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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27 10:21:36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

《评价研究》综合运用管理科学和公共管理学理论,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实证分析、制度安排和治理对策等做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探讨,其理论创新与实践意义凸显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角度拓展了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的新领域。《评价研究》把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的管理绩效评价与治理对策研究作为管理科学和公共管理学研究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着力点和闪光点,既凸显了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使选题具有鲜明的理论前沿性、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又凸现了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把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方法和技术研究与理念创新和制度安排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了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学研究方法的整合和互补,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开阔新的视野,拓展新的领域,提供新的范式、方法和手段。书中对11个市、州政府近7年公共享业管理绩效进行的实证研究,不仅是对这种崭新范式的一个有益尝试和生动演示,而且以其扎实的资料、独到的分析和科学的结论,为人们分析和把握影响与制约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进而科学选择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改进和治理的对策思路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构建了一个比较科学,比较完整的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系统研究了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的价值取向。《评价研究》以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一价值取向一技术方法制度安排治理对策为主线,从理论基础价值取向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及实证分析制度安排治理对策等五个层面构建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理论体系。在系统研究民众价值取向对绩效评价体系的影响与作用的基础上,探讨了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取向(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向与民众本位取向)和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的工具取向,即有限政府价值取向、效益标准价值取向与系统评估价值取向。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2

Key words: talent training;Public Policy Analysis;course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6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4-0242-03

0 引言

政策科学是“一个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方法来研究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探求公共政策的实质、原因和结果的学科”,而政策分析则是这一学科以量化分析为主导的政策研究领域。但在实践中,人们一般将政策、公共政策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概念混同。因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是本研究重点,所以在本研究中以公共政策分析指代研究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探求公共政策的实质、原因和结果的学科而不特别加以区分。

目前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两部分,而将其放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视角研究的很少。有少部分学者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进行了研究,如孙孝科(2010)认为人才培养目标是指人才培养意欲达到的规范和标准,公共事业管理是对于兼具公共性和非营利性两种特性,且从事涉及全体社会公众整体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一系列活动及其结果的相关组织的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与这种管理契合。

本研究的思路是,从梳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沿革出发,再探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然后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实现的路径。

1 专业与课程发展沿革

1.1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

1997年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向教育部申请开设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8年教育部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从1999年秋季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率先在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开始,目前我国已有400多所高校开设了这个专业。

从已有文献看,国内学者普遍对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并未明确划分发展阶段,但基本认同其发展历经了“兴起”和“成长”两个过程,例如,陈振明(2012)指出到2000年之前只有少数几个大学在政治学和行政学系科中成立公共政策教研室或研究所,但目前大部分重点高校均开设了公共事业管理教学、科研机构。也有学者明确将其划分为“恢复重建”、“整合发展”和“优化升级”三个阶段,例如,杨欣昕(2015)认为,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分为改革开放后由大学管理学科的行政管理专业转变而来的“恢复重建”期、以国内行政学会建立事件为开始的“整合发展”期以及从2005年以国内政治体制为标志进行改革的“优化提升”期。

从专业发展特点看,由于建国后受前苏联高等教育办学思想影响,以及国内急需恢复生产等现实因素制约,公共事业管理一定程度上受到忽视,高校中也就相应没有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导致了改革开放后,当我国高校开始开设本专业时,各高校基本上是依托自身原有学科基础、师资力量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业发展方向上也基本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文教、卫生、体育、环保和社会保险五个方向开设。

1.2 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发展

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改革开放后一些国内学者和政策实践者注意到了二战后在国外兴起的政策科学研究理论意义和在实践中的作用,并将其介绍、引进并开展了初步的研究工作。1986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在全国软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政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报告时提出要做“政策研究”,推动了我国政策科学研究逐步走上正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公共政策学”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公共政策学的研究与教学逐步体制化,它作为我国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研究的新兴领域的地位开始受到重视”。①

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2.1 前人的研究成果

从已有研究看,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的研究一般从“培养模式”视角进行。如李笑春(2001)认为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就是人才培养的“通才”和“专才”的矛盾。为此必须要求大力改变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方式,特别要加强联合培养方式。又如岑乾明、宋卫琴(2010)认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关键,指出应该突出强调以区域社会需求为主导,体现专业特色。龙兴武(2011)从专业方向、科学课程体系建设等角度指出地方性大学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2 教育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教育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是“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3 本研究的观点

本研究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应该从专业性质出发思考。在我国,除了学校、医院等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以外还有一些组织例如自来水供应、电力供应、燃气供应以及邮政服务等等行业组织提供的产品也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这些行业组织从事的业务活动也属于公共事业,相应的对这些行业组织的管理则应当属于公共事业管理。又因为国家行政机关供给的物品也属于公共物品,从而我们可以认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人才培养应该是为回应这些公共物品供给组织的管理人才需求进行的,这其中既包括这些组织内部的管理人才需求,也包括对这些组织进行管理的人才需求。所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围绕如何适应公共物品供给组织进行管理所需要的人才进行。

3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对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影响

3.1 教学活动中公共政策问题行政管理处理的误区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目标应该是通过课程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公共政策的构成与结构、本质与功能,认识公共政策系统的内部结构及其与政治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认识政策过程的环节、阶段以及各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对政策结果的影响,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显著问题之一是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行政管理教学化误区,即把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作为行政管理课程来进行教学。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与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管理实践有一定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强调行政系统对国家经济社会活动管理,随着改革开放实践深化、相关理论研究深入后发现对国家经济社会管理不仅仅是行政管理活动,而是供给公共政策这种特殊物品。但与此相对应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教学活动中并没有普遍得到系统阐述,显著的表现便是在教学中不自觉地将公共政策问题当作行政管理问题处理。卢粉艳(2008)就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市场机制,提倡社会参与,此类变化对我国政府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过去的行政管理理念和方法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重视和发展公共事业的理念和成功经验,对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无疑具有重要启迪作用。社会需求和外来思想的影响,使我国开始重视不同于“行政管理”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与教育。但目前实践看,我国对公共政策分析课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使得本课程在教学方法运用、教学内容选择等教学实践中不能够满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3.2 教学方法仍然较单一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目的是要帮助学生掌握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从而实现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本课程应该是与各阶段、各时期的政策实践密切联系的,要求学生在本课程的学习中有一定政策实践体验。但目前看,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仍然大多停留在理论讲授的“纯理论教学方法”中,从授课程教师角度看,与实践稍密切一点的可能就是所谓“案例分析”了。

3.3 教学内容选择不够合理

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内容安排上基本体现三块内容,一是公共政策分析系统,二是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三是公共政策分析方法,也有的在教学中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基础单独作为一块讲授,课程内容较大,但由于本课程学时一般安排五十四学时,很难把全部内容都教授完毕,只能选择其中一部分进行教学,但每个教师侧重点各不同;反映在教材上则是有的教材只体现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将公共政策分析方法融会进公共政策分析各环节中;有的则将上述四块内容划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系统,将公共政策分析相关知识全部囊括进教材里,体系庞杂。而教师在教学内容上选择也基本是按所选教材内容进行,其结果是教学内容不利于实现本课程服务专业培养目标,例如有的教师弱化公共政策分析系统知识的教学,使得学生对政策活动主体、政策环境、政策工具以及决策体制等不了解。

4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两条路径

4.1 走出教学活动中公共政策问题行政管理处理的误区

课程教学要契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适应公共物品供给组织进行管理的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正确认识公共政策分析的本质,走出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的行政管理教学化误区,认识到公共政策分析的目的是要“提供政策知识,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具体到我国而言,需要做出公共决策,发现公共政策问题,比较、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公共政策的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行政、事业”类行政活动,而是包括了公共物品供给活动及其系统运行的全部活动,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活动也应该围绕提供这些相关知识进行。

4.2 重视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

公共政策分析课程作为一门与实践紧密相联的课程,除了在有限课程教学学时里讲授基本原理与方法,运用案例分析方法讲解外还需在方法上有突破。纵观目前我国公共政策分析课程教学,甚至包括其他相似公共政策课程(如农业政策学)普遍薄弱的环节不是对基本原理方法的讲授,而是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周身政策实践活动的理解、分析和判断,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能力。目前的教学手段可能不是实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掌握公共物品供给活动所需知识”的人才培养目标,反而可能是“远离”这一目标,因为如果学生在本专业课程学习中没有掌握这些必需知识甚至是错误理解这些知识,那么在将来的政策实践中错误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知识的概率就很大。较好的方法是将学生带到政策实践中,让学生参与政策实践,教师从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政策知识。

参与政策实践的方式是多样的,可以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活动,也可以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向学生提供政策实践。在这些实践中学生可以进行公共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发现并界定公共政策问题,评估公共政策执行结果,提供公共政策建议。教师对学生的每个实践环节指导,尽可能地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直观切身的体会。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3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文献述评

[中图分类号] F235.1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2016年,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确定于今年1-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可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有利于强化管理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阶段性资产增量,有利于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了解国有资产结构比重,为实行资产分类管理提供助力。同时,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总量、增量、结构等多方面反映公共部门财政情况,为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论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成果的梳理,列出若干有代表性的研究视角与研究观点,指出它们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不足,形成文献评述,以展现截至当前,国内外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的现状。

需要说明的是,国外并没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这一提法,在诸多文献中多称之为公共资产(public assets)、政府资产(government assets)、国家资产(national assets)。且国内外对于公共部门的名称界定存在较大差异,鉴于国内外研究客体口径不一等因素限制,故本文着重于国内研究成果,仅对国外部分做简要述评。

二、国外文献综述

为了解国外研究文献的总体情况,本文分别以public assets、government assets、national assets为主题词,利用中国知网()进行文献检索,其中2006至2016十多年间,共涉及期刊论文144篇。在这些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中,研究焦点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公共资产管理模式选择、政治商业周期对转型经济中公共资产私有化的影响以及公司合作伙伴关系下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型构建等。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

Endrit Lami, Drini Imami, Holger Kachelein(2015)通过分析选举对转型经济中公共资产私有化的影响,深入研究了政治商业周期这一现象。他们假设,企业私有化的机会主义发生于临近下届选举之时,为了融通资金,填补更高的公共支出,以取悦选民和增加再次当选的机会,特别是当他们的借款能力由高公共负债所约束。他们认为阿尔巴尼亚正处于转型期,是一个相对高公共负债的小型开放经济体。他们发现,在选举前,私有化收入显著增加。尽管在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经常被大肆渲染,但在选举时公共资产私有化最可能是实现公共利益的一个次优选择。[1]

Hasina Rasolonjatovo, Evelyne Lande, Victor Harison(2015),研究了发展中国家马达加斯加的公共资产管理并认为,目前很少有关于发展中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研究。他们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结论:着眼于资产收益方面的西方资产管理模式并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2]

Benedet to Manganelli, Francesco Tajani(2014)提出了一种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下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型,该模型可应用于不动产管理。模型结果表明私人投资者可以减少业务风险,降低投资所需的财政支出,易获银行信贷的支持。还表明,在公共管理方面,资产管理成本降低,同时伴随着公共资产保护需求的增多。他们认为,该方面需求可以给当地社区公共资产附加一个较高的文化和历史价值。[3]

Muhammad Hasbi Hanis, Bambang Trigunarsyah, Connie Susilawati(2011)介绍了印度尼西亚当地政府在采用公共资产管理框架时所面临的挑战。这些挑战是:没有一个制度和法律框架,以支持资产管理应用程序;公共资产的非营利原则,涉及公共资产的多个司法管辖区与管理过程;地方政府目标的复杂性;管理公共财产的非可用性;人力资源的有限性。他们还探讨了地方政府采取和实施公共资产管理框架的实用度。该文的独创性在于印度尼西亚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学者和资产管理从业者可建立一个公共资产管理框架,从而高效和有组织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这项研究还有一个潜在的应用,即其可应用于其他发展中国家。[4]

(2009)探讨了公共资产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国家财富。他们通过借鉴发达国家通过设立公共投资基金(即财富基金)来管理他们的公共资产这一经验,认为私人投资者和公共资产是“可管理的”。同时他们还论述了公共财产的保管方式与使用规则,分析了有效的公共资产管理的先决条件。[5]

三、国内文献综述

(一)从问题与对策角度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陈兵华(2013),首先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分别介绍了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原则,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概念和资产范围进行了界定。进一步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着账实不符、大量闲置、购置随意、处置不当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包括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定期举行资产管理培训、优化管理手段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6]

刘株彬、张鸿超、马守凤(2014),认为造成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者定位不清,模糊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界限。在管理角度上,重价值管理轻实物管理。资产使用效率低,重复购置现象严重。特别指出,内部审计监督不利也是问题的重要成因。为此,他们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包括制度构建系统化、资产管理动态化、资产处置透明化。[7]

赵建勋(2015),认为资产管理存在着外部监管不力、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财务管理的不规范造成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意识薄弱、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等问题。基于此,分别通过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两方面对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应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约束,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管理等政策建议。[8]

(二)从管理模式角度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宗庆华、王少娟(2010),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认为我们初步建立了管理体系、明确了管理责任,开展了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加强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资产管理已突见成效。他认为可以建立主要资产集中管理模式,搭建产权交易平台、资产评估平台,建设公务仓实物库、固定资产绩效考评指标库。资产处置公示办法要公示、国有资产要折旧、国有资产管理引入绩效评价办法、资产管理效果问责机制等,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9]

张月玲、陈红丽(2010),在介绍国外公共资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简要评述,随后从管理体制建设、管理手段优化与管理制度确立三个方面对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分析。[10]

李平(2014),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不动产集中统一管理,防止过度商业化运作,检查、审批和监管相结合。[11]

(三)从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角度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部行政法司课题组(2009),认为行政单位开展资产绩效评价工作是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预算资金后续使用成果跟踪评价的重要手段。同时,理顺了行政单位资产绩效评价所应遵循的思路。特别强调行政手段、外部评价和过程评价作用的发挥。他们认为,在构建绩效评价体系时,应关注绩效评价标准适当宽松,绩效评价对象重点选择等问题。并给出了兴证资产绩效评价的组织流程和实施流程。在指标设计中,除介绍指标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外,还介绍了资产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但只局限于指标的名称、范围,并未对指标的具体应用做详细阐述。[12]

赵爱玲、潘姝(2012),认为获得有效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前提是明晰的产权主体。她们认为,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有利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公平分配社会资源,有利于稳固政权基础,有利于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在借鉴国企绩效评价体系并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基础上,对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进行实证研究。在研究中,首先介绍了在借鉴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时,遇到的难点和障碍,进而说明了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的必要性,随后给出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的过程图。其次,从目标、标准、措施三个层次对指标进行构建并运用yaAHP软件设计出绩效评价结构图,接着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实证分析。最后,通过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认为该地区应从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和鼓励各单位、部门经营积极性两方面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3]

