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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19 14:44:42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

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压力

发达国家大多经过40多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才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社会。此时,这些国家已基本实现现代化,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而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相对落后,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同时,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组织、物质、制度等各方面的准备还不充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较薄弱。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必将对经济社会产生巨大压力。因此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冲击,要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仅时间紧迫,而且压力巨大。

人口老龄化还会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年龄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经济增长方面,人口老龄化使国民收入中用于老年人口的养老金、医疗费用和福利费用等消费基金不断增长,影响积累基金,特别是生产性基金的增长,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老年消费群体的日益扩大,直接引起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进而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

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和老年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的状况下,如何解决老人们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化的难题。

面临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老龄意识和建设“老人强国”理念,增强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应对,认真化解,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通过发展解决问题,反过来,通过不断解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这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的一个重要国情。要切实从老龄社会这一基本国情出发,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完善法律法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做好应对老龄社会的各项准备。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为适应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奠定物质基础。

2.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科学技术和劳动者素质,减轻人口老龄化在劳动力方面的不利影响。要把发展老龄产业摆在重要位置,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促进老龄产业发展。重视开拓老年消费市场,以满足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的需求。

3.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老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对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承受能力。

三、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强有力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家庭和个人广泛参与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格局。

1.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研究实行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办法。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事业。鼓励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

2.大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要在增加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民办公助、公民合作、民建民营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等方式,保证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形成为老服务网络体系,为居家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传统的家庭养老仍是我国的主要养老方式。要在全社会加强以感恩教育、责任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尊老、养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措施上鼓励儿女养老。积极创新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机制,推行协议养老制度,明确子女对老人的赡养责任;建立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补贴制度等,努力解决空巢老人养老问题。

四、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有强力的组织保证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大量增加,老龄工作显得日益重要,老龄工作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2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社会 解决措施 经济

“全面开放二胎”一年了,“婴儿潮”不明显,却传出我国孕妇死亡率因孕妇年龄较大而升高的问题,笔者更加坚定了解决我国人口问题要从经济与文化方面入手的观点,并回想起2015年的种种――“养老金入市”炒得沸沸扬扬转移了人们对“延迟退休年龄”的讨论的时候,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又一次引起全民热议。不久后,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人口措施的频繁行动体现了问题的紧要程度与对问题的重视程度,确实,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前几年的普遍性预测复杂。本文将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况与带来的有关问题入手,参考人口转变典型国家的问题与决策,深入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实质与我国当前的有关措施情况并做出总结与建议。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有关问题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据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00年时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872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7%;201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883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涨到8.7%,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达20%。据联合国的人口老龄化划分标准:0 ~ 14岁人口≤总人口30%、60岁及以上人口≥总人口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总人口7%、老少比≥30%等,我国2000年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世界银行的估算,2014年我国老龄化人口比例已超9%,我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进程较快。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一般都已在一万美元以上,而按趋势预测,中国在老龄化水平达9%时,才踏入人均5000美元的门槛,[1]即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在老龄人口比例增加的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与少年儿童人口的结构也在改变。少子化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伴随,而问题的重点在于劳动人口。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9.98亿人,其中15~29岁的人口30615万人,30~44岁的人口28425万人,45~64岁人口69844万人、占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由1990年的22%增加到2010年的32.7%。按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的预测,到203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基本维持在10亿人左

右,而后逐渐减少,到2045年将降到8.97亿人,2050年进一步下降到8.7亿人。[2]相比之下,2045年总规模虽大于2000年的8.6亿人,但中间几十年增长的劳动年龄人口已被老龄化“吞噬”得差不多,上面数据体现了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中低龄劳动人口不断减少、高龄劳动人口迅速增加,劳动人口年龄结构有老龄化趋势的特点。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引发的有关问题

虽然劳动人口有老龄化趋势,但按当前情况预测,在2030年之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会增加,国家较早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和开放二胎政策甚至“养老金入市”,一定程度上与养老压力有关。而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养老压力问题,笔者在此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国家与家庭养老压力大。国家养老压力主要是养老基金不足的问题。据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3000亿元。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做过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家庭养老问题更复杂。首先是独生子女一代的“2人养3+4人”问题:夫妇两人照顾自己和1个孩子的同时,还要赡养双方两对父母共4人,这种压力在中国当前平均工资不高的最广大的农业人口和工薪阶层甚至中产阶级都有很大压力。其次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伴随的“失独老人”“空巢老人”问题,人口老龄化的同时,这类人口的数量也在增长并加深对应的社会问题。然后,是老龄化伴随的少子化问题:较低的生育率不协调的男女比例,不仅造成未来更加严峻的养老压力,还会因为性别比、生育观念加大适婚年龄人口的婚配难度并进而造成有关社会问题。

第二,劳动力不足问题。上面已给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各年龄层次的状况,劳动力的供给直接受制于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和劳动参与率,从年龄层次结构上看,我国的劳动力伴随着人口老龄化会出现短缺。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在2011年说 “中国已出现‘刘易斯拐点’,预计2014年前后进入劳动力实质性短缺状况”,各种人口统计数据证明了他的话,我国现阶段人口红利已经不再,劳动力薪资水平期望提高,工厂工人、农民工领域和高端人才或高度技术性岗位都出现“用工荒”问题。而老龄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各行业原先经验丰富的老龄劳动力退休增加,有足够能力的工作年龄劳动力匮缺,

另一方面,我国的应届生与青壮年就业压力年比年大,据《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①显示,继2014年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700万之后,2015年的毕业生人数达到749万人,2016年更多,相比2014年的期望月薪平均值3680元,2015年大学生平均期望月薪增长了近2000元(均值1830元)而达到了5510元。整体上,我国劳动人口的匮乏实质是人才与适岗劳动力匮乏。

第三,因延迟退休年龄、开放二胎而埋下社会问题隐患。中国人口基数本身就大,当前14亿人口已经超过8亿~9亿人的人口合理容量、接近16亿人的环境人口容量。开放二胎虽建立在低生育率陷阱下,不会造成未来人口大幅增加,但对于我国控制人口总量的任务仍有较大挑战。同时,对应青壮年就业压力增大,老龄人口延迟退休会加大代际资源的矛盾。

二、我国现行措施与其他典型国家对比

(一)发达国家类似问题与措施

德、英、日等西方发达国家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并已普遍构建了相应的养老保障与福利、服务体系。在这些发达国家中,日本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2010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日本总人口的22.7%。据衡量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日本在 2010 年已经进入“超老龄社会”。

总结发达国家的有关措施与经验,有:

第一,加强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并重视老龄人口晚年幸福程度。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是西方发达国家最为积极和有效的养老保障策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构建较为完善的福利保障系统,同时也构建了相对中国更成熟的商业保险系统,而养老社会化以英、美、日为代表。在这些国家,由政府建立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或“老年公寓”体系很健全,同时,这些国家基本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龄人口生存质量与幸福感。

第二,多方面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和养老基金问题。不少西方国家也出台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延长法定养老金缴费年限的措施缓解养老基金压力和劳动人口不足问题,但更普遍的是积极实施优秀人才的引进计划,如2002年欧盟颁布“欧盟劳动力流动计划”促进欧盟内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同时,不少国家包括德国,广泛实行具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达到退休年龄但身体状态依然良好的人可以继续进行工作,其中一些国家的退休体制开始逐步从强制性改为自愿性。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鼓励老年人进行创业以发挥老龄人口的劳动价值并减缓社会养老压力。为更好地让老年人创业,西方发达国家比如荷兰还在法律上禁止存在任何歧视老年人就业的举措。

第三,鼓励生育。通过增加人口自然出生率来增加青年人数量并增加劳动人口和赡养老龄人口的负担者数量。发达国家为此构建了非常完善的生育保障和有关福利体系,通过税收政策甚至“英雄母亲”荣誉等鼓励生育。

(二)我国当前主要措施

第一,改革养老保险和养老制度并完善有关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社会化是普遍趋势与规律,我国一直在完善有关医疗、社会保障体系,但因为人口基数大而经费人均过少等而步伐较慢。

一是养老保险改革的趋势是养老不断加强社会化,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渐渐由市场化管理运营的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来部分替代。人社部已出台《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保险缴纳制、加强均等分配化等。

二是协调医疗、社保体系与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整体体系。据人民日报2015年12月29日报道,人社部透露2016年将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着力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是延迟退休年龄。虽一定程度上让优秀的老龄人才能继续在岗贡献丰富的经验,但对应中国青壮年就业压力巨大的现实,此举无疑也加大了青壮年的就业压力。

第二,开放二胎,缓解国民赡养老人压力。开放二胎主要为缓解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养老压力问题、避免未来劳动力匮缺问题并为养老社会化做配合,但从长远看这仅仅是应急措施,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我国必须也必将出台更深层次的政策。

第三,其他如鼓励老龄产业、提倡尊老爱的措施,目前影响不是特别显著。

三、关于我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措施的观点

(一)有关专家对于人口老龄化问题与措施的观点

早在1999年我国著名人口经济学家田雪原就提出“我国人口发展五大趋势”:

第一,到21世纪人口数量将继续增长。

第二,在发展前20年,生产年龄人口增长速度更快、就业压力更大,到2020年生产年龄人口将再增1.7亿,劳动力过剩趋势更加严重。

第三,人口老龄化严重,到204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比例将超18%,60岁以上老人接近25%。

第四,人口城市化。

第五,人口质量特别是人口教育、科技质量呈现提高趋势,但人口素质低的地区生育率上升,人口素质高地区生育率低。[3]

这五大预测非常准确,2005年田雪原教授也提出了我国防止“未富先老”三步棋:第一步,把高生育率降下来,这一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实现;第二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并实现中国人口的零增长,预计到2030年前后可实现中国人口的零增长率;第三步,人口零增长后,因增长的惯性,人口可能会呈现一定程度的减少趋势,届时再根据社会发展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人口政策。[4]这“三步走”有非常科学的指导意义,我国当前就在这“三步走”之中。

(二)关于我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措施的观点

由上面分析可明显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实质也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根源是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

有人可能认为,文化不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这观点明显缺乏社会学意识。英国人类学家R.费思认为,文化就是社会,社会是什么,文化就是什么。文化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之一,对维系社会运行、发展和解决社会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在文化对人口的影响因素上,我国“多子多福”等传统观点、重视生儿子的观念氛围与现在城市人口或新生代因为对子女质量的要求、因人生特别是职业规划而形成节制生育的观念,对我国曾经和现在部分地区生育状况的影响有目共睹。而印度因为民众社会观点和社会体制等,无法推广节制生育政策并造成了许多问题,则是典型反例。

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重视从经济与文化入手,提高经济实力,完善有关经济与社会制度,提高国民文化素养水平,加强经济建设与人口素质的提高,在现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方面:

第一,坚持“科技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经济水平和生产能力,坚持提倡“优生优育”。

第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继续引导并支持养老保险合理的社会化,通过资本运作形成福利程度较好的养老保险体系,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不要造成国民倒退感,而应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加强高收入者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建立渐进制退休制度,取代强制性退休制度。

第四,提高生产效率,适度推广机械化生产来替代工人的缺失。未来劳动人口数量的减少不代表生产力的降低,在青壮年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改善社会劳动力分配系统、提高生产效率才是重点。

第五,改革并健全有关经济体制,积极探索并发展老龄事业与老龄经济。保障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的同时,让有经济条件的老龄人享受养老经济的服务,让愿意继续工作的老龄人在老龄事业与经济系统中继续发挥价值并获取酬劳,这样既能实现延迟退休年龄的熟练人才效益,又能从一个角度缓解老龄劳动力对青壮年劳动力的岗位压力。具体措施比如:

一是鼓励并引导平民化养老院、敬老院、“老龄人之家”等等的建设,同时加强监管,严惩或取缔虐待老人等不合法合规的行为。

二是挖掘适合老龄人从事的经济项目或岗位,比如企业顾问、老龄社工团队、老龄人培训师等。

三是完善旅游经济,便利老龄人参加旅游和娱乐,同时也创造了经济效益。

第六,完善义务教育体系,巩固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实施鼓励优秀人才留在国内或引导人才归国的计划,提高人口和劳动力素质,通过提高当前青壮年和未来的青壮年的经济贡献能力来填补高比例的老龄人口压力。

注释:①团市委下属的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5月28日。

(作者单位为大连财经学院)

[作者简介:郑锦霖,大连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统计系。荆典,大连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统计系。]

参考文献

[1] 李建民.中国“未富先老”了吗?[J].人口研究,2005(6).

