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2 17:21: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学课后托管服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对课后托管的界定
欧盟将“课后托管”界定为在义务教育范围外,针对学龄儿童的、儿童定期使用的任何相关安排,以便他们的家长或看护者能够参与就业、培训或其他活动。课后托管开始于上学结束,结束于家长或看护者接走儿童,包括对身体的照顾,社会化活动,玩耍及教育活动,也包括假期的托管。课外托管包括学校组织的托管或由机构,组织、服务团体或注册为保育员或儿童照顾者的个体提供的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托管。课外托管通常但不总是以学校设施或青年中心为基础,并提供娱乐活动或辅导家庭作业。
二、欧洲国家重视“课后托管服务”的原因
托儿服务是欧洲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对于托儿服务,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点逐渐从幼儿(尤其是不到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转向“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原因之一是因为支付得起的、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帮助家长在工作时间与孩子的上学时间之间找到更好平衡,因此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参与。例如在欧盟,提高劳动参与率(2020年欧洲75%的20~64岁人群参与劳动力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政策目标,因为提高劳动力参与可以消除贫困。其次,投资于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儿童发展。除了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放松的安全场所外,课外托管服务还可以促进儿童的社会及教育发展。因此,课后托管服务对于存在学习困难或来自处境不利家庭的儿童尤其有益。
三、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政策举措
欧洲国家正通过不同方式扩大针对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1.首先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计划增加课外托管服务供给
例如荷兰,随着2005年《儿童保育法》的出台,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学位数量增长迅速。儿童保育部门融资结构从资助供给转向资助需求。在2007-2008学年,应家长要求,荷兰政府规定小学必须为学生提供上学前和放学后托管服务。因此,课后托管服务的学位数量在2004-2009年翻了一番,平均儿童覆盖率达到22%。
在卢森堡,课后托管服务在过去几年增长迅速。尤其增长迅速的是一种被称作“活动中心”的特殊托管服务形式。这种托管形式是2005年回应日益增长的儿童保育需求而产生,主要为18岁以下儿童提供托管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活动中心”必须每年提供至少200天,共500小时的托管服务。另外,为了延长这些托管机构的开放时间,教育部还鼓励这些托管机构延长开放时间,以涵盖以下时间段:从周一到周六,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在 2005至2010年间,这类托管机构提供的学位数量从8000个增长到超过23700个,大部分学位都是由上学儿童占用。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芬兰年幼学龄儿童漫长的下午时间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自那时起,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儿童数量不断提高。在一年级学生中,参与比例从40.7% 提高到2011年48%,二年级学生参与比例从22.5%提高到 27.3%。未来比例还将继续提高。政府还制定了“面向儿童、年轻人和家庭福利的政策计划”,强调出台措施,确保为所有年幼学龄儿童上学前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
2.延长学校开放时间,重新组织目前存在的课后托管服务
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另外一条重要政策线是重组目前的托管服务。在大多数国家,学校上学是部分时间。延长学校开放时间,实行“全天上学”在一些国家已经进入政策议程。
英国教育大臣迈克尔・戈夫表示,政府将帮助公立学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像私立学校那样延长到九、十个小时。这些延长的时间可以帮助那些成绩下滑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有人监督的写作业场所,尤其要确保每个学生能很好掌握数学、英语、科学、语言、历史和地理这些核心学科的知识。除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安排戏剧、体育、管弦乐、辩论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品格、自信与活力。
而为了实现机会均等及支持具有特殊背景的家庭,德国政府积极促成“全日学校”的建立,该类学校属于公立性质,就是在一般的教学时间之外,让学生在学校里受到照应的一种辅导措施,尤其是针对小学生而言。德国目前正积极促进全日学校的规划与正规学校密切结合,以期发挥最佳的辅导功能。
以柏林为例,小学的正规上学时间为7:30 - 13:30,若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以在早上6点就先将孩子送到学校,或是放学之后让孩子继续留在学校。留在学校的学生不一定就是接受额外的课业辅导,更多时候是进行一些特殊的活动。
在希腊,“全日学校”自1998-199年起开始实施,开放时间从早上7:00至下午17:00。延长的时间安排包括强制时间和可选择的早餐、午后时段。可选时段供学生选择在教师监督下做作业。教师也可能提供额外课程,如文学,外语,计算机,体育,舞蹈和实用美术及音乐等。具体日程安排取决于参与的儿童数量, 例如,可选早晨时段(7:00-8:00),规定至少有5名儿童参与。2009-2010,有近80% 小学提供延长学校时间服务。
在葡萄牙,2006年起针对6~10岁儿童建立“全日学校”。所有小学现在必须在下午15:30至17:30时间段提供“课程提高活动”, 作为新模式部分,学校应该也为所有儿童提供午餐。