孙世强、张少茹(2014),主要从行政事业资产的内涵、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对日本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使用与管理绩效进行系统分析。在资产运行绩效评价制度中,对行政事业资产绩效的概念、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效果进行详细分析。他们认为,社会总体意识是满足公共服务总体需求的前提下,资产规模最小化。随后又运用案例分析法,展示了日本京都市左京区政府资产绩效管理产生的良好效果。[14]

谭静(2015),认为在设计评价指标时,应区分行政性与事业性两类资产进行设计,同时需要分层次进行指标构建,他们设计了资产保障水平、资产管理能力、资产运行效率及资产管理效果等四个一级指标,并对各级指标的内涵及赋值标准予以详细论述。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含指标名称、计算公式、权重、样本值、标准值、评价分等内容。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一、二级指标的权重,运用专家意见法对三级指标权重加以确定。随后,明确了可量化以及难以量化指标信息的获取方式,并说明了最终绩效得分的计算方法。最后,对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进行论述。[15]

另外,还有张彤(2011),认为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有利于平衡单位之间资产使用的不平衡,有利于促进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有利于资源节约型政府的建设。分别从办公用房、公车使用、通用办公设备以及专用型国有资产等四个方面对目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在建设配置标准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相关数据的清查与统计、区分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分别制定标准、配置标准应体现适应性与可行性原则、对配置标准的制定实行动态管理。[16]陈艳利(2014),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及《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内部控制五要素和资产管理十层次设计问卷,并对行政类、公益类、营利类等三类事业单位进行调查。通过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资产管理现状的分析,指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特殊问题:资产管理目标不明确、资产使用浪费现象多发、资产定期清查主动性弱、资产处置流程不透明、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不适用以及资产管理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六方面的问题。随后,针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分别设计了层次较为清晰、内容较为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并提出了该模式实现的路径。[17]

四、文献研究简评

由上述可知,国外学者有关公共资产管理研究的主要视角多集中在影响公共资产管理水平因素的探索、管理模式的创新以及通过案例与建立模型分析公共资产管理。但相关研究的实践性较弱,且研究对象与视角均较为宏观,业务层面的可操作性存在一定的不足,对解决实践领域中的具体问题不具可操作性。

国内学者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问题与对策、资产管理模式、资产的配置、资产管理与内部控制及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五个方面,且多针对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可见,国内学者相关的研究更加注重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对策。而且,国内一些研究成果欠缺理论依据,大多是对国家政策法规的解读与延伸拓展,有关研究的实践意义较强而理论基础相对薄弱。

[参 考 文 献]

[1]Endrit Lami, Drini Imami, Holger Kachelein.Fuelling political fiscal cycles by opportunistic privatiz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The case of Albania [J]. Economic Systems, 2015,Vol.10 (1):001

[2]Hasina Rasolonjatovo、Evelyne Lande、Victor Harison.Active asset management: feasibility in Malagasy municipalities[J]. Public Money & Management, 2015, Vol.35 (6):417-422

[3]Benedetto Manganelli、Francesco Tajani.Optimized manage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xtraordinary public properties[J]. Journal of Property Investment & Finance, 2014, Vol.32 (2):187-201

[4]Muhammad Hasbi Hanis、Bambang Trigunarsyah、Connie Susilawati.The application of public asset management in Indonesian local government:A case study in South Sulawesi province[J]. Journal of Corporate Real Estate, 2011, Vol.13 (1)

[5]Mihaela 、Mustafa 、Gorana Roje.From Accountable Government to Public Asset Management Reform and Welfare[J]. Economic Trends and Economic Policy, 2009, Vol.18 (117)

[6]陈兵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13(9):137-138

[7]刘株彬,张鸿超,马守凤.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18-20

[8]赵建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探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1):8-9

[9]宗庆华,王少娟.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0(1):15-19

[10]张月玲,陈红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构建[J].财会通讯,2011(1):148-150

[11]李平.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十大原则[J].地方财政研究,2014(12):37-40,45

[12]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课题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思路和体系构建[J].中国财政,2009(22):31-33

[13]赵爱玲,潘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证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甘肃社会科学,2012(2):232-235

[14]孙世强,张少茹.日本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经验及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14(2):9-17

[15]谭静,李艳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J].经济研究参考,2015(33):25-40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4

1从管理或功能的角度。

在科学管理行政研究时期,科学管理运动蓬勃兴起,要求政府同样实行科学管理,改进行政方法。在这一时期,管理过程研究学者法约尔,他首先提出了管理是经营一部分,并提出管理的五大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在同一时期行政学家怀特也对行政进行了研究。也就是说,行政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管理,都是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通过怀特的研究,他将行政学的研究重点转向了行政管理内部,转向技术性细节,满足了行政管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要求。

2.从三权分立的角度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通过权力的分立制衡,来达到国家权力的平衡运行。从三权分立角度来理解行政,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及法院分别行使。那么行政就是与立法、司法并立的三权之一,是国家行政组织(除立法、司法组织以外)所从事的政务管理活动。由此,从三权分立的角度,确定了行政活动的范围。由此,行政本身就是管理,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政组织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及其自身事物进行的一系列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行政学、公共行政学、行政管理学学科名词之间的关系

“行政学”一词最早由德国学者斯坦因提出,而行政学真正开始成为一门学科,则始于威尔逊。19世纪末,伴随着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向城市化、工业化的迈进,尤其是在美国,为了反对政治腐败、政党分赃制带来的弊端,要求改革政府体制,扩大政府行政职能。现行的政府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行政学”一词则出现在科学管理理论产生之后,根据管理学研究的不同侧重点,有以企业研究为主要对象的企业管理,也有以政府研究为主要对象的公共行政。公共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政治权力的政治性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管理的是国家社会的公共事务以及自身事物。当时管理学在我国刚刚兴起,人们通常把政府机关的管理活动习惯的称为行政管理。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很快被确立并发展开来。学者们对其定义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及其自身事物。行政管理学作为学科名词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总之,在我国行政学界,不管是行政学、公共行政学,行政管理学,他们所表述的主体都是国家行政组织即政府部门,客体是国家和社会事务及其自身事物,活动准则都是依法管理。因此,这三个学科名词内涵一致。

三、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关系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5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 地方高校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我国开办较晚,1998年教育部正式将其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1999年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次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本专业建设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开设的学校不断增加,到目前为止已达408所。随着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组织的发育以及国家和地方对于社会服务的愈加重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尤其是地方综合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成效却让很多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感到焦虑。他们认为当前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及本专业发展前景。那么,如何培养出高质量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这将是公共事业管理工作者需要长期面临的课题,也是本研究的重要目的。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现状

国内很多专家学者对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进行了广泛探讨,内容涉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内涵[1]、发展困境[2-3]、人才培养模式[4-7]等。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经过多年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方向逐渐明晰,学者们对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上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努力:

1.明确具有地方特色性多元化才培养目标。教育部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为:“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各高校在具体实践中,培养目标的确定要以教育部人才培养目标为基础,以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院校学科专业优势综合确定,总体上要突出特色,并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同时,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上要走“应用型”“多元化”“多维发展型”发展模式,可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保险、社区等公共事业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就业。

2.设置反映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理论实践课程教学体系。在课程设置与教学上,本专业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建立适应多层次、多方向发展要求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兼顾地方社会发展与需求现状,以管理学为核心,兼顾行政学、经济学和社会学,拓展资源与环境管理、社区管理、城市事务管理、农村事务管理等反映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特色课程。

3.多途径提升师资队伍质量。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学科背景复杂的情况下,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升教学队伍质量,包括引进学术带头人;重视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安排教师到政府、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等,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或参与政府与企业的项目开发等。

现有关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并在各大高校逐步深入实践。但是由于地方综合性大学既没有部属大学所具有的雄厚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又没有专业高校所具有的特色专业优势,其在人才培养实践中遭遇瓶颈,难以达到既定的培养目标。如何构建一种模式将地方综合性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各方面有机结合并加以综合改善已是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产学研合作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教学科研模式转变的有利探索[8]。因此,本文提出一种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将上述三个方面有机统筹并综合改善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并对其实施策略进行探讨。

二、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出

产学研合作又称“产学研一体化”或“产学研结合”。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计划》[9]中的表述,产学研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理解:狭义的概念是指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三方面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所进行的合作与交流;广义的概念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生产活动中的有机结合。目前大多数研究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三方面合作来理解产学研合作,本文将突破狭义视角,从广义的角度对产学研合作进行理解。

关于产学研合作的优秀实践案例非常多,研究成果也很丰富,但是不管实践或理论,一般所涉及的产学研合作基本上指理工科类专业,产学研合作的主体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涉及的内容主要是生产工艺、高科技创新等内容。那么是否能够从产学研合作方面推进作为文科专业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及发展呢?

首先,根据以上对产学研合作的广义理解,产学研合作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应该包括人类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的所有方面,涉及理工科和文科类专业两大领域。同时根据已有研究和实践,现在所提的产学研合作内容及领域已经得到拓展,不再仅限于传统的工业、科技等领域。比如美国的产学研合作目前已经涉及所有学科,覆盖人才培养、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商业资讯、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而德国产学研组织弗朗霍夫学会主要为中小型工业企业、服务性产业以及政府提供合同式科研服务 [9]。

其次,地方综合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得到解决。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培养模式,可以涉及不同领域的企业及政府的不同部门,这符合以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 “应用型”和“多元化”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和教学方面,可以帮助地方综合性高校较为容易和灵活的实现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适应多层次、多方向发展要求的课程体系。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产学研合作可以从多方面提高师资队伍质量。在促进教师实践和理论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与企业和政府签订的各种科研项目也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的加盟。同时,高校通过和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各种学术交流及互动,可以吸纳和共享企业和政府中的优秀人力资源并不断提高自身的师资质量。

因此,可以从广义产学研合作的角度提出地方综合国力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且本专业的产学研合作涉及高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有机地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师资队伍建设三方面结合起来并综合提高。

三、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策略探讨

(一)树立产学研合作教育意识

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方式已被教育界普遍认可[10]。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建设应该树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意识,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对其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首先,学院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领导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国家各项教育政策,尤其是产学研政策,同时积极借鉴其他专业和高校产学研合作实践成果,从而认识到产学研合作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其次,教育工作者在教学活动中要有意识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学院要鼓励教师带队深入基层实践及指导学生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再次,学校及学院教师在与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交往过程中要向其灌输产学研合作共赢的思想,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产学研意识。

(二)深入拓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

地方高校产学研合作应该突破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转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产学研合作既要重视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也要不断拓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领域。根据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可以设计以下几种产学研合作模式。

1.传统的合作培养

传统的合作培养包括定向委培招生、联合培养、联合办学、共建基地、相互兼职等合作形式。其中产学双方共建教学实习基地是最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其是产学双方利用专业与职业(行业)相关的优势,以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的方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与行业或单位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增加学生顶岗锻炼的机会[11]。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主要应当与地方政府、城市社区以及各种大小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同时,各方也需要在实习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其他培养方式,如定向委培、教师和各单位管理工作者互相兼职、互相学习,培养利益结合点,巩固产学各方的联系,稳定学生培养质量。

2.委托研究

委托研究是企业和政府部门委托学校或者研究机构进行某项研究的产学研合作模式。高校和科研单位可以通过这种模式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提升自身科研水平。在委托研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课题。一方面,引导学生参与教师承接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课题。以吉首大学为例,本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各种纵向和横向课题。如在湘西州和吉首市政府部门文化产业规划中,学生参与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及撰写研究报告等工作,其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申请承接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让学生全方位参与项目设计、研究和撰写报告等工作,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吉首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高度重视学生科学研究素质和能力的成长,近两年来有多人参与湖南省“挑战杯”、吉首大学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课题、 吉首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等,并在国内多家杂志上发表科研成果。

3.共建研究中心

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学校和地方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还可以设置针对地方事务的共同研究中心。以吉首大学为例,2012年吉首大学向省科技厅申请成立“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内容之一为武陵山片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研究。这为吉首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在此平台的基础上,本专业可以更好地实施传统产学研办学和委托研究合作模式。除此之外,本专业还可以成立规模较小的专业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成员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老师和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老师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申报及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学习性工作。

(三)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保障机制

产学研合作教育稳定可持续地开展需要科学的保障机制,具体可以构建以下几方面的保障机制。

1.管理机构保障机制。管理机构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基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注重机构建设和完善,可在学院下设产学研合作教育办公室,由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学院领导联合组成,负责产学研教育的顶层设计,共同研究、制订合作内容和组织实施方案。此产学研合作教育办公室可以包括两个中心:一是产学合作中心,由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组成教师和管理队伍,建立和开拓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负责实施学生实践教学计划;二是专业研究中心,是学生参与和进行课题研究的平台。以上产学合作中心和专业研究中心均实行导师负责制。

2.协议制约机制。协议是构建产学研合作教育人才培养的长效保障机制,院系要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以签订协议、规划和管理办法等形式,构建起产学研深度合作教育平台,如签订产学研合作战略协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等,双方制定实践教学基地、产学研合作教育等管理办法。通过签订系列协议,明确合作双方各自的责任、利益和义务,规范学生到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教学中各方的行为。

3.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产学合作教育的最终目的和关键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教育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1)建立标准化的考核制度。制定各种实践教学规范制度,使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2)加强交流。一方面,学生实践教学结束后,学院要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另一方面,学院要积极组织公共事业管理相关讲座和学术报告,增加学生科研创新的兴趣,组织参加课题研究的同学和老师积极交流,提高学术视野。(3)追踪调查。学院对学生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将反馈信息反映到教学改革中,推进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同时巩固产学研合作成果。

【参考文献】

[1]李水金,王琼.公共事业管理的概念内涵及其与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的关系辨析[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2]雷丽珍.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基于第三部门的视角[J].焦作大学学报,2010(1).

[3]金红磊.浅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设思路[J].民族教育研究,2010(2).

[4]龙兴武.基于区域定位的地方性大学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改革与开放,2011(2).

[5]项宗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2(14B).

[6]莫利拉,李燕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多维发展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06(3).

[7]高永红.地方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多元差异化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2010(5).

[8]李志恒.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探析[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6(2).

[9]祖廷勋. 产学研合作发展研究[M].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6

Abstract: The subject of public management has been existed in our country for more than 10 years. Qualified Public Management schools has been expanded from 2 to 472 in this decade.With their rapid development, various problems come, in which Legal Crisis stands out.Facing such severe situation, It’s urgent how local universities catch the chance of education reform to develop their applied talents cultivation pattern to fulfill the local public management need .

