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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4-04-22 15:32:11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

关键词:减税体制;结构性减税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结构性减税提出的背景:新非常时期的非常性政策

金融危机爆发初始,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指出,政府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中,排在第一位的应是减税,高昂成本的下降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重要因素之一,减税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力的手段。2009年1月5日,财政部谢旭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指出,2009年将在2008年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2009年财税工作的重点是实施经济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实施结构性减税以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于我国财政实力的不允许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不可能向外国那样实行大规模的削减税收。在这种情况下,结构性减税是一个亮点,是在这一非常时期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有力的手段。

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消减,其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质税负水平的下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以及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当前保增长的根本途径就是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在财政上可以实施的基本措施无非有增加政府支出和减少政府税收两个线索。其中,以减税来扩大居民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拉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无疑具有基础性意义。

我国现行的税负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与消费需求的增长。实行结构性减税也是优化现行税制结构的需要。另外,近年来我国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减税会对刺激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力,现在正是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好时机。

二、对结构性减税政策改革的建议

我国政府已经推出并将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继续推出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取向的税制调整举措,但就现实中国税收的格局和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主要目标看,减税的重点要在以下两个税种上:

首先是增值税。国务院已经确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生产型和消费型增值税之间的差异,说到底,就是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是计入征税基数从而不准予抵扣,还是不计入征税基数从而准予抵扣。生产型增值税是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不准予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准予抵扣。后者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支出免征增值税,它体现着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激励。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过程,也就是增值税计税基数趋于缩小的过程。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其最终的效应,就是减税。作为现实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的转型,可说是政府能够拿出的最大的减税动作。

其次是结构性削减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的免征额。考虑到我国地区间物价水平的较大差异,各地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实际相差悬殊,同等工资收入的纳税人其真实纳税能力客观上是不一样的,因此最好由中央规定一个幅度免征额(费用扣除标准),允许各地区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在中央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幅度内,确定当地适用的具体扣除数额;二是减轻进而暂免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三是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的设计上也不宜过多,应适当简化税率档次。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一共有11个。由于居民收入差距是一种综合的收入差距,不是基于综合所得概念基础上的调节。在减税时,如果忽略其他征税项目而仅对工资薪金所得这一征税项目进行调整,既不利于税制改革,也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有必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即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所有的所得综合在一起,一并计税,并以此为据求得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的减轻。

三、对其他税改措施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29日宣布,从2009年1月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这也是2008年内第4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但是,仍有部分产品存在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异。除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以外,建议可考虑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7%,以做到“征多少、退多少”,从而更大程度上减轻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这对于当前应对经济增长放缓,尤其对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进一步减轻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在中国的税制中,营业税主要对包括金融业、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征收。而第三产业对于吸纳就业人口和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营业税是对收入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目前,虽有部分行业是以收入净额缴纳营业税,但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以营业净额缴纳营业税的行业范围,更大程度减轻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同时,为了鼓励就业以及促进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建议可考虑将大部分服务业的税率降到3%。

第三,进一步发挥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扶持作用。考虑到我国“两税”合并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应保持税收的国家间的相对优势,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水平以不超过25%为宜。在费用扣除标准上,应该清理现行内外企业相关规定的不同之处,力争统一扣除标准,为内资企业创造公平宽松的税收环境。同时,对于在“两税”统一前就存在的老外资企业(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企业),由于目前实际的税负水平本来就很低,可考虑设置一个过渡期,如借鉴以前税制改革经验,在一定期限内实行超税负返还。另外,应该考虑对中小企业的优惠税率,鼓励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宜选择有减有增的结构性调整

我国目前进一步大规模减税的空间十分有限,但在税制调整基础上的结构性减税还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具体是,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税制改革,相应调整税收政策,在优化税制结构、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的同时,可以降低一部分税种的税负,开征一部分新税种,这样既能达到短期内刺激经济、扩大投资和需求的目的,从长远看,又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从目前来看,增税是调整完善环境资源税费政策的有利时机。对促进资源节约,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我国的环境资源税费体系现实意义重大。而当前则是调整环境资源税费的绝好时机。建议实行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抓紧改革资源税。资源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资源有偿开采、使用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可以适当增加中西部资源省份的财政收入。

第二,推出燃油税。开征燃油税,实行“多用油、多付税”,可以有效地促进能源节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办法,我国应推行燃油税。

第三,适时开征环境税。目前,我国税制的绿色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各主体税种的修订和完善都体现了保护环境的要求。在我国,开征环境税的观念也正被人们所接受。今后可以考虑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如污染排放税和污染产品税等。对于开征环境税可能的影响,可采用实行相关税收优惠、逐步提高税率和实施预先告知企业的开征预告制度等,缓解环境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除此之外,还要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落实降低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适时开征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物业税等新税种。进一步合并调整一些内外分设的小洞,最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制度。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公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祝遵宏.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实行结构性减税[J].经济体制改革,2005.1.

[2]陶学荣,史玲.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空间与可行性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3.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2

内容提要:金融危机是市场经济社会经济波动周期性表现之一。正确认识金融危机,有助于进一步准确把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其经济法价值。金融危机下政府的救市计划,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属于应对危机性经济法,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彰显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透过金融危机,我们更应追求市场经济常态社会经济法所具有的前瞻性价值和预防。不应盲目夸大政府的作用,政府作用内生于市场机制,以弥补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从而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经济法具体制度构建的逻辑起点。国有企业的弊端及政府失灵决定了国有企业从来不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市场主体。国家调控资金主要不应流向国有企业,而应侧重“国退民进”和“还权于民”的成本与代价,着眼于培育市场机制和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08年因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进而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给中国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引发了国人诸多思考,并有诸多政府及市场的反危机实践动作。然而,在此过程中,无论官方还是民间不乏强化外在于市场的政府功能及其国有企业作用的声音,甚至有人虽不明确提出否定市场机制但实质以此否定市场机制,比如有学者提出资本主义经济方式的追求剩余价值导致的经济危机必然性引起了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等。[1]这种声音无助于经济法发展及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我们能够准确对待这场金融危机,则这对经济法价值及国有企业改革是很好的反思以及发展契机。如果准确界定了经济法的价值、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国有企业的定位,则对国有企业治理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是相当有益的,也是一项前提性基础研究。为此,笔者试图对此加以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如何看待金融危机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来自于次贷危机。由于CDS等金融衍生产品在缺乏完善法律监管情况下的过度膨胀以及IT产业泡沫经济的非有效性等因素,为了推动房地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美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通过支持按揭贷款的方式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截至2007年,美国人购房的按揭贷款已经达到当时美国GDP水平。但与此同时,许多购房者还贷愈来愈难,因而引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连锁反应带来金融危机及其经济危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必然使美国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包括中国。

如果说CDS等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膨胀和IT产业的泡沫经济等是市场失灵的表现,那么美国政府支持按揭贷款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而直接产生的次贷危机,则是美国政府产业政策的一种失败或是产业政策的负面影响,也就是政府失灵的典型表现。因此,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作用的结果。

那么如何看待这场金融危机呢?笔者以为,首先,市场经济伴随着经济危机是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的表现,而美国这场金融危机则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一个周期性的表现。金融衍生产品的高度发展在法律或政策稍有疏忽或漏洞的条件下均有可能引发危机。某种意义上说,也只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尤其美国才更有可能引发这场金融危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对于中国等诸多存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至多是“沾点光”而已,而对于朝鲜等经济较封闭的国家连“沾光”的机会都没有。[2]从中国现实来看就足以印证,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主要对于广东、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外向型经济依赖比较强的地区冲击较大,但对于广大中西部落后地区影响有限,只是波及在沿海外向型企业打工的外出务工人员。其次,历史已经多次证明,西方国家在历次经济危机中,通过不否定市场机制且又逐步强化内生于市场的国家调控作用以及国际间的调控与合作等不断地化解危机,从而在每次经济危机之后以更高的起点螺旋式地向前发展,从而表现出明显的稳定性。2009年美国第三季度经济增长率在美国水平基础上达到3.4%即为例证。而这恰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早期的自由市场经济社会向以后的以市场为主导而又内生于市场机制的国家调控的必然结果。这也正是我们当今经济法值得借鉴的重要理论基础。

因此,在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目前广泛采用的经济形态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情况下,我们不是害怕金融危机,而是害怕因金融危机而否定或怀疑市场机制;害怕因此而强化外在于市场的国家干预;害怕没有有效的国家调控手段和成熟的市场机制来化解金融危机。面对金融危机,我们应当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杠杆的同时,积极发挥国家调控监管的手段,化解危机,并借此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力求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新的一轮发展。这也是国家间展开竞争的一个重要机会。历史多次证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均把握了因危机而带来的多次发展契机,从而跻身强国之列,并使经济危机发生的频率和危害程度不断地降低。[3]

二、金融危机下经济法价值的考量

清醒而正确地认识金融危机是我们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前提。这对于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政府干预依然过多的转型时期的中国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准确界定经济法价值的重要前提。

面对金融危机,无论美国政府的7000多亿美元的救市计划,还是中国政府的4万亿人民币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元人民币的救市计划等,均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依法治之一般要求,这些行为均需要以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2009年美国的《复兴与再投资法》、中国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及其实施细则”等。从法学的视野来看,其乃是经济法学考虑的范畴。[4]从经济法产生历史来看,比如1929年至193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所产生的《银行法》和《产业复兴法》等均是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我们将之称为应对危机性的经济法。前已述及的中美各国针对此次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法律法规即为应对危机性的经济法。除此之外,两次世界大战也催生了一些经济法法律法规,比如德国的《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以及日本的《炼钢行业奖励法》等。我们将之称为战时经济法。[5]无论是应对危机性经济法,还是战时经济法,其更多地体现出国家外在于市场的一种强制性干预,彰显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

然而,随着历次战争和经济危机的发生,人们在思考如何解决并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其中计划经济理论就是应对此问题的一种理论思潮,但历史已经证明,计划经济陷入了“国家万能论”,是失败的。[6]即便为此出现的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但强调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后来也在不断地进行理论修正,包括但不限于其后出现的供应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公共选择理论等。这一切均说明政府亦非万能,正如布坎南所说,“政府的缺陷至少与市场一样严重。”[7]此次美国政府支持按揭贷款来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导致的金融危机就是例证。因此,我们不能因金融危机及其他经济危机而盲目崇拜政府的作用,无论美国政府的救市计划,还是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等;绝不能因金融危机的发生而否定或怀疑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万万不能通过否定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损害、消灭市场机制的方式来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8]

进一步而言,任何非常态社会下的思想、学说或做法只能在特定时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作为常态社会的一种思想予以启发,而不能作为常态社会运行下的主导思想、学说或做法;它必须在常态社会中进行不断的修正和更新,否则容易成为常态社会运行的绊脚石。[9]对于因金融危机及其他经济危机或战争而产生的理论思潮及其应对措施均是非常态社会下政府干预经济的反应。因此,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决定了以此为基础的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或战时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均具有临时性、应急性特点。无论历史上的经济危机还是两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后来都逐步废止或修改,比如1929年至193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时期通过的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立法后来被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立法所取代等。同样,对于此次金融危机各国所采取的对策及其法律也是如此,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绝不可以常态化的心态看待政府及这种经济法的作用。

