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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预防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21 17:35:17

地震灾害预防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

一、地震对档案的危害及分析

地震对档案的危害主要有以下情况:

1.档案装具被砸毁(木制装具全部被砸碎),档案散乱被埋压在瓦砾和泥土中,使档案受到严重危害。一是地震时房屋倒塌、档案装具损毁,特别是砖混结构库房地震时倾该倒塌,木质装具被砸碎,使档案埋在废墟之中,加之地震后天气异常,伴有阴雨发生,使不能及时扒出的档案被雨水浸泡形成档案砖。二是灰尘中带有大量棱角的固体颗粒,使档案受到严重磨损。三是灰尘吸附有酸碱性成分,会加速档案纸张的老化和字迹褪变。四是灰尘带有大量霉菌孢子,档案制成材料(纸张和字迹)在高温和高湿环境中受到霉菌严重污染。据统计,唐山地震后清理出的被埋压档案,90%以上受到霉菌不同程度的危害。五是档案被埋压在废墟中受到机械性损伤,纸张被折或被撕裂断开等。六是档案被砸丢失。地震后,有的档案被埋压太深,有的因发生地面位移或档案人员震亡埋压位置无法确定,有的因分散保管,不能及时扒出,致使档案丢失。

2.地震引发水患淹毁档案。档案库房一般设在一层或地下室,档案容易被水淹毁。(1)地震发生后造成供水管道被震裂或扭断,流水进入地下室,造成档案被水淹,同时地上库房也有受水浸的可能。(2)震后阴雨不断,地面积水全部涌人防空洞或地下室,致使档案被淹。(3)由于地震引起的土地返浆,地面冒水或泥浆,使一层以下档案库房的档案被水淹或泥浆污染。

3.地震引发火灾烧毁档案。(1)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后,电线短路瞬时引起火花而引燃周围其他可燃物发生火灾烧毁档案资料。唐山矿冶学院(今河北理工大学)图书馆火灾,就是由于电线短路而引发火灾烧毁图书资料的典型实例。(2)炉火蔓延引起火灾烧毁文件材料。当时我国北方普遍用炉火做饭,地震发生后房屋倒塌,引起炉火蔓延而未被急于抢救伤员的人们发现,致使一些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被烧毁。值得庆幸的是震后调查,未发现炉火蔓延烧毁大量档案的实例。

4.人为造成档案的次生灾害。地震后,人的第一需求就是生存需求。从事的一切活动首先是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因此可能人为地对档案造成某些次生灾害。(1)把文件资料作为助燃物烧毁。由于震后短时内不能解决食用问题,人们为了充饥要烧火做饭,有时自觉或不自觉地捡些被砸散失的文件资料作为助燃物引火做饭、烧水、消毒等等。(2)震后快速清墟复建造成大量档案资料受损。地震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面临的问题比比皆是,解决居民衣、食、住、行问题是市委当时工作的着力点。而外地来唐的救援、援建队伍的主要任务也是抢救伤员和清墟复建,缺乏对档案资料的抢救保护意识。因此,有些档案资料或是因清理不当受损、或是被误装入清墟车辆而遗失。(3)有些人把震散的档案、图书资料据为已有,造成档案、图书资料的丢失。唐山市图书馆图书资料的丢失就属此类情况。

5.由于震后保管条件恶劣,致使被抢救出的比较完好的档案资料又重新受到二次损害。震后,有些单位人员伤亡较少、领导档案意识较强,及时组织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抢扒和抢救,使许多档案资料免受损失,有些档案资料被扒出后仍完好无损。但是震后工作条件很差,一无库房、二无装具,只能把扒出的档案资料打成捆装入麻袋放在露天,用油毡或塑料布苦好。条件好的也只是放在帐篷或临时搭建的简易窝棚里。这样本来较为完好的档案资料,又重新受到潮湿、光照和灰尘沙土的污染,有的还会被虫蛀、鼠咬或发霉变质、字迹褪色或脱落,使档案受到二次危害。

二、地震灾害的预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这四个环节称为防震减灾活动,确定了“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把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国务院还颁布了《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规,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地震灾害预防的重要性。

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减轻地震灾害对档案馆及档案资料的破坏,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防震、抗震救灾与重建中的作用尤为重要。

1.建设抗震防灾的档案馆。地震毁坏档案资料的主要形式是震毁存放档案资料的档案馆建筑,进而引起火灾、水患、污染等其他灾害使档案资料遭到破坏。因此,新建档案馆必须条例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要求,具备抗震防灾能力。

建造抗震防灾档案馆,首先要选好地址。新建档案馆选址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避开易造成地震灾害的不利地段。如地震易发地带及其附近地区,地下水位较浅和土质松软的古河道、沙滩地等,地势较陡的山坡及河坝旁,地下有溶洞的地方等,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和工程隐患。档案馆要远离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躲开有污染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向,避免上空高压输电线路通过。建造档案馆宜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全,同时交通方便。

其次,档案馆建筑设计要做到科学合理,既抗震又适用。要严格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要求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设防。档案馆建筑要规则整齐,尽量减少凸出凹进、高低错落;建筑结构以框架结构为宜,并设有地下室。

最后,档案馆建设施工,要选择正规的、技术力量雄厚的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防火、防水、防污染、防人为破坏等综合防灾设施齐备。

2.现有档案馆建筑抗震能力评价和加固。现有档案馆建筑一般为多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也有少数多层砖砌体建筑。无论何种结构建筑,凡未按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的,都应进行档案馆建筑抗震能力评价,确定该档案馆所能达到的抗震能力。达不到抗震能力标准的,必须进行加固。

现有档案馆建筑加固。首先,要根据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查出本地区有烈度参数。然后,请专业建筑设计部门按照本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和现有档案馆建筑抗震能力评价结果,制作档案馆加固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加固施工。

为预防地震引发火灾,档案馆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在库处,并设有防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控制导线及档案库供应导线用铜心导线;档案馆内要杜绝明火;档案馆内不允许铺设燃气管道;用电要注意安全,定期检查用

电设施、供电线路,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档案馆内要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灭火用具。

为预防地震引发水患,还应做到:档案馆库上层或屋顶不设置给水设施,库内不设置用水点,给排水管道不穿越库区,生活污水管避免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墙上;教育工作人员做到安全用水,下班后上班前由保安人员关开供水总阀门,防止夜间漏水或地震时造成水管破裂浸毁档案资料。

此外,档案馆应配备抗震防灾功能的档案装具。

3.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依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各级档案馆要结合本馆所处地域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从应急机构、队伍组织、行动计划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地震灾害预防措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包括:(1)应急机构的组织和职责;(2)应急通讯保障;(3)抢险救灾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4)灾害评估准备;(5)应急行动方案。

应急行动方案除抢险救灾措施外,还应包括预防地震后人为造成的档案次生灾害措施。即地震发生后,要将抢扒出的档案资料要放在地势较高、通风、便于搬运检查的安全地带;要对扒出的档案和尚未倒塌的库内档案实行全天候监护;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要把档案资料作为助燃物或据为已有等。

4.重要珍贵档案资料可多套分地保存。重要档案资料实行多套、分库保存,是预防地震危害档案资料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抗震救灾的一项得利措施。唐山第一造纸厂档案在唐山大地震中全部震毁,而唐山市档案馆后库(设在遵化县)保存的该厂底图,为该厂的恢复生产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重要档案实行多套备用制,也可备份计算机数据分地保存;对珍贵档案进行缩微复制分地保存。

5.关注地震信息,随时做好档案资料防护准备。目前,我国对地震孕育发生的规律已有所认识,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过一定程度的预报。因此中长期预报有一定的可信度。鉴于我国目前地震预报水平,档案管理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地震管理部门的联系,注意了解地震监测部门有关地震预报信息,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减轻地震灾害对档案资料的破坏。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2

关键词:汶川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P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30-0107-03

四川省和其邻省市由于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不仅在大范围内造成了灾难性的破坏,而且还殃及到了全国多数地区甚至是境外地区,这次地震是我国自建国以来最具破坏性的一次地震。据统计,近7万人在这次地震中丧生,36万人受伤,1500万人被紧急转移安置,累计受灾人数达到4550万人,重灾区面积达10万平方公里。相较于这次地震所带来的危害,其本身所引发的地质灾害更为严重,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破坏,所以,灾后重建应该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的预防。本文从汶川地区所特有的地质结构和由地震引起的地质灾害所具有的特征作为出发点。

