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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10-20 09:52:47

城市下水道管理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

关键词:城市下水道;排水管网;管理;探讨

城市排水管网的安全运行对于水环境治理、城市的安全度汛、城市的发展等非常重要,只有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与养护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安全运行,因此欠发达的城市很有必要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管理与养护经验,不断完善管理的相关法规条例,提高管理与养护水平,科学治水,依法管水,才能够确保排水设施的完好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于城市,保障城市环境卫生与安全,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居家安乐。

1 城市排水管网概述

城市排水管网是城市建设中出现的产物,大多分布在城市地表层和建筑物下面,通过人工修建管道设施遍布城市各个方向,其分布规模不亚于地面上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系统,主要功能是对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以及对雨水、洪水等进行引流和排除,可以说城市排水管网就如同城市的静脉系统,通过对城市污水、雨水的收集、净化、再生等处理达到畅通城市水循环的作用。

面对如此庞大的排水、排污处理工作,城市排水管网究竟是采用什么模式完成这样大量的工作任务的呢?怎样才能提高城市排水管网的利用能力以发挥其作用呢?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我国普遍采取的是什么模式。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尤其是大中城市有口密集,在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这一现象更是较为突出,甚至是出现了“人口过剩”,如此多的人口对城市生活、生产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对于城市公共基础建设如学校、医院更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就必须考虑到排水管网的科学建设,才能保证生活生产污水的正常排放。那么,采取何种模式才能保证这样的大型城市的排水管网发挥其作用呢?答案是合流制和分流制管理模式。现代城市排水管网的走向从横交错,并不是单项模式分布。因此只有结合具体的地形,分流区域和管道的走向等状况才能选择合适是分流制还是合流制模式,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如此方能保证防汛、排污同时进行。排水管理在履行自己责任的同时,也可以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人们的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尽管如此,排水管理还是没有达到人们的期望,由于诸多因素,当前我国的城市排水管网还存在一些问题。

2 城市排水管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排水管网是现代化城市众多基础设施中的一部分,发挥着防汛、污水收集和输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城市排水系统不仅要建设的科学合理,在平常维护管理过程中也要遵从一定的规则,以便科学高效的对其进行使用。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进行,城市的扩建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排水管网在保证人们日常的生活和生产中的重要功能日益凸显,但是,城市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却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排水管网系统缺乏整体规划

城市排水管网整体规划问题上是最近几年才被充分重视的,在早期的管网规划和设施的管理过程中,大多都是注重建设速度和建设规模,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评估和管理,对于相应的管网需要承担对应区域的排水任务也缺乏系统的建前规划,导致建成后的排水管线在实际应用中不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一部分的管线铺设因为其埋深较浅,而标高较高致使周边的排水管网无法对接;还有些管网流向不一,部分管段的流向同流域整体流向相反。这些问题都表现出排水管网的建设缺乏整体的规划和系统的管理。

2.2 数据系统不完整

当前城市化的建设对于排水管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近几年环境的变化也导致暴风雨、洪水等不期而至,城市排水管网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尤其是在面对突发状况如洪水、暴雨等需要对排水管网进行排查和水流疏散的时候,排水管网数据系统不完整的问题就凸现出来。面对城市排水管线的复杂分布,人工排查和分流都显得力不从心,借助现代化决策管理系统,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还可以保证人民的安全生活生产。然而,由于排水管网大多是分期建设,是随着建筑物、城市道路交通等同步建设的,所以不同期间管线建设的数据、图标等没有在统一的系统中得到体现,就会出现数据缺失、不完整、不全面等情况,这样就会直接导致在面对查询分析、调用数据、布局优化分析和紧急情况处理时无法使用科学决策系统迅速做出准确判断。

2.3 养护技术落后

排水管网在经年累月的使用中,也会像其他零部件出现零件脱落等机器故障现象一样,出现管道堵塞、爆裂等问题。在面对这样类似的现象的时候,传统的手段就是通过肉眼观察判断对其进行故障排查,这样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法明确的知道管道内部具体病症所在,从而不能准确的施工和补救。在管道养护手段上也存在效率低下,技术落后等问题,致使不能达到预期的养护效果。

3 加强城市下水道排水管网管理的措施

城市排水管网不仅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网络系统,更是城市防汛、排污的净化器,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对于保证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3.1 利用GIS技术进行检测、模拟的综合管理

传统的走访式的肉眼判断在当前管网分布的形势下已经逐渐被淘汰。要想对管网进行科学的维护和准确的决策判断,就要借助于科技产物。排水管网信息系统是基于系统软硬件和网络支持为前提,利用GIS、数据库以及虚拟现实等计算机技术,对排水管网进行数字化模拟,把具体数字信息在系统中进行输入、存储、调用、分析等类似操作,让科学的系统决策成为现实。基于GIS技术实现的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可以建立起完善的管网数据库和动态的检测机制。利用这一技术可以实现科学的数据管理、空间分析、管网模型分析功能,为复杂的决策分析提供科学的参考意见。

3.2 采用先进技术实现管道检测

定期检查是保证排水管道安全作业的必要任务,利用新技术-CCTV检查可以完成对新管道的验收和老管道的内部情况检查。这一有效手段自上世纪末期引入国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CCTV检测仪装备由摄像头、爬行器和灯光系统等组成,由带遥控器操纵杆的监视器对其控制,可以完成基本的影像处理和让摄像头定位旋转,利用这一技术能对管道内的情况全方位检测并做出科学的评估。

3.3 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措施

现实生活中,常有居民私自将自家的排污管道直接接入排污口意图方便,这样不仅会对周边的人们造成生活的不便,和环境的污染问题,同时,也会导致政府高价造成的排水管网闲置。所以城市排水管网的管理措施是否健全和落实是管网发挥其作用的关键。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不仅能方便人们的生活生产,同时也能让管网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是城市排水管网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城市排水管网不仅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网络系统,更是城市防汛、排污的净化器,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对于保证城市生活生产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总而言之,城市排水管网在城市基础设施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其发挥出应有功能,就要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相关措施,对其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让排水管网为城市化建设也出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李学军.城市排水管线及污染源调查[J].地下管线管理,2010,(11).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2

关键词:下水道管渠空间 城市污水 污水处理

一、污水在下水道内输送过程中的水质变化

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城市污水排放系统由污水收集系统(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厂)两部分组成,而且各自的功能划分十分明确,排水管网的主要功能是收集与输送污水,而污水厂则起到了净化污水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污水排放系统各部分的功能和各自扮演的角色有了更深的认识,排水管道将污水收集并输运到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其内部的污水在管道内还进行着复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变化过程,这些过程的发生不仅影响了排水管道的输送效率,而且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

实际上,污水排放系统对污水的净化作用并不是从污水到达污水处理厂才开始的,自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的那一刻开始,污水排放系统对污水的净化就已经开始了,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来说,其作用不仅仅只是一个“中转运输站”,它同时也扮演着一个巨大的中间反应器的角色,对一些污水管道内沉积的淤泥以及附着在管壁上的生物膜的测试表明,下水道管渠表面、管底沉积淤泥和污水中已经存在了大量高活性的微生物,管渠污水中的微生物不断发生着细菌增殖、适应及选择等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并在原污水中不断诱导出活性很强的微生物群落。

二、国内外对下水道内污水水质变化的研究

nielsen在实验室中研究了自然状态下不同温度时下水道污水中糖类、乙酸、蛋白质、scod及 cod等的变化,结果发现这几种物质的含量与组成变化较大,且这几类物质的转化过程基本上遵循高活性的零级反应模式。

raunkjaer在一段5km长的重力下水道内以bod作为考察指标,对下水道污水中bod的变化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25℃时,生活污水在下水道内流行时,其bod去除率达到了30%~40%.kaijun在1995年分别在不同的反应器内模拟了下水道内的好氧、微氧条件,经20天的试验结果表明,在反应开始1~2天内有机物的降解速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降解速率遵从零级反应模式,在随后的18天里有机物的降解速率才逐渐降低并接近一级反应。

以色列科技学院的m.green等人在1985年采用sbr生物反应器模拟了dan region的污水管道处理系统,该污水管网覆盖人口超过100万,每天的污水量近300,000m3,污水主干管呈u型,管径600~2100mm,总长37km,污水在排水管道内的平均停留时间超过10h.研究人员通过增加一条8km长的压力管提供活性污泥回流以保证下水道系统内足够的微生物数量,通过在排水管道的适当位置进行曝气以保证下水管道内有充足的溶解氧。这样,整个环状管网系统就成为了“分段进水推流式好氧污水处理装置”。试验结果表明,该系统能够充分利用分段进水反应器和推流式反应器的优点,其cod去除率达到了79%~80.8%,bod的去除率达到了85%~93%,最终出水bod低于25mg/l.通过经济分析可知,利用重力式管道系统处理污水的基建投资比普通活性污泥法要节省50%以上。

ozer 和kasirgal也在1995年进行了利用下水道微生物处理生活污水的模拟试验研究,在供给充足的空气条件下试验了相同水质的生活污水在不同管径污水管中达到相同去除效果时所需管长。根据ozer和kasirga所提供的试验数据,我们可以得到图1和图2;其中图1是在不同管径的污水管中达到相同的处理效率时所需管道长度间的关系,图2为在确定的处理效率条件下,在不同管径污水管进行试验时的反应速率。

根据图1和图2,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好氧条件下利用下水道空间处理污水,在相同的流速下,使同样水质的污水达到相同的去除效率,小管径的污水管所需的管长明显小于大管径所需的管长,在小管径的污水管中发生的生化降解速率更快,也就是说小管径的污水管比大管径的污水管具有更高的处理效率。

