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7: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市场监管信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信息内容产品的生产和信息服务快速发展,各种新的服务、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信息资源市场空前繁荣。与此同时,一些有害信息、不良信息也趁机潜入人们的生活,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资源市场的监管问题,开始引起社会各界从上到下的高度关注。
信息资源市场是重要的要素市场,国家有关文件曾指出: 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进程; 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适应数字化和网络化发展形势,建立健全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强化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所有这些,为我国信息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比较传统商品市场,信息资源市场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就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如果仍然沿用传统的监管体制与机制,势必难以有效应对。传统的市场监管思路对于应对网络化、信息化条件下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具有显而易见的不足之处。
我们认为,改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即: 应当以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托,运用先进创新的监管技术与手段,探索长效机制,鼓励开拓创新,努力形成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政府部门监管、行业组织自律、中介机构服务、社会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保护信息资源市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信息资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促进信息资源市场在经济、社会、文化、行政四个领域功效的和谐统一。
上述几个方面构成了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的体系框架,可以用下图表示。这个体系框架基本涵盖了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目标体系、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以及法律环境支撑等几个方面。
统一目标
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目标是涉及宏观(国家经济、社会、文化、行政等层次)、中观(产业层次)、微观(市场微观主体层次)多个层次的复杂目标体系。
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框架
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目标体系应当包括: 在市场微观层次上,促进信息资源市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协调共赢; 中观产业层次上,促进信息资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宏观层次上,促进信息资源市场在经济、社会、文化、行政四个领域功效的和谐统一。
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各层次内的目标是相互联系、不可割裂的统一整体,信息资源市场的有效监管需要综合统筹微观、中观、宏观各个层面的具体目标,有效协调上述各层次目标间的关系,把三个层次目标的和谐统一作为努力方向。在研究制订政策的过程中,要对不同层次目标间的矛盾给于充分重视,以保证监管政策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社会行为、建设法制社会的必然需要,也是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有效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必然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之上。
当前,由于信息资源市场领域新、发展快、变化多等特点,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十分完善,主要问题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层次不高、有关环节缺失以及不够细致等诸多方面,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效力与效率,不利于信息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信息化、网络化条件下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必须尽可能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才能有效弥补“有限政府”监管“无限网络”的局限与不足。
因此,有必要将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加紧对信息化、网络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市场主体与行为特殊性的研究,加快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法规建设,尤其是应当加紧对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意义重大、需求迫切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加快重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补充的出台。
提高监管创新技术
信息资源市场本身的高技术性与信息资源市场的复杂性共同决定了在信息资源市场中运用先进技术的必要性。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广泛地吸收现有科技领域的技术成果,在信息资源市场的监管方式上努力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监管思路上不断创新,实现监管目标,提高监管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网络化条件下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必然存在着许多运用传统思路与手段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与矛盾,但运用传统的技术手段难以有效应对的地方,也正是新技术、新手段、新思路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突破口。
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
信息资源市场在时间与空间上近乎无界的特性以及交易主体、交易行为多样化、复杂化等特性决定了“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实施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很难有效发挥作用。信息化、网络化条件下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必须尽可能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在信息资源市场监管领域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弥补“有限政府”监管“无限网络”的局限与不足。
在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中,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众是实现信息资源市场有效监管的根本力量。四类主体在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工作中的机制与作用各不相同,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业组织的自律、中介机构的服务、社会公众的监督四种监管手段的不同分工与相互约束,有助于保证监管的客观公正; 通过四种监管主体的互为补充与协同运转,有助于提高政府效率,实现全面监管。
王忱
关键词: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督管理
1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各个地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存在差异性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从而造成各个地区的监管水平也存在着差异性。通过实际生活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好,信息化监管发展较早,同时农资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也较快。但是我国的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较低,农资信息化的监管基础相对薄弱,甚至还有些地方并不重视农资市场的监管,没有认识到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的重要性。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农资市场在监管的过程中总是强调体制建设,以及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客观的原因。但是却没有认识到农资市场监管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通过观察表明,有些地方还单纯的将信息化建设看成是一个技术问题,将信息化建设看作是整体工作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深入研究农资市场建设这个重要的问题,缺乏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来监管农资市场的思想概念。
