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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治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21 17:35:15

气象灾害防治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

关键词 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中国

中图分类号 P4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01-04

Abstract Due to special geographical conditions in China,natural disasters,especially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take place frequently. Each year,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lead to economic losses equal to 3% of the gross national product,which greatly influences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ies as well as social economy. Therefore,how to 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nd enhance the lega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s well as reduce the effect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on society ne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Through introducing the changes in prevention system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in China and the legalization proces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and comparing to foreign experience,deficiencies in China were pointed out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improving legal system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were put forward. It suggested that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issued;meteor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system should be formulated,thus forming an assessment system integrating risk investigation,risk analysis and risk evaluation in one;the responsibilities,supervision,execution and other legal problems in the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system should be clarified,so as to intensify the status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distinguish responsibilities of main subjects before and after disasters,highlight the importance of disaster prevention,confirm the leading role of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n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preven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s well as improve the government′s and people′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lief abilities.

Key words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prevention;legalization;China

我地处东半球中纬度地带,东靠大海、西处高原、南北跨度广,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资源丰富。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使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以气象灾害为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十分巨大的损失。气象与法律一个是自然科学、一个是社会科学,看似毫不相关,但正因为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其二者的联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手段之一。有研究表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既艰巨又复杂,完善的法治体系恰恰可以给予其强有力的保障。要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就必须使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国外有研究表明,一个国家防灾减灾的强弱与法治建设的好坏有着莫大的联系。近年来,在中央的重视下,我国出台了不少气象法律规范,气象法治建设颇有成效,标志着我国在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进程上正逐步由理论转向实践运用[1-2]。

1 气象灾害及其影响

1.1 气象灾害的定义

我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条文中明确规定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气象灾害作为灾害的子领域,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它强调的是各种天气、气候现象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各种损害。气象灾害又可分为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气象次生灾害是指因天气、气候原因引发的灾害,比如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天气干燥诱发的森林大火,空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等灾害。

1.2 气象灾害的类型及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大概有20多种,常见的有台风、暴雨、旱灾、洪涝、雷电、低温冻害、龙卷风、浓雾、沙尘暴等灾害。我国东靠大海,西为高原,纬度经度广,地势高低悬殊,地形复杂多样,东西部分别受东亚季风和西风带控制,在季风环流和西风带环流的控制下,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这样的地理位置使我国天气特点和世界上其他同纬度地区相比,出现冬季严冷、夏季酷热、台风频发、降雨量最多的特点。在这样的天气尺度条件下,各种气象灾害频发,而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以我国为例,20世纪90年代后每年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是90年代之前的2~3倍;21世纪后,尤其近5~6年来年均直接损失是20世纪50年代的4~5倍[3-5]。

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历史沿革

2.1 我国古代防灾救灾制度

先秦r的典籍《管子》把防治自然灾害提到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其防灾思想一直为后世所继承和实践。自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把防灾救灾也就是“荒政”作为安抚民心、巩固政权的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中国最早的灾害防御可能要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的大禹治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则筑堤修坝防治水灾,其中尤以都江堰为代表。正式的灾情上报制度始于秦国,宋代称作“诉灾”。到了明清代更加完备,报灾后还堪灾,按灾情大小划分等级,朝廷再根据灾情进行救济[6-8]。

2.2 新中国成立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制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是按灾害不同分不同部门、按发生地不同分地区的相对单一的灾害管理模式,各部门各自在其管辖范围内独立负责相应的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属于“事后救灾”模式。“非典”事件后,政府逐步改变这种单一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采取中央统一管理、各部门联动的灾害应急模式。中央层面上,国务院是我国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2005年成立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气象部门最高应急指挥机构也是气象灾害专职办事机构。地方上,各级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再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这样就把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纳入了管理,初步建立了分级别负责、分类别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3 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

3.1 美国救灾法律体制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下属国家天气局(NWS)履行对全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以及气象管理工作的职责。美国鉴于其长久以来的法治理念,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建设。它以《联邦民防法》与《灾害救助法》为母法,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形成完整的救灾法律体系。如将保险引入救灾领域,制定了《全国洪水保险法》,《联邦灾害紧急救援方案》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各项灾害紧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当然也包括了气象灾害救援的基本原则,这就为防治气象灾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土安全法》。确定国土安全部是美国的超级危机管理机构,这样就确立了美国分层应急救灾的管理体制。在联邦政府层面是由国土安全部负责全国灾害应急工作,州和州以下各级政府设有应急管理机构。除了完备的法律体制,美国政府在财政拨款中也充分考虑减灾资金。据联合国相关报告,国际减灾10年间,美国在减灾方面投资1 000多亿美元,大部分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加固及科技研发。

3.2 英国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英国是个岛屿国家,其气候为典型的温带海洋性气候。英国气象灾害虽然较日美轻,但英国政府认为气候变化对国家的政策和基础设施影响很大,因而非常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在法律建设方面,英国有《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是一部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综合减灾基本法,规定了气象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等相关义务。这部法律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较为成功的灾害防御应对法。英国政府还一直把灾害防御作为预算重点,每年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的资金达到6.5亿英镑。而在灾害发生时,采用独特的“金、银、铜”救灾机制。金层级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解决“做什么”,专人负责,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运作,该层级负责制定目标和制订行动计划下达给银层级;银层级负责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专人负责,直接管控所属应急资源和人员,根据金层级下达的指示进行任务分配,简单明了地向下传达命令;铜层级负责具体实施。这一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3.3 日本救灾法律体系及管理模式

日本在二战后由美国接管,因受英美影响,其法治化程度也比较高。而由于它独特的海岛国家性质,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其中气象灾害所造成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为应对灾害,日本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全球第一部关于气候影响的专门法律就是日本政府颁布的《气候变暖对策法》,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害,日本政府陆续出台了《气象业务法》《灾害资助法》《森林法》《防洪法》《海岸法》《灾害对策基本法》等法律。在《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对各种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应急对策、防灾规划、灾后救援重建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立法使日本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运转。在灾害防御管理方面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国家成立防灾委员会,首相为主任,指导全国的防灾工作。下设各部门设专门防灾机构,灾害发生时既可统一又可各自灵活作战。为充分保障防灾、减灾的财政预算,国民收入的5%都用于防灾减灾工作。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灾害防御体系在立法、管理实施方面都取得了理想的成效,以至于我国的台湾省基本“照搬”了其救灾防御管理模式。

4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道路

4.1 我国气象主管机构的沿革及法定职责

中国气象局前身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气象局,1994年更名为中国气象局,属于国务院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全国气象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具备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气象部门实行的是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同时结合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的体制,是垂直领导、分级管理。气象主管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为政府提供气象防灾减灾决策服务,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做好气象保障工作。

4.2 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4.2.1 法律。2000年实施的《气象法》是第一部关于规定我国气象工作的法律,既是部门法又是实体法,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效力最高的气象法律,更是所有气象法律法规的母法和上位法。

4.2.2 行政法规。2002年5月国家出台了第1部与《气象法》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第2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其他如《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防汛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相关气象内容的规定均构成气象法规的法律渊源。

4.2.3 各项地方法规。《气象法》出台后,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如云南、甘肃、河南、重庆、广西、、陕西、青海、宁夏回族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气象条例》。其他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则出台了《实施气象法办法》。2006年9月,江苏省率先出台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福建省则出台了《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雷灾害防御条例》。至今全国各地出台的法规规章已达100多部,有效保障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

4.2.4 政策性文件。除了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政策性文件也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些年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国家气灾害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2005年组织修订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试行规定》等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5 目前我国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存在的不足

以上这些立法体现了我国气象灾害防御的中央与地方结合、专项与综合结合的立法特点,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之间互为有机补充,标志着我国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统的建设已初具规模。《气象法》和相关条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在气象领域活动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凸显了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地位。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不足。

5.1 未形成灾害防御综合体系

我国政府综合减灾机构缺失,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灾害防御综合体系。尤其是与外国相比,我国没有针对灾害而设的大部制,灾害管理机构都是单灾种管理部门,而在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2 轻防御,重救灾

欧美发达国家灾害风险管理都是以灾害风险评估为核心基础的,非常重视防御,灾害风险评估成为他们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基础性工作。而目前中国的国情是对灾害风险区划和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视度、强制力都不够。举个例子来说明灾害风险评估的作用。早些年曾在报纸上看到湖南某中级法院长期遭雷击,设施设备常遭损坏,以至于法院职工每天都提心吊胆去上班,当事人对法院也是望而却步。这种现象导致民间流言这是法院办案不公而遭天谴,这当然是迷信的说法。后来根据雷击事故调查分析才真相大白,原来法院当初在选址规划时,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搬迁的新址地下是个矿场,有很多矿石,正因为这种特殊的地理构造,造成了其屡屡被雷击,最后不得不重新搬迁,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政府在规划选址时就能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因素,做好灾害评估工作,根本就不会发生这种所谓的法院办案不公遭雷击的奇谈怪象了。

