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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09-18 16:38:18

古典文化的传承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

关键词:红木家具文化元素 民族风格

红木家具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独具保值增值的功能,通过家具洞悉历史、窥视其他艺术形式,无形中提升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在中国历史上,古典工艺家具发展数千年,独特的典雅气质和遵循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不仅让中式古典生活的美学价值渐成主流。尤其是在拍卖市场最活跃的明清宫廷红木家具,几百年过去,仍然可摆在家中待客,而且传承数百年“越传越贵”。

尤其是明式家具,工艺制作和造型艺术达到当时世界上最高的水平,在世家家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造型装饰上特别讲究简洁明快,设计线条富有韵味。清式家具尤其注重雕工技艺,具有很好的观赏品b价值。对于红木家具的制作工艺,采用传统的榫卯结构,是榫和卯的结合,结构形式千变万化,是中国古典家具中令人神往的一面,构思巧妙,可有效地限制木件向各个方向的扭动。此外,在打磨、雕刻、涂饰的装饰工序上,装饰元素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具有寓意吉祥等多重传统观念。只有综合考究红木家具的造型设计、制作工艺、文化内涵等元素,才能塑造出具有艺术收藏价值的家具。

众所周知,红木家具的保值增值需要建立在“精品红木家具”的基础上,只有精品的红木家具才能够保值增值。红木家具传承久远、历久弥贵,具有浓厚的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文化内涵,主要得益于“型、材、艺、韵”四个特征。

一、器型优美,享受中式雅致生活

“型”是指作品的形状和造型,一件工艺品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形状,考量其造型的美观性,设计精巧优美,让人感受造型艺术的美感,这直接关系到一件家具的整体档次与品位。具体来讲则包括整体设计是否相称、上中下比重是否对称、用料大小是否合理、侧方前后是否标准、大小尺寸是否协调、各部件高矮粗细比是否合理、纹饰是否与家具的整体框架和谐统一、整体疏密曲直的形式节奏是否到位等。

早期的红木古典家具在结构的设计上,讲究纯木质结构,能工巧匠们利用各种木料,通过联结的形式解决拼接、定向、移动、旋转等结构。其巧妙的力学原理运用和结构学知识的驾驭令人惊叹。经典明清红木家具是中国传统家具制作的巅峰,因为从艺、型、韵、材方面都独具特色。尤其在“型”这方面,散发着中国传统家具的制作哲学,气韵十足。

中国古典家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门独特的家具制作体系。而古典家具除了在造型上的美观,其设计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人体工程学的原理,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具有实用和收藏鉴赏价值,即人们在使用时的习惯与舒适。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鼎盛期,对于这一时期的家具研究,可以解读出中国古典家具的造型结构的精髓。一般来说,明式家具在结构设计上,沿袭了宋代家具的制作方法,结构设计精巧,线条刻画流畅,充分展现了明式家具委婉含蓄的美,突出简练简的曲线,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诠释了空灵的禅意。中国古典家具独特的美,造型考究,结构上追求严谨的科学性,制作工艺精益求精,展现榫卯结构的蕴含的传统文化精髓。

二、材质精良,代代相传的健康体魄

“材”即为红木家具的选材、用材。同为红木,但不同木种的价格相差巨大。一件选材为小叶紫檀的和一件选材为鸡翅木的红木家具,即使其做工、造型、设计完全相同,但其价格与价值体现却大相径庭。

优质的用材是红木家具的卓越之源。红木家具使用优质小叶紫檀、海南黄花梨、大红酸枝等红木心材制作而成,质地坚硬耐用、纹理清晰、光泽度强、耐磨,流传百年丝毫不在话下。尤其是明清家具雕刻制品特别考究材质的选取,精挑细选。材质不仅要求质地坚韧,具有厚重感,而且色泽纹理优美,细密而透明。中国传统红木家具的黄金时代之所以产生于明代,正得益于在此时获得了大量名贵硬木良材,巧妙地运用木材的天然色泽和纹理之美,而不加雕琢。

自明朝以来,得益于海禁的开放,海上的交通贸易繁荣,人们从海外运会大量的名贵木材,主要以紫檀木、黄花梨木、铁力木为主,大量精良木料为制作明式家具的制作提供充足的保障。另外,一件家具是否用足材料对价值的影响也很大,有无嵌补、结构件有无拼接、有无边材等将导致其价值的不同。只有舍得用足量的材料才能够制作出一件精品家具,虽然成本很高,但是如果没有用足材料,在一些方面补料、贴料,这样一件家具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三、多道复杂工序,终成完美臻品

