磋商解决贸易争端。任何磋商请求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应予保密。美国应在收到欧盟等任何一个国家请求的10天内做出答复,30天内真诚地磋商,其他国也可书面申请参与磋商,以达成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2. 斡旋和调停程序。这是争端各当事方同意之下自愿进行的程序。若在提出请求磋商的60天期限内,已进入斡旋、调停,则该方必须允许留出60天的期限,才能要求设立专家小组。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1

>> 浅析进出口贸易中FOB、CIF贸易术语的选用 也谈信用证在出口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信用证在出口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中小出口企业在实践中对FOB与CIF的术语选择问题 出口贸易中使用CIF术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及其防范 信用证结算下FOB贸易术语应用的卖方风险与防范 浅谈常用贸易术语CIF在出口中的优势及其灵活应用 论FOB贸易术语下发货人权益保障 出口贸易托收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中出口方采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探究 中国钢铁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 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 浅析山西煤炭开采及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大米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影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老进出口贸易问题及对策研究 浅析安徽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出口商使用FOB贸易术语面临的风险与化解办法 出口企业选用FOB与CIF贸易术语的风险比较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8]株洲贸促会.《深入研究出口收汇纠纷的法律风险》[M],http:///newsshow_text.asp?l_c_id=42.2013.10.

[9]深圳一达通《中小微外贸企业生存发展调查报告》[M].2013.10.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2

【关键词】出口贸易 环境污染 生态平衡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尤其是在贸易量、贸易结构、贸易方式等方面都经历了明显变化,而且对外贸易对我国GDP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一、出口贸易对环境污染的研究

国际化的今天,国际贸易程度逐年扩大,随之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恶化,因此许多学者都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广泛研究。就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出口贸易对环境影响的研究问题,大概分为两大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出口贸易规模的增大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因为,无限制的发展、出口,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污染,尤其对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的影响更加严重,在大家环境意识觉悟不是很强的现状之下,出于经济效益,必然会对资源进行无节制开采,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生贸易往来的时候,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程度会加剧。另一种观点认为,出口贸易规模的增大不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如果采取一些贸易限制措施,对解决环境问题是起不到根本改善的,相反,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国际分工却能够对资源和环境进行合理利用,从而改善环境。一些研究学者认为,如果要促进经济的发展,那就必须加大贸易力度,如果在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环境政策可以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

二、我国出口贸易引发的环境影响

(一)贸易出口带来的环境风险

目前,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增长速度飞快,已经成为了全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在国际上,我国承担着“世界工厂”的角色。环境问题是目前全球都在关注的问题,我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对自然的破坏,而以此带来的环境问题很难进行恢复。我国的出口贸易总额2001年在全球排名中仅排第六,但是自从加入世贸组织WTO后,短短几年,我国出口贸易快速发展,2008年我国的出口贸易已经位列全球第二,近年来,仍在持续增长,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之下,我国的贸易水平仍呈增长姿势。但是,我们在享受着这个“世界工厂”的美誉时,却给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风险,不断增加的出口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贸易顺差,这也就意味着我国需要更多的资源和能源来满足不断增加的出口要求,一些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和资源开发,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从而导致能源枯竭、大气污染加重、空气质量降低、植被破坏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未来几年,我国的出口贸易应该还会呈现不断的增长趋势,因此,过度的出口可能还会带来更多潜在的环境风险。

(二)出口贸易导致资源掠夺

经济的全球化,带来环境问题的全球化。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国家,资源还是相对匮乏的,技术水平也不是很先进,在全球的国际化竞争中缺乏竞争力,因此只能选择发展资源密集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经济的发展加速了资源的消耗。贸易自由化,会出现一国对其他国家的资源过分依赖,尤其是对提供能源的国家,也就是发达国家依赖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需给发达国家提供丰富的资源。在当今的出口模式之下,我国通过向发达国家出口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从而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而发达国家却利用自身较发达的科技,将本国已经淘汰的一些高耗能产业转接给发展中国家,从而加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程度。各国的资源不均衡,采取的保护力度也不同,以美国为例,二战结束后,美国疯狂地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尤其是非再生矿产资源,而他们却对本国资源进行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廉价从发展中国家进口这些非再生资源,做成成品后又高价卖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不仅承担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还承担了巨大的环境压力,这也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由于资源过度开采而产生了资源枯竭和环境问题,从而引发生态退化。