爱沙尼亚教育与研究部2007年启动一项试验项目,支持在54所学校建立“全日学校”,开放时间持续到下午18:00或19:00,旨在支持家长将工作与家庭结合 。该项目非常成功,学校参与兴趣大(申请学校达到所有学校的23%)。
3.统筹各类课后托管服务
在西班牙,几个市正共同努力协调由教育中心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和其他政府机构(如公共体育中心或公共艺术机构)提供课外活动。 尽管这些服务不是新的,但重新思考如何与教育中心协调这些的服务使用是一个新的命题。即使在大多数地方该努力还处于试验阶段,但似乎是一个促进儿童发展与社会融入的新战略。
在保加利亚,由教育部提出一项建立“个人发展和创造中心”的计划,旨在为儿童提供保育服务。在这些中心,为了制定跨部门的儿童保育政策,地方,地区和学区的努力都应该被统筹。政府要求目前的课外服务机构都转为这样的中心。
在列支敦士登,自2009年以来,“日托联盟”(由私人创立)在5个市(共11市)为学前和小学儿童提供白天托管 (结合教学与日托服务)。参与小学和幼儿园与“日托联盟”合作,由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上学前清晨的儿童托管、午餐托管,及下午托管(包括辅导作业)。目标是创造一个与学校形成补充日托机构体系,为4岁到中学开始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托管服务。
四、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政策关注重点
除了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供给外,这些服务的质量与可支付性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重点。
1.质量
课后托管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质量。高质量的托儿服务可能有助于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发展。
课外托管服务的质量可能指不同方面,如卫生与安全,托管规模,儿童―工作人员,提供的活动及家长参与程度等。通常包括组织质量与过程质量两个方面。过程质量指儿童玩耍、学习的托儿环境与体验到的师生互动质量;组织质量指可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托儿机构特征,包括儿童工作人员比例,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课程管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和服务时间长短等。
欧洲国家课后托管服务的质量目前还缺少明确的标准和相关信息。为了评价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现状,基于三个方面制定了质量评估标准――儿童工作人员比,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和工作人员的学历资格。评价结果显示: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呈现多样化,这与托儿服务的公众形象、整个教育体系及社会政策的财政约束等有关。部分国家这三个指标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国。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活动组织者通常拥有相应执照和文凭。
英国。法律只规定了7岁以上儿童的托管要求(3~7岁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3∶1),对于8岁以上儿童的托管立法规定儿童工作人员比,但是政府鼓励托管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最少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建议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0∶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国家托儿服务标准》规定了工作人员的最低学历资格水平为中级(相当于接受过一年的基于现场系列模块培训)和高级(要求接受过两年这样的培训)。
德国。儿童工作人员比平均为10.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23.6人,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职业培训。
瑞典。儿童工作人员比为6~8岁儿童9∶1,9~11岁儿童21∶1,对于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没有相关规定,但平均一个班的托管人数为37人,工作人员获得大学教育学学位的占60%,其他教育程度(高中学历)占40%。
荷兰。《儿童托管法》规定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例为1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4~8岁年龄组20人,8~12岁年龄组30人,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级职业教育。
芬兰。儿童与工作人员比平均为9.2∶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工作人员有大学学历或中等后职业教育文凭。
比利时(法语地区)。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
葡萄牙。儿童与教师助手的20∶1,儿童与教师的比为4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25人,如果儿童有特殊需求,则最大托管规模为20人,教师助手的学历资格是接受过中等教育,而教师通常接受过四年硕士学历教育,此外教学人员还获得其他相关培训。
保加利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2∶1,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30名儿童,规定工作人员的学历为接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拉脱维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3∶1,一个班最多托管23人,工作人员是受过高等教学教育的专业人士。
克罗地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介于20~25:1之间,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28,工作人员要求为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