从世界各国尤其西方国家来看,人们在前人不断试错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已不满足于国家公权力面对市场失灵的事后救济作用,而是发挥国家公权力的积极作用,以尽可能减少经济危机发生的频率及其危害程度,从而发挥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与预防。美国的反垄断立法史也足以验证。比如美国的《克莱顿法》改变了《谢尔曼法》的事后控制原则,采用事前控制与事后控制相结合原则,并侧重事先控制原则。美国后来的反垄断立法又进一步补充了《克莱顿法》,建立了企业合并事先强制申报制度等。[10]这已成为市场经济的世界各国发展趋势。

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仅强调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可能已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无谓的损失,[11]但是它能够尽可能降低国家不必要的干预及政府失灵的存在;虽然强调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和预防有助于事先防范市场失灵,但有可能滋生政府失灵,毕竟政府不是万能的。因此,面对市场失灵、强化国家调控经济的同时,依然要时刻警惕政府失灵;政府作用必须内生于市场机制,也就是政府内生于经济本身,[12]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同时,又将国家公权力限制在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并对公权力加以法治规范。公私融合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发挥经济法的前瞻性价值和预防与发挥经济法的事后救济功能彼此不可或缺,是一种彼此博弈与平衡的过程,而这正是我们追求的所谓常态经济法,也是经济法具体制度构建的逻辑起点。

历史已经证明,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而政府失灵更离不开市场机制。如果说市场失灵需要摄取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的话,那么政府失灵又带来了芝加哥学派和供应学派等对凯恩斯主义的修正,以及后来的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13]因此,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只有建立并超越于凯恩斯主义,同时又摄取公共选择理论的营养成分,才能使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之一般要求,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决定了从法学的视野来看,这是经济法学得以健康发展的经济理论基础,也正是经济法学的价值所在。[14]

从中国来看,我们还面临着一些特殊的问题:一方面,中国作为后发型发展中国家面临着需要赶超发达国家、步入现代化国家行列的历史任务,因此不能简单地重走西方国家历史上曾走过的资本积累道路,而应当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需要内生于市场机制的政府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又受制于长期实施的计划经济的阴影、市场机制不成熟、政府职能尚未彻底转变以及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从而导致渴求内生于市场机制的政府作用很容易发生膨胀与变异。这正是中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困境所在。从法学视野来看,也就是中国经济法学的困境所在。

就此次金融危机来看,美国政府的救市计划是建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民主法治化程度较高基础上的。虽然我们不要盲目崇拜政府的作用,但是美国政府7000多亿美元的救市计划经历了国会多次的较量及其法治化的表现,如2009年的《复兴与再投资法》等,以及成熟的市场机制,均存在将政府作用的负面效果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对于中国而言,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则是建立在市场不成熟和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基础上,从中国政府4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计划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人民币的投资计划未经过各级人大的审批而予以实行就足以验证。就此而言,来自于纳税人的钱财能否用在刀刃上、是否存在“灰色地带”以及是否反作用于市场机制等值得质疑。

因此,面对这场金融危机,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更应当着眼于如何培育市场机制、如何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如何“还权于民”的长远措施,而不是仅仅满足于眼前的企业脱困、职工就业和国家经济增长目标等方面。从法学视野来看,中国在发展经济法的同时,还应当着眼于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国家公权力的规范与限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民商法和行政法等。中国经济法具体制度要在自由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与平衡中谨慎构建。

当然,我们在自由市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寻求合理的博弈与平衡时,不能因此而陷入“中庸”之道这一国人通病,因为自由市场和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博弈与平衡有时无法取得最佳平衡点,制度的构建不是绝对完美的,总要面临着代价、取舍与牺牲。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也是如此。这才是经济法学人真正需要考虑的话题。

经济法价值理念对于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及其社会实践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是相当有益的。经济法固然需要解决具体问题的具体对策,但也需要探索经济法思想,尽管经济法思想有时看似是务虚的。[15]

三、经济法价值个案实证分析:国有企业

(一)政府与市场:国有企业的边界

依市场之一般原则,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同属市场竞争的主体,应平等对待,让市场优胜劣汰。但是,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政府失灵的可能性无时不在。国有企业存在两个最致命的缺陷:其一,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天然缺位。人的本性在于只有给自己追求利润时才更有可能发挥最大的潜能,而国有企业资产的实际行使者并不直接拥有产权,国有资产的实际行使者可能利用“全民”的名义蚕食或糟蹋国有资产。尽管《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试图构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制度,解决国有资产的出资人问题。这仅具有相对意义。其与出资人模糊不清相比较而言要进步许多,但还是无法根本解决国有资产产权问题,因为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国资委无论作为政府机构还是作为特设事业机构均存在委托问题,依然存在假“全民”名义而行蚕食或糟蹋国有资产的可能性,尤其是在作为代议机构的人大的应有地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其二,无论国有企业的垄断,还是私有企业的垄断,均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但是国有企业天然地存在行政垄断的倾向。由于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的,无论政资分离还是政企分开,国有企业都难以逃脱政府的“掌控”。作为国有企业股东的政府也不应当彻底放任国企不管,否则就是放弃了股东的权利义务。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与行政权力存在天然的联系,也就必然容易滋生垄断现象,国有企业的弊端就是政府失灵的具体体现,尤其在中国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行政权力缺乏有效规制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因此,国有企业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市场主体。正如英国管理大师德鲁克曾经说过的,“政府是个永远管理不得力的股东”。中外各国尤其计划经济时期的事实已经证明,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效益低下或亏损问题,浪费纳税人钱财。就我国而言,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有资产流失每年流失500亿元;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每年至少流失800亿元至1000亿元。[16]虽然有些学者认为,2002年至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200亿元,年均增长33.7%。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金1.77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4.5%。[17]也有学者认为,2009年公布的中国2008年500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2万亿元,占全部收入的83%;实现利润总额为1.2万亿元,占全部企业利润总额的86.6%。[18]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如果除去石油石化、烟草、电信等垄断国有企业的利润,再失去每年国家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国有企业就几乎没有利润可言。[19]更何况国有企业的利润等是利用纳税人大量钱财累加的,其与私有企业同比例的投资相比,由于投入产出的不对等性,即使在有利润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效益也是极其低下的。[20]包括金融危机下利润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也多因垄断利润产生收益。即使像新加坡或其他一些国家存在部分国有企业效益较好的情形,也多以垄断利润的形式出现,是以牺牲财政收入和消费者福利以及与民争利的结果;更何况新加坡作为城市经济体还不具有普遍性。

从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历史实践来看,就可见一斑。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往往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有关。第一,从西方国家来看,凡是市场机制遭受严重破坏的时期如经济危机、世界大战等,就是国家干预经济程度较高的时期,也就是国有企业比重相对较高的时期。历史已经证明,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等是西方国家国有企业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从经济危机来看,据考证,有关公有企业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英国。[21]这与英国作为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和最早出现经济危机的国家有关。早期国有企业往往以政府行政机构的面貌出现,比如1657年的英国邮政局、1810年法国的烟草专卖局等。[22]在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时期,美国政府加大了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先后建立了一批国有企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欧洲许多国家也是如此,比如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等。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应对危机性经济法。其次,从两次世界大战来看,战争期间,许多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国有企业有了较大发展。比如美国将铁路、邮电和船运等行业置于国家垄断经营。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战时经济法。在此基础上,尤其左翼政党执政的西方国家受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初期的积极作用影响,[23]也建立了一些国有企业。比如英国工党执政时在历史上多次国有化。尽管西方国家无论经济危机、战争还是其他何种原因出现过多次国有化浪潮,但国有企业的比重在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仍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比如英国在1974至1979年经过第二次国有化浪潮后,国有企业也才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即使在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比重较高的法国,到1990年,法国国有企业的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24]至于美国、日本等国国有企业的比重就更少了。并且,一旦每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危机结束以后,各国就纷纷减少对经济的干预,把自由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目标,纷纷从国有领域退出。比如美国就把战时建立的国有企业多数清理完毕。而且随着计划经济的失败,国有企业的弊端日渐严重,西方国家也掀起了多次私有化浪潮,即使以前一直认为的自然垄断行业也纷纷引入私有资本、引入竞争,比如电力等。第二,从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来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已经彻底否定了市场机制,代之以全面的公有制,初衷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但结果是走入另外一个极端,国有企业弊端及政府失灵的全面爆发,最终恶化了国民经济本身。

由此可见,从国际上尤其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西方国家在面对市场失灵、强化国家调控经济时,依然时刻警惕政府失灵。即使在经济危机或战争时期,西方国家也没有放弃市场机制,国有企业仍占很小比重,国有企业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危机或应付战争的需要,具有事后救济功能。一旦市场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后,国家就减少对经济的干预,恢复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把战时或经济危机时期的大量法律、政策及其措施予以废止,包括清理大量国有企业。以上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就足以验证。这也反映了战时经济法和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所具有的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从来不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市场主体。

那么,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在哪里?笼统地说,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存在于私人无法或难以自治的领域。具体来说,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非竞争性领域且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何谓非竞争性领域且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何谓需要政府扶持或淘汰的产业?这些不是由某个政府、某个利益集团或少数人决定的。依民主法治要求,既然国有企业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财投资的,理应由“全民”的代议机构加以审批,并决定资金投向、用途及其收益分配等。并且,从国际上尤其西方国家来看,政府通常不指望把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支持财政预算的工具。许多国有企业甚至被允许长期亏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政策性亏损。[25]这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发展史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趋势就足以明证。比如美国自二战以来,国家投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领域等。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所谓常态经济法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即国有企业内生于市场机制,更多地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发挥前瞻性价值和预防。

除此以外,对于后发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为了赶超经济发达国家,单纯依赖市场机制不够,还需要运用政府的产业政策有意识地扶持或淘汰某些产业,从中可能需要一些国有企业。[26]但这都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的。对此,日本、韩国比较成功。对于中国而言,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既要考虑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适当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历史上的产业政策经验。

(二)国家调控资金主要流向哪里——国有企业抑或其他

从美国此次金融危机来看,由于通用、克莱斯勒等一些世界著名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保护,美国政府通过注资也成为这些企业的大股东,包括美国政府对一些银行的注资等。所有这些举措均是美国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与干预。其他许多国家也不例外。为此,有人怀疑甚至否定市场机制,刻意强化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作用,甚至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国有化”浪潮,并以此为中国没有像美国等西方国家那样推行完全的市场化而感到庆幸,以此为强化中国的国有企业地位寻找理由。从中国政府4万亿人民币及其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计划来看,这种倾向就已初见端倪。国家投资资金大量向国有企业倾斜,国家引进外资、改制上市、贷款、企业并购等优惠政策也向国有企业倾斜。比如2008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给重庆国有企业带来539亿人民币,经过半年,实际到位资金达到60%,达317亿人民币等。[27]受此影响,某些地区、行业等出现了国有企业收购私有企业及其“国进民退”的回潮,包括但不限于山西省煤矿资源整合问题,[28]国有企业的地位被盲目拔高,从而导致国有企业固有的弊端及其他许多盲点被掩盖。