[2] 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J].人口研究,2007(1).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城市综合发展水平;聚类分析;主元回归模型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3-0054-03

引言

老龄化现象的日益严重,不仅使我国人口结构发生改变,同时也使各地区经济、医疗、社会保障等多方面面临巨大压力。鉴于此,本文拟对老龄化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关系进行研究。许多学者已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研究,但对地区差异方面,多侧重分东部、中部、西部进行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的研究仅侧重于经济因素或人口因素等单方面,综合社会多方面因素的研究较少,还不够完善。故本文以我国60个主要城市为研究对象,从经济、人口和医疗三个方面刻画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将所有城市划分为高等、中等和低等三类发展水平,并构建老龄人口比重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两者之间的主元回归模型,从而进一步认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探讨可行的解决措施。

一、指标选取

一个城市的发展状况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人口自然增长率X1(‰)、人均GDP X2(元)、城镇化率X3(%)、人均可支配收入X4(元)、医疗水平X5(每千人所拥有医疗技术人员数)、人口密度X6(人/平方公里)这6个指标衡量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以老龄人口比重刻画老龄化的程度。

二、研究方法

(一)系统聚类法

采用系统聚类中的Q型聚类分析,其原理是在样本距离的基础上定义类与类之间距离,将性质最接近的集合分组为由类似的对象组成的多个类的分析过程。本文根据上述6个指标将60个城市划分为高等、中等、低等三类综合发展水平城市。

(二)主元回归模型

主元回归分析是主元分析方法和多元自回归相结合的建模方法,基本思想是将多个相关变量转化为较少几个相互独立的综合指标,该综合指标承载了原始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

1.确定主元

主元分析法选取累计贡献率达到80%的特征值作为第一个至第m个主元,记为F1,F2,……,Fm。本文将综合因子X分解成若干个主元:

2.引入虚拟变量构建主元回归方程

虚拟变量的使用可达到简化模型、提高模型精度的目的。本文引入虚拟变量D1,D2,D3以区别三类城市,D1表示高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D2表示中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D3表示低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由于不同的主元对模型的斜率和截距项的影响存在差异,为得到最优回归拟合模型,本文设定如下四种回归方程(见下页表1)。

其中,Z1= D1X,Z2= D2X,Z3=D3X,e1、e2、e3、e4均表示模型残差。

3.模型的选择

通过比较4个模型的优劣选取最佳模型,常用方法有F检验法。模型假设为:

H0,选择模型二(模型三或模型四);H1,选择模型一;检验统计量见公式(2):

服从自由度为(dfl-df1,df1)的F分布,拒绝域为{Fl|Fl F1-a(dfl-

df1,df1)}。

三、实证分析

(一)城市划分

通过聚类分析,将所有城市划分为三大类。其中,第一类城市各因素均处于最高状态,该类城市经济发达、城市规模较大、城市规划科学合理,为“高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第二类城市各因素均处于中等状态,该类城市经济发展迅速,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为“中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第三类城市各因素均处于最低状态,该类城市经济发展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城市规模相对较小,人口处于相对年轻状态,为“低等城市综合发展水平”。

(二)确定最优模型

运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前3个主元的累计贡献率已超过80%。其中,F1主要由变量X'2、X'4、X'5、X'6决定,故将F1命名为“城市规模与经济因子”;F2主要由X'1决定,故命名F2为“城市人口变化因子”;F3主要由X'3决定,命名F3为“城市医疗水平因子”。由这3个主元得到的综合因子X即为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因子,再利用综合因子X建立主元回归模型,各模型参数(见表2)。

为了得到最优模型,分别对模型二、模型三、模型四进行F检验得到F2=4.4922,F3=6.8541,F4=5.5263,通过比较各模型的结果,均拒绝原假设,表明模型一最优,即确定老龄人口比重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关系模型为:

结论与建议

本文建立人口老龄化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的主元回归模型,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程度与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呈现负相关关系,故提高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对老龄化有缓解作用,但对处于不同水平的地区,缓解速率有差异,对中等地区,提高城市综合发展水平所带来的老龄化缓解程度要低于高等和低等地区,这说明老龄化的缓解在中等地区存在较大阻力,一旦突破这一阻力,解决老龄化问题就会容易得多;此外,各因素对老龄化的影响程度不同,城市规模、经济发展对老龄化影响最显著。针对以上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发展新兴城市。城市发展应着重向城郊地区布局,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镇化率和减小人口密度;建立老龄人活动中心、文化公园等一系列老龄人活动场所,大力推进老龄产业的发展,也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二,积极发展经济。经济因素对三类城市的老龄化影响都很显著,人口政策只有与经济发展相匹配,才能发挥最大催化效应。故经济较发达、城镇化率较高的城市可抓住机遇,通过经济因素这一强有力的杠杆找到诸多调节政策的平衡点,有效调控老龄化发展速率。

第三,改善人口政策。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政策方案,对现有生育政策优化调配,倡导和鼓励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育龄人群生育;另一方面,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弥补劳动力不足,变老龄化的压力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

第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因素对城市综合发展水平中等和低等的地区影响较为突出,而对高的地区影响相对较缓,原因是城市综合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医疗方面的投入较大,且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故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养老压力,必须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 姚静,李爽.人口与经济发展的数量分析[J].西北人口,2001,(1):45-48.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4

人口老龄化是关系到生产和发展的重大之一,也关联着社会的各个单细胞——家庭模式和伦理文化体系发生新的变化。江泽民同志提出:“重视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这就使我们能够及时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开展,注重引导和解决好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充分准备的姿态迎接“银发浪潮”的冲击。

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中期起,大力控制人口数量过速增长,加强计划生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实施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结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出生率。这样就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化,人口的年龄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向老龄化发展。出生率下降的速度越快,幅度越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达到的程度也越快,越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人口老化问题,从而放松计划生育,以提高出生率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形成恶性循环;更不能以低出生率,高死亡率,违背社会道义来延缓人口老化过程,而由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渡到相对静止稳定状态。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要想达到相对静止稳定的人口发展阶段必然要经过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是无法回避的。人口学专家研究证明,中国老龄化进程带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第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198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663万,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7.6%,到2000年将达到1.3亿,占总人口10%以上。英国老年人口从5.0%增长到7.0%用了80多年,瑞典用了40多年,1920年日本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5.3%,到1970年增长到7.1%,用了50年的时间,而我国完成这一增长过程仅仅需要18年的时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2000年即可跨入老年型,世界人口年龄结构跨入老年型要在2010年,我国将比世界总体人口年龄结构提前10年进入老年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将达到世界之最。

第二,老年人口数量巨大。1990年我国人口普查,大陆总人口达到113368万人,老年人口为9857.8万人,是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预测到2040年,老年人口将增长到3.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5.3%.老年人口数比欧洲所有国家人口还多。老年人口规模大,与50—60年代人口数量激增,总人口规模数量大是相关联的。只有人口总规模得到根本性的控制,其后年龄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口的规模才有可能逐步改变。

第三、我国高龄老人数量与比例将增大,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由1990年的200多万,占老人总数的3.2%增加到下世纪中叶的5000万以上,占老人总数的15%以上。

第四、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向“核心家庭”模式演变。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表明,现阶段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达75%,对全国九个大城市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31.5%是因为子女结婚无住房,20.6%是为了帮助已婚子女料理家务。按照人口学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预测,我国独居或只与配偶居住的65岁以上老人占老人总数比例将由1990的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从上述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诸特点来看,中国将在下世纪初进入老年型国家,并排位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之首。我们知道,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都是在经济发展到高水平的阶段出现,日本在1970年成为老龄社会时,人均收入已达1689美元,1977年人均收入为4522美元,而我国到2000年,人均收入约800美元。1990年全国退休人员为2301万人,退休金为270.2亿元。预计到2000年,退休职工将达到4000多万人,每年开支的退休费用近千亿元。国家在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要接受这么庞大的退休大军,支出数目可观的退休费用,确实不堪负担。同时,在还有占老年人口80%的老人需要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模式的变化,原来基本由国家承担的养老方式变得日益不适宜,需要探索新的路子,发展新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将逐步消除“经济滞差”和解决老有所养两方面结合起来,把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

二、老年人的文化心理和社会服务要求

老年人是特定条件下具有社会属性的群体,又是自然属性的个人,随着社会经济体制和价值观的急速变化,传统家庭模式的逐步解体,老年人口群体的文化心理和价值系统也在发生变化。在60—70年代,乃至更早,中国大数的老年个体恪守传统观念,为儿女操劳一生,奉献一切,到老年衣食有着落已感满足,最多是备副棺木,就等黄土埋身,其它的需求理所当然被统统摒弃。然而,社会进入改革开放的80年代后,老年人的生活观已从原先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发展到不仅需要富足的物质生活,还需要健康、长寿、知识、幸福,需要得到精神慰藉,希望自己融合于家庭,融合于社会,领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和关心,多方位地享受生活的美好。例如80年代在全国各大城市崛起的老年大学,老年人报名的踊跃,得认真刻苦,并不比普通大学的青年学生逊色。进老年大学,在人生的第二阶段实现过去未竟的夙愿或再来次拼搏,都是对老年人生的挑战和更新。不少老年人学习有成,做出建树,使生命重新焕发异彩。老有所为,已逐渐成为城市老年主体追求的一种生活。