5.3 民众防灾意识不强

受中国旧文化负能量如“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影响,不珍惜生命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不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为了方便将房屋建在河道上,导致房屋被洪水摧毁;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引发雷灾。或因财丢命,如在桑美台风袭击中,很多渔民舍不得渔船,不愿上岸导致最后船毁人亡。

5.4 灾害保险不全面

中国历来的管理思想是一种“万能政府”的思想,其实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既具有个人性,又具有社会性。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少对个人责任的要求,侧重于对政府灾后救济的依赖,民众的风险自保意识不强。灾害保险没有普遍化,其他社会力量如社会保险、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等民间力量参与也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规定。

6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的建议

6.1 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尤其是2015年以来以简政放权为主要特征的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很快,要求非常严格。2015―2016年短短1年,国务院就陆续下发了〔2015〕31号、国发〔2015〕58号、国发〔2016〕11号、国发〔2016〕39号4个文件,针对气象部门的防雷法律法规进行了改革,最终决定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新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面对国家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气象局坚决贯彻执行。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修订或废止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就成了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法律体系的必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关于防雷的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其他相关条文为适应新的形势政策也做相应变动,以前出台的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关于防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都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二是出台地方法规。比如制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条例,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规范风险评估的范围、管理、监督,健全灾情调查机制,形成风险调查、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合一的评估体系,推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延伸。厘清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单位、公众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责任。明确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的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地位,并制定相应的罚则,强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样就可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前文所述的法院遭雷击事件的发生。还可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气候资源条例,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推动对如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参考国外先进制度,建立我国的灾害保险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形成不同层次分散承保风险体系。气象部门可以会同保险部门建议政府尽快制定《重大灾害保险法》,设计单独的各种气象灾害保险条款,积极在城市推行。

6.2 强化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权责

综上所述,要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在修改和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时笔者认为,要在条文中明晰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中的责任、监督、执行等法律问题。强化气象部门的地位,划分事前主体和事后主体的责任。厘清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应承担各自的责任划分。突出灾害防御的重要性,确定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主导地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在法律上确立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此原则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明确了气象部门是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主体,政府要根据气象部门的评估结果来划定风险区域。第十一条明确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部门的职责,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在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都应当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通过以上这几条的相互印证,不难得出气象部门是法定可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调查的机构。但没有明确突出气象部门的地位,《条例》没有明确其他机构如果开展此项工作的非法性,没有确立进行灾害评估的必要性,这些问题在修改《条例》和制定相应法规时应引起重视,强化气象部门在这方面的主导地位。明确各部门、单位、企业在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明确灾前、灾中、灾后影响的评估主体及相关责任,明确监督这些行为的责任主体。从而建立一套完整机制,明细责任的运行,使气象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相关部门责任运行机制细化、企业责任运行机制细化。

6.3 加强法律的实施

《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地方气象法规已基本构建了气象灾害方面的防御管理体系。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价值也在于实施。法律必须被信仰,才有它存在的价值。如何贯彻实施法律,把法律落实到位,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2点。

6.3.1 建设强有力的法治队伍。孟子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代著名能臣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必须要靠人执行。执行法律的人必须具备专业法律素养,既要有专业法律知识又要熟悉气象业务。可惜的是气象部门在法治队伍建设这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以湖南为例,气象部门从市级开始往下的基层部门都没有专业执法人员,很多人都是兼职搞执法,很多法规科长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法律政策都很难领会到位,甚至有的领导也不是很懂,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地方将执法作为创收手段,过分重视其经济效益,忽视了气象防灾减灾这一公共职能,这对气象法治工作的开展非常不利。要实现气象灾害防御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还需要加强法治理念建设。首先要设有专门法制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员,培养气象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开展气象灾害管理讲习班或研讨会;每年进行执法培训,强化法律学习。增强与国外、其他地区的信息交流与交往,组织必要的外出考察,交流探索灾害防御、气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总体经验。

6.3.2 加强宣传。对气象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反复宣传,增强公众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电子出版物、广播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等常识的讨论,在广场、街道、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更好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7 参考文献

[1]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N].人民日报,2010-02-03.

[2] 殷春生,刘浩.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对策研究[C]//厦门:第28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2011.

[3] 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N].人民日报,2016-06-29.

[4] 肖瑜.建立重大灾害保险制度刻不容缓[N].四川政协报,2008-07-26.

[5]成秀虎,王卓妮.r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理论模型初探[J].灾害学,2012(4):117-121.

[6] 林俊君.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法律化探析[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0.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2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年完成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统计,我市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滑坡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共24处(包括潜在滑坡5处),占58.54%;其次是崩塌,共13处(包括潜在崩塌2处),占31.7%;泥石流4处(包括潜在泥石流2处),占9.76%。

我市地质灾害点大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2002年共发现灾害点26处(其中6月份18处),占全市灾害点总数的63.41%。我市地质灾害点具条带状分布特征,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镇、*街道、*镇、*镇、*乡、*镇,共有灾害点32处,占总数的78.05%。尤以*镇和*乡最为发育。总体沿北部边界,由南东向转北东向展布。

东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乡—*镇*—*—*一带,呈北东向展布,共有7个灾害点,占17.07%。

20*年我市增加灾害点1个,诸葛镇周村采空区地面塌陷,受威胁农户19户78人,威胁资产95万元,危害程度属较大级,目前稳定性差。20*年3月18日,诸葛镇长乐村垷山发现滑坡长150米、宽度60厘米、滑动台阶高差40厘米、滑坡体积达80万立方米的地质灾害隐患一处。

二、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对我市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3~5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强对流和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属降水集中期;6~8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有降水集中期,9月份比常年略偏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有降雨量多、台风频繁的特点。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松散的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大都未采取护坡和排水措施)以及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道路(挖方路基段大都未采取护坡措施)是滑坡易发区;公路边坡、露天采场等处易引发岩质崩滑;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水可能诱发泥石流的发生。

三、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镇*潜在崩塌、*桥村*潜在滑坡、*街道*潜在滑坡、*镇*滑坡、*乡*、*村潜在泥石流、*乡*—*等7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今年的防治重点。

另外,要以人为本,对危害程度虽然为一般级(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受威胁资产小于100万),但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在汛期雨季期间,落实监测人和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人员受到威胁的,参照重点隐患点的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加强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区群众的抗灾救灾意识。

(二)全面贯彻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乡、街道及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对上述重点隐患点制定具体的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报市府办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镇乡、街道要加快受灾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已落实建房用地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汛期前搬入新居;尚未落实搬迁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尽快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解决*村的搬迁用地,以便尽早对*乡山口村潜在泥石流进行搬迁避让和全面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加大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各有关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其余地质灾害点,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也要注意监测,落实监测责任人,及时收集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与气象局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点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3

关键词:应用气象;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8001

“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中央一号文对气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多年建设“广覆盖、普适性”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基础上,江门转型升级气象为农服务,以周郡村为试点,局村合作,将气象灾害防御深度融入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村庄应对风险能力和气象服务品质,村民满意。总结借鉴试点经验,对于基层气象部门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探索新途径,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平安和谐村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1 立足乡情,明确防灾目标

1.1 村庄概况及防灾基础

周郡隶属江门市蓬江区,是广东省乡镇企业“百强村”、省级卫生村、生态示范村和江门市标兵文明村,有6条自然村共20个村民小组,常住(驻)人口近万人[1]。原属粮食水稻区,以丰产田、基塘农业、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而闻名。现属鱼塘区和经济作物区,发展“三高”农业和乡村工业,走强村富民之路。有已征地未开发的100多hm2鱼塘和耕地,“农商工学医”自成一体,有贸易市场和大量店铺、有100hm2海滩围工业小区和80多家厂房等。2014年全村工农业产值16亿元,村民人均纯收2万元/a[1]。村组经济实力强,城乡一体化程度高。

周郡地处珠三角西南部的西江河网区,属广东十大堤围江新联围的天河围系,田沃物丰,水风旱多发。城镇化后,周郡因鱼塘日渐填埋、难以调蓄,依然是敏感脆弱的承灾体。村民重视防灾,将电动排涝泵站建在鱼塘区,总装机容量为350kw,排涝流量共6.7m3/s。排涝标准按10a一遇24h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d排干[2]。该工程措施有灌溉、防洪、排涝、供水等多种功能。

1.2 主要灾害风险分析

1.2.1 城镇化后旱涝

周郡集水面积5.5km2,主要靠3km长的排洪水道排入天沙河。地势低洼,地面硬底化面积大,每逢强降雨,村内多积涝。小时累积雨量70mm的降雨,30min内足已使村庄地面积水超过40mm,房屋受淹,交通阻断、村民焦虑,村干救灾,水患成为困扰周郡的一大难题。秋冬春三季,又因鱼塘调蓄渐弱而干旱,影响农业生产。