如果国家调控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在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剧政府失灵问题,容易导致资金的浪费与流失,进一步养肥少数既得利益者;进一步加剧国有垄断和与民争利现象,损害消费者福利;进而失去国家所有制结构调整、培育市场机制及其经济转型的良机。

不可否认,面对金融危机,无论是出于行政权力的关联,还是国企脱困、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官员的短期业绩考量等因素,政府将救市资金投入国有企业实属正常。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理所当然要在克服金融危机中担当重要角色。但是,从长远来看,尤其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更需清醒地认识金融危机、政府的救市计划以及国有企业。经济法具体制度的构建除了着眼于眼前的金融危机,更应当着眼于中国的长远利益。

对此,笔者以为,首先,如前所述,国家对经济危机的干预均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从思想上来看,任何非常态社会的思想、学说和观点都不能成为常态社会运行的主导思想、学说和观点;从法律和政策上来看,非常态社会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危机性经济法,比如2009年美国的《复兴与再投资法》等,均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一旦市场经济恢复常态,则在危机时期所实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措施等往往被废止或修改。这在历次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或战争中均得以验证。因此,此次美国等西方国家以及中国等国家的救市计划也不应例外。国有企业从来没有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绝不能因此而盲目夸大政府的作用。至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有企业的弊端更是反面例证。其次,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中国国情存在很大差异,两者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救市计划是建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民主法治化程度较高基础上的,其国有企业比重本身就非常少。尽管历次的经济危机和战争中出现过国有化浪潮,但国有企业从来没有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其经济体系并没有脱离市场机制,从而把国有企业的弊端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而中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不成熟、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阶段,国家干预经济本身就比较严重,国有企业比重依然过大,国家权力没有得到有效规制,权力的垄断进一步助长了国有经济垄断问题。[29]再次,金融危机产生于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因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而受此影响。鉴于此,我们不仅要认识到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救市计划具有临时性、应急性特点,也要看到中国政府的救市计划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的救市计划存在很大差异,也面临着更为特殊的问题。

因此,面对这场金融危机,一方面,中国政府要积极调控经济,包括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又面临着培育市场机制、政府职能转变、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缩小国有企业比重等历史重任。我们面对这场金融危机所采取的调控经济的手段,包括对国有企业的投入等,在民主法治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以及传统思维惯性下,可能又会不自觉地进一步助长本应削弱的政府职能、行政权力和国有企业比重等,从而延缓市场机制的培育,而这恰是中国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困境所在。依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要求,这也是中国经济法学理论及其具体制度构建的难点所在。

鉴于此,学界尤其中国决策者对此更应当保持清醒地认识,这不仅关系到政府救市计划成效和能否解决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且从长远来看,也关系到中国能否把握此次契机,积极培育市场机制,实现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成功转型。

综上,国家调控资金主要流向哪里?就企业而言,是国有企业抑或其他?笔者以为:首先,国家要尽可能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的力度,无论是中国中央政府的4万亿人民币还是地方政府将近20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计划,与其作用于诸如国有企业等行政直接干预措施方面,不如将其主要运用于如何培育市场机制,并将国家调控与市场监管内生于市场机制本身,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30]其次,国家要尽可能减少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并利用此次契机,进一步解决国有企业垄断问题,将国家调控资金主要用于“国退民进”和“还权于民”的成本与代价中,扶持和培育目前能够解决中国将近70%就业的私有企业,创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31]再次,国有企业的投入应以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领域为标准,并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为前提,使国有企业内生于市场机制,从而发挥政府适度的调控和监管作用。国有企业的投入主要应着眼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以及需要国家扶持的产业等。再其次,尽管政府救市计划及其相关政策措施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但依法治视野,凡是能够法律化的,应尽可能法律化。[32]比如2009年美国的《复兴与再投资法》等。最后,动用纳税人钱财的政府救市计划理应通过人大审议,应当反思此次救市计划的民主法治化进程。同时,国有企业的设立、重大运作、收益分配和解散等也理应纳入人大审议之内。虽然这在目前国有企业过多的情况下一步到位具有不现实性,但应考虑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国有企业有选择地纳入人大审议,并在将来国有企业内生于市场机制后仅在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保留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均将纳入人大审议监管之中。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3

由系统控制危机到社会规范危机的转换过程上文中我们肯定了哈贝马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根源的认识,尽管这一根源对于他的危机理论来说似乎无足轻重。因此,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哈贝马斯“危机”概念的真正内涵,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其危机理论的实质。哈贝马斯在《合法化危机》一书开篇之处是这样论述“危机”范畴的:“我们把危机与一种客观力量的概念联系起来,这种客观力量剥夺了一个主体的某些正常控制能力。我们把一个过程说成是危机,这样也就赋予了该过程一种规范意义:危机的克服意味着陷入危机的主体获得解放。”[4]可见,哈贝马斯一开始就是从控制与规范之间关系开始构建其危机理论的。哈贝马斯首先介绍了社会科学范畴的系统论危机概念,从这一角度讲,危机就是系统整合的持续失调。但哈贝马斯认为,只有系统控制危机使社会整合岌岌可危时,也就是社会规范结构的共识基础受到破坏时,才会形成社会危机。因此,哈贝马斯强调:“一种适当的社会科学危机概念应该能够把握住系统整合(Systemintegration)与社会整合(Sozialinte-gration)的关系。”[5]为此,哈贝马斯引进了“生活世界”这一范畴,并将生活世界与系统这两个范式联系起来。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蕴含着一个社会的规范与价值,生活世界规范结构的正常运行,服务于社会整合,又依赖于社会认同;而系统仅仅关注于社会系统自身的控制机制与原则。因此,“危机分析要求一个能够把握住规范结构与控制问题之间关系的分析层面。”[6]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危机就是控制机制对社会规范结构的破坏,就是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下面让我们结合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看看系统控制危机如何转换成社会规范危机,也就是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理论的具体内容。哈贝马斯认为,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不是政治性的阶级统治,而是经济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经济系统同时承担着系统整合与社会整合的双重功能,由此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属于纯粹意义上的系统危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系统依然有其自身的组织原则,政治系统为避免经济系统的功能失调,用整体计划调节经济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机制。经济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被转化成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不同组织原则、不同控制手段之间的矛盾。遗憾的是,行政行为不但不能解决经济危机,反而会使政治系统自身陷入危机,经济危机转化成行政合理性危机。哈贝马斯借用经济学的“投入”与“产出”模式来分析政治系统危机倾向:“政治系统需要尽可能投入各种不同的大众忠诚,所产出的则是由权力机构贯彻的行政决定。产出危机表现为合理性危机,即行政系统不能成功地协调和履行从经济系统那里获得的控制命令。投入危机则表现为合法性危机,即合法性系统无法在贯彻来自经济系统的控制命令时把大众忠诚维持在必要的水平上。”[7]因此,“合理性危机是一种转嫁的危机,与经济危机一样,合理性危机把为非普遍利益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的矛盾表现为控制命令之间的矛盾。”[8]哈贝马斯阐述了行政合理性危机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行政计划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其根源还是在于经济系统自身的“为非普遍利益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的结构性矛盾,简单的说,就是国家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弥补自我封闭的经济系统的弱点,承担起协助市场的任务,因此,国家控制手段的逻辑就迫使国家不得不允许越来越多的外部因素进入系统。”[9]行政行为一旦介入经济危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经济系统的诉求马上转移到政治系统上。哈贝马斯还进一步指出,行政合理性危机会通过国家机器的瓦解的方式取消其合法性。合法性丧失,意味着国家行政行为无法维系原有的合法性规范。如果说行政合理性危机指的是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缺乏理性,行政行为无法满足经济系统的控制指令的要求。那么合法性危机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干预经济危机时所作的各种控制命令即便有效,也破坏了原有社会文化领域的规范结构。社会文化系统产生所谓的“动机危机”,无法再提供满足合法性需求的意识形态和规范价值体系,社会主流价值与制度受到质疑,大众忠诚丧失。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系统控制到社会规范这一危机的转换过程。哈贝马斯从经济系统的控制原则入手,但其理论落脚点却是社会文化领域的规范结构。也就是说,哈贝马斯危机理论的核心是合法化危机,而合法化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

合法性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哈贝马斯危机理论重点不在于经济危机,他更无意于探讨经济危机背后的社会结构性矛盾。他认为经济危机已不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危机,合法性危机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危机形式,而合法性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在哈贝马斯这里。社会危机从经济系统转换到政治文化系统,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危机意味着,行政行为在应对经济危机时,无法确立或维持必要的合法性规范结构,无法从社会文化系统汲取行政行为正当性的资源,无法对行政合理性进行论证。如果国家无法对其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做出论证,则必然会陷入合法化危机之中。合理性危机并不必然导致合法性危机,而合法性危机却肇始于行政合理性危机,是合理性危机通过社会文化系统的转换,是系统整合危机向社会整合危机的转换。“各种危机倾向只有通过社会文化系统才能爆发出来,原因在于一个社会的社会整合依赖于这一系统的产出: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以合法化形式给政治系统提供动机,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向教育和就业系统输送劳动动机。”[10]社会文化系统自身的危机表现为动机危机,哈贝马斯指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一系列的公民私人性与家庭职业私人性原则是最重要的动机模式,对政治系统与经济起着重要的维护作用。正是这两个模式遭到系统的破坏,形成动机危机,进而影响社会系统整合。也就是说,社会文化系统与社会整合密切相关,对社会整合起着决定性作用。从系统与生活世界的之间关系的角度看,生活世界受制于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即受到金钱和权力这两种手段的控制。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正是各种社会系统以不同的机制和原则破坏了生活世界的规范结构,社会文化系统产出失调,规范结构无法为控制手段提供合法性依据,造成合法性危机以及系统对“生活世界殖民化。”哈贝马斯同时指出,合法性危机必须追溯到对合法性的需求,合法性需求的增加是因为政治系统意义储备变得越来越贫乏。因此,哈贝马斯认为,“不能随时用来满足行政系统需求的僵化的社会文化系统是加剧合法化困境并导致合法化危机的唯一原因……决定合法化危机的必然是一种动机危机,即国家、教育系统和就业系统所需要的动机和社会文化系统所能提供的动机之间所存在的差异。”[11]因此,“合法性危机是一种直接的认同危机(Identitatskrise)。它不是由于系统整合受到威胁而产生的,而是由于下列事实造成的,即履行政府计划的各项任务使失去政治意义的公共领域的结构受到怀疑,从而使确保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形式民主受到质疑。”[12]在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的范畴中,“认同”或者说“承认”扮演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危机”是哈贝马斯政治合法性理论的逻辑起点,“认同”则是其理论的落脚点。现代政治合法性论证的第一要义就是民众的认同原则,政治合法性首先要通过民众对政权的认同和拥护程度表现出来。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仅为我们揭示了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系统的相互关联,揭示了系统控制与社会规范的内在张力;同时,他对于合法化危机实质的剖析,也为危机的消除指明了方向:只有通过交往理性的重构,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规范价值体系,从而消除合法化危机。