1 汶川的地质条件

龙门山是汶川大地震的地震发生带,平行于龙门山脉的三条大断裂控制着龙门山的地震活动和地质结构。龙门山因这三条大断裂分为了两个条带,自西向川西平原延展的主要有:茂县-汶川大断裂、后龙门山、北川-映秀大断裂、前龙门山、江油-都江堰大断裂。龙门山的后缘边界即茂县-汶川大断裂,其是邛崃山、岷山和龙门山的分界。高山和中山是后龙门山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山势十分陡峭,海拔最低值为3500m,山体的构成部分主要有岩石、花岗岩类及奥陶系、寒武系和志留系所属的下古生界地层。后龙门山和前龙门山既是北川-映秀大断裂的天然分界,也是其主中央断裂。前龙门山的山体主要构成部分为上古生界和中生界地层(上古生界包括二叠系、泥盆系和石炭系;中生界包括自垩系、三叠系和侏罗系),其山势十分缓和。龙门山区和四川盆地形成了江油-都江堰大断裂,也可称为龙门山的主前缘断裂或主边界断裂,由于冲积扇其东侧逐渐发育形成了广袤的扇形平原。龙门山主中央断裂是此次汶川大地震的震中,其运动特征为逆冲运动,即下盘岩体做向下的运动和上盘岩体做向上的运动,而且伴随着顺时针方向的水平滑动。由于震中断层破裂引发了地震,导致破裂在龙门山的主中央断裂处迅速扩展,使得其主后缘断裂和主边界断裂的变形和运动加剧,其破裂长度长达约300km,其扩展延伸的速度平均为3.1km/s,导致其破坏范围的扩大和破坏程度的深化。

2 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主要预防措施

此次灾后的重建,其首要举措是对次生地质灾害进行各项预防。地质灾害的预防原则为结合综合治理和规避、联合短期和长远的工程措施。

2.1 调查监测泥石流和滑坡

调查监测泥石流和滑坡,对危险区进行圈定,制定相关的防治规划。在灾区对次生地质灾害进行普遍调查,进一步确认可能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区,预测灾害规模和类型,动态监测重点的泥石流和滑坡,规划和制定具体的应急救灾和防治

措施。

2.2 规避居民点和工程建设

次生地质灾害地区应当规避居民点和工程建设,对震区开展工程建设,如城镇、桥梁、铁路和工厂等的修建,应尽量避免在滑坡体上进行施工和建造,选择开阔、平坦的平原和盆地。车站、公路、铁路和桥梁的建造应尽力避开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的易发的危险地带,尽量避免对边坡的开挖;应该科学合理地对矿山进行开采,且在开采过程中应设有相应的排水措施;而对废土和矿渣堆放地区的选择应当为开阔、低洼和少水的地区,避免废矿渣的乱堆、乱采,以维持山体的稳定,防止山体遭到破坏。

2.3 坚持恢复和保护植被

应当坚持恢复和保护植被,对草本植物、乔木以及灌木进行联合种植的原则,在对植被进行恢复的同时对幸存植被进行保护,因地制宜地做好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的工作。恢复和保护植被的根本是控制各类泥石流、崩塌体和滑坡体

源头。

2.4 工程治理

如若交通干线、枢纽、村镇和水库堤坝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建筑物附近有泥石流和滑坡发生的可能性,则要对其实施工程治理。滑坡治理工程分为两大类:抗滑工程和减滑工程。抗滑工程主要是运用抗滑相关的工程建筑对其部分或者全部滑坡进行抵挡,以期免于或者减轻滑坡所造成的灾害;而减滑工程主要是通过对地下水、地形和土质等状态进行改变,进而缓和或停止滑坡运动。其具体措施

如下:

2.4.1 对滑坡体上的地表水进行排除和防渗处理。通过沟排水工程的建设迅速汇集滑坡内的雨水并将其排除至滑坡外。水沟分排水沟和集水沟,排水沟主要是排除汇集的水;集水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横贯斜坡的沟渠,主要用于对地表水和雨水的汇集。两者同时处理防渗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被覆处理边坡的坡面和坡顶,若该地段透水性弱,则对其重要部分及时进行防渗处理;若该地段透水性强,则对其已经发生的裂缝处用水泥浆或粘土进行填充,并加盖薄膜。

2.4.2 地下水的排除过程主要如下:地表以下3m的地下水可利用明沟和暗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排水,其中暗沟又分为排水暗沟和分集水暗沟,通常情况下,每间隔20~30m处修建一个检查井或集水池;地表深度超过3m的地下水运用钻孔的方法进行排水,其中地表深度在3~5m的地下水运用钻孔的方法进行排水,地表深度在5m以下的地下水运用斜孔进行排水,其孔径约为60ram,并设置2~3层钻孔,这样既可以做到深层水的排除,同时也可以对浅层水进行排除。当其他区域的地下水顺着其他通道或含水层大量涌入滑坡区时,需要在区外建造地下水截水墙,截断滑坡区流入的地下水,诱导其排出地表。

2.4.3 削方减重适用于小型滑坡,其主要做法是在准确把握滑坡面的分布情况、滑坡滑动趋向和滑坡规模后,将滑坡后部土体削去,填土镇压前沿,以此达到增强滑坡稳定性的目的。

2.4.4 修建抗滑桩的具体措施:用35~40cm孔径的钻头于滑坡前沿处垂直穿过滑面,然后插入工字钢或钢管,在滑面下1/3处打入桩基;钻孔也可用1.5~2.0m直径的竖井进行替代,钢筋混凝土为其井内主要充填物。抗滑桩不仅有增加预应力的效果,还有抗滑阻挡的作用。

2.4.5 修建档墙的具体措施:首先挖开滑坡前沿,然后通过网架搭建钢筋混凝土墙。档墙作为抵挡工程,主要适用于对滑坡前沿进行填土反压,这样不仅可以稳定上部斜坡处的滑动,也可以稳定单个坡体滑动。

2.4.6 因河岸常年遭受河床下切和河流侵蚀降低了坡体的稳定性,使其在地震时常常发生滑坡现象。为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应做好加固河床、导流工程和防护堤护岸等工作,以防止河岸遭受侵蚀,从而维持岸坡的稳定。

2.5 避免修建居民建筑和工程设施

在易受泥石流影响的地区,居民建筑和工程设施应避免在此处修建。若无法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则必须加强对泥石流的治理和监测,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泥石流进行综合治理。

2.5.1 关于引水工程和修建蓄水的治理。于水体补给区处修建截流水沟、调洪水库和引水渠等,用于对泥石流上游的水源进行集中切断或

截留。

2.5.2 拦挡工程的修建主要包含有护坡、拦沙坝、挡土墙和谷坊等,在泥石流的流通区进行层层拦截。

2.5.3 排导工程的修建应选在堆积区或流通区,其主要工程包括顺水坝、排导沟渡槽、导流堤和急流槽等,其目的主要在于将地下水和地表水排除出泥石流区域。

2.5.4 停淤工程的修建应选在下游平坦开阔的河床段或低洼平坦的堆积扇上,其主要工程有拦淤库和停淤场。

2.5.5 固结泥石流物源。通过浅井和浅钻用水泥浆对松散物质运用电渗和加压灌注等方法进行固结,矿渣主要使用化学凝固剂进行胶结,用来避免堆积的松散体液造成泥石流。

3 结语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

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防地震灾害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4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4.1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外送线路遭到破坏,失去厂用电;虽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特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4.2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6.0级地震,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发生。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止送电;或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4.3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5.0级地震,可能出现风力发电机组与系统解列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4.4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4.0-5.0级地震。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可能影响部分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救援工作组

(1)运行应急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2)检修应急组:机电经理任组长。

(3)公用系统应急组:项目生产经理任组长。

(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项目物资部人员组成。

(5)后勤、医疗保障组:由项目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6)安全保障组:由项目安全部人员组成。