斯洛伐克。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平均为23:1,工作人员学历要求为中等教育学专业或高等教育。
斯洛文尼亚。儿童工作人员比没有相关规定,平均为16:1,最大托管规模为28人,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其中教师接受过高等教育或大学学历的占50%,辅助人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50%。
2.可支付性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课后托管后服务都获得某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但是各国的实际财政计划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些国家,如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希腊,课外托管服务费用不贵,因为这些服务是作为公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提供。而在其他国家,这些服务被视为私人责任,价格对于工薪家长而言非常高,最明显的案例就是爱尔兰和英国。
具体而言,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收费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免费或低收费
在爱沙尼亚,学校通过“日托小组”提供课外服务。大多“数日托小组”是免费的,只有第二顿餐的成本由家长支付。在立陶宛,由公立学校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尽管机会相当有限,每周只开放2~3小时,但是是免费的。在希腊,全日制公立小学的选修课程都是免费的,大约90%的课外托管服务是在被称为“创造性儿童职业中心”进行。这些中心收费较低,每月20~60欧不等。在丹麦,低收入群体可能免于付费。在芬兰,家长可以申请低收费或免费;在挪威,部分课外服务免费。丹麦的课外托管服务价格相当昂贵,因为每天只涵盖几小时。但贫困家庭或需要额外社会政治需求的家庭可以获得免费的托管服务。
匈牙利托儿成本主要由三个渠道进行资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用户付费。绝大多数课外托管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收费用。家长只需支付餐费。这些成本不能高于家庭收入的20%,大多数儿童都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补贴。此外,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比例正日益提供,费用昂贵。
在波兰基于学校的托管服务是免费的,除了一些辅助课程活动,短途旅行和用餐涉及的费用。在许多学校,家长委员会会捐赠部分经费(每学年从3至50欧元不等) 。
(2)由家长付费,但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浮动或进行价格控制
在德国,大多数城市根据家长收入对儿童托管进行补贴,但是差异很大。德国的“全日学校”可分为“开放式”与“条件式”两种性质。“开放式”是在正规学校开放时间(7:30-13:30)之外由家长视情况让孩子提前或延迟在校,前提是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家庭及教育背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而定;“条件式”则是在一周内至少有四天8:00 - 16:00的正规上学时段,报名者有参加的义务,除了餐费之外,免付其他费用。若有提前或延后的需求,则视家长收入另加费用。
在法国,课后托管服务成本由地方政府规定,通常根据家庭规模和收入按比例增减 。在荷兰,家庭收入最低的家长只需支付8%实际托管成本,最高收入群体则需支付40%的实际托管成本。在葡萄牙,家庭支付的服务费用与收入挂钩。比利时2006年将托儿成本税收折扣扩大到3~12岁儿童。
还有一些国家试图通过设定收费上限对服务价格进行控制。2002年1月瑞典规定了针对学龄儿童的托管服务的最高收费限额。在捷克,立法规定了“学校俱乐部、娱乐性俱乐部以及艺术学校服务”的最高收费额度。因此,尽管收费不是与收入挂钩,但价格非常低。另外,在斯洛伐克,为儿童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俱乐部”是由市政府和公共机构建立,每月收费最多不超过儿童最低生活标准的15%。
(3)发放教育券
在卢森堡,2008年设计,2009年3月1日引入“教育券”。教育券发给0~12岁的所有儿童,不管其家长的收入状况如何,每周为这些儿童至少提供3小时的家庭支持(可以在托儿所、日托中心等进行)。其他时间按照不同的价格收费。21小时托管服务可以获得折扣价格(最多每小时3欧元)。超过21小时的托管服务每小时收费最多7.5欧元。每周超过60小时的托管服务,家长负全部费用。
德国2011年1月了实施了“教育补贴一揽子计划”,目的是促进来自低收入家庭儿童的社会融入。这些家庭能够获得一张教育卡,用于不同的补贴项目,包括上学、日托和在学校或日托中心的午餐等。卡上没有钱,只注明享受的服务种类。该计划由地方当局负责实施。
(4)费用较高,同时没有对价格进行限制
在波兰,由私人运营的课外托管服务为家长提供大量收费选择,可以按小时收费,按天、按月或年交费。对于最低工资收入者,每月参与私人提供的托管服务的成本负担不起,占到有一个孩子家庭的毛收入的30%~50% 。对于一名平均工资收入者,私人托管服务更容易负担,占有一个孩子家庭毛收入的12%~22% ,因此,家长收入及家庭需要托管的儿童数量影响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的可支付程度。
在保加利亚,学校是提供课外托管服务的机构之一。他们由州及市政府预算资助。其他托儿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同;私立课外托管服务价格高于由学校或市政府提供的托管服务。课外托管服务形式的可支付性对于低收入家庭和有很多孩子的家庭是一个问题。
意大利要求家长支付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费用。在2009-2010学年,由家庭支付的课外托管服务平均成本为每年346欧元,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高,每年372欧元,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低,每年291欧元。
拉脱维亚没有对课外托管服务价格进行规定。每所学校或其他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自行制定价格(获得全额补贴的服务除外)。价格根据学校财务状况、托管规模及放学后活动持续时间以及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异很大。