哈贝马斯危机理论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启示

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断从经济系统转换到政治文化系统,并且试图在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领域探求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实质与解决途径,实质上是否定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因此也注定了这一理论的乌托邦命运。然而,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仅以社会系统角度为我们揭示了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系统的相互关联,同时也揭示了系统控制与社会规范的内在张力。特别是哈贝马斯对于社会危机的根源,合法性危机的实质,以及国家行政行为对经济文化系统的干预等方面的剖析与阐释,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与加强文化建设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启示意义。

深化经济改革,避免产生危机的结构性矛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价值规律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起了基础性作用。但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经济领域矛盾不断积累。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改革滞后的主要表现是,政府支配的资源过多,过分主导资源配置,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问题未解决,抑制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一句话,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13]哈贝马斯在批判晚期资本主义的时候指出,“如果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还继续存在着经济危机倾向,这就表明,国家干预资本运作过程的行为和交换过程一样,也服从于自发的经济规律。”[14]上文中所提到的行政合理化危机,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行为未能成功地协调和履行从经济系统那里获得的控制命令。我国目前体制改革的关键就在于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更理性地为经济和市场服务,这也是转型期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在哈贝马斯看来,经济系统的危机具有自发性,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周期性规律。而国家行政行为对经济危机的干预,使危机从经济领域转移到政治领域和社会文化领域。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着同样的风险与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发展与保持稳定,但不能以发展与稳定为托词而拒绝深化改革,这样只会削弱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更有可能增加不稳定的因素。行政理念的转变与行政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有效防止政府行为对经济的过当干预。否则,政府的干预行为不仅不能解决经济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且使经济的问题诱发政治的问题,造成社会民众对国家政策、政府行为甚至于体制制度的强烈不满,并进而引发哈贝马斯所谓的“行政合理性危机”与“政治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经济系统危机根源于其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结构性矛盾,而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生产要素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明显,例如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与失业问题,市场投资过热与购买力低下问题等同时存在。生产要素结构性的矛盾不仅会导致生产的不平衡性与经济滞胀,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分配不公以及贫富差距过大。经济领域结构性矛盾越积累越严重,只有靠改革而不是一味的发展才能解决。只有理顺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以及社会各系统之间关系,不断调整与完善经济结构才能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既得利益的阻挠与反对,使深层次改革举步维艰,各种危机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并存。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解放思想,事实求是,既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积极探索高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又要鼓励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不断探索劳动与资本有效的结合方式。一句话,只有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各种结构性矛盾以及所引发的一系列危机才能得到缓解与避免。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4

推进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债务危机的作用

“实行货币一体化的同时缺乏财政一体化”一直被认为是欧洲债务危机的根源,那么在危机倒逼下推进财政一体化是否就能化解危机呢,答案似乎是否定的。象征着财政联盟雏形的“财政契约”于2012年3月签订后,债务危机仍在继续恶化,同年6月西班牙和塞浦路斯陷入危机。根据表1,欧元区和欧盟整体的债务占GDP的比例在2012年第三季度的数值均高于2011年同期水平和上期水平,危机国家的债务占比也进一步升高,法德轴心的数字略有降低。从就业市场来看,不断攀升的失业率(图1)反映出经济的低迷。事实上,就目前来看,推进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债务危机的作用既有积极性也有局限性,甚至还更应考虑到其负面性。数据来源:根据欧盟统计局网站的失业率数据整理。1.提振欧元信心和避免债务危机反复发作的积极作用一方面,积极构建财政联盟的举措有助于提振市场对欧元的信心。自从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元崩溃论的支持者就一直在讨论希腊离开欧元区的可能性(Krugman,2010)及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并最终导致欧元区解体的可能性。2011年的“希腊公投提议最终取消”事件助推了欧元崩溃论的高潮。积极推进财政一体化并签订“财政契约”,无疑对欧元崩溃论是有力的反击。正如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所言,“财政契约”是通向欧洲财政联盟的第一步,将有助于增强市场对欧元区的信心。另一方面,加强财政纪律可以避免债务危机反复发作。债务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就是政府财政赤字过高,无力偿还过高的债务。虽然1997年签订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对财政赤字和债务上限有明确规定,亦有对违反国家的相应制裁条例,但由于执行不力和公约修改导致公约早已失去约束力。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17个国家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都超过了3%的上限。旨在加强财政纪律的“财政契约”将帮助欧洲找回不可或缺的财政纪律,契约规定的政府间相互监督以及欧洲法院的惩罚措施将有利于避免债务危机重演。2.从财政职能看当前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危机作用的局限性按照财政理论,公共财政具有三大基本职能,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发展。从财政职能的角度来看,当前的财政一体化程度较浅,联盟的财政职能还不完善,这将制约其对债务危机的缓解作用。首先,当前的财政一体化缺乏财政转移机制。在一般的国家内,中央财政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功能对经济落后地区和衰退地区进行财政补贴。美国有高达25%GDP的中央预算可向陷入困境的州进行财政转账,而欧洲的联盟预算只占其GDP的1%。对于欧盟来说,中央财政缺乏转移支付的财力,而成员国间的财政转移更是无法取得进展。在“财政契约”签订之前,德国总理默克尔曾提议建立转移联盟。根据该提议,德国和其他强劲欧元区经济体将每年向希腊和其他困难经济体转移资金,条件是援助国将有权力监督和管理受助国的预算和税收。但转移联盟设想的失败原因在于政治阻力太大,既受到德国选民的坚决反对也受到危机国家的抵制。当然,即使财政转移得以建立,它对缩小欧盟地区差距、缓解成员国危机的作用也会有所限制,其原因主要为欧洲经济体间的差距太大。美国最富裕的新罕布什尔州人均GDP比最贫困的密西西比州的数值高50%,而在欧洲,卢森堡的人均GDP比爱沙尼亚的数值高出700%。经济增长和危机解决不能只靠财政转移,必须同时提高经济竞争力。其次,缺乏对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的结构管理。从《稳定与增长公约》到“财政契约”,无论是财政赤字3%和公共债务60%的GDP占比上限,还是结构性赤字0.5%的GDP占比上限,都是笼统的总量规定而缺乏结构性管理。财政赤字的结构源于政府收入和支出的结构。目前成员国间在税种、税率上没有取得一致,所以政府的收入结构有很大差异,而在支出方面,成员国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政府购买等方面做法也各不相同。在财政赤字结构差异较大的前提下,应对危机的努力在欧盟范围内就很难形成合力。对于危机国而言,应对危机的紧缩政策很难实施,甚至可能引起政治风险。西班牙的增加税收政策导致部分富人移民到其他税负较小的国家,最富裕的加泰罗尼亚州甚至要求全民公投是否继续留在西班牙。公共债务的结构一般包括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期限结构是指短期债务、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之间的比例关系。显然,一国政府如果借入太多短期债务则债务违约的风险就会较高。事实证明,欧元区最先爆发债务危机的希腊就是借入了太多的短期债务,甚至陷入了借新债还旧债的债务循环。公债的品种结构是指公共债务中不同品种公债的组合情况,如对内债务和对外债务的比例关系等。日本的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超过200%,高于希腊,却并没有发生债务危机,这是因为其公债的绝大部分债务为对内债务,风险较高的外债较少。可见,如果没有合理的结构管理,即使成员国在总量上达到了欧盟的标准,但债务的风险仍难以控制。再次,“财政契约”中的结构性赤字指标易受主观性影响。根据“财政契约”的规定,年度结构性赤字超过GDP0.5%的国家将受到欧洲法院的处罚。但是结构性赤字只是个理论概念,计算时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根据宏观经济学概念,(实际)财政赤字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结构性赤字是在实际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下,经济处于充分就业产出水平时的赤字。由于充分就业产出一般大于实际产出,结构性赤字往往低于实际财政赤字。所以根据定义,要准确衡量结构性财政赤字的规模必须确定充分就业时的潜在产出。但充分就业产出本身就是个理论概念,不能通过经验统计得到,需要通过计量方法来估计。由于变量、参数和计量方法的不同,各成员国计算出来的充分就业产出具有异质性,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构性赤字难以作为统一规定的指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指标本身可能被人为操纵,成员国可以在保持实际赤字不变的前提下,人为地创造出符合规定水平的结构性财政赤字而免于处罚,那么契约的条款就失去了约束力。3.危机中推进财政一体化可能会起到不利于危机解决的反作用财政一体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使在经济繁荣时期推进财政一体化也可能对成员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更何况对于陷入危机的成员国而言,推进财政一体化可能更危险。首先,丧失财政政策自主性意味着危机国家失去宏观经济调节的可能性。陷入债务危机的国家都是欧元区成员国,在丧失货币政策自主性的前提下,财政一体化又压缩了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运用空间,结果会导致陷入危机或经济困难的国家无法动用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经济。考虑到欧盟目前还没有建立财政转移的机制,经济困难的国家只能任由衰退演变成危机,而陷入危机的国家则只能任由危机继续恶化,随着这种市场预期的形成,成员国和整个欧元区都将面临巨大的困难。当然,财政联盟的建立有其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但是这要看在什么时机和对什么国家而言。经济繁荣时期建立财政联盟的反作用较小(尽管往往在经济危机中才有足够的政治动力去推动财政联盟的建立),另外,在政治一体化进行到一定程度再推进财政一体化也会产生较少的负面影响。其次,仅强调紧缩财政抑制经济不利于危机解决。危机爆发以来,救助方对危机国的要求就是财政紧缩,而“财政契约"更是从制度的层面规定了各国财政紧缩的方向。对于没有陷入经济衰退的成员国而言,紧缩财政十分必要,不仅可以将长期超标的赤字拉回规定水平,也能避免债务危机进一步蔓延。但对于陷入衰退甚至危机的国家而言,紧缩可能会将其引入灾难(斯蒂格利茨,2010),甚至会增加这些国家脱离欧元区的可能性(Krugman,2010,2011)。因为机械地要求危机国家紧缩财政有悖于经济学原理,即一国政府应在经济繁荣时实行紧缩政策,而在经济萧条时应实行扩张的宏观经济政策。但扩张的财政政策又会恶化债务危机,紧缩财政是缓解债务危机的必要选择。所以在要求危机国家紧缩财政的同时,应辅以刺激经济的其他措施。如对于希腊,债务危机的实质是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应从增加投资和就业等途径帮助其经济发展并重获偿债能力。随着游行、罢工的增加和失业率的攀升,欧盟意识到这一问题,通过了“增长与就业契约”,并开始酝酿旨在增强欧盟竞争力的“连接欧洲”计划①。再次,构建财政联盟的努力可能掩盖危机的真正根源。目前来看,欧盟构建财政联盟的动力来自于应对欧元区债务危机的需要,因为大多数经济学家将债务危机的成因归结于统一货币政策的同时缺乏统一的财政政策。然而,如果债务危机的根源另有其他,那么欧洲努力构建的财政联盟就无法达到治本的目的,至多达到缓解危机的治标性作用。即使欧盟有幸走出债务危机,危机还会以别的形式爆发出来。Feldstein(2012)认为,此次债务危机即欧元危机并不是政府管理失当造成的偶然性结果,而是将单一货币强加于多个迥异国家的必然后果。其实纵观二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就可以发现,从1951年煤钢联营的建立到货币联盟的建立以及欧元区的扩大,是政治而不是经济推动了这一切事件的发生。在经济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政治性地强力推动经济一体化必然造成很多隐患,这就是欧洲问题包括此次债务危机的症结所在。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不顾经济条件而政治性地强力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做法,主要体现在欧元区过快的吸纳成员国速度以及让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国家进入货币联盟的草率决定上。与最优货币区理论要求的经济趋同要求相反,这些成员国的加入增加了欧元区成员国的异质性,再加上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影响,使得欧元区成员国尤其南北差距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成功构建财政联盟,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转移和长期的结构改革才能使危机国走出债务危机。甚至在构建财政联盟时也会出现不顾经济条件而通过政治力量强行推行的问题,这会导致在解决债务危机的同时又造成其他隐患。欧洲只有深刻认识到这种做法的严重性,才有可能在后续的一体化进程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进而避免危机以其他的形式再现欧洲。但目前欧盟将大量精力用于构建财政联盟,可能会导致问题的症结被淹没其中而难以得到真正的重视。