“艺”即为红木家具的工艺,是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元素之一。例如,榫卯结构的制作,雕饰和磨光,木材的烘干等,结合考究各道制作工序,才能制作出优美造型的家具,不仅要蕴含文化内涵,更要展现器型美感,传达出浓厚的古典气息。

那么,“艺”该从那些方面来评价呢?通常来说,可从四大核心工艺环节入手,即:木作工艺、雕刻工艺、刮磨工艺、涂饰工艺。木作工艺是否精工,可以检查家具的榫卯结合是否严密牢固、线条是否均匀顺直、每个割角是否精密平整、圆角是否对称圆润。红木家具雕刻工艺可观察雕刻画面物象是否层次分明、整体协调;物象间距离的位置、结构、比例、形态及各种特征是否准确;层次深浅是否合理、铲底是否平整,留线是否均匀,有无留疤痕和毛刺;是否手工工艺等。

刮磨工艺使家具整体达到平滑,可以观察各部位是否平整、光滑,有无波浪形、有无缺痕,对称部位是否对称,线条粗细是否均匀。涂饰工艺是整套家具里最后一道重要工序,不管是传统的生漆、烫蜡工艺,还是现代的亮光、哑光工艺,涂面均应平整光滑、手感细腻,无皱皮、漏涂,无划痕、白点、白棱、流挂、积粉和杂渣等明显加工痕迹。

榫卯结构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家具智慧的结晶,是举世公认的国粹。使用榫卯结构制作的红木家具,结实耐用,牢固非常,可以使用几百年不变形。并且,榫卯结构可以拆装,方便运输与维修。精湛的雕刻是明式家具中主要的装饰表现形式,蕴含无穷的美学意蕴,它的美学价值远远超出了传统家具本身的外在价值,实为中国古典艺术之奇珍。

四、恬淡清逸的美学意境

“韵”指的是,展现在形材艺上面的感觉。而相对红木家具来说,要展现“神韵”的话,就要综合考究工艺、造型、材质,也就是古典红木家具中追求的上层境界。对于那些材质低劣,有拼补有白边的,就不可能有神韵;造型不协调,不好看的,就更加远离神韵;工艺粗劣,就更无法与神韵沾边了。真正的神韵,可以细细品味,感悟意境美,是红木家具追求的最高境界。

明清家具在雕刻装饰上,是我国雕刻艺术的集大成,雕刻题材丰富,包含山水人物、神话传说、瑞兽、几何纹样等,丰富多样,寓意深远。明式家具造型优美、稳重、简朴,结构比例讲求实用与审美的统一,装饰讲究少而精,显得淡而雅致,由文人参与设计,强调家具形体线条优美、明快、清新,通体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极具意匠美。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2

论文摘要: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导致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重视古诗词教学,在不断提高文学素养的同时,正确把握作品的情感,不断探究科学有效的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情感共鸣。

古诗词是中国文化典籍的百花园中一枝引人注目的奇葩,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资源。但许多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导致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

一、山重水复疑无路

由于古诗词距今年代久远,写作背景复杂,而且内容高度凝练,情感含蓄深邃,不少教师缺乏对其教学方法的探究,常常采用“解释题目—读通诗句—分析字词—串讲诗意—总结思想”的五步教学法,使古诗词教学仅仅停留在“解释”的层面上,以致原本完整和谐、充满活力的诗词艺术在教师逐字逐句的解说中成了枯燥的文字符号。

我们经常发现以下几个教学误区:

①一来一去式的问答。有些教师忽略了古诗词深远的艺术意境需要反复诵读深刻体会的特征,在教学中泛泛问答,破坏了古诗词的整体性,使学生对古诗词意境的理解支离破碎;②面面俱到式的介绍,使学生不得要领,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③不求甚解式的翻译。有些教师在教学中迫不及待地要求学生通过注释把古诗词用现在的话把它说明白,将鲜活的古诗词教得沉闷而无趣,④侃侃而谈式的分析。有些教师在课堂上唱“独角戏”,对古诗词作所谓的全面深刻分析,未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理解水平,使学生感到学习古诗词非常费劲而产生厌恶心理;⑤一路到底式的背默。有些教师教学古诗词只以考试为目的,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做好详细的笔记,之后就是单调的背诵、默写等,学生的灵动、想象就在死记硬背中逐渐被消磨。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古诗词的教学也是茫然的,虽然很想有所突破和创新,却总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教学之余,不禁哀叹“山重水复疑无路”!