关键词:区域性地方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Key word: local university public management applied talents cultivation pattern

作者简介:龙兴武系湖南吉首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学

吉首大学教改项目(200624 200708 200838)

区域性地方高校是指由省(市、区)属或省直辖市(地、州)属的,主要由地方负责经费拨付和行政管理的高等院校。截止2007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共有1908所,其中地方所属所管院校179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84.2%[1]。地方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部分,其发展状况如何从整体上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

随着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地方统筹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地方高校不仅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而且区域化特征日益明显。作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社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技术支撑和文化动力是区域地方性大学的重要使命。一方面,地方政府日益成为区域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和管理者;另一方面,区域高校主要面向地方办学,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科技和文化的需求,二者间呈现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地方高校具有一般普通高等学校的一切共性,但又有其特殊性。如何把握地方高校办学的特殊性,构建符合地方高校办学定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现今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新兴专业。1998年,教育部在新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首次设立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秋,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在全国率先招生,到2000年全国招收该专业学校就有57所,2001年132所,2003年220多所,2006年303所,至2009年底,我国已有472所高校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其中的大多数属于地方院校。专业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也是少见的。

伴随着招生学校的迅猛发展,各种问题便纷至沓来:诸如专业定位不清晰、职业定向欠明确、课程设置显杂乱、师资队伍非专业化、社会资源依托不力、生源素质参差不齐、历史积淀不足、毕业生就业不够理想和专业社会认可度低等等,以致有“合法性”危机。面对如此“严峻形势”,紧贴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走向,深化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研究,积极探索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是区域性地方高校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面临挑战的积极回应,更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

一、明确依托学科,把准专业内涵是区域地方性大学建构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前提

现代大学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而学科与专业建设则是大学有效完成这些职能的基本载体。那么,何为学科,其与专业是何种关系?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1983)一书中提出学科包含两种涵义:一是作为知识的“学科”,二是围绕这些“学科”而建立起来的组织。对此界定,学界一般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阐述学科的涵义:一是从创造知识和科学研究的角度看,学科是一种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二是从传递知识和专业教学的角度说,学科就是教学的科目;三是从大学里承担教学科研的人员来讲,学科就是学术的组织,即从事科学与研究的机构。而专业则是学科衍射范围内“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3],是大学为了满足社会分工需要而进行的专门人才培养活动,学科是“源”,专业是“流。学科水平高低对大学能否培养出优秀人才、产生丰硕的科研成果、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具有直接的影响。加强学科建设不仅能促进学科的发展,使其产生新理论、新方法,更为重要的是将这些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及时充实到教材、课程中去,才能使专业产生新的活力,并整合到人才培养中去,使学科建设促进专业建设的发展。为此,每一所大学都期望通过不断提升学科水平,产生更多的科研成果,进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人才的培养通常是通过一定的模式实现的,而人才培养模式,一般认为“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样式和运行方式”[4]。是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把与之有关的若干要素加以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系统结构。一方面,它是在大学理念和大学制度有机结合下才能实现的一个人才培养规划;另一方面,它又是基于社会外部需求和自身教育资源配置而形成的教育过程,体现着办学者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是人才成长和培养方案的管理执行过程。专业依托学科而生长,学科随着专业的发展而繁荣。因此,区域地方性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建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首先明确依托学科,准确把握专业内涵。

就专业与学科的渊源关系而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与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深化密切相关。国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缘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新古典自由主义思潮推动下的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第三部门”的蓬勃发展、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发的职业化管理需求。顺应这一社会发展需要,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等美国多所大学先后开设公共事务(管理)专业。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与服务巨大需要与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作为对社会需求的回应,教育部(原国家教委)于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正式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专业。然而,实践中人们对本专业依托学科,专业内涵并不十分明确,导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面临着“合法性”危机。解决此问题的基本前提就是进一步明确学科依托,准确把握专业内涵。

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科界定和培养目标的理解,学术界至今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中,公共管理是管理学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在其下有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和土地资源管理五个二级学科。而在教育部98版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公共管理也是管理学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不同的是在其下对应的专业只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四个本科专业。教育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初看起来,教育部只从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提出要求,所列的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也主要涉及我国现有“事业单位”,国内各高校也是据此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如此,便得出这一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定位范围较窄,难以适应政府改革后公共事业领域进一步扩大的需要”这一片面结论。对此,笔者认为,对教育部界定的学科及培养目标应从三个层面理解。

其一、就依托学科而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涉及多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具有明显的跨学科特征的复合型专业。其依托的学科除了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外还主要涉及法学、技术科学、社会学等,但主干学科是公共管理学。其二、就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而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服务对象是公共领域中的公共事务。其三,从专业属性来说,该专业培养的人才类型是复合型的应用性人才。

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支撑学科的公共管理学源于公共行政学,但在其百余年的演变与发展历程中,该学科出现了三次“范式”转换:即从传统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期间,公共管理学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工商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在原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融合、吸收其他学科领域的一些特点,特别是将当代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的研究中,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形成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对当代公共管理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进而形成了一门对各国公共部门管理具有指导作用的新兴学科。

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相比,区别和特点较为明显:就研究方法而言,公共管理学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更重视从经济学视角来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量分析工具的运用;就研究对象而论,公共管理学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展开对公共机构与其它社会机构以及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的研究,大大拓展了以往公共行政学的研究领域,它涉及的对象,除了政府组织管理外,还包括一般的社会公共组织、公益性组织或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的管理问题等。它涉及的主题众多:如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公共物品、公共选择、公共资源(包括人力、财力、信息)管理等。其间,每种研究“范式”都有自己的背景、内容和基本特征以及各自的优势。而且,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主题、方法和理论形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现实公共管理的发展尤其是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公共管理范式转变的历史表明,公共管理的任务和形式总是由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的组织形式决定和制约的,公共管理教育发展与与国家行政改革过程紧密相联,与公共管理社会需求相一致。作为依托公共管理学科而孕育出来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特别是类属于区域性的地方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只有明晰专业的学科归属,把准专业内涵才能与地方公共事业的发展与改革紧密结合,保证专业健康发展。

二、专业定位准确、培养目标明晰是区域地方性大学实施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

何谓专业?《辞海》将其定义为“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专业分工需要所分成的学业门类”。从大学的角度讲,专业是学科为承担人才培养的职能而设置的科属类别;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专业是为满足从事某类或某种社会职业必须接受的训练需要而设置的行业领域。专业根基厚薄有赖于学科的依托,专业发展的兴盛取决于专业定位是否准确、培养目标是否明确。

而定位,即确定某一事物在一定环境中的位置。《韩非子・扬权》:“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专业定位,即确定专业的位置与培养目标,其主要包括属性定位,目标定位,层次定位、领域定位、特色定位等。专业定位准确与否决定着人才的基本出路,是建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

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定位,教育部的界定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即在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目录中确定了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5个专业方向。此5个专业方向中,相对于师范院校、医学院、体育学院等这一类专门学院而言,其专业办学方向和专业优势较为明显。而对一般综合性大学来讲就无优势可言,现今,开设此专业的多数高校基本依托原有的师资和专业优势来确定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的,使得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了“万金油”,很难分清与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相近专业的区别,学生毕业后也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方向和职业定位。

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确立明确的专业方向。就现实需要而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除了传统的教育管理、科技管理、文化管理、卫生管理、体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之外,还应结合区域地方性大学的特点和性质,本着服务地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适应性人才为主的原则,积极拓展新的发展方向。因此,地方性大学要根据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结合学校所处区域、自身特点、学科优势及发展潜力,找准学校定位。在此基础上,确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设计所培养人才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等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实践中可以拓展的专业方向除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方向外还可涉及:资源与环境管理、社区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等。对于地方综合性大学而言,其一般均具备经济学、管理学两大类学科优势,在区域经济、产业集群发展的研究与当地经济发展中均有长期积累的科研与师资优势,因此,地方综合性大学在选择专业方向上还可以考虑从专业方向的行业性、层次性设置。

三、设置有地方特色的科学课程体系是区域地方性大学实现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

专业发展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清晰仅是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了前提基础,而要真正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还需构建一个符合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课程体系。因为,完善的教学内容和科学的课程体系不仅是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更是完成教育、教学目的,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蓝图。

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如何建构,教育部公共管理学科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曾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2001年的杭州会议确定了两级平台共7门课程:一级平台是指在一级学科之下设置政治学、管理学、法学3门基础性课程。二级平台设置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公共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学4门课程。2004年的西安会议又对公共管理类学科的课程体系提出了建立四门大平台课和四门小平台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了该专业8门主干课,即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以及公共事业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公共财务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就目前的课程而言,很多高校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基础课、必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的关系并未完全理顺,专业核心课中各类专业方向的课程都开,有的甚至开出了该专业所有方向的核心课程,没有突出重点,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也就缺乏就业优势。

从学科与专业课程的内在关系而言,学科体系制约专业课程体的建设,因此,实践中必须以公共事业管理主干课程为核心,按照“横向拓宽、纵向理顺、加强基础、突出特色、整体优化”的思路构建一个相互衔接、相互渗透、分段实施、总体安排,具有不同功能的“模块”课程体系。即: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实践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区域性地方特色选修课模块。各模块课程之间有机配置,从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进而解决专业课程设置的杂乱的问题。在确定课程结构中,除了要处理好“模块”课程各自量的比例外,还应该处理好必修课程、限定性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之间量的比例。借鉴国内外公共事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经验和改革的趋势,结合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在保证基础的前提下,应加大选修课程、综合课程或者跨学科课程以及实验实践课程所占的比例。整体课程可控制在2600―2800学时,160―170学分左右。其中,按照类的结构大致分配为: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以及由英语、大学语文、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信息系统、高等数学等课程组成的任何一个专业学生都需要学习的公共基础课程,这部分可占总学时的35%左右。专业基础模块课程是为系统学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奠定基础的课程,由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管理定量分析、管理文秘、经济法等课程组成,应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专业课群模块是突出专业特色,体现公共事业管理学科基本要求,反映公共事业管理学科体系最一般原理、特点、改革发展和公共管理学科基本规格标志的专业课程群。其由行政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管理及案例分析、公共预算管理、制度经济学等课程组成,占总学时的15%左右。实验、实践课程主要包括:聘请资深专家作专题报告、社会调查、课程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等,占总课程的15%左右。区域性地方特色选修课是培养学生个性的良好方式,这类课程可以分为任选课和限选课两部分。任选课可以根据学生的爱好、特长选择,只要够自己的学分即可。而限选课应该有一定的要求,那就是打通文理壁垒,塑造全方位人才。该类课程可占总课程5%左右。

四、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区域地方性大学确保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的关键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更强调学生具备过硬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设置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外,更应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形成较为完善的,与课程体系相互补充、匹配的实践教学体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指围绕公共事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组成实践教学的各个要素进行整体设计,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和课程实验、社会调研、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合理配置,建立起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承、着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体系。针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性质和培养目标,总结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办学经验,笔者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建构三个子系统,十个实践教学环节。即学科、专业知识认知子系统;专业技能训练子系统;管理综合素质训练与能力提升子系统。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学校、学科、专业认知,课程专业技能实验教学,专业社会调研与学年论文,课程与专业综合见习,创新研究性学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职业规划,就业见习和课外实践等十个环节。

五、服务地方是区域地方性大学彰显应用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色

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校长柯亨先生在我国参加中外大学校长论坛时指出:“制定大学战略目标的关键是找准自己的定位”。[5]区域性地方大学专业定位科学与否,既关乎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影响到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及科技、文化发展的创新程度。作为区域性地方高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跟在历史悠久的名牌综合性大学后面亦步亦趋,还是注重区域现实,发挥自我优势,走出一条适应社会的特色发展之路,这既是一种战略的选择,更是一种观念的转变。事实上,在任何国家,综合型、研究型大学都是少量的,它主要培养创新拔尖的科学型人才;而大量的则是专业型、应用型的地方院校,主要培养具有宽厚理论基础的不同层次的高级应用人才。因此,地方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积极转变观念,理性分析各自的优势与劣势,充分发掘自身优势,主动适应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自身的类别与层次以及在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区域化、特色化发展之路,逐渐把“以学校为中心”转变为“以社会为中心”,走适应社会需求的特色发展之路。唯有如此,地方院校才可以在当前迅速变革的社会系统中抓住公共事业专业发展机遇,办出特色,进而可能成为区域知名、国内有影响的新型地方性大学。

参考文献:

[1]彭国甫.推进高校发展的思考与探索[M].湘潭市: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

[2]教育部高教司编.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M].北京:首都师大出版社,2009.

[3]顾明远教.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7

(一)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专业建设基础师资队伍是专业建设的主体,也是专业建设的载体。没有高质量的师资,不可能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也不可能培养高质量人才。“211”理工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资比较薄弱,师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福州大学自设置该专业以来,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下,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1)从“985”高校引进优秀博士6名,这6名教师现已成为专业的骨干教师;(2)支持5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使得教学和科研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3)聘请“985”名校博导兼职担任专业教师,为专业建设提供指导和帮助;(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不定期举办教学研讨会和交流会,承担教学研究和改革课题,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二)充分激发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把师资优势转化为专业建设的优势尽管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有相通之处,但由于建设目标、实现方式等差异,专业建设有着自身的逻辑和特点,高质量的师资并不一定意味着高质量的专业。所以,做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工作,非常有必要在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采取措施激发每一个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把师资的优势转化为专业建设的优势。(1)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对于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的教师,学院给予相应的工作量。如参加1项校级教改项目,相当于完成了1/20年工作量;(2)鼓励教师发表教学研究和改革论文。根据学院政策,发表在一般刊物的学术论文不计工作量,而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论文则计算工作量。根据目前学院工作量计算方法,每篇教学研究论文计7个工作量,高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工作量40%;(3)提高教学工作的地位。在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中,提高教学工作量系数的权重;(4)要求并鼓励教授担任本科教学工作,规定教授每学年必须承担最低本科教学时数,并以相应权重计入工作量;(5)认可各项校级以上教学奖项的工作量。通过以上措施,避免了重点高校广泛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状况,极大激发了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的热情,有效地把师资力量转化到专业建设上。

(三)调查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为专业建设提供现实依据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专业建设成败的根本标准。由于社会治理环境的变化,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治理社会的理念、模式、方式、政策等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化中,相应地,对人才培养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不能只从理论和学科逻辑上研究,而非常有必要展开相应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为确定特色方向,优化课程体系等提供依据。只有这样,专业人才培养才能经得起社会和人才市场的检验。第一,调查研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口径很宽,至少有二十几个专业方向,选哪一个方向作为突破口,取决于师资情况,更取决于社会的需要。2007年,选择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突破口,是经过人才市场调研反复认证的结果。第二,加强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建立多渠道的毕业生社会评价反馈系统,多渠道了解信息,采纳毕业生对人才培养质量、方式、课程、实践等环节的建议,并以此为依据,调整人才培养计划。第三,多渠道了解就业单位对公共事业管理毕业生的要求。通过会议、集体或个别交流、专门调研等方式,了解用人单位对专业毕业生能力、素质、知识、实践等方面的要求,并作为调整培养计划的重要依据。第四,到其他兄弟单位,尤其是公共管理类专业较强的“985”大学调研,了解和学习他们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经验和理念,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为我所用。第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公共管理改革和动向,为课程设置、调整以及课程内容的更新等提供依据。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公共管理也是专门服务于政府等部门的学科,公共管理类专业需要政府改革的动向,这也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显著特点。最近党的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很多公共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如社会治理、廉政建设、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必要融入到教学内容之中,或开设专题讲座,或安排学生理论结合实际讨论等,这也是本专业建设下阶段重点努力的方向。