(7)保卫救援组:由项目总监任组长。

(8)通讯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职责

(1)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受灾情况确定响应等级,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公司应急事件管理机构报告风场的受灾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

(3)负责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4)根据抗震抢险恢复生产生活的程度和灾情减弱的趋势,及时调整现场抗震减灾恢复生产生活的方案和措施。

(5)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处理经过)

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宣布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5.2.2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1)抗震抢险生产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项目人员抢险救灾;迅速查清设备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稳定或恢复生产。

(2)公共安全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指挥项目生产生活区域的抢险救灾;迅速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并及时排查人员、房屋建筑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条件。

(3)后勤保障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同时根据需求储备和输送所需的物资,做好抗震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项目值班人员负责接收。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的短期地震预报。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项目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项目地震应急指挥小组有关人员。

6.2

预警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6.2.2

预警程序

项目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安全部后,在项目范围内相应级别的预警。

6.2.3

预警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项目秩序的稳定。

6.3

预警结束

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项目地震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地震预警结束。

7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633-6189962

7.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Ⅵ级一般地震灾害和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并续报。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和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项目负责人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安生部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7.3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8.1.1

Ⅳ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

8.1.2

Ⅲ级响应:应对较大灾害。

8.1.3

Ⅱ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

8.1.4

Ⅰ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8.2

响应程序

8.2.1

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8.2.2

响应启动

(1)Ⅳ-Ⅲ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启动项目地震应急预案Ⅳ-Ⅲ级响应,项目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开始运作。

(2)Ⅱ-Ⅰ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启动项目地震Ⅱ-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与安生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并续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8.2.3

响应行动

(1)项目地震应急预想责任主体为项目全部人员。

(2)发生地震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所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8.3

应急处置

8.3.1

先期处置

(1)当发生人身伤害时,公共安全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8.3.2

应急处置

8.3.2.1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项目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项目正常秩序。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现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9)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必要时疏散职工。

(10)明确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处、和项目墙外空阔场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8.3.2.2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本区域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

8.3.2.3

通勤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8.3.2.4

职工食堂应急措施

(1)听到地震报警声,要保持镇定,听从后勤人员指挥。

(2)在餐厅就餐的职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就近不就远”的原则散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餐厅外安全地方。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把餐厅就餐震后撤离安置情况汇报安监部和生技部领导。

8.3.2.5

生活区地震应急措施

(1)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无论是否有余震的预报或警报,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4)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5)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应急照明系统除外)、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救护站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救护和保护。

8.3.3

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向安监部和生技部请求支援。

8.4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时,由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9

后期处置

9.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

9.2

调查和总结

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项目储备必要的急救药箱

10.3

通信与信息

地震应急期间项目以办公电话、手机、网络等形式与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地震应急期间当手机、电话、网络通讯全部中断并难以恢复时,项目应派1名管理人员,采取一切方法,赶赴临近具备通讯条件的区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1

培训和演练

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12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12.1.2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12.1.3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12.1.4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12.1.5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12.2

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安生部旭日发电备案。

12.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2.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2.5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4

【关键词】 破坏性地震; 地震灾害预防管理; 地震灾害预防审计; 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 F23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2-0103-05

最近几年来,破坏性地震发生在世界的多个地区,对人类造成的毁灭性影响和经济损失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建立有效的破坏性地震预防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地震灾害风险降低措施来减少地震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已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地震灾害预防审计作为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很好地发挥着对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监督作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审计公署自1997年以来成功地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活动,对该省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进行了有力监督,并提出了若干建设性的改进建议,促使该省的地震预防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当地居民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一、加拿大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践活动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上,每年都有上千次的地震发生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或者附近。省内大部分居民生活在地震高发地带,当地政府开展了一些必要的地震预防管理活动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为了更好地督促该地区完善地震预防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该省居民的生命和经济安全,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公署自1997年至2014年,17年间先后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分别是1997年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1999年、2002年和2004年的地震灾害预防跟踪审计,2008年的学校地震安全性审计,2014年的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这些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践成为世界上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的典范,其经验为我国乃至全世界开展类似的审计活动提供了借鉴。

(一)1997年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践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应急管理系统在1996―1997年的暴风雨中受到严重挑战,之后该省的审计公署按照审计总长的要求针对该省破坏性地震灾害的预防管理体系运行是否良好进行了审计。1997年11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总长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1997/1998地震灾害预防绩效审计报告》。此次审计的审计目标有两个:一是评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系统是否达到了应对破坏性地震所需要的充分程度;二是确定若使重大地震预防系统达到充分的程度,还需要采取哪些行动。本次审计活动涉及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不仅评价政府等部门在减轻(预防)、应急准备阶段的活动,还包括评价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响应和恢复阶段的规划。审计评价的对象不仅是省级政府应急计划署,而且包括省级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及所有相关机构。

本次审计活动是依据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省级应急计划署的官员以及来自联邦和省级部门、皇家公司的负责应急计划的代表们进行访谈;二是检查与地震预防管理工作相关的协议、计划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如防震减灾规划、地震应急预案等;三是向地震灾害高危地区的地方政府、警察局、消防局和医院等单位的人员调查地方政府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反应能力等。

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各级政府对该地区破坏性地震的脆弱性和风险性的认识、减轻破坏性地震潜在影响的措施、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措施、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的恢复重建规划等预防性恢复措施等方面。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上述四方面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省级政府和联邦政府在紧急措施方面的联动机制;关注政府是否承担了该承担的责任,如为减轻破坏性地震的潜在影响是否建立了建筑物建筑规范,在提高公众防震意识方面是否作出努力等;关注如果破坏性地震发生,应急管理系统是否正常发挥作用,政府能否迅速、有效地对危机进行反应;关注政府是否能采取预防性恢复措施来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有力地开展恢复重建活动[ 1 ]。

在本次审计中,审计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9项战略性建议和51项操作性建议,公共账目委员会于1998年10月审查了审计长的报告,在整合审计长报告中建议的基础上新增23条建议。

(二)地震灾害预防跟踪审计

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公署在1997年提交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1997/1998地震灾害预防绩效审计报告》后,于1999年对此份审计报告中提出的9条战略性建议的落实情况实施了后续跟踪审计,2002年3月、2004年6月又对公共账目委员会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报告中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两次后续跟踪审计。

此次审计范围同1997年的地震预防绩效审计,涉及地震预防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审计对象包括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地方政府、应急计划署以及该省的教育部、能源矿业部、财政部等所有与地震灾害预防相关的部门。

2002年对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的首次跟踪审计显示该省预防管理体系的建设尽管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对1998年公共账目委员会提出建议的落实情况仍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2 ]。

通过2004年6月开展的第二次地震灾害预防跟踪审计活动,审计人员发现自1997年审计公署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报告后,政府根据审计报告的建议转变了应急计划和管理方式,政府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向全面灾害管理方式转变,为此,审计公署建议政府应参考当前风险管理方法编制一年一度的全面风险应急准备绩效报告。审计公署定期对政府的全面风险应急准备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同时不再对1997/1998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报告的建议实施跟踪审计[ 3 ]。

(三)2008年学校地震安全规划审计

为保证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地震多发地带的孩子们能在安全的建筑物内学习,该省的教育部提交了针对学校的防震减灾计划。2008年3月到9月,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公署对教育部提交的针对学校的防震减灾计划的执行情况展开了审计,审计目标是审查教育部为履行学校防震减灾计划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2008年11月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公署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学校地震安全规划审计报告》。此次审计的对象仅限于该省既有的公立学校,不包括私立学校以及所有的新建学校。

审计内容涉及四方面:一是为结构性减灾和非结构性减灾计划提供支持、方向和引导的政策框架是否完备;二是用于在防震减灾计划中作出合理选择以及控制已选择行动实现的程序是否合理;三是是否制定了用于监控、评估、调整防震减灾项目的政策;四是是否创建与公众及利益相关者公开透明对话机制,以及机制的有效性。通过审计,审计人员发现教育部及其合作单位在制定建筑技术标准方面做得很好,如为加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内学校的建筑物,制定了《建筑工程指南》和《建筑工业使用指南》等。但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价格的上升使得教育部的财力不能满足计划的需要,而教育部并没有为此制定一个有效的财力支撑长远计划;教育部对结构性修复项目的监控、评估、调整有相应的政策,但对非结构性修复项目则未制定相应的监控、评估等政策;在创建政府与公众的对话机制方面也做得不够,没能搭建一个有效的对话平台等[ 4 ]。