分析其原因,在小管径的污水管中,润周/过水断面积之值较高,也就是在小管径的污水管中,单位体积的污水能够接触更多的微生物,生化反应速率更高,随着管径的加大,在相同的条件下污水取得同样的去除效果所需的停留时间将延长。由图2我们还可以看出,管径越大,反应过程中下水道内的物质降解速率更接近0级反应模式而不是1级反应模式,随着反应的进行,有机物浓度降解到一定程度,下水道内发生的生化反应越来越向一级反应模式靠近,根据米门方程可知,下水道处理污水的限制性因素不是污水中的有机物浓度,而是下水道内的生物量。

陈辅利等人曾采用在排水明渠内放置特制载体的形式增加沟渠中的微生物量以加快明渠污水反应速度的方式进行了试验,并分别在实验室和某天然河渠内对沟渠处理污水的工艺、效率、抗冲刷能力等进行了试验,该试验结果表明在1.5h内cod去除效率可以达到80%以上。

黄方等人则通过在管道前端设置高负荷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方式进行了管式活性污泥法的模拟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只要使管道内保持一定的微生物浓度及溶解氧,城市污水可在管道内能够得到较好的净化。

王西聘则利用固定化细胞技术进行了下水管网系统净化污水的模拟试验,通过比较研究了厌氧、好氧、厌氧-缺氧-好氧以及缺氧-好氧4种工艺净化生活污水的效果。实验结果表明,在管网系统中设置固定化细胞,施以适当的人工曝气,保证污水在管道内一定的停留时间的工况条件下,可使污水中的cod去除率大于60%,出水cod和ss均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

三、结论

目前,我国中小城镇的污水排放量约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随着“十一五”国家政策向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倾斜,未来我国中小城镇建设将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也会以数倍、甚至十几倍的速度增长,这势必加剧我国水环境的恶化程度。中小城镇和大城市在水系上是相通的,中小城镇的污水治理工作做不好,大城市污水处理即使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水环境的质量也不会有明显的改善。因此,要改善我国水环境污染和恶化的状况,保护我国紧缺的水资源,除了要刻不容缓地对大城市的污水进行处理外,中小城镇污水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于中小城镇和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排水体制、基础资料、融资渠道等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不可能也不应该把大城市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搬用到中小城镇中去。

例如在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这一区域人口达到2.1亿,中小城镇分布面相当广,污水排放零散,不利于污水的集中处理,且目前对这些污水进行处理所需的技术和资金都比较缺乏,如果能够开发出简易、高效、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工艺,就能够利用较少的投资削减大量的污染负荷,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有效地控制水环境污染。

由于城市污水管道的管径大,管道长,污水在其中有相当长的滞留时间,如果能够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增加管道内的微生物量和溶解氧的浓度,利用下水道空间处理污水是完全可行的。

与传统的污水处理技术相比,利用下水道处理污水的经济性是显著的,它不占地、不需建污水厂或只需建小规模污水处理厂,其投入主要在下水道微生物的维持及某些管段的强化通风上,其经济性也是比较显著的。

该技术具有简易高效、投资省、能耗低及管理方便等优点,对目前尚未建污水厂的中小城镇,可以在有限的资金投入情况下改善水环境污染状况, 并且有利于减小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对于那些已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则可用以缓解污水厂超负荷运转的压力。该工艺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水处理新技术,无论是在经济效益还是环境效益上均有较大的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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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辅利,高光智,丛广治。利用排水沟渠处理污水技术研究 中国给水排水2000 vol.16 №。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3

关键词:城市排水管道;疏通养护与管理;策略探析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房地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建小区、商业办公楼如春笋般涌现出来,致使城市用水量逐年增加,相应的城市排水容量也相应的随之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及排水管网的铺设,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速度,相应的管理、疏通养护任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现阶段我国的疏通养护技术依旧十分落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稳定的运行机制,远远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城乡建设需要和水环境改善要求。尽管我国在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现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的发展提供借鉴。

排水管道常见的故障

城市排水管道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种种原因,城市排水管道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故障,严重影响了排水管道的运行,给城镇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总体而言,城市排水管道常见的故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排水管道沉淀淤积。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排水管道水量不够或者管道转向以及污水固体杂质过多造成的,另外,如果城市排水管道施工部精良同样会导致这种状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排水管道的输水能力。第二,城市排水管道地面沉陷。城市排水管道地面沉陷主要是由于车辆过重导致路基无法承受重量,加上城市道路施工建设不科学造成。城市排水管道地面沉陷使得管道堵死、错位、漏水,同样影响排水管道的输水能力。第三,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城市排水管道在污水长时间的浸泡与冲刷中,加上排水管道质量存在问题,最终导致排水管道受损,影响排水管道的输水能力。了解了以上排水管道常见的故障,针对故障提出解决策略,定期对城市排水管道进行检查、养护、疏通与维修。

城市排水管道的养护

城市排水管道的养护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排水管道的清洗,二是排水管道的疏通。首先,对于排水管道的清洗,主要分为水力冲洗以及机械冲洗两个部分。水力冲洗就是利用水的冲劲对排水管道进行冲洗,在选择水源时,可以利用管道内的污水进行冲洗,也可以就近利用河水进行冲洗。机械冲洗主要指的是利用机械装置所产生的高压射流对排水管道进行冲洗,在进行机械冲洗时一定要注意在装置中存入充足的水。其次,排水管道的疏通主要针对的是排水管道沉淀物过多造成阻塞这种状况。排水管道沉淀物过多造成阻塞后,使用水力或者机械清洗无法达到清除沉淀物的目的,排水管道的疏通方法有:人力疏通、竹片疏通、绞车疏通、钻杆疏通。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时一定要注意针对不同的管径应该采用不同的通管工具,保证排水管道疏通工作顺利开展。

排水管道的检查

保证排水管道畅通,进行相应的检查是必须的,检查时应注意哪些管道容易出现问题,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检修策略,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同时对于容易出现问题的管道进行相应的监督,保证排水管道畅通。排水管道的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简单的视觉检查,就是通过直接的视觉检查,查看检查井内是否有淤积,如果有淤积或者其他问题,应该做好相应的维修工作。第二,管道的镜检。镜检适用于直管,较长管段则不适合使用。镜检能确定管道是否需要清洗和清洗后的评价,能发现管道的错位、径流受阻和塌陷等情况。这两种方法是排水管道检查中最常用的方法,检查人员应该充分利用这两种方法,做好相应的排水管道检查工作。

排水管道的维护维修

检查出排水管道存在的问题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水管道的维护维修工作主要分为清淘作业,检查井、雨水口的维修和更换,检查井内踏步、砖头脱落后的维修,接管处缝隙的封堵,局部管道损坏后的修补等等。

排水管道的维护维修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影响交通,管道的维修与养护应该选在夜间或者避免上下班高峰期,如果排水管道维护维修工程量较大,应该与专门的交通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设置专门的警示牌,避免因为排水管道维护维修导致出现交通意外事故。

排水管道的管理

对于城市排水管道的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建立健全相应的城市排水管道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城市排水管道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管理的监督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城市排水管道管理技术人员,保证城市排水管道管理技术水平达标;建立相应的城市排水管道管理预警机制,对于出现的大型城市排水管道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同时学习外国先进的城市排水管道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管理的管理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保障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总结:

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以及污水处理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城市排水建设规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重建设、轻维护的情况却普遍存在,科学、系统、周期性的维护机制还没有形成。排水管网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养护,造成管道淤堵,排水能力降低,严重影响生活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和管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排水工作的新要求,使我们更加注重低碳环保和节能减排,这都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在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及人员应该深入研究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现状,创新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策略,为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与管理的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 郑勤,陈翰兵.关于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管理建设的思考[J].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0(05)

[2] 王健,刘嘉,宋鸽.城市排水管道沉积物新型清除方法[J].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2009(06)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4

关键词:城市排水施;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0概 述

城市是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和信息中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城市化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化是人类文明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已进入城市化推动经济增长的新阶段,城市在区域发展中起着中心作用,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城市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一座城市,形象如何,“容貌”怎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的高低。集中精力搞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高效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将成为城市政府的主要工作。如香港的法律规定,“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提供所需的基本设施,配合稳定的法律和行政制度,以协助经济和促进繁荣”。随之而来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就成了重中之重,仅从城市排水管道方面看,淤堵、排水能力不足等现象就比较普遍,有些地区甚至还出现局部管网瘫痪、管道系统部分功能丧失的问题。

1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 因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是指管理部门对城市排水管网 、河道 、排水构筑物 (包括收水井、检查井 、出水井 、泵 站 ) 进行合理有 效 的规划、建设 、维修养护进行有效的控制 的过程 。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其 目的在于确保城市排水设施的畅通无 阻,提高城市排水设施 的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的防汛排涝能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现有的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

(1)城市排水设施的设管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节奏

例如:城市中很多地方的排水系统不完善 。排水管网状况差 、标准低,特别是旧城和老城区排水管网老化年久失修设备陈旧基础设施差等 ,使得这些地区逢雨必涝、遇水必堵 ,严重的内涝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拌脚石。

(2) 重建轻养

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费用在城市市政设施维修费中支出,而城市道路建设又挤占了大量 的资金 。许多领导在任时都想做出政绩,大搞政绩工程 、形象工程而几 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城市建设上其中最容易“出彩”的政绩就是拓宽或是新建道路 。但新建扩建道路所需要 的一次性投 资非常大 ,往往都从维修资舍中挤 占,而一些急需维护的排水项 目却无资可建 ,影响了正常的养护维修导致城市排水设施失修失养严重。