(四)结合学校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特征,不同学校根据师资力量和办学传统在理论和实践上各有侧重。一般而言,“211”理工类大学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内的文科专业总体上比较薄弱,突出专业方向在专业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福州大学理工见长,文科相对薄弱。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立时,专业基础政治学学科比较薄弱,缺乏相关学科的支撑,几乎是从零开设,和其他很多设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985”高校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重复其他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道路,无疑永远落后。在这种形势下,只有结合学校理工学科优势,走靠特色取胜的发展道路。1.确立人力资源管理的特色发展方向1998年专业调整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口径非常宽广,涵盖了以前十多个专业,每个学校的专业方向各有优势。自2005年起,经过两年的调研以及院(系)内部反复讨论和论证,2007年最后确定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方向。并从2007年起,逐步调整专业培养计划,按照“成熟一门、开设一门”的原则,逐年增加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现已开设了8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把人力资源管理确定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方向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年级公共管理类学生选择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的人数从不足10%逐年提高到50%,约占学院公共管理类专业总人数的一半。2.突出定量分析方法与技术能力的培养充分利用福州大学理工见长的优势学科,在专业课程中开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信息技术与定量分析、行政决策理论与方法、管理信息系统、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公共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定量分析理论与技术的课程。在体现定量分析方法与技术特色和优势的同时,拓宽了专业口径,为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提供了更好的专业平台。3.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内公共管理学科专业,突出的特点是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鉴于我校公共管理学科相对薄弱,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而且也应成为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具体措施如下:其一,建设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特点的实习场所。现已建成了7个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可满足全部专业学生课程和毕业实习的需要;其二,提倡情景模拟教学。通过模拟实践情景,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三,鼓励案例教学与讨论。提供典型案例,结合理论知识探讨;其四,要求毕业论文必须结合专业特点,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最后,夯实实践性课程,结合专业特点,安排了11门专业实践性必修课程。

(五)以质量为核心,不断改革创新专业建设思路、特色和措施等是一定外部环境下的产物。有关专业建设宏观性纲领性文件(如相关制度、人才培养计划等)以及微观的措施(如教学方法与手段等)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前者为专业建设奠定制度保障,后者使专业建设落到实处。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是保障专业建设的基本依据,并要随着人才培养理念的创新、社会对人才要求的提高不断完善和创新。为此,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了教学运行的相关制度,如请假制度、调课、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课堂教学、课程考试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研究与改革等相关制度,通过完善以上相关制度,为专业建设保驾护航。2.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计划是关于学生培养的目标、课程安排及要求的纲领性文件,随着社会对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可以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也是人才培养计划不断完善的过程,更是人力资源管理特色方向不断体现的过程。以特色课程为例,从最初的1门增加到了现在的8门,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的核心课程。3.积极承担各项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教学改革是专业建设的抓手,也是做好专业建设,后来居上的重要途径。鉴于此,自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以来,公共管理系就一直重视各项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自2009年来,共承担各类教学改革项目11项,发表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25篇,获各类教学优秀以及教学成果奖20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4项。通过以上措施,教学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六)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把科研优势转化为专业建设的优势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近四年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了120多篇高品质的学术论文,承担了60多项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其中省级以上纵向项目22项,国家社科和自科基金项目4项,有代表性的转让或被采用的科研成果三十多项。专业建设有必要解决教学和科研相脱节的问题,专业建设和科研相结合,使科研优势有效转化为专业建设的优势。具体措施如下:(1)开设教授专题讲座,原则上要求每位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每学期为高年级的学生开设专题讲座;(2)要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学内容要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3)毕业论文选题,尽可能让学生结合导师的研究课题,据近三年的毕业论文选题统计,90%的论文选题时根据导师的研究课题确定,或作为导师研究课题的构成部分;(4)在从事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高年级学生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结论

(一)“211”理工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充分利用理工学科优势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典型的文科专业,以人文社科见长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无疑具有先天的优势,而“211”理工院校一般人文社科较差,理工学科较强,如复制综合性大学专业建设的模式,无疑永远处于追赶的过程中。所以,“211”理工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应充分利用工学科优势,实现学科融合,突出优势和特色。

(二)“211”理工大学同样可以建设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相对年轻的专业,在文科专业中,“211”理工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与综合性大学相比,差距相对较小,只要理工大学充分发挥理工学科优势,找准特色方向,完全可以构建区别于综合性大学成功的专业建设模式。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8

关键词: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特色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7-0021-03

一、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两个基本命题

科学意义上的公共事业管理起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的公共管理,其理论基础来源于泰勒的科学管理和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

内掀起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政府的管理导向开始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从“行政管制”向“公共服务”转变,为适应这一变革形势和相应的人才需求,教育部在1998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正式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当前,“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范畴仍存在许多争议[1],这些争议集中表现为公共事业管理与工商管理的交叉性是否过多,公共事业管理与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否有区别,中国的公共事业管理是否具备存在的现实依据等一系列问题,由此也使得高等院校和部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产生了两个自然而然的追问:一是地方性高校是否应该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即人才培养目标的问题;二是如果社会发展需要,那么地方性高校应如何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这涉及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这两个追问构成当前我国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两个重大命题,如果不加以厘清,则会使得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导向不明、思路不清、机制不畅。

对于第一个命题,答案应该是肯定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服务型政府、学习型政府、民生型政府是今后我国政府改革的主要趋向,强调服务、注重变革、讲究快速回应、要求敏捷应对是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必须致力追求的目标,这些新形势和新变革需要有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专业人才来推进和实现。因此地方性高校应该并且要大力地发展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是我国政府变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第二个命题,必须首先明确,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的人才不是纯粹的理论研究人才,而更应是实践性、应用性、综合性的专业人才,他们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解决地方政府管理中面临的各种尖锐矛盾和突出问题,是适应变革、善于创新、勇于尝试的现代管理人才。所以在人才培养中一方面要注重实践能力的锻炼,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往“通才”方面进行培养,使之“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新兴专业,至2009年底,我国已有472所高校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地方院校占绝大多数。可见地方性大学成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2]。但伴随着招生学校的迅猛发展,诸多问题逐渐涌现,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地方性大学如何抓住国家教育改革的历史机遇,适应地方公共管理发展需要,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成为各地方性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专业定位不准确,培养目标不明确

由于该专业开办时间短,专业建设特色尚未形成,许多高校特别是地方性高校的专业定位尚存在一些不足,未能突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综合性特征,严重制约了该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而对于该专业究竟是培养公共事业管理的“通才”,还是培养精通某一事业领域管理“专才”的问题,又成了困扰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的难题。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学校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方面定位模糊。

(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新兴专业,发展历史较短。2003年才有了首届本科毕业生,很多地方性高校公共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都是从其他专业转型来的,大部分专业教师较为年轻,职称较低,缺乏管理实践,一些教师的教学思维还停留在单纯的授课环节上,教学方法单一,不少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三)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各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基本都按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提出的“三级平台课”原则进行设置[3]。课程的设置大同小异,特色不鲜明,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之间的主次不分,方向课程的开设没有很好考虑地方性高校人才培养的规律,没有突显地方特色、区域特色。课程本身多是“基础”、“概论”等形式,基础理论性课程较多,实务应用型课程偏少,这与当初公共管理专业设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初衷是偏离的。课程设置几乎涵盖了所有私营部门之外的专业方向,随之而来也带来了课程的简单嫁接[4],忽略了专业的特点与属性,更忽略了专业本土化的需要。

(四)学生专业技能不强

学生当中普遍存在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对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不清楚,对实践教学的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本应该具备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应当具有的职业技能和作为高级专业人才必须具有的行为能力没有很好掌握。少数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自卑心理,参与应聘时自信心不足,也有的毕业生缺乏主动性,缺乏进取精神、竞争意识和推销意识,没有看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潜力。

(五)教学基础设施落后,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多数地方性高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都面临一个共同的困境,即教学基础设施落后,尤其是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相关配套设施、条件相当欠缺。囿于传统观念的制约,公共事业管理只是灌输一些管理理念,学习一些管理理论,一些学校认为抓实践没必要,也有一些不知道从哪些方面抓。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非常外行的观点,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不用建实践教学基地,所谓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验教学无非是找一间教室买些电脑教学生用些办公软件。殊不知,国外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试验和实践建设要远复杂于管理学其他专业,如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决策剧场、荷兰莱顿大学的危机管理实践教学体系等都是全球知名的,国内的华中科技大学于2010年6月2日建成的高清晰、高性能、8通道、立体背投、无缝连接、240度弧幕的电子决策剧场也是全球数一数二的实验教学基地。再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的毕业实习现状也不容乐观,一般的地方性高校采取的是分散实习加集中实习的方法,即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和院系推荐相结合,但这种效果非常不明显,究其原因,学生自主联系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难度颇高,而院系推荐也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实习基地建设水平也是参差不齐。

三、地方性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特色化发展的实践――以吉首大学为例

著名教育学家潘懋元先生曾把我国的地方高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教学研究型、综合性的高校,包括省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和“省部共建”高校;第二类是应用型、专业型的高校,除了一部分是一本类院校外,其余大部分是二本类院校,普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特色性;第三类是职业性、技术技能型的应用型和专业型高校,即高职高专和三本院校。由于地域、办学历史、既有资源和国家支持等方面的原因,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地方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特点以及适用的条件寻找特色路径突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办学瓶颈。

吉首大学是位于湘鄂渝黔边区唯一一所具有地方性、民族性特色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地处国家西部开发“10+3”范围民族地区的高校,是湖南省唯一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的高校,是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国家“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作为一所典型的地方性大学,学校一直围绕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确定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眼睛向下”的办学思路和办“平民大学”的理念。办学50多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10000余名,办学成就得到了原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基、曾庆红和贾庆林等同志的高度评价。吉首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便是在学校服务地方的理念指导下开办的应用性专业,该专业从2002年开始招生,至今已有招收了十届学生,毕业学生近800人。该专业自开办以来一直致力于改革创新,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选用和使用、实践教学活动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尝试,效果突出。

(一)明确专业发展建设目标

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建设目标,将专业发展的目标确定为:以贴近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与民族地区现实发展与人才需求为出发点,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龙头,以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才需求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为手段,以为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培养政府与非政府公共部门管理与服务、民族文化管理、社区管理、公共企业管理人才为目标,以加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辅助,大胆实践与创新,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创造出一个集边区特色、民族特色与时代特色为一体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二)更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需要,对承担的大部分课程进行了重构与更新。在课程设置中更加突出能充分反映时代与区域需求的课程。如“公共危机管理”、“地方政府管理学”、“社区管理”、“物流管理”、“地方自治与治理”、“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等。通过这些课程的教学,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与地方治理及社区管理的实战能力[5]。突出区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课程设置,针对教学和就业环境的区域和民族特色,教研室着手设置“武陵山区公共管理”、“民族政治学”与“少数民族文化管理”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这一特定区域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在原来采用的讨论式、启发式和案例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参与式、研究型发展,鼓励教研室成员运用多方法教学,将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兴趣作为未来教学的主要导向,同时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研究和学习。改变以往过分注重基础理论、传统理论,却忽视当代前沿管理理论的状况。一方面减少课程的陈旧内容,大胆使用更能反映公共事业管理的新发展与新要求的内容;同时去掉一些过于陈旧的传统课程,增设“武陵山区公共管理”、“物流管理”、“公共危机管理”等更能反映当代公共管理新发展和区域需要的课程,以提升学生从事基层管理的实战能力。打破原来主要由专业教师进行专业授课的方式,鼓励任课教师同基层政府管理人员之间的互动,开创专业教师与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协同授课的教学方式[6],同时聘请经验丰富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担任一定比例的专业课程教学,以提高学生实践管理能力。

(四)积极探索新型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方面坚持传统的“基地”式实践教学模式,依托学校的资源,努力开拓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育实践基地,在湘西自治州就精心选择了若干个教育实践基地,比如,州文化局、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湘西吉凤工业园等。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型的教学实践模式,比如,除了要求学生“走出去”,还积极邀请一些一线的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到课堂上来亲自作报告、谈实践,让学生“足不出户”就感受了实践中的管理。

(五)加强实验室建设

结合武陵山区旅游和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我们成功申报了财政部专项资金并以此为依托建成了“文化产业管理综合实验室”。同时还组织多名学生参与湘西州、吉首市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方面的调研、规划活动,学生动手能力不断提升。

自2008年推进专业特色化发展以来,该专业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2009年由该专业教师担任副主编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全国创新规划系列教材《管理学》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使用,另自编了《公共行政伦理概论》、《武陵山区公共管理》多本内部教材;主持省级教改项目1项,校级教改项目7项;获得各类教学成果奖6项;专业教师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核心刊物发表优秀教研教改论文14篇。学生获得2010年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得“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优胜奖入选双百强1项;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获教育厅颁发的优秀奖和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获教育部颁发的优秀作品三等奖各1项。

加强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和建设的研究,积极探索地方性高校公共管理专业特有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是区域性地方高校积极应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面临的各种挑战之表现,更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争议中迈向成熟的必然要求。地方性高校唯有充分挖掘自身区域优势,进行科学合理定位,坚定不移地走区域化、特色化、创新化的发展道路,才能赢得机遇,走出困境,迎来春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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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晓燕.国内外公共事业管理及相关专业课程设置比较研究[J].民风,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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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1-16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9

第一,建立以行政首脑为核心的高效指挥机制。第二,国家应急力量主导应急救援全过程。第三,社会民间资源与国家力量主动协同。第四,灾情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增强了国家整体的抗灾能力与信心,彰显了信息沟通在灾害应急中的重要作用。第五,现代科技与现代装备的应用凸显了当代灾害应急救援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此次巨灾应急救援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对我国的应急能力与管理技术提出了重大挑战。

其一,震灾之后,应急预案迅速启动,然而巨灾下各类应急预案在预见性、时效性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给预案的实施带来了严重挑战。

其二,为了全面应对震灾和协调军、地、民各方救援力量,在救灾指挥中设立了若干多层次的临时管理机构,由于灾情的紧急和非常态管理的要求,这些机构在协同救灾中出现了行动无序和资源调配的低效率,给我国正在建设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

其三,震灾后的通讯设施全部被毁导致通讯中断,严重影响了救灾的有效进行,这给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之上的行政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动员方式提出了挑战。

其四,应急通道的全面中断,应急物资总量匮乏与多品种物资供给不均衡之间的矛盾,使得应急物流问题如通道替代、物资调配、物资替代、物品储运与分拨等,成为摆在未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一个突出位置上。

