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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环境整治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冬季环境整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冬季环境整治

篇1

*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近年来,山东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版权所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围绕“打造绿色钢城、创造最适宜创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城乡环境”这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四级联动,全民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努力做到重心向下移、标准再提高、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实现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共进。2003年,*市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园林城市”,2004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2005年**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被省建设厅评为“人居环境范例奖”。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近年来,*市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采取“四级联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人民城市人民建”等多种措施,大力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道路方面,先后修建道路20余条,打通“卡脖子”路10余条,使莱城纵横主干道达到20条,主干道总长140公里,形成了“主次干道相连、老城新城贯通、两环六射”的路网布局结构。在园林绿化方面,把城市绿化作为改善城市面貌的重点工程,充分利用空间,见缝插绿,见空填绿,先后改造建设了4大公园和40余处游园绿地。同时,着力抓好道路绿化和破墙透绿,将单位绿化与道路绿化有机地融为一体。目前,莱城城市绿地率达到3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8.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平方米。在城市供水供气(汽)方面,*目前日供水能力12万方,远期城市日供水能力可达18万方。燃气方面,原先市民主要使用煤气,从2002年开始,引进了天然气项目,去年6月份,管道工程全线贯通,今年4月天然气置换工作全部完成,有2.5万户用户。城市供热目前有3处热源,热汽生产能力每小时达到230吨,供热面积23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市民集中供暖的需要。在垃圾污水处理方面,去年,确立了建设“全省最干净城市之一”的目标,5月份,实施了环卫体制改革,把城市保洁区划分为9大片区,向社会公开拍卖了保洁权和垃圾清运权,市环卫处成立了监理公司和执法大队,实现了干管分离、无缝隙覆盖、全日保洁。日处理垃圾400吨的大型无害化垃圾处理厂,今年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届时环卫质量将显著提高。污水处理方面,目前建成两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8万方,现日处理污水6万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钢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方,配套铺设污水管网26.6公里,目前完成投资1500万元,一期工程已竣工,今年年底将正式运行。在公交和亮化工程方面,现有公交运营车辆120台,营运线路10条,营运范围基本覆盖城市规划区,全部推行了无人售票、ic卡乘车和电子报站,年输送客流量1800万人次,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15%。在城市亮化上,主干道亮灯率100%,通宵亮灯,同时,组织沿街单位设置轮廓灯、激光灯、射灯等景观灯,部分沿街建筑实施了“内光外透”。

(二)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在城市规划区,主要开展了四大活动。一是开展了“三告别”活动。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在市区开展了以告别巷道土路、告别臭水、告别垃圾为重点的“三告别”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对莱城主次干道、城中村、小街小巷、河道沟渠、绿化带等保洁区,实行了无缝隙覆盖,全日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主次干道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莱城环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城市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对市区内的莲河、人工河等重点河道沟渠进行了综合治理,清理垃圾6万多吨,在各沟渠向汶河的排水口处,设立了截污网,层层拦截垃圾污物。沿青草沟、红土沟等河道沟渠敷设了污水管网,进一步推进了雨污分流。告别巷道土路方面,对规划区内已完成改造和短期内不改造的居民区,宽度6米以上的小街小巷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由各村居进行硬化铺装,重点抓了10条背街小巷的整治试点。二是开展了城中村开发改造和环境整治活动。去年,市里出台了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制定了优惠政策,在市建委设立了城中村开发改造办公室,确定了9个试点村,并采取包村工作责任制,组织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靠上抓调度督查。为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步伐,确定今年为“城中村开发改造年”,目前,9个试点村全部完成了开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部分村已进入开发建设阶段。结合城中村改造,大力加强社区建设,积极推动打破村庄界限、集中定点居住的连片开发,建设机构人员齐备、服务功能完善的新型社区。今年7月19日,组织20个城中村的支部书记,到菏泽考察城中村环境,并召开了城中村综合整治现场会,明确了下一步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清理村内占道的土堆、粪堆、柴草堆、砖瓦砂石堆和堆放的其他物料,清除街巷内饲养、养殖各类家禽、动物的圈栏、笼子以及各类种植作物;城中村居民凡没有地方投放垃圾的,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都要袋装化,置于自家门前,由环卫保洁人员统一收集、清理;对自家产生的大宗垃圾要自行运至规定的垃圾站(点);清除城中村街道上原先陈旧破败的垃圾箱(池),重新规划定点,统一安放240升的密闭垃圾筒;铺装硬化连接主次干道的小街小巷,有条件的全部硬化。三是开展了城市出入口整治活动。对城乡结合部、出入口加大了改造整治力度,拆除破旧建筑,清理地上附着物,铺装道路,搞好绿化美化,同时,突出各自特色,将城市出入口建成了莱城风格各异的亮点。西出入口重点围绕泰莱路*西口进行综合治理,沿路两侧建设了50米宽的绿化带,在三角地带建设大面积绿地,种植草皮2.5万平方米,打造成了城市绿色出入走廊;北出入口突出游园建设,沿路建成游园6处,完成道路及游园绿化8.7万平方米;南出入口把新长途汽车站的建设作为重点,拆除了一座高五层、面积4千平方米的楼房,建设了高标准、现代化的客流中心,已于今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四是开展了“双创一巩固”活动。为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市今年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6月20日,召开了“双创一巩固”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了五大班子包干和各级各部门分工责任制,重点抓了园林绿化、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拆墙透绿、管线下地及广告牌匾的整治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栽植各类苗木200余万株增加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增加保洁面积40万平方米,清理垃圾死角70余处,集中清理垃圾8万吨。新建生活垃圾池5座,安装密闭式垃圾箱300个。大型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已完成投入1700万元,今年将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沿青草沟、汶河大道敷设污水管网3600米。高新区敷设污水管道35000米。钢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一期工程已竣工;拆除院墙3000米,全部更换为铁栅栏;先后取缔落地广告灯箱1700余块,拆除楼顶广告87块,墙面广告2113块,路牌广告180块,规范整改了38个大型广告塔,全面提升了城市形象。