欧盟财政一体化面临的挑战

欧盟的财政一体化进程涉及到成员国的让渡,势必在众多挑战中艰难推进。从短期来看,虽然“财政契约”在芬兰完成国内法批准后已经取得12个成员国批准,并于2013年1月生效,但产生效力的契约可否有效执行将是一大挑战。从长期来看,不断推进财政一体化进程并构建财政联盟也将面临一系列经济和政治的难题。(1)“财政契约”能否有效执行存在疑问。从经济周期来看,经济公约往往在繁荣时期可以顺利执行,但遇到经济衰退执行公约就会困难重重。从政治角度看,公约往往对小国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对大国而言约束力可能会打折扣。1997年签订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就是因为执行不力最终流于形式,导致其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就是在2004~2005年经济减速期间德国、法国等大国违反规定并最终修改公约。“财政契约”作为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订版,其执行力能否落实还需拭目以待。(2)欧盟经济陷入滞涨可能性增加。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盟经济增长十分缓慢。再加上欧盟国家普遍存在经济竞争力弱、劳动生产率低、劳动力市场僵化等问题,欧盟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景十分暗淡,经济低迷将会长期存在。同时,欧洲央行为了应对危机先后放松银根,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自2009年起一路攀升(见图2)。意识到赋予欧洲央行最终贷款人的职能比实现财政一体化容易得多(徐明棋,2012),2012年底,欧洲中央银行宣布无上限持有成员国国债计划后,债务危机得到一定缓解,通货膨胀率略有下降。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欧洲央行持危机国家的债券总额达2087亿欧元。经过一定的时滞,这一增加货币供应操作的效应将会逐渐显现。况且,2013年欧洲还面临多国领导人的大选,债务危机还存在很多变数,欧洲央行可能需要继续大量购买国债进而增加货币供应。总之,如果欧盟经济陷入滞涨,任何形式的一体化进程都无法推进,这是财政一体化面临的最大挑战。图22000~2012年欧盟与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数据库。(3)债务危机使成员国经济更加趋异。最优货币区理论强调的是经济趋同指标,然而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影响使欧元区成员国经济的趋异性增强,这会危及已经取得的货币一体化成果,财政一体化也很难推行。(4)让渡财政的政治阻力。第一种政治阻力来自于德国、法国、英国等大国的博弈。成员国的利益各不相同,使得欧盟的经济政策重点常常被政治目的所左右(黄立新,2003)。在“财政契约”的酝酿阶段,大国博弈不仅使计划内容一再变更,而且使最终出台的契约效力大为降低。另一种政治阻力来自于成员国退出的可能。JimO''''Neill曾指出,欧元区财政整合政策可能促使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芬兰、希腊等成员国无意继续留在欧元区①。Heisbourg(2012)也分析了英国在深化一体化的压力下离开欧盟的可能性。总之,在债务危机的背景下,欧洲财政一体化得以艰难的推进。但“财政契约”的签订只是财政一体化的序曲,并没有从实质上推进财政一体化。从财政职能的角度来看,推进财政一体化对债务危机的缓解作用有限。而财政一体化意味着危机国家在货币统一的前提下又受到了财政政策的制约,不利于危机的缓解。推进财政一体化的努力还可能会掩盖债务危机的真正根源,不利于危机的最终解决。作为欧洲一体化的重要内容,财政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有其必然性,但这个财政让渡的过程将会非常漫长。

本文作者:姜云飞工作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5

论文摘要: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同时,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是不能低估的。文章通过对当前金融危机性质的探讨,分析全球各国救市的情况,阐述该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积极探索我国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等观点。

当前美国次货危机正向实体经济蔓延,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不仅仅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衰退,而且包括“金砖四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着资本抽逃和外需减缓的艰难处境,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判断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弄清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五)要把握参与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性机遇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60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暴露无遗,给了我们清醒的认识。2008年11月结束的世界经济首脑峰会,标志着今后的世界将开始走上重新完善和建立国际货币体系的新的历史时期。鉴于我国这30年财富的积累和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世界迫切需要我们参与国际货币体系的重建,我们也需要参与。抓住参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的历史机遇,恰恰是我国经济今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然,我们要做好长期的准备。

参考文献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6

论文摘要: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同时,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是不能低估的。文章通过对当前金融危机性质的探讨,分析全球各国救市的情况,阐述该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积极探索我国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等观点。

当前美国次货危机正向实体经济蔓延,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不仅仅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衰退,而且包括“金砖四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着资本抽逃和外需减缓的艰难处境,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判断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弄清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五)要把握参与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性机遇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60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暴露无遗,给了我们清醒的认识。2008年11月结束的世界经济首脑峰会,标志着今后的世界将开始走上重新完善和建立国际货币体系的新的历史时期。鉴于我国这30年财富的积累和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世界迫切需要我们参与国际货币体系的重建,我们也需要参与。抓住参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的历史机遇,恰恰是我国经济今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然,我们要做好长期的准备。

参考文献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7

美国的次贷危机,形成了一场影响全球、席卷世界的金融风暴。这场金融风暴的发生,带来了许多值得人们反思的问题,也可能会引起全球格局的新布局和新变化,它可能会对人们的市场信心和信念产生深远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对市场的依赖,以及市场实在地带给人们的益处,让人们充分确信市场的能量。自从亚当斯密提出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以来,看不见的手就是支配人类经济活动的最重要的理念和法宝。后来,虽然这一观念因为经济危机而不断受到挑战,但自从美国里根总统执政以来,又高举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或者里根经济学的旗帜,推进了美国经济的强劲发展。这种经济发展的事实,又进一步树立了人们对市场的信心。但是,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又让我们充分体验了一回市场失灵的恶果,它必然会迫使人们重新反思市场是不是万应灵药,反思市场和市场化的限度。

这场经济危机也让人们认真反思政府的作用,特别是政府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的作用。

在以往的观念中,政府管制职能的扩大,被人们称之为致命的自负和走向奴役之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就以这样的书名,来反思类似的问题,尽管他的反思,还有其他所指。关于金融风暴与法律因应,在市场经济的早期,政府一直被定位为守夜人的角色,但自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以来,政府已经从守夜人的角色变成了总管家。尽管如此,人们对政府权力的扩张,仍然深怀戒心。这次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几乎所有国家及其政府,都在扮演着越来越积极、主动的角色。各国政府不但在国内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而且还出现了政府间应对危机的国际合作。这种情况,对公民而言究竟是祸还是福,究竟如何看待在金融危机中政府权力的扩张这种现象?如何重新看待市场体制下政府的作用?这是此次金融危机给我们提出的重要问题。

这次金融危机可能还会导致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不论在内国政治,还是在国际政治中,可能都是如此。在内国政治中,如何处理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等,这都是必须重新反思、认真对待的问题。而在国际关系中,金融危机的发生势必导致人们对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政治格局的质疑和反思,多年来人们期待的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而不是单极化的情形可能因此有了条件,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可能不再是遥远的梦想。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8

论文摘要: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同时,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是不能低估的。文章通过对当前金融危机性质的探讨,分析全球各国救市的情况,阐述该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积极探索我国应采取的措施。包括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等观点。

当前美国次货危机正向实体经济蔓延,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不仅仅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衰退,而且包括“金砖四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着资本抽逃和外需减缓的艰难处境,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判断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弄清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超级秘书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9

关键词:金融危机;债务危机;马克思主义;标本兼治;政策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F039;F1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5-0010-05

虽然目前西方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从实质上看,是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导致的经济危机,但其产生也有其流通领域的直接原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是主张对经济危机实行标本兼治的理论,它既主张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铲除经济危机产生的制度根源,也主张在经济政策方面让各种金融创新和政策工具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为指导,面对西方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我们既要在生产分配领域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应对其冲击,也要在流通领域的金融创新和政策工具方面应对其冲击。本文将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探讨西方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政策应对方法。

一、以金融创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西方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起于美国在金融创新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住房抵押贷款大量违约,发展到大型金融机构瓦解重组,信贷紧缩造成经济严重衰退,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负增长。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爆发以后,很多学者指出,金融创新所形成的金融衍生工具在其中起了很多作用,若没有衍生工具的存在,单纯房地产市场的下跌不可能引起如此强烈的连锁反应。要应对西方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就要吸取其教训,限制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全面。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本身所具有的分散风险、对冲风险等基本功能,只是次贷的衍生过度导致了它们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又没有完整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加上政府的监管空白和评级机构的“火上浇油”,投资者已经无法识别衍生工具应有的风险,才引发了次贷危机以及以后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西方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爆发以及影响不能归咎于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产品,对于这一工具的不当使用,让它们没有很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才是引发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直接原因之一。

实际上,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金融创新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手段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内容。金融创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创新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活力,为金融机构创造流动性、拓展利润来源,同时也不断满足市场上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机者对于保值、增值等目的的需要。住房抵押贷款相关衍生产品属于金融工具创新范畴。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风险对冲性、虚拟性、复杂性、杠杆性、连锁性等特性。

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有效地分散和对冲风险。例如住房抵押贷款,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差的住房抵押贷款打包出售,换取现金资产同时收取管理手续费,从而分散和转移风险;投资银行则通过将证券化产品重新切割、打包,经过评级机构的信用增级后再出售给对冲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从而也可以分散和转移风险,并且锁定收益。同时,在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基础上设计和发行的各种衍生产品和基础产品一起为市场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投资工具,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收益需求。