毋庸讳言,社会发展到21世纪,大量老龄人口的老有所养成为对社会份量不轻的负载,而且人口老龄结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高龄老人人数的较大增加,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他们的生活用品需要人代购,家务劳动需要人帮做,饮食起居需要人照料,特别是老年人身体本身机件的老化和病损,需要求医购药,都离不开他人的陪送和护理。同时,高龄老人除了日常生活和身体需要照顾外,他们在精神生活方面也需要得到不断的填充,需要得到感情交流,由于老人个体之间的较大差异,这种交流又是各式各样的,比如家人的看望问候,儿孙的陪伴、交谈,有些老人甚至希望常常有人能够聆听他(她)们的絮叨,有对久远往事不连贯的回忆,也有对飞速发展的社会新事物的不入时评价。他们也有社会人际交往的要求,了解新事物的愿望,日暮人老,更需要得到家庭的关爱、亲近,社会的重视、照顾。中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要使社会上的大多数老人过上完整意义上幸福的晚年生活,有待研究解决的,除了衣、食、住、医等维系生存的大事外,其它的许许多多事项也须一一列入社会日程,可谓任重事繁,急缓巨细,无不包容。

三、继续保持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我国在2000年后,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中央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部。这部法律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宗旨在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其中包括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比如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法律形式规定子女对长辈的赡养、扶养义务。这是中国第一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她的诞生对于即将来临的老年型社会无疑是一种根本的保障,也提供了参照依据。

中华民族历来奉行尊老、养老的美德,这种优良传统与华夏文化已融合为一体,成为文化传统的主要之一,并著称于世界。1982年联合国大会批准《维也纳老龄国际行动计划》时,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就提出“以为代表的亚洲方式,是全世界解决老年问题的榜样。”

当然,这种“亚洲方式”的家庭文化格局不论其孰优孰劣,也同样经受了传统观念更新的冲击,在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子女放弃对父母应承担的责任,尊老养老观念淡化,发生一些缺乏道德理念的行为,更有甚者,有的子女占父母的居室,拿父母的钱财,最后将老人赶出家门,使老人衣食无着,四处流浪,或百般虐待老人,老人痛不欲生,走上轻生道路。凡此种种有悖于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现象,社会的各种传播介时有披露,进行评论谴责,引导群众进行舆论监督以至司法干涉。党的十四届六次会议公报提出要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上海市政府积极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于1997年4月发出了《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使全市80多万70岁以上老人享受10项优先、优惠和免费服务,将尊老、敬老、助老的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国其它部分城市也程度不同的推出对高龄老人的优待服务,比较典型的是浙江省德清县上柏镇太平村的农民马福建个人出资1万元在村里设立孝敬父母奖励基金,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促进出了当地的敬老爱老活动的开展,在青年中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使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轨道。

中国作为中国家骤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以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保障、服务系统方才逐上建立,不可能一下子就接纳和解决几亿老人的生活服务、护理乃至赡养问题。为此,家庭养老助老的职能不仅要继续存在,还必须得到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公布,就是对此最好的诠释。即便在创造了全球经济奇迹的香港特区,人均年国民所得高达2.4万美元,但老人问题依然很突出,有70%就业人员到特定年龄之后没有公积金保障又无社会保障,其中一些人的生计就发生了问题,处于极其贫苦困难的境地。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除了加速推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开展社会保障综合援助金计划,为经济困窘的老人提供财务方面的帮助外,成立了解决老人问题的安老委员会。他还特别强调整个社会都要发扬敬老和扬孝精神。对于解决老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各项经济、等措施是必要的,引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主体精神,恢复、弘扬传统美德更为迫切,更为深广,意义重大。我们总有一种误解,认为发达国家子女一旦成人后,就远离父母,对父母不负有任何责任。其实,这只看到事物的一个方面,某些发达国家如瑞士、挪威等由于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养老已替代了过去的家庭养老、老年保障服务事业的一般比较完善,基本的生活服务和个体护理较之发展中国家要先进和全面。因为家庭养老功能的消退,成年子女都不与老人同住,但在节假日看望父母,共享天伦之乐,或在父母需要帮助时,给予一定的照料还是有的,并不是一旦成年离开父母,必然如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和习俗,经济发达的国家并不意味着其文化、道德、习俗都是值得模仿的。

在中国全力以赴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固然是迎接老龄化社会到来的根本任务,经济发展到发达国家水平,老人问题妥善、全面解决才会游刃有余。然而,无论社会发展到哪一个阶段,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仍然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民族的光荣象征。

四、发展老年保障事业

我国步入老年型社会后,高龄老人迅速增长,对于三个基本方面的服务需求将变得愈加迫切,这就是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精神安慰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由于国家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般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构成所谓“4.2.1”或“4.2.2”(在)家庭结构。到2000年,独生子女一代即将进入婚育期,他们一方面要投身于化建设,参与缴烈的社会竞争,培育下一代,又要照料双方四位老人,委实难以承受如此的重负。这样加快发展老年保健事业,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变得势在必行。

,我国老年保障事业的发展与老年人口增长相比显得相当滞后,仅拿全国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为例便可窥见一斑。浙江省60岁以上老人已达515.7万,并正以3%的速度递增。然而,全省的敬老院、老人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所能容纳的老人却不到3万人,显然是杯水车薪。一些老人戏谑道:想进敬老院,比上大学还难。在其它经济尚不发达的内地省份,社会养老机构和设施较之浙江省又要一段差距。可见老年人口的增长与老年保障事业的 滞后,这一对矛盾是相当突出的。

我国要在短时期内解决好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问题,面对的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有这样几方面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

第一、要解决好财政经济问题。现在全国养老机构的大部分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要跟上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速增设类似机构所耗费的巨大资金对政府无疑是沉重的负担,亦无法支付。所以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海外侨胞出资办好社会养老机构,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不能说不是可行之法。

第二、发展第三产业,成立一些专门化的生活服务机构,比如为高龄老人家庭代购生活用品、介绍“钟点工”和护理人员,以社会化服务的措施和手段补充日渐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为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进行前期铺垫。

第三、在老年型社会,高龄老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加大,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会随之上升。医疗卫生系统根据社会发展特点,改善基层医疗服务,采用一些方便老年人治病的医疗方式,如开设家庭病床、培训家庭护理人员、送医送药上门、定期检查身体、组建传呼医疗组等等,都是直接便利于老人求医的有效措施。

第四、在全社会提倡开展尊老助老的献爱心活动,推行义务工作计划。鼓励低龄老人(70岁以下)组成自愿者组织,与一位或两位高龄老人结对,每月二到三次去陪伴高龄老人,或读书读报,或聊天下棋,提供精神安慰,感情交流服务,对自身也能实现老有所为,继续为国家为社会发挥作用。

诚然,对我国老年型社会解决老年人口的诸多需求所作出以上四方面的归纳、设想未必面面俱到,老年型社会到来后肯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5

人口老龄化是中国需要面对的重要社会问题,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加快了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速度,目前中国社会经济还处在相对薄弱的条件,中国社会经济正在全面深入改革,在此背景下,人口老龄化制约了中国的发展,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中国发展所要面临的首要难题。现如今农村老龄化的水平已经超越了城镇,成为老龄化最为严重的群体,再加上农村缺乏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必定会出现许多问题,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对解决中老龄化问题和对中国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1 人口老龄化的概念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的比例中,老年人的比例比年轻人的比例要高,而且这个比例在不断增长,也就是老年人的数量相比年轻人的数量增加的快。导致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出生率的降低和死亡率的降低,出生率降低导致年轻人的增长速度变慢,死亡率降低导致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变快,因此人口的老龄化就这样出现了。中国老龄化出现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出生率降低,然后是医疗条件的提高,使老年人的死亡率下降,这样我国的老龄化现象就出现了。

2 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1 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

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与城镇人口相比农村老年人口的规模比较大[1]。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城镇与农村出现老龄化程度不平衡的情况。总的来说,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居中,城镇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低,而农村最高。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这一现象,在全国各个地区都很普遍,农村的老龄化问题不仅仅体现在程度高上,老龄化的速度也是最快的。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是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持续增加,而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向是从农村流向城镇,流动人口的主要是年轻人,这是由于农村劳动力由农村进入城镇工作引起的。

2.2 不发达地区农村老龄化比发达地区慢

人口老龄化在各个地区也存在很大差异,各个地区的条件对人口老龄化有直接影响。例如,经济的增长、医疗卫生条件、社会发展水平、生育状况等。经济发达的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较高,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顺利,人口的增长缓慢,导致出生率下降的快,再加上发达地区医疗条件好,老年人的死亡率也很低,所以导致发达地区老龄化程度严重。而情况与之相反的是不发达地区,由于思想落后,计划生育政策难以落实,人口出生率并没有降低太多,在加上医疗条件差,老年人的死亡率比较高,所以这些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低。

3 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

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逐渐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如果单纯的从死亡率和出生率来比较,城镇地区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低于农村地区, 那么老龄化程度应该高于农村,但实际上,人口迁移是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农村的年轻人大量的迁移到城市,减少了农村年轻人的数量,却增加了城镇年轻人的数量,这一社会现象,使城镇老龄化程度得到缓解,而农村老龄化程度变的更加深。

4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快,给农村养老保障带来了压力,处理好农村养老保障的问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农村的发展,为建设新农村打下基础。家庭养老虽然是传统的养老方式,各方面的条件也很合适,但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加重家庭养老的负担;另外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还有就是进城农民的养老问题困难。农村的另一个养老保障制度,五保户制度也存在问题:供养资金不足;敬老院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有很多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管理水平低;覆盖面小、共济性差;制度不稳定;保障水平低;政府财政支持缺乏。这些因素加大了国家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困难。

5 农村应对老龄化的策略

由于新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面对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去改善当前农村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5.1 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

可以对家庭实行资助,政府对有老人的家庭给与一定程度的资助,保障老人的正常生活。一方面是实物资助,另一方面是住房与土地保障,这为老年人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

5.2 积极鼓励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

由于中国农民的思想比较落后,大多数农民的养老观念还存在于传统观念中,对于养老保险这种现代化的养老保障制度很难接受,因此引导农民从传统的养老保障转变到现在的社会保障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5.3 政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

国外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由政府出,个人只需要出小部分,由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个缴费,这导致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如果政府能够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就能更好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事业。

5.4 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

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地位,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速度确保农村当地的社会养老措施都是有法可依,为农村养老制度提供法律上的条件,有了法律的支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稳定性也得到提高。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6

    论文摘要: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了相关法律的问题.通过分析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基本特征,以及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提出在发扬中国古老的家庭式养老传统同时,还应加强老龄理论研究,提高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和社区建设水平,使全社会都重视老龄化问题,关怀老年人,依法对老年人给予全面的保护.