(四)2014年破坏性地震预防审计

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公署在对该省的地震灾害预防情况进行了上述五次大规模的审计之后,于2013―2014年间又一次开展了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本次审计范围较1997年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有所缩小,仅限于审计该省应急管理部(原来的应急计划署)针对破坏性地震采取的应急准备措施,不包括减轻与预防措施、预防性恢复措施等,审计对象也只限定于该省应急管理部,而不涉及省级其他部门。

2014年3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审计长公布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破坏性地震预防审计报告》,报告中提出此次审计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不列颠哥伦比亚应急管理部能否表明已经为应付破坏性地震带来的影响做了充分的应急准备;二是不列颠哥伦比亚应急管理部是否公开披露了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情况。从审计目标来看,本次审计仍然属于绩效审计,不仅评价了相应部门开展活动的充分性、有效性,还评价了披露状况。审计活动是依据加拿大《审计师一般行为》准则和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开展的。审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访谈的方式(主要集中在2013年3月到11月间),二是对2008年到2013年的主要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此次审计内容主要集中在应急管理部对破坏性地震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在破坏性地震应急准备方面的工作方法、应急准备计划的完备程度这三大方面。通过审计,审计人员发现应急管理部没有把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应急管理部没有执行成果管理制框架;应急管理部做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计划存在诸多缺陷[ 5 ]。

为此,审计人员建议应急管理部利用PDCA循环开展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工作,并为实现该省的应急准备长期目标建立一个战略计划,这个计划应该清楚地表明应急管理部为实现目标将如何评估它的行为效果。

二、加拿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经验总结

(一)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类型

总结不列颠哥伦比亚省17年来开展的六次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情况,可以看出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属于典型的绩效审计。根据《加拿大审计署绩效审计手册》的规定,“绩效审计是对政府活动有系统的、有目标的、有组织的和客观的检查”。哥伦比亚省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审计目标都是针对该省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的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检查与评价,符合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

审计方式大多采用绩效审计常用的方式,如对应急管理部官员等负责应急计划的人员进行访谈,检查与破坏性地震预防管理工作相关的计划等文件,向相关人员调查地方政府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反应能力等。

审计对象主要面向与地震灾害预防工作相关的部门,可以针对全部相关部门,也可以仅面向其中一个或多个部门。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开展的六次审计活动中,1997年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以及随后的三次跟踪审计活动都是面向各级政府应急计划署等所有与地震灾害预防相关的部门;而在2008年的学校地震安全审计活动中,主要面向该省的教育部门;在2014年的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审计中主要面向该省的应急管理部。

在这六次审计中,审计范围没有完全统一,在前四次的审计中审计范围包括了地震灾害的风险分析、地震灾害减轻或防范措施、地震灾害应急准备情况、地震灾害预防性恢复等方面,而在后两次的审计中则把重点放在了应急准备情况。

(二)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内容

德国风险管理专家认为,灾害风险的管理活动分为灾害风险评估(分析)活动和灾害风险降低活动两方面,而灾害风险降低活动主要包括灾害预防与减缓、防灾应急准备、灾害的预防性恢复三方面[ 6 ]。

全面的灾害风险管理活动框架如图1所示。

综上所述,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地震灾害风险分析、地震灾害减轻与防范、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地震灾害预防性恢复四个方面。开展以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为目的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也应该从上述四方面入手。纵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六次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审计内容基本是上述四个方面。

1.破坏性地震灾害风险分析

审计人员主要关注各级政府部门是否重视对该地区破坏性地震灾害风险的分析,是否对破坏性地震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绘制地震风险图、危险地区示意图,是否进行地震灾害风险脆弱性评估等;关注是否存在及时更新的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在本地层面拥有足够的风险信息来决定谁处于风险中、谁比较脆弱;关注该地区是否有最新的风险地图或者风险分析,关注社区、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被地震损坏的可能性或者可能被损坏的程度。

2.地震灾害减轻、防范方面

审计人员关注政府是否建立并修订建筑规范,确保建筑物达到防震要求;关注对重要的、特殊的建设工程是否定期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关注该地区是否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严格执行;关注是否采用预防性维护政策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医院和重点公共机构的地震安全采取行动;关注政府是否在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公众教育方面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加强社区的参与度;关注政府是否有计划为公众进行地震灾害风险降低的培训或者教育来提高公众的意识,并根据计划来执行,各地区是否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关注保险业能否满足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潜在赔偿要求等。

3.地震灾害应急准备方面

审计人员关注该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在地震灾害应急准备方面的经费投入是否有充足的保障;关注是否制定本地区有效的地震应急预案来保障当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审计人员还对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协调程度进行评估,关注所有的利益相关方是否在协调机制中被识别并包含等;关注应对地震灾害的预备资源是否充足,应急救援人员的例行训练是否充分;关注相关人员能否确保地震灾害发生时紧急通讯系统能向公众警告并在地震后保持与公众联络等。

4.地震灾害预防性恢复方面

预防性恢复是指通过预先周密筹备来提升灾难恢复的速度。具体的地震灾害恢复规划或恢复准备,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前就完成准备好,被证明非常有价值,能极大地提升震后恢复重建的速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有效重建资源的效益[ 6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中也涉及了这一领域。1997年的地震灾害预防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关注了政府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实施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复苏等方面是否安排了恢复规划。

三、我国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地震灾害预防被摆到了重要的位置,成为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之一。一个有效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应有其监督机制,在监督机制中审计应对这个体系的健康运行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在我国,由审计机关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应在借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推动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活动的开展。

(一)确立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理念

当前,人们对与地震灾害相关的审计活动的认识还只停留在震后救灾物资、资金的审计和震后恢复重建阶段的跟踪审计上,对震前预防管理活动的审计几乎没有认识。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发现其只对审计机关针对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的审计活动提出了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开展审计活动,这表明我国对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重视程度不足,还没有从法律层面上确立其地位。

当前,我国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已经大面积铺开,防震减灾工作以预防为主,而审计的“免疫功能”使得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在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为当地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提出了很多战略性和操作性的建议,使得防震减灾工作更有成效。这种形势下,我国也应确立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的理念,倡导开展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实践活动,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建立相应的绩效审计准则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开展的这六次审计活动大都是依照绩效审计准则执行的,2013年国际最高审计机关也了ISSAI5510号审计准则《灾害风险降低审计》,这些都为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在借鉴上述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准则,明确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审计主体、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报告的编制等。

(三)探索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务框架

我国应在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基础上探索审计实务框架的建立,推进地震灾害审计实践活动的开展。审计实务的框架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1.合理设定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目标

任何一项审计,审计目标的确定都至关重要。审计目标决定着审计程序的选择和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决定着审计意见的表述。结合加拿大审计案例以及ISSAI5510号审计准则,我国应将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目标确定为评价我国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促进我国实现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战略目标。

2.有效确定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审计实践活动来看,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属于绩效审计的一种,不同于财务审计。由于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其审计内容和所采用的审计程序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和创新,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参照最高审计机关颁布的审计准则――《灾害风险降低审计》及加拿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践的经验,我国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可采用如下审计程序:

(1)识别政府对该地区地震灾害风险的分析

审计人员应关注政府对本地区震情形势以及发生可能性的评估,这些是当地政府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开展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应该对如下问题进行探索:影响当地的地震灾害类型是什么;每种类型的地震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政府是否作出了风险评估,并考虑了人口、地理位置、地震灾害管理能力等影响因素;是否绘制地震风险区划图等。

(2)检查防震减灾规划的制定并对其目标进行评估

审计人员应检查是否编制了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震减灾规划;关注防震减灾规划是否根据震情形势等进行更新,是否有程序来系统地检查防震减灾规划的完整性、一致性,并与现有的指导方针作比对;关注防震减灾规划是否基于对地震风险区划图和风险评估的分析;关注防震减灾规划运用到了哪些信息,这些信息的质量如何,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与等。

(3)评估防震减灾规划的落实情况

审计人员应关注该地区是否建立早期预警机制来预测可能发生的地震对该地区造成损坏的程度,如关注该地区是否建立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并对其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关注国家是否制定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城市是否制定地震小区划图;新建、改扩建重大建设工程是否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进行抗震设防;城乡规划中是否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等;关注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关注该地区是否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关注是否制定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关注应急预案中涉及的各团体是否能在地震应急处置活动中相互协调,以及现存的协调机制能否促进合作来减少该领域不必要的重复,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等。

审计人员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对预防性恢复规划进行审计,如关注政府是否建立能够将地震灾害恢复战略纳入问题考量的预算框架;关注政府是否筹划震后恢复时期的组织结构;关注是否建立“震灾”信用产品或者捐赠基金来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够筹得资金;关注是否发展地震灾害保险事业来增强地震灾害的预防性恢复等。

综上所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数次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不仅促进了当地防震减灾体系的完善,更成为世界审计史上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典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应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进地震灾害预防审计,促进我国地震灾害预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of British Columbia. Earthquake preparedness(Report1997/1998:1)Performance audits[EB/OL]. http://,1998-12-02.