1.2.2 水产养殖风险

苗种、水质、天气是水产养殖的三大因素[3]。村民在100多hm2鱼塘里养殖了经济附加值高的对虾和白鳝,需根据生物品种适温和天气变化,控制水温、水质、

盐度和投饲,需处理环境因子突变引发的应激性游塘;暴雨或内涝时,还需检查进排水口及拦逃设备,以防鱼塘漫顶、虾鳝游走。

1.2.3 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

周郡依山傍水,厂房多、人口密集,易受暴雨、冰雹、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影响;学校沿山而建,山势倾斜,“龙舟水”降雨集中期和台风暴雨期间,易使土壤含水量饱和,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需校内千余名师生重点防范。全村800多名老人、残障和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4],易受高温寒害等极端天气影响。

2 找准切入点,推进试点建设

针对特定目标的气象灾害风险,气象局与村委会加强合作,着眼于风险预报预警服务和防灾非工程措施,着重解决了村民最关注的内涝和公众预警服务等关键性问题,找准了试点建设的最佳切入点。

2.1 预警预排,防治洪涝

依村而过的滨江大道地势偏高,下水道排水设计对周郡排涝影响大,受地权产权和人力财力限制,较长年限内难以实施整改工程。因此,治涝须在非工程措施上下功夫。周郡村增建了电排设施,强排雨洪入天沙河;排查易涝“黑点”及成因,清挖主河冲河床淤泥,整改流通量[1];定期检查泵站,潜查水下设施隐患和清障,在平水期和枯水期年检岁修;主汛期加强巡查,疏浚清淤,使水道符合排灌标准。气象局把周郡村干部和排涝站负责人纳入应急决策服务短信平台,加强气象预警短信服务。村干部在收到强降水等天气预警信息和镇政府指示的第一时间,立即落实应急值班,预排水道,提高过流能力;强降雨集中期,雨势迅急积水过深,或雷电影响跳闸停电, 泵站无法抽排时,则报请镇政府协调,调用机动水泵、消防车对重点地段抽水作业。实践证明,这种重预警、抓预排、善应急、解难题的措施,是让群众得到实惠、促进村庄和谐的智慧。

2.2 公共预警,全村受益

考虑村庄人口集聚,气象局对周郡学校门口的大型显示屏进行了技术改装,实现了数据自动传输,365d每天不间断播放“三天预报”、“天气实况”等本地气象信息,广受师生、村民欢迎。校门显示屏位于村干道和中心区最显眼的位置,人流量最大,是播发预警信息的最佳场所。长效的无偿公益,增强了村民主动防灾的意识,提升了村委会组织防灾的效果,扩大了气象影响力。

3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形成本土化的风险管理常态机制

牵住风险防范的“牛鼻子”,并固化防灾长效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为此,气象局向周郡推荐全国先进农村社区的经验和素材,加强与民政局沟通,推动周郡以创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为契机,结合农村网格化管理,完善了气象应急组织、经费保障、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和灾情档案管理,发挥好村民自治机构、农村社会组织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构建村企联防、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专群结合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实现了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

3.1 应急组织纵向到底

按“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原则抓好应急队伍建设。村委会专门设有治保会,专职承担应急保障工作。各自然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组长任信息员,上传下达防灾信息和组织应急处置等。村委会书记担任村级应急信息联络员、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目前,周郡村委会防灾应急管理队伍有13人,义工队伍21人,每逢重大灾害天气,都能迅速响应、抢险救灾。2014年台风“威尔逊”、“海鸥”影响期间,周郡村委干部和防灾应急管理队伍20多人24h轮流值守,井然有序[4]。

3.2 制度完善经费到位

制定了涵括洪水、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村级应急预案。重点突出暴雨、台风应急处置,形成了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恶劣天气预警时,采取“户看户、人盯人”的方式,通知到每村每户;应急临时庇护场所根据预警信息有序开闭。村委会斥资兴建了3层高的治保会大楼,加强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在应急防灾人员、技术装备保障、办公场所、物资保障、通讯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发放信息员的固定月补贴。

3.3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组织开展了周郡灾害综合风险排查,形成了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灾害脆弱人群清单、灾害脆弱住房清单等,拟制了灾害风险地图,标示危害类型、强度、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空分布及名称等。根据村内公园、球场、学校、医院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制作了周郡村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方便村民合理选择避险场所[4]。

3.4 加强气象灾情档案管理

周郡村委会已通过江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的考核验收,档案工作基础好,气象灾害资料数据可追溯至上世纪中叶。现依照全国气象灾害收集上报的规定,规范了灾害记录档案管理。根据历年灾情记录,研判本村的主要致灾指标,确定防御重点部分,设置安全标志;重视整改防灾基础设施,定期巡查并建巡查记录,为排查灾害隐患提供依据。

3.5 防灾教育细分人群

倡导“自救互救、互助互济”的救灾方针,针对不同年龄、身份的群体,分类组织防灾教育,有利于防灾优势互补。周郡学校每周开展安全教育,每学期有安全疏散演练;幼儿、老人和残障人士分别由幼儿园、老年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提供指引和帮助,经验丰富的老人在防灾中发挥智慧性的余热。本村青年和46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由辖内各民资、外资企业和法人单位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培训;村委干部和治保会队员重点学习宣传各类防灾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保险等常识;气象部门针对农村信息相对滞后的现状,适时为村民自治机构、农村社会组织和村内企业提供气象法规文本、防灾安全资讯、气象报刊等,向种养农户推荐天气自助查询方式等。现在,村民的风险意识更浓厚,企业、集市随处可见安全标识;50%的村居、民房都安装了防雷设施等。

4 村民对试点建设的评价和期待

经过调查和访谈,周郡村民对“气象入村”公共服务,普遍持赞赏和欢迎的态度,认为气象为农服务有成效。学校希望开展“特色学校气象科普”活动,培养学生高度的防灾意识;村民、商户期待更多生动的防灾知识宣传和更准确长效的天气趋势预报;种养大户希望能接收到长效详细的手机气象短信服务,以科学减少农药、化肥用量,节约灌溉用水、提高产量,旱时能人工增雨;村干部希望更多地了解防灾政策法规和先进的防灾措施,发挥骨干力量。这些期待,正是基层气象防灾工作的内生动力与源泉。

5 体会与思考

5.1 试点应有综合示范意义

1958年7月3日,霄衣旰食、人格光辉的总理到周郡视察并题词“冲天干劲周郡社,英雄人物数今朝”,可见周郡作为“最早版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意义。他视察、听课的周郡学校,如今是九年制学校和区级爱国主义德育基地。因有这段珍贵的历史记忆,周郡村在“三农”发展、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教育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一直是江门市新农村的先进典型,现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江生态村庄。选其为试点,公共服务发展潜力大,示范性更强。

5.2 农村灾害防御要“大道至简”

要充分考虑农村受众因素,做到预案手册简明实用,防灾科普喜闻乐见,预报预警精细化。预案、操作手册和气象防灾明白卡,要简明易记,使现有的应急资源找得到、调得动、用得好;防灾科普“进村入户、进学校上课堂”,应生动有趣,可结合农村书屋、特色学校活动开展科普,或与村委治保会、社会组织合作培训,提高村民自救能力和科普传播效果;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越广,意味着越多的人在检验和应用预报产品。气象产品越精准实用,防灾效果越好,美誉度越高。

5.4 全面融入、参与发展

借助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已有的防灾救灾应急组织和制度,突出功能互补,添加监测预报预警、跟踪服务、灾情直报和风险评估等气象元素,提供准确及时的预报预警产品,指引民众正确使用气象信息和村委会增置必要防灾设备设施,强化风险管理,是村集体最易接受的融入发展模式;突破行政壁垒,融入“大农业”、“大民政”,实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与农村信息直通车、农村社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村村通户户通”农村广播电视通信工程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对接,形成为农服务科技创新链,让防灾机构、人力、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是解决气象服务有限供给能力与无限需求之间矛盾的最佳途径。

6 结论

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必须抓住几个关键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解决目标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而不是追求大一统的服务模式;清楚农村发展定位,气象服务的发力方向要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保持一致;探索协同服务模式,共享社会资源,不要局限于单一的气象主体思维;突出村集体组织、企业、村民的防灾主体作用,尊重乡土知识和群众技能[5],建立伙伴关系;充分考虑农村社区侧重社会综合治理和生活共同体建设的特性,坚持广覆盖的普适与微观主体的针对并重,提高气象服务品质;借助社区网格化管理成果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分析农村自治组织的经济基础和防灾需求,尊重村民的意愿,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让气象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邓国佑,卢有协.打造富裕文明和谐新周郡[J],周郡刊物.

[2]百度文库-专业资料-工程科技-电力水利.排涝流量计算/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EB].关于蓬江区棠下镇大岭美电排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3.

[3]林瑞强.养虾与养水[Z].中国水产频道,2011.