    一、引言

    1999年,世纪之交,千年之交,这是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待殊意义的一年,因为1999年标志人类进入长寿时代和人类社会进入全面老龄化的时代。人口老龄化(population aging)又称“人口老化”。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取决于死亡率和出生率(除去人口迁移因素),而出生率的下降则是加速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中国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的自身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必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目标的实现,促使全社会重视老年人问题,关心老年人问题,依法对老年人给予全面保护。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基本特征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全会”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就是老年型国家或地区[[3]。一份由csis提交的最新调研报告《银发中国》称:“35年前,中国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是6: 1,而往后的35年,这个比例将颠倒过来,老年人口将是儿童人口的2倍。人口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41岁延长到了现在的70岁。另一方面劳动人口的数量也急剧下降,到2050年左右,中国的劳动力人口总数将比目前减少18%-35%。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寿命延长是推动中国老龄化和劳动人口相对数量下滑的两股基本力量。”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高,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地区发展严重失衡,与其它一些老龄化国家的经济水平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和中国现有的国力水平不相适应,即应付人口老龄化的承载能力极为薄弱阎。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口老龄化有四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老龄化速度大大快于世界平均水平,发达国家从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用了几十年直至上百年,而我国只用了近20年时间。

    第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在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上是有很大的差异性。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人口己经开始老龄化,经济尚不发达的地区人口年龄结构还相对年轻。上海198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青海、宁夏则要到2010年左右才能到达,相差约30年。

    第三、拥有老年人口的绝对数最大。到今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1.3亿,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0%0

    第四、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现的。发达国家大多是“先富后老”,经济发展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奠定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是尚未富裕却“老”了,这就增加了我们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三、人口老龄化和对杜会和经济的影响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中国老龄问题也日渐突出,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障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关闭,离退体职工不能及时、足额领到养老金,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二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部分老人负担过重,子女“吃老”、“刮老,现象较严重,部分老人缺乏照料,相当多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等。三是困扰国家经济发展,甚至影响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有人预测到2030年,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将达到73219.5亿元,2050年将达到182195.2亿元。这个庞大的数字会对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困扰。四是导致劳动力不足。目前一大批中青年劳动力在若干年后也将步入老年,由于劳动年龄人口老化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中国建立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法律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国际性的趋势,如何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综合决策支持体系,使养老保障制度与社会发展各项制度相协调,有选择地学习别国成熟的经验很有必要冈。要建立相关的保障,就要建立相关的立法、管理、执行体系,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国目前实行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确立于1997年,这个制度本身及其在运行过程中都面临诸多问题。在老龄人口保障的相关立法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自1951年来2月6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来,虽然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卿三个法律性文件,但只有一部人大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除此以外其他法律都出自国务院和地方,法律结构框架不完善。

    五、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法律对策

    依法对老年人给予全面的保护,需要加强老龄理论和立法研究,提高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和社区建设水平,让起源于中国的东方式养老模式更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一)加强老龄理论的研究——加强老龄理论的研究,为制定老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老年照料服务和社会支持政策和老龄人口管理提供理论基础;

    ——加强社会伦理和公共道德建设,克服东方养老模式的不足,使强调伦理情感和亲情关怀为基础的儒家“孝道”原则成为我国养老体制的必要补充;

    (二)加强养老、医疗保障相关立法的研究—加强养老保障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确保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应专门制定《养老金法》 .锹会保险法》或《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立法,建立多层次老年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人人老有所医。

    ——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应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建设,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规,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规范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规定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开展志愿者支医活动;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解决不同性质单位人员的保险待遇的衔接和保险基金分割、调剂使用,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增强投保人、承包人对所承担义务的责任感。积累基本保险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逐步扩大养老、医疗保险,特别是农村老龄人口保险的覆盖范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职员、各类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都应纳入城市统一的保险体系中;

    ——建立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养老和医疗救助制度。对于那些无经济来源的老人,应通过社会医疗救助来帮助他们,社会互助基金和老人专项医疗基金则主要作为患重病、长期患病和高龄老人的医疗补充资金;

    ——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一方面要拓宽信息管道,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大对专门监督者的监督与激励,使监督者有努力监督的积极性,同时防止其与被监督者串谋勾结。

    ——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减少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风险。为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对拒不缴纳法定的保险费、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不正当使用保险基金、贪污、娜用、侵占保障基金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是强化保险费收缴功能、达到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重要法律对策。

    ——加强政府介入力度和国家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资金的及时到位;

    ——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在促进老龄人的全面健康对策中,要建立医院、家庭、社会(社区)和老年人个人组成的健康促进整体。特别要注意家庭小型化趋势下老年家庭看护照料的供需状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在逐步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三)完善精神璐养方面的立法

    完善精神赡养方面的立法,立法缺陷使得支持精神赡养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慰籍的义务。这是精神赡养在我国法律中仅有的体现。但是,对赡养人不履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的调整范畴,将精神赡养从道德责任“硬化”为法律义务。

    (四)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法规体系。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借鉴世界福利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开展和加强小区养老助老服务。为了使老年人的管理服务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必须对老年人的管理与服务、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小区建设,养老院管理等方面制定出具体的条例和细则,使这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倡导小区资源共享、服务设施共建,鼓励驻区单位的文体场所、服务设施对小区开放。

    ——建立和完善区、街、居三级管理和规范化、经常化、网络化的老龄人口管理体系。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7

【关键词】 养老方式选择 家庭养老 保障体制

在未来几十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将急剧增加,人口结构的这一发展趋势不仅关系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且更关系到社会许多问题。中国必须尽快建立一个良好的养老体制以应付这种变化。在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老龄化带来养老保障制度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中国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试图通过养老保障制度转轨解决养老问题。在转轨实践过程中,由于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原因,效果不能尽如人意,出现了诸多方面的问题。其它老龄化国家面临的最重大阻障同样也困扰着中国。

人们只要谈论养老问题,基本上是谈养老制度问题,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仅仅是从一方面解决了老龄人口晚年生活的资金来源保障问题,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老龄人都能得到“老有所养”。老龄人日常生活的料理、赡养、就医、护理以及精神生活,特别是在老人病重下的看护和临终关怀等现实问题不是一个制度所能解决的。更何况我们目前制度的建立仍处于初创、变革阶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制度必须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才能有效。在这一现实下,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养老制度,必须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全面考虑。

一、基于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

1. 家庭养老:中国传统文化所决定

老龄人、子女与社会构建的“三点”;父母之间的纵线关系、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横向关系所构建的“两线”是中国崇老文化的基本要素。 它构建了一个点线交合、纵横交错的文化体系。形成了中国家庭养老的文化渊源。

在“三点”关系中,贯穿着老人具有“至高无上”,即“老则贵”的观念,作为儿孙生命繁衍哺育者的老人,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子女们的侍奉。《礼记》、《家训》中对此多有记载。从孔夫子的“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到宋代的“不用父言,便是忤逆不孝”,均勾划出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礼记》中对子女的诸多限制,均将父母的意志作为家庭的唯一意志,子女也仅能将自己的意志完全纳入父母的意志之中 。

在“两线”关系中,父子之间是一种反馈式的血缘关系。在传统生产方式的环境中,父母们既然养育了子女,那么老年父母接受子女的侍奉,自然是天经地义的;子女们既然受恩于父母,那么侍养父母,遵从父母的意志,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父母之间的纵线关系奠定了“老则贵”和“唯父是从”观念的基础。家庭与社会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政治关系。家庭内父子关系是社会上君臣贵贱关系的根基,社会上君臣贵贱关系则是家庭内父子关系的印象。所以,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横向关系决定了“以老为贵”、“唯父是从”观念之间的依存关系。

中国敬老观念促成了崇老文化的形成,而崇老文化的形成必然会对中国的家庭养老产生巨大的依托作用,它是通过“正名、导向、监控、强化”方式影响着中国家庭养老的客观必然。

2. 家庭养老:中国老龄人首选养老方式

(1)家庭养老是老龄人的自然选择

中国人习惯于在青壮年时期,将自己的全部收入和积蓄用于养育子女和置办家产等方面,并在老年时全部交给子女掌管,不预留自己的养老费用,而是由子女担负起自己年老时的供养责任。表面看来,这是晚辈对长辈哺育自己的一种回报或反哺,其实质上则是老龄人对自己青壮年时期劳动成果的延期享用。这是中国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更是我国家庭养老传统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内在机制,它是任何一个西方国家所不能比拟的,也是中国老龄人的一种自然选择。而且,相对于城市而言,中国的农村老人普遍缺乏稳定、可靠的经济保障,因此,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农村老人都必然依靠家庭成员的赡养来维持生活。

(2)家庭养老:中国老龄人的现实选择

家庭养老在我国养老模式中所占的比重存在区域差异。我国农村由于社会养老机构的缺乏,家庭养老是其主要的养老方式之一。家庭在养老功能组合的倾向性上也因区域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发达地区,子女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可为老人提供经济赡养,同时又有集体提供的各种退休金和老年生活补贴,从而使老龄人对养老金的保障不再表现出强烈的顾虑,但对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不断上升。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农民退休制度、集体统筹、退休补贴及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家庭养老在经济负担上已不再成为主要矛盾,老龄人开始将提高自身生活质量作为追求的目标,对家庭的照料和生活慰藉功能以及医疗、休闲等老年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由于受地区整体经济的制约,经济供养作为养老的首要问题尚未得到圆满解决,而且在短期内这种状况无法改变。因此,对于这些地区的老龄人来说,解决养老资金的来源是其最为关心的问题,而对于精神慰藉及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可以说是望尘莫及的奢望了。同样是家庭养老这种形式,但内部功能的倾向性却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这种差异是地区之间养老社会化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一个根本原因。正是由此原因,在缺乏足够的经济保障的条件下,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来养老的风险,只能把风险寄托在家庭和子女身上。因而,在我国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养老是老龄人口的现实选择。

(3)家庭养老:中国老龄人的精神选择

老龄人的需求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供给、衣食住行方面的满足,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籍、生活中的照料。特别是病重中的老人,无论社会和他人如何至微的关怀和照料,都无法替代儿女对老人的情感。现在许多老龄人都有一种失落感和孤独感,特别是对于刚刚步入老龄人行列的人来说尤为明显。从而使老龄人形成了许多精神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则势必影响几亿老龄人口的身心健康与生命活力,甚至导致他们过早地衰退。如果这样,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很大影响。社会必须对此引起必要的关注。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突出,高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特别是病残老人、孤寡老人的大量增加,不仅要求解决供养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医疗问题、护理照料问题,而家庭对于大多数老龄人来说,不仅是日常生活的场所,而且是精神慰籍和护理照料的主要源泉,这一点对于现时的中国社会是社会化养老难以替代的。中国社会的客观必然和传统的儒家文化,决定了家庭养老是中国老龄人首选的养老方式。

3. 家庭养老,分担了政府的社会负担

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化养老的艰难历程表明,社会养老为主的形式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西方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由于其老龄人口数量较少,老龄化程度不高,为标榜自己的“人道”和富有,普遍采用了以社会养老为主的“福利型”养老方式。随着后工业社会时期的到来,由于老龄人口相对或绝对数量的增加,政府感到单纯依靠社会养老解决老龄人保障问题的负担越来越难以承受,因而,许多发达国家政府重新考虑推行、倡导家庭养老的政策。福利型的养老方式是以雄厚的政府财力作后盾的。而人口老龄化是在我国经济尚未发达的背景下提前到来的,庞大的老龄人口数量和迅猛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现有的综合国力极不相称,能够满足老龄人需求的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体系还相当薄弱,奢想依靠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方式解决数以亿计的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至少在短期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家庭养老无疑为社会减轻了负担,也就是为政府减轻了养老保障方面的经济负担。