但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虚拟性和杠杆性放大了风险。金融衍生品具有“虚拟性”,它附属于贷款、股票等基础资产,它的价格取决于投资者对于基础资产产生的未来收益的预期,这导致了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比基础资产更加不确定,风险也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一般都是保证金制度,具有高度杠杆性。少量的资金就能进行大规模的交易,这在对冲、管理风险,放大收益的同时,也进一步放大了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风险变得更加复杂。金融衍生产品是通过对基础产品的各种组合处理而形成的,这种处理要求有高深的数学方法、数理模型并运用电脑信息技术。这就导致基础金融产品在经过层层切割包装后变得不透明,投资者和基础金融产品持有者之间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已经无法得到足够的信息去评价衍生产品的风险性和收益性,从而导致风险更加复杂和难测。金融衍生工具的这种连锁复杂机制导致了它们极有可能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危机。

从经济政策方面应对西方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我们必须正确看待金融创新。一方面要看清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在现今国内、国际竞争愈发激烈的金融市场中,各金融机构为了分散和转移风险,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不断推进金融创新。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也有赖于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我们要合理进行金融创新并加强监管,防止金融创新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0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经济形势

一、后危机时代的标志和经济环境

后危机时代是指一次大的经济危机过去后,虽然最主要的经济问题已经解决,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力依然存在,所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该危机依然对人们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世上最大的经济危机为2007年在美国爆发的经济危机,2008年,美国雷曼公司破产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全世界,在这场经济危机中,全世界的经济发展倒退,人们的购买能力收缩。虽然这场经济危机在持续一年以后已经结束,然而它依然给人们造成很大的影响,即形成后危机时代。后危机时代有两个标志,一个标志为经济增长的速度是否稳定且持续增长;另一个标志为金融市场的各项指数是否已经稳定到如经济危机以前一般。从这两个标致来看,目前全球并没有从后危机时代中走出来。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经济形势的分析

1.国际形势

后危机时代让国外各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发达国家为了稳定国家的经济形势,以大量发行货币的方式缓解危机。美国、英国、东欧国家及日本都曾以透支国家的信用,大量印钞的方式缓解危机。大量印钞的结果通常会引起通货膨胀,然而美元是国际通用货币,美国大量印钞的结果是将经济危机的结果转嫁给它国,由它国与美国共同承担经济危机,在后危机时代,我国也出现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这与美国的大量印钞有一定的关系。

由于中国的经济以稳健的方式发展,所以在2007年至2008年全世界经济危机爆发时,中国受到的影响比较小,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没有因此减退。中国在经济危机时一枝独秀的状况让发达国家产生焦虑感,为了转嫁矛盾,发达国家将焦点转向中国,对中国采取不公平的经济政策。比如美国以中国的轮胎案、特保案为理由强行要增加关税,同时要求人民币升值。发达国家的经济策略成为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要面的一个难题。

2.国内形势

拉动内需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在后危机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不平衡,它体现在投资过多而消费不高的状况上。中国的内需难以拉动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有关,目前中国的福利保障欠缺,民众不敢随意消费;同时也与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发展有关,这种经济发展方式拉大贫富差距,使大量的民众不敢随便消费。后危机时代,我国的投资和消费问题显得更突出,它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国的产业结构不平衡也在后危机时代显得突出。我国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依靠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第二产业为主,相对投资较少,能产出大量经济利益的第三产业还未完全展开,在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发展萎缩,其它各国对工业产品需求量减少,这使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减缓。

我国的经济发展过度以依靠第二产业带来能源消耗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两大隐患。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如果自然能源长期大量的消耗,未来我国的自然资源将不能再支持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现在体现得更突出,以山西为例,山西原属于我国产煤的大省,然而现在山西部分县市已出现缺煤的现象,更有部分县市因为煤炭资源开采过度,生态环境被破坏而出现沙尘现象。北京及一些其它的城市出现严重的雾霾现象,它使人民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为了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未来政策的取向

1.构建拉动经济发展机制推动消费

投资、消费、净出口是使经济持续发展的三条途径;从2008年起,我国利用经济危机时期加强对外投资,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然而必须看到中国经济的崛起使发达国家感受到威胁,他们利用种种借口给中国对外投资设下屏障,且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经济紧缩限制了我国出口的范围。我国必须意识到一味增加对外投资,依靠对外出口并不是使经济发展的长远办法,我国需要从政治上调整贫富差距、政策上保障民众福利,用拉动内需的方法才能让我国的经济继续向前发展。

2.改变政治环境构建新的经济制度

我国经济发展是近二三十年才开始的,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国民的素质,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大部分劳动力的素质非常低下,他们仅仅只具备初中生的教育水平。劳动力的素质问题让他们的劳动方式粗放化。一些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简单的自然农业生产,他们甚至不能用科学的方法从事农业生产。一些农村和城镇的劳动力只能做较简单的体力劳动或最简单的工业加工劳动,他们无法从事高、精、尖端的工业生产。部分劳动力只能用家族性的方式管理企业,他们无法理解现代企业的管理方法。劳动人口的素质使我国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受到限制,更使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受到限制。我国在调整产业结构以前,需要通过改变政治环境提高劳动力的素质,让高素质的劳动力用更有效率的方法提高经济产业的发展。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1

欧债危机的形成和演化

欧债危机的直观表现,是部分欧洲国家遇到了主权债务可能违约的困境,已经显现出问题的是希腊、葡萄牙,但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面临债务违约的风险。目前欧债问题还存在继续恶化的趋势,规模也远大于几个月前。迄今,希腊、爱尔兰及葡萄牙迫于压力已先后申请国际援助贷款来渡难关。但市场认为更大的问题在于意大利与西班牙。希腊的GDP仅是欧元区GDP总量的2%,而意大利和西班牙分别为欧元区第三和第四大经济体,一旦西班牙和意大利出现债务违约风险,问题远比希腊、葡萄牙严重得多。

欧债危机仍然是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的一部分。在我们看来,欧债危机虽然表现为欧洲国家财政的风险,但根源则是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出了问题。本质上,这些国家是以负债的方式提前享受了经济成果,但经济增长却不能支撑这样的消费水平。说白了,就是有些国家不好好干活,却耽于享乐,还享受着很高的福利水平。欧债危机则告诉它们:这种寅吃卯粮的游戏不可持续。实际上,也正因为这种原因,勤奋工作的德国对于伸手搭救懒惰的欧元区兄弟存在很大的争议。

欧债危机的复杂性与欧元体制有关。欧元区实行的是统一的货币政策——统一以欧元为货币、实行统一的利率政策等,但财政政策却分散在欧盟各国政府手中,这被认为是目前欧洲债务危机的原因所在。在这种机制下,欧盟各国为推动本国经济而大量发行以欧元为记币单位的债券,但各国央行却根本没有发行欧元货币的能力。一旦有些国家在财政上不能自我约束,其债务规模就会失控,超出该国经济所能承受的程度。在全球经济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流动性充裕的时候,借债消费的游戏还能玩下去,当金融危机出现之后,游戏立刻遇到危机。

在统一货币机制下,欧洲央行(ECB)应该承担最后担保人的能力,即对欧元区成员国的债务兜底。然而,这种最后担保人的作用只在理论上存在,现在欧洲央行可以伸手救助,但并不愿意担当这个角色。有分析人士认为,其原因在于,提供这种保证会给欧洲各国政界传达错误的信号,会创造一个新的诱惑,促使各国政府继续过度发债,因为反正欧洲央行都会埋单。于是,欧洲央行拿出了一个替代性的方案——“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来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该基金拥有4400亿欧元的资金能力用于购买欧债危机国家的债券。

但是EFSF是否拥有阻止欧债危机蔓延所需的足够能力?是否能像美联储或中国央行那样无限量印钞票呢?由于欧元区对成员国的财政缺乏控制力,因此欧洲央行靠印钞来解决问题基本不可能。目前,欧洲央行采取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成员国债券的方式,试图恢复市场的信心,防止欧债危机向其他成员国蔓延。如欧洲央行在2011年8月26日当周投入了66.5亿欧元来购买成员国债券,此前在8月19日当周购买了143亿欧元债券,更早之前的12日当周则购买了220亿欧元债券。

不过,欧洲央行的这一救助行动并不被市场看好。德意志银行亚洲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目前由欧洲央行出面在二级市场购买西班牙和意大利国债,勉强压制住市场利率,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最终还需EFSF接手。

目前,欧债危机已对欧洲的金融机构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表示,在近期的业绩公告中,对于所持希腊政府债券,部分欧洲金融机构应该进行更大规模的损失减记。在希腊获得第二轮援助之后,金融机构已经对所持希腊政府债券进行了数十亿欧元的减记。部分银行与保险商的减记比例达到50%,部分却只有20%。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减记的银行与保险商遭受的损失更大。如苏格兰皇家银行对其14.5亿欧元的希腊政府债务资产,进行了7.33亿欧元的减记,其减记比例高达51%。

现在市场担心的是,如果意大利、西班牙这样拥有巨大债券市场规模的国家出现危机,全球投资者对它们债券的偿付能力完全失去信心,而且又没有欧洲央行作为最后担保人,那么即使是EFSF的区区4400亿欧元也只是杯水车薪而已,无法抑制欧债危机的继续恶化。

法国经济学家克里斯蒂安圣艾蒂安曾在《欧元的终结》一书中提出了五个主要观点:第一,欧元区并非最优货币区。第二,欧元区因此需要具备一个统一国家的三个特点:“经济政府”、联邦预算以及竞争政策框架。第三,以德国为代表的、占欧元区人口三分之一的盈余集团,与包括葡萄牙和希腊等国家在内的赤字集团之间,差距会越来越大。第四,可能出现惩罚性措施,使赤字国家陷入长期低速增长。第五,欧元区有瓦解的可能,“要么是灾难式的瓦解,要么是受控的瓦解”。这种预警并非不会变成现实。

目前,如何拯救欧债危机,在欧盟和欧元区都存在巨大争议。欧元区经济的核心国家是德国与法国,但德法两国对于出手相救存在分歧。安邦特约经济学家钟伟认为,“如果为解决欧债危机,欧元区在再推动财税融合和区域整合计划,那么德法势必要背负长期而巨大的财务包袱。”钟伟还表示,“法国政治意愿有余而经济能力匮乏,德国则经济能力尚好但政治意愿淡薄,这是德法在未来三五年很难对欧洲经济政府和欧洲债券有实质性推动的最大制约。”这种局面也是德国对出手拯救欧债危机存在疑虑的重要原因。

不过,如果欧债危机继续恶化,欧元区甚至欧盟都可能集体下沉,欧元体制将会崩溃。在这种现实的威胁之下,德国国内也正在达成一致。我们注意到,在德国国会最终讨论政府欧债危机决议之前,德国工业协会2011年8月29日在媒体呼吁,即使将为本国利益带来一些损失,也应该不惜代价拯救欧元。不过,这种政策主张同政府有所不同。德国政府虽然联合法国力挺欧元,但出于对本国利益考虑,在决定拯救措施上有所保留,德国财长朔伊布勒声称德国“不会不惜任何代价”为债务国提供支援。