[4]周蔼娆,李荣满.周郡村委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周郡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应急认证工作方案[Z].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4

2012年1月以来,我市出现了持续凝冻、持续干旱、冰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全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三个叫应”,充分发挥了气象预警信息“消息树”、“发令枪”、“指挥棒”的作用。确保今年气象服务工作万无一失。

(一)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影响的快速反应能力

1.应对低温冰冻灾害气象保障有力。面对年初的低温冰冻灾害,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气象保障。一是提前预警,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送各相关部门。二是主动服务,主动为农业、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提供针对性的气象服务。三是应急快速,切实发挥气象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御格局。四是评估及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为防御凝冻灾害提供科学有效指导。据统计,我局共向市委、市政府等20多个部门《重要气象信息》31期,预警信号29次,各县气象局共预警信号188次,全市气象部门共手机短信496条,覆盖324570人次。1月3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李军对市气象部门给予高度评价:“气象部门提前预测、服务及时、预报准确,真正做到了预警早,服务快”。我局也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一抗三保”先进集体。

2.决策气象服务准确及时。我局严格执行省气象局提出的“三个叫应”的超常规服务方式,提前预警,超前服务。制作各类决策气象服务产品1207期,包括:《重要天气预报》、《气象信息》、《农业干旱综合监测预警信息》、《抗旱专题气象服务》、《森林火险》、《地质灾害专题预报》等。手机短信息1190余条,共计635000余人次,预警信号120余次,通过中国天气网提供500次公众气象服务信息,通过LED电子显示屏、LED气象灾害预警显示屏预报预警信息3000余屏次,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决策依据。

3.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成效显著。积极参加全市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制作并报送《2012中国﹒避暑季活动气象服务专报》、《“创卫”专题气象信息》、《2012年高考气象服务专报》、《2012年民族团结周暨苗族“四月八”活动气象服务专报》、《地球一小时专题天气预报》、《2012中国国际绿茶博览会气象服务专报》、《2012中国中医药博览会气象服务专报》、《2012中国国际特色农产品交易会气象服务专报》、《2012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气象服务专报》等666期,得到各组委会好评。

我局制作《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题服务材料126期,投入5门高炮、17门火箭、200余枚火箭弹、500发炮弹、1部多普勒雷达、7部TWR01B型天气雷达,发送手机短信58条,制作5000余份民运会期间气象服务手册,还在赛事期间开展内场监测与外场观测相结合,为民运会顺利圆满举行提供气象保障,我局也被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授予九运会保障服务“先进集体”,我局金建德局长被授予省及市“先进个人”称号,还有1人获市“先进个人”称号,5人获市级嘉奖。

4.应急保障服务受好评。我局主动为“5·29”金阳富宏煤矿透水救援提供服务,发送手机信息600余条,报送气象服务专报31期,为此市应急办送来感谢信,称“在这次救援中,市气象局积极主动参与到救援服务工作中,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在关键时刻给予救援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协助、为人民负责、为政府分忧、热诚服务的精神和雷厉风行、扎实肯干、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钦佩与衷心感谢!”

同时,市委、市政府联合组织编撰《科学应对凝冻气象灾害》,我局作为编撰成员单位之一,这在全省也是首次编撰。

(二)提升气象预报准确率及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1.预测预报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针对本地重要粮食和经济作物需求,建立“农业病虫害监测预报系统”,制作《农业病虫害预报预警服务信息》294期。强化短时临近预警预报系统的应用,每日城镇天气预报传输率为100%。

2.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及时有效

一是防雹保障效益突出。按照“每一次天气过程不放过”的要求,全市气象部门实施作业405站次,使用炮弹6640发,发射火箭180枚,出动机动火箭车100余台次,增加了水库蓄水,缓解了土壤墒情。

二是继续推进标准化炮站建设。今年市级财政承担100万元,对全市余下的27个炮站开展标准化建设,包括对损坏的房屋、围墙进行修缮,建立专用的弹药库,安装完善防雷设施等,改变炮点简陋的现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康、持续有效的发展。

三是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职责。我局每月对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通报,整改率达100%。2012年共完成防雷设计审核行政审批660份,竣工验收审批782份,对全市开展防雷安全检查613家/次,下达行政执法通知书216份,行政执法告知书38份。7月19日,市人大组织政府、气象等部门对全市防雷工作进行检查,并到清镇市、南明区、白云区实地查看重点项目防雷装置的建设情况,对气象防雷减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三)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

1.加大便民利民服务站建设力度。我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文《中共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关于在全市农村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农经网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去年407个基础上再建736个便民利民服务站,还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10期,培训信息员1356人。

2.发挥气象为农服务功能。我局自2003年在村一级建设完成2个多功能信息服务站和320块LED农经气象综合信息显示屏。我局还通过“信息大篷车”开展入村宣传28次,培训农户1263余人,培训范围已辐射全省610个村,深受广大农户朋友的喜爱和好评。

二、工作亮点:

1.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服务显成效,获得省、市各级党委及政府肯定与好评。

2.市委市政府首次联合编撰《科学应对凝冻气象灾害》,我局作为编撰的主要成员单位。

3.“十二五”项目规划编制顺利通过论证与批复,获市发改委批复。

4.便民利民服务站覆盖100%以上乡镇,村级气象信息员覆盖率达100%。

5.建成人工影响天气地级指挥平台延伸至县,有效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探测环境保护压力大;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5

2012年1月以来,我市出现了持续凝冻、持续干旱、冰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全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警,落实“三个叫应”,充分发挥了气象预警信息“消息树”、“发令枪”、“指挥棒”的作用。确保今年气象服务工作万无一失。

(一)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影响的快速反应能力

4.应急保障服务受好评。我局主动为“5·29”金阳富宏煤矿透水救援提供服务,发送手机信息600余条,报送气象服务专报31期,为此市应急办送来感谢信,称“在这次救援中,市气象局积极主动参与到救援服务工作中,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在关键时刻给予救援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协助、为人民负责、为政府分忧、热诚服务的精神和雷厉风行、扎实肯干、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钦佩与衷心感谢!”

同时,市委、市政府联合组织编撰《科学应对凝冻气象灾害》,我局作为编撰成员单位之一,这在全省也是首次编撰。

(二)提升气象预报准确率及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1.预测预报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针对本地重要粮食和经济作物需求,建立“农业病虫害监测预报系统”,制作《农业病虫害预报预警服务信息》294期。强化短时临近预警预报系统的应用,每日城镇天气预报传输率为100%。

2.人工影响天气保障及时有效

一是防雹保障效益突出。按照“每一次天气过程不放过”的要求,全市气象部门实施作业405站次,使用炮弹6640发,发射火箭180枚,出动机动火箭车100余台次,增加了水库蓄水,缓解了土壤墒情。

(三)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

1.加大便民利民服务站建设力度。我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文《中共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关于在全市农村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农经网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去年407个基础上再建736个便民利民服务站,还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信息员培训班10期,培训信息员1356人。

2.发挥气象为农服务功能。我局自2003年在村一级建设完成2个多功能信息服务站和320块LED农经气象综合信息显示屏。我局还通过“信息大篷车”开展入村宣传28次,培训农户1263余人,培训范围已辐射全省610个村,深受广大农户朋友的喜爱和好评。

二、工作亮点:

1.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服务显成效,获得省、市各级党委及政府肯定与好评。

2.市委市政府首次联合编撰《科学应对凝冻气象灾害》,我局作为编撰的主要成员单位。

3.“十二五”项目规划编制顺利通过论证与批复,获市发改委批复。

4.便民利民服务站覆盖100%以上乡镇,村级气象信息员覆盖率达100%。

5.建成人工影响天气地级指挥平台延伸至县,有效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探测环境保护压力大;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6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显著增多,气象灾害损失占全市GDP的3%,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49号)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建立适应各种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健全雷电监测、GPS/met水汽探测、风廓线仪、酸雨酸雾、土壤墒情、长江航道能见度、高速公路雾害、煤矿安全特种气象、卫星遥感、移动气象观测系统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对主城区、三峡库区、边远山区、主要工矿区、交通主干道沿线、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面和高空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快区县(自治县)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终端建设,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应用水平;完善现有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多部门协作共享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充分发挥综合观测网的效益。

