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环境污染事件范文

环境污染事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5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环境污染事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污染事件

篇1

关键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监测 事件处理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环境突发事件在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还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与此同时,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受应对体制不完善、应对能力不强及环境信息发送迟缓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导致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法及时的采取救治措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此,本文笔者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我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中遇到的问题及完善途径,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结合当前我国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作出的规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一般是指没有任何事先征兆,突然发生,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威胁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等损失及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与其他事件相比,该事件在实际运行中,其特点主要表现为突发性、紧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几方面。同时在该事件出现前,其发生是无法通过人力进行预料、逆转的,同样,针对这类事件,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准确的知道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产生的后果;一般来讲,一旦出现该事件,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直接威胁,甚至在情况严重下,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在处理这一时间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采取监测措施,避免延误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从我国近几年遇到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能够看出,结合突发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国家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总体预案,并将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I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ⅡI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但在实际监测中,则需要监测人员对该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在确保监测结果准确性的同时,还能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程序

工作人员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测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程序规定,有步骤的对其监测,并在得出监测结果后,第一时间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确保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般来讲,在整个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其监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应急预案的制定

受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自身突发性、紧迫性、公共性及危害性等几个方面的影响,导致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很难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准确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及造成的后果。因而在处理这类事故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能够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处理措施,制订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起高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措施,以便在事件突发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救治,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其基本前提在于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对事故方负责的态度,对突发事故积极开展调查,且在调查的过程中,各地整部、环保部门及其他部门应给予相应的配合,同时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积极救治,在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的同时,还能减少或清除污染危害,确保事故救治措施的顺利进行。此外,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应从根本上认清自身的职责,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在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及时控制的同时,还应将救治信息及时的告知群众;环保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并在自身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应急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整个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中,受突发事件的影响,该项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开展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对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影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成立专业的应急指挥中心,在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的过程中,科学、完善的启动应急方案,使其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

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应急预防的制定,其核心目的在于对突如其来的染污事件开展积极的处理工作,将该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结合应急方案的工作程序,其主要包括接报、研制、报告、预警、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所、现场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终止等几个方面。与此同时,针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如何对其处置,将直接关系着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结果。在整个应急处置过程中,环保部门作为该事件的主要工作部门,应在同一领导下,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将该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救援建议,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在实际应用中,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需要从监测项目、监测范围、监测点位及现场采样等几个方面出发,并结合着监测结果,从整个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范围出发,灵活运用应急监测方案。

三、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该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监测,以便在得出监测结论后,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与此同时,在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测时,工作人员还应从根本上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实事求是,在保证监测结果准确无误时,还能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铺垫。

参考文献

[1]黄娟,邵超峰,张余.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03).

[2]吴玉萍,胡涛,赵毅红,葛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策[J].环境经济,2009,(Z1).

篇2

从灾害链的角度对Na-tech事件进行环境污染风险分析。采用临汾市历史地震资料和10家焦化企业的数据资料及当地的气象资料等,进行风险分析,结果表明在所研究的区域内,一旦强震破坏了化工设备,造成粗苯泄露,易造成公众中毒事件,所研究区域是典型的高中毒风险区。

关键词:

Na-tech事件;灾害链;地震灾害;环境污染风险

近年来,因地震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后果越来越严重。最为严重的是2011年日本3.11特大地震,地震引发海啸,逾2×104人遇难失踪,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爆炸,造成核泄漏,数万人紧急疏散,对环境的影响将持续若干年,是有史以来自然灾害所引发最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之一[1]。在中国,地震也引发了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1976年唐山地震发生毒气污染7起,其中3人死亡,18人中毒。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也引起部分化学品的泄露和释放。这种由自然灾害导致的事故灾难被定义为Na-tech(NaturalandTechnologicalDisasters,自然和技术灾害)[2],它可看作是灾害的一种链式反应,国内对灾害链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进展[3],但对地震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从断链减灾的角度对Na-tech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具有普通的现实需要和广泛的应用前景。