在城市规划区外,通过开展“镇村建设年”活动,在乡镇实施“八个一”工程(即:有一个产业聚集区、每年上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有一个小城镇规划、有一个相对集中的居民小区、有一条商业街或综合市场、有一个适应当地发展的教育医疗体系、有一个规范的文体娱乐场所、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中心村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有一批工贸企业、有一批为龙头企业配套的种养基地、有一条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的中心[文明]街、有一个规范的卫生服务站、有一定经济实力),有力地推动了镇村建设。各乡镇大力建设产业园区、居民小区、游园绿地和文化娱乐场所,对主要街道都进行了硬化铺装,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了一个面积10亩以上的街心花园、至少有一块公共绿地,大力实施了旱厕改水冲式公厕,进一步加强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各村居因地制宜加快种养基地建设,硬化铺装中心街;乡镇、村居间实施了村村通油路工程,启动了村村通客车、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其中,颜庄镇、辛庄镇、口镇等按照“镇园一体,统筹建设”的思路,大力加强了工业园的建设,园区内路通地平、设施齐全,有力地促进了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其它乡镇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了各类工业经济园区,为当地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30%以上的村中心街建设坚持高标准,道路宽阔平畅,专人负责清扫;全市各村普遍开展了道路硬化铺装或修缮。村村通油路工程基本完成,村庄油路与县道、省道、国道一起,组成了主次互补、相连贯通、畅行无阻的城乡交通网络;村村通客车、通自来水工程也已经基本完成。*向省建设厅推荐上报的2个示范镇和13个示范村都顺利通过了全省“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总评。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了镇村环境治理,指导镇村全面开展清理“四大堆”和治理“八乱”现象,镇村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三)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去年,制定了《**综合治理行动纲要》,规划用三到五年时间,总投资2.36亿元,按照“一环、两廊、四景区”的结构布置,对64.5公里的**河道及两岸进行综合治理。今年,重点搞好**中心景区建设,目前绿化工程方面,已回填土17万立方米,栽植苗木25万余株,播种草坪5万平方米,铺装广场道路1500平方米,建设沙滩13万平方米,完成河岸垒砌800立方米。沿河路目前已完成土方15000方,风化砂17000立方米,管涵300米,二灰风化砂33750平方米,水泥碎石31200平方米,沥青路面23240平方米,安沿石9770米,完成造价约567.6万元。**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已基本治理完成,出水断面cod比年初降低了35%,达到了排放标准;莱城电厂3#、4#机组脱硫工程,已完成投资6200万元;泰钢二次除尘设备完成投入1200万元。