[2] 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of British Columbia. Follow-up of performance(Report2002/2003:3)[EB/OL].http://,2003-05-06.

[3] 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of British Columbia. Follow-up of emergency preparedness in British Columbia(Report2005/2006:1)[EB/OL]. http://,2006-04-25.

[4] 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of British Columbia. Planning for school seismic safety [EB/OL].http://,2008-11-12.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5

2.发扬不屈不挠的决心和勇气,克服地震灾害。

3.加强巡查,严厉打击一切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

5.落实应急预案,维护公众安全。

6.全民动员防灾,人人参与减灾。

7.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夺取抗震救灾胜利!

8.居安当思危,防灾人为先。

9.天灾人祸时常有,防灾之心不可无。

10.抗震预案在心中,有备无患保平安。

11.防震重在教育,减震重在保障。

12.普及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3.科学防震减少损失,轻视防震罪责难逃。

14.防震减灾须抓好,社会安定最重要。

15.人人提高防震意识,处处化解震害危机。

16.重建家园,我们齐动手。

17.普及防灾知识,弘扬减灾文化。

18.心连心,手牵手,共同渡过难关!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6

[关键词] 地震;防震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TU98文献标识码: A

面对近几年地震频发现象的发生,作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不仅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灾难分担和保险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的巨灾之损、设防能力、防灾规划与防灾标准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地震的危害

地震是地球上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地震产生的地震波可直接造成建筑物的破坏甚至倒塌;破坏地面,产生地面裂缝,塌陷等;发生在山区还可能引起山体滑坡、雪崩等;而发生在海底的强地震则可能引起海啸。余震会使破坏更加严重。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有建筑物倒塌,山体滑坡以及管道破裂等引起的火灾,水灾和毒气泄漏等。此外当伤亡人员尸体不能及时清理,或污秽物污染了饮用水时,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爆发。在有些地震中,这些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超过地震带来的直接破坏。

二、防震减灾规划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防震减灾规划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障。防震减灾规划,应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入手,加强灾害预警机制,完善防震减灾指挥功能和工作功能,树立“全民防震减灾观”增强“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观念,还要有“有大震、早震”的思想准备,只要把震情危害分析透,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那么,我们就会实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现实目的,就会大大促进和谐社会的安全、少灾、稳定的健康发展。

三、如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规划的手段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影响。应对地震的办法和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监测、地震预报、工程抗震、社会防灾、震后救灾、恢复重建、平息恐慌等。具体的规划手段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国家所颁发实施的有关城市防震减灾法规和规定更体现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城市的理念。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就有对城市规划区总体防灾要求、工程防灾土地利用、城市防灾减灾要求和措施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做好防震减灾规划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和支撑。

(二)加强防震减灾的监测和预报

地震预报,特别是临震预报问题,至今仍是世界上的一大难题。当前地震预报仍是探索性的,而社会和公众对地震预报要求却是任务性的。同时,增强群众的防震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使大家都能正确认识和鉴别地震异常,积极为地震预报部门提供更多的异常信息,预测和预防结合,争取把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些才是防震减灾规划中地震监测和预报的核心和前提。

(三)安全的场地和抗震的建筑是防震减灾规划的关键

城市规划中用地部分重点是合理评价和梳理城市用地的场地地震破坏效应,进行城市用地防灾适宜性评价及规划,为城市用地选择和功能布局调整提供依据;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和避开不利的场地进行建设,可大大减轻地震灾害。同时,通过提高建筑物的防震抗震水平,也是可以有效减少地震灾害的。

(四)在防震减灾规划中要重视城市避灾绿地的建设

地震及频繁发生的余震对灾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数百万的灾民需要在废墟上进行避难安置,灾区需要搭建帐篷和临时性住房等避难住所。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灾害和困难,反思城乡规划中的防灾避灾系统规划与避灾绿地建设问题,有助于将来此类灾害发生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健全避灾场所、城市避灾绿地建设的法律法规

健全城市避灾场所规划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避灾场所面积总量与布局的合理,特别是在城市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密集区、用地有限的山地城镇,要强制性规划开放空间作为避灾场所,健全城市避灾体系,完善避灾绿地内的应急救援设施,避灾场所的选址应防止受次生灾害影响。

2、制定城市避灾绿地规范标准,加强避灾绿地体系技术研究

加强避灾绿地规划研究,针对城市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城市规模、城市形态和布局特点,研究相应的避灾绿地体系规划内容。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立城市防灾避灾绿地面积指标,充实与完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规划,预留城市避灾绿地、避灾通廊、救灾通道、构建层级配置合理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研究各级避灾场所,避免公园绿地设施设置标准,加强避灾绿地在平时和灾害发生时使用功能相互转换的研究,制定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规范和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3、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建设各级避灾公园绿地

由于各级避灾绿地的功能、规模、服务半径等具体要求不同,对于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小型的紧急避灾绿地应采取不同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方式。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可积极利用城郊及城市组团间绿地进行建设,小型紧急避灾绿地可结合服务半径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状况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城市避灾绿地可以新建,也可以选择现有公园绿地按照避灾设施要求进行改造。

(五)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的发生

地震灾害包括直接灾害、次生灾害和三次灾害等。因建筑物工程 设施倒塌而引起的火灾、水灾、煤气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和放射物扩散等对生命财产的威胁称次生灾害。由次生灾害引起的或因抗震防灾体制不健全,人们防灾意识淡薄、指挥系统失灵而造成社会恐慌动乱,使震灾加重称三次灾害。 城市是各种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区,地上地下各种管网密布,地震次生灾害尤为突出,国内外历次大地震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所以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尤为重要。

震前预防:震前预防规划是人类控制和减轻次生灾害的首要一环。是指从地震预警到地震结束之间人们所采取的紧急行动。震时所能采取的防止次生灾害和保证要害系统工作连续性的一系列紧急行动和方法。震后救治:这是防止次生灾害蔓延扩大,减少损失的最后规划对策,其重点是制止次生灾害的蔓延,迅速抢救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并有效地治理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环境破坏。

四、结语

地震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痛定思痛,面对巨灾,在当前的科学技术尚无法准确对地震做出预测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从防震减灾规划入手,城市规划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系统、科学的完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举措,可以大大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和人员伤亡,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及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能力,非如此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7

此次修订现行防震减灾法的思路是:在及时总结防震减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行防震减灾法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予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法律制度予以修改,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做法,特别是对本次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专业队伍的服务水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民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按照上述思路,修订草案在现行防震减灾法的基础上,重点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做了修改、完善,新增了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修订草案共10章9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规划是加强地震灾害预防,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修订草案专设一章,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的内容、编制和审批程序以及规划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特别是要求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监测台网、震情跟踪、预防措施、应急准备等作出具体安排。(第二章)

二、关于地震监测预报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修订草案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预报统一等制度做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地震烈度速报、震后地震监测和余震判定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并规定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二是完善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同时,明确建设单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是规范地震预测意见的报告和地震预报的统一。修订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预测意见和观测到的宏观异常现象报告地震工作部门,地震工作部门应当综合各种地震预测意见,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并将地震预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统一。(第二十六至第二十九条)