二、基于现代理念下的家庭养老势态分析

1. 现代观念对家庭养老的冲击

在中国向现代化发展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现代文明的渗入及西方的养老价值观在中国年青人中产生了普遍且深刻的影响,使他们产生了较强的独立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家庭的观念逐渐淡漠。年青一代的文化价值观念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传统的尊老敬老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正在被崇尚现代化和年青有为的价值观所取代。在此变化影响下,家庭中为赡养上一代长辈所做的精神和物质准备是不充分的,从而导致了一些年青人敬老、养老的观念十分淡薄。不懂得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更不懂得敬老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进而出现了极少数人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极端现象。

在现代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年青一代的地域迁移与流动越来越频繁。根据经典的迁移理论,迁移流动的流向一般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由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迁移活动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步骤,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标志。问题的关键在于发生迁移行为的主体是35岁以下的青壮年,在不断更替而“永远年轻”的外来劳动力群体在有效缓解城市老龄化负效应的同时,也加速了作为流出地的农村的老龄化进程,并带来了一些负效应。因此,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家庭养老问题比城市更为严重。

2. 家庭结构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中国家庭老年抚养系数在不断提高,即具体到每一个家庭中的老龄人口比重在快速提高。老年抚养系数反映了现实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状况。系数越高越说明年轻一代的负担水平越高。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老年抚养系数接近16%;2030年老年抚养系数达到40%;2050年将高达50%以上,这一变化趋势应引起人们足够重视。

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国户均人数已从1953年的4.33人/户,下降到2000年的3.44人/户,家庭类型中核心家庭比重占67%,三代直系家庭比重占18.4%,三代家庭仍有较重要的地位,但养老的功能日益削弱,在家庭中能够承担养老责任的人减少了,即使老龄人能够相互照顾,可是,在他们晚年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就必然要求助于他人提供服务,虽然这种服务也可以通过货币从社会上取得,但这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这对于大多数老龄人,特别是对于占老龄人口总数75%的农村老人的大多数来讲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他们除了可以从社会得到少量的救济或福利性补贴之外,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帮助还必须来自家庭,而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对家庭这一功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进而对家庭养老提出了挑战。 因此,迫切需要改革和发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

3. 老龄人口的经济负担加重

美国经济学家莫迪格里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认为,老龄人口之所以被称为一种“负担”,是因为在人生命周期的老年阶段,其消费已是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而不再具有生产的功能,因而也就出现了老龄人口的经济负担一说。由于个体之间存在着千差万别,不同的人进入纯消费阶段的年龄也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无论怎样,除了在纯消费阶段到来之前死亡的人,所有的人都会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纯消费阶段,即可能变为老龄人口经济负担。

把老龄人口经济负担概念涵义从单纯的年龄定义具体到人的生命周期纯消费阶段,可为我们提供一个判断老龄人是否已成为“负担”或者说具有被负担需求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标准所反映的对老龄人口经济负担的认识比单纯从年龄角度的认识要深入一步。

就我国目前老龄人口的情况看,具有经济负担的老龄人仍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是农村老龄人口和女性老龄人口的经济负担明显大于城市老龄人口和男性老龄人口。在老龄人口中,经济负担最大的是农村老年妇女,她们生活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子女、家庭和社会。所以,农村的老龄人,特别是农村老年妇女应该是老龄人口问题研究关注的重点群体。

4. 老龄人口生活负担加重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老龄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生活负担,因为当一个人步入老年,其体力和精力即进入一个加速衰退的时期,而且老年期一般为疾病多发期,其中又以慢性疾病为主,所以生活上需要照料和料理的情况在老龄人特别是高龄老龄人中是相当普遍的。

决定老龄人口生活负担的两个最基本的因素:一是老龄人生活需要别人帮助时间的长度;二是老龄人晚年生命的长度。这两个时间的长短对老龄人口生活负担程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老龄人口生活负担与老龄人口的经济负担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首先满足老龄人口生活负担需要支付和花费,子女由于照料老人而占用的时间和损失的收入是一种机会成本,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种照料老人的机会成本也会大大提高;同时,由于老龄人的痛苦所引致的子女精神上的压力或痛苦,往往会影响到子女的工作效率、生活和学习,从而也会产生一种机会成本。由此可见,如果一个老龄人生活负担越大,其经济负担也就越大。其次,老龄人生活负担越大,则必然加速其经济负担的出现,即其生活周期收入赤字会更早的出现。但是,就老龄人的经济负担而言,在正常的条件下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下降,可是老龄人的生活负担在同样的背景条件下一般会呈现出提高的趋势。

5. 居住环境对家庭养老的影响

过去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和住房建设的滞后,城市缺房现象严重,住房的紧张使许多人婚后得不到独立住房而不得不与父母住在一起,从而组成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城镇住房条件的改善,大大提高了人们对家庭户居形式选择的自由度,老龄人与青年人因生活习惯、兴趣、爱好、观念相异而愿意分开居住。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广东《家庭》杂志社 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家庭调查结果,表明只要住房条件允许,亲代与子代都有分开而居的倾向。亲代想与子代分开居住的比例为78.6%,子代想与亲代分开单过的比例为77.4%,比例十分接近,表明主干家庭结构十分不稳定,老年空巢家庭的比例上升是必然的。

三、对完善养老保障体制的思考

家庭养老是基于中国特有国情的必然选择,在中国现时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渊源下,家庭养老将是中国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主要养老方式。因而,中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应该基于这一养老方式的特征而进行,以保证使体制能够为这一养老方式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为此,对完善家庭养老体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1. 注重理念教育,强化道德观念

完善家庭养老体制,首先在思想上要有一个“责无旁贷”的理念,因而,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教化力度,实现“孝道”与“责任”的统一,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我们当今的一项首要工作。

生产力水平直接决定了家庭养老中的物质供养能力,而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则更多地取决于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及文化修养,尊老敬老固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实践中自觉地做到尊老、敬老、赡养老人。因而,进一步加大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不断强化对老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老龄工作重要性的宣传;继续做好“十佳文明户”、“好儿媳”、“好公婆”的评选活动,褒扬先进,鞭策落后,注意尊老爱幼优良家风的塑造,要在青少年中开展增强家庭价值观念和尊老、敬老教育,形成养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教化力度,要使所有的人都明白,尊老、敬老、养老,不仅是传统的“孝道”延续的需要,更是个人赡养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2. 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加强法制建设

机制的运行必须有制度的规范,更要有法律上的保证。因而,要使家庭养老这一方式成为有效的养老形式,就必须不断地完善家庭养老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必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龄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法规和相关条例,完善细化《老年法》的有关条款,增强《老年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普遍设立老龄人法律援助中心,老龄人投诉、咨询热线,对侵犯老龄人合法权益、虐待、歧视和不赡养老人等丑恶现象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健全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和敬老保证书的签订和检查兑现制度,并增加儿媳签名的内容,落实子女赡养照顾父母的法律责任。

应将养老问题纳入人口管理范畴,直至列入基本国策,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应当说,养老和养小是当前我国人口问题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我国现行的人口政策只重视养小的问题,各级领导注意下死手抓计划生育问题,而忽视养老问题。殊不知,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家庭养老问题与计划生育的关联度愈益明显。实践已经证明,养好老的,人们自然就会少生小的,而少生小的,又必然会提高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水平。因此,如果我们忽视现今的养老问题,对老龄化引起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估计不足,势必将使我国的人口问题走入怪圈,积重难返。

3. 鼓励家庭养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对老龄人及有老龄人的家庭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以确保老龄人的正常生活,并鼓励子女积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如给有老龄人的家庭适当减免税收、提供定期的义务工服务,给赡养老龄人的人授予某种荣誉称号、有条件的单位给家有高龄老人的本职工予适当的补助;以资鼓励等。特别是对那些照顾无自理能力老龄人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助和物资支持,以调动他们的养老积极性;在住房或工作安排等方面,制定倾斜政策,鼓励那些不愿与其父母同居的子女与其父母就近居住。

家庭养老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它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和欢乐,更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和谐和发展。在倡导、崇尚和完善家庭养老这一形式过程中,一个家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仅仅依靠一个家庭来解决是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因而这一形式的完善和有效建立,必须依靠整个社会和政府的有效援助,必须有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4. 发展社会化替换工作

家庭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是养老的一个最主要的载体和老人获取养老资源的途径,即使在社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国家,集中的社会养老也从未成为占主要地位的养老方式,而表现为大量分散的小型家庭养老方式。处在中青年时期的子女们,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工作压力的日益沉重,还要精心培养后代,加之与老人分居的趋势,因而直接照料机率下降。在此情形下,如何使家庭照料资源作社会化的替换就成为必要,使传统的家庭照料由直接照料变换为社会照料,亲属成为老龄人社会照料的组织者。事实上,现在已有不少老龄人家庭正在获取社会性照料资源。如雇用保姆、钟点工、专职疾病护理员进行照料等,这些社会性照料资源主要是由其家庭成员尤其是后代子孙组织和购买的。

参考文献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8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与趋势

如果65岁以上人口数量超过了总人口数量的7%,那么就说明这个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老龄委员会的评估标准则以60岁作为老年人的年龄界限。从总体上来分析,在2000 ~2010年,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呈现平稳性的增长趋势,在2020~2040年,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则呈现出快速性的增长趋势,到2040年之后,开始趋于平缓。在我国,老龄化趋势是无法避免的,不仅人口结构总体呈现出老化趋势,且老年人口内部也呈现出不断老化的趋向。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需要特殊的保障,因此,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不仅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而且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与养老保险制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体制的创新模式

创新我国养老保险体制,使其能够顺应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要求,才能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确保民众能够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1.整合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

目前,《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2010年开始,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开始在各地实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颁布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就现阶段来看,城市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问题,一直都未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笔者认为,下一步,需要做好监察工作,吸收城市农民工、非国有企业职工等参与到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2.控制退休,提高退休年龄

关于职工的退休年龄,国家规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体力劳动者退休时间则提前5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职工退休年龄更早,这一退休年龄标准是基于20世纪50年代的国情制定的,与现阶段的人口年龄结构特点已不适应。有学者估算,每延长一年的退休年龄,可以减少160亿元养老统筹基金的支出,增加5岁的退休年龄,能够减少1/3养老金的支出。

虽然延迟退休年龄是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重要举措,但是关于这一方案的实施,还存在着很多的争议,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延迟退休年龄需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3.做实账户,增值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不言而喻的,就目前各个地区养老保险的运行情况来看,个人账户一直未能够做实,多数省份存在着空账运行的问题,这是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的。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不断做实个人账户,为正常地收付打好基础。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是促进养老金增值的有效渠道,为了降低风险,需要采用科学的投资组合手段,提升投资的收益和安全性。

4.创新模式,实施多层次保障体系

在很多发达国家中,已经开始推广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这为养老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科学的方案。如果个人储蓄以及企业年金可以为养老保险的替代做出贡献,那么就能够有效缓解养老金的收支紧张问题。