奥地利根据居住地补贴课外托管服务成本各异。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比中等收入家庭(79欧元)花费更多,分别为126欧元和131欧元。因此,从绝对数和相对数来看,低收入家庭都支付了较高的成本。家长支付部分占到公立托儿机构成本的10%。
在罗马尼亚,课外托管成本差异很大,从120欧元到500欧元不等。在2010年,每个家庭总的月平均收入为500欧元,这意味着相当多家庭无法支付课外托管服务 。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教育民生项目实施力度的决定,有效解决低龄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现实问题,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局召开《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在校免费托管服务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托管服务工作。
一、基本情况:
依据学校特色,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根据上级“一坚持两不”的原则,托管班内容主要有特色社团活动和普通托管两种形式。具体课程设置内容为:
特色社团课程设置:
特色社团
负责老师
场地
人数
跳远、跳高
徐俊宝
塑胶场地
12
投掷
初佾生
操场南
15
跳绳
毕海波
操场
16
毽子
蔡威华
实验楼一楼
15
跑步
孟凯
操场
15
托管学生人数汇总: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普通托管
165
167
162
162
126
特长托管
23
21
24
23
合计
188
188
186
185
126
二、作法成效:
1.按需定班,优化服务
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全面了解家长存在不同的托管需求,推出“自助餐式托管模式”。时间上,家长可根据孩子的课后时间安排,自由选择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多天或全周参加托管;内容上,可选择参加艺体特长训练,也可选择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普通托管课程活动。周一至周五托管学生不固定,虽然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但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家长多样化的需求。
2.课程丰富,培优养正
学校围绕我区“促进特色、突出个性、激发兴趣、培养特长”等主题,本着“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不集体补课”的原则,以习惯培养为核心,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孩子的生活和学习。
周一到周四分别安排了丰富多彩的课程,如体育类的乒乓球、足球、踢毽子、跳高跳远、投掷等,学生既能愉悦身心又能锻炼身体,提高抵抗力,同时提高了体育竞技技能。
普通托管我们也在学校层面,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完成作业的基础上,拓展思维导图和经典诵读两大主题内容。思维导图课程,借助导图这把金钥匙打开学生的大脑潜力,提高学习能力、激发潜能、增强成功信心。低年级借助导图,以"图+文"的形式来讲故事、编故事;中高年级则通过数学导图的绘制,让线性的数学知识变成网络化的思维。经典诵读班,低年级诵读《弟子规》《百家姓》《笠翁对韵》等童蒙养正为主的国学经典为主,高年级则以诵读《论语》《大学》《诗经》为主,让学生在国学经典的滋养下,增加阅读量和积累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3.安全第一,落实责任
学校课后托管班坚持学生自愿、公益服务和安全至上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在《一封信》中签订托管协议,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课后托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保安延迟到托管结束后才下班,对托管学生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安全。学校配有校医,周一至周五托管时间随时可到位。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4.严格考勤,交接到位
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安排两名值班领导。放学后,每班的当天托管生排放学路队,在操场上诵读《弟子规》,由值班领导清点人数后,带队进托管室。教师对托管学生进行认真考勤, 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和托管值班教师做好托管生的交接工作,帮助托管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以便使托管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托管工作结束后,托管服务教师把托管生交给家长,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不能及时接的学生,我们安排专门两位教师,进行接力托管,只到亲手将所有学生交接到家长手中。
三、下一步思考及建议
存在问题:
1. 托管的课程不够序列化,还未形成完善的课程体系。
2. 受托管报名学生的影响,特长托管学生呈低中高三个层次,在管理和培养上很难做到步调一致,致使特长托管的特长培养效果不够理想。
针对上学期的问题和不足,思考以下方面改进:
1.加强托管课程内容的梳理,托管的内容进行序列化,托管内容与学科教学同步。
什么是5+2教育模式? 5+2教育模式就是指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到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方面、16个字,即“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