1研究区域情况

本论文以山西省临汾市作为研究对象。该区域在历史上发生过2次大震,同时又是山西省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但其特殊的地形条件和气象条件又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具有极高的中毒风险性。

1.1大震的复发区临汾盆地具有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活动时间长的特点。自公元649年以来,盆地内共发生过地震震级M>4.7级地震21次,其中8级地震1次,734级地震1次,6级~6.9级地震3次。其中1303年和1695年临汾地区先后发生了洪洞(M=8)、临汾(M=734)2次特大地震震中仅相距45km,在400a间相距这么近的地区相继发生2次特大地震的情况在华北历史地震记载中是孤例[4]。

1.2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汾自然资源非常丰富。临汾区域的焦化企业不仅星罗密集,生产粗苯的量较大,且分布较分散,一旦发生事故,较难以集中处置。

1.3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临汾市的地理环境和气象水文条件非常不利于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临汾市地形轮廓大体呈“凹”字型分布,四周环山,中间平川。临汾市市区全年静风频率高达48%,逆温频率高达38%,不利于污染物的垂直扩散和水平输送。

2研究区域内的潜在震源区及污染源的设定

2.1潜在震源区的设定本论文选择临汾盆地中北部强地震带上震级大于等于里氏7.5级和8级的活动断层作为研究对象,沿地震带通过ArcGIS随机生成57个震中,地震带震中分布如图1所示。地震烈度的等震线形状采用椭圆衰减模型,沿着地震破裂长度方向即为长轴方向。临汾研究区域处于中国华北地区,故选用中国东部的烈度衰减关系式(1)和式(2)模拟区域的烈度分布情形。利用式(1)和式(2)计算临汾区域内每一随机设定的震中在每一潜在泄漏源处的烈度值,临汾强地震烈度值从6度算起,即本研究仅考虑单个震中在粗苯泄漏处造成6度及以上烈度时的粗苯存储罐破损情形。

2.2潜在污染源的设定研究区域一共有38个涉及粗苯(苯和甲苯)的焦化企业,本论文选择其中10家焦化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其空间分布如图2所示。在研究区域和震源区、污染源设定后,假设临汾中北部发生强地震,地震破坏了危化品粗苯的存储罐,造成粗苯泄露,粗苯泄露直接威胁到公众的生命。Natech事件具体影响灾害链如图3所示。

3地震与化工设备破坏的风险分析

建立地震烈度(修正麦加利烈度,MM)I与破坏状态之间的关系矩阵,通过破坏状态与破坏状态比例的关系矩阵,得到主要化工设备在6度以上烈度(MM)I的破坏比例,用来表示化工设备的地震破坏脆弱性。结果如表1~表3所示。采用MonteCarlo抽样模拟各级烈度下形成的破损比例的分布范围,再将样本转化为Probit,用标准状态分布的反函数+5表征Probit,用Probit数与地震烈度完成线性回归,得到地震烈度与破坏概率之间的线性关系,如式(3)、式(4)所示。

4化工设备破坏与粗苯泄露风险分析

4.1粗笨泄露量与体积的关系假定粗苯卧式储存罐受到临汾强地震破坏后,其罐内所存粗苯(苯和甲苯)将在1h内全部泄漏到空气中。故将焦化企业中粗苯的存储量作为粗苯储存罐破坏后粗苯的泄漏量L,粗苯的体积泄漏速率V如下。

4.2风险分析从4.1分析可知,化工设备的粗苯存贮量直接决定了泄露后产生的危险性。

5粗苯扩散与公众中毒风险分析

粗苯泄漏后在大气中进行扩散,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化工设备破裂后,粗苯所处的污染源状态,另一个是地震后的地面气象条件,随着地震时间增加,粗苯扩散产生的中毒范围也不一样。研究选取气象资料比较完整的临汾市区、洪洞县、襄汾县、隰县、吉县、浮山县和翼城县7个地面气象站点和5个高空气象站点的气象数据时,在不足时用内插法补全所需的气象数据。运用CALPUFF大气扩散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根据相关数据,绘制出粗苯15min最大浓度中毒风险图如图4所示。由图4所知,在粗苯15min浓度最大值时,按中国《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标准,研究区域有一半以上地区中毒风险在0.1以上,即有10%以上中毒概率,这属于比较高的中毒风险;同时研究区域有1/4以上地区中毒风险在0.25以上,即有25%以上中毒概率,这是很高的中毒概率。这表明此时研究区域是典型的极高中毒风险区,研究区域内人员应立即撤离。