三、结语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9

一、充分认识解决老龄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我国人口走向老龄化,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社会在不断进步、在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人的生命、寿命在延长,老龄人口自然在增长;另一方面,国家提倡计划生育,并为之制订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又因为维持数千年的“养儿防老”传统习俗和思想观念的逐步瓦解和摒弃,使人口的增长率逐渐在下降,这样,相对于总人口而言,新出生的人口比例在下降,老龄的人口继续在加快增加。老龄人口的出现和到来,从某种意义上讲,算是一件益事,人口的素质在提高,人口整体寿命在延长。说明社会正在进步。同时,我们也不能过于乐观,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因老龄人口的到来,不断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共性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关注,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研究。

(一)必须认识到:老龄问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不能忽视的议题

1、人口的确在加速“老龄化”。据统计,1949年前,中国国民平均寿命是39岁,到1996年达到61岁,到2005年这个数字就达到了71.6岁,接近72岁。特别是独生子女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加速了中国老龄化的进程。有人预测,今后一段时间,50岁到6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口还将会急剧增加。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预计增加到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个国家的人口总和。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客观的事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个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已经喊出了“2020年,谁为我们养老?”的疑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中国人现在担心养老问题,37%的人认为退休后自己生活水平会“严重下降”。再过十多年,4+2+1式(4位父母、夫妇2人、1个子女)的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将成为家庭的主流角色。许多老年人、或正走向“老年人”行列的人担心,让一对小夫妻负担6个老人的生活似乎是空想。所以,他们喊出“谁在未来为我们养老”的呼吁是正常的,也是理解的。

2、问题严重性在出现。人口老龄化,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和现象。在不少大中城市中,“空巢”老人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加速增加,已占老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有关专家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人家庭“空巢”率将达到60%左右,到2050年,这一数率将达90%左右。其中,高龄“空巢”老人家庭越来越多,还多于三分之一。如:在江苏连云港市,“空巢”老人家庭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有3万多人,占“空巢”老人的33%.有人对南京某社区进行“涉老”问题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有68%的中老年人患高血压、骨质疏松等1种以上的常见疾病,为后代带孩子感到吃力。2005年8月4日,长春市81岁的“空巢”老人王一本在家里死亡,4天之后才被发现。大庆市55岁的独居老人卢某被发现死亡,经鉴定已离世半年之久。而江苏南京市近年来就发生20起孤寡老年人死在无人照顾的家中的悲剧。还有一对年轻夫妇,外出打工,竟将自已4岁的男孩留在家中,还叫本来也需要人照顾的七十多岁的爷爷照看。结果有一天,爷爷躺在床上起不来,气断身亡,幼小的孙子也因无人照看,最终也饿死在其爷爷的床边。待年轻夫妇回来后,为时已晚,落个惨痛的悲剧。“空巢”老人现象的出现,说明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已经客观出现;说明老年人需要关怀,需要照顾,需要看护,需要救助,需要社会的关爱。

(二)要充分认识到:关注老龄问题和重视老年工作已被各级党政摆上了重要位置,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党中央、国各院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养老”事业。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制订了相关的对策,对搞好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养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老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重视和明确。《建议》中指出:要“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书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文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为我们必须要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专门主持召开全国老龄委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这些说明,党中央、国各院是非常关心全国“老龄”工作和

“养老”事业的。

2、政府部门十分重视“老龄”“养老”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都把老龄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2005年10月10日,在北京举办的以主题为“老年学的多学科视野”首届中国老年学家前沿论坛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会、中国人口学会会长彭佩云在会上强调,要求我们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老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新在谈到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时,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重要一项列出。国家民政部、社会劳动保障部等部门也都针对“老龄”、“养老”的问题和现状,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并已经加以在全国实施了。不难看出,我们的政府及其各部门是关注老龄问题的,是高度重视老年工作的,是十分关心老年事业的发展。

3、社会在对“老龄”工作给予关注、关爱。针对不断出现老龄化社会问题,针对“银潮”的到来,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不少社会组织充分采取措施,为解决老龄问题,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如:北京针对“空巢”老年家庭增多的现象,专门制订了对这些家庭“一天一电话,三天一见面”的定期拜访制度。重庆市,发动人力将印有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的黄丝带分发到“空巢”老人手中,只要打电话,就有志愿者前来提供救助或服务。江苏省南京市有个叫锁金村社区,先前早些时候,就在邻里之间推出过“平安铃”;以提醒和倡导邻居照顾“空巢”老人家庭。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延东社区,对于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家庭,采取定期上门询问制度,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同时也发动邻里之间相互帮助。不少保险公司也针对因人口老龄化趋势带来“养老”的问题,大力做好“养老保险”这篇大文章,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事业,推出了不同的养老险种。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如:新华人寿开设“吉庆有余”分红型两全养老险种,是深受广大“未老的年轻人”喜爱的“补充社保的养老计划”。

(三)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税收政策在解决老龄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税收政策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和措施,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和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完整的、科学的、到位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特别通过利用国家出台的优惠税收政策将是解决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

一是要认识到:税收政策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而有必要采取的政策组成部分。老龄化问题,需要国家关注,需要国家重视,需要政府重视,需要政府采取措施。而政府采取的措施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可以使用税收政策,可以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来应对日益出现人口老龄化问题,来调节和促进老龄工作,来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

二是要认识到:税务部门是支持、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重要部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关注、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关爱。而税务部门是落实、执行税收政策的最主要部门。税务部门将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好,贯彻好,执行好,就能有利于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能有力地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作为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有义务地认真做好各项涉及“老龄工作、老年事业”的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有义务地全面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促进和推动整体老年事业发展增添后劲,提供动力,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认识到:通过税收政策促进老年事业工作,推助老年事业发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通过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一方面,要认识到: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将会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创造了条件,将为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带来机遇,将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带来活力和生机;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国家通过制订相应的税收政策,可以从机制上确保推动和促进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长期稳定性,可以从法律上为鼓励和促进有利于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确定和明确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支持的方面和项目

人口老龄化的确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解决老龄化问题存在着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认真正视这一问题。要通过税收政策,来解决老龄化问题,推动和促进老年事业发展,必须要对相关的方面和涉及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明确哪些是需要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有益于解决老龄化问题,助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方面和项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和项目。

其一,对举办、开设“老龄人、老年人”专门服务的商店(场、社),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服务机构和企业主要包括:一些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特别商店、服务场所。比如:对这类商店、商场、经营销售部、服务社销售老年人专用的服装、保健商品以及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特殊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这些项目,使大多数的老年人直接感受到国家、社会对他们的关爱。让他们零距离接触到“老年事业”与众不同,真正感受到一定的“优惠”就在身边。

其二,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企业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文化场所、娱乐中心、老年人旅游服务公司、文化书店等。对这类方面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照顾,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老年人的

思想负担,充实老年人的精神境界,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其三,对专门为老年人建造的公寓、住所取得的收入及其附属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项目主要包括专门投资兴建的“空巢老人”居住场所,老年人集中生活的公寓,以及经批准开办的民营老人福利院、各类开办的托老所等。这些项目的开办,可以直接为老年人带来益处,减轻社会的负担、压力,有助于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工程发展。

其四,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咨询服务机构,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类项目和机构主要包括:专门为老年人解释、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公司,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其他知识服务的咨询公司以及专门对老龄问题进行研究的咨询机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婚姻介绍、联谊活动服务公司、为老年人专门开设的谈心站等。

其五,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医院,其取得的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机构和项目,具体包括:各类专门为老年人开办的保健医院、医疗救护中心(站)、料理护理中心、生活救助中心等。对这些项目给予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延年益寿,确保他们健康生活、健康发展。

其六,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便而生产的老年人专用产品,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可包括为老年人而生产专用的拐杖、轮椅,老年人专用的老花眼镜、特殊保健品、专用家庭医疗设备等,这些产品通过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成本会较低,使一部分老年人直接受惠得益。

其七,对专门为老年人发展事业而捐助赠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对其捐赠部分,可享受税收政策优惠。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指企业及其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老年公益事业机构或用于救助老年人生活、支持老年事业发展而捐助捐献的设备、款项等。对这些项目给予享受税收政策优惠,有利于鼓励、激励、刺激纳税人关注、关心、支持老年事业的发展。

其八,对为“老年人”专门开办的商业养老保险,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政策。对这类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逐步解决我国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作用,扩展养老保障范围,为实现“老有所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不断拓宽保障性养老覆盖面。

其九,对专门为促进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信用服务的,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方面和项目主要包括:为营建老年服务设施提供的信贷投入,为老年人集中专门开设的信用服务机构,如为老年人办理的信用卡等方面。对这类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在金融方面为推动老年事业发展,提供“便利”环境和条件。

三、对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的具体建议

以上所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推动老龄工作、老年事业发展的方面较多,空间较大,涉及面广。但从现实中,从目前情况来看,专门为“养老”投资服务的方面和项目并不多,出台的相关措施也不尽完善,没有从根本上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税收政策,制订相关税收行政措施,以应对当前和今后的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和推动老年事业的不断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一些税种方面加以改革和调整。

(一)在营业税方面,应作相应的调整。对凡专门针对老年人服务的营业收入,如:上述涉及的老人医院、保健护理中心、老年服务社、文化场所、老年人养老院等方面,涉及缴纳营业税的,可进行免征,或者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全面实行100%免征营业税。《中国税务报》已经“民营文艺团体获税收支持”的相关报道,对民营文艺团体为老年人组织专门演出取得的收入,同样可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二)在增值税方面,应作相应的改革。对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企业,涉及缴纳增值税的,如:生产老年人专用的拐杖、轮椅等,保健衣服、老花眼镜、老年人日常救护用品等,可以实行免征增值税;或者比照同类产品,给予减征50%的减免照顾;或者在进项抵扣方面可允许扩大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扩大和提高老年人专用产品范围、档次、质量;对专门为老年人开设的用品修理部(如:为老年人专用的手摇车而开设的修理部等)取得的收入,实行完全免征增值税,或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三)在所得税方面,应作较大的改革和调整。对专门从事生产老年人专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专门生产老年人专用拐杖的企业等,取得的应税所得收入,可实行免征所得税,或者比照同行同类产品,同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减半征收所得税,或者按最低所得税率档次征收(即按15%征收所得税)。允许这类生产性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为研究开发老年人专用的新产品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经营企业,如对专门为老年人依法开办的老年大学、文化娱乐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取得的所得均给予免征所得税照顾。对于各类企业专为老年人公益服务机构捐赠的设备、款项可以允许税前列支,不列入计税依据。对经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老龄问题的研究中心,其科研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发工资的100%扣除。

妆品等,国家可以比照相应产品,减半50%征收消费税,以扩大老年人消费向健康、保健方面发展。

(五)在其他税收方面,也应作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关于这方面,涉及的税收主要有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建税、“利息税”等较小税种。对60岁以上老年人购自用轿车,凭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健康证明,可享受购1辆免缴车辆购置税的照顾;对于专门出租给老年公益专用的房屋取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房产税或减半征收房产税的照顾;对于已经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性企业、生产性企业,同样给予减免征收城建税照顾;对于专门用于养老保险的存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可免征“利息税”;对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老龄问题和老年工作的研究机构,从开办之日起或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使用税、房产税。