(三)出口贸易增加能源的消耗

目前,我国的出口贸易结构已经大大改善,但是,在一些局部地区,资源密集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应的出口仍然占很大的比重。一些学者指出,我国的经济增长还是停留在以牺牲本国资源为代价的层面上,许多领域还是靠大量的环境牺牲来换取经济增长。我国出口第一的羊绒衫,那是因为我国的草场连年载畜量超标,从而导致植被面积逐年衰退;出口的香菇,香菇也是靠破坏性的资源消耗换取来的,香菇产量较大的地方,木材积蓄量正在急剧下降;一些地方出口田鸡,导致田间害虫猖獗,从而使农作物产量下降,破坏生态平衡;一些农产品为了提高产量,加大了化肥的投入,从而引起水土流失、资源衰竭,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虽然,我国在环保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盲目进行招商引资,从而导致了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完全不采取任何环保措施,严重的污染了环境。

三、出口贸易的策略

(一)促进贸易政策与环境措施的兼容

我国应该采取国内与国际相互合作,政策和立法相结合,强制性和引导性手段相结合,建立合理有效的政策,在增长对外贸易的基础上加强环境保护。我国贸易政策应该结合国际形式和国际需求,做出适时适当调整,贸易政策应该涵盖环境保护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起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传统初产品的比重在逐步减少,而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成品比重不断增加,绿色贸易趋势在国际贸易中呈现不断的增长和强化。面对这种趋势,我国必须转变以往的贸易出口结构,应该由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化为集约型增长方式,出口贸易的产品企业,应该进行技术变革、清洁生产进行绿色贸易,规范产品质量,在出口贸易中要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这也是我国在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大力提升服务贸易的出口水平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不断对华实行反倾销运动,我国与一些主要贸易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对中国对外出口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面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趋势,我国应该积极开展服务贸易,这不仅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贸易已经由最初的贸易为主、服务贸易为辅模式发展为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的模式。因此,我国应该顺应国际潮流,大力提升服务贸易的出口水平。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3

【论文摘要】 伴随中美双边贸易的不断扩大,双边经贸争端与摩擦时有发生。如何认真对待中美双边贸易平衡问题,对其给予客观认定与妥善处理,关系到中美经贸关系全局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 贸易逆差 原因分析 对策探讨 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间贸易得到较快的发展,给两国人民和两国经济带来明显的现实利益。然而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随着两国贸易的迅速发展,诸多贸易问题愈加突出,中美贸易逆差问题便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 一、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根本因素是中美市场的需求因素 (1)中美市场需求结构不同。人们的消费选择和其收人水平密切相关,两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导致两国居民的需求结构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2)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而美国生产的高技术产品却属于高档产品。由于中国居民的收人水平比较低,中国市场能够形成购买力的有效需求不足。 2.重要原因是美对华实行歧视性出口管制 对华出口管制是一把“双刃剑”,出口管制政策在对美国工业产生危害的同时,也在许多方面削弱了其出口竞争力,导致对中国出口下降。 3.直接因素是全球化产业转移所导致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在国内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亚太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国际分工格局的变化使得美国减少了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增加了从中国的进口,从而韩、日等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呈下降态势,中美顺差连年攀升。 4.中美贸易逆差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对美国的大量顺差来自货物贸易。而美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是世界服务贸易最发达的国家,提供的服务以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 5.对华的直接投资掩盖中美贸易逆差 随着美国对华市场投资的不断向纵深发展,通过在华投资的子公司的出口而不是由美国直接对华出口将会造成美国对华出口数额的进一步减少。美国跨国公司把原本由本国生产或出口的大量商品及服务转化为海外子公司的巨额生产与出口,并相应地增加美国公司从其海外子公司对美国的进口,从而扩大了美国的“逆差”。 6.统计方式的不同夸大双边贸易的不平衡 在统计原则和统计方法上,中美双方应该基本是一致的。然而中美双方在贸易统计数据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美国统计的来自中国的贸易逆差要远远大于中国统计的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而且之间的差额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 二、应对中美贸易逆差问题的对策探讨 面对美国政府就中美贸易逆差问题频频向中国发难的现状,针对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本文建议政府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相应的对策: 1.调整对美贸易进出口结构,实施外贸多元化战略 重视出口是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特点之一。近年来,中美贸易逆差日益加剧,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中国政府很愿意通过改善对美贸易结构来缓解这种局面。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应进一步鼓励企业拓展出口市场。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市场多元化战略,重视发展与周边国家间的贸易关系,以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 2.与美国进行友好磋商,彻底解决最惠国待遇问题 最惠国待遇是互惠的,不是单方面给予的恩赐,美国政府对这个纯属贸易领域的间题附加人权条件是没有道理的,现在是彻底解决最惠国待遇,从根本上改善中美经贸关系的时候了。充分发挥美国在华大公司、对华友好商会和华人团体的游说力量,以消弱美国国会内的反华势力和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3.建立贸易统计协调机制,统一贸易计算口径 从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出,关于双边贸易逆差额的统计,中美两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转移贸易的前提下,进口以原产地标准统计的做法,是造成这种巨额差异的原因之一。中美在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差异性,也说明基于物质资源跨国流动的传统贸易统计,已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当代国际贸易交往中各国的利益得失。只有树立综合涉外统计的观念,掌握全面可靠的涉外经济统计数据,进行科学的定量分析,才能准确地反映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间贸易的往来状况。 4.利用WTO争 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贸易逆差问题 WTO机制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强制性,为解决中美贸易逆差问题提供一个稳定、公平和可预见的制度环境。这种制度环境的改善可以大大降低中美贸易交往中的风险。在中美因贸易逆差问题而产生纠纷时,尽量把握主动权,具体评价美国所设置的各种贸易壁垒,充分利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美贸易中中国的正当权益。同时中国政府应继续努力,如期履行对WTO的各种承诺,按照WTO规则进行对外贸易,以增强全球竞争力。 5.促进美国进一步放宽对华出口技术限制 在技术贸易领域,中国市场十分广阔,大有发展余地。放宽技术出口限制,进一步督促美国放弃高技术设备产品的管制,通过降低中国低附加值加工产品的出口比重,提高高技术贸易的进口比重,来缩小中美间的贸易逆差,将大大增加美国厂商在中国市场成功的机会,从而带动美国对华出口,降低美国对华贸易差额。 6.中美高层沟通常规化,建立相应的对话机制 往往由于贸易统计标准的差异、加工贸易的两面性、非贸易因素的影响,造成两国在贸易逆差方面的误解和分歧,使美国政府和国会在制定对华贸易政策、解决中美贸易逆差问题上,使中国处于不利的境地。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政府应主动出击,促进相互合作。中美两国高层次的沟通要常规化,并建立相应的对话机制,通过平等磋商和扩大合作来解决贸易逆差问题。 参考文献: 苗迎春:《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重新审视》,《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中美贸易统计数据争端在哪》国际统计中心,北京统计,2011年6月