(3) 养护作业管理水平滞后

随着城市排水管网的不断完善 ,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 ,对市政养护部门的要求也提高了 ,传统的排水管网的养护方法 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式的要求。所以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作业要更具有科学性 、规范性 ,要合理利用现有的养护资金水平 、合理编排养护作业计划 ,提高养护资金的运作效率,争取得到更大的投入产出比。

(4 ) 养护单位存在陈旧的、粗放的管理观念

根据 “政企分开”和 “管养分开”的体制改革要求 ,在政府的带动下各地的养护单位开始进行身份的转变。目前 ,城市中一些区的市政设施养护单位基本上都是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转变过来的 。管理观念很难 从事业单位的大锅饭的思维中转变过来,员工的积极性 、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和体现,同时,公司的管理模式也还停留在过去,不谈市场 、不讲竞争 ,传统的管理观念和模式严重影响了养护工 的进步和提高。

(5) 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混乱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作为热门行业如雨后春笋般的迅速发展壮大。一些地 区的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显得比较混乱。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减少工程建设的成本,只考虑自身利益 ,不按规划 计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如 :在施工过程中把一些废弃沙浆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入城市的排水管网中成为城市排水管网淤积堵塞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

(6) 其他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早期的城市规划中,有很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设在市区内污染物直接向市区内的下水管道排放有些排放物甚至严重超标,使得城市排水设施受到腐蚀损坏 。同时 ,工业废水中的有毒物质进入下水道,使进入下水道进行管道养护的工人染上各种疾病更严重的导致人身中毒死亡事故。二是一些易燃易爆废弃物排入下水道 ,时常引起下水道爆炸事故 。三是老百姓乱倒垃圾杂物 ,甚至占用排水管道堆放杂物造成出水口严重淤积 ;四是沿街商铺 、食杂店 、小饭馆等,将垃圾杂物、食物残渣等直接倒进雨水井中 ,使得排水井口堵塞排水不畅。五是一些环卫作业 的环节尚未规范许多垃圾被环卫工人扫人雨口导致管道堵塞。

2市政工程道路排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首先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 ,其次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情况 ,结合城市排水设施的现状及地势特征水系分布情况 ,按照分散布局 、就近排放的原则 ,规划布置好雨污水排放系统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

2.1健全有关管理法规

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部门应运用现有的法律 、法规 ,把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上来发挥其在市政设施管理中的权威性、强制性和规范性作用 ,开展有效的管理活动,将日常巡查和突击整顿相结合,独立执法和综合执法相结合 ,分片区检查与定路 、定人 、定 岗固定值班检查相结合 ,处罚与说 服教育相结合细化 、深化管理工作 ,真正将市政排水设施管住 、管好 。同时强化市政排水设施监管约束机制 ,不仅要对养护单位进行监督 ,还要对市政排水设施管理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

2.2加强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

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使其更好的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 ,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首先 ,要加强对城市开发建设的管理要实现事前规划 、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统一 ,对新 建的排水设施 ,要按规划 、规范 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其次对占道经营、人为破坏排水设施的人和单位按照谁损坏谁赔偿的办法解决 。第三 ,建设排水监测站加大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水排放标准 ,对超标准排污的单位要加收排水设施损害赔偿费。

2.3加强宣传力度

利用完善的传媒系统 .通过一些主题 教育 活动 .向老百姓宣传排水设施的重要性 ,唤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重视要让广 大的人民群众知道,城市排水设施是人民群众 日常生活必备的物质条件是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体系,在全社会从思想上真正关心 、爱护城市排水设施共同做好对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

2.4加强对维修建设资金的管理.

做到专款专用既要做到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又要做到专款专用。这样就可 以把资金都用到城市排水设施的改造和管理上 .从而使城市的排水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观 。雨水设施 主要 是发挥社会效益 方面的作用 ,所 以其维修 费用应 由政府在财政收入中支出由于每年的设施量有所增加排水设施的维修费用也应该逐年增加,只有在养护资金有了保障的情况下 ,排水设施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很好的维护。

2.5加强提高养护单位自身素质

首先 ,要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应该从过去的管理企业转变为管理市场,培育良好的市政设施养护环境 。其次 ,养护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 ,实实在在地 建立起标 准 的下 水道养护施 工作 业 队伍 .成立专业下水道应急抢修分队 ,由施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牵头专门负责应急处理下水道及各种病害,确保市政排水设施畅通无阻。

2.6 加强对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的检修养护工作

针对我国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老化问题,要求相关的市政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定期对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道路排水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确保管道的通畅,对开裂、渗漏的管道进行维修,对老化的管道进行更换,确保道路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排水效率,这还能有效的降低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的成本花费,提高经济效益。

2.7 科学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

针对我国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规划不合理这一问题,要求市政工程建设人员要充分参考城市未来发展规划布局、结合社会环境因素与城市地质,结合城市早期道路排水系统,科学、合理构建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加强新老系统的有效结合,充发挥早期道路排水系统的作用,降低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的建设成本投入,提高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的工作效率。

3 结论

总之,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良好的道路排水系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市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排水系统的质量。虽然我国在近期的澳路排水系统建设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然而,在排水系统建设过程中,依然要积极分析、探讨现有道路排水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参照国外先进的市政工程道路排水系统建设工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我国新型道路排水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排水系统的工作效率,从而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5

关键词:城市给排水 规划原则 管理举措

中图分类号:F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287-01

一、城市给排水工程的规划原则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城市工程管线有6种:给水管道、排水管沟、电力线路、电信线路、热力管道及燃气管道。本文主要阐述给排水管道:给水管道——包括工业给水、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包括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雨水管道及沟渠。

城市工程管线规划安排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采用统一城市坐标及标高系统,如坐标或标高系统不统一时,应首先进行换算工作,以确保把握各种管网的正确位置。

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绿化布置统一进行,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保持协调。

3.根据管线的性质、通过地段的地形,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工程造价及维修等因素后,选择合适的敷设方式。

4.尽量降低有毒、可燃、易爆介质管线穿越无关场地及建筑物。

5.管线带应设在道路的一侧,并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布置。

6.在满足安全要求、方便检修、技术合理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共架、共沟敷设管线的方法。

7.尽量减少工程管线与铁路、道路、干管的交叉,交叉时尽量采用正交。

8.工程管线沿道路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分别布置在道路两侧。

9.当地下埋设管线的位置发生冲突时,应按照以下避让原则处理:压力管让自留管,小管径让大管径,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临时的让永久的,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新建的让现有的,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

10.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建物之间,以及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相应的规范,当因道路宽度限制无法满足水平间距的要求时,可考虑调整道路断面宽度或采用管线共沟敷设的方法解决。

11.在交通繁忙,路面不易进行开挖并且有两种以上工程管线通过的路段,可采用综合管沟进行工程管线集中敷设的方法。但应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工程管线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共沟敷设。管线共沟敷设的原则是:热力管不应与电力、电线电缆和压力管道共沟,排水管道应位于沟底,但当沟内同时敷设有腐蚀性介质管道时,排水管道应在其上,腐饰性介质管道应位于沟中最下方的位置,可燃、有毒气体的管道一般不应同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二、城市给排水工程的整治和管理

城市的形成发展有个历史的过程,许多城市是在老城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别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城市人口大增长,城市生产、生活设施的大量增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幅度跟进,造成城市管网错综复杂。面对现实,要搞好城市给排水的规划和管理,必须进行大普查、大疏通、大整治、大管理,形成“一城一网一主体”的格局。

1.启动地下排水管网大普查,建立污水雨水排放档案。启动地下排水管网大普查工作。地下雨污管网相当于城市的肠胃系统,直接关系城市的“新陈代谢”和防洪抗涝能力。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多年来由于多头建设,多头管理等原因,没有一个部门能对市建成区内的地下排水管网怎么铺?运行状况如何?给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据。

经过大普查,搞清排水管网总长度,搞清排水泵站、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的座数及其运行状况。由于城市建设长期“重面子、轻里子”的原因,以往所建设的排水设施质量普遍较差,又因为维养管理的缺位,造成市区排水设施完好率低。排水泵站设备陈旧,功能不全,导致故障率高,有些根本无法运行;局部区域排水设施布局不够合理等的问题。最大的问题还是雨污混接错接,污水排入河道现象较为严重。

2.排水管道大疏通,提升城市排污能力。城市排涝更多地依赖于地下排水管渠,一旦这些管渠的排水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就会造成城市内涝。逐步建立起市区城市排水“一城一网一主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单一的责任主体,避免“政多出门”;此外,在管网大普查的基础上,要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强排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大大提高维养水平,最大程度的提升城市“代谢”功能。

面对排水管网淤积严重地段,应开展雨水、污水管网的大疏通。成立排水分公司,细化责任主体,请专业的疏通人员,形成相对固定的疏通队伍,设立专用的疏通资金,力求在主汛期前完成横沟疏通。

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快对现有管网水位实施远程监控和泵站的自动化改造。低洼积水点没有管道检查监测系统,可远程掌控这些易患水灾地段的排涝状况。

3.实施污水处理大整治,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考验城市排水管网先进与否,不仅要看它的排涝功能,还要考量它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要实施污水处理大整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率100%。

要实现城市污水100%收集,最基础的还是要织就遍布城市的污水管网。加大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投入,突出重点,狠抓管理,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做到城市不再涝,污水被“网”进,实现水清河畅,建成宜居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