6结语

在模拟发生在临汾市的地震粗苯泄露的Na-tech事件中,地震破坏了危化品粗苯的存储罐,造成粗苯泄露,粗苯泄露直接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和地震直接对公众中毒产生的影响。通过研究发现可通过断链减灾的模式进行风险控制。a)通过震害情况分析,化工设备直接受地震破坏的影响不大。要对罐体本身和相关联的部位作好减震措施并日常及时维护,可避免化工危化品存贮设备的破坏;b)泄露速度与存贮危化品的量直接相关;c)临汾市中北部是典型高危险中毒区。

参考文献:

[1]潮轮.日本悲恸:地震海啸核泄露[J].生态经济,2011(5):8-13.

[2]盖程程,翁文国,袁宏永.Natech事件风险评估研究进展[J].灾害学,2011,26(2):125-129.

[3]李鑫,郭安宁,赵泽贤.日本东北9.0级大地震与台风的成链关系[J].灾害学,2012,27(2):39-42.

篇3

突发性环境事故不同于普通环境污染事故,它具有迅速扩散、危害严重和污染物不明等特点,在瞬时或者短时间内向环境排放大量污染物质,造成巨大人身和财产损失。研究以株洲市“5•6废酸倾倒环境污染案”为例,就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工作展开了分析。在损害评估鉴定工作中,从污染物性质、事件发生时间和污染路径进行了分析认定;就倾倒强酸废水量进行了事故反演分析,并对时间损失进行了定量分析。污染损害鉴定结论科学可靠,提出了环境污染事件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相关建议。

关键词:

废酸;环境污染;损害鉴定

前言

据环境保护部全国环境统计公报[1]统计,2013年中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高达712件,且呈逐年递增趋势。突发性环境事故不同于普通环境污染事故,它具有迅速扩散、危害严重和污染物不明[2-3]等特点,在瞬时或者短时间内向环境排放大量污染物质,造成巨大人身和财产损失。针对事故原因,有文献统计1999年-2009年国内突发性重大或特别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原因前三位分别是:危险品存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而泄露或尾矿库和污水池渗漏[4];违规偷排和各类交通意外事故[5]。为遏制突发性环境事故频发的恶劣态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中央精神,发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对环境司法、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1月印发关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荐12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作为首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机构,受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委托,对株洲市“5•6废酸倾倒环境污染案”开展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工作。本中心本案是典型偷排所致的环境污染事件,评估鉴定结论被法院采纳,具有技术示范和司法实践意义。

1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5月6日12时30分,株洲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在株洲市石峰区汇亚市场现场巡查时查处一槽罐车通过雨水收集口向城市下水管网倾倒废液。倾倒口位于霞湾污水处理厂进水口上游约3.6公里。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倾倒废液为废酸类危险废物。经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和株洲市环保局联合调查确认,自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株洲市某化工贸易公司刘某、肇事罐车主李某和司机贺某共从长沙市某钪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运强酸废液约132车,共计2524t,其中株洲龙泉洗水总厂先后共接受19车,共310t;案件肇事方口供承认于汇亚市场私自倾倒24车,共计约460t;其余强酸废液去向尚待查明。

2范围界定[6]

2.1污染物性质确定

株洲市环境监测站对槽罐车含酸废液监测结果表明,槽罐车内水样pH为0.21,化学需氧量、锌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限值分别为10.3倍、450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案中含酸废液来源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生产过程,属于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261-057-34),危险特性为C。

