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论丛》是由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主办,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主管的全国性政法类期刊,创刊于2001年,全年定价:120.00元/期,年刊。该杂志以刊登政法科学论文、评价政法科研成果、探讨政法教学规律、传播政法教学经验、开展政法学术讨论、报道政法研究动态、提供国内外政法信息为主旨,引领政法前沿和热难点问题研究,助政法经学者成长。该刊级别为省级期刊,欢迎广大读者订阅。
《环境资源法论丛》期刊栏目主要有:沟通与协调 基础理论研究 制度研究 热点与报告 资料汇编
(1)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2)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3)来稿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及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不得采用废除单位,字母分清正斜体。
(4)来稿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正文标题和序号可分若干层(一、⋯⋯(一)⋯⋯1.⋯⋯(1)⋯⋯)。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
(5)稿件中凡采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引述,在正文中采用括号注(括号注内注明作者、出版年份,书类文献加注页码)与文末列参考文献形式予以说明;正文括号注与文末参考文献必须一一对应。
(6)中文题名一般以20 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
(7)主题范围:《环境资源法论丛》杂志致力于研究环境和资源法律领域的学术前沿和实践问题。我们鼓励投稿关于环境法、资源法、生态法等相关领域的原创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判例评论、法律实务等文章。
(8)内容要求:稿件应紧密围绕环境和资源法律的相关问题展开,包括法规解读、案例分析、政策评估、实务研究等方面。请确保稿件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深度,并具备对实际问题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9)文体要求:我们接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判例评论、法律实务等不同类型的稿件。请确保文体规范、准确,并在引用他人观点或文献时提供完整的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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