四是增加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和震后地震监测、余震判定的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地震工作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并加强震后地震监测,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做好余震防范工作提供服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五是规定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海域地震和火山活动的监测预报工作以及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三、关于地震灾害预防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是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措施。为此,修订草案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制度。修订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

二是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于已经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设工程,应当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三是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水平。(第三十九条)

四是规定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学校应当把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第四十三条)

四、关于地震应急救援

建立良好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保证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修订草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对现行防震减灾法规定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并增加了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行机制、救援力量统一指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救援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分别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二是强化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国际救援的组织协调。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在中国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三是明确地震灾害的分级和地震应急预案的启动。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对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的权限做了明确规定。(第五十四条)

四是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做了具体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毁损的基础设施,做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救治。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五是规范震情灾情信息的上报与制度。修订草案规定,政府应当及时将地震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第五十八条)

五、关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

过渡性安置,是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过渡性安置工作,在总结汶川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经验的基础上,修订草案专设一章,对过渡性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址和用地、政府在过渡性安置中的责任以及尽快恢复生产等做了明确规定。(第六章)

六、关于震后恢复重建

地震发生后,快速、高效地恢复重建,是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环节。修订草案对震后恢复重建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政府在实施恢复重建中的责任。修订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根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二是明确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修订草案规定,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第六十九条)

三是规范城镇、乡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选址。修订草案规定,需要异地新建的城镇和乡村以及重建工程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第七十条)

四是规定恢复重建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修订草案规定,地震灾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生产。国家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第七十五条)

五是修订草案对恢复重建中的调查评估、灾害现场的清理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村的恢复重建、有关档案资料的抢救和保护、心理援助和就业服务等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七、关于监督管理

修订草案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和物资,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有关资金、物资以及捐赠款物的监管。(第八章)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8

关键词:建工程;防震减灾;研究

中图分类号:TU894文献标识码:A

我国地域辽阔,天气变化万千,洪水、地震等灾难频发,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2008年5月12号的汶川大地震更是中华民族的伤痛,数以万计的同胞患难。地震灾害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我国建工程的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建工程的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渠道单一。全国每年投入到建工程的防震减灾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经费十分有限,在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设备购置、防灾工程建设、防震减灾基础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多方面投入不足。主要是因为我国防震减灾科研基本依赖于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由于防震减灾科研具有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近期经济效益,很难吸引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主动投入,造成防震减灾科技发展和技术推广滞后。另外,缺少科研成果推广的中间环节与适合防震减灾工作规律的运行机制,防震减灾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低,严重影响了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进行,影响了全国防震减灾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管理缺乏综合协调。长期以来,我国的建工程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基本是以单一灾种为主、分部门管理的模式。由于没有常设的综合管理机构,各灾种之间缺乏统一协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联动,造成了许多弊端,如缺乏综合系统的法规、技术体系政策与全局的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缺少系统的、连续的防震减灾思想指导,不利于部门之间协调;缺少综合性的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技术系统;缺少专门为灾害救援的综合型救援专家、技术型队伍;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体系;信息公开和交流渠道不顺畅;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科学决策评估支持系统与财政金融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等等,直接影响防震减灾实效。

(三) 科技资源待优化配置。我国建工程的防震减灾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气象、地震、地质、环保等领域,由于缺乏宏观协调管理及传统的条块分割现状,一方面各领域主要关注本领域的防震减灾科技发展,研发工作主要局限于解决本领域存在的技术问题,在不同灾种以及防震减灾的不同环节中,科技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科技开发与应用水平发展很不平衡,在基础地理信息、救灾设备和队伍建设方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另一方面,仪器、设备、资料、数据等都由部门、单位甚至个人所有,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共用,资源条件不能系统整合形成高效、共享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无法形成合力和整体创新优势。

(四)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缓。 一是在不同灾种以及防震减灾的不同环节中,科技发展与应用水平很不平衡;二是各灾种的应急研究和操作水平差别较大,低水平重复研究较多;三是技术手段和装备落后,监测能力不强,短期预测预报能力还较低;四是缺乏各类灾害的科学评估模型和方法,灾害信息共享应用和评估的技术急需完善;五是对一些重大灾害的认识与防治技术,长期徘徊不前;六是现有科研结合国情实际不够密切,科技整体支撑能力有待提高等。

二、建工程防震减灾的措施

(一)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工作,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工作,是提高防震减灾水平的重要科技保障。要依靠科技,提高防震减灾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防震减灾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采用与推广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

(二)政府与社会团体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灾害知识,培训灾害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通过开展“防震减灾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行动,使基层的社区居民、广大中小学生、企业员工、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民、社会弱势群体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防震减灾需要从娃娃抓起,把灾害、灾害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有关部门应编写自然灾害防御宣传手册与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与普及灾害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与自救能力。

(三)广大的社会公众要充分认识灾害预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类预警信息含义,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不同预警信息、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需要建立广泛、畅通的预警信息渠道。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街区显示屏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有关部门能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四)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起保护环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不要以为灾难离我们很遥远,它说来也就来了。如果我们不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的话,很可能会遇到危险。而当灾难来临时,一定不要慌张,要保持镇静。

三、结语

要做好对民工建工程的防震减灾的工作,就必须积极开展建工程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防震减灾和管理培训,加强各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每个人也都有义务去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尽管个人的能力也许有限,也许微不足道,但我相信“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防止灾害的发生,让地球的明天更加光明,更加灿烂!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9

关键词:地震灾害;特点;措施

引 言: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背后, 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在悄然 上升,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也在大幅度上升。为此, 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进程中, 应未雨绸缪, 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

1 地震灾害的主要特点

1.1 对生活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震是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不可避免地加剧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地震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严重,灾后几乎失去生存环境。

1.2 经济损失巨大

城市地震灾害的另一特点是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城市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的经济损失也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化城市的财富集中度相对较高,现代化城市中的各种生命系统工程较多,相较于普通的乡村或山区,人们对现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减灾工作不到位,更会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

1.3 人口伤亡巨大

地震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发生时间几乎只有几秒钟,而且,一旦发生地震,人们不仅逃生时间短,逃生地点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严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强烈,造成的伤亡也将相当严重。

1.4 地震后往往伴随其他灾害

城市地震不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将导致其他灾害随即发生,如房屋工程破坏导致的火灾、水灾,特定工厂破坏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环境巨大变化引发的瘟疫等等,都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

2 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措施分析

2.1加强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面对近年来严峻的地震灾害,需要国家地震有关部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预防和应对灾害,需要通过灾害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唤醒民众的灾害、防灾意识,使民众懂得如何科学应对,减轻灾害乃至避过灾害。因此,我国的防灾科普教育,不仅在提高全民的科学技术素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预防减轻各种自然灾害方面更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2.2 积极开展城市地震应急演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进一步做好严峻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地震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将地震应急演练融入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时无备。社会各级部门,如学校、医院等都应在政府的正确组织领导下,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 分工明确, 各负其责。成立地震科普教育领导组,全面协调地震、教育、卫生、消防、广电等部门。地震部门应编写科普教案,起草演练规范, 提出演练要领与步骤。医护人员应在演练现场对参演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环节进行培训。消防人员讲解灭火逃生注意事项、灭火器材的应用等。广电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通过实例向社会宣传。要求从实战出发, 假戏真做, 充分体现实战性和突然性。按照“地震警报―就近避震―紧急疏散―避难场所集结―被压人员的搜救―自救互救处置”等几个环节进行。此外,社区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单元,建立一支反应迅速、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志愿者队伍,可以在强烈地震发生之后,专业救援队伍未到来之前,在第一时间内开展有效地自救互救,从而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建设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科学、合理的。