2.2时间范围

根据案件肇事方口供,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6日株洲市某化工贸易公司共私自倾倒强酸废液24车,共计约460t。经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事故现场槽罐车和长沙市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废酸储罐样品废液样品pH约为0.2。霞湾污水处理厂提供厂区进水异常资料证实从2012年3月开始频繁出现水质异常情况,正常生产运行受到冲击。霞湾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规定厂区进水pH<5时属于水质异常。根据案件肇事方口供、结合槽罐车单车运输量、倾倒时间、管网及生活污水流速等调研分析,可初步判断本次污染损害鉴定时间确定为从2012年9月至案发当日。对霞湾污水处理厂提供的2012年和2013年霞湾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资料统计可知,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霞湾污水处理厂受到pH<5的含酸废水的冲击累计31次,持续影响时间累计约为80小时。

2.3空间范围

通过株洲市生活污染管网流量和流向分析以及管网关口实地调研可判断:肇事槽罐车从“5•6环境污染案”事发地点汇亚大厦倾倒的强酸废液,通过汇亚大厦雨水收集管道进入生活污水管道,然后在八字口通过明渠汇集流向云峰驾校霞湾污水管网入口,经霞湾污水管线输送进入霞湾生活污水厂进水口,总输送距离约为3.6公里。从以上迁移途径分析可知,人为倾倒强酸废液的环境污染损害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对明渠和生活污水管网腐蚀作用;对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冲击;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排强酸废水对厂区下游环境产生影响。

3倾倒强酸废水量分析

根据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异常数据统计和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分析可知,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进水pH低于5的总持续时间为80h,平均pH约2.5。根据质量守恒定律有以下公式:综合监测结果强酸废液pH取0.5~1,代入上式可推算出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受到人为倾倒强酸废液量范围为:378~1196t。

4损失评估

倾倒强酸废液影响生活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下游地区[7]。其中,强酸废液对生活污水管网的损害具有较强专业性,建议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另行鉴定;由于时间与技术所限,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排强酸废水对厂区下游环境生态损害暂不列入本次损失计算范围。本次鉴定评估主要针对该案件对霞湾污水处理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及其编制说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可理解为直接经济损失,其中财产损害目前可操作的主要包括国家财产损害、单位财产损害及个人财产损害。在本案件中,尚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存在人身损害;所排含酸废水经城市生活污水管线(霞湾线)进入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对该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从而产生了单位财产损害;在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采取投加片碱等额外措施处理后,该部分废水对周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损害很小,因此本次损害评估对象主要为霞湾污水处理厂所受的财产损害。根据霞湾污水处理厂的工艺特点及生产运行情况,对其所受的财产损害主要从运行成本增加费用、停产损失及额外处理费用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见表1。

5鉴定结论

(1)根据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槽罐车含酸废液监测结果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界定,从“5•6环境污染案”事发地点倾倒的废酸属于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261-057-34)。该含酸废液可通过霞湾污水管线(约3.6公里)直接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导致该厂进水口pH超出设计处理范围,对该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导致该厂生活污水处理成本增加,造成停产损失及额外处理费用。(2)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6日期间由含酸废水对霞湾污水处理厂冲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9.73万元,其中运行成本增加费用17.30万元,造成停产损失17.84万元及额外处理费用4.59万元。(3)根据水质异常数据分析,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6日期间,进入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倾倒强酸废水量范围为:378~1196t。若依据最大倾倒量1196t计算,折合每吨倾倒强酸废水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32元;若依据最小倾倒量378t计算,折合每吨倾倒强酸废水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51元。

6结语

本案是典型因违规偷排所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由于第一次作案到案件查处当天时间跨度大,肇事者作案时间随机,造成部分直接证据无法收集保存,增加了后期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的难度。随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逐年递增和新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势必对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提出更高的技术和规范性要求。通过本案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和司法实践,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和建议:(1)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受害方,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第一时间报案并保存收集事故现场物证。(2)在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开展中,应进一步加强技术储备和创新,特别是生态损害评估的技术储备。同时,应建立评估机构与林业、水利、海洋、住建等相关技术权威部门沟通衔接机制,以提升综合损失的有效性。(3)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建议参考借鉴美国《1980年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对赔偿责任人进行严格界定,并厘清污染设施所有者、运营者及运输者的连带责任。

参考文献:

[2]刘耀龙,陈振楼,毕春娟,等.中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8(12):116-120;144.