以**综合治理为契机,对全市58个小流域、295条河流进行了综合整治。沿高速公路和交通干线两侧进行绿化建设,使之成为了绿色走廊。引入先进的治理理念,恢复破坏山体和地形地貌,泰钢公司在废弃矿山上引水植绿,增加游乐设施,建设了雅鹿山公园;牛泉镇将废弃的漏斗型大矿坑规划建设成下旋式观演广场;和庄乡发展经济林3000亩、风景林6000亩,修建大型水池8个,修建大型塘坝24座,青山呵护绿水,绿水滋养青山,促进了山水和谐。通过治山、治水、复垦、造绿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改善了全市生态环境。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重心下移,统筹城乡整治。2002年开始,*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连续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基于对这项活动重要作用的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2003年底决定,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深入持久地抓下去,不仅要在城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更要把触角延伸到乡镇和农村。2004年11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提出了城乡统筹、重心下移的举措;2005年4月份,印发了《深化城乡综合整治巩固完善整治成果的实施方案》,5月8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非常重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全程关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并深入综合整治现场督促指导。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实地查看**流域、城内沟渠等重点项目治理情况,分管书记、市长更是靠上督促,经常现场办公,全面推动活动开展。为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并由各职能部门牵头设立了14个版权所有专项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市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各区、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机构,村级也都明确了专人靠上抓,健全完善了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网络化,互相配合、协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全市综合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四级联动,细化工作责任。市、区、镇、村四级都层层明确了整治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迅速行动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实现了四级联动、全民参与。同时,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内容,精心设计了多项建设和治理活动,在城区重点开展了“城市建设年”、“三告别”活动、“双创一巩固”活动;在乡镇、农村深入开展了“镇村建设年”活动,实施乡镇“八个一”、中心村“五个一”和“村村通”工程;在水体生态建设上,实施了**综合治理行动。通过纵向各层级、横向各层面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结成一张网、形成一盘棋,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扩大社会影响,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宣传部门牵头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近年来,在《大众日报》、《山东建设报》、《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刊》等省级媒体发表我市综合整治活动情况的各类稿件100余篇;《*日报》、*电台、电视台等本地媒体都开辟了专栏,固定专人深入报道,编播刊发各类稿件300余篇。通过大力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各级各部门你追我赶、展开竞赛,营造了全市关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篇2

一、工作目标

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规范执法、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创业环境,增强经济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吸引力。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解决5个方面问题为重点,着力开展好7项活动。

(一)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企业“三乱”方面。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进企准许制度、企业安静生产经营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重大强制措施报告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中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2.政策执行方面。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以及对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扶持重点产业、优化发展环境等决策部署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整治重招商轻服务,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欺商、害商、坑商的行为。

3.行政效能方面。着力解决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的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4.工作作风方面。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不守纪律、自由散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5.企业周边环境方面。着力解决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和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妨碍生产经营的行为;严禁不事先告知,随意停水、停电、停网络等行为,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建设、生产生活的需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开展7项活动:

1.治理企业“三乱”活动。实行“四个一律”,凡是进企检查一律到县优化办备案报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能够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是有裁量空间的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对部门多头向企业收费的项目,一律改为由财政部门向企业定期、定额一口收费;执法部门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扣押没收财物等强制措施,应经主管县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县纪委优化办备案;严肃查处向企业强拉赞助、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2.服务企业提升活动。县直各单位要严格上下班、请销假制度,重点岗位、窗口科室实行AB岗工作制度,全县所有涉企职能部门要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优质服务,帮助落实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只能说可以办、怎么办、马上办,不能说不能办。责任单位:各涉企职能部门。

3.“双减双提”活动。围绕7月2日省政府取消、下放的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对应取消和衔接工作,坚决查处搞前清后立、变相审批、数字游戏等行为。按照省《关于优化多层级审批流程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的工作方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一律按照“受理、审查、批准”三个环节完成审批。规范部门内部审批环节,建立两岗审核终结制度,同一内容最多由两个岗位审核把关。对部门内部多科室联合审批、会签的事项明确牵头科室,实行一口对外、内部抄报、并联审批。对规范后的审批程序,编制项目审批“流程图”,并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行政审批部门。

4.开展企业周边环境净化整治活动。公安机关要结合打恶除霸、平安创建等活动,安排警力对村霸、地霸、市霸等恶霸势力进行排查,畅通举报电话,提高出警速度,快速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5.开展外商联谊活动。定期组织外商联谊活动,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打造外地客商精神家园,使外商愿意留在、融入,安心发展、奉献。责任单位:县开放办、县发改局。