二、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茫然困惑之际,我翻阅《小学语文名师古诗词课堂实录》,发现里面收录着许多名师的古诗词教学实录、教学心得等。拜读后,仿佛有“胜读十年书”的豁然开朗之感。参考本书中介绍的课堂案例、教法,结合所教班级的实际,在教学《送孟浩然之广陵》《枫桥夜泊》等古诗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深人地解读这些经典的古诗词教学实录,名师们高超的教学设计给我们以启迪,他们精湛的古诗词教学艺术着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①创设诗境,在朗读对话中感知。古诗词言简意丰,却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隔甚远。教师在教学时特别需要创设与古诗词相和谐的情境,带领学生穿越时空,如临其境深入感受。②整合资源,在对比欣赏中品味。古诗词灿烂辉煌的宝藏,不应止于课本、课堂学习的局限。借助课堂教学拓展延伸,把相关的诗词组合在一起探讨,可达到整体优化的教学效果;③咬文嚼字,在研词磨句中升华。诗歌是最精炼的语言艺术,故而,学习古诗也切勿浮光掠影。而须沉下来,觅诗眼,品佳句,感受诗歌的意趣和含蓄。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名师们先进的古诗词教学理念、精湛的古诗词教学设计,让笔者在探究古诗词教学的道路上犹如春风拂面,真可谓“柳暗花明又一村”!

三、“彩虹”总在“风雨”后

有了名师的引路,有了他们对古诗词教学的新见地,我在小学语文古诗词有效教学中有了以下几方面的策略:

1.整合资源,把握基点。①把握同一主题的作品。在小学阶段的古诗词教材中,不少的古诗词虽然作者、背景不同,但表达的情感主题却是相同或相近的。在教学时可改变传统“逐环教学”“逐首教学”的模式,整合资源,凝聚主题,学生就能在把握基点中生情。整合同一题材的作品,以题材为桥梁,可以带领学生对比体会,加深理解。②拓展同一诗人的作品。拓展同一诗人的作品,不仅可增加学生对不同语言风格的感受力,还可加深学生对古诗内容的理解和对该作者写作风格的把握。

2.反复吟诵,直意抒情。让古诗词教学弥散醉人的芬芳,’教学中就必须抓住“诗眼”和关键词句,细细品味文本,多种途径引导学生投入感情朗读,感悟文本的意义,直指作者的心灵,进而唤醒学生的心灵。重视朗读要尊重学生独特的体验,教师要成为引领学生朗读的组织者、合作者和促进者,让学生渐人佳境,读出层次。

3.启发想象,人境悟情。诗重想象。古诗词教学中要唤起学生情感体验,产生共鸣和移情,引导他们由此及彼,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来再现作品中的形象,才能人境悟情。情要靠“象”去显。贯通生活与诗句的问题,激活了学生言语活动的创造性,使得整个学习过程有情有趣,学生的思维、想象、情感始终在文本语言的内部快乐进行。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3

中国古典舞蹈艺术有一个漫长的演变,并且在戏剧的基础上形成戏剧舞蹈,之后又经历了中国古典舞和学院派古典舞三个阶段。古典舞继承了戏剧舞蹈的动作,经过演变形成自己独特个性,又给学院派古典舞提供了发展基础。戏曲舞蹈是中国戏剧的重要形式与中国古典舞之间有很深的渊源关系。中国古典舞初建阶段,吸收了戏剧舞蹈的精髓,承接戏剧舞蹈的文化精神和舞蹈动作,加快了古典舞的发展步伐,为其建立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1950年中国古典舞正式命名,并且脱离了戏剧舞蹈的称谓,以自己独特的艺术特性向前发展,也为学院派古典舞发展打下基础。学院派古典舞是在前两个阶段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发展,也赋予了其新的内容,产生了比较典型和有代表性的作品。回顾中国古典舞的历史经历,我们不难发现,古典舞的发展历程中观念不断变化。

2中国古典舞蹈艺术的现状

中国古典舞传承着中国的历史文化,延续和保存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血脉,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多的发展历史进程中有着明显的变化,却具有强烈时代感。中国古典舞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成为当代舞蹈艺术体系一员。但是中国古典舞不可能离开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底蕴。否则将造成古典舞的精髓大量流失,失去本来面目。中国古典舞首先要弘扬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继承传统民族审美特质。因此未来中国古典舞的发展之路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与返璞。为了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古典舞也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中国古典舞学科继承与发扬传统舞蹈中的风格特征,更深刻的认识传统艺术的精髓。同时中国古典舞也可以吸收外来因素,完善中国古典舞。中国古典舞在当代的舞蹈创作中,很容易直接“引用”现代舞技法,造成了大量古典舞剧目内容相似。忽略了古典舞要表现的人物思想和特征,甚至个别编导直接吸收西方舞蹈,减少了传统民族文化和传统美学中的审美特征,古典舞的艺术价值大大减弱,弄得中国古典舞千疮百孔的。