进口贸易的问题精选篇14

Abstract:Since the 20th century,China is the biggest developing country, foreign trade develops rapidly, but China has ignore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ecological destruction. Under the trend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ina's foreign trade activities are facing unprecedented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herefore, with the wave of global environment, realiz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oreign strategies has realistic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关键词:对外贸易环境保护战略对策

Key Words: Foreign trade;Environmental protection;Strategy

作者简介:刘颖颖,(1984年-)女,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央民族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2008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本。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深,生态环境问题在人类的生存发展中越来越被关注。21世纪以来,各个国家对环境的管制越来越严,为保护环境、解决环境贸易争端的国际公约及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贸易和经济增长迅速,但由于忽视了可持续发展,使得宝贵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成为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

(一)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产生

自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以来,经济学家一直把自由贸易作为财富和福利的来源。专业化生产和国际分工使各国均以各自的比较优势生产最有效的产品,然后进行交换,推动了全球和各国产出的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退化问题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全球各阶层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超过了对贸易增长的关注,各国的贸易政策日益成为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目标的工具,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的相互影响

1.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各个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可以促进本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国际贸易可以促进环境保护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再次,国际贸易还可以提高环境容量。

2.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环境保护既能促进贸易的增长,也能阻碍贸易的正常发展。

首先,自然环境为贸易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能源,是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基础;其次,人们对满足环保需要的产品产生偏好,促进贸易中产品环境友好含量的提高;再次,随着环保观念的盛行,各国纷纷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对贸易进行限制;最后,发达国家建立严格的环境标准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进一步深化了世界贸易领域两级分化的格局。

(三)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贸易并不是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环境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环境成本外部化和因此引发的市场失灵。

1.市场失灵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当某种产品生产或者服务按照公平的经济标准衡量时,其所包含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益的配置。市场失灵的根源是在市场所导致的结果中,价格未反映真正的社会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效用,而环境问题正是市场功能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结果。

2.公共产品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人类生态环境没有所有权,无法交换,不能通过价格和市场竞争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生态环境如果仅由几个国家提供的话,其他国家就可能“搭便车”,最终使提供公共产品的国家因缺乏激励机制而放弃这种努力。

3.外部性

外部性也称 “外部经济”,即一个商品的生产费用或者经济收益被转嫁给与这个商品没有直接买卖关系的第三者。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引起成本收益不对称,会影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外部性问题是环境恶化和发展的不可持续性的根源之一。

(四)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的环境意识日趋增强、各国政府的环境管制日益严厉,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正在不断发展。