1.2 信息化建设制度与技术基础相对薄弱 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农资市场信息化建设制度与技术基础相对薄弱。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环境中,农资市场监管的职责安排落实不到位。在信息化的建设的环境中,不仅造成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还促使监管人员的工作方式发生了突出变化。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环境表明,监管人员需要防范的风险有待进一步调整,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其二是不断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技术。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环境可以看出,监管体系和指导思想都是针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很多内容都不够明确。这样的情况都是在信息化建设的条件下提高日常工作量和业务所产生的重要后果。但是监管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该不断深入到信息化监管技术的内部,从而确保信息监管农资市场精确可靠。
1.3 农资市场信息监管采集能力相对较低 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存在差异性,有些地区在信息监管方面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这些地方在农资监管信息采集能力有限。当前农资市场虽然降低了业务工作量,但是一旦出现众多的数量时,便会导致输入信息无法及时更新。这种情况特别是在销售旺季显得更加突出,无法确保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到整个农资市场监管数据的质量。
1.4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软件和硬件水平较低 当前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的重点主要是在各个地区的农业局。当前各个地区的农业部门存在以下几个显著的问题:其一是监管信息的硬件水平欠佳;其二是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人才缺乏。在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队伍中,工作人员的年龄相对较大,缺乏高素质的年轻人才。
2 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2.1 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建设水平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个地方农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转变监管思想,准确把握农资市场的发展方向。针对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从而提高农资市场的信息化监管水平。
2.2 进一步优化制度,提高农资市场信息监管水平 在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工作中,应该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的农资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农资市场的监管水平。
2.3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提升数据采集能力 随着信息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各个地区的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引导大型经销商和公司,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主动去网站输入相关农资商品的信息。通过采取这种措施能够大大降低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量。除此之外,针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还应该加强移动监管模式的建设。移动监管是当前信息化监管过程中最基础的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具有多种优势,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能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其二是通过应用移动设备,对各种数据进行采集和录入、查询等,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采集信息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效率水平,为信息系统建立坚实的技术,确保监管系统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因此,推进监管信息走出固定的工作环境,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进一步降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力提高农资市场信息监管的水平。
2.4 加强数据质量建设,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现代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就是在各项完整的数据整理基础上,切实做好各类数据的整合,优化数据资源。同时不断强化农资商品信息在输入过程中的安全性,并且定期整理相关过时信息,从而确保农资监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机制,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并且将工作效率纳入到工作目标的考核中。通过大范围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不断促进数据质量水平提高。
关键词:信息化发展;市场监督;大数据技术;问题分析;策略分析
近些年,随着国内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大众的生活变得愈发方便。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而在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过程当中,相关人员应当以国家发展为指引准则,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来完成市场监管工作优化。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不仅是时展的需求,同样也是政府职能部门转变的迫切需要。
目前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的必要性
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高效、便捷等特点,可以帮助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并且在市场竞争当中具有良好的应用空间与应用优势。为此,各行各业都应当积极开展现代化信息技术引入工作,以此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以及核心竞争力。近些年,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已经从各个方面展开有效推进与探索,逐步转变了传统人力信息收集、整理以及信息记录的做法[1]。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来完成市场监管工作优化,由传统窗口收集信息、整理信息以及数据收集,到现有的电子化办公,将工作人员从复杂纷乱的工作环节解放出来,有效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投入成本。与此同时,提升了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处理效率,有效减少人力收集所带来的误差。目前国内现代化信息技术可谓是日新月异,市场监管工作应当充分发挥这项技术的作用与优势,结合互联网技术,对各个工作细节展开科学管控,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并且制定科学的优化工作措施,确保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可以得到稳步提升[2]。
市场监管工作现存问题
(一)监管方式过于单一,监管效率有待提升
就目前形势而言,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对象为市场主体。监管信息收集通常采用人工上报这种方式。监管工作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常依靠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缺乏完善性与规范性,对市场数据的感知程度不足,导致监管工作以及其中的重点监管环节信息把控不严,管理效率有待提升,难以精准判定系统当中存在的问题[3]。