1.王其钧.城市规划设计.北京、机械工业版社,2010

2.利维.现代城市规划.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饶会林.中国城市管理新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申剑,白庆华.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6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第八条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条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一条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二)擅自摆摊、搭棚、占道作业、插竖标牌、拉线栽杆、停放车辆;

(三)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栏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

(四)挖砂、取土及有碍道路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五)在桥梁两端桥头、栏杆规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第三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经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定水质水量后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十三条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一)堵塞排水设施;

(二)覆盖、损毁、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

(三)占用、改建、拆除排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场的排水设施;

(四)在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或者设置管线。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四章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在城市防洪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准采石、挖砂、取土,特殊情况需要采石、挖砂、取土的,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修建跨越城市河道的桥梁、管道和渡槽等工程设施,应当确保堤防安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泄洪和排渍。

第十七条利用城市专用防洪堤作机动车道,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许可。

沿江河的通道闸门,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汛期防守;影响河道堤防安全时,应当限制使用、改建或者封闭。

第十八条在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倾倒垃圾、废物和擅自堆放物品;

(二)擅自修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三)擅自砍伐护堤林木;

(四)其他侵害城市防洪设施的活动。

第五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拆迁照明设施的,须经城市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在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损坏或者私自迁移、拆除路灯杆线、灯具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擅自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接线;

(三)依附路灯杆搭棚、盖房、堆物;

(四)在路灯杆上拉线、涂写和张贴广告。

第六章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城市供水设施,须到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自备水源的单位敷设管道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线连通。

第二十二条在供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启闭、改动、占用、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和进行有损、有碍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活动;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者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三)擅自截流或者堵塞供水管道;

(四)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排入污水、倾倒废物以及进行采石、捞砂等有损水质的活动;

(五)从事其他污染城市水资源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七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公共汽车站和公共出租汽车站30米内、客运轮渡码头50米内,其他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

第二十四条在市区内设置汽车停靠站点,须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擅自移动公共汽车停靠站标志。

第八章城市燃气设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新建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充气钢瓶库,必须有稳定的气源和安全可靠的设施,经城市建设、公安、劳动等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办理申请定点和用地手续。

第二十七条未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改、移、拆、接、截燃气设施。严禁在燃气输配管道上面建造建(构)筑物、堆积物品。严禁在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防火安全距离内用火、倾倒垃圾或者摆摊设点、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爆炸、起火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必须迅速组织灭火和抢修。

第九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接受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损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未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或者变更其用途。

第十章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利用绿地、行道树摆摊、搭棚;不得在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输电、通讯等架空线路或者敷设地下管线,确需砍伐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和同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严禁砍伐、破坏。单位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认真执行本办法,维护市政公用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而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三)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7

关键词:城市给排水;管线;综合设计

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各项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尤其是我国城市给排水地下管线,其在布置上越来越复杂,管线的铺设为我国城市的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目前我国城市给排水地下管线的铺设还具有一定的缺陷,对我国城市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给排水管线进行综合设计,从而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

1 城市给排水管线进行综合设计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得到提高,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也在不断的逐渐完善,尤其是城市给排水工程。由于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需求越来越高,使得城市给排水管线的铺设越来越复杂。城市给排水管线是城市地下工程的血管,维持着城市用水的输送,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在城市给排水管线中主要包括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处理管线以及局部有再生水管线等。

而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用地逐渐紧张,为了使得城市的用地得到有效的利用和节约,城市逐渐出现高层建筑,而城市地下给排水管线为了能够适应城市建筑形式的改变和管线的合理利用,因此,在对管线进行设计时,主要是以道路线路为载体进行给排水管线的敷设。给排水管线主要是敷设在地下,其充分的利用地下空间,对管线进行综合设计,并且不断的进行优化,使得地下给排水管线更加的经济合理以及适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这就是城市给排水管线进行综合设计的主要意义。

2 城市给排水管线综合设计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

2.1 管线建设现状

我国目前的地下给排水管线是以道路为载体,我国道路建设在最近几年发展较为迅速,而我国城市给排水管线建设由于没有受到重视,所以在管线的设计以及建设上相比于道路建设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往往是道路路面已经建设完毕,而管线却没有同步进行建设,使得后期管线以及道路重修的成本相对提高。在后期要进行管线的敷设时,需要将已经建成的路面再次开挖,如此反复,就会对路面的整体结构稳定性造成严重的破坏,使得路面极易出现裂缝问题,影响道路的行车质量。这不仅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在最近几年,很多的建设单位对于管道敷设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渐渐认识到管道敷设的重要性,并且开始实施管道敷设与道路路面建设同步的策略,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因道路路面进行再次开挖而出现的裂缝问题,保障了路面的质量。虽然这种策略已经得到提出,但是由于传统建设观念的影响,而使得城市给排水管线在建设时,常常会出现重建设而忽视设计的状况,很多的施工单位认为只要将管线在地下敷设完成就行,不需要进行设计,由于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使得管线在敷设的时候,容易出现管线之间属相和平面的不和谐,管线的净距不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状况,使得管线之间错综复杂,相互之间影响,这对给排水管线的正常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2.2 管线建设存在的问题

2.2.1 城市地下给排水管线存在相互交织,互相影响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管线的敷设变得更加困难

城市在不断的发展建设中,城市给排水管线的建设也需要不断的加设才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而由于设计不够全面,管线在敷设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周边的各种管线设计状况,以及各管线建设部门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和设计图纸的参照,使得其各自为政,在建设的时候按照自身的意愿进行敷设,从而使得管线出现重合的现象,影响到管线的正常使用。

2.2.2 道路分幅不合理,影响道路景观

由于管线综合设计在道路建设前期阶段未介入,道路路幅划分时,没有结合管线布置情况综合考虑。城市给排水管线虽能摆下,但可能造成部分井盖与侧石或锁边石重叠。侧石避让井盖,细节处理不到位,影响道路整体景观效果。

2.3 解决措施――管线综合设计

基于上述情况,尽早开展管线综合设计已势在必行。从道路的方案阶段开始,直到施工图设计完成,管线综合应与道路同步进行设计,合理布置地下管线,充分发挥道路作为管线载体的功能。

3 地下管线综合布置

3.1 地下管线敷设方式

如何在有限的地下空间,对城市管线进行合理的平面及竖向布置是管线综合设计研究的重点。城市地下管线的埋设方式包括直埋敷设和综合管沟。直埋敷设是指将各种市政管线按照不同的平面位置,在保证竖向不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各自开挖沟槽,独立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埋设方式。这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管线埋设方式。

3.2 工程实例

结合建设项目实例,分别就两种敷设方式分析管线的布置情况,拟建某大道为重要的城市主干道,其路幅宽度54m,全长约8km。它起到连接新老城区交通纽带的作用,是老城通往新区市政主管线的重要载体。

3.2.1 直埋敷设

平面布置:采用直埋方式敷设各管线,依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沿道路红线向道路内侧依次布置电力,通讯,给水(燃气),污水,雨水及路灯管线。在遵循相关规范的前提下,10m的非车行道路幅无法容纳所有管线,位于道路东西两侧的电力管线均需退出道路路幅以外1.3m(局部设置检查井处,为3.2m)。

3.2.2 综合管沟

平面布置:参考国内外成功的综合管沟建设经验,本方案将综合管沟布置于分隔带及非机动车道下,考虑雨水、污水为重力流管道且接入支管较多,拟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管线,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采用独立仓室;其他管线则分东西两侧布置于综合管沟内。采用综合管沟进行管线平面布置,其集约化程度较高,所有管线均可布置于10m非车行道路幅范围以内,不需另外征地为推广综合管沟在城市市政建设中的应用。

结束语

城市给排水地下管线作为城市发展的“生命线”,其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同。如果能重视管线综合设计,合理利用有限地下空间,将地下管线与地上道路融合为一体,统筹规划,同步建设,集中管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的“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经济高效”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管线综合规划设计[R].2010.

[2]王军,汤捷,徐刚.城市综合管沟建设问题与思考[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7,(5).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8

第二条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参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下列市政公用设施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一)城市道路: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街头空地、隔离带和已经征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二)城市桥涵: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等。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明渠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广场、不售票的公共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工程设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投诉。

第六条提倡和鼓励市民参与和维护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旧城改造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符合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

第九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按照规定进入有形市场,实行招投标。

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并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资金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采取贷款和其他方式筹措。

鼓励国(境)内外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通过国(境)内外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桥梁、公共停车场、隧道等,经依法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停车费或者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获取投资回报。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从事广告、授予冠名权等经营活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十一条市政公用建设应严格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城市供水、排水、热力、电力、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应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参与规划、设计的审查。

第十二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含单位、住宅小区、开发区等)施工过程的监督,并对各管线的位置、走向、标高、材料、管径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未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覆盖。

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竣工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参与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工程竣工图及整套施工文件等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保修制度,保修期为壹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承建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经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

(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由同级审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定额标准组织审计,财政部门据实核拨;

(二)市城区的里弄小巷的道路、排水、照明由信州区政府负责管理、养护、维修。

(三)由单位、法人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变化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利用市政公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应当经产权单位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其活动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的各类管线的井(孔)、井盖、标志,由管线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和维护。

第十八条禁止偷取和破坏设置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的井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收购各类管线井盖及其它市政工程设施器材。

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九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条凡因管线施工、设置书报亭、电话亭、治安亭、指路牌、广告牌、杆件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其它原因,需临时占用或开挖道路,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手续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道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方可占用挖掘。