6.搞好“创优评差”活动。组织各重点企业、工程项目、超市、商户等法人代表,对37个涉企职能部门及基层站所、执法人员检查收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问卷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大会上通报。对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且一年内连续两次排在后2名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工作“一票否决”,并对该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重点解剖。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7.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绩效评估活动。把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之中,并适当增加分值。充分运用好考评结果,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尤其是发生企业“三乱”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本阶段总结和下阶段启动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3日—9月23日)。各单位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思想,看是否存在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适应的问题,执行政策规定是否彻底、到位;二查作风,看是否存在飘、浮、懒、散、乱等问题;三查行为,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四查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和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期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等内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职能部门要对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文件进行一次自我清理,取消过时或者阻碍经济发展的文件;对保留的审批、收费项目,要编制统一目录。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办。

2.重点检查阶段(9月24日—10月4日)。县监察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办检查作用,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现场督办等形式,深入检查各执法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要对活动组织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责任重大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时整改,专人负责督办。

3.整改提高阶段(10月5日—10月15日)。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县监察局督导发现及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形成规范、科学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专项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本系统进行通报,接受群众评议,形成专题综合报告,于10月18日前报县监察局。县监察局要对专项行动汇总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抓好落实;要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工程,提升环境“三年大变样”内在质量,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控制在0.20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控制在0.200万吨以内,圆满完成“十一五”确定的污染减排目标。

(二)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

(三)县城郜河排放断面COD浓度低于130mg/L。

三、工作任务

(一)“洗城净天”工程

1、调整能源结构,严格煤炭管制

(1)工促局负责,发改局、环保局配合,加强对低硫煤购销企业和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严禁在县城建成区内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0.8%的煤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全县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3万吨。

(2)工促局负责,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对县城外环公路以内及沿线所有煤堆、料堆、灰堆进行彻底整治,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整治标准和要求的,要坚决关停。

(3)环保局负责,加强排烟设施的日常监管,限期治理或改造脱硫除尘设施,保证除尘设施稳定运行,杜绝冒黑烟现象。

2、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定期公布淘汰企业名单,按时淘汰落后产能。

3、脱硫治理工作

环保局、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所有燃煤单位在用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局联网。

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各乡镇政府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2)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强化卫生保洁,做到县城主干道路每天洒水2次以上,每10天冲刷1次;雨后及时冲刷污垢路面;龙州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按时清扫县城小街巷。

(3)建设局、公安局负责,加强县城渣土清运车辆的管理,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须采取覆盖措施,车辆驶出工地要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严禁超高装载,不得沿途遗洒。对遮盖不严密、车身不洁净的渣土清运车辆,由建设局、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罚;建设局加强监控,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装载、不苫盖或苫盖不严的,严禁驶出施工工地。

(4)建设局负责,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应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所有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采取设置围挡、硬化道路、覆盖砂土、棚化物料、洒水抑尘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对土方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城市道路的硬化,设置车轮清洗设施,并设专人负责保洁;拆迁作业时必须采取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等措施,防止产生灰尘。

(5)建设局组织,各乡镇、单位具体实施,动员辖区单位、学校、企业、庭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对所有楼房楼顶进行彻底清刷,对玻璃幕墙、瓷砖等可冲刷的楼体全部进行清洗。

5、水泥粉磨粉尘污染治理

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水泥粉磨企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晨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建材有限公司两家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并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6、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加大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7、加强重点监管区域综合整治

(1)工促局负责,相关乡镇、环保局配合,对煤炭储运形成的粉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煤炭储运中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煤炭储运过程粉尘稳定达标排放。

(2)环保局组织,各乡镇政府配合,开展高速公路、省道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小锅炉。

8、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确保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最安全的减肥药品牌静脉曲张袜什么牌子好洗面蚕丝被十大品牌比较消浮肿眼霜什么牌子好眼霜男士用什么护肤品好

9、环保局牵头负责,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制度。

(二)“清流净水”工程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规范运行管理

(1)环保局负责,建设局、财政局、水务局、相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年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厂区及配套管网扫尾工程建设,确保我县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年6月底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形成污染减排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

(2)建设局负责,新建项目排水必须按雨污分流设计,与市政排水管线接通管的前端,须设置检查井,否则不予审批有关手续。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雨污管线要分别接入相应市政管网,未按要求设置检查井的,不予审批有关手续。

(3)建设局负责,加强向城市排水设施内排放污水的监管,定期对排水单位的排水水质、水量以及污水管网内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排水监督档案。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未设置检查井的,不予发放《排水许可证》,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满足设计要求。

(4)环保局负责,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其排放污水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5)环保局负责,加强制药、化工、造纸、淀粉等重污染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控制标准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监管,明确企业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并定期公告。

2、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的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不予年检工商营业执照。

(2)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以及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的排水单位的排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对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现有企业,年其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mg/L以内,否则责令停产治理,杜绝排污单位将污水排入渗坑及渗井。