在如何支援债务危机国这一问题上,默克尔政府在国内遇到很大阻力。两周前,法国总统萨科齐在与默克尔会见后宣称,德法两国商定成立一个“欧洲经济政府”。之后德国政府发言人否定了萨科齐的说法,说德国政府只想力促欧盟成立一个机构,对欧元区有“强化的经济以及财政控制权”。现在,德国经济界不断对政府发出警告,认为从维护本国企业利益以及保护现有就业岗位出发,欧元不能失败。德国工业协会主席汉斯-佩特凯特尔指出,欧盟有5亿人口,创造了世界1/4的经济成果,这是每个欧盟国家无法单独做到的,统一货币对欧洲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德国出口货物的70%流向欧洲,其中大部分在欧元国,本国工业界依赖欧洲的市场稳定以及货币坚挺。因此德国在拯救欧元的行动中应该准备有所放弃,将支援债务国看作是一项投资行为。如果德国工业界把拯救欧元视同拯救德国经济的看法影响了政府决策,这对拯救欧债危机无疑是个好消息。

中国与欧洲在贸易与投资领域关系重大

在不久前安邦研究团队对美债危机的影响进行分析之后,许多安邦客户来电询问:欧债危机对中国经济有什么影响?对企业又有何影响?的确,作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最重要的海外市场拉动力,欧洲的问题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能忽视。不论是企业的决策者还是政府决策部门,都需要对这种影响进行前瞻性的评估,并提前准备好应对之策。在本分析之中,我们将简要提供一些策略性的思路。  欧债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由中欧经济的相关性决定。在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欧盟是极为重要的经贸伙伴。在中国外贸出口的主要对象中,占据前三位的分别是欧盟、美国和日本,三者占到中国出口总额的60%以上。欧盟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第一大技术引进来源地和第二大进口市场(见表1、图1)。

从数据我们不难看到,自从中国加入WTO十年多来,中国与欧盟的贸易额、贸易盈余都保持了稳定的上升态势,中欧贸易在中国所有外贸的比重也在稳步上升,是中国在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其中,中国与德国、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贸易占中国与欧洲国家贸易的近60%。因此,对于长期以外向型经济为重要拉动力的中国经济来说,欧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不仅与欧洲国家有大量的贸易,在欧洲的投资也在增加。不过,在中国近年以能源资源等初级资源为主的“走出去”大潮中,中国对欧洲的投资显得并不是很突出。但我们估计,随着中国企业在对外股权投资、对欧洲的金融类投资增多,欧洲在中国的对外投资版图上,将有着更为重要的地位(表2、图2)。

欧债危机对中国经济有何影响

在我们看来,欧债危机的影响将会在如下几个领域发生:欧洲经济、欧债、欧元以及其他欧洲资产(欧元及非欧元资产)。

欧债危机如果进一步恶化,欧洲经济必然会大受影响,欧洲国家的消费信心和实际的消费都会大为减少,这将对欧洲的需求造成直接冲击,并通过贸易渠道影响中国。在前述分析中可以看到,欧洲的消费市场对中国经济极为重要,如果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丧失了消费胃口,无疑会使得中国的对外经济丧失一大动力。

欧美经济的减速或衰退对中国的影响主要通过贸易、大宗商品价格和投资信心三个渠道。根据德意志银行亚洲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的研究,欧美经济增长每下跌1%,中国出口增长就要下跌6%;而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会直接冲击中国能源和原材料企业的利润、生产和投资,而全球股市和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又将会增加经济下行的预期,打击国内投资者信心。这虽然对缓解中国的通胀有短期好处,但如果欧美经济陷入衰退,本来已经在宏观调控之下减速的中国经济,也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欧盟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2010年中欧双边贸易达到4800亿美元,欧债危机的进一步恶化必将影响到中国的出口,对中欧双边贸易造成沉重打击。

事实上,来自贸易领域的市场人士表示,虽然2011年上半年中国对欧洲的贸易数字还不错,但他们从集装箱的出货量上,看不到同步增长的势头,甚至还有较大的差异。那么贸易额数字的增加来自何处?有航运界人士怀疑,这可能是在中国出口退税机制导致的高报出口价格所致。

欧债危机如果进一步恶化,在汇率方面也会对中国出口企业形成较大的冲击。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欧元持续疲弱,人民币汇率相对升值,这将对中国的对欧出口造成压力,汇率升值会吃掉本来就不多的出口利润。如果今后中国继续调减出口退税政策,估计相当一部分出口企业可能做不下去了。对于中国目前在产业结构调整压力之下的众多出口加工业来说,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另一种情况比较极端:欧元崩溃,这将使得欧元成为一张废纸。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比较小,但对这种可能性不能不防。

此外,欧债危机的进一步恶化还会导致欧债以及欧元资产的大幅度贬值。到目前为止,中国持有的欧洲资产在持续增加。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的国家外汇储备余额已接近3.2万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30.3%。据市场估算,其中的60%~70%为美元资产,日元和欧元资产大概在30%左右,而在这之中,欧元资产占比可能在10%~20%之间。假如按照15%估算,则欧元资产规模大概在4800亿美元左右。如果欧元资产大幅贬值,中国对欧增加投资将会迎头遇到欧债危机的冷水。

对于中国增持欧洲资产的策略,不能不多加警惕。首先,中国高层已经对此达成共识。2011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匈牙利访问期间表示,中国愿意购买一定数量的匈牙利国债。温家宝还明确表示,中国2011年已将更多新增外汇储备用于购买欧元资产,中国是欧洲主权债券市场的长期投资者。胡锦涛主席在与法国总统萨科齐会面时也表示,中方将继续把欧洲作为主要投资市场之一。很显然,中国持有的欧元资产还将继续增加。

在欧债危机乌云渐浓之际,中国再次重申对欧元区国家经济稳定和欧元的支持,欧洲对于中国通过购买欧洲债券帮助其化解危机的预期大大升温。而备受欧债危机困扰的欧洲经济,可能因为中国的支持而获得一剂强心针。但正如国内学者所分析,值得警惕的是,中国现在的通胀问题可以理解为中国在为美国的次贷危机买单,中国不能再成为欧债危机的买单者。目前中国持有的欧元区外汇储备不多,对中国而言欧债问题影响并不大,但是如果中国继续增持欧元债券,问题就复杂了。这就像中国过去大量持有美债一样,把中国与欧洲贬值的金融资产捆绑在一起,结果一同下沉。

中国增购欧元资产,是中国推动外汇储备多元策略的一部分。近年来,中国外储“逃离”美债已成为主流观点。尤其是标普调降美国长期国债信用评级之后,对中国持有美债的反对声空前高涨。据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美元在中国政府外汇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已出现下降,从2005年的占总金额的71%,下降到了目前的60%。美元资产占中国外储比重的下降,正是中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策略的一个结果。

我们估计,近几年中国外储多元化的改革,有相当一部分资源转向了欧元资产。在金融危机之前,全球经济仍享受着增长的快乐,欧元作为一种新的国际性货币,对美元表现得十分强势,被视为有朝一日可能替代美元的强势货币。这些因素使得中国在外储多元化的进程中,自然而然地把目光转向了欧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部分出于“抄底”的心态,中国加大了对欧洲的战略性投资,资产种类从基础设施到金融资产,欧洲多国的债券是其中的重要一种。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2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3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因金融全球化而迅速蔓延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人们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重新思考。在危机的爆发、扩展、抵御以及全面控制中,监管当局的努力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利率展开的。利率的“降低—上调—再降低—再上调”过程地昭示着,政府的宏观调控总是与经济的周期波动相伴而生。从经济法角度看,每一次的利率调控都必然是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的一种政府与市场的“辨证施治”。这里产生了两对矛盾:一是法律的稳定性与经济的变易性之间如何协调;二是法律如何对失当或失败的调控进行救济。例如,经济法制度如何为政府的调控活动提供保障而非束缚?如何保证调控活动沿循正常轨道?如何在调控失效时进行责任清算?换言之,相对稳定的经济法制度如何应对经济的大幅波动?这是新经济形势下各国经济法面临的共同挑战。这涉及到经济法制度设计、法律运作等相对“宏观”的问题,但构成法律制度的“细胞”是法律规范,我们可以从经济法的规范结构入手。同时,法的规范结构与其功能有关,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我们有必要检视一下经济法有无危机调控功能,以及在这种功能之下,经济法应具备怎样的规范结构论文下载。

二、经济法功能的两个维度

经济法的直接功能是保障并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以下简称调制)活动。调制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市场经济,而一国的经济形势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经济学家从历史的角度把经济的交替繁荣和衰退视为一种“经济周期”,从这个角度看,调制活动的开展必须有助于缓解经济波幅、熨平经济周期。

因为经济周期的存在,政府的调控活动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周期性,进而要求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也应进行周期变易。“经济周期—政府调控周期—经济法周期”的内在逻辑关系要求经济法应当对经济的周期波动有所预计,并在执行中允许执法机关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实施差异性的调控制度。基于此,我们会认识到,经济法的功能应当是复合型的——不仅要为经济平稳时的常规性调制提供支持,也要对经济波动时的对策性调制加以保障。

换言之,在经济运行的不同时期,经济法的功能体现是有差异的。当一国经济发展较为平稳或波动不大时,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保障正常调制活动的进行;但如果经济波动迅速,陷入过冷或过热的不正常状态,这时就难以再依赖于一些常规性的调制措施,而应当大力救市,甚至不惜以“重典”治“乱世”。如果我们把经济运行正常时的经济法功能称为常规化调制功能或“常态功能”的话,则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或发生危机时,经济法的功能便是一种危机调控功能或“异态功能”。

常态功能是经济法在大多情况下所呈现出的功能,是经济法的最基本功能。经济法的主要常态功能,是保障并约束常规化调制行为,是在一国经济按正常轨道运行时经济法所体现的保驾护航功能。经济法的异态功能也可看作是在常规调制失效或失败时经济法所具备的自我施救功能。常规调制活动的失败并不会导致经济法自身陷入危机,因固有的动态性、回应性存在,经济法能迅速对客观经济形势予以重新判断,并据此确立有针对性的特别调制措施。

三、功能视角下的经济法规范结构

(一)经济法的规范类型

经济法功能由其规范结构决定。从功能角度看,经济法必须同时具有保障常态功能的规范类型与保障异态功能的规范类型。由于常态功能体现于经济发展平稳获波动不大时,这时的经济形势一般可通过经验予以预见,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大致是确定的,因而可以通过较为具体的形式规定于法律之中。这类规范的特点是具有明确的行为模式、内容相对稳定,我们可以称其为“规则性规范”。

异态功能是经济大幅波动时的经济法功能,这种情况在法律制定时很难预见,因而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类规范也就很难在法律中以明确的内容规定下来。而且既然是具有“救市”使命的异态功能,就必须强调“相机抉择”、因势而变,法律过多的限制反而不利于其功能的发挥。但同时,现代市场经济都是一种法制经济,任何情况下的政府调制行为都不应脱离法律的限制,“相机抉择”绝非随意而为,经济法自然也会对这种情况下的调制行为设置规范约束。一方面需要约束,另一方面又不能规定过细,这就决定了这类法律规范必然是内容相对抽象、具有较大弹性,且存在可变因素。这类规范我们可称之为“标准性规范”。