占用(挖掘)期间,要保持占用(挖掘)场地围圈的整洁,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开挖道路期间,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期满后及时修复。超过批准的期限,要续办占用(挖掘)手续。

城市道路开挖时,若影响地上或地下管线设施,建设单位应与设施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临街的建筑工地,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主干道临街面施工围墙高度2米以上,距路沿石不少于3米,挂网封闭作业,确保行车、行人安全。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的城区人行道,必须按规划要求,铺设人行道板,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组织建设。人行道应设立残疾人通道,禁止擅自进行开、改通道口或改装人行道板等改变市政公用设施行为。因建设施工需要改变的,须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审批。

开、改城市道路道口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由市政专业单位施工,其建设以及使用期间的养护、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辆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超重车、铁轮车、履带车因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城市道路时,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报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不损坏路面的前提下,于指定时间和指定道路通行。

第二十六条除日常维修、养护道路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因其它情况需挖掘道路的,应先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并采取交通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应当统一规划。规划方案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纳入财政专户,挖掘修复费用于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四章城市桥梁管理

第三十条在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擅自从事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

(二)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

(四)在桥上摆摊设点、施工作业、堆放物料;

(五)修建影响桥涵功能与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在跨河桥上下游保护范围内挖砂、取土;

(七)其他损害城市桥涵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车船、行人过桥,禁止损伤桥梁设施。机动车禁止在桥上试车。超重车、履带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物的车辆过桥时,应征得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行驶。

第三十二条利用桥梁、涵洞敷设各类管线或者架设其它设施的,应持有关规划手续和图纸资料,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十三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经常观测、检查桥涵内部结构变化情况,定期记录、积累资料,及时养护维修,确保桥涵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对城市排水设施,应建立管理、养护、维修和疏浚制度,保持管渠畅通,不得污染城市环境。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任意损坏排水设施;

(二)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三)向排水明沟、检查井、雨水井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杂物;

(四)任意在检查井、排水道口及排水明沟内设闸憋水或安泵抽水。

第三十六条凡因需要临时占压、开挖排水管道者,应事先报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批准,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占压、开挖。

第三十七条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简称排水户),必须服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办理排水许可手续。禁止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对未办手续仍在排放的,必须限期改正,或按规定补办排水许可手续。

第三十八条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接通城市排水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的,应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手续,经审查批准,指定排水网点后,排水户方可排水。

因工程施工或其它原因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指定临时排水网点后,方可排水。

第三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流:

(一)住宅小区或房屋建筑没有雨污分流的,应有计划地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排水设施应符合排水管网的规划,实行雨污分流并与现有市政公用设施相配套。

(二)需与城市排水设施连接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同意,由市政专业单位施工,接管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支付。

第四十条排水户排放污(废)水一律进入附近的排水干管,严禁直接向河道中排放。排水户应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与城市排水设施连接处设置采样、检测流量、排水控制装置的检查井。

第四十一条排水户污(废)水进入干管前,必须保证其支管(沟)的封闭和日常养护,如发生向外渗漏应立即修复,对未及时修复的,由专业管理单位派人修复,所需费用由排水户承担。

第四十二条凡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必须经过自行处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四十三条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者遇到险情需要截水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路灯维护和管理,确保路灯亮灯率在95%以上。

第四十五条在照明设施上禁止下列活动:

(一)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二)利用灯杆搭棚建房,挂钩拉绳。在灯杆上乱刻乱画,乱贴广告,乱拉横幅。

(三)擅自拉线接电或故意打、砸照明设施。

(四)在灯杆附近取土、打洞或从事其它不利于照明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严禁擅自移动路灯杆、线、灯具及附属设施。确需移动的,必须报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因特殊原因确需暂用城市照明电源的,应当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缴纳电费。

第四十七条由于车辆肇事或其它原因造成道路照明设施损坏的,应主动报告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并负责赔偿。

第四十八条凡需在路灯杆上设置广告牌,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并经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九条严禁偷盗路灯电缆等器材,对偷盗路灯电缆等器材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第五十一条擅自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广告牌、架设管线等其他设施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排水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三)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八)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排水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在城市道路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

(四)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五)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六)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七)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市政公用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偷盗、损坏市政设施,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没有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的,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和市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第五十九条城市道路占用费按照江西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江西省建设设施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收费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票据,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六十条各县(市)、开发区、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建制镇等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9

关键词: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设计

1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概述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主要用于处理城市区域的雨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城市区域雨水的收集根据其来源包括城市路面雨水的收集、城市屋顶雨水的收集、城市绿地雨水的收集和花坛雨水收集,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家庭、商业、机关学校、旅游服务业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雨水收集,城市污水雨水的收集可采用道路路面雨水收集利用工程模式法,典型屋顶雨水利用工程模式法,城市绿地、花坛的等地收集雨水采用下凹式绿地收集法。各类型雨水经分散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集中收集,既可用来灌溉绿地,也可作为城市清洁用水。生活污水的收集包括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小区集中的污水管道,以及小区集中的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排污管道。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的设计,重在具有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前期规划,前期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城市发展规划来选择合适的排水体制;其次合理布设排水管线,通常将排水管网敷设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下方,此类道路建筑物少,日后维护检修简便,对城市正常生活影响较小,也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另外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是:排水管网埋设的深或浅。由于市政道路排水管理为重力管道,管道均设置一定坡度,因此,从管道的前段至末端,埋深随着距离的增大而增大,管网埋深越大,工程造价相应增加,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立足于实际情况,在保证排水系统有效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坡度,必要时候可设置提升井。

2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设计要点

2.1 排水体制的选择

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前者为污(废)水和雨水合一的系统。合流制又分为直排式和截流式,直排式排水系统即为直接收集污水排放水体,截流式排水系统即临河建造截流干管;分流制为污(废)水和雨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管渠独立排放的系统,有完全分流和不完全分流,完全分流制具有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不完全分流制未建雨水排水系统。合流制系统造价低、施工容易,但不利于污水处理和系统管理。分流制系统造价较高,但易于维护,有利于污水处理。城市排水官网机制的选择应结合管理及技术两个角度。

管理角度选择: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工作复杂且困难,主要是因为地下管网规模庞大、人为影响因素多、权属复杂。排水管线的布置或改造可从城市规划及定位方面、环境保护、排水系统的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排水机制的适宜性,并结合排水系统建设工程的投资资金。

技术角度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人口增长情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地势、水体功能等条件,在满足环境要求承载力的前提下,全面规划,按近期设计,考虑远期发展,综合考虑最终做出适合城市的排水机制。

2.2 排水管网管材的选择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管材在设计时应结合各种管材的特性、耐久性做到管材选用经济、合理,管网设计使用年限应能满足城市功能发展。排水管材目前常见的材质是钢筋混凝土管和混凝土管,功能基本符合目前城市需要,且经济要求较低;排水管网系统需承压较大时可选用金属管材;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普及,双臂波纹管及HDPE高密度缠绕管等新型管材在排水工程实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也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实例中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需要和成本预算,合理选择排水管网管材,并积极探索新型管材材料的运用。

2.3 排水量的确定

现就分流制体制的排水量确定进行分析。

2.3.1 污水设计总流量 ( )

设计流量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设计。即考虑居住区生活污水设计流量、工业企业内生活污水量、淋浴污水量、地下水渗入量。

――污水定额(L/(人*d)),含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可按当地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设计管道承载人口数

――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计取或按实际数据采用。

② 为工业企业内生活污水量、淋浴污水量( )。应与国家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协调。

③ 指地下水渗入量,一般以单位管道延长米或单位服务面积公顷计算。

2.3.2 雨水设计流量 ( )

按下式计算:

2.4 设计时需注意的问题

2.4.1 管线高程控制

市政排水管道支管一般负责收集周边地区的雨污水,以便其所服务片区的雨污水在重力作用下能顺畅排入,因此一般要求排水管道要有足够的埋深;支管中的污水通过重力作用排入干管,导致干管的埋深进一步加深。但随着管道埋深的增加,沟槽开挖深度必将增加,支护方式也将改变,施工难度也随之增大,这必然提高工程造价,因为必须合理控制管道的埋深,以降低工程造价,必要时候可在干管线设置提升井解决。

2.4.2 管线平面控制

城市管网是一个复杂又相互独立共同服务于城市的庞大系统。市政道路下的市政管线除了排水管线外,还有给水、电力、通信、暖通、燃气等其他管线。根据规范规定,各管线之间都有一定的水平净距。不同类型管线之间要求不同,设计人员在设计排水管道时必须考虑周围管线的类型,参考周围管线管理单位的意见,合理布设节点。而排水管道与排水管道之间也须考虑相互的水平净距,避免出现雨水检查井与污水管道,或雨水检查井与污水管道冲突的现象。根据以往工程经验,不得不布设在车行道上的排水管线,应尽可能把排水管道布置车行道上行车的车轮子之间,避免排水井盖因受车轮的碾压造成变形沉降,以及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2.4.3 与现状管道衔接

在市政道路特别是老城区市政道路周边会有已建的排水管道,设计排水管道前必须把这些现状排水管线摸查清楚,分清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及合流管道,核查清楚现状管线标高,设计使用年限,老化程度,避免在设计时出现错接、混接的现象。

3 小结

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是一个实践工程经验与能动性相结合、相互促进的过程。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工程设计要根据道路等级、管线的主次等多因素来综合考虑。在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同时,应做到近远期结合、因地制宜、方便施工、维用简便。设计师应加强自己与他人经验协调工作,多重方案比选,最终选用最适合的方案,才能科学合理合法地布设城市道路下各种错综复杂的管线。