(六)加强督查,严格检查,确保各项涉及“养老”、“惠老”的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不变“味”、不走样。国家在出台鼓励和支持老龄工作、推动老年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落实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从严按政策办事,确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并要做到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味”、不走样、不变通。同时,要加强督查,认真检查,定期开展检查,防止打着支持“养老”、“惠老”、“关老”的牌子,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偷税、漏税、逃税、骗税的目的。对这种行为和现象,要从严处罚,决不手软。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给予公开曝光,以净化税收法制环境,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0

【关键词】退休年龄 养老保障 制度建设

退休年龄,是指一个国家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应状况等因素,对劳动年龄所作的上限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将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至55周岁。后来除个别有微调之外,这一法定退休年龄沿用至今。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退休年龄偏低这一问题已经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

我国退休年龄问题再审视的必要性

2009年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十周年,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将出现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人口老龄化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延长退休年龄这一策略的悬而未决,让退休年龄的设定问题再次升温。

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据预测,2050年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3.36亿,占到总人口的24.3%,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均寿命正在不断延长,预计到2050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将达到80岁。

老龄人口规模膨胀,养老金供需矛盾尖锐。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使养老金的需求速度超过了养老金的供给速度而导致养老金供需的严重失衡。①而低龄退休更是加剧了这种问题。从养老金的收入来看,低龄退休意味着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数减少,养老金的收入也会随之减少;从养老金的支出上看,低龄退休意味着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中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数大量增加,养老金的支出也会随之增多。这样就造成了养老金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直接冲击着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

当前延长退休年龄,将引发其他社会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学术界提出了延长退休年龄这一应对策略。但是当前延长退休年龄虽然会缓解养老金供需矛盾,但同时也将引发其他社会问题。首先,当前劳动力市场仍然保持供过于求的局面,延长退休年龄将会增加就业压力;其次,近几十年内处于黄金劳动年龄的人仍将保持较大比重,这是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延长退休年龄将会使这一优势转化为社会负担;最后,对大部分体力劳动者来说,延长退休年龄将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乃至生活和谐带来一定的冲击。

我国退休年龄设定所存在问题的再审视

我国现行退休年龄,不管是在理论层面还是现实层面,都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限定退休年龄,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平衡协调。退休年龄的设定涉及不同职业群体的利益协调问题。目前具备享受养老待遇资格的人可分为几个“利益集团”,这大致上包括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②一般来说,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大多数可能是愿意延长退休年龄的;而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只要参加了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保险费的,一般都希望早点退休,因为到了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这比他们靠打零工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得的收入可能要多得多或者稳定得多。国家统一设定退休年龄,造成了不同群体的利益矛盾,无法满足不同职业人员的实际需求。

忽视老龄资源,不利于人力资源优势的充分开发。当今世界,科技和知识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客观现实对劳动者体力的要求相对降低,而对劳动者知识和智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基于此,在不少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大多设定在65岁及以上。因为老年人在多年的工作历练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这对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其他年龄段的劳动者不可比拟的。当前我国依然存在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主要有培养、引进国外人才和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等。其中,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成本最低、收效也最快。退休年龄设定偏低,对知识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都较高的老年人实行强制退休政策,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

低于世界水平,不符合当今时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处于世界平均线下,尤其是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岁,是目前世界上最低的法定退休年龄。③在国际上,一些国家有法定退休年龄,一些国家实际上没有法定退休年龄,如提供一个倾向性的退休年龄,或规定一个法定的最低养老保障年龄。最低养老金年龄包括最低退休年龄(特殊职业)和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一般情况下,只有到了正常退休年龄才能够领取退休金,不过有一些国家根据本国国情规定了最低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有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即无论在到达正常退休年龄之前是否有固定收入,只要按规定缴费,在到达最低养老金年龄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由此可见,调整退休年龄势在必行。但是不是只有“延长退休年龄”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呢?面临当前人口老龄化严峻而紧迫的挑战,除了延长退休年龄之外,是否还有一种更好的解决思路?

解决我国退休年龄问题的另一种思路

基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国情以及退休年龄设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退休年龄逐步淡化,养老保障年龄法定化”。

逐步由限定退休年龄转变为退休年龄基本淡化、退休制度弹性化。基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我国应逐步淡化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一方面,可以减轻劳动力市场供求压力,缓解尖锐的失业问题,协调老年劳动者与青年劳动者的关系,还可以减轻在提前退休背景下国家必须负担的巨额养老保险费用开支;另一方面,通过逐步退休或部分退休的方式,老年劳动者能够逐步适应退休生活,也满足了老年劳动者继续参与社会工作的愿望。

逐步由法定退休年龄过渡到退休年龄单位自主化、养老年龄国家法定化。退休年龄的设定应该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行业以及自身的情况,调整制定退休年龄上下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决定退休时间。针对某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知识分子,本着双方自愿原则,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有工作能力又希望能继续工作的,应放宽退休年龄限制;而体力劳动者特别是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劳动者,由于其本身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伤,可以考虑暂不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淡化退休年龄后,要建立法定养老保障年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保障老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基于此,设定法定养老保障年龄,即达到一定的法定年龄,不选择继续工作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障金;同时允许老年劳动者在具有养老金领取资格后自由选择领取养老金的起始时间,并根据领取养老金时的实际年龄对养老金待遇标准进行相应调整。选择继续工作、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国家暂不给予养老保障金;对那些有工作能力却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在其没有达到养老保障年龄时,不能领取退休金和任何补贴。

合理利用劳动力供给变化时机,实现由法定退休年龄向养老保障年龄转轨。目前,我国实行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20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我国老年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我们要继续围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两大重点,推进“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在此基础上渐进式提高领取养老保险所需的最低缴费年限。同时,继续完善基本养老缴费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通过在职时多交费来提高自身养老保险的待遇,进而促进我国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从养老与就业的博弈来看,目前采取全面延长退休年龄政策还不合时宜。到2020年,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达到峰值后,将出现首次下降,那时才是全面延长退休年龄的最佳时期。当前要加紧清理提前退休,严格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在此基础上,逐步淡化退休年龄,推进退休年龄单位化、企业化、养老保障年龄国家法定化,为未来平稳过渡作好准备。

总之,我国退休年龄的调整,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遵循适时、适势和适度的基本原则。再次审视我国退休年龄设定所存在的问题,“逐步淡化退休年龄,法定养老保障年龄”对于解决当前问题乃至未来的退休制度重构或许会是更好的选择。(作者单位分别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注释

①柳清瑞,苗红军:“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推迟退休年龄策略研究”,《人口学刊》,2004年第4期。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1

    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中期起,大力控制人口数量过速增长,加强计划生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实施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结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出生率。这样就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化,人口的年龄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向老龄化发展。出生率下降的速度越快,幅度越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达到的程度也越快,越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人口老化问题,而放松计划生育,以提高出生率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形成恶性循环;更不能以低出生率,高死亡率,违背社会道义来延缓人口老化过程,而由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渡到相对静止稳定状态。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要想达到相对静止稳定的人口发展阶段必然要经过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是无法回避的自然规律。人口学专家研究证明,中国老龄化进程带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198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663万,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7.6%,到2000年将达到1.3亿,占总人口10%以上。英国老年人口从5.0%增长到7.0%用了80多年,瑞典用了40多年,1920年日本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5.3%,到1970年增长到7.1%,用了50年的时间,而我国完成这一增长过程仅仅需要18年的时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2000年即可跨入老年型,世界人口年龄结构跨入老年型要在2010年,我国将比世界总体人口年龄结构提前10年进入老年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将达到世界之最。

    (二)老年人口数量巨大。据预测到2040年,老年人口将增长到3.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5.3%。老年人口数比欧洲所有国家人口还多。

    (三)我国高龄老人数量与比例将增大,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由1990年的200多万,占老人总数的3.2%增加到下世纪中叶的5000万以上,占老人总数的15%以上。

    (四)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向“核心家庭”模式演变。按照人口学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预测,我国独居或只与配偶居住的65岁以上老人占老人总数比例将由1990的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从上述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诸特点来看,中国将在下世纪初进入老年型国家,并排位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之首。国家正处于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原来基本由国家承担的养老方式变得日益不适宜,需要探索新的路子,发展新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将逐步消除“经济滞差”和解决老有所养两方面结合起来,把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然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养老所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资金不足,养老金支出膨胀。有统计表明,1998年养老金缺口是50多亿,1999年是100多亿。其次是替代率太高。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企业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高达80%以上。然后是交费率高,企业负担重。目前的状况是,养老金的交费率高达30%左右。还有“统账”结合导致完全的现收现付,个人账户出现空账。

    三、解决的对策——建立综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实施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

    在解决养老方式上重视精神生活的一面,注意到老年人为社会贡献的事实,重视家庭养老的功能,实施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的方针。

    一般健康和生活优裕的老人仍希望在自己的家里度过晚年。积极倡导家庭养老模式,投入财力、物力、人力,为居家养老提供全面的配套福利服务。同时,又重视对养老设施的建设,把养老设施作为老人们最后的生活保障。

    (二)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

    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规定的,低有保证、高有限额的强制性的基本保险。第二个层次是,各企业自定的企业保险年金。这种保险比政府规定灵活得多,形式多种多样,标准有高有低。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养老保险。政府对企业、社会团体、私人举办的保险项目,只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和政策上的支持。

    以上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各有特色。在管理上,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一体化、定额支付的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并不是保障当事人的全部生活,而只是保障最标准、最基本的需求部分,必须要依靠企业及个人的自助努力,要协调好互助与自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内部决定,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在基本模式方面,前者是部分积累筹资,后两者是完全积累筹资。

    (三)逐步实现费用征收的多元化

    在考虑企业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企业的养老保险的交费率,引进“受益者负担”的原则,以解决养老保险的财源问题。在费税改革方面,在适当的时候,将“费”变为税,保证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此外还可提高一些社会福利设施的收费标准和扩大有偿服务范围。

    (四)倡导养老保障事业的社会化

    在不少发达国家,尽管具体管理养老保障项目的机构很多,既有政府机构(中央的和地方的),也有民间团体和私人企业,但总的倾向上看,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集中管理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切细节,从资金来源,运用的方向,甚至保障的标准、收支的程序,大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通常由受保人、企业或雇主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理事会领导。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老年人越来越多,它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也要求尽快建立综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给代际供养带来了财政上的困难。因此,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和国家只能承担基础性的保障,一方面使劳动者一旦因风险失去收入来源后能享有基本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使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期地提供保障。中国虽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是具有优越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老年保障事业方面也应该把握和运用这种优势,统筹全局,缜密考虑,真正成为全世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的榜样。

    参考文献:

    1、华克伟.最新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实务全书.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

    2、胡晓义.中国社会保障.北京: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1999-2006年.