3中国古典舞蹈艺术的未来

中国古典舞艺术要传承民族文化,坚持民族化的审美,在面对异域文化冲击时,守护好自己的文化疆域,必须坚定自身的优势,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求发展。

3.1整合中国古典舞语言

语言是一个民族的象征,中国古典舞创作语言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完善与丰富中国古典舞的语言体系才能为古典舞的未来发展提供传播的基础。整合中国古典舞语言非常必要,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巩固以及再提炼,是传承的要求。中国古典舞蹈语言具有古典舞审美特征的经典语言,加强和完善语言系统,形成自身独特性,特别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和广漠的土地上,给中国古典舞提供了全新的素素材。在传承与整合中,要抱有谨慎的探索精神,挖掘出古典舞语言最精粹的素材。同时在如今的大量古典舞作品之中,许多现代舞、当代舞语言词汇已经渗透进来。中国古典舞不断传承和发展变化,才能承载时代赋予的使命,克服重重困难,为创建古典舞学科打下基础。

3.2继承与开拓创新

中国古典舞蹈艺术未来发展,不仅需要开拓创新,更需要进行有效的传承,重视传统文化,寻找一条属于古典舞自己的独特的道路。中国古典舞要与时代紧密接轨,只有在不断地发展演变中,把立足点构置于现当代,建立中国古典舞学科,我们后来者要继承他们的衣钵,通过不懈的探索与实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让中国古典舞继续辉煌在舞台上。

3.3“和谐”发展

中国古典舞原则“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品格,是中国文化中的整体体现,是自然与人的审美境界合之为一,它深刻影响了古代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在当今社会,中国古典舞遵循“和谐”发展的原则,建立在中国传统审美基础上,代表中国古典的形象。目前,中国古典舞学科正处于不断构建完善的状态,需要我们以“和”的态度,开放式的思想,接纳新的元素,反复试验,最终为我所用。

3.4“融合”优秀的古典舞素材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4

关键词:现代审美;中国古典舞;影响;创新

中图分类号:J7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11-0139-01

一、现代审美的本质与含义

如果将中国古典舞放进某个时代背景中,分析与探讨它在当展过程中的审美取向与标准,我觉得最为重要的就是对现代审美取向这一课题进行探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人们首先发现的并不是动物和植物的美,而是在自己的身体中发现了美。因此人体不仅是人类审美的最初见证,也是人类审美发生的起点。

二、中国古典舞的发展趋势

中国古典舞的主要源泉是戏曲舞蹈。另外,在20世纪中叶,芭蕾艺术深刻影响着我国舞蹈艺术的发展,芭蕾也就成为中国古典舞建立的参照系,古典舞也科学地借鉴了芭蕾的训练方法和完整的训练体系。其次,武术、杂技和民间舞蹈等门类也为古典舞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可借鉴的素材,中国古典舞还在中国传统艺术和古典美学中汲取养分。在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古典舞“身韵”诞生之后,其“提、沉、冲、靠、含、腆、移”的动作元素,极大仿佛了古典舞的变现与创作。至此,中国古典舞摆脱了古典舞的的“戏曲味”,不断受到现代审美的影响,走向了本体的发展道路。纵观中国古典舞的形成于发展,的确经过了一个漫长探索并逐步发展的过程,舞蹈工作者既继承典范,发扬传统,又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地赋予古典舞以新的样式和气韵。

三、中国古典舞在现代审美的影响下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

(一)在继承与传承民族文化中提炼审美特质。由于中国古典舞的母体就是戏曲,这也决定着中国古典舞在受到现代审美的影响下,还是要以继承和传承民族文化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在受到现代审美的影响,我们仍然要加强民族主体的重要性,要更清楚地认识到对戏曲传统身段中的风格韵律这部分内容的继承,实际是加强民族特色的关键所在。

我们以《萋萋长亭》这一作品来分析,这是古典舞双人舞,编导将中国古典舞浓厚的文化底蕴及独特的民族风格在舞蹈中表现出来,将中国古典舞“身韵”中的许多动作元素予以变形,在双人舞编排中,使该作品具有极强的观赏性和审美性,我们是能够从这个舞蹈作品中感受到中国古典舞受到现代审美的影响。总的来说,《凄凄长亭》恰好迎合了现代的审美要求,体现出中国古典舞深受现代审美的影响,也体现出现代审美推动和促进着中国古典舞的前进与发展。