[3]傅晓钦,胡迪峰,翁燕波,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研究进展[J].中国环境监测,2012(1):107-109.

[4]魏科技,力,宋永会,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研究进展及体系构建[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8(6):64-70.

[6]李海杰.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案例分析与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5):81-83.

篇4

关键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保护 影响

前言

所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1]。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业迅速发展且其门类日趋齐全。大量的工业原料被储存、运输、用于一线生产;尤其是化工材料,其大多是有毒易爆物质;由于人为等原因,近年来,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在我国频繁发生,有些污染事件不仅对我国局部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而且造成了当地社会的一度不稳定。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对我国环境的危害

1993~2005年污染事故统计数据统计显示:在13年中全国每年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总次数最少为1406次,最多为3001次,水和大气两类环境事故占据了事故总数的绝大部分(83.04 %~92.02 %)空间上主要集中在我国东南和中部地区省份,湖南、四川和广西为环境事故最密集的区域[2]。与常规的环境污染相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等特点。因此,其对局部环境的危害就更加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如:2004 年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污水事故,近百万人饮水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哈尔滨市400万市民断水4d,沿江数10个市(县)及下游俄罗斯遭受影响;2006年1月,湘江发生严重的镉污染水体事故,致使湘潭、株洲两市水厂镉严重超标,部分地区积水的镉浓度超标200多倍[3]。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统计,类似的环境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发生约2000起左右[4,5]。

1.1. 突发性环境污染对我国水体的影响

在我国发生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水污染事件占主要比重,如上文提到的四川沱江和松花江以及江苏盐城等特大水污染事件。局部的地表水段在短时间内被排入大量的有毒化工原料,从而直接导致局部水体物理化学性质的急剧变化而被严重污染;水体内的生物也因此遭到灭顶之灾,水体内的生态环境也随之被彻底破坏。如不积极采取有效的水利拦截措施水域内河流的流动将使污染水域的面积迅速扩大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而污染水域的治理不但周期长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巨额资金。从整体上来讲我国地表水的污染处于中度污染状况,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无疑使我国水体总体的污染状况雪上加霜。由于地表水的渗透,局部的地表水污染还有可能引起局部的地下水的污染,地下水污染的修复较之地表水更加困难其影响将更加深远。此外,污染水体中的有毒化工原料和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巨大其将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1.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对我国大气的影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大气污染事件在我国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同样占据着重要的比例。气体的物理特性决定了它与水污染有着不同的特点:大气污染的持续时间短,危害更直接更大,在短时间内几乎无法控制和治理已经造成的污染。在我国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中大气的污染一般是由化工厂化工气体泄漏和化工原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的发生可以使一定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变坏,如发生在人口较稠密的居民区其间接危害会更加严重。

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有害物质的挥发可以使污染在一定的条件下迅速转移从而带来更多的间接危害。如:污染物随风飘到远方扩大污染范围或随雨水降下污染地表水。

1.3.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对我国土壤的影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固废和被污染降雨以及灌溉水污染,重金属和有害微生物的污染是土壤污染的主要形式。土壤被污染后其污染效应潜伏期长不易被发觉。土壤收到重金属污染后,其会随着植物而迁移到人体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土壤被污染后其治理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周期也长。

终上所述,我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我国局部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使发生地方的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进程延缓,使局部环境质量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污染状态。它同时也加剧了我国环境整体的严峻形势,增加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资源投入。它的不利影响使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对我国环境保护的正面影响