其五,震中区的灾区社会管理问题凸显。数十万的军队与武警、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等需要专门的后勤支持,同时,数十万受伤灾民的医疗救助,还有数百万灾民的栖地安置,后续的灾民渡夏过冬问题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管理难题。

其六,巨灾应急救援涉及到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报警、应急救援、次生灾害控制、善后和灾后重建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表现了应急管理的长期性特质,也预示着巨灾后的非常态应急管理与常态下的政府管理将交叉共存,这对于我国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

上述问题仅仅反应了我国巨灾事件应急管理中的某些问题,显然,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理政智慧,也需要应急理论研究上的支持,需要专业应急技术的支撑。为了明晰和理顺我国巨灾应急管理的理论和相关技术存在的问题,从而指导我国公共安全管理理论和实用技术的研究发展,有必要先对我国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进行界定,并对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历程进行梳理与总结。

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

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是指其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发展途径和演变规律不确知,灾害程度难以预计,常规防治手段失效,对一个区域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冲击的紧急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一般由自然灾害、重大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构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耦合性、衍生性、快速扩散性、以及传导变异性等特征,是一种社会非常态事件,更多的表现为全新类型、全新危害特征,与常态社会下的解决方案有很大差异。

汶川大地震是典型的罕见的公共安全事件。地震发生前,难以对其进行准确预测。地震何时发生,震级和烈度多大等极为不确定。地震发生后,将沿着何种途径扩散,会造成怎样的次生灾害,会与怎样的社会和环境因素耦合演变成新的灾害也不确知;常态的救援路径与通信技术基本失效。但是地震对汶川地区以及四jil数市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影响四川i地区乃至全国的社会生活秩序稳定。面对此类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常规的应对方法和手段不足以解决问题,需要整个国家资源和社会资源上下协同,倾力合作,共同应对。

二、我国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回顾

我国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开始于2003年sars爆发之后。这场席卷全国的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

,我国开始反思危机时刻的管理问题,并进一步认识到“各级政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履行政府的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由此,我国展开了构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征程。 其后全国各省市先后开展了“十一五”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1o月11日,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布局。2007年8月,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逐步形成了以该项法案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框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2008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现代条件下自然灾害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2008年国务院57条工作要点之一。

从历程角度总结,我国应急管理体系是围绕“一案三制”来建设的,“一案”即应急预案体系,此体系包括六个部分:一是总体应急预案;二是专项应急预案,三是部门应急预案,四是地方应急预案,五是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六是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而“三制”则分别是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制。应急管理体制方面,包括集中统一的指挥机构,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以事发地党委和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应急处置的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运行机制方面,包括监测预警机制、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与响应机制、公众沟通与动员机制、应急资源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社区管理等。法制建设方面,主要是依法行政,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并注意通过对实践的总结,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断完善。

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我国近年来应急体系建设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急预案编制、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队伍和资源建设、应急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方面。这几方面的内容不仅需要应急管理相关理论的支持,更需要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的支持。

三、我国应急管理的理论研究现状

(一)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建构

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是以“一案三制”为核心构建的,针对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的现状,我国学者分别从建立和完善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等各种不同角度提出相应建议。总体来看,此类研究主要集中于这样几个方面:其一,从政府的责任和权力的角度强调政府在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其二,从宏观上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结构框架。其三,针对不同致灾领域,提出应急预案建立的原则和策略。其四,针对不同的应急管理客体,探究其内在的发生、发展、演化规律,即机理研究。这些研究对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应急机制的支撑。应急管理异于一般管理,需要配套的应急机制保障应急体系良性运转。这些机制包括体系运行机制,预防预警机制,平站转换机制,资源保障机制、评估机制等 。

(二)灾害事件应急技术研究

应急管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不同的致灾领域,致灾机理不同,需要不同的应急技术来给予支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种类型。目前,我国应急管理对灾害事件应急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重大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研究及应急技术的初期开发上,例如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和海上溢油应急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但是,这方面的研究缺乏重大灾害事件下的应急决策机理研究,因此关于应急资源的布局理论和技术、多点配送的资源调度理论和技术、应急联动方案动态调整方法等研究尚未成熟。

(三)灾害事件预警理论的研究

预警是应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特征,对可能出现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事前防范和警示,从而避免事件的发生或者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目

前重大灾害事件预警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已逐步成熟,例如对于公路[5]、铁公路、铁路、水运 、民航交通灾害预警管理的研究,对于煤矿预警系统的研究,基本遵循了在揭示灾害致灾机理的基础上,对各类致灾因子进行识别、监控和诊断,并通过积极的防灾避灾措施与对策,实现对各类灾害的有效预警和预先防范。尚未系统建立对重大灾害事件演化机理与规律的科学系统理论,取得的相关理论成果还有限,特别是缺乏预警信息快速生成方法、重大灾害事件的诊断与预测、早期干预原理与方法等研究成果。

(四)应急心理及其干预方法研究现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会导致人们在心理、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出现功能失调及社会混乱,有效的应急心理干预十分必要。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相关方面的尝试,1994年的克拉玛依大火事件揭开了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干预的序幕。目前,关于应急心理干预主要侧重于对于救助技术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的研究,例如沟通技术、放松技术、疏导技术、倾听技术、引导崇拜技术与冥想静心技术、激情宣泄技术、情愿相克技术等。但关于灾难事件中公众认知的社会支持程度,易感人群与心理疾病的关联,人口学变量等对聚众行为的影响仍有待进一步探讨,关于如何通过事件相关的信息以及对信息相关因素的调整,来控制干预重大灾害事件中聚众心理产生、防止聚众行为出现的研究尚未全面展开。

(五)应急科技创新体系研究现状

依靠科技和管理是提高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十一五”国家的各种科技规划中,都为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发展和管理研究设立了研究计划。在技术开发和工程实施方面,国家科技部和发改委已经分别在突发事件应急的技术研发和体系建设层面设立了相应的重大项目(例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和建设规划予以支持,在部分领域利用已有技术初步建立了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信息系统平台。但是,要使这些耗费大量国家资金建设起来的技术和工程平台、系统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应急管理作用,还亟需通过展开大型的、综合型的基础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便更清楚地认识应急管理中的基本科学规律,为那些系统和平台结构的完善性、应对决策的科学性提供坚实依据。

四、我国应急管理研究存在的有关理论问题

前述研究现状的归纳表明,我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理论是相对不成熟的,应急管理领域仍有诸多的科学问题亟待解决。

(一)缺乏应急法规与政策方面的法理研究

应急法规和政策法理的研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对于我国应急救援重要力量的军队和各种专业力量的介入,我国的法规缺乏关于如何处理军地协同以及多主体协同的规定;应急救援时,对医院、场馆等公共资源与水食电通等资源征用,缺乏征用规则和补偿机制;对于学校及公共场馆等特殊的大规模人群集散的主体,缺乏灾害情景下的停业(课)与疏散的自动触发响应等动态应对的规定;缺乏志愿者行为规则,缺乏公民募捐、领养孤儿等行为规范,难以规范地将社会公民的主动介入行动有效纳入到整个国家的应急救援体系当中;缺乏对巨灾保险政策的合理设定,而长期依赖以国家财政为支持后盾的灾后救济体制口 ,不利于分散灾害带来的风险;长期依赖国有资源进行应急救援,在专用装备与特种技术的市场化与社会化配置方面,缺乏相关政策方面的支持。

(二)缺乏专业应急救灾技术及选择策略理论

应急救援研究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针对不同灾种,不同危险源,不同事件而需要不同的专业技术进行应急处置。现实实践对应急专业技术及其选择策略的渴求,显示出相关领域研究匮乏的现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专业应急救灾技术的开发和系列技术产品的研究。此次汶川地震即暴露出探测、搜救、特殊通信、报警、影像识别、危险源识别等关键技术的缺乏和不足。

第二,缺乏专业应急救灾工程装备与工具。国内缺乏对于一些专业挖掘、起吊和特种医疗设备的生产能力,原因之一在于对其技术基础研究缺乏。

第三,缺乏现代专业应急救灾技术与传统救灾技术的合理配置研究。现代社会的应急体系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之上构建的,而巨灾往往会摧毁这些基础设施,显然,不能完全依赖现代技术而应重视传统技术包括手工方式的救援技术。因此,需要研究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如何互相补充和替代。

第四,缺乏专业应急资源与物资的配置与替代技术。应急救援中涉及大量的物资调配和储运分拨,灾害的发生将会对常态下的储运方式和配置方式产生破坏性影响,因此,迫切需要关于应急物流中交通替代、物资替代、物品配置、均衡分拨等技术的研究。

第五,缺乏心理干预技术的系统研究。突发事件中的极端环境条件使人民群众受到惊吓,灾后受伤灾民及其亲属产生心理疾病,特别是受灾儿童的心理康复,需要专业的和长期的心理辅导与救助。

(三)缺乏专业应急队伍与人员的培养与教育体系

应急救援中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还需要专业的应急队伍与管理人员的保障。应急队伍不仅包括掌握专业技术的专业救援人员,例如专业的救援队伍,专业的疾控队伍和专业的工程队伍,也包括专业的应急医护人员和专业的应急管理人员。在我国,专业化救援队伍的缺乏始于专业化救援队伍培训机构和教育体系的缺乏;专业应急医护人员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专业医护与心理咨询专业的教育体系的缺失;而专业应急管理人员的缺乏则源于专业应急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党政干部绩效评估体系的缺失。因此,建立专门的应急技术教育培训机构、健全应急专业医护和心理咨询的专业教育体系、建构以专业法规为基础的应急事件管理规则和程序、合理调配和评估应急管理干部等问题亟待解决。

(四)缺乏减灾技术的科技研究与产品开发

减灾是应急管理的指向之一,缺乏减灾技术的科技研究和产品开发成为制约我国应急管理的另一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缺乏基于3s技术(rs,gps,grs)的灾害监测与预警技术,从而限制了应急管理的关口前移;缺乏快速救援与恢复技术,导致救援窗口时间内的救援低

效;缺乏报警信息传递技术与控制技术,致使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真和失效,不能有效支持响应决策的制定。

五、我国灾害事件应急的关键理论与技术问题

我国灾害事件的应急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存在大量的问题亟待解决。高效的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有赖于其中一些关键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解决,这些关键理论与技术问是应急管理研究中的节点和难点。概括起来,我国灾害事件应急管理的关键理论与技术问题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警信息的基础理论问题

灾害事件与状态的动态信息及其多尺度获取理论、灾害事件监测的多源异构信息集成与传递理论、灾害事件预警信息的规范和标准化理论、灾害事件多源信息(正式与非正式信息)与社会系统的作用理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管理控制和公共沟通决策等理论口 ,共同构成了预警信息的基础理论问题。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解决将为灾害预警信息的生成、收集、传递、处理以及决策辅助,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二)应急资源的基础理论问题

应急资源的组织形态理论、应急资源的选择理论、基于灾害风险的应急资源布局理论、基于联动的应急资源柔性调度理论、应急资源管理的标准制定、基于“平战转换”的应急资源征调用与补偿理论、应急资源优化技术等问题是应急资源方面的基础理论问题。这些基础理论问题需要从我国目前的应急体系建设的现实出发,运用运筹学、组织学、计算机学和决策理论等方面开展多学科的研究。