(二)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信息收集处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驻渝部队的协作,建立各类与气象灾害相关的监测资料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体系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有效地促进各类气象相关灾害基础信息资源、综合数据产品和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依托部级气象预测预报的技术指导,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类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干旱、洪涝的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高温、暴雨、寒潮、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雷电、风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积涝等衍生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结合农作物发育期预报,建立水稻、小麦、玉米、主要经济作物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预报、预警系统,为农业生产与管理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增加信息内容。做好中国气象频道的落地接收工作,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电视、电台、网站、报纸等社会公共媒体和有关部门以及电信营运企业要及时配合暴雨、大雾、冰雹、高温、干旱、雷电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重要公众场所、重要防汛工矿企业、旅游、大型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水务、电力、建筑、环保、卫生、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推进**安全气象网、**兴农网向乡村延伸,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预警信息接收的瓶颈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广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手段,使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尽最大可能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同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衍生灾害,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主城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和边远山区、气象灾害频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突发灾害救助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常用和应急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统一安排,在乡镇配备兼职气象员,在村配备义务气象应急信息员,及时接收、传播预警信息和负责气象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告,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气象部门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气象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积涝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气象部门要与保险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有计划地配置或更新现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等作业装备,逐步建立地面、高空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加快渝东北人工防雹和渝西人工增雨基地的建设,加快固定炮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经作物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针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针对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统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完善灾前预估、灾中和灾后评估业务流程,开展灾害影响范围、强度等的定量化评估分析业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监狱、人群密集场所、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基建工程等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工程的现状,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实施《**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库、塘库、堤防、城市排水设施、港口、人防、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遏制气象探测环境的持续恶化,保证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气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科研部门和高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中小尺度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开展暴雨、雷电、大雾、风雹、高温等突出气象灾害发生规律、防御方法和精细化预报技术以及人工消雨消雾和空中水资源等科学技术研究,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严重干旱、特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要在**市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设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五)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区划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利用GIS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区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为城镇规划布局提供气象条件参考;要加强风能、太阳能的普查工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要依法开展对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建设、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影响研究,加强重大工程(如三峡工程)建设对**局地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学校、医院、大型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应当进行气象灾害防御论证。

(六)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新闻、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编制系列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避险科学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介绍气象灾害的定义、分布特点、预防避险的简单实用技能。建设气象灾害预测、防御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根据我市防灾减灾特点编制教材,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科学地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步伐,制定气象灾害、雷电灾害防护和矿山气象安全等地方标准,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7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形地貌。隶属管辖,地理坐标:东经80°11′~80°45′11″,北纬44°00′52″~44°50′,市域南北长92.2千米,东西宽45.5千米,总面积1908.55平方千米。东与博乐市、霍城县相连,南与霍城县清水河镇相接,西以河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国为界,北依天山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毗邻。国道312线(上海—口岸)最西端,陇海—兰新铁路国际新通道最西端。北部为科古琴山,山脉走向呈近东西向,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南部山前较平坦,处于山前冲积、洪积平原之上,海拔高度750—840米之间。属于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0.3℃,无霜期183天。

(二)主要灾害点类型及分布。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发育类型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3种,分布在莫乎尔片区,截至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滑坡3处,泥石流7处,崩塌1处。威胁对象共涉49户/145—160人、600—700头牛、400—500头羊、约100匹马。

(三)区域划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工程设施分布、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危险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果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发育区四个区。其中,高易发区分布于开干沟、甲朗阿西沟、木桧沟;中易发区分布于沟中游东侧、玉希布拉克中上游—库鲁斯台沟中上游—木桧沟中上游—切特阿克苏上游的山前黄土丘陵区;低易发区分布于西北部的高山区及沟下游东侧—格干沟下游—玉希布拉克沟下游—库鲁斯台沟下游—木桧沟下游—切特阿克苏中下游两侧黄土丘陵区;不易发区分布于南部山前倾斜平原。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

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以及重点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21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2019年降水量为196.6mm,2020年降水量200.7mm,预测2021年年降水量偏少,春季气温略偏高,偏高幅度0.9℃左右,降水50—71mm;夏季气温略偏高,偏高幅度1℃左右,降水偏少,降水60—82mm;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将出现在6月下旬和8月中下旬。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在以下区域发生:开干沟、甲朗阿西沟、莫乎尔片区三泉沟(玉希布拉克沟)、喀拉萨依沟、木桧沟和格干沟。

四、2021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段)预测及防治建议

(1)开干沟右侧支沟泥石流、喀拉萨依沟,坐标:E80°27′06.79″,N44°23′52.85″;灾害类型:泥石流、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河道、牧道、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2)甲朗阿西沟,坐标:E80°28'48.1",N44°23'35.7";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幼儿园、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3)木桧沟主干沟,坐标:E80°39′55.04″,N44°20′23.69″(中心点);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幼儿园、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4)木桧沟饲料队,坐标:E80°39′55.04″,N44°20′23.69″(中心点);灾害类型: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5)格干牧业村牧业二队泥石流,坐标:E80°32′12″,N44°18′12″;灾害类型:泥石流;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或搬迁+防治项目治理。

(6)玉希布拉克沟,坐标:E80°34′01.62″,N44°25′36.54″;灾害类型:滑坡;稳定性或易发性:低易发;危害(胁)对象:居民房屋、河道、道路及过往人员;防治措施建议:避让+群测群防。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健全防灾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运用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要完善落实本辖区、本单位的汛期值班制度、灾害防治巡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在地质灾害汛期期间,各乡(片区)和自然资源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对已确定的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一制定具体防治措施,逐级签定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数量大、分布广的地质灾害,要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地质灾害易发点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及时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相关单位,将“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二)做好灾害调查,完善防范措施。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立足长远,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期到来前,市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查清地质灾害的现状,对地质灾害隐患区逐一登记建卡,制定防范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乡(片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将日常宣传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在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的同时,向当地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避灾防灾的基本技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灾情速报,提高应急能力。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在抓好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五)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进度,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六)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片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或自筹资金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六、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高效、有序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责任分工

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全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市委宣传部(文旅局):负责组织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全市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督促各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开发区社会服务管理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排查全市各类学校及其周边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广大师生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对地质灾害影响师生安全的学校,会同有关乡(片区)做好避让;适时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宣讲,组织地质灾害逃生演练。可

开发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资金筹备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应急救灾资金和应急拨款及时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评价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和抢险救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二次污染。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抓好矿山安全生产,指导有关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对企业防灾抢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河(渠)及各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加入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广电部门合作,及时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

乡(片区):负责制定乡(片区)一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各乡(片区)发生地质灾害后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1个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灾害的不同级别,上报至不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地质灾害的分级标准

1.特大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8

关键词:山洪灾害;山洪成因;山洪防治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3-0159-02

沙井子灌区是一个大型的平原型灌区,位于阿克苏河流域中下游,拥有近100万亩的灌溉面积。该地区在欧亚大陆腹地之中,受到山脉和沙漠的影响,形成了典型大陆性气候。该气候下农业灌区为纯灌溉型。本地区汛期常发生暴雨灾害性天气,山洪、山前洪水较多,由此引发洪水灾害,使当地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近几年,沙井子灌区的山洪地质灾害概率呈现逐步加大的迹象,由此,必须对本地区山洪灾害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 山洪灾害的成因分析

山洪灾害同气象条件、地形地貌、人为因素都有很大的关系。对于沙井子灌区而言,突发性局地暴雨是山洪灾害形成的主要因素,形成暴雨的原因也是形成洪水灾害的主要原因,加上地形地貌、人为因素的影响,对山洪灾害的形成更起到了促成的作用。

1.1 山洪灾害发生的直接原因——降水

沙井子灌区所处位置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区,降水比较集中,并且分布不均匀,而且降水集中在7~9月,这一时期的降水量可占到全年平均降水的80%。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高原槽和西北气流的影响,加上沙井子灌区的地形条件比较复杂,在沙井子灌区的北部山区易形成暴雨。暴雨持续时间短、雨量大、降水不容易下渗,因而汇聚到一起,形成洪流。其次,夏秋之交容易出现连阴雨天气,连阴雨天历时长,没有地表径流,但却有十分充足的时间形成达到一定厚度的饱和土层,若此时发生较大强度的降雨,就非常容易发生山洪灾害。

1.2 山洪灾害发生的基础因素——地势

沙井子灌区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缓慢倾斜,北部依傍的天山支脉哈拉铁克山最高海拔2278米,南部灌区地势较平坦且低,相对高差悬殊。由于地形的高差较大,气候的垂直变化比较显著,有很大的水平差异,气象灾害多种多样。地形地貌使洪水势能强大,促使降雨所产生的径流直接顺坡而下,汇集到沟谷,快速形成洪峰,诱发山洪灾害。

1.3 山洪灾害发生的加剧因素——地层岩性

地质构造决定了灌区的地层岩性与地形地貌,而地层岩性对山洪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沙井子灌区的地质构造主要为石炭系灰岩、泥灰岩、二迭系灰岩、砂岩、页岩,还有第四系的松散沉积层、冲洪积砂卵石、黄土状亚砂土。这些岩层受河流的下切作用,形成峡谷,遇到强降水的冲刷以及长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导致地层的褶皱发育比较普遍,地层平均倾斜30°左右,更容易加剧山洪灾害。