2.3 提高城市周边地震台站监测力度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进行连续或定期的科学监测,对破坏性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和地震影响的准确测定能够极大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破坏和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监测预报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对地震预报工作的研究,完善预测预报机制,并在城市及其周边更加合理的布设强震动仪、应力仪等专业设备,提供有效数据,为我们的监测预报研究提供良好前提,为在不久的将来攻克地震预测这一世界难题积累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2.4 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是防灾措施的重要内容,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密集的区域,地震发生后,为了确保救灾工作高效进行,确保人员能快速撤离于安全地区,规划出避震路线通道和避难场所是城市防震减灾的主要对策之一。这些地方应当不受地质灾害或周围可能出现塌陷物影响的空旷地域, 而且应该具备一般临时居住的生活条件。首先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二是疏散路线要通畅。在设计和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时,道路要宽阔,在必要地段建造桥梁,增加城市的对外通道,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影剧院、图书馆、办公大楼、商场、车站等应设置宽敞的安全出口和明显的人员疏散标志,引导人员快速定向流动,避免造成混乱、拥挤、堵塞等事故。在城市中面积开阔地、高大建筑、高架电线、地下管线较少的地区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场所可以是城市中的广场、公园、绿地、室外体育运动场所等避震安全地带,应力求均匀分布,并保证居民在地震等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到达的场所。要更多的考虑防灾要求所需要的基本建设,这是亟需加强的方面。

2.5 搞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作为震前的预防措施,如何去防御地震成了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破坏性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倒塌、破坏,以及相伴生的次生灾害是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世界上130 次巨大的地震灾害中,90 %~95 %的伤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可见,如果房屋建筑没有进行抗震设防的话,也很难保证在破坏性地震面前就做到不伤亡、少损失。因此,提高房屋抗震能力,加强抗震设防标准,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关键。

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务院条例,有中国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行业规章。同时具备较完善的建筑抗震各项标准体系,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可见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在于落到实处。也只有环环相扣,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房屋建筑“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只有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协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地震时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减小损失。

3 结语

总之,在我国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地震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才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1]都吉燮.城市防震减灾及其对策[J].灾害学,2001,16(4).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0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地震灾害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年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最活跃和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全球大陆35%的7.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我国,全球因地震死亡120万人,我国占59万人,居各国之首;我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位于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50%的国土面积,包括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位于Ⅶ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域。地震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危机管理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当前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和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领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尤其是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制定地震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地震部门联系,根据本区域地震活动的特点和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地震灾害可能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本部门有关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要督促、指导、检查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组织评估地震灾害可能对本单位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及作业活动造成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加固设防,并针对地震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地震灾害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在危险性分析、消除隐患和完善安全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地震部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震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磨合机制,检验预案,教育公众,提高防灾、减灾和避灾能力。

三、加强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同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和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部署,配合同级地震部门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的防震减灾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要重视对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在办理安全生产各类审查、验收、许可时,要重视对抗震设防状况的核查;发现生产经营设施、场所不符合防震减灾有关规定、标准,可能导致次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改正,必要时提请地震部门处理。对于地震灾害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安全监管部门和地震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强监控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联合应对地震灾害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震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反应灵敏、协同应对,形成应对地震灾害的合力。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1

1.1编制目的

为增强对州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及《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Ⅱ级重大地震灾害,Ⅲ级较大地震灾害,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7级以上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占年生产总值比例1%以上,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6.5—6.9级地震,或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发生6—6.4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发生5—5.9级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州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1.5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发挥、武警部队、公安、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突击队作用和地震志愿者及群众在自救互救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2.1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与主要职责

2.1.1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

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后,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州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地震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2.1.2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职责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向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和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统一领导全州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派遣州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工作;协调州军分区和武警州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根据震情、灾情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2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1州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震时,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州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地震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视跟踪、灾情信息、信息、条件保障等组。

2.2.2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州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分析、会商震情;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会;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参与审定震后重建方案,检查灾后重建设施、房屋的抗震标准;承担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州地震局负责对全州及周边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并及时联系上报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

3.2预警预防行动

州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地震预报意见(年度地震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省政府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省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后,预报区所在的县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为:

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3地震预警级别及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已由省政府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州、县政府可以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

第四章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红色预警)。在国务院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州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橙色预警)。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全州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黄色预警)。在省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州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全州地震应急工作;灾区所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蓝色预警)。在省政府和州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州政府以及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Ⅲ级响应由州政府决定,并报省政府及省地震局。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当需要启动Ⅰ级级响应时,省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由国务院做出决定。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震情速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地震局要及时将省地震局确定的地震参数速报州政府。

4.2.2灾情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由震区各级地震、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卫生、外事、通信及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收集、上报。

4.2.4震情、灾情公告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信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网络、卫星电话、无线电台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通信部门迅速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4.4指挥与协调

4.4.1Ⅰ、Ⅱ级响应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尽快恢复指挥协调功能,了解震情、灾情,迅速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组织灾区人民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组织力量尽快抢修受损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市政公用设施,恢复和保障灾区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前来救援的医疗救护队伍及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采取措施疏散、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做好震情监测工作,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上报;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护国家财产;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保证交通畅通;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收、调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情况;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提出震后应急期限和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强化宣传,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4.4.2Ⅲ级响应

1、州政府做出的应急响应

授权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领导本行政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

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向州委、州政府报告震情、灾情,通报州军分区,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建议州政府派出州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开赴灾区抢险救灾,建议州政府请求军分区协调驻军部队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建议州政府实行特别管制措施,建议州政府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建议州政府请求邻区州(地、市)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州有关部门对口支援灾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区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由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州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组织不同救援队伍之间的衔接与相互配合。

州军分区、武警州支队、州公安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州卫生局及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指挥抢险救援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抢救被埋压人员和伤员,进行工程抢险。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种类、数量、泄露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次生灾害防御

州公安、水利、建设、交通、通信、广播、环保、国土、气象、质监、安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州地震局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协同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上报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

4.11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州地震局协同上级地震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分级分类预案

州抗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和抢险救援能力,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5.2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要开展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救灾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5.3监督检查

由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州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并对全州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6.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州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灾情,根据省地震局提出的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州政府,督导有关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县人民政府必须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6.2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州地震局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

6.3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州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挥部)。

6.4邻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区,对我州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第七章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州政府批准。各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须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7.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州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州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州地震局负责解释。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2

1、防震减灾,利国利民。

2、防震减灾,关爱生命。

3、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4、汲取教训,依靠法制,积极防御,共促和谐。

5、掌握科学地震知识,远离地震谣言危害。

6、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7、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8、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

9、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10、安全知识进社区。

11、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12、家事国事天下事,防震减灾是大事。

13、防灾减灾从娃娃抓起。

14、防震宣传进万家,家家幸福安康,平安相伴你我他。

15、抗震救灾,众志成城。

16、防震减灾,平安常在。

17、普及防震知识,弘扬减灾文化。

18、防灾事关你我他减灾利国又利家。

19、生命无价,平安是福。

20、全民动员防灾,人人参与减灾。

21、参与防震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22、树立防震减灾意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23、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24、和谐中华,共同的`家园;防震减灾,共同的心愿。

25、防震减灾须抓好,社会安定最重要。

26、爱护地球,减少灾害,保护环境,共享和谐。

27、防震减灾重如山,全民携手保平安。

28、灾难可以预防,生命不可逆转。

29、灾难面前人人平等,注重预防人人有责。

30、防震减灾人人抓,幸福社会千万家。

31、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2、增强防灾减灾观念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33、防震减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4、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35、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36、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37、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8、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39、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中国心连心

40、防灾减灾,构建和谐。

41、珍惜生命,爱护环境,科学预防,减少灾难。

42、未雨绸缪,防灾减灾,全民参与,共筑平安。

43、学习防灾减灾常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44、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45、灾害无小事,预防要及时。

46、普及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7、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48、房子东西摆,地震东西来;要是南北摆,它就南北来。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3

一、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3级,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2、预报

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在省市地震局已经地震短期预报的本县行政区域内,如果发生短临异常,情况紧急,可直接报县政府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地震局报告。

二、应急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至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至6.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至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内发生震级大于等于4级小于5级的地震,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在震后5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县内发生震级大于等于5级的地震,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在震后3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对于邻近地区震级大于等于6级的地震,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在震后1小时内完成地震速报。

3、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乡镇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县政府报告并迅速报告县防震减灾办和县民政局;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县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利、城建、教育、卫生、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民政局。

县防震减灾办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进行舆论报道。

4、震情灾情公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灾情趋势判断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5、通讯

县电信公司迅速了解地震灾区通讯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同时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恢复灾区通信。