5+2教育模式具体要怎么做? 一是全面覆盖: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是保证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是提高质量: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四是强化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要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同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3点半”难题难倒了一众上班族父母。学校课后服务普遍缺位,商业托管机构“解放”了部分家长,但鱼龙混杂的市场也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教育部已经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实现“弹性放学时间”,由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弹性离校”能否破解“三点半”难题这一社会沉疴?如何调动校方开展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如何避免“弹性离校”沦为变相补课?填补课后服务“真空”还有哪些实现途径?
以政府购买服务补公校师资不足短板
胡卫(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科院副院长)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下午放学过早,造成“课外两小时”的空档,并由此衍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安全和隔代教育的问题。
此外,这一问题还助推社会上各类辅导机构的产生,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致使某些教师投身到收费晚托班“事业”中,丑化了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群众意见大。
同时,公办中小学在社会上的办学口碑越来越差,老百姓认为“公办学校老师不负责任,抓得不严,两点就放学”,所以,有条件的家长都尽力将孩子送往私立学校。
“课外两小时”现象,存在已久,社会反响强烈,亟需解决。
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课外培训机构或者各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优秀教师到学校授课,以弥补部分公办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短板。对课外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进行资质认定、培训教材和培训方案的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可以让公办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师跟进学习加以培训,相应地可抵扣“十三五”教师培训的学分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的积极性。
上海市黄浦区曹光标小学与徐望月艺校的合作,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范例。该校每天下午放学后向五个年级所有学生开放手工、绘画、棋类、舞蹈、科技、电脑设计、体育等各类课程,开学之初向每位同学下发选课单及收费情况,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在放学后自己接回家,也可以不参加艺校报名参加学校的“晚托班”,有专门的老师负责监督学生做作业,这样很好地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也大大提高了该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受到广泛好评。
以财政保障解决课后服务“后顾之忧”
熊丙奇(教育学者)
从“一刀切离校”到“弹性离校”,这不只是学生离校时间、方式的调整,更是基于学生实际情况采取的理性举措。治理教育问题,需要改变传统的“推责式”懒政思维,而要以学生为本,从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职责出发,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让教育管理、服务精细化。
2017年年初,南京宣布男卵期起实行“弹性离校”。在南京之前,已有多地调整了以前的“一刀切”做法,恢复托管班。上海公办学校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陆续开出各种形式的晚托班,解决下午三点半放学后孩子没人接的问题。这些晚托班,教育部门统一称呼为放学后的“看护服务”,对学生完全免费。随后,广州从2015年春季开学起,也全面恢复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财政埋单。
总体看来,社会对学校恢复提供晚托服务且完全免费,是积极支持的。由于财政埋单,乱收费问题没有再发生。但也有进一步的问题。比如,如何保障教师加班提供课后服务的权利和待遇?如何给学校购买课后服务的自?还有,政府财政能否持续埋单也是一个问题。因为课后服务为非义务教育范畴。
如果要收取一定的课后服务费用,则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管理、监督作用,便尤显重要了。这就需要学校建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对收费进行公开听证、决策。而且,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也是避免课后时间用于补课的重要措施。
实行“弹性离校”是教育管理从“一刀切”走向精细化。而要做好精细化,必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有系统配套方案,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经费问题,精细化管理可能难以落地。
学校无力独“背锅”,大教育观亟待形成
李庆军(中学教师)
在中国的大部分中小学,“清校”已成为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个专业名词。到了规定的时间节点,不管有什么理由,学生必须一个不剩离开学校。
个中原因简单粗暴,借用文件语言就是“不得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学生放学是早了,但放学后的学生该去哪里、该干什么呢?家长又开始为孩子早放学而愁眉不展。
不少家长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学校,“学校不负责,老师抓得不严”等抱怨经常可以听到。可是,化解“三点半”难题,不能仅靠学校延伸服务。因为学校只是一个教育单位,不能也无力承担对孩子的无限责任。
解决“三点半难题”,应该形成全社会的大教育观:孩子的教育不仅是属于家庭、学校的,也是属于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应该激活社会各界的能力和资源,为教育服务。
社区教育在这方面作为了吗?社区图书馆有多少?社区活动中心有多少?体育中心、艺术中心有多少?孩子放学以后,如果社区有很多可以选择的项目,且收费低廉,家长怎么会不送孩子去呢?