(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在信息化建设环节,智能监管模式初步形成,但在实践环节,许多业务工作还是采用传统工作方式,信息化技术手段单一、各类系统的工作方式纷乱复杂,系统内部条块化、碎片化严重,登记系统、监管系统、办公系统、执法系统处于割裂状态,数据资源共享不及时、不准确,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互动,信息化数据应用范围狭窄,难以形成完善的整体性管理平台。除此之外,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监管单位职能过多、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信息推广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对数据库重视程度不足,而且信息质量也得不到有效保障[4]。
(三)缺乏必要的分析与沟通,决策缺乏合理性
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信息分析以及信息沟通的要求标准较高,这也是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与重要途径。目前市场监管系统数据量较大,且内容较为多样化,整体结构相对复杂,若各个部门没有实现通力合作、有效沟通,则跨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困难,极易出现重复工作这一问题。基于此,需要各个部门提升协同作业程度,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与优势,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与义务。除此之外,目前对数据展示、数据汇总、数据加工、数据分析以及数据应用等环节的重视度不足,导致信息化建设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很多重要决策也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建设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及大数据分析监管应用迫在眉睫[5]。
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实施一体化优化策略,提升基层监管效率
首先,应当推动信息统一,引入互联网技术,整合现有的市场资源,掌握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数据,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作用与优势,升级现有的政务平台与互联网平台的接口,突破传统监管工作,统一开展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处理。其次,进行系统整合,不仅要对上级部门的政务系统展开优化,同样也要对基层部门的监管系统展开调整,尤其在构建完善的数据中心后,应当首先判定数据是否完成有效汇集。最后,完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体现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数据处理优势,加强现代化技术应用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互联网应用能力,推进整体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发展智能化发展[6]。
(二)着力构建智慧监管系统,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首先,适应监管机构的改革实际需求,加强业务整合以及数据整合力度,不断推进智慧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整体而言,要构建完善的基层工作平台以及互联网优化平台,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提升整体监管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其次,开发统一的软件,避免软件重复开发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在软件开发环节,应当注重软件的综合性,提升数据的精准判定能力以及系统承载能力。最后,着力构建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这是推动整个智慧监管系统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核心步骤。通过各种先进技术的引入,可以实现智能化信息处理,构建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库,提升整体数据运转效率。除此之外,还应当注重对外的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统一。这不仅是智能化建设的需求,更是提升服务水平以及服务时效性的重要手段[7]。
(三)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
市场监管工作智能化发展还应当注重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理念的优化与创新,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有助于提升企业在数据采集分析、信息处理以及信息合理利用效率。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需要借助这两种先进技术从技术层面展开模式创新、理念创新,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在此环节需要始终贯彻以下原则:首先,以数据为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整合资源,构建完善的信息处理中心。其次,引入社会力量。在职能变革这一背景下,相关人员的工作眼光应更加长远,积极引入外界力量,以此提升自身的现代化信息建设水平。最后,进行分步处理,结合实际稳扎稳打,不断对建设环节当中的各个时间与节点展开调整,以此提升现代化监管工作水平[8]。
(四)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构建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
随着国内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日渐发展与进步,市场监管工作的需求发生着明显变化。为紧随互联网时展步伐,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应当加强。对各种信息以及数据进行分类,构建完善统一的管理系统。在信息升级环节,应当安排专业人员来对本单位各个运行系统状态展开评定与分析,从长远角度展开系统调整与系统优化,不断完善市场管理系统,确保互联网系统可以有效预防各种突况以及突发事件,并合理设定分支系统,使其成为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助力与支撑,从而实现信息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关人员应当注重完善监管平台,这也是整个智能化发展环节中的根本性操作。因此,市场监管相关单位应当详细明确管理平台当中的岗位职责,合理分配各个部门任务,强化各个部门沟通与联系,树立大局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智能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应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互联网平台构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与价值。通过合理规划监管工作发展方向,制定完善的监管工作标准,培养市场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引入现代化管理模式与互联网管理理念,定期进行互联网系统升级,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联系,大幅度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目标。
(五)应用云计算技术,提升数据存储与处理效果