1.4 山洪的特点和危害

山洪的发生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是季节性,一般在汛期发生较为频繁;其次是具有突发性,其水流速度快且水量集中,水流中时常夹杂着碎石泥沙;再次是具有群发性,一般来说,一个地方山洪发生之后会导致其连带地方山洪的爆发,因为水流的冲击力大,地质结构复杂,最后,其带来的冲击力极大、破坏性极强,它不仅会对其周围房屋建筑和桥梁公路等造成破坏,也会对人们的生命带来很大的威胁,同时,山洪灾害对植被和农田造成严重破坏,对国家经济社会所带来的损失是无比巨大的。

2 山洪灾害的防治措施

根据沙井子灌区地形地质条件、暴雨特点、经济状况、交通和通信条件、人员分布等实际情况,防治山洪灾害可以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于防洪工程措施在全国各地都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在沙井子灌区可以结合实际引入先进的工程经验,本文不再赘述,着重分析一下非工程的山洪防治措施。

2.1 强化灾害防治意识

要加大对山洪灾害防灾、避灾常识的宣传力度,强化全民的防灾、避灾意识。由于沙井子灌区人口比较密集、居民文化程度不高,对于山洪灾害的防范意识也比较淡薄,要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必须提高居民山洪灾害防御意识,树立牢固的山洪灾害防御思想,对电视、广播媒体加以充分利用,并结合采用宣传册、广告牌等宣传措施,真正实现山洪灾害防御思想深入人心。

2.2 评估灾害区段级别

在沙井子灌区由防汛指挥部牵头,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对沙井子灌区内遭灾严重的地段和区域进行全面的、深入的调查研究,依据不同的遭灾区域地理、水文、地势、局域气象以及居住人口等因素,对其成灾的几率和遭灾可能性进行分析,实行山洪灾害的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划分分级的警戒区段,在特级、Ⅰ、Ⅱ级警戒区划界立标,并对其建设、生产和居住进行严格控制。

2.3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由于当地居民很难明白山洪灾害的发生与人为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没有因为山洪灾害频发而放弃对环境的破坏,所以要在根本上扼制居民破坏环境的行为,必要时可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加以强制。因此,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健全和完善,尤其要保证山洪灾害的重点防治区段内的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能够严格执行。

2.4 完善灾情防治机制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区段内的强降水监测工作,保证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加强气象部门同国土、水利部门的会商联动,利用电视、广播、电话、短信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使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以及可能出现的山洪灾害信息传递到乡镇与气象信息员的手中。险情来临或者山洪初发的时候,监测责任人或者先发现的村民要立即通过预先设定的鸣锣、电话通知、村村通喇叭、拉响警报器等信号,迅速报警,并同时报告给当地的政府与防汛部门,方便政府与防汛部门向下游更大的范围立即施放警报、通讯报警、广播通知等,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 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表明,沙井子灌区特殊的地形地貌、气候原因等是形成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山洪发生具有突发性和群发性,且跟随季节而变化,破坏力极强。而局部强降水是山洪暴发的关键性因素。其中,地形地貌与地层岩性是客观条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不可控因素。而局部强降水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小,主要也取决于客观的气象条件与地势特征,通过人为活动短期内难以施加干预。

因此,在沙井子灌区的山洪灾害防治的问题上,应当加大对人为因素的管控力度,通过对“人”的因素的管理,促进对环境因素的优化,以期改善自然环境,减少山洪灾害发生的几率。在施行长期防护措施的同时,注重短期措施的有效性、反应灵敏性,实现对山洪灾害的有效防治。

参考文献

[1] 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写组.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R].2005.

[2] 李万寿.湟水水系古今述略[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9.

[3] 张世才.祁连山区域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措施[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7,(4).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9

一、地质灾害状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边和人为削坡建房、修路等形成的斜坡处。年我区未发生新的地质灾害险灾情,全年排险、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截至2012年月,全区有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其中已完成工程治理基本消除威胁但尚须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见表1。

(二)地质灾害态势

我区地质灾害大多由强降雨诱发。根据市气象台的《市2012年重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今年总雨量接近常年,冬季降雨量偏少,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梅雨季降雨量略偏多,台风季总雨量正常略多;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比常年略多,可能有1个会严重影响。根据降雨趋势等预测,本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比常年略偏多。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等分析,我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在山—山—山一带。其它区域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台风暴雨、强降雨影响,高陡斜(边)坡、山边地带、建设工程开挖或堆土地段等区域可能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预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威胁对象

(一)重点防范期

汛期(~10月)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其中5~6月雨季及7~9月台风季强降雨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威胁对象

依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域,确定今年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街道有2个、社区居委会有7个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今年的防灾重点《区2012年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并督促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建设局作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监督,督促各街道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体系,要组织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加强汛期防灾、应急处置、灾害治理等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防灾监督工作。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职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预警预报、监测巡查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体系,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居委会防灾责任人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受威胁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及其相关设施,由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市政林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经发局、公安分局及各街道办等单位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预警预防

1.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包括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排查和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安全隐患排查;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对防灾责任人与监测人落实情况、防灾明白卡发放情况、警示牌设立情况的检查以及对防灾工作制度、预案、防汛物资等的检查。对防灾工作不到位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且一时不能排险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或者有关部门监控范围,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采取防范措施。

2.制(修)订《社区居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或者防灾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发生变动变化的,街道办事处应在3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制订或者修订,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要在本社区居委会公布,同时报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部门防灾工作实际,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相关机构与职责,应急决策程序、响应组织、响应行动和响应保障等。

4.开展巡查、监测。我区已建立区、街道、居委会及灾害点四级监测防灾网络(详见附表2《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网络表》),各街道应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建设工作,社区居委会要组织群众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和组织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监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加强巡查、监测,对重要隐患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发现险情和灾情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转移受威胁人员,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同时按照速报制度要求上报险情和灾情。

5.设置警示标志。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等,及时制作新增(或险情有新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各街道办事处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防灾明白卡应当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内容。避险明白卡应当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

6.开展预警预报。我区未设气象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会同市气象合。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到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并部署防御工作。各街道可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各社区居委会可通过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7.防范强降雨。我区的地质灾害大多数由强降雨诱发,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防灾工作制度,采取措施严密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1)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达到60mm以上时,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提高警惕,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各街道办事处接到预报预警后,应当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居民,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社区居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工作和随时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区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社区居委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挂点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包括: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3)当突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时,社区居委会防灾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山坡地段的情况,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4)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台风、暴雨的部署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8.落实值班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通讯方式、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等信息应上网上墙。汛期期间,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和各防灾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台风暴雨、强降雨、长时间降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分管领导带班,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认真收集、汇总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汛期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值班电话和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详见表3。

(二)灾情险情报告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街道、社区或者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和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报告。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区政府及其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口头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时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书面报告应于1个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及其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接到其它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三)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有效提供应急保障。灾(险)情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区政府负责开展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具体组织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和救灾工作,负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和救灾工作(灾害体规模较小、危害程度较低的小型地质灾害,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地质灾害治理

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尽快组织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调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工程治理;要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房前屋后地质灾害点自治工作。

(五)工程建设防灾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论证应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应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各街道办事处要采取防灾措施,制止群众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自行违章建房。

(六)群测群防建设

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各街道要继续推进地质灾害“十有县”群测群防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

1.应做到“十有”:有组织机构、有防治经费、有防治规划、有应急预案、有防灾制度、有宣传培训、有预警预报、有巡查监测、有监测手段和有警示标牌等。

2.社区居委会应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名单;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易发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应急转移和处置;应知灾情险情报告程序;应知巡查监测方法。

(七)宣传培训演练

各街道办事处、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做好防灾抗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居委会利用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识灾报灾、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新任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及时组织防灾减灾知识技能、防治责任与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等培训,尽快胜任防治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街道、社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八)防治规划制定

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政文[]388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2012年6月前完成编制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指导我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及管理的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四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气象因素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气象灾害与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

台风、区域性大暴雨和区域性严重干旱等专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气象灾害现状及演变趋势;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易发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项目、防御措施、防御实施方案;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以及影响时段、范围、对象;

(二)各类气象灾害的防御要求、措施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的落实。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以及职责;

(三)监测、报告、预警;

(四)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乡镇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建立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显著位置设立气象灾害预警播发设施,在气象灾害易发的偏远地区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报警点。

第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业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监测预报服务,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开发利用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成员单位,建立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机制。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各设区的市、县及有关部门建立应用系统。气象、民政、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信息产业、交通、林业、农业、渔监、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气象灾害后,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第十三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及时作出分析判断,按照规定向社会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级别,其名称、图标、含义、防御指南,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通过气象灾害预警设施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获知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本辖区公众传播。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的级别和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测信息,适时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得到确认后,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者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

(二)组织人员、船只、车辆和财产撤离危险区域;

(三)组织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四)实行交通管制;

(五)决定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

(六)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实行统一分配发放;

(七)法律法规以及预警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依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实施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项目可行性论证总体报告中应当附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催化、指挥、作业、评估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库、生态保护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区域、水源区域、干旱灾害高发区域、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发生干旱、冰雹、森林火灾和人畜饮水严重短缺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安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防雷装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农村地区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引导农民建造符合防雷要求的建筑设施。