我国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虽然给我国的局部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甚至影响到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总体进程。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它的发生也迫使我国政府、环保以及科研等部门积极总结事件发生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预防以及治理措施。在此过程中也就使我国的对于此类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治措施和体制更加完善和有效,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此类环境治理技术的发展。

2.1 有利于企业应急能力的提升

篇5

关键词:环境监测 突发事件 存在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已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急剧上升,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给国民经济、环境及人们生命和健康带来巨大灾难,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对环保部门能力和水平的检验。而应急监测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环境应急工作成败和高层的决策是否正确。但是,目前,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管理水平还比较低,表现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能力不强、应急监测现场协调指挥能力不强、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不够及时和准确,应急监测装备能力配置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监测人员缺乏应急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后勤保障不足等。所以,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管理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目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监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能力不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非正常的、不可抗拒的,在时间、地点、场合、排污方式、途径、种类、数量、浓度等方面难以预料,一般不可预测,有些有一些苗头。目前环境监测还不能够做到预测污染事件发生,甚至有些突发污染事件已经发生了七八个小时后才接到污染事件的报告,往往错过了最佳的监测和处置时机,监测工作的被动可能造成决策的失误。如何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如何在一些事件发生前进行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是环境监测管理需要去努力探讨的问题。

1.2应急监测现场协调指挥能力不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有方方面面的领导到场,在环境应急监测现场指挥上,目前存在着过分依靠领导临场发挥的情况,有时领导之间的意见不一致时,各方面的行动难以协调地开展,特别在监测的频次、持续时间等方面,没有科学的评估,受到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太大,容易造成应急权力失控和监测资源浪费。

1.3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不够及时和准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到现场的人很多,但往往缺乏一些特征污染因子的监测手段和知识准备,对现场污染物种类、数量、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以及相关水文、气象等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掌握,所以对污染突发事件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的危害等初期评估方面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在应急监测过程中往往还忽视了监测的质量控制,不能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影响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在监测数据的上报的过程中,有时往往受到行政方面的干预,只报好的方面,对严重的情况还有瞒报的现象发生。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监测信息系统。

1.4应急监测装备能力配置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这里存在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急监测装备能力配置不足,缺少必要的应急监测装备,对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不能及时准确分析污染因子,甚至有时仪器设备的数量不够,束手无策。仅仅靠日常的监测设备和分析手段是不能满足应急监测要求的。二是应急监测装备配置不实用,有些地方花费了很多的资金,购买的应急仪器不适用,有贪大求洋的倾向,忽视了基本要求的配置。而在应急监测仪器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并没有下功夫,容易造成应急资源浪费。

1.5缺乏应急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监测人员缺乏根据现场污染情况、条件和污染事件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分析的能力,知识面不够广。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特别是现场大型监测分析仪器的操作技术不够熟练,往往造成应急监测的质量和水平不高。现场监测人员还缺乏应急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在应急现场如何根据各种复杂污染情况的不同采取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容易受到危险伤害。

1.6后勤保障能力不足。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复杂,各种各样的化学危险物爆炸、泄漏的污染因子很多,有易燃易爆、化学、腐蚀性、致癌物等有机和无机的物质以及放射性,针对对各种污染物质的安全措施目前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应对综合应急、流域应急等情况的后勤保障能力不足,对特殊污染因子分析的物质保障不足,监测的机动性不足等。