再者,家庭作坊、教辅机构和专业托管班鱼龙混杂的课后托管行业“脱管”问题谁来监管?教委还是工商?有些托管班还提供晚餐,别名“小饭桌”,那是不是还要餐饮卫生,甚至家政行业的监管?目前看来是一片混沌。
治愈“三点半”这一社会沉疴,学校当然要主动作为,在课后服务方面承担主渠道责任,发挥主要作用。但不能仅靠学校,家长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也应积极介入,形成合力,才能共同解决家长的难题。
不同国家课外托管政策基本内涵一致
周红霞(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小学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虽然不同国家课外托管的概念、说法不完全相同,但基本内涵比较一致。
首先,国家层面出台立法,保障儿童的托管需求。
1971年,美国政府出台《儿童全面发展法案》,规定政府应为所有儿童提供高质量的看护服务;1983年,美国国会针对“挂钥匙的儿童”通过了“儿童决议”;198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先制定了《学龄社区儿童保健法》,这是地方课后教育正式立法的开始。时至今日,在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美国的托管教育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已经成为公共服务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建立合理的课外托管成本分担机制。
日本投入“放学后儿童俱乐部”的财政预算主要包括了运营费用、设施费用和紧急保育费用。其中的运营费用需要家长承担50%,剩余的50%运营费以及设施费和紧急保育费均由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各承担三分之一。
第三,以严格的质量标准保证课外托管的有效性。
澳大利亚依《全国质量标准》对课外托管机构进行审批、评估和分级,旨在促进儿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并帮助家庭辨别什么是优质的课外托管服务。
第四,制定托管指南,确保课后活动有序开展。
一、社会转型冲击下“托管班”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1.宏观方面———社会流动的需求“社会流动”是从动态角度用来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的社会学概念,主要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的整体时空范围内,从某一种社会位置向另一种社会位置转移的现象,一般从方向性上分为两种主要的流动形式:一是指从地位、职业或阶级的下层向上层或者从上层向下层的垂直流动,二是一个人在同一社会职业或阶层内的横向流动。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的流动具有社会普遍性。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已成为衡量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与个人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个体通过教育获得文化技术等资源,是实现在不同社会阶级与阶层、不同职业领域的地位转换的重要手段。受教育越多者越有机会获得更多优质的资源,大大增加了参与竞争并取得优势社会地位的机会,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就像索罗金在其著作《社会流动》一书中所描述的,“学校是使人从社会底层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电梯”。教育已然成为个体改变命运、求得发展并促进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因素。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流动基本呈平稳水平。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强烈,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许多家长在自感危机与压力的同时“见缝插针”般送孩子参加各种托管班,期望孩子在自己暂时无暇照顾到的时间里也能得到充分的优质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的。
2.中观方面———城市家庭职责的社会性外化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0年的36.22%,到2011年达51.27%,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将人力、能源、信息等社会资源高度集聚,并通过流畅的互通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节省资本,以追求最大化利益。新世纪的人们,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以前大不相同,比如结婚礼仪有专门的婚庆所,酒店承办各种宴会,家政公司分担家务,养老院赡养老人,照顾病人有专门的护工,托管班代管小孩等。这些服务性生产逐渐成了产业中心的主要部分,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较第一、二产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步上升是必然趋势。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4.6%,比2000年增长7.35%,比改革初期增长22.4%。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自1978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尤其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在工作繁忙、家庭内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像“托管班”这样专门的社会机构来承担部分家庭职责,将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分工转变成社会分工,这样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职责向社会外化了。