【参考文献】

[1] 张正文,《浅谈城市道路排水系统》,2008(5);

[2] 李海,《城市道路排水设计与施工》,2006(2);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0

关键词:河道管理 ;市场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TV85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河道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提供水源、交通航运、防洪排涝等功能,还具有调节气候、削减污染等生态环境效应。近几年来,河道环境问题也引起了我国许多城市的重视,一些城市对市区河道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南京市即在此列。然而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针对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法规依据和保障,南京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成效受到了影响。

1、南京市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南京城市河道经过多年的综合建设整治和保护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得到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但按照《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的目标“饮水更安全,污水不下河,死水变活水,脏水变清水”,目前城区景观河道水体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河道成片成网整治的计划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城市河道整治按照点面结合、水系成网的要求推进。但部分河道的综合整治计划受到周边市政配套建设、城中村改造、地块启动等计划影响,按要求同步治理存在一定困难。致使已整治的城市河道水质提升不明显。此外,各区城市化进程存在差异,受此影响,河道建设整治的重点和推进力度不均衡,市区两级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1.2河道水质现状仍不容乐观。

近年来,虽经雨污分流、河道清淤、引水补水、生物治理等多种手段改善城市河道水质,但劣V类河道仍占多数。从现有情况看,水质改善主要面临以下形势:首先,企业偷排污水,造成河道水质和环境污染严重;其次。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生活污染和农业种养业污染影响河道水质;再次,随着河道整治范围的扩大,城郊结合部地块管网不发达[1];最后,雨污分流工程尚未完成,部分地区污水截流管入河口改造不彻底,造成部分污水下河,影响河道水质。

1.3河道引补水水源不足水质较差。

河道引补水对于加速水体流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南京市江南六区市政管养的河道约123公里,其中约49公里河道实施了引水冲洗,非市政管养河道中约48公里实施了引水冲洗。引水冲洗覆盖河道总长度约97公里。引各类水冲洗河道、湖泊,每日引水量约100万吨/日。南京市城区引水设施不够完善,引水格局不尽合理,水源不足,水质较差,部分河段引水不能覆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水质的改善。

1.4未整治河道周边环境函待改善。

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基本完成南京市主城范围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然而目前南京市仍然存在着未整治河道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河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倾倒垃圾、渣土,堆放杂物,毁绿种菜现象众多。垃圾堆散、淤泥堆积、臭气熏人,周边居民对于河道建设整治的期盼日益迫切。

1.5河道的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

南京市域河道管理主体较为混乱,管理单位有城管部门、水利部门、建成未移交的由建设主体管理,同时还存在相当一部分的无主河道。2012年,城市维护管理事权下放下放后,所有市政河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均由各区负责管养。市城管局负责对各区河道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同时负责办理全市市政管理河道的挖掘占用审批。但目前仍有许多非市政河道(郊区非主流河道为主)管理主体尚不明确,造成河道养护工作不到位,河道杂物、垃圾较多,不止造成水体环境恶劣,同时影响汛期行洪,导致城市淹水。

1.6河道建设与管理立法建章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南京市市政河道管理使用的地方性法规是1989年制定的《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河道建设内容较少,河道管理范围较窄,作为河道建设整治与管理的法规依据和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应加强城市河道建设整治立法,唯有实施依法治河,加强河道执法管理,才能使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得以科学、规范、高标准、高品质推进。

1.7市政河道养护模式单一、经费偏低。

目前南京市政河道养护单位主要由各区河道管理部门指定,多数为改制后的各区河道所负责日常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打捞漂浮物、岸坡清扫、截流沟养护等内容。河道养护定额水平较低,为32.34元/米,远低于国内同级其他城市。模式单一、经费偏低的情况造成了养护企业竞争意识差,积极性不高,养护质量一般,行业管理模式急需调整。

2、建议与对策

2.1明晰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权限,划分工作职能。

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水利、规划、环境保护、交通、国土资源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强化市、区二级人民政府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合理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权限和职责划分,特别是要明确界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厘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权限分工[1]。

针对“建”“管”分离的原则,建议市住建部门为市城市河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以及其他有关职责。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本级城市河道建设的管理。市城管部门为市城市河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对各区河道的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区城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河道的管理。

2.2充实城市河道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

城市河道建设是整个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现行规章和政策文件规范不够,效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包括河道建设项目用地、内容的明确,河道建设标准的制定,河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确定、建设条件手续办理及河道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规定等,并做到河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的无缝衔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使河道品质再上新台阶。加强河道蓝线管理,明确河道蓝线与城市绿线的关系,规划部门与绿地审批部门应在审批工作进行前,与市政管理部门沟通,确保不占用河道蓝线。

2.3加大控源截污的力度。

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是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大控源截污的力度是有效改善水质的手段。稳步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加快入河口的节点改造工作,同步开展现有截流沟溢流口的封堵工作,杜绝污水下河。同时逐步开展初期雨水的收集利用,减少城市面源对河道的影响。加强排水许可和河道挖掘占用审批工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排水行为,保护河道环境。

2.4以生态化整治为主要目标。

在整治、修复或再建生态河道时,整治的不仅仅是一条河道,而是河道流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的综合治理与改造。杜绝简单的裁弯取直、块石驳岸等做法,采用自然生态的修复方式,如种植适宜的水生植物,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系统,建造节地型河流绿化带,开辟大型的自然生态公园等。完善生态景观建设,实现“水土交融、城乡交替,河景交汇”。此外,河道的整治应多采用自然材料来代替硬质材料,以此来改善水质,提高河道的功能性[2]。

2.5加大投入,提高河道引补水力度。

加强河道引补水是快速有效改善现有河道水质的手段。在八月份亚青会期间,由于多部门联动,加大了引补水水量,加快水体引换频率,多个河道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河道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引补水设施建设,加大引补水水量,开展常态化、日常化引水工作。

2.6开展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养护定额。

进一步开放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构建“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公平化竞争、产业化发展、标准化作业”市政管养运行模式。真正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提高养护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提高河道养护定额,建立健全养护市场招投标制度,不断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

3、结语

加强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水平,需多部门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着力改善河道水质,立足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

参考文献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1

【关键词】城市供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原有的城市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已经不能够适应实际发展需求,管理人员在对工程进行管理时需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管理方案,这样才能够保障施工质量,减少城市供水系统问题。

1供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施工控制质量低下

城市供水管道在进行施工时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控制要求,从而提升城市供水管道的施工水平。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城市供水管道施工质量控制水平比较低,管理人员缺乏科学的管理意识,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够严格要求自我,从而导致管理工作比较低下,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施工质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无法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质量控制,也就不能够达到管理要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底下,也是造成施工控制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在这样容易产生施工质量问题,甚至有一些管理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监管体系漏洞来实现自身的目的,这也会导致城市供水管道施工控制质量下降。

1.2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不足

工程设计方案质量直接影响到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行质量,因此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时需要做好相应的工程设计,这样才能够达到管理目标,提升城市供水系统建设质量。当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升,对于地下管线要求越来越复杂,原有的设计方案已经不能够适应城市发展要求。一些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没有全面掌握城市相关数据,这样容易导致管道图纸失真,设计方案不能够适应城市发展。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又对图纸不够了解,没有按照相关数据来进行施工,从而为工程后续施工埋下隐患,不利于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的进一步开展。

1.3建设单位施工管理缺失

城市供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够达到施工管理目标,提升城市供水管理工程施工水平。许多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对供水管道施工建设要求和建设方案进行全面了解。建设单位对自身施工人员的培训不足,许多施工人员没有掌握专业的施工技术,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够按照施工方案来进行,从而影响到整个供水管道施工工程质量,严重时还会影响到城市发展水平。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由于缺乏科学数据,出现施工问题后也不能够及时处理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工程质量,降低了城市供水管道管理效率。

2提升供水管道施工管理质量的措施

2.1增强施工管理人员控制水平

在进行城市供水管道施工管理时,管理人员需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控制工作,加大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来进行解决,从而达到管理要求,降低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提升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提高管理人员的施工控制水平,首选需要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在自身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从而降低工程施工损失。其次,管理人员要积极学习科学的管理控制技术,在管理过程中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最后,管理人员还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施工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工程施工所使用材料、设备和技术的质量,使其能够达到施工要求。除此之外,相关单位也要对自身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意识。

2.2提高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要想保证供水管道施工管理水平,就要不断提高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减少工程施工问题的出现。提高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就要将该项管理贯穿到整个工程中去,比如在进行开挖时,管理人员就要对该地区的土质、地下水位、周围建筑物等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然后制定出科学的土方开挖和材料运输方案,这样能够确保施工质量,同时也可以保证施工效率。在对槽底高程进行设计时,可以在其以上预留20-30mm的土层,从而避免超挖现象的出现。设计人员还要考虑施工排水问题,要尽量防止进水现象,保证整个工程施工质量。在对管道进行安装时,要保证管材和配件的质量,然后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安装施工环境。例如起重机在下管时,其架设位置要不影响到槽沟边坡的稳定性。管道高度应该要结合当地供水系统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调节,从而保证系统的运行质量,达到城市建设发展要求。