二、完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管理的对策

2.1开展早期预警是对环境突发危机事件进行有效处理的关键.如何增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能力,笔者认为,作为环境监测部门是有许多工作可以做的。首先建立当地风险源档案十分必要,利用环境监测的优势,对本地有可能发生环境突发危机事件的单位和工段进行摸底分析,排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刺激性、致癌性以及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名称、生产和储存数量方式、地点方位以及化学特性等,形成本地区风险源信息图,做到对本地区风险源心中有数。第二,建立完善的环境预警机制,监测站除了成立应急环境监测小组外,还需要充分发挥耳目哨兵的作用,可以联合当地的安全监督等部门一起组织重点风险源单位、工段和安全事故多发地的一线人员加入到应急监测网,可以通过他们对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和苗头及时掌握,以便在第一时间及时判断做出反应。第三,建立现代预警系统工程,目前,县级以上的监测站一般都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重要的河流断面也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一些重点的污染源也建立了自动监控系统, 要充分利用这些自动监控系统,增加超标预警信息功能,充分发挥这些自动站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的作用。还可以根据当地财力的情况,增加一些环境重点区域和重点源的特异因子自动监测站,为及时了解和掌控危机应急进程提供技术保障。加强环境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应急知识和意识也是一项提高环境预警水平行之有效的办法。总之要以"快速、简便、经济、科学、高效"为目标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2.2针对各种突况进行演练,是提高应急监测现场指挥协调能力的基本保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可以说是全面检验环境监测站的素质、能力和水平的试金石,作为应急监测现场指挥应该首先掌握每次突发事件污染特点、范围、危害程度、污染物的性质、二次污染物产生情况以及最佳的监测方案。根据每次现场监测的具体情况,做好和各级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监测网络站的协调和沟通,要把最新的情况和有关污染物知识、事件危害程度和范围以及监测的打算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现场最高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避免过分依靠领导临场发挥的情况。特别对于监测的频次、监测持续时间等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摆出充分的理由,既要对污染事件进行充分的监测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监测应急资源浪费。所以建立针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完善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和预案,并针对各种突发污染事件进行相关方面的联合演练,做到在实际情况发生时胸有成竹,增强上下左右协调性,对监测站提高应急监测现场指挥水平和能力也是十分必要的。

2.3要解决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不够及时和准确的问题,首先要建立现代化的通信系统,各个监测站还应配置一套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比较清楚的卫星遥感地图,图文传输技术可根据各地的条件配备。这样便于在现场对污染事件发生地的情况有个整体的认识,可以迅速形成比较完善现场监测方案,对污染的范围和重点保护区域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应急监测的报告。笔者认为,可以根据污染事故不同的时期,编制初期现场报告和中后期的不同的形式的监测报告。污染事件往往发生得很突然,大部分污染事件的持续时间不长,污染事件初期污染物的浓度大,可以应用快速的检测手段,以快速定性和半定量为主,结合整个现场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把最新的有关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向有关领导汇报。污染事件中后期,以监测污染对环境的持续影响为主,主要依靠实验室的分析结果进行报告。目的有差异,对报告的要求也不一样。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关键还是在于平时人员对监测技术和仪器使用的熟悉程度、人员的责任心、平时对应急仪器和方法进行经常性的校准比对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水平。在涉及网络站共同监测的情况下,要统一数据的上报,不能多头上报,提高应急监测报告的时效性和质量,以适应整个应急工作的需要为准。对于只报好的方面以及瞒报的现象,可以采取上报数据法律责任追究的办法,对现场主要指挥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监测数据的记录尽可能保存仪器的自动记录,没有自动记录的采取严格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真正做到应急监测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学。

2.4在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上,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满足实际需要为目的。目前,各地都比较重视配置应急监测装备能力,在配置时首先应该考虑能够测试本地有可能发生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刺激性、致癌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侧重有机毒物能力的建设。应急监测装备能力配置应该和实验室平时的建设密切结合,根据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要一味攀比档次。

2.5对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除了进行布点、采样、分析等监测专业技术基本知识培训外,还要注意扩大他们的知识面,必须进行法律法规、各类污染物化学物理性质、安全处置、环境综合评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和技术水平。培训的范围不能仅限于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扩大到全体监测人员,使他们真正做到一专多能。除了业务技术的培训外,还需要进行野外突发性事件应对综合能力和体能、适应性等训练以及针对不同危险情况和污染物质如何进行自我防范等方面。

三、结语

总之,生活质量的改善离不开环境质量的改善,因此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只有加强环境监测,才能有效遏制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生活环境,进而促进经济社会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