第二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等)、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分别由各相应专业部门负责。

防雷装置的检测报告,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具。

国家、自治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雷工作有特别规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二十四条 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做好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测工作。安全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整改。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雷电灾害防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的;

(四)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对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或者安全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六条 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气象主管机构、其他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谎报、瞒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的;

(二)迟报、错报、漏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收集、调查、上报气象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预警应急预案和指令的。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台风 在家里

1.断电。

⒉尽量避免使用电话。3.未收到台风离开的报告前,即使出现短暂的平息仍须保持警惕。

⒋如果无法撤离至安全场所,可就近选择在空间较小的室内(如壁橱、厕所等)躲避,或者躺在桌子等坚固物体下。

⒌在高层建筑的人员应撤至底层。

在街上

⒈切勿随意外出。

在海岸附近或海上

⒈不要在河、湖、海堤或桥上行走。

⒉海上船舶必须与海岸电台取得联系,确定船只与台风中心的相对位置,立即开船远离台风。

⒊船上自测台风中心大致位置与距离:背风而立,台风中心位于船的左边;船上测得气压低于正常值500帕,则台风中心距船一般不超过300千米;若测得风力已达8级,则台风中心距船一般150千米左右。

龙卷风 在家里

1.切断电源。

⒉远离门、窗和房屋的墙壁,躲到与龙卷风方向相反的墙壁或小房间内抱头蹲下,尽量避免使用电话。

⒊用床垫或毯子罩在身上以免被砸伤。

⒋最安全的躲藏地点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在街上

⒈就近进入混凝土建筑底层。

⒉远离大树、电线杆或简易房屋等。

在旷野

⒊朝与龙卷风前进路线垂直的方向快跑。

⒋来不及逃离的,要迅速找到低洼地趴下,姿势:脸朝下,闭嘴、闭眼,用双手、双臂保护住头部。

雷电 1.在路上避雨时不要靠近孤立的高楼、电杆、烟囱、房角房檐,更不能站在空旷的高地上或到大树下躲雨。

⒉远离开阔地带的金属物品(拖拉机、农具、摩托车、自行车、高尔夫球车及高尔夫球棒等)。

⒊不要去山顶、开阔地、海滩或船只上。

⒋不要待在开阔地单独的屋棚或其他小建筑内。

⒌有条件的家庭最好安装家用电器过电压保护器(又名避雷器)。

冰雹

⒈关好门窗。

⒉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⒊户外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到安全地方暂避。

⒋暂停户外活动,勿随意出行

沙尘暴 1.特别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⒉出门戴口罩、纱巾等。

⒊关好门窗,屋外搭建物要紧固。

⒋多喝水,吃清淡食物。

⒌身处危险地带或危房里的居民应转移到安全地方。

⒍幼儿园、学校、单位应采取暂避措施,必要时须停课、停业。

⒎受影响的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要注意交通安全,必要时暂时封闭或停航。

⒏不要购买露天食品。

⒐尽量减少外出,暂停户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安全的地方。

⒑骑车、开车要减速慢行,远离树木和广告牌。

高温

⒈尽量留在室内,并避免阳光直射;必须外出时要打遮阳伞、穿浅色衣服、戴宽沿帽。

⒉暂停户外或室内大型集会。

⒊室内空调温度不要过低;空调无法使用时,选择其他降温方法,比如向地面洒些水等。

⒋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再用温水洗澡。

⒌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暂停大量消耗体力的工作。

⒍宜吃咸食,多饮凉白开水、冷盐水、白菊花水、绿豆汤等;不要过度饮用冷饮或含酒精饮料。

雪灾 1.汽车减速慢行,路人当心滑倒;必要时封闭道路交通。

⒉老、幼、病、弱人群不要外出,注意防寒保暖。

⒊关好门窗,紧固室外搭建物。

⒋船舶进港避风。

⒌高空、水上等户外人员停止作业。

寒潮

在室内

⒈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紧急状况警报。

⒉多穿几层轻、宽、舒适并暖和的衣服;尽量留在室内。

⒊注意饮食规律,多喝水,少喝含咖啡因或酒精的饮料。

⒋避免过度劳累。

⒌警惕冻伤信号:手指、脚趾、耳垂及鼻头失去知觉或出现泛苍白色。如出现类似症状,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或就医。

⒍可使用暖水袋或热宝取暖,但小心被灼伤。

⒎尽量不开车外出。

驾车外出

⒏走干道。

⒐不夜间开车,不单独驾驶,不疲劳驾驶。

大雾

⒈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⒉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要戴口罩。

⒊骑自行车要减速慢行,听从交警指挥。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1

一、地质灾害点的主要分布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年初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在去年8月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中又发现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去年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对大帽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等方式,彻底消除隐患,截止目前我区还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4处,崩塌9处,潜在不稳定斜坡3处,威胁到一场养殖场、一栋教学楼以及42户群众近177人的生命安全。

本区地质灾害点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分布不均,北东多西南少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丘陵、低山地段,大多分布在北东部山区,总体上呈现出北东多西南少的特点。

2、滑坡、崩塌为主,规模较小

地质灾害大多为规模较小的滑坡、崩塌,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座或几座房子。

3、雨季多发,旱季少见

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多出现在雨季的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旱季较少发生。

4、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滑坡、崩塌大多数发生前征兆不明显,并且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容易造成人、畜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性大。

5、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部分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山前地带人为削坡建房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少。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年降雨趋势预测

(1)气温:预计年平均气温偏高,气候变暖现象仍将延续。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春雨季气温偏高、雨季平均气温略高;台风季接近常年至略偏高。

(2)降水:预计年总雨量偏多。冬季降雨量偏少;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降雨量偏少;梅雨季总雨量偏多;台风季总雨量正常略多。

(3)台风:预计年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市年主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

(1)冬季(年12月~年月):预计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其中:12月正常,1月略偏低,2月略偏高。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岛内2~4℃,岛外0~2℃,靠山地区可达-2~2℃。预计年冬季总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12月正常,1月偏少,2月略偏少。

(2)春雨季(~月):预计年春雨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3月略偏高,4月偏高,预计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偏高;预计年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3月偏少,4月略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

(3)雨季(5~6月):预计年雨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5月略偏高,6月正常。预计年雨季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稍早),6月下旬中期结束(接近常年)。预计年雨季总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雨量偏多,6月雨量略少。

(4)台风季或夏季(7~9月):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至略偏高。其中7月偏高,8月正常,9月正常。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总雨量正常略多,其中:7月雨量略少,8月雨量正常略偏多,9月雨量正常略多。

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偏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1—2个、9月1—2个。

预计年夏季(6月下旬~9月)≥35℃的高温日数正常,岛内可达5~8天,岛外可达8~12天;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岛内约36~37℃,岛外约37~38℃;局部地区高于38℃。

3、主要气候灾害预测

(1)强降温:预计年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会出现阶段性强降温。

(2)干旱: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将发生气象干旱,请注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台风:预计年夏季可能受1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的严重影响,发生大风或大暴雨灾害。

4、主要预测依据

从年7月,赤道太平洋海温转为负距平,进入拉尼娜事件。从多个耦合模式的预测结果来看,拉尼娜事件至少要维持到年春季。

常年,副高对于ENSO的响应期为4—6个月,今年副高对ENSO的滞后期仅有3个月,10月就转负;同时,北面冷空气活动加强,在二者的配合下,冷空气不断南下,故出现了12月17日岛内2.4℃的低温。预计年冬季(12—月)的极端最低气温也是略低于常年。一般来说,拉尼娜年,副高的第一次北跳会偏早,导致春雨季(—月)的降水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会对春播造成一定的影响。

预计年雨季(5—6月)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较早,梅雨强度偏强,雨水会偏多。考虑到拉尼娜过程的持续影响,预计年夏季(7—9月)台风个数会较常年偏多,其中有一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5、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降雨趋势和本区环境地质条件,预测本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略偏少。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地段在我区的大帽山农场、新圩、内厝镇山前地带及内厝镇小光山矿山等区域。

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台风、暴雨袭击,高陡边坡、山边河边、建设工程开挖地段等区域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依据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域,确定今年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镇(农场)有4个、行政村(社)有10个。

三、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10月)是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镇(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镇(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协助区、镇(场)政府,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要换发新《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要修改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对在地灾易发生区的村,村(居)民建房用地要作地灾危险性评估;认真落实汛期防灾值班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工作。区建设部门要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做好防治工作;区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通报洪水信息,并做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区交通、市政部门要做好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区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勘察单位要协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开展灾情应急调查和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能力。今年要结合宣传、贯彻《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加强新圩、内厝、马巷镇、大帽山农场及非煤矿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的防灾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基层防灾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对年隐患排查中发现地质灾害点的镇、村业务指导及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搞好监测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群测群防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撤离避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场)要在年初步建立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和“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分为四级,分别为:灾害点监测网(四级网)、村(社区)级监测网(三级网)、镇(场)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区级监测网(一级网)。