地震现场应急通讯保障队携带应急通信设备赶赴现场,根据现场通信设施破坏情况,开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卫星电话,保持灾害现场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各通信运营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6.指挥与协调

(1)县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保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同时通报县人武部及武警镇原中队,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全县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2)在县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灾区所在乡镇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镇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政府并抄送县防震减灾办和民政局;乡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

(3)县防震减灾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向县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并报告市地震局和抄送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防震减灾办公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结束后,向县政府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4)紧急处置。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办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居民;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查明次生灾害源及其威胁,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和分配;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三、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相关单位要时常注意通信录的更新变化。电信部门要做好实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人员抢救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工程抢险队伍——当地抢险队伍、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当地消防队、医疗救护队伍——当地急救医疗队伍、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当地地震办或者主管防震减灾部门、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当地建筑部门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公路段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4、电力保障

县电力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5、城市基础设施

县城建局、城关镇政府联合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排除,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协调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运;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县红十字会协助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县药监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护理工作,并向灾区人民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安全保障

武警中队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看守所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县公安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物资保障

县粮食局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须品的市场供应,对确需要调用国库战备储备物资用于救灾的,由有关单位向县政府汇报并以县政府的名义向市政府及市发改委提出调拨申请。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急需的救济物资。

9、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地震应急情况,及时向县政府编报应急预算,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及时做好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10、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乡镇和居民委员会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它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在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四、其它地震应急

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能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县城和乡镇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所在乡镇政府督促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2、矿震、油区地震和水库诱发地震

当发生矿震、油区地震和水库诱发地震时,县防震减灾办公室要迅速了解地震参数,形成《地震动态》报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同时,收集震情与灾情,开展应急工作。

3、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地震部门应派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正面宣传工作,谣言发生地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4、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期间,县防震减灾办公室进行应急戒备,要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时会商等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政府。

5、临近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临市县,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波及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级别。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

县武装部负责人

县防震减灾办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县武警中队负责人

成员:县发改、教育、防震减灾办、公安、民政、财政、城建、交通、水务、卫生、广电、粮食、经贸、安监、气象、电信公司、石油公司、武装部、武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确定和宣布临时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向灾区派出县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决定是否派遣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

(4)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重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别管理措施;

(6)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省市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口径;

(8)协调跨县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办公室。县防震减灾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⑴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⑵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部门、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⑶协调和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紧急救援行动;

⑷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会,对有关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⑹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调整,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预案更新期为3年,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县防震减灾办公室承担。

本预案由县政府批准和,报市地震局备案。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和学校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3、制定、施行与解释部门

地震灾害预防精选篇14

1.1从汶川地震看(特)大型水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重要性据不完全统计,因汶川地震出险水库(水电站)2473座,其中溃坝险情水库69座,高危险情水库331座,由地震带来的次生灾害:山体滑坡堵塞河道形成一定规模的堰塞湖35处,受威胁总人口超过200万。由此可见,水库一旦发生严重震害,不仅危及工程本身安全,还会引发次生水灾,其损失往往超过地震本身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水库工程抗震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应上升到新的高度。

1.2丹江口水库地震及次生灾害的研究情况及意义自1970年蓄水至1985年,库区内诱发地震800余次,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竣工后,坝高将由162m增至176.6m,正常蓄水位将升至170m,库容将从210亿m3增至339.1亿m3,加大了水库再次诱发地震的可能性。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表明:二期蓄水后,水库水域范围扩大,在新淹没区内具有发震构造条件的部位上,发生5级作用的地震是有可能的。一般天然地震在主震发生后,总体上震级水平呈衰减趋势,在震情发展的预测分析上较有把握,而水库发震机理和诱震因素很复杂,在震群活跃期震级往往维持在一定的水复发作,趋势判断难度很大,从而加大了应急决策的难度。2006年,湖北省政府确定了十堰城区、丹江口、竹溪、竹山、房县为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开展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地震及次生灾害的防治,对保障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丹江口水库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1编制完成《丹江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预案以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为目的,对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等方面应急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和部署,并根据水库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变化作适时的调整,为水库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提供了指导。

2.2水库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地震灾害应急能力多年的防洪调度积累了丰富的应急处理经验,培养了大批运行、检修专业人员。2008年抗击雪灾和四川抗震救灾中,汉江集团的抢险救灾队伍分别担负了抢修郴州城区主干线“两桂”线和疏通高危险级的文家坝堰塞湖的任务,体现了我们在电力、水利应急抢险方面的技术实力。

3丹江口水库加强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3.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提高地震灾害的预警能力。目前,丹江口水库的遥测地震台网的技术水平为第二代,随着二期加高工程的进行,应建设和三峡同级的第四代综合观测和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对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要设专业地震台网进行地震活动特征监测,以及各种地震前兆的监测研究,根据诱震预测采取防、治相结合的抗震措施。这样不仅有利于水库的防洪安全、水库的安全调水和周边民众的生活安全,还可为丹江口水库诱发地震研究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料,为防震减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3.2制订、完善和落实水库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预案制订、完善和落实中应注重以下方面的问题:

3.2.1须做到一旦地震,应快速对大坝的安全作出地震反应评价,提出应急措施,制定抗震减灾方案,并通过远程通信网络将抗震减灾的方案与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呈报至决策部门,使地震引起的直接与次生性灾害降至最低限度。

3.2.2预防措施重点要对在强震中最易破坏的部分进行改进,或加强结构,或改变型式,提高其抗震能力,如变电站的构架、送出线路的杆塔、设备仪表的保护、闸门的启闭系统、土石坝坝坡、上坝道路等。水利工程的破坏主要是变电、输电架构和送出线路的倒塌、送电中断;机电设备、仪表、通讯、备用电源的损坏;其次是边坡崩塌,交通中断;泄洪设施如闸门、启闭机的破坏,导致不能正常启闭泄洪;厂房围墙和生活设施倒塌。地震灾害发生后,关键要密切监测和巡查水利工程的可能受损结构、部位及设施,及时对险情进行应急处理,使地震灾害的损失和危害降至最小。

3.2.3地震灾害中水利工程的应急处理还涉及到水、雨、工情的监测预报和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问题。除降雨、余震等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对水利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外,山区河流沿岸的崩山、滑坡、泥石流,可能壅堵河道,形成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当湖泊水位上升到一定高度后,可能冲溃堵塞坝,形成溃坝灾害,对下游大坝造成冲击。因此,预案应对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既保证正常的供水、供电,又要保证工程的安全,做好准备确保大坝的泄洪设施安全,让大坝顺利泄水,降低蓄水位,甚至考虑腾空库容,避免出现溃坝事故。预案中还需强调,水利部门有权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控,还有必要提出应急性的群众转移、避灾方案,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下游群众避灾疏散,以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危害。

3.2.4应发展应急通信优势技术,建立起一套空中与地面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立体应急通信系统,加强互联互通监管和通信相关设施保护工作。制定详尽周密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还应定期进行应急通信演练活动。

3.2.5与地方政府积极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及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进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3.3加强水库管理单位与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协调,紧密结合内、外部应急预案

水库的内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大坝管理单位而制订,外部应急预案是针对政府和公众,对大坝上下游地区实行应急处理而制订,两者应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应急系统。水库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实际上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社会、管理、灾害、信息工程等多领域科学,它不仅要考虑水库大坝安全本身的一系列技术问题,还要重点考虑大坝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和协调。

3.4尽快完成丹江口水利枢纽升船机系统的改造,恢复水库上下游的水运交通

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将造成公路交通损毁或受阻,短期内难以抢修恢复,严重遏制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入,及受伤受困灾民的运出。汶川地震救援时,交通运输部的工作组提出的“路水并举,水路先行”抢通战略和“打通水库路,开辟疏运码头”方案,对加快抢通救灾运输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丹江口水库广阔的水域提供了打通水上交通运输线的条件,升船机改造后过坝运输能力将提升至300吨级,若发生地震灾害时也必将成为救援的重要交通生命线。

由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的不完善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社会复杂性,丹江口水库地震灾害应急管理的很多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设施和能力的建设,认真总结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抢险的经验,结合水库实际,制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使之科学合理有效,并加强与地方的协调配合,做好预案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