3.微观方面———家长的需求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和教育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家长对托管班的需求是使托管行业新兴繁荣的直接驱动力。总体来看,目前家长对托管班的教育需求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因为工作繁忙,对孩子放学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和中午休息与用餐的照料上实在无暇顾及,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一部分家庭里虽然有老人或保姆,具备照看孩子的条件,却担心孩子不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性辅导而将其送到托管班,期望其在专业教师的教育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三是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或者经过长久时间遗忘了大部分知识,面对孩子的课业辅导不知所措,无奈只能送孩子参加注重课业辅导的托管班。需求决定市场,于是一些人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开始在学校周围、居民小区等地方成立各种“特色服务”的托管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托管行业的新兴和繁荣得益于家长的教育需求和吹捧。
二、从教育功能理论看托管班的社会意义
教育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以社会学功能理论为基础,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期得到深入发展。在这期间,对教育社会学功能理论影响最为深刻的是以社会学家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早期功能理论思想,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功能学派。在结构主义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莫顿看来,在对社会现象进行功能分析时,需要看到两种同等重要的功能———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地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的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反之,潜功能是没有被预料也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通俗地讲,显功能指实现和预期相一致的主观目标并能被人意识到的功能,而潜功能则是指客观实现与预期目标不相一致并一开始就没有被人们期望或意识到的功能。
1.“小学生托管班”的显功能小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独立性和自理能力都不够成熟,需要父母的照料和看管。而很多城市父母忙于生计,工作和休息时间一般来说较刻板不够灵活,外加拥堵的城市交通加剧了人们的出行困难,父母的确对孩子放学后就餐和午休问题、上下学接送和下班回家前近两小时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托管班以学生的时间为主导,有针对性地提供灵活性的服务,首先,迎合了部分家长的需求,为其减轻负担解决了实际问题;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托管班里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教师为孩子提供课程辅导,及时帮助孩子解决课业难题,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教师的督导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次,托管班作为一种“小集体”生活,孩子在一起食宿、游戏与学习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一种集体教育的熏陶,对锻炼小学生的独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都有一定的益处;最后,在目前我国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下,托管班无疑是孩子最好的去处,避免小学生被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外界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课后教育的问题。
2.“小学生托管班”的潜功能教育不但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事业,更是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国社会学家孔德从“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视角将教育看成是联系和组成社会的中心要素,并有协调、稳定社会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个集体性质的有机体,只有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时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得到发展。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力并承担责任。托管班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出现在第三产业中,家长需求决定其市场供给,二者属利益相互满足的供需关系。在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课后社会教育责任而政府暂时无力担负的情况下,只能使其流向利益导向的市场途径。目前我国在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的健康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仍不健全,甚至是很缺乏,另外学校教育又受其单一性限制在学生课后教育方面也“无力和无奈”。从这一点来说,托管班的出现对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的“教育空白”无疑做了有益的补充,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盲点,为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课后教育场所,一定程度上担负了部分社会教育责任;另外,托管班应市场需求而出现,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为一部分抓住商机的人带来利益,增加了就业机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目前“托管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托管班作为新兴行业必然有一切新事物发展的特点,存在很多问题和不适应。目前市场上的托管班主要存在两大主要问题:
1.“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阻碍托管班规范发展由于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除了教育、管理学生,还包括中午餐、接送等不属于教育范畴的服务,所以不能将其单一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托管机构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属于市场和需求相互满足的利益关系,具有赢利性,但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又区别于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不等同于一般赢利机构。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使托管业更具复杂性。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导致其处在了“家长无奈、学校无力、社会无视”的尴尬处境,到底应该由工商、教育、卫生还是由其他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呢?出了问题谁负责?托管班到底应该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和标准?诸多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规范缺失造成了大多数私人开办在学校周围或居民小区的托管班自行规定收费标准,制定服务内容的“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托管班规范化地良性发展。
2.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阻碍托管班良性发展由于托管班的巨大市场需求,社会上不乏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参与到此行业中来,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租一个场地,提供桌椅,再招些人员负责做饭和作业辅导就可以了。加上目前政府对托管班并无相关规范的审核和要求,导致市场上的托管班质量良莠不齐,大多数办学条件不够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相关执教人员没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学资质,导致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有的业者揣着“看孩子”的心理在招进大量学生后,任孩子打闹、看电视、玩游戏养成种种不良习惯,对家长所作出的“精心辅导孩子学习”的承诺成了空话。二是一些托管班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明,对食品的采购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保证,操作间卫生条件差,学生碗筷随意堆放,有的托管班虽然提供消毒柜,但常常只是摆设,或者不规范操作,这些都对孩子的饮食造成安全隐患。三是托管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投资成本压缩到最小,这就导致狭小的空间内拥挤着几十个学生,师生比例成问题。没有电子空气净化设施,容易引起病毒感染。消防设施也不具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都威胁到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
1.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托管班的出现对学生、家长、学校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目前托管班市场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其健康、良性地发展。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协调工商、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相关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同时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进行整顿检查与指导,使托管班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托管班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空白,具有弥补社会教育职责的潜功能。所以政府应积极发挥托管服务行业的引导作用,认真调研分析并尽快明确托管行业的性质界定与主管部门,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以确保托管行业尽快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之路,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2.放宽政策,鼓励和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方面的建设较欠缺,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其功能单一和局限性也对小学生离校后的教育表示“担忧又无奈”。一些学校尝试以公益项目活动的形式以本校教学资源和场地为基础,在学校内部成立托管班,受到了很多家长的青睐。但这无疑给学校教师增加了工作负担,占据了教师的私人时间。以免费的义务服务方式开展校内托管不切实际,而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学校不得私自以辅导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这让一些无力自己承担财政压力的学校对校内托管无能为力。因此,政府可以给予学校适当的财政支持,相关部门放宽政策,鼓励并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让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同时加强对收费标准、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