(三)应急法理、法规的基础理论问题

应急主体的责权分配理论问题、应急决策及救援体系的组织设计,运行机制和评估问题,应急主体多目标冲突的协同理论问题,应急主体的激励理论问题,复杂条件下大规模人群的疏散及其资源占用的法理和法规问题,成为我国应急法理和法规的基础理论问题。这些问题的理顺,将为我国应急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提供支持。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0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 行政主体多元化 行政方式非权力化 行政法 发展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法的发展总是与行政实践相伴而行的, 当今各国都兴起了以新公共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方式非权力化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的比较明显的两个特征。中国的行政改革理应遵循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传统的行政学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公共管理中多元化的行政主体和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的新变化。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和改革的背景下必须转变传统行政法观念,即从国家行政观念转变为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的公共行政观念,必须顺应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顺应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行为、方式非权力化现象日益增多趋势,补充、丰富和发展行政法内容。 行政法就是解决关于行政问题的法。行政实践和随着行政实践而产生的行政观念是行政法的基础。因而有人说,行政法是静态的行政管理,它将成熟的行政管理模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行政法的发展总是与行政实践相伴而行的,因为行政法和行政实践的关系不仅仅是相互促进和保障,行政实践的不断发展还为行政法提供了新的基础,行政行为方式的变化使得行政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新课题。当今各国都兴起了以新公共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中国的行政改革也有类似的取向。新公共管理被学者们认为是不同于传统行政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方式非权力化是新公共管理的比较明显的两个特征。传统的行政学理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些行政主体和方式的新变化。行政法在公共管理改革的背景下面临着转变观念,补充和发展行政法内容的新任务。 一、 传统的公共行政和行政法 20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中行政国家开始兴起和出现。所谓的行政国家是指,在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主体关系中,行政权力和活动扩张,具有制定同议会立法效力相当的行政命令和制定同法院判决效力相近的行政裁决权,行政权力大量直接管理和介入国家和社会事务,从而起到最活跃和最强有力国家作用的一种国家现象。①其中的原因是,公共事务的增多,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已是无能为力,特别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将政府角色从后台的守夜警察变成了社会前台的强权管理者。人们试图通过扩大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范畴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并允许政府运用各种强制性手段化解社会经济危机,增进公共利益。因而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不断扩大,国家行政的观念也随之而形成。国家行政的观念强调行政主体的唯一性,即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并强化行政权的优越性。我国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实行的是计划体制,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由政府来进行行政指导和干预,行政国家的色彩更为浓厚。 在行政国家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行政法,基本上就是从国家行政这一观念出发而构建的。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行政法的功能两个方面。以我国的行政法为例,第一,我国的行政法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即从行政主体角度来看,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专属于国家,国家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我国的行政法学教材对行政的解释是:“只有国家才有权进行行政活动”,“行政是国家的”,②“只有国家出现以后才有行政,将来国家消亡了,行政也将自然消亡。”③这些表述都强调了国家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独占性。从行政的行为角度来看,认为行政活动的本质是国家运用行政权所进行的管理活动。“行政就是管理”,强调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实现公共利益,并将运用强制性权力作为行政行为的本质。对行政行为的研究,一般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三个角度展开。而这三种行为体现出国家享有以命令和强制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法的特征。第二,从行政法的功能来看,在强调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国家行政观念下,行政法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和如何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虽然行政法有各种不同的学术流派,如控制论、管理论、平衡论等,它们的侧重点和价值取向不同,但都是在国家行政的框架内,在侧重保障国家行政权与控制行政权的不同重心上去阐述。此外,在对行政法律关系的认识上,学者们都认为行政法律关系中必定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地位不对等,行政机关处于优越的地位。 二、公共管理的兴起与行政法的困惑 1. 公共管理的兴起和内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各国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政府对社会进行全面干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从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各国却出现了以高失业、高通货膨胀和低增长为特征的“滞胀”现象。政府管理也危机四伏,政府扩张、机构臃肿、效益低下、政策失灵。人们开始反思政府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这在客观上引发了西方政府的改革浪潮。另一方面,7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科学在经历长期的分化、初步融合之后,开始向整体化迈进,出现了跨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趋势。 各种与政府管理密切相关的学科取得了迅速发展。在公共管理部门实践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力推动下,8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出现了新公共管理学。? 作为一门学科的新公共管理学,反映了80年代后西方在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领域的新成就以及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新趋势,已经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一种指导理论。新公共管理学采取一种新的研究途径,它和传统的公共行政有明显的区别。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以下几点:(1)公共管理学将研究对象由政府行政扩大到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机构,甚至私人部门的公共方面。(2)公共管理学实现了由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向外部取向的转变,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向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的转变,这使得公共管理的政治环境、战略管理、绩效评估、公共责任等成为公共管理的核心主题。(3)打破政治-行政两分法的传统,充分吸收当代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并与工商管理学融合。(4)公共管理学既是实证研究又是规范研究。(5)公共管理学来源于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又指导部门改革尤其是政府改革的实践。④ 实际上,公共管理学不仅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论,也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在这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指导下,政府改革基本围绕三条主线进行:一是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主要趋向是“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宁要小规模机构而不要大规模机构;宁要劳务承包而不要通过没有终结的职业承包而直接劳动;宁要提供公共服务的多元结构,而不要单一的无所不包的供给方式;宁可向使用者收费,而不把普通税金作为资助不具有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业基础;宁要私人企业或独立企业而不是官僚体制作为提供服务工具。”⑤ 二是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弥补政府财力和服务能力的不足。“提供公共利益和服务时,除了拓宽和完善官僚机构之外,其他机构也可以提供所有这些职能。”⑥三是改革政府内部的官僚体制,提高公共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工商管理中的绩效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顾客至上、合同雇佣制、绩效工资制等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之中。⑦ 2. 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在公共管理模式下,行政主体是多元化的,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非盈利组织或者称为第三部门组织在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但是在传统的行政法理论研究中,非盈利组织或第三部门在行政组织法中却处于尴尬的地位,虽然他们的存在有合理的一面,但由于突破了行政事务专属权属于国家的国家行政观念,其地位、权力来源和合法性基础相当缺乏 。⑧学者们多将新的行政主体的出现从权力的委托或授权的角度去研究,研究的重心放在授权或委托的程序、侵权责任归属、救济方法和途径方面,而忽视或回避了对行政权力社会化合理性的直接研究。 公共管理强调可以将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和方式引入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出现了以淡化强制性管理为特征的新的行政方式,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激励等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流方式。对这些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有关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性质的界定的传统行政法理论都难以解释。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即使勉强拉入现在的理论框架中,“不全面又不顺畅。”⑨ 在研究这些新的行政方式时,为了表明这些问题是行政法的问题和其内在地包括着国家行政主体和行为要素,主要强调这些行为虽然有合意的一方面,但其要素仍是双方地位不对等,国家行政机关居于优越的地位,其行为本质包括权力性因素。 可以看出,现有行政法对这些新问题的研究仍是在旧的框架指导下,无视“准行政行为”、“第三部门”等领域的存在或把它们置于行政法研究的边缘,这与公共管理的实践不相适应。行政改革实践的发展呼唤行政法研究的新观念,要求行政法的新发展。 三、公共管理下行政法的新发展 为了与公共管理的实践相适应,行政法应从转变传统观念出发,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尺度,多层次、多重心地开展研究,促进行政法的发展。 > 1.行政法传统观念的转变 行政的观念是行政法研究中的基本理论观念。行政法的新发展首先应从行政观念的转变开始,也就是要从国家行政观念转变为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的公共行政观念。传统的国家行政的观念主张管理公共事务的最佳选择是由国家直接运用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目标。新的公共行政则强调公共事务的最佳选择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由多主体共同参与,合理分配国家和社会之间公共事务管理的范畴。这种观念的变化包含了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和行政方式等几方面的变化。行政目标的变化,预示着要从传统的以国家管理为中心的目标扩大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为行政的直接目的。行政主体的变化,体现在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只要能有效实现行政目标,各种组织包括非赢利组织、地方团体甚至私人企业的公共部门都应成为行政主体,它们应通过法定的途径进入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域。行政方式的变化表明,行政并不仅仅是行政行为和行政强制执行,而且是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实现行政目的。行政目标转变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后,基于平等、公开基础上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应大力推广。 与行政的观念相联系,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从以政府权力为主导变为以公共利益为主导。政府权力为主导,研究政府应该如何行政;以公共利益为主导,由谁来行政和怎样来行政都是研究的内容。行政法不再机械地以权力性行为认知行政法的研究对象,行政法功能性质不再是“控权”和“管理”的问题,以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公共利益,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将是行政法的基本任务。公共利益变成了行政的直接目标,同时也成为行政法研究的直接对象。这样一来,“政府权威行政观念转变为民主行政观念,行政主体多样化的研究就成为行政法研究的基本课题,行政合同、行政激励、行政指导等非权力性行政行为也不再是行政法中的反常例外行为。抛开僵硬的教条和学科限制,以问题定向,运用法律规范手段,实现权威行政向民主行政、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以促进人民福祉,应是行政法在未来的主要任务。”10 2.行政法内容的发展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必然组成部分。公共管理中行政主体的多元化,使得行政法主体的内容相应扩大。这些非政府的行政主体资格的界定,如何与政府进行权力划分,它们如何合法地进入公共事务的管理,如何进行管理以及相应的救济方式问题,都成为行政法的新内容。? 随着公共管理中市场化、社会化的取向,政府在不断地放松规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非权力性的行政行为越来越多。对哪些领域应禁止政府运用强制性权力,哪些公共事务应交给市场来处理,不仅仅是行政学要研究的问题,也是行政法的研究内容。行政法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和行政激励等行政行为的研究将极大丰富行政法的内容。 随着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和非权力性行政行为的日益增多,行政法的调整和调整方式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行政法在逐渐扩大调整对象,变革调整方式,主要体现在权力色彩和强制观念的弱化,代之以平等、合意的观念。近年来世界各国出现了一些突破原有国家行政观念的现象,如行政组织私法化、行政行为之非制式化、行政任务民营化、行政法关系的多面化等。正如日本学者指出的那样:“实体法上区别公法和私法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行政机关在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法律适用和救济方面,不是机械地适用公法的规定,而是根据问题的定向,采用“提提示问题式的概念”,以平等、比例、公正为原则适用公法或私法以实现公共利益,这也就是我国台湾学者和日本的学者称之为“公法向私法逃遁”的现象”。11 公共管理在实践中还未成熟,但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研究途径,被认为是代表了公共管理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的推动下,不断补充和丰富新的内容,因而也不断地向前发展。 注 释: ①张国庆主编.《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②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③胡建淼主编 《行政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④陈振明. 公共概论范式的兴起与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⑤转引《布莱克维尔政治百科全书》,613页 ⑥〔美〕V. 奥斯特罗姆. 《美国行政管理危机》,北京:北京工业出版社,19 94 ⑦陈振明主编. 《公共管理学——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⑧转引苏力等. 《规制与发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⑨刘辛等主编. 《转轨行政法学新理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 10.11张勇伟. 行政观念更新与行政法范式的转变. 《法律科学》,2001年第2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1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科具有辉煌的历史,整体实力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中国行政管理学界的泰斗夏书章老先生坐镇中山大学,在其培养下,中大行政管理学人才辈出。行政管理系现有教研人员中, 70%以上的研究人员有过在境外进修和访问学者的经历,这对目前的全球化治理是非常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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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理、工、文结合,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拥有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良好氛围,为公共管理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了基础。学院中行政管理特色鲜明的有以下两个研究所:

公共政策研究所:该所在注重借鉴西方公共政策研究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实践,有针对性地向政府急需和社会关注的其他重大公共政策领域拓展。其中有胡鞍钢、薛澜等在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坐镇,加上一批国内外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师资力量可以说是国内研究公共政策最好的。

非政府管理(ngo)研究所:研究所以非政府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运作管理、非政府规制及其政策机制等为基本领域,发展成为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中国非政府公共管理的一流教学科研基地和思想库。该研究所的科研支柱王名教授是国内非政府组织研究学术界的领军人物。

公共管理作为应用型学科,考试除了基本的理论基础,政府绩效和公共政策研究都非常注重实证的定量分析,而非政府组织研究则对定性和个案研究要求严格。考生复习时要注意对研究方法的学习,既不能忽略统计分析的技术,也不能对定性方法置之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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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行政管理系始建于2003年6月,由原属政治学系的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和外交学三个教研室组成,隶属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本为一家,依托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国家重点学科和社会学学科群的强大实力,南京大学的行政管理学科得到了充分发展。作为政府管理学院的一个主要院系,行政管理系拥有较强的科研与教学能力,已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但在师资方面,

对于承担本硕博系列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来说有些薄弱,有待进一步扩展和提高。行政管理系的主要研究特色在于公共政策分析和项目管理,在比较行政领域也有突出成果,而就业与创业管理则是国内高校为数不多的研究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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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系隶属行政学院,是我国恢复政治学以来高等院校建立的第一个政治学系。虽然吉林大学地处东北,但在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基础社会科学的基础上,行政管理系的发展前景光明。依托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政治学与国家建设研究中心,在政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上独立发展的分支——公共治理与公共政策、电子政务专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系实力强大的学科,值得考生关注。

我国目前面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东北地区的振兴急需政府管理创新。正因为如此,吉林大学的行政管理学在彭向刚、张创新等著名学者的带领下,在行政基础理论和法学理论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的教师多获得政治学、法学博士学位,在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基础则略显不足,致使研究生接受多元化知识来源受到一定的影响,这对于应用型学科的行政管理学来说是一个不太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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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系是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组成单位之一,目前该系已形成完整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系列。同时作为公共管理学院的骨干单位,行政管理系参与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人才培养工作。为推动学科发展,行政管理系与国外一些著名高校的相关院系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紧密联系,一些著名学者和地方政府官员受聘为兼职教授或导师,学术交流活动频繁。

南京大学行政管理系研究特色在于分工鲜明,该系张康之教授在行政理论和组织理论等研究领域,严强教授在政治学基础理论和公共政策等研究领域,黄健荣教授在公共管理、政府创新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师资方面,该系的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基础构成比较合理,这对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的学科研究极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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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公共行政系由原国际政治系的行政管理教研室组建,行政管理专业从原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中孕育和发展起来。公共行政系现有17位教师,其中有我国著名的行政管理学者竺乾威教授,主攻公共管理理论、比较公共行政、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浦兴祖教授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当代中国公共行政、西方政治学说史领域研究突出;陈晓原教授主要在市政学、中央和地方关系、比较行政学、比较地方政府等领域开展研究;唐亚林教授在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区域发展与公共政策、非政府组织与公共治理、中国政府与政治等领域研究突出。这些学者的研究方向都代表了复旦大学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特色。此外,一批年轻教授和科研人员也为复旦行政管理学科的发展默默奉献,尤其是复旦大学公共预算与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苟燕楠副教授的研究值得关注,因为公共预算和绩效研究已经成为政府活动的重要评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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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政府管理系设有行政管理专业,隶属公共管理学院。依托公共管理学院强大的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一级学科群,浙江大学的行政管理学科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作为以理工科见长的综合高校,浙江大学政府管理系教师学科结构合理,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哲学等,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该系最有特色的研究方向是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土地制度的相关研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与公共政策,其中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研究最具优势。凭借浙江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管理系在政策研究领域也十分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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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隶属公共事务学院的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是福建省重点学科。公共管理系的主要特色方向为政策分析和地方治理,主要有政策科学界最为著名的学者陈振明教授坐镇,同时在公共管理、政治学理论方面也有突出建树。卓越教授在政府绩效管理和政府比较与发展领域成果显著,姜秀平教授在公共政策和公共政策伦理领域奉献良多。在地方治理和政府改革方面,年青一代学者的研究活动也较为活跃。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因为公共政策研究要求高质量的研究方法,厦门大学十分重视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研究。在学科基础方面,学校对政治学和经济学有特别要求,一般需要考生对政治学和经济学有较好的了解,这恰恰显示了该系公共政策研究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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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系隶属公共管理学院,以造就21世纪的领导者为宗旨,被誉为“领导者的摇篮,政府的思想库”。华中科技大学2007年自主设置全国首个电子政务专业博士点和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专业博士点,在国内率先培养这两个专业的博士生;2009年成功组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2010年3月,“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落户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行政管理系的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了机会。从这些学科建设中可以看出,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学科的实力远非我们对工科院校的一般印象。行政管理系的研究特色主要是公共安全管理和科技政策、反腐研究、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项目管理、电子政务等。

在考核方面,该校注重对考生管理学综合的考查,主要是对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相关知识的考核。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2

论文摘要:行政法的发展总是与行政实践相伴而行的, 当今各国都兴起了以新公共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方式非权力化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的比较明显的两个特征。中国的行政改革理应遵循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传统的行政学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公共管理中多元化的行政主体和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的新变化。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和改革的背景下必须转变传统行政法观念,即从国家行政观念转变为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的公共行政观念,必须顺应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取向,顺应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行为、方式非权力化现象日益增多趋势,补充、丰富和发展行政法内容。

行政法就是解决关于行政问题的法。行政实践和随着行政实践而产生的行政观念是行政法的基础。因而有人说,行政法是静态的行政管理,它将成熟的行政管理模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行政法的发展总是与行政实践相伴而行的,因为行政法和行政实践的关系不仅仅是相互促进和保障,行政实践的不断发展还为行政法提供了新的基础,行政行为方式的变化使得行政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新课题。当今各国都兴起了以新公共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中国的行政改革也有类似的取向。新公共管理被学者们认为是不同于传统行政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行政主体多元化和行政方式非权力化是新公共管理的比较明显的两个特征。传统的行政学理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些行政主体和方式的新变化。行政法在公共管理改革的背景下面临着转变观念,补充和发展行政法内容的新任务。

一、 传统的公共行政和行政法

20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中行政国家开始兴起和出现。所谓的行政国家是指,在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主体关系中,行政权力和活动扩张,具有制定同议会立法效力相当的行政命令和制定同法院判决效力相近的行政裁决权,行政权力大量直接管理和介入国家和社会事务,从而起到最活跃和最强有力国家作用的一种国家现象。①其中的原因是,公共事务的增多,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已是无能为力,特别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将政府角色从后台的守夜警察变成了社会前台的强权管理者。人们试图通过扩大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范畴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并允许政府运用各种强制性手段化解社会经济危机,增进公共利益。因而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不断扩大,国家行政的观念也随之而形成。国家行政的观念强调行政主体的唯一性,即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并强化行政权的优越性。我国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实行的是计划体制,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由政府来进行行政指导和干预,行政国家的色彩更为浓厚。

在行政国家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行政法,基本上就是从国家行政这一观念出发而构建的。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行政法的功能两个方面。以我国的行政法为例,第一,我国的行政法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即从行政主体角度来看,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专属于国家,国家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我国的行政法学教材对行政的解释是:“只有国家才有权进行行政活动”,“行政是国家的”,②“只有国家出现以后才有行政,将来国家消亡了,行政也将自然消亡。”③这些表述都强调了国家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独占性。从行政的行为角度来看,认为行政活动的本质是国家运用行政权所进行的管理活动。“行政就是管理”,强调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实现公共利益,并将运用强制性权力作为行政行为的本质。对行政行为的研究,一般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三个角度展开。而这三种行为体现出国家享有以命令和强制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法的特征。第二,从行政法的功能来看,在强调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国家行政观念下,行政法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和如何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虽然行政法有各种不同的学术流派,如控制论、管理论、平衡论等,它们的侧重点和价值取向不同,但都是在国家行政的框架内,在侧重保障国家行政权与控制行政权的不同重心上去阐述。此外,在对行政法律关系的认识上,学者们都认为行政法律关系中必定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地位不对等,行政机关处于优越的地位。

二、公共管理的兴起与行政法的困惑

1. 公共管理的兴起和内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各国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政府对社会进行全面干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各国却出现了以高失业、高通货膨胀和低增长为特征的“滞胀”现象。政府管理也危机四伏,政府扩张、机构臃肿、效益低下、政策失灵。人们开始反思政府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这在客观上引发了西方政府的改革浪潮。另一方面,70年代以后,西方社会科学在经历长期的分化、初步融合之后,开始向整体化迈进,出现了跨学科、交叉综合研究的趋势。

各种与政府管理密切相关的学科取得了迅速发展。在公共管理部门实践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力推动下,8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出现了新公共管理学。?