与常态功能相对应的“规则性规范”,以及与异态功能相对应的“标准性规范”,共同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类型上的一对“二元结构”。由常态功能的基础性地位决定,“规则性规范”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结构的主体框架,具有相对稳定性,属于“内核性规范”,而“标准性规范”则主要是调控性规范,大多情况下是一些“裁量性规范”,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经济法规范体系中属于“边缘性规范”。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或者不同国家中,“内核性规范”的种类差异并不明显,而“边缘性规范”则无一定之规,且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适时适度地变化,其目的就是有针对性地对经济波动或经济周期进行“逆向调整”。

(二)经济法上的行为及程序问题

在市场已经无法自救,常规化的调控手段也已失效的时候,经济法的异态功能就直观地表现为“政府救市”。但另一方面,不论何种形式、何种程度的国家干预,都有一个“法定性”问题。政府出钱救助市场,无论是提供贴息贷款,还是购买不良债务,起码需要经过国会或议会的审批,这是“议会保留原则”的必然要求。这就意味着,经济法异态功能的实现依赖于政府干预,但干预不是没有条件的,这种干预必须是一种合法性或正当性的调制。合法的调控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实质与形式两个要素。政府该不该救市、何时救市、救市的程度等属于实质性问题,而救市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程序等则是形式上问题。由于政府救市多是市场极度不稳定时的极端或应急性措施,将其实质合法性的评判标准明确规定于法律之中显然不合适也不可能,因而就产生评判标准多元化的难题。从各国历史看,不论哪种救市计划出台,褒贬不一的声音总会出现。这是一个单靠法律很难解决的问题,尤其对经济法来说,如果它还要致力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对市场自身不抱绝对信心的话,它就必须相信政府的行为。因而这里的合法性更多地是一个正当性问题,具体到经济法中,则主要是调制是否适度、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就是说,作为危机调控手段的政府救市,其实质合法性的判断,更多地依赖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而非具体规则。

在更加关注目的、实行结果导向的时候,形式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在经济法中,形式恰恰是决定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关键因素。如果说政府调控的时机、手段、程度、范围等实体内容需要政府自身进行裁量的话,那么调控计划的制定、审批、调整、监督等程序内容则应严格遵循法定原则。经济法对非常规化调制行为的控制,主要是一种程序控制,体现为经济法上的各种程序制度。

具体来说,危机调控程序法定化的基本要求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救市措施,其决策与执行都应在一种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并允许相关主体的参与、监督;在制度层面,危机调控程序法定化又体现为一系列符合程序正义要求的程序性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参与制度,在经济法上的典型表现是“议会保留原则”。

在危机已经全面爆发、市场调节及常规调制均告无效的时候,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应当救市,而是如何保证救市行为正当性主要是公平性的问题。法律制度对公平的保障,形式上只能是一种价值表达,是否实现了公平的目的,不同主体的感知可能会出现差异。因而,强调公平,主要是将那些被公认为有助于保障公平的要素或机制吸纳到制度运行或行为运作过程之中。也即说,公平价值很难进行结果判断,它更多地存在于程序之中,通过程序过程体现。因此在保障公平方面,典型的能被直接感知的仪式性特征就显得非常重要。从这个角度看,不论最终的救市计划内容怎样,只要是拿到国会讨论并获通过的计划,都应当认定是不存在公平性问题的。因为有了表达意见的途径,是否公平可以自由讨论,如果救市计划不公平,在国会讨论中就应否决它。这正是强调程序法定化的重要意义所在。

(三)危机调控权及相应的责任承担

在危机调控情况下,增大调制主体的权限是必要的。因为法律制定出来是用来指导未来的,人们对未来的预见能力大小直接决定了法律内容的粗细。经济危机具有不可预测性,危机调控必须反周期而行,因而危机调控的时机、手段、幅度、频率等也都是不可预测的。从这个角度看,要想使得经济法的危机调控功能切实有效,经济法的总体任务应当是授权而非限权。这是作为现代公法的经济法与传统公法的重要区别之一。

当然,限制危机调控权也是必要的,但这种限制并不应通过规则控制的方式,即不能将危机调控权的运作牢牢控制在具有明确内容的法律规则之下,不能通过设定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方式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如果说非要建立一种控制方式,那么这种控制更多地只能是程序性的,而非实体性的。但是,仅有这种控制显然是不够的。例如,在政府救市中,一项被国会或议会通过的救市计划,在形式上已满足了法定化的要求,但计划内容是否最为恰当、具体措施能否尽数实施、资金流向能否保证公平,以及救市效果如何检验、计划失败时的责任承担等种种实质性问题,因其专业性、复杂性较强,势必难以依靠法律控制。

事实上,在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发展到今天,寻求控制调控权的方式不能再是经验主义的,传统公法所建立的一整套控制公权的方法、技术并不一定适合经济法领域,甚至在危机调控的背景之下,传统控权方式的适用,还可能会限制调控功能的正常发挥。在经济法中,最有效的权力控制机制应当是提高调制主体的专业化水平与独立化程度。

在危机调控过程中,还有一个与权力的授予与控制密切相关的问题,即调制主体的责任问题。法律上的责任来源于权利(力)的不当行使或对义务的违反。但正如前面所说,危机调控权主要是一种自由裁量权,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也都是内容不完整的“标准性规范”,这种情况下,法律责任的设置无疑是困难的。即使把危机调控权看作是调制主体的职责,这种职责严格来说也不同于法律义务,在调制主体不履行这些职责的情况下,将难以进行法律责任追究。此外,危机调控权的行使很多情况下并不针对特定主体,也就难以表现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在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体制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时,经济法自然很难对这些行为设置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责任。

因为上述原因存在,以法律手段追究危机调控过程中的政府责任必然是不现实的。但是,没有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如果将将责任的含义扩大化,包含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各种责任,那么,经济危机下的责任清算,就不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政府的责任追究也就有了可能。具体而言,在危机调控中,可能存在两种需要问责政府的情况:一是政府的不当行为导致危机的发生;二是政府危机调控措施不当、无效或失败。作为法律责任的替代,在这两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要求调制主体承担政治责任。如果官员问责制的运行能够体系化与制度化,在危机调控中缺少法律责任,或许并不会妨碍经济法功能的实现。

四、经济法规范结构上的“非均衡性原理”

上述分析表明,经济法功能的层级性决定了经济法规范结构的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与经济法上的多种“二元结构”[6]是紧密相联的,是经济法规范结构的必然表现。具体而言,经济法规范结构的非均衡性主要体现在主体、行为、程序、权义及责任各个方面,广义上还包括规范类型。由于这种非均衡性是普遍存在的,并构成了经济法制度设置与制度运作的基础,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经济法功能的实现,我们可以把这种独特现象称为经济法规范结构上的“非均衡性原理”。对这一原理,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

第一,规范类型结构的非均衡性。从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看,经济法规范主要有两类:一是具有明确行为模式、内容相对稳定的“规则性规范”,二是内容相对抽象、具有较大弹性、存在可变因素的“标准性规范”。两种规范的功能不同,它们在经济法中的地位也就有别。“规则性规范”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的主体,属于“内核性规范”,而“标准性规范”则处于边缘地位,属于“边缘性规范”。

第二,行为结构的非均衡性。经济法上的行为主要有调制行为与对策行为两类,但这两类行为的地位是不同的。在经济法行为体系中,调制行为始终居于核心地位和主导地位,对经济法功能实现具有最为重要的作用,而对策行为的采取,一般情况下需以调制行为为前提和基础,因而处于从属地位。

第三,权义结构的非均衡性。经济法上的权义结构非均衡性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同一主体的权义在经济法不同部门中的分布具有非均衡性,即调制主体在宏观调控法中权力较多、义务较少,在市场规制法中则既有权力也有义务,甚至更多地强调法律对规制权的限制,而调制受体在市场规制法中义务多于权利,在宏观调控法中权利多于义务;二是作为整体,经济法上两类主体之间的权利或义务分布也是非均衡的,即权力(利)规范的分布主要向调制主体倾斜,而义务规范的分布则主要集中于调制受体。

第四,责任结构的非均衡性。责任与权义相联,权义结构的非均衡性使得经济法上的责任设置也具有偏在性。总体而言,经济法对调制受体的责任规定较多,对调制主体的责任规定较少,甚至很多领域没有调制主体实体责任的规定。

五、结语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精选篇14

一、后危机时代的全球治理

后危机时代的发展主要是由于2008年经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之间逐渐开始对其国家内部的经济结构和自由贸易结构等进行研究的调整,从而从根本上将国家经济发展及贸易限制策略进项改进,以期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从而应对经融危机。由此全球经济治理逐渐步入一个保护主义浪潮中。根据欧盟国加对其内部经济保护主义措施的改进,我们不难看出,在经融危机爆发后首先各国之间机内相对独立的内部保护状态。随着各国之间不断的对国内经济发展政策进行调整,2010年之后各国开始建立各种自由贸易交往,以期通过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各国之间经济的发展,从而从整体对全球进行治理,此时全球逐渐步入一个自由发展的经济浪潮中。根据各国之间相关自由贸易的法律法规中对其国家内部的自由贸易开放政策进行改进,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经济的逐渐进步和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国际上对其自由贸易的总体经济效益的发展仍然具有自我保护意识[2]。根据国际经济发展数据中对个国家理性世界贸易交往来看,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双边、区域、全球性自由贸易协定来促进自由市场的建立,从而对全球进行治疗。根据当前全球经济发展中自由贸易及国际经济治理中来看,当前国际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以长期迈向发展为治理目标。“贸易与发展”是全球进步的主要研究主题,如何能够对各国之间的经济进行共同性贸易往来,从而带动世界经济的逐渐发展,从总体水平上对全球物质观念和国际贸易秩序进行研究,是当前全球自由发展的市场发展的长远趋势及目标[3]。因此,在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中主要以贸易和发展共存为主要治理方式和治理目标。

二、后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法发展

法制的发展是维护世界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后危机这一特殊的经济时期,全球性质的经济发展,是每个国家发展的主要依据。国际经济法的建立与国际经济组织结构的发展均离不开世界国家发展现状及新兴市场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关系。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例,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在其经济法建立过程中一般以国家经济长期权衡结构为基础,从而根据国际经济情况对本国内部经济法进行调整[4]。但是,由于后危机时代是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各国之间应该针对其在市场中的不同主导地位对其内部经济结构和法律进行调整。根据不用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进行研究,发现其主要是从原有的放松管制,到现阶段的平衡投资者利益,逐渐进行改进。2009年国际证监会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当前全球治理中国际经济法,并且在2010年明确的颁布《增强国际金融标准实施的框架》,在此条例中对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进行整合,并且在2010年11月通过了《巴赛尔协议III》,各国家在国际峰会上进行研究和协商逐渐对国际经济法进行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当前后危机时代国际之间的经济发展,对各个贸易国进行利益的维护,促进全球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5]。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