(3)发改局、招商局、环保局负责,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两集中”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农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4)环保局负责,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1)环保局负责,财政局、水务局、龙州镇、市同乡、只里乡、独羊岗乡配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并按照国家规范完成立标工作。

(2)环保局组织,有关乡镇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6月底前划定我县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在非禁养区新建养殖场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禁养区现有养殖户,年10月底前制定规划,限期搬迁或关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唐县碧水蓝天行动指挥部,县长任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县领导、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指挥长,成员由环保局、监察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发改局、工促局、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环保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综合组组长由环保局副局长郝雪峰担任,成员由宣传部、环保局、建设局、发改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年终考核等工作。督导组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习永振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和监察局、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监测周分析”、“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日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定期印发;每周分析一次环境质量状况、每月调度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

(三)强化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对重要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对目无法纪、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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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范围

水环境整治突击活动的范围包括市境内除封闭式水产养殖水域以外的所有河道、沟塘。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

1、清除以“三水”即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为主的水生植物;

2、打捞水面漂浮物;

3、清理沿河乱抛乱倒的垃圾。

三、实施时间

突击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7日—10日)。各乡镇建立水环境突击整治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9月11日前,组织人员完成所属河道工作量的测算,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划分工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干负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各责任单位组织人员突击清理沿河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将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等水生杂物挖塘深埋,不留后患。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9月21日—验收结束)。市里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达标。同时,各乡镇要强化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保证河道清洁畅通。

四、责任分工

全市水环境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所属范围内乡村河道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城区河道责任区域划分仍按照文件划定的责任范围分工负责;市级骨干河道具体划分的工段、长度及起止点详见附表。责任分工有争议的河段一律以市水务局解释意见为准。

五、考核办法

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将从市级机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两无两有”标准,即水面无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等漂浮物,河边无垃圾,打捞的漂浮物和垃圾有处理措施,长效管理有责任制和措施,分片对各乡镇督查考核,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乡镇,市里将按照骨干河道每公里250元、乡村河道每个自然村6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

六、长效管理

各地要按年初已制定的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水生植物正常打捞和管护机制,真正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打捞,坚决控制水生植物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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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横龙桥、冷水坑省控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农村饮用水水质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与保护。继续推进相垵水库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加强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巡查力度,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坚决予以取缔。逐步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规划与保护工作。完成三班镇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整治工作,建设水源工程、标志宣传牌、隔离网,完成水源地清淤和生态林保护工程。

(二)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底前建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行,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逐步完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面,提高污水进水浓度,完成省、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建设污水厂二期配套管网11.5公里(含旧管疏浚)。县城及周边乡镇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他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予以收集处理。浔中镇、三班镇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共15.5公里,接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龙门滩镇生活污水通过建设人工湿地、一体式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在县城区、龙门滩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设施,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持续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重污染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组织开展对“黑色”级别企业进行整治;加大自查自纠过程的环保监督、监察、监测力度,加强排污单位环保等级的动态管理,加强巡查、督查,坚决防范污染反弹。加快减排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建陶、造纸、制革、食品、制药、电镀、印染、化工等8大工业行业的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完善污水管网。

(四)持续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有关规定,禁养区、禁建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积极推行无(少)污染养殖技术,新、扩、改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零排放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污染。在农村散养户中推广户用沼气工程,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促进养殖粪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减少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2012年继续推广无污染养殖技术,在春美乡林盛养猪场实施生物发酵床养殖示范工程,采购发酵菌、改造猪舍,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

(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2012年开展丁溪小溪段、大铭溪、汤岭溪、黄井溪等小流域专项整治,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污染治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建设生态资源动态监测工程,配备动态监测塔,建设网络信号自动传输等办公设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在盖乡、美湖乡、国宝乡等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市级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清理垃圾、设置垃圾池、垃圾桶、改水改厕、建设沼气池、河道清淤、绿化等工程。

(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化各项措施,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审批、验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源头把好关。在开发建设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各项建设特别是山地建设、公路建设中加强水土保持,规范施工管理;坚决取缔洗砂和非法采砂活动。坚决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在浐溪流域上游的盖、国宝、赤水等乡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50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落实流域整治责任。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治理任务和监管职责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且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地方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整治工作的效能督查。按照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76号)要求,各乡镇、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按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份重点流域整治工作进度表。同时,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报告。每月进度表和总结报告盖章后报送县环保局。

(三)加大整治项目资金投入。继续用好用活新一轮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01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将作为年度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库,届时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重点流域整治项目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