2.3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

供水管道施工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时需要有健全的制度作为支撑,这样可以保证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保障管理效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单位应该要不断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对各个管理环节做好充分研究,掌握准确科学的数据,制定出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减少施工管理过程中失误行为的出现,为城市供水管道建设质量保驾护航。比如对于管道铺设要求,、铺设环境以及管道材料质量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主次管道之间也要做好差异化处理,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升供水管道的运行效率,能够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支持。除此之外,相关单位也要做好施工招标、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的管理规定,明确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个部门从头抓起,确保各个环节能够有序进行,从而达到城市供水管道施工建设的目标。

3总结

综上所诉,城市供水管道施工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技术。发现施工管理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减少施工问题的出现,从而保证城市供水系统的良好运行,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单红梅. 浅谈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J]. 江西建材,2013,03:305-306.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2

关键词:城市供排水系统;工程施工;管道接口;水压实验;沟槽回填

中图分类号: S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城市发展水平是一个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在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的今天,如何能将城市建设成为宜居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型城市成为设计者、建设者和决策者的思考中心。水是生命之源,城市基础设施中供排水系统是确保城市对水资源有效地取用、排放和处理,是城市综合利用水资源的骨干网络,因此,城市供排水工程的建设受到市民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施工是城市供排水工程的初始,应该抓住施工这一阶段和关键,从常见问题的描述和分析出发,找到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各环节和关键的要点,形成对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整体上、技术上、质量上的保证,进而达到提升城市供排水系统运行能力和可靠性的目的。

1常见的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问题

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问题一般以管道施工问题为主,因此,本文重点讨论城市供排水网络建设中管道施工的问题

1.1城市供排水工程常见的问题

首先,供排水管道出现位置偏差,这会导致供排水管道出现积水、倒坡等问题,使城市供排水管道出现功能上和安全上的隐患。其次,城市供排水管道产生渗漏水,这会导致闭水试验不达标,管道周边或基础出现下沉,漏水严重的管道甚至形成对周边的侵蚀和淘刷效应。最后,城市供排水系统的配件、检查井出现变形或下沉,严重影响城市供排水网络的正常功能。

1.2产生城市供排水工程问题的原因

首先,建设单位的技术和施工存在问题,出现测量、连接、安装、试验上的失误或问题,引起城市供排水工程隐患和问题的积累。其次,城市供排水工程的材料和配件质量不高,这是产生城市供排水系统渗漏、下沉、倒坡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中监理部门对质量的监督不到位,特别对于关键性的技术和工序没有做到严格检验和把关,导致城市供排水工程问题的发生。

2加强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技术的措施

2.1规范城市供排水工程管道接口的施工技术

城市供排水工程管道接口有水泥接口、法兰接口、橡胶圈柔性接口等多种,进行城市供排水工程施工中水泥接口的方法劳动强度大,易开脱,橡胶圈柔性接口已逐渐成为主要的连接方式,橡胶圈接口施工速度快,劳动强度低,密封性能好,具有良好的伸缩性,对管道不均匀沉陷的适应性强。在实际工程中,铁管涉及到一个与其它管材问的接口转换的问题。与塑料管的接口转换可以采用:法兰接口。铁管与塑料管之间的转换,常用的方法是通过阀门或其他法兰口的配件进行转换,这种方法是目前铁管与塑料管间转换的最佳方式。

2.2做好城市供排水工程管道安装的技术应用

首先,平基混凝土要在验槽合乎要求后马上浇筑,终凝前不能让水泡,而且要及时进行养护。其次,要严格控制平基混凝土的高程制,不允许高过设计高程,低于设计高程不可超过10mm。其三,下管要在平基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上的要求。其四,对口间隙为10mm方可以安装。其五,浇筑管座混凝土前平基应凿毛冲净。其六,平基与管子相接触的三角部分,需要采用同等强度等级混凝土中的软灰填捣密实。最后,在管座混凝土浇筑时应该采用两侧同时进行。

2.3做好城市供排水网络的管道水压试验

管道安装完成后,经过检测合格后,在回填前重力流、压力管道以及设计要求闭水的管道都必须做水压试验。现阶段,城市供排水管道检验评估标准所参照的是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闭水检验前的检查工作是首先需要关注的。检查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合格;管道未添土且沟槽内无积水;全部预留孔洞都要封堵并且保证不漏水;管道两端木板承载力在经过核算之后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了预留进出水管外,其他封堵坚固不漏水;其次对污水管道闭水检测要采取抽查的方式来进行,对每四段管道就要抽查一段;雨水管道和雨污水合流管道闭水检测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随机检验决定。

2.4规范城市供排水工程的沟槽回填

在整个管道施工中,回填工艺极其重要,回填质量的好坏会对整个道路运行状态产生极大的影响。沟槽回填:一是要,管道水压检测合格后的大面积回填,需要在管道内充满水的状态下进行;此外,还应注意管道及附件安装完工后,经检测合格后,需要马上进行沟槽回填,不可以将已安装完成的管道长期暴露在外,更不允许其跨越雨季和冬季。回填前要对沟槽内杂物进行清除,并把积水排放干净,不允许在有积水的状态下进行回填操做。回填时,坚决不能使用腐殖土、垃圾土和淤泥等来进行回填,并且不允许沟内有积水,不可以回填淤泥、有机质或是冻土。回填土中不可以含有石块、砖及其它硬杂带有棱角的大块物体。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在城市供排水工程的建设中存在规划设计、技术应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会产生城市供排水工程的问题和隐患,不但影响居民生活,也会影响社会生产,更会给市政建设和管理提高了难度,因此,必须重视城市供排水工程的施工。应该从城市供排水工程的管道接口、管道安装、水压实验和沟槽回填等环节入手,以技术的手段和管理的强化综合地提升城市供排水工程的质量,以便形成市政工作总体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更好地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

参考文献:

[1]杨杭,钟亮.论城市排水管网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4)

[2]潘成顺.浅谈城市排水管线规划管理存在的不足与解决对策[J].科技资讯.2011(31)

[3]张庆红.试析城市给排水工程的施工技术及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3)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3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的城市面积越来越大,城市的发展就呈现出许许多多的突出问题,最近几年来,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恶劣天气增加,城市出现了内涝,给人民群众财产生命造成巨大的损失。下面我就当今城市内涝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城市面积增大和规划上的缺陷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提高,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成倍增加,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扩大,城市的扩大就会将建设城市地块原有的地形地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是由于地形地貌的变化,许许多多的山峦、水塘、小溪就自然消失,使城市的地形坡度变小,排水流速减小,积水能力增加;小溪和水塘的消失,使城市在遇到大雨和暴雨时无蓄存空间,所有雨水都将由城市雨水管网来排泄,而雨水网络瞬间无法满足其排水要求,造成城市的内涝。二是在规划中,当地政府为了增大当地的财政收入,将城市的土地利用发挥至极限,将原有的小河的河道变窄,有的甚至将小河填掉用排洪沟予以代替;同时,将河道两边的泄洪区域全部填掉,使原有的自然泄洪区消失。土地的最大利用减少了植被的覆盖,水塘的减少或消失,造成雨水无法蓄存,这样,一旦下暴雨,因河道变小造成洪水排泄不能够满足其要求,加上原自然地貌的泄洪区填没,泄洪缓冲地带消失,雨水就集结在城市中,形成了当今城市的内涝。

二、城市管网设计缺陷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是根据原苏联的设计规范在实践中进行局部修改而来,对设计中的问题,是在建设中出现问题后才慢慢修改,没有完全对我国地大物博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和编制,造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观念。一是设计中,城市管网的流速和流量完全按照规范的本本主义进行,没有考虑因原有的自然地形地貌的变化所产生的排水情况的变化,管网的排水流速和流量是按照管道在排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压力而进行计算,管道直径和排水坡度是根据规划的理念进行设计。二是计算汇水面积时是按照当地五十年的天气情况所收集的 24小时内最大雨量形成的洪水和排水泄洪情况设计,没有按照当地五十年内的瞬间最大雨量洪水的排泄要求来设计。三是由于城市人和车辆的交通需要,许多道路和重点区域需形成低洼地带,低洼地带是洪水集结的地方,设计时未考虑自然雨水和高处雨水流入造成集结的情况。为了使城市的泄洪畅通,设计时必须要尊重自然科学,充分考虑管网的压力和流速、流量,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天气的瞬间最大雨量,对低洼地带的管网设计要么是设计专一的排水管道,要么增大下部管道的直径。只有达到以上要求,才能够满足城市排水和排洪的需要,减少和消除城市内涝。

三、城市市政排水的成本投入较少

有的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为了门户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将城市市政建设的部分资金投入到门户、面子和形象工程中,给城市在暴雨中产生内涝埋下了隐患。一是在设计中,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行政干预大,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当地政府的要求,设计时不顾设计规范和科学依据,随意对设计进行更改,造成城市排水管网不能够满足城市暴雨时的排洪要求。二是在设计中,当地政府认为资金投入到地下,地下的工程作得再好也没有群众和领导看见,以为没有面子和成绩,使城市防洪网络变得脆弱,发生大雨或暴雨,城市的排水就无法满足其排洪要求,使满城皆为洪泽湖。

四、城市泄洪排水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不到位

一座城市的泄洪排水网络是一个复杂而又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必须要用科学的管理和运作,才能够满足城市生存的需要。然而在当今的城市管理中,管理者没有完全按照科学规划和建设来管理。一是城市防洪排水网络施工中,为了利益将管道或涵洞的大小、位置、排水坡度擅自进行改变,造成原设计中的防洪能力、汇水面积和汇水区域发生变化,发生大雨暴雨就形成积水。二是在城市排洪网络的施工建设中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最大利益,施工质量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三是城市防洪网络管理单位没有按照现有城市的具体环境的变化和地形地貌的改变科学合理地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对城市的防洪网络了解不深。现在城市面积增大,原有的地形地貌的排洪线路和泄洪区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城市的设施管理中,检查维护不及时,不到位,城市的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垃圾堵塞下水口和排洪道,遇上大雨和暴雨就排洪不畅,街道积水,发生城市内涝。