    3、马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7-1.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2

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中期起,大力控制人口数量过速增长,加强计划生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实施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结果,就是大大降低了出生率。这样就由原来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化,人口的年龄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向老龄化发展。出生率下降的速度越快,幅度越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达到的程度也越快,越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人口老化问题,而放松计划生育,以提高出生率来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形成恶性循环;更不能以低出生率,高死亡率,违背社会道义来延缓人口老化过程,而由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渡到相对静止稳定状态。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一样,要想达到相对静止稳定的人口发展阶段必然要经过人口老龄化阶段,这是无法回避的自然规律。人口学专家研究证明,中国老龄化进程带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198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663万,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7.6%,到2000年将达到1.3亿,占总人口10%以上。英国老年人口从5.0%增长到7.0%用了80多年,瑞典用了40多年,1920年日本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5.3%,到1970年增长到7.1%,用了50年的时间,而我国完成这一增长过程仅仅需要18年的时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2000年即可跨入老年型,世界人口年龄结构跨入老年型要在2010年,我国将比世界总体人口年龄结构提前10年进入老年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将达到世界之最。

(二)老年人口数量巨大。据预测到2040年,老年人口将增长到3.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上升到25.3%。老年人口数比欧洲所有国家人口还多。

(三)我国高龄老人数量与比例将增大,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由1990年的200多万,占老人总数的3.2%增加到下世纪中叶的5000万以上,占老人总数的15%以上。

(四)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向“核心家庭”模式演变。按照人口学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预测,我国独居或只与配偶居住的65岁以上老人占老人总数比例将由1990的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从上述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诸特点来看,中国将在下世纪初进入老年型国家,并排位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之首。国家正处于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阶段,原来基本由国家承担的养老方式变得日益不适宜,需要探索新的路子,发展新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将逐步消除“经济滞差”和解决老有所养两方面结合起来,把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然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养老所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资金不足,养老金支出膨胀。有统计表明,1998年养老金缺口是50多亿,1999年是100多亿。其次是替代率太高。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企业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高达80%以上。然后是交费率高,企业负担重。目前的状况是,养老金的交费率高达30%左右。还有“统账”结合导致完全的现收现付,个人账户出现空账。

三、解决的对策――建立综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实施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

在解决养老方式上重视精神生活的一面,注意到老年人为社会贡献的事实,重视家庭养老的功能,实施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的方针。

一般健康和生活优裕的老人仍希望在自己的家里度过晚年。积极倡导家庭养老模式,投入财力、物力、人力,为居家养老提供全面的配套福利服务。同时,又重视对养老设施的建设,把养老设施作为老人们最后的生活保障。

(二)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

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规定的,低有保证、高有限额的强制性的基本保险。第二个层次是,各企业自定的企业保险年金。这种保险比政府规定灵活得多,形式多种多样,标准有高有低。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养老保险。政府对企业、社会团体、私人举办的保险项目,只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和政策上的支持。

以上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各有特色。在管理上,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一体化、定额支付的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并不是保障当事人的全部生活,而只是保障最标准、最基本的需求部分,必须要依靠企业及个人的自助努力,要协调好互助与自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内部决定,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在基本模式方面,前者是部分积累筹资,后两者是完全积累筹资。

(三)逐步实现费用征收的多元化

在考虑企业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企业的养老保险的交费率,引进“受益者负担”的原则,以解决养老保险的财源问题。在费税改革方面,在适当的时候,将“费”变为税,保证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此外还可提高一些社会福利设施的收费标准和扩大有偿服务范围。

(四)倡导养老保障事业的社会化

在不少发达国家,尽管具体管理养老保障项目的机构很多,既有政府机构(中央的和地方的),也有民间团体和私人企业,但总的倾向上看,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集中管理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切细节,从资金来源,运用的方向,甚至保障的标准、收支的程序,大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通常由受保人、企业或雇主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理事会领导。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老年人越来越多,它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也要求尽快建立综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给代际供养带来了财政上的困难。因此,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和国家只能承担基础性的保障,一方面使劳动者一旦因风险失去收入来源后能享有基本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使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期地提供保障。中国虽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是具有优越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老年保障事业方面也应该把握和运用这种优势,统筹全局,缜密考虑,真正成为全世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的榜样。

参考文献:

1、华克伟.最新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实务全书.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

2、胡晓义.中国社会保障.北京: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1999-2006年.

3、马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7-1.

4、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3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龄化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老年人的健康问题、老年服务问题,社会观念问题等等,老龄化的影响不容忽视。所以如何应对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笔者从我国的老龄化的现状出发,总结了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方法。

关键词 老龄化 问题 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7%。这不仅使老年人口相对增多,也使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近来,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饮水卫生设施的普及、营养水平的提高,全球人口老龄化都出现上涨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更是日益严重,老年人口已占人口总数的11%。据调查研究表明,照现在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赶超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可见,人口老龄化问题很快成为我国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给我国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为老年人口增多,国家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老年人医疗卫生费用的支出也越来越高,老年人家庭空巢趋势越发明显,养老机构发展赶不上需求。一般来说,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呈渐进的步伐。当它们的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0%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发达国家的人口是先富后老,而我国是未富先老。

我国老龄人口大多集中在农村,近60%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与城市相比,解决农村老龄问题压力更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依照我国的基本国情,结合人口老龄化的实际问题,总结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建议。

一、要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的经济实力

发展经济壮大经济实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大力发展经济可以提高对人口老龄化的承受能力。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很快,经济发展速度虽然也快,但远远追不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我们要充分利用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和环境来发展经济,再用发展的经济做后盾来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可能造成的劳动力不足及社会负担。国家还可以考虑扩大发展老龄产业,这样既满足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又推动了经济发展的增长。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打好物质基础。

二、要加强立法,完善有关保护老年人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法律一直强调对特殊群体的保护。自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不断上升,保护老年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就成了工作的重心。实施具有法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既为老年人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同时也可以使保障上升为他们的权利,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我们国家目前已在宪法、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单行法规和实施细则、地方性社会保障法规和行政规章中规定了一系列对老年人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虽然社会保障法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其他法制建设相比较,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在实施社会保障法面的立法一般都是先试点,再进行立法规范,这就使立法具有滞后性。而且我国社会保障法制不统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享受社会保障法方面有较大的差别。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实施也不到位,使老年人只是“看到”了自己的福利,并没有“亲身”享受到这些福利。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协调这些问题,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宣传,严格执法,加大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好的实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

三、建立完备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目前实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及商业人寿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为强制部分;企业年金为补充部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及商业保险为储蓄部分,三个层次的保险增强了制度结构的程度,构成了养老保险的体系的三大支柱。今后,我国要在以下方面完备养老保险体系:首先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退休后的保障;其次要增加政府对养老保险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再次应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最后要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农村各企业及从业人员都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加快推行医疗体制改革

看病难是老年人面临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要建立起保障范围广覆盖、保障结构多层次、保障方式多样化、保障资金多渠道、保险主体多元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城市建立社区化老年保健机构,在农村建立卫生服务体系,要做到“老有所医”,改善老年人由其是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要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更好的落实医疗改革。在农村要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有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尽可能的减少个人负担费用。对医疗机构进行调整、改革,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发展针对老年人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充分解决贫困老年人没处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使老年人都有健康的身体。

五、积极发展老年福利建设

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是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自身特点来决定的。老年人除了基本的生活要求外,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以减小他们的孤寂感和厌世情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推动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扩张。要老要以家庭为主、社会养老相结合,根据当地老年人的实际情况设立养老院,改善养老院的设施和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政府和社会应在公园等公共场所设一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器材,多组织社区活动或表演,让老年人在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也能健康身心。随着社会的进步,许多的老年人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帮助老年人提高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也日益成为老年福利所考虑的重要问题。许多国家都相继开办了老年大学,我国也于1983年在城市开办了第一所老年大学,今后应该积极开办老年大学,更多的满足老年人继续接受教育的需求。

六、重视对老年人的社会救助

我国法律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其赡养人和抚养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国家和社会要给予帮助。但现在国家对社会救济的实施是被动的,是由这种三无老人向政府申请,政府再审查发放救济金。可现实问题是大多这种三无老人都是生活极其贫苦的农村人,他们不懂如何申请,也没有人帮助他们反映情况。所以政府应该积极主动起来,或者委托一些机构专门进行调查,寻找这种三无老人,及时的替他们申请社会救助。在衣食住行上保证基本条件,还要在老年人死后妥善办理丧葬事宜。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应该找人照料,更好的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七、扩大推广弹性退休制度

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法精选篇14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原因

(一)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高生育率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过去在战争时期受到抑制的生育率产生反弹,出现了生育高峰,这些婴儿在60年后陆续在各个年龄段形成人口高峰,最终进入老年期。

(二)死亡率急剧下降,平均寿命迅速上升

解放前,中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35岁左右。建国后卫生事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全民健康水平,平均期望寿命在短短的10多年间提高到近60岁,在平均寿命延长的初期,最大的受益者是婴儿和儿童,这就使得50至60年代出生的绝大部分婴儿有更为良好的生存机会活到老年,最终迎来本世纪的银发高峰。

(三)成功的计划生育工作降低了出生率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20世纪70年代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使出生率大大降低,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控制人口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是提高了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使我国提早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人口老龄化,不但养老金支出要增加,而且医疗保险金支出也会迅速增加,社会负担会成倍扩大。同时导致劳动力不足困扰国家经济发展家,并加重家庭赡养负担。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表现得更为突出,解决起来难度更大。一个人老年阶段的医疗花费是中青年阶段的三倍以上,老龄化对养老金的支付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形成了很大压力。其中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带来的挑战最严重,最直接。

(一)劳动力不足困扰国家经济发展

老年人口比重越来越大,年轻的就业人口在下降,导致劳动力不足。随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劳动力年龄结构的老龄化,必将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老龄人口的增长会改变人口的抚养比,被抚养人口的增加必将加重现有劳动人口的负担,增加国家经济发展的负担。

(二)家庭赡养负担加重

老龄化会引起家庭规模和结构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削弱。老龄人口的增长会改变人口的抚养比,被抚养人口的增加必将加重现有劳动人口的负担。据统计表明,1990年中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3.74个老年人,2000年抚养15.60人,到2025年抚养29.46人而2050年抚养48.49人。

(三)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1.人口老龄化对现行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 我国现行的养老方式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家庭养老方式。但是,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四、二、一”家庭模式和抚养系数比上升将使得现行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困难。一方面,人口老龄化普遍产生了“四位老人、一对年轻夫妇以及一个未成年小孩”这样一种家庭结构模式,另一方面,它也导致老年抚养比的增加。在人口流动频繁的今天。这两种情况必然导致家庭物质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安慰等方面严重缺乏,依靠现有的居家养老方式难以实现养老目标。

2.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金支付能力提出了挑战 为了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存在的矛盾与困难,我国实行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但是,这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措施”的养老金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然产生“空账”问题。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建议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本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但是老龄化问题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处理的好,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处理不好,则可能成为制约因素。根据我国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提出一些措施建议。

1.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

我们提出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

2.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

3.积极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下个世纪老龄工作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