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

---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村(社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社区)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

---负责该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村(社区)级监测网由村(居委会)主任负责。

镇(街道)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负责对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该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镇(街道)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场)负责。

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

---负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和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和矿山及管理重要设施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区级监测网由区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区长负责。

监测技术方法: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裂缝位移测量(相对位移监测法)及宏观观测(目视监测法)两种方法。

裂缝位移测量法主要用于有明显裂缝的灾点,是在裂缝两侧设桩或设片、设尺观测裂缝变化情况的方法,监测点主要选在滑坡后缘、中部、前缘主裂缝两侧或建筑物裂缝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视实际情况布设3~5组。

宏观观测法主要目测地质灾害体、不稳定边坡及周围的掉土、掉石、滚石、冒水、冒沙、裂缝长宽变化及泉水、民井的流量、颜色、水位变化和树木歪斜、动物异常等地质灾害发生前在宏观上表现出的变化特征。我区的地质灾害点大部分发生前没有出现明显的裂缝征兆,主要采用宏观观测法进行监测,即目视法监测。

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一个月观测一次;每年~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遇暴雨及连续降雨等要加密观测(如每天1次或一天几次)。

监测资料的上报:监测人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预定的表格内。监测记录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

监测资料的分析、预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预报。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

“四应有”、“四应知”和“四应会”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

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作到“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纪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汛期防灾工作

1、防灾工作检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汛前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在汛期内进行抽查,另外还应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期间,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应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早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3、汛期值班

汛期期间(4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全天有人值班,分管领导24小时岗位带班。值班时要保持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汛期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值班电话和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4、强降雨防灾

(1)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达到100mm以上时,镇政府(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地质灾害。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报预警后,要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并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区、镇人民政府、场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场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工作和随时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场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3)当突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时,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协管员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山坡地段的情况,并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4)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台风、暴雨的部署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当日降雨量可能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大于100mm时,区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应对在建工程、公(铁、道)路、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并做好抢险应急准备。

(五)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应会同区气象台,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结果和大气降雨观测、预报等资料,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预报。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要及时向下通知和部署防御工作,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有关方面提前做好防范。

依据地质灾害监测资料进行地质灾害预报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要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并报告区政府及所在地的镇政府(场)和有关方面做好防范。

(六)加强应急处理与及时抢险救灾

1、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

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各镇(街)、场、村(社区)的实际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地灾村(社区)要建立地灾应急自救小分队。

2、及时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后,区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险、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排险和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及时做好抢救受灾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分期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规划和落实,年计划治理1-2处地灾隐患点。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工程,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八)安排防治资金

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经济困难的在实施治理后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2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灾害种类较多、造成损失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平均每年因各种自然灾害导致3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多亿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这是从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把防灾减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观念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社会财富的相对丰裕,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新的防灾减灾理念,以先进理念引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防灾减灾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自然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威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在防治与减轻自然灾害中所表现出的行为、效能,已经成为评价其施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国来说,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树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的思想。自然灾害往往是突如其来的,但也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且常伴有一定的预兆。面对自然灾害,有意识和无意识大不一样,有准备和无准备大不一样,准备好和准备差大不一样。灾害防治的基本对策是预防、避让和治理。其中,预防是上策,避让和治理都要付出较高代价。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救灾思维模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被动应对自然灾害变为主动防灾减灾,把更多的资金投到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树立科学防灾减灾的思想。无论是灾前的预防还是灾后的抢险,都必须坚持依靠科学、尊重科学。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发挥科技的力量,通过科技发展来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充分应用先进科研成果和技术装备,确保各项工程、各项措施、各项工作都经得起重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始终坚持尊重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开展防灾减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自觉把握自然规律,努力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

树立系统防灾减灾的思想。防灾减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并影响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我们应当坚持综合防治、系统防治、全面防治,积极推进并确保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协调一致。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强防灾减灾力量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制订、专业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重视研究不同类型自然灾害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措施的综合效用,开展灾害及其防治知识教育、宣传、培训。

二、抓住重点要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抓住要害,重点突破,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应突出抓好四种灾害的防治。

地震灾害防治。地震是地球上经常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最严重和人员伤亡最多的自然灾害,全球每年发生地震500多万次。20世纪以来,我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800多次,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在全国因各类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口中,地震死亡人数占54%。作为我国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从开始,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实施了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大能力建设,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能力、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抢通保通能力、水利设施抗震能力、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全民防范能力以及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经过努力,以来云南省地震速报时间比以前减少了一半,改造、建成的中小学校校舍和农村民居经受住了多次地震考验,救灾工作反应也更为迅速、有序。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我国有65%的国土面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人口近3500万人。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我们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为我国受地质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云南省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大胆探索,确立了“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以及“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去年,又研究部署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10项重大举措,力争用时间,投入100亿 元,解决好68个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治理问题。自以来,云南省已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3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近4万人,避免经济损失5亿元左右。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是指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包括暴雨洪涝、台风、干旱、大雾、沙尘暴等7大类20多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1%—3%。云南省气象灾害频繁、危害严重,最为突出的是旱涝灾害。近年来,云南省采取三类措施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水利投资达到“十五”时期的3倍,全省蓄水库容新增12亿立方米,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强防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5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先后投资8亿多元对南盘江、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等10条重要江河或国界河流进行综合防洪治理,大大提升了江河的防洪能力。三是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和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生物灾害防治。生物灾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某种生物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灾害事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生物灾害跨区域、跨国界传播的风险增加。云南省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与3个国家山水相连,容易遭受外来生物入侵。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云南省一直坚持把做好生物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加大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实施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拓展到全省50%的州(市)和34%的县(市)。二是建立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队伍。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系统,建成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云南分中心。三是针对不同情况的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态势,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四是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可持续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编制云南口岸入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名录。

三、完善体制机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全球气候剧烈变化的大背景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双重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侧重技术管理向侧重社会管理、从侧重微观管理向侧重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完善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机制。加强专业抢险队伍、专家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筑应急管理后勤保障体系,加强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增强群众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广泛推广“三小措施”,也就是发放“一个小本本”,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配备“一个小包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一个小演习”,提高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灾情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机制、信息机制、灾(险)情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救灾监督机制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做到科学防灾减灾。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3

区2013年地质灾害概况

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分布在、、等街道办事处的采煤区;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我区东南部丘陵区。

2013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启动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涉及我区的三级预警预报有5次。

2013年区没有达到级别的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201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市属温带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季内雨量分布不均,降水量多集中于6—8月。根据市近年来降水资料分析,市夏季出现暴雨、短时雷雨大风和冰雹等极端天气日数有增加的趋势。因此,6—8月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局部地区有降雨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同时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全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治地区和防治工作重点:

1.街道办事处的屯、官屯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和地裂缝。韩城堡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2.街道办事处的吉祥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缝。南乱木、北乱木、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3.街道办事处的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地裂缝。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降、地裂缝。北红村地区重点防治地面沉陷。

4.街道办事处的水洞、广福寺、滑雪场重点防治崩(滑)塌。

5.街道办事处的马耳山重点防治崩(滑)塌。

6.街道办事处的浑南矿业尾矿库重点防治泥石流滑坡。寺重点防治崩(滑)塌。

7.降水量集中偏大的区域。

(二)重点防范期:

2014年6月25日—9月5日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水利、建设、交通、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积极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落实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并按照《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防治工作,努力做到灾情、险情发现及时,监测准确,防灾、救灾措施得力,力争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及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各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设置专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并于汛期前将值班电话上报上级部门并抄送到相关部门。

2.建立汛期“三查”制度。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汛期“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潜在危害,提出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时应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汛期检查表(附件2)。

3.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

(1)应急组织机构。按《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区地质灾害应急事项内容

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上报。

4.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当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对每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成功预报的实例应做好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报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警示及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了地质灾害隐患,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负责”原则,依法敦促责任人及时治理。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避免给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损失。

(四)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充分利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成果,将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各街道、村及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五)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014年国土分局要继续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根据省市的通知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准确发送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气象灾害防治精选篇14

一、全县地质灾害灾情和年灾情预测

地质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我县地理位置属丘陵地带,多年没有发生,多以预防为主。在汛期(月)期间,暴雨频发,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年汛期全县降水量580mm,比去年同期1000.4mm有所减少,但仍存在局部地区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受降雨和洪水的诱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随时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掉以轻心,加强预防,避免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如下:

(一)公路两侧因修路造成陡峭的边坡。

(二)各矿山企业因采矿造成不稳定的边坡。

(三)居民、学校附近的山崖、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的乡镇、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健时期,县国土资源局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三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四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扩大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五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求。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有条不紊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重点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五)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内容落实好。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

县、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的需要。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必需的应急搬迁、应急治理经费,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