五、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面积增大,因此城市规划一定要科学合理。一是城市的规划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和破坏原有的排洪小溪、小河和坡度,尽量保留原有的蓄水区和泄洪区。如果要改变原排洪沟河,一定要保证原有的排水断面。将原有的泄洪区做成城市的湿地公园,平时供居民游玩,一旦爆发洪水就用于泄洪。二是严格按照新的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要按照当地五十年来的瞬间最大降雨量计算排水管道的直径,且将管道直径适当加大,对于主干道路的排洪管道规划设计成排洪涵沟,涵沟的大小要满足城市的功能要求,而且可将污水、给水、强弱电等一并进入涵沟中两边的沟壁上建设,这样既节约成本,又并与维修和管理。因此、规划必须严谨且有前瞻性,“有远虑则无近忧”;

(二)加大城市排洪建设投资的管理

为了解决城市内涝的问题,首先当地政府一定要加大城市内涝排洪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地建设和改造城市排洪网络,使每一分钱要用于刀刃上,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城市的发展综合利用管理好资金。其次,城市市政管理者,要加大管理力度,落实相关责任,对排洪网络要勤检查、勤疏通、勤维护,确保城市排洪网络管道和沟涵畅通。再次,城市排洪要进行综合治理,增加植被的种植,增加湿地类公园和蓄存雨水池、塘的建设,给城市留足足够的水土保存的蓄存空间,形成“蓄排”相结合的方式,发生大雨或暴雨,能够将部分雨水蓄存缓排和利用。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应急抢险机制

要建立健全城市排洪网络的科学、系统化的管理,及时采集各排洪网络信息,对排水管网和排洪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对城市的降雨量要及时收集整理,及时传入城市防洪信息网,随时进行处理。借鉴古时和国外防治内涝经验和雨水利用技术,充分发挥城市的最大优越性和合理性。

城市下水道管理精选篇14

【关键词】排水管网;现状;问题;对策

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正常运转和居民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在汛期,排水设施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安危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县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正在向建设宁南大县城的目标迈进,在“十二五”末将形成8.23平方公里的城市区域,相比不断扩大的城市规模,我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如何能提高地下排水管网的运行能力,同时避免城市内涝的发生是我县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亟待考虑的问题。现对我县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提高我县城市排水管网的运行能力进行了探讨。

1. 我县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现状

我县城区排水管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逐年增加,为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历年来不断出资扩建和完善城市排水设施。目前全县排水管网总里程数已达48.3公里,其中排水主管网总长40公里,居民巷道排水管网总长8.3公里。排水形式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管径为300mm至800mm。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0年12月份投入正式商业运营。污水处理设计能力为1.0万m3/d,服务区域面积约10平公里,服务人口约5万,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运行。2013年,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全面投入运行后可实现日处理0.8万吨的目标,出水将达一级A标准。随着各种配套工程的建设,县城区排水管网的排水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城市防汛能力也不断提高。

2. 我县排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区排水系统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城市发展的速度相比还是比较缓慢的,城市排水系统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目前,低标准、低质量的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远不能满足城市排水的需要,特别在极端天气下,极易造成部分路段和坑洼地带积水,形成严重的城市内涝,给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是雨污合流制。我县以前由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较落后,没有对排水管道根据水的来源进行分设,采用的是雨水和污水合用一条排水管道的形式,即合流制的排水系统。降雨时污水量增加,造成污水溢流,环境污染,同时大大增加了污水处理厂处理费用。

(2)二是部分污水管径偏小。按原来规划而建成的污水管道,远远不能满足不了不断增加的人口、住宅和工业区的需要,尤其是通往污水处理厂的主管道(渝河段)管径偏小,管径为600mm~800mm,过水能力不足,加之淤积严重,导致汛期常常出现溢水现象。

(3)三是老城区排水问题较为严重。老城区排水系统建设年代较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且雨污合一,排水以生活污水为主,雨水排放能力较差,极易造成路面积水。加之,我县的城市排水走向是由南北两侧向中间排放,处于中间段的老城区管道口径较小,的新建设管网口径较大,成倒喇叭形,随着受水面的不断扩大,部分管道满负荷运转也已不能满足需要,致使排水困难。

(4)四是排水管网运行效率低下。由于我县城市排水管网建成时间不同,且建成后多年来也未对排水管网进行过改造和系统的维修,加之,缺乏及时的清淤,使得每年都会有多处管道出现污水堵塞、渗漏、塌陷等现象,目前,很大一部分居民巷道排水管网已出现严重的设施老化问题,致使排水管网整体运行效率低下。

(5)五是部分建筑未设化粪池。部分建筑在建设过程中,未曾设计化粪池,尤其是公共建筑和道路两侧商户和个别居民住宅,不设化粪池,而是直接将污水管道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经常出现收水井和排水管道因沉积过多杂物而堵塞的问题。

(6)六是餐厨等垃圾直接进入污水管道。餐馆及路边摊点的饭菜残渣、洗涤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污水管道或倒入了路旁的雨水箅口。造成污水管网淤积严重,并造成环境的污染。

3. 提高我县城市排水管网运行能力的对策

多年来,城市排水问题一直是困扰城市建设的一大难题,尤其是近几年我县几次暴雨过后,排水管网脆弱引发的问题更值得我们反思,虽然我县没有出现过特别严重的城市内涝现象,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县的城市排水系统是坚不可摧的,或已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城市建设需要,为使我县城排污顺畅,不出现内涝,确保广大市民有一个清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3.1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要解决目前我县城市排水所存在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1)认真吸取近年来特大暴雨对我县带来严重城市内涝的经验教训。要充分认识世界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后果,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一个新的更高起点的认识。要把地下排水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坚决改变那种对地下排水设施建设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抱有侥幸的思想认识,把地下排水设施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审慎规划建设。

(2)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提高市民意识。要加强监管和宣传,提高市民的城市环保意识,动员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餐厅、洗车行等服务性行业油污、杂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出,禁止乱接、乱排现象发生,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乱接、乱排行为给予严罚重处,确保城区排水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

3.2 严格标准,科学规划。

3.2.1 城市建设,规划要先行。

(1)要科学规划,严格管网建设标准。在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中,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一次性到位。要严抓排水设计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新建和改建的道路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有关标准执行,进行科学合理的建设。特别是新规划建设的区域,更要一次性到位,要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渝河水体不被污染。

(2)规划建设一些渗水蓄洪地带。在城市规划中要根据地形地貌特征,适当安排一些低洼地带作公园、绿地、广场,以发挥其汛期蓄洪渗水作用,消减城市内涝隐患。

(3)坚决杜绝乱修、乱建等违章建筑行为。城市建设要严格执行规划,严防乱修乱建导致出路不畅、排水不通等问题和侵占排水设施建设行为。

(4)做好低洼地区排水工作。低洼地带是雨污水容易积聚的地方,尤其是每逢下暴雨,来不及排放的雨、污水会在短时间内积聚,形成大面积的路面积水,最终导致城市内涝的发生。

3.2.2 目前,我县的城市主体框架不断拉大,按照“一心、两带、三园、四轴、五门户”的总体规划建设,提出以下设想:

(1)实行雨污分流制,在城市主要街道新建城市雨水管网,雨水排入三里店水库,做为城市景观和绿化等城市水源,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用于六盘山工业园区绿化等水源。

(2)增大部分污水管径,更换通往污水处理厂的渝河段等部分污水管径。

(3)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不仅可以解决污水排放的问题,也可实现循环利用,达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3.3 加大投入,搞好维护。

(1)做好沿街排水用户的排水系统整改工作。一般来说,一个城市的排水管网系统有以下几个部分,包括雨水口、排水管道、检查井、出水口等构筑物,这些所组成的一整套工程设施成为整个城市的雨水管渠系统。在整个系统中,排水管道是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排水管网的堵塞很大一部分是生活垃圾未经充分沉淀过滤而直接排入排水管道所致。我县在建设初期,因居民商户并不是很集中,排水量也不是很大,因此化粪池的设置并未受到重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商户、居民逐渐集中,建设较早的城市道路两侧及腹部地带的个人建筑物和居民住宅的排水管网堵塞现象日益严重,因此将现有沿街用户设有室内排水系统的,进行统一改造,建设化粪池,完善排水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缓减堵塞现象的发生。

(2)做好居民巷道排水管网的清理工作。我县目前城市排水主管网为48.3公里,居民巷道的排水主管网为8.3公里,在有效保证排水主管网畅通的前提下,确保居民巷道排水管网的畅通将会对整个县城的实现顺利排水具有决定性作用,据调查显示,目前,很大一部分居民巷道排水管网因缺少必要的维修、维护已处于弃用和报废状态,因此每逢下雨,部分居民巷道水满为患,大面积的积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如能将所有的居民巷道利用起来,就可以有效缓减居民巷道的积水问题,同时预防城市内涝的发生。

3.4 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是解决内涝问题的开端,但日常维护工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做好我县的排水管护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排水管道管护机制。在排水管护工作中,要尽快建立地下排水管网的监管、养护机制,配备充足的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管道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排水设施畅通无阻。

(2)要建立城区排水情况报告制度。平时做到每月一报,汛期做到每周一报,以全面掌握城区排水的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