作为一门学科的新公共管理学,反映了80年代后西方在公共部门管理特别是政府管理领域的新成就以及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新趋势,已经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一种指导理论。新公共管理学采取一种新的研究途径,它和传统的公共行政有明显的区别。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以下几点:(1)公共管理学将研究对象由政府行政扩大到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机构,甚至私人部门的公共方面。(2)公共管理学实现了由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向外部取向的转变,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向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的转变,这使得公共管理的政治环境、战略管理、绩效评估、公共责任等成为公共管理的核心主题。(3)打破政治-行政两分法的传统,充分吸收当代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并与工商管理学融合。(4)公共管理学既是实证研究又是规范研究。(5)公共管理学来源于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又指导部门改革尤其是政府改革的实践。④ 实际上,公共管理学不仅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论,也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在这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指导下,政府改革基本围绕三条主线进行:一是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主要趋向是“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宁要小规模机构而不要大规模机构;宁要劳务承包而不要通过没有终结的职业承包而直接劳动;宁要提供公共服务的多元结构,而不要单一的无所不包的供给方式;宁可向使用者收费,而不把普通税金作为资助不具有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业基础;宁要私人企业或独立企业而不是官僚体制作为提供服务工具。”⑤ 二是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弥补政府财力和服务能力的不足。“提供公共利益和服务时,除了拓宽和完善官僚机构之外,其他机构也可以提供所有这些职能。”⑥三是改革政府内部的官僚体制,提高公共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工商管理中的绩效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顾客至上、合同雇佣制、绩效工资制等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之中。⑦

2. 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在公共管理模式下,行政主体是多元化的,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非盈利组织或者称为第三部门组织在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但是在传统的行政法理论研究中,非盈利组织或第三部门在行政组织法中却处于尴尬的地位,虽然他们的存在有合理的一面,但由于突破了行政事务专属权属于国家的国家行政观念,其地位、权力来源和合法性基础相当缺乏 。⑧学者们多将新的行政主体的出现从权力的委托或授权的角度去研究,研究的重心放在授权或委托的程序、侵权责任归属、救济方法和途径方面,而忽视或回避了对行政权力社会化合理性的直接研究。

公共管理强调可以将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和方式引入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出现了以淡化强制性管理为特征的新的行政方式,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激励等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流方式。对这些非权力性的行政方式,有关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性质的界定的传统行政法理论都难以解释。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即使勉强拉入现在的理论框架中,“不全面又不顺畅。”⑨ 在研究这些新的行政方式时,为了表明这些问题是行政法的问题和其内在地包括着国家行政主体和行为要素,主要强调这些行为虽然有合意的一方面,但其要素仍是双方地位不对等,国家行政机关居于优越的地位,其行为本质包括权力性因素。

可以看出,现有行政法对这些新问题的研究仍是在旧的框架指导下,无视“准行政行为”、“第三部门”等领域的存在或把它们置于行政法研究的边缘,这与公共管理的实践不相适应。行政改革实践的发展呼唤行政法研究的新观念,要求行政法的新发展。

三、公共管理下行政法的新发展

为了与公共管理的实践相适应,行政法应从转变传统观念出发,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尺度,多层次、多重心地开展研究,促进行政法的发展。

1.行政法传统观念的转变

行政的观念是行政法研究中的基本理论观念。行政法的新发展首先应从行政观念的转变开始,也就是要从国家行政观念转变为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的公共行政观念。传统的国家行政的观念主张管理公共事务的最佳选择是由国家直接运用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目标。新的公共行政则强调公共事务的最佳选择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由多主体共同参与,合理分配国家和社会之间公共事务管理的范畴。这种观念的变化包含了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和行政方式等几方面的变化。行政目标的变化,预示着要从传统的以国家管理为中心的目标扩大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为行政的直接目的。行政主体的变化,体现在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只要能有效实现行政目标,各种组织包括非赢利组织、地方团体甚至私人企业的公共部门都应成为行政主体,它们应通过法定的途径进入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域。行政方式的变化表明,行政并不仅仅是行政行为和行政强制执行,而且是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实现行政目的。行政目标转变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后,基于平等、公开基础上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应大力推广。

与行政的观念相联系,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从以政府权力为主导变为以公共利益为主导。政府权力为主导,研究政府应该如何行政;以公共利益为主导,由谁来行政和怎样来行政都是研究的内容。行政法不再机械地以权力性行为认知行政法的研究对象,行政法功能性质不再是“控权”和“管理”的问题,以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公共利益,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将是行政法的基本任务。公共利益变成了行政的直接目标,同时也成为行政法研究的直接对象。这样一来,“政府权威行政观念转变为民主行政观念,行政主体多样化的研究就成为行政法研究的基本课题,行政合同、行政激励、行政指导等非权力性行政行为也不再是行政法中的反常例外行为。抛开僵硬的教条和学科限制,以问题定向,运用法律规范手段,实现权威行政向民主行政、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以促进人民福祉,应是行政法在未来的主要任务。”10

2.行政法内容的发展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必然组成部分。公共管理中行政主体的多元化,使得行政法主体的内容相应扩大。这些非政府的行政主体资格的界定,如何与政府进行权力划分,它们如何合法地进入公共事务的管理,如何进行管理以及相应的救济方式问题,都成为行政法的新内容。?

随着公共管理中市场化、社会化的取向,政府在不断地放松规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非权力性的行政行为越来越多。对哪些领域应禁止政府运用强制性权力,哪些公共事务应交给市场来处理,不仅仅是行政学要研究的问题,也是行政法的研究内容。行政法对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和行政激励等行政行为的研究将极大丰富行政法的内容。

随着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和非权力性行政行为的日益增多,行政法的调整和调整方式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行政法在逐渐扩大调整对象,变革调整方式,主要体现在权力色彩和强制观念的弱化,代之以平等、合意的观念。近年来世界各国出现了一些突破原有国家行政观念的现象,如行政组织私法化、行政行为之非制式化、行政任务民营化、行政法关系的多面化等。正如日本学者指出的那样:“实体法上区别公法和私法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行政机关在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法律适用和救济方面,不是机械地适用公法的规定,而是根据问题的定向,采用“提提示问题式的概念”,以平等、比例、公正为原则适用公法或私法以实现公共利益,这也就是我国台湾学者和日本的学者称之为“公法向私法逃遁”的现象”。11

公共管理在实践中还未成熟,但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研究途径,被认为是代表了公共管理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行政法在公共管理实践的推动下,不断补充和丰富新的内容,因而也不断地向前发展。

注 释:

①张国庆主编.《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②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③胡建淼主编 《行政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④陈振明. 公共概论范式的兴起与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⑤转引《布莱克维尔政治百科全书》,613页

⑥〔美〕V. 奥斯特罗姆. 《美国行政管理危机》,北京:北京工业出版社,1994

⑦陈振明主编. 《公共管理学——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⑧转引苏力等. 《规制与发展》,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3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研究

收稿日期:2006―11―15

作者简介:任志安(1959―),男,汉族,黑龙江省五常人,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共事业管理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

理论研究分为应然和实然。实然研究以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事实为根据,对其研究对象的产生、演变、运作及其结果进行实证考察,其中主要以调查取证、分类归纳为基本方法,结论一般可由经验事实检验其真伪。应然研究虽然可以受到实然的启迪,但其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它以某些价值预设为前提,对其对象应当怎样及发展等价值规范的揭示,是以预设、思辨、演绎为基本方法的,其结论往往不能用经验事实给以最终的证实或证伪,但可以对其价值前提、或理路进行学理的批判和检视(当然实际研究中两者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要把应然与实然统一于实践,在实践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实现应然本质的实然化和实然本质的应然化。简言之,应然只有向实然转化才有意义;实然只有体现应然的理念与精神才有发展方向和发展前途。

一、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分部职能

和谐社会是多元的、民主的、法治的社会,它包含三大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三是社会治理结构的和谐。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分为三部分:即政府、市场和非营利性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组织一词至今还不是一个被严格定义的概念,因为其涉及的范围广泛,包含的组织团体种类繁多,因而相关的称谓错综复杂。国外有的学者曾列出了世界上48个称呼非营利性组织的名称,如“志愿组织”“非政府组织”、“免税部门”、“慈善组织”、“第三部门”、“民间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等,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只是强调了这类组织某一方面的特征。我国学者对西方非营利性组织进行了中国化的阐释,认为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处于政府体系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组织。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体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地位的各种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我国庞大的事业单位体系也可以纳入广义上的非营利组织的范畴。现实中也存在一些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却登记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为名义上的非营利性组织,这一方面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制约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同时为政府加大权力提供了依据。

我国的公共事业部门是非营利性组织的本土化部门。按照应然的研究,应该是社会治理结构中“三足鼎立”的较大的部门。公共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重大问题和难题的解决;有利于动员、组织和支持公民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而培养和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自主自立意识;有利于促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其社会环境的改善等等。总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代表国家的政府的权力应该在公民社会的监督下受到制约和限制,政府要还权于公民社会,并扶持公民社会,逐步走向管理和服务的舞台,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缓冲器”和“减压阀”。我国“公共事业”的概念,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有“事业”发展而来的,“事业”的基本内涵主要是指非政治、非经济的事务。

公共事业的基本内涵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显露出来。政府与市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作用,且各有所长所短。实践表明:市场不能形成有序的宏观经济和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而这些方面或领域,作为社会公共部门核心的政府最能发挥其所长。针对“市场缺陷”,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积极干预,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保证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这其中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与公共事业密切相关,其具体职能如下:一是提供公共物品,如国防、治安、公共教育、公共文化设施;二是政府通过补贴或直接投资基础研究、公共教育,通过直接管制手段防止污染,做好环保事业;三是通过财税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解决公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问题;四是对涉及大众基本生活质量的水、电、煤气等传统的公用事业,以及通讯行业等进行特殊的管理。显然,政府要科学地界定其职能以弥补“市场缺陷”,在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时所形成了公共事务。

二、现实中我国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特殊主体和核心。

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的发展有两个趋势:一是非政治性公共事务有逐渐扩大的趋势。非政治性公共事务的扩大必然带来管理的需求,而政府正是社会中基于管理公共事务而产生的最基本的公共机构。因此,随着非政治性公共事务的增加,新增公共事务的基本的管理体制和规范必须制定,统筹管理这些公共事务也必然会增加政府职能的内容(但制定规范、统筹管理并不是直接插手公共事务,更不是把公共事务交给或操纵一部分利益集团做,表面上的下放权力)。二是公共事务的管理呈现出法律化和规范化的趋势。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公共事务的内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权限、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使整个管理活动依法进行。依据公共管理的总体和具体目标的要求,确定公共事务发展的标准和指标。政府基本属性和职能以及当代公共事务变化发展的趋势,决定了作为公共组织最重要构成部分的政府组织是公共事业管理的特殊主体,也是公共事业管理的核心。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规划者,决定着整个公共事业的发展目标、规模、方向,具有其他管理主体所不能比拟的权力;政府是整个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设计者,在公共事业的法律化、规范化管理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公共事业管理主体资格、各管理主体的基本地位、职责权限以及相互间的关系,促使整个管理体制良好运行;政府不仅是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还是其他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管理者。总之,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身兼二职,即作为被管理者,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权力的约束与监督,同时与其他公共组织一道在职责范围内对公共事业进行管理,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又作为管理者,监管其他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行为。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实践证明: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作为与政府和企业并列的第三种力量――公共事业组织,可以承担起政府和企业都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去做的事情。目前,在我国由于历史的传统资源、社会的文化背景和不发达的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决定了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发展时期,管制和服务同时并存,既要按照严格的规章制度进行“刚性管理”又要实行体现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虽然公共事务管理主要任务是服务,但管制又是不可缺少的,有时还要占有重要的位置,否则,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任务就会丢掉。另外,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曾经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转型其弊端也明显地表现出来,(如:服务面窄、浪费大、效率低下、监管不利、在资源争夺上,依赖政府“寻租”现象时有发生等等),所以要从“为社会公益目的”的使命和责任出发,以公共伦理的视角进行体制改革,在吸收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成就的基础上,实现道德化的再造;在借鉴国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世界潮流又体现我国国情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面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社会化、民营化和服务市场化的大趋势下,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技术和方法等多学科、多领域、多门课程,为学生奠定良好基础的前提下,照顾学生的意愿,自己选择方向。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应用性研究等环节,培养出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特定公共部门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能掌握和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同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最终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出在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应然规范的批判性,只有在顺应历史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指导性的作用。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地位政府来说,应该是如何促进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公有部门、非公有部门、非营利组织或自愿组织共同努力来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要逐步退出或缩小掌握的公共权力,从无限、全能的政府走向有限、理性、民主、法治的政府,这是世界的潮流,是历史的“潮流”。当然这种多元异值的主体如何进行互动,混沌的环境中寻找相对稳定的秩序和机制是一个难题。但破解这个难题是一个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政府的作用仍然是比较重要的。公共事业管理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和归宿,它的兴起上个世纪末在西方国家有着深刻的背景和原因,即政府规模庞大和职能膨胀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不满;经济因素与财政压力将改革提到议事日程;社会问题和政府失灵导致政府合法性危机,从而使“亲市场、反国家”的新和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大行其道并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公共事业管理的三个阶段