1.由环保引起的贸易纠纷已经成为摩擦的焦点

由于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差距,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保意识、法规、政策、措施和标准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使双方矛盾更加尖锐。

2.绿色贸易壁垒将取代传统非关税壁垒并逐步强化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实质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但它的设立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因此在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强化。

3.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绿色化”

随着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广泛采用,绿色产品逐渐成为世界商品发展的主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

二、中国的对外贸易与环境

(一)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贸易与环境领域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贸易出口中的环境问题

一方面,对资源的过度开采,使得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同时,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另一方面,我国大多数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2.贸易进口中的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资源消耗型产品的进口日益增加,同时,一些易污染型产品的进口加重了我国环境的压力。我国环境标准较低,使发达国家将大量废弃物品以及污染密集型产业通过贸易渠道转移到我国,严重破坏了我国生态环境。

(二)环保趋势下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挑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技术标准较低,对环境壁垒所提供的机会利用能力较差,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1.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由于经济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我国工业制成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足够的竞争优势,加上发达国家制定一系列过高的工业安全标准、防污标准和技术标准,也将大大增加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难度。

2.对我国出口市场的影响

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以及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近年来,这些国家和地区纷纷实行绿色标志制度,制定较高的环境准入标准,使我国许多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受到严重威胁。

3.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为顺应环保潮流,今后我国越来越多的出口产品将接受各种检验、测试、认证和技术鉴定等,并且在产品的包装等方面要做出更多的调整,这必将导致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增加,使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降低,出口企业的经营效益下降。

三、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可持续战略

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环境保护浪潮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宏观层面

1.加快环境贸易立法,强化环境管理

我国要尽快完善贸易中的环境法规,结合我国产品生产销售中的环保标准,使我国经贸环境管理有法可依,并对贸易中的违法行为加以惩处。同时强化经贸活动中有关环保标准法规的宣传。

2.推行环境标准制度,与国际接轨

由于我国环境标准低,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很容易遭受“绿色壁垒”以及倾销诉讼。政府应引导企业将环保作为生产经营的重要价值取向,加强与国际环境标准管理制度相衔接的标准认证,扩大出口产品对环境标准的适应能力。

3.制定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进口方面,要鼓励引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加强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出口方面,要重视环境标志产品的开发,鼓励企业申请国际环境认证,建立产品绿色包装体系;吸引外商投资方面,要鼓励外商投资到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实现外商投资与贸易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4.加强对外贸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可以援引世贸组织的有关环保条款,抵制环保贸易壁垒,保护我国利益。同时,积极加入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促成相关贸易与环境协议的达成。还要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制定的不符合相关国际规范、借环境之名搞事实上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反对以环境为借口的贸易歧视手段。

(二)微观方面

1.树立绿色贸易观念

随着环保浪潮的兴起,大量环境公约、标准的制定,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加强,国际市场上的绿色消费需求也存在很大的开拓空间。中国企业必须具备推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贸易战略观念,引导绿色贸易体系的建立。

2.优化贸易产品结构,发展绿色产品

我国环保科技发展落后,出口商品粗加工、低附加值产品比例较大,很多农副产品和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产品环境标准,因此,企业应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建立合理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加科技投入,发展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以冲破国际绿色壁垒。

3.申请国际认证,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ISO14000认证和生态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通行证”,出口产品应争取获得ISO14000认证,同时积极获得贸易对象国的认证要求,在增加出口产品和服务附加值的同时,可以强化企业出口的竞争力。

4.积极探索环境成本内部化

环境成本内部化可以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污染,有利于企业良好形象的建立,提高国际竞争力。企业应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降低环境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确定污染物收费标准,明确资源产权。同时自主开发环境治理设备,努力提高我国治污手段和治污技术水平。

四、结束语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贸易与环境问题存在已久,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仅是国际贸易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既带来挑战又带来机遇,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关系。只有充分重视贸易中的环境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战略措施,才能引导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从而带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谷祖莎.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与中国的选择[D].山东大学,2005.

[2]杜晓柳.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关系之理论探讨及实例分析[D].山东大学,2007.

[3]王天津.环境资源产业经济学原理和应用[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4]郭峰濂.关于我国发展绿色贸易的思考[J].国际贸易问题,2005,(2).

[5]沈亚芳,应瑞瑶.对外贸易、环境污染与政策调整[J].国际贸易问题,2005,(1).

[6]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7]吴汉嵩.国际贸易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6,(9).

[8]张茜.环境与国际贸易的问题研究[J].北方经济,2007,(4).

[9]刘泽照.论国际贸易环境效应对我国的影响及路径选择[J].黑河学报,2008,(11).

[10]丁德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贸易的环境影响[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