建议在市场监督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应用云计算技术,增强数据存储和处理效果。(1)将Hadoop体系作为主要的大数据存储体系,其中涉及的分布式文件系统和列式数据库系统,能够提供统一性、安全性、灵活性、可扩展性的存储平台。其一,使用云计算大数据存储技术,数据采集交换的功能较为完善,可以按照数据类型特点和数据库的情况针对性使用不同的工具,例如:从结构化数据信息到Hadoop采集的SQOOP软件、ETL工具软件、收集日志的工具等;其二,数据处理体系中涉及离线类型、内存类型的计算技术,机器学习技术和搜索引擎技术等,分别与各类场景相互对应;其三,为确保技术的有效应用,还需创建集群管控平台系统,统一进行整体分布式集群的管理,在平台技术生态体系内开发现代化的管控功能,例如:分布式任务调度管控功能、资源管控功能、数据安全管控和访问安全管控功能、服务监督和管理功能;其四,配置大数据处理工具进行数据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从数据建模阶段到数据定义阶段、数据关系处理阶段、数据可视化处理阶段和数据服务化处理阶段,都可以利用相关的技术进行有效管控。(2)合理采用分布式计算技术。市场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会涉及来自很多方面的各种类型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的数据信息、其他部门数据、网络数据信息等。数据的种类很多,相互之间的关系较复杂,数据量庞大,只采用传统的数据查询技术和分析技术很难满足当前的数据计算和处理需求。因此,需要使用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进行海量数据信息的计算分析。其一,在非实时性海量数据信息统计工作中,可以用来自动化生成市场监督管理汇总的数据,可以按照月度周期、季度周期、年度周期汇总数据;其二,实时化数据信息的计算和分析,主要是针对实时所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计算处理,快速作出响应,数据吞吐量较高、处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三,实时性进行数据信息的查询处理,按照用户所输入的内容,及时进行数据的查询,作出相应的反应,整体系统不会对查询的条件进行限制,用户可以将查询条件自定义组合,随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需求查询数据内容,快速获取需要的结果和信息;其四,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利用就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机器学习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从海量数据信息中挖掘、发现隐藏的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数据查询和处理的基础保障。(3)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应用场景分类,制订针对性的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技术的应用方案,例如:使用分布式技术有效执行海量数据信息的非实时化计算任务,利用流式计算技术方式准确进行各类实时数据的计算分析,同时还可以借助数据交互式查询技术对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动态性查询处理。另外,可以利用先进的数据信息挖掘技术,深入挖掘市场监督管理数据中有价值的内容,全面整合内部数据、部门数据、网络数据,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分析、验证、研究等提供一定的支持,使其通过挖掘、研究来自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市场监督管理数据信息,寻找出有助于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果和水平的内容,合理进行市场监督工作整体情况的分析、研究、判断,促使各方面工作效果和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价值。
结语
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发展是未来市场监管工作的必然趋势,二者之间具有诸多互通之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实施一体化优化策略,提升基层监管效率、着力构建智慧监管系统,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方式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为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于成龙.协同、耦合与赋能:政务新媒体矩阵化运营的策略与路向——以市场监管系统政务新媒体为例[J].新媒体研究,2020,6(12):126-128.
[2]蓝志勇,吴件,方国阳.2018年以来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之探——以云南省Y市为例[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2):103-110.
[3]胡昕,汪基强,向淼,等.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现代化研究——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0(12):44-47.
[4]杨郁.信息化视角下“互联网+市场监管”推进路径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23(12):162-163.
[5]彭江辉,王思庆.机构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南省为例[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3(3):135-144.
[6]陈奇星,汪仲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地方政府市场监管模式创新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20(5):14-19.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
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基础数据库与我部实现了实时互联互通,建立整合统一、互联共享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整改工作。对我部在省级平台验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二、高度重视省级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已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跟踪了解使用情况,主动听取基层管理部门及企业的意见,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对尚未应用省级平台的地区,要加强宣传,靠前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省级平台应用的全覆盖。
三、认真开展省级平台自查工作。要对省级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数据质量、部省联通、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
(一)系统建设。是否与日常监管环节业务办理高度融合,形成覆盖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的业务办理工作平台。
(二)业务应用。是否已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建或在建工程日常监管业务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办理。
(三)数据质量。是否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采集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基础数据;是否已逐步将近三年完工的工程历史数据补充入库。
(四)部省联通。是否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中间服务器是否进行定期日常检查,确保数据每日同步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五)安全防护。是否已启用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预案,确保省级平台全天候安全稳定运行。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制订本地区2016年工作计划,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四、从2016年4月起,我部将对验收评估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省级平台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我部将继续完善一体化平台功能,并加强对省级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一体化平台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归集、认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共归集行政许可数量13件,归集行政处罚数量零件;认领许可主体数量33件,已认领总数百分比0.74%。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需要在大厅政务外网的网络情况下才能登陆,所以导致信息归集认领滞后。介于存在的问题,我局研究之后明确政务大厅安监窗口专人定期登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认领反馈许可主体,按季度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情况
(一)“一单两库”建立情况
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单位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随机组成执法检查小组,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重点工作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三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我局依托“安监智慧云平台”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涵盖我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以及工贸企业。
(二)“双随机一公开”覆盖面情况
按照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已实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以及工贸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