一是统治行政模式下的公共事业管理(即从阶级社会出现到大工业社会来临之前与农业社会国家管理相适应的模式);二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公共事业管理(即与工业化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模式);三是公共管理模式下的公共事业管理(即与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相适应的模式)。农业社会治理依靠的是权术、权谋;工业化社会治理靠的是理性科层制(即法律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治理是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依靠的是公共伦理素养下的协调与服务。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学者从多角度、多侧面来研究这一治理模式。有的主张要运用管理的、政治的和法律的方法来履行对整个社会及其部分进行规则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有的主张政府应像企业那样引入竞争机制,树立顾客意识;有的提出要以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为依据,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以“理性人”的假定为依据,提出政府应实行绩效管理;以成本――效益分析为依据,提出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与评估等等,公共管理的理论模式,成为当代政府改革的最基本趋势。当代各国政府改革基本上是以公共管理的理论为基础进行的。尽管各个国家在改革和政策选择的侧重点不同,但是改革的主要诉求都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主张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进行重新的定位,通过政府内部市场化和准商业化制度的设计,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二是主张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上进行重新的整合,通过社区自主组织管理、外包、公私伙伴关系、民营化等途径,以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生产和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使公民组织、民营机构与政府组织共同承担公共管理的责任;三是主张在组织的运营方式上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把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转变为分权的、扁平的、网络式的组织结构。这就要求政府在行为评价的标准、控制手段以及行政组织文化等方面做出根本性的调整;四是主张强化国家的核心战略能力和竞争力。这就要求政府能够以主动、灵活和低成本的方式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建立一个民主的、负责任的、有能力的、高效率的、透明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

总之,就是从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社会治理结构走向公共管理的社会化的治理结构。政府把一部分权力送回到公民社会,使社会治理结构趋于和谐。

与公共行政相对照,公共管理推崇多元互动的治理机制,把社会性问题的解决作为自身的主要任务,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基本内涵。公共管理要建立的就是一套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以多元互动为特征的,以公民社会为背景和基础的管理体系。当前政府依然作为公共管理的基本主体从实然的角度看是可以接受的。随着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就会成为多元公共管理主体中的一元,公共管理就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被建立起来,这种模式就是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公共事业管理也就会走向它应然的轨道,即各自主体守住边界,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共同实现权责利的优化配置,共同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在应然的感召下,处理好公共事业管理主体中多元异质的复杂关系,建立一个整合多种力量的制度和机制,是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方法精选篇14

[关键词]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384(2008)12―0014―04

如果说“认识危机是新理论突现的适当的前奏”,那我宁愿将教育管理学科在教育学科和公共管理学科之下的徘徊视为其实现准确定位的前奏危机。但对于这一危机我们没有理由再忽视了,因为准确的学科定位不仅影响到教育管理研究人才的培养质量,也影响到教育管理实践的成功与失败。

一、教育管理学科定位的演变

教育管理学科在教育学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间的徘徊是不争的事实,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一直处于调整之中。198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在教育学类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学校管理与领导、二级学科教育经济学。1989年3月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草案),将原来设于教育学类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学校管理与领导改为教育管理学,同时沿用教育经济学二级学科。1990年11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通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正式施行。在1992年11月1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199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中(国家标准GB/T1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教育管理学和教育经济学作为教育学科类的二级学科被列入。1993年7月16日,国家教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教育学门类中的教育学类中列入教育管理专业。1997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修改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将教育经济与教育管理两个二级学科合为教育经济与管理列入管理学类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同年,国家教委发出通知,开始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1998年7月6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已有的教育管理专业扩展为公共事业管理而列入管理学门类的公共管理类,可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教育管理学科在本科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中的演变,一方面表明国家力求为教育管理学科找到一个恰确的位置,以达到发展教育管理学科的目的;但另一方面,由于受对教育管理学科认识程度等方面的限制,这种演变并未能使教育管理学科真正得到一个恰当的位置。相反,其演变的轨迹却鲜明地反映了教育管理学科定位的徘徊与困惑,身处其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在教育管理学科的发展中遭遇了各种尴尬的场景。

二、教育管理学科定位失确衍生的问题

由于教育管理学科定位失确,所以在招生、培养、就业、学科建设等方面表现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缺位导致一级学科招生二级专业培养

从1997年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199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来看,在管理学门类之下,研究生阶段涵盖教育管理学科的一级学科是公共管理,其下设行政管理、社区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土地资源管理5个二级学科;本科阶段只在二级类公共管理中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其下并未再设其他具体专业,与公共事业管理并设的还有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土地资源管理,而教育管理专业并未被列入目录。因而各校在招生简章中常常要用括号注明招收的是教育管理专业的学生。因此,很多学校在本科阶段实际上是按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按照教育管理专业培养学生的。甚至有的学校是按照教育学一级学科招生,在学生入学一年半至两年的时候再分设出教育管理专业的。

然而,从教育管理学科的特点来说,学生不仅需要掌握教育学的相关知识,也需要了解教育管理作为部门管理工作与一级政府之间以及社会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即要掌握公共管理的相关知识。因此,除了师范院校在教育(科学)学院设教育管理专业之外,也有部分院校在1997年之后相继成立公共管理学院,设教育管理专业。但无论是在教育(科学)学院设教育管理专业,还是在公共管理学院设教育管理专业,都是将教育管理作为二级或三级学科建设的。这样,学生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选择的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习的却是教育学和教育管理方面的课程,难以厘清教育学科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之间的关系,难以想象所选专业的培养目标,难以找到公共事业管理的坐标。

(二)课程设置在一级学科间的化转导致专业特点无法凸显

公共事业管理学科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前沿性十分突出的宽广领域。它需要将组织行为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政策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多门学科作为专业基础课。同时,在公共事业管理的各专门领域,又需要教育、经济、卫生等多方面的知识作为专业主干课体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是构成学生专业知识结构、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基础。但如果在本科阶段按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则很难使学生在4年内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和各专业领域的知识结构,很难达到《学位条例》对获得学士学位要求“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标准。因而,按一级学科招生按二级专业培养也就成了多数学校在公共管理学科培养学生的惯例。然而,这样做也未能很好地解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设置不充分的问题。由于历史上将教育管理学科置于教育学一级学科之中,加之受教师、经费、设施等教育资源的限制,所以在课程设置上,专业基础课常常以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基础课为主。这样,学生就可能在入学一年半至两年后才进入本专业的基础课和主干课的学习,课程设置空间相对狭小,课程内容不深不透,课程体系间断跳跃,专业特点无法凸显,致使学生难以尽快理解教育管理学科体系和教育管理专业的特点,学习兴趣因此渐渐淡化,教学效果随之受到影响。这一问题致使本科学生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无法衔接。

(三)学科、专业划分模糊导

致学生就业遭遇质疑

由于本科阶段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同时在课程设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学生毕业时得到的学士学位证书在专业上只能称为公共事业管理。但公共事业管理是一个包含教育、科技、卫生、文化、财务、国防、社区、资源保障等多方面管理活动的大领域。如果将公共事业管理这样一个大领域作为一个专业就会使用人单位感到专业性不强。加之社会对我国学科门类划分和专业设置的陌生,仅凭借一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位证书难以使用人单位理解学生究竟学习的是什么专业,即使是师范院校专门学习教育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也难以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所认可,这些部门常常以“专业不对口”为由将这一专业的毕业生拒之门外。国家虽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中设置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但由于学科、专业名称的不明确性,加之授予学位的可选择性(可选择教育学或管理学学位),所以学生就业时还是会受到许多用人单位的质疑。

(四)学科被边缘化迹象导致学科建设矛盾重重

目前,研究生阶段教育管理学科与教育经济学科共同定位于一级学科公共管理的二级学科,但师范院校从事这一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及其组织机构多半还设置于教育(科学)学院之中。这就使教育管理学科成为了传统的、历史悠久的强势教育学科下的附属学科,管理者关注的重点基本不在教育管理学科,这难免削弱教育管理学科应有的位置和作用。教育管理学科必须独立申请硕士点和博士点,而无力以教育学科的发展作为其发展的重要依托。在新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之中,教育管理学科同样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在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教育经济与管理是与行政管理并列的学科,而在一个官本位理念浓烈的国度里,行政管理学科必然处于更优先的位置。这样,教育管理学科逐渐产生了被边缘化的迹象,各种不应有的阻力在其发展中接踵而至。

三、教育管理学科定位失确的成因分析

(一)学科基本概念的界定不清

我国实行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应当是相互衔接、相互统一的。然而,获取学士学位和获取硕士与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获取学士学位要经过本科阶段的教育,需要遵照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而获取硕士和博士学位要经过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需要遵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管理只能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一部分,而按照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严格说来,公共事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同的。

公共管理概念的提出要求政府不能仅仅关注于政府内部的事务处理,必须有效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效管理政府内部与外部的公共事务。如果我们能够对公共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那么公共事业管理的概念也就清晰了。关于公共管理,我国学者认为,“公共”是一个相对于“私人”的概念,表示国家、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的职能、活动范围;与多数人的利益相关,有较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表示一个众人的事务领域。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共”的解释是“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认为:公共管理是一个包含战略、外部环境的处理以及组织的广泛使命和目标的广泛范畴,公共管理一词涉及的范围似乎比内部行政的范围更广泛,公共管理不一定只发生在组织机构的内部。欧文・E・休斯还比较了“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不同,认为“公共行政”一词几乎完全和政府官僚制结为一体。“从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来看,公共管理是一个与私人管理相对应的概念,是一个包括公共行政和其他公共事务管理的广泛领域。由于公共管理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必然选择。因此,强调公共管理主体的责任是最重要的,追求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事业应当是公有公用、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事业。对公共事业的管理是区别于私人管理、企业管理的国家管理活动。在管理范围上,公共事业管理应当从属于公共管理,是不包括政府管理的管理,但公共事业又受政府的直接领导,离不开政府的管理。

(二)交叉学科定位标准的模糊

以什么标准对交叉学科进行定位是决定教育管理学科地位的关键。目前,我国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共12个,一级学科88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382种。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共11个(无军事学),下设二级类71个,专业249种。在此我们无力论证其他交叉学科在学科定位中的问题,仅就教育管理学科而言,之所以在教育学和公共管理学科之间徘徊,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教育管理学科的交叉性特点所致。因此,如何对交叉学科进行定位至少需要澄清三个问题。

其一,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及主要研究领域是什么。教育管理学是应用一定的理论与技术研究教育管理活动中的各种现象的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其中的问题,揭示引发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教育管理是教育管理主体依据国家的方针和政策对教育实施的计划、组织、调控、监督、指导等活动,它既包括宏观上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管理,也包括微观上的学校领导者及教师等对学校的管理。因此,教育管理活动与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活动及教育活动具有交叉性,当然,教育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与公共管理学科及教育学科的研究领域也具有交叉性。但这种交叉性并不能取替或冲淡教育管理学对教育管理主体怎样实施教育管理活动的研究。尽管在教育管理研究中包括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教育管理活动的研究,但教育行政部门始终是政府职能部门中管理教育的最重要的主体,它要代表国家、代表政府对教育实施管理。所以,教育管理研究的最重要的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管理活动。同样,教育管理活动是对教育活动的决策和服务,决策是权力的转移、行使和利益的分配过程,尽管教育管理活动是与教育活动相伴而行的,但教育管理活动并不是从属于教育活动的,教育管理的决策行为和服务手段决定了它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因此,不能因为教育管理活动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一部分而使教育管理学科从属于公共管理学科,也不能因为教育管理活动要与教育活动相伴而行而使教育管理学科从属于教育学科。

其二,这一学科与其交叉学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学科之间的交叉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部分交叉关系,第二种情况是包含交

叉关系,第三种情况是重合交叉关系。教育管理学与教育学和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应当属于第一种情况。仅就教育管理学科与教育学科的交叉来看,如前所述,教育管理的决策职能决定了教育管理学研究要应用教育学科的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但这种应用是由于教育管理活动本身的客观存在性决定的,并不是因为教育学科的存在而存在的。因此,教育管理学科应当是与教育学科并列的,而不是从属的或重合的。而已往由于更多地强调了教育管理的手段作用而忽略了教育管理的决策职能,所以导致了教育管理学科定位的徘徊。而这种忽略恰恰又存在着极其严重的不利后果,因为它可能导致对权力滥用的放纵,对责任缺位的无人问津,对管理伦理丧失的麻木不仁。如果在教育管理学科定位中无视这些,就等于限定了教育管理学科只需要研究作为手段的教育管理活动,而不需要研究作为职能的教育管理活动,也就等于假定了教育决策失误不会发生。

其三,与这一学科交叉的上位学科之间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教育管理学科的上位学科是教育学和公共管理。但从活动领域来说公共管理至少包括公共行政和公共事业管理两大领域,而教育事业是公共事业的一部分,所以,公共管理的活动领域大于教育的活动领域。但教育学科不仅要研究各级各类教育的实践活动,而且要研究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技术及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它是一个具有独立范式的学科。因而,教育学科与公共管理学科均处于一级学科的地位而并列于学科目录之中。这再一次表明,实践活动领域并不是划分学科的基本标准,而学科研究领域及其基本范式才是划分学科的最重要的依据。同理,根据上述对教育管理学科内在研究领域的分析,教育管理学科理应定位于与教育学科并列的一级学科。

(三)学科定位危机的忽略

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都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能否准确及时地确立这门学科的地位,关键要看能否对这一学科发展的本质特征给予及时、准确的认识。教育管理学科定位的危机恰恰在于对教育管理学科徘徊现象所掩盖的客观存在性及其价值的忽视,这种忽视又是由来已久的。因为重教育管理的经验性,轻教育管理的科学性,重教育管理学科划分主体的权术性,轻教育管理研究主体的学术性的表现根深蒂固。在这一问题上,一位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前辈在近20年前的一次教育管理学科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年会上,向我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他在刚刚步入教育管理研究领域之初,曾经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去走访一位教育管理界的资深领导者,求教如何搞好教育管理研究问题,但却受到了这位领导者的质疑:“你们搞教育管理,那我们干什么?”这句话说出至少有30年的历史了,但在审视教育管理学科定位时,教育管理界的这位前辈讲述的这件事终于与我今天的想法有了对接。应当说,我国教育管理研究的历史曾经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段时间里间断过,这一方面是因为受前苏联教育学体系的影响,将教育管理置于其中的缘故;另一方面,这位领导者的观念也不乏代表性,教育管理研究仅仅被视为领导者的事,忽视了学术研究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指导的意义。

值得庆幸的是,1997年终于在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学科和专业目录中增列了管理学门类,体现了管理是科学的意识,在客观上否定了管理仅仅被视为经验的积累和权力的行使的传统观念,这或许正是向教育管理学科解除定位危机而发出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