(二)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与创新。在现代审美的影响下,中国古典舞首先做到了传承民族文化,其次就是借鉴芭蕾舞蹈元素,不断推动中国古典舞的创新发展。我们以《扇舞丹青》为例进行分析,该舞蹈是以女子古典舞身韵为基础,融入了男子古典舞身韵,在身体的舞动中,将扇子作为身体的一部分,作品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该作品的创作的成功之处是将传统的古典神韵与现代的编舞技法的完美结合,舞蹈既具有中国息,舞蹈体现出当代艺术无限生命力,符合当今人们审美心境与审美品位。

古典文化的气质与神韵,蕴含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博大精深,同时又具有现代的审美特质,《扇舞丹青》舞蹈音乐的选用,使舞蹈的表现获得了一种灵性,在古筝曲《高山流水》的美妙旋律伴奏下,产生美妙的旋律。编导在舞蹈的编创中,舞蹈表现与乐曲的旋律相对应,随着音乐的跌宕起伏,使舞蹈的表现动静相宜、刚柔并济、抑扬顿挫、错落有致。

四、总结

综上所述,中国古典舞在时代潮流的引领下不断向前发展,它不断受到现代审美的影响而创新发展着,这是肯定了现代审美给中国古典舞的发展带来的好处。但是,我们要铭记,中国古典舞需要完善和创新,但是更加需要重视传统民族文化,只有基于传统文化之上,才能使中国古典舞越走越远,如果脱离传统文化,中国古典舞体系是无法完善起来的。

参考文献:

[1]李正一、郜大琨、朱清渊.中国古典舞教学体系创建发展史[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2]克罗齐.美学原理美学纲要[M].人民文学出版社.

[3]吕艺生.舞蹈教育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5

传统文化进校园标语

1、博览五千年,塑造当代贤。

2、传学及古今,经略贯华夏。

3、承千年精粹,为往圣继绝学。

4、扬时代弘毅,为万世开太平。

5、用心传承文明,用行成就未来。

6、文化点亮心灯,文明美好人生。

7、文明凝聚力量,文化成就辉煌。

8、学传统文化,做当代智者。

9、博古而通金,挥手在云端。

10、弘扬传统文化,共建幸福中华。

11、习四书五经,修德蕴之人。

12、国学经典智慧,创造美好人生。

13、传承华夏文明,引领立志修身。

14、秉承祖先智慧,传播华夏文明。

15、传承古文化,塑造新人才。

16、传华夏文化,通古今未来。

17、知儒道孝易,看学苑汶林。

18、传承弘扬文化,成就美好人生。

19、传承弘扬文明,鼎立世界中华。

20、传东方智慧,品华夏文化。

21、传播东方智慧,共享华夏文明。

22、承圣贤之德,解天下之事。

23、传统文化播神州,华夏文明永流传。

24、传圣贤道、授大成业、解精神惑。

25、博学助君明志,笃行助力致远。

26、借助先贤成就,打造现代经典。

27、传华夏文化,通古今未来。

28、习古之至理,明处世之道。

29、知儒道孝易,看学苑汶林。

30、习文通古今,惠民在人心。

31、传古今经典,树当代风范。

32、吸千秋文化,立万代基业。

33、弘扬传统文化,守护精神家园。

34、普新道新德,及优生名仕。

35、修身齐家有道,汶林学院传教。

36、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37、用东方智慧优化您的生活。

38、传统文化,让生活更美好。

39、传承古文化,修身齐圣贤。

40、扬智者之帆,行慧者之路。

41、学传统文化,做当代圣贤。

42、培养中国魂,树立中国心。

43、传古今文化,播东方神韵。

44、传承国学精华,陶冶精神情操。

45、传授东方经典,培训传统文化。

46、温习东方文化,修身齐家平天下。

47、复古代文化,展今朝风采。

48、汇集东方智慧,传播华夏精神。

49、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50、往事越千年,传承永不变。

51、学古人的智慧,致今天的财富。

52、传播传统文化,修身美家平天下。

53、传播传统文化,不再迷茫畅天下。

54、传播古典文化,成就华夏修养。

55、弘扬传统文化,缔造华夏智慧。

56、东方文化之源,当代修身之所。

57、传承东方典藏,智育华夏儿女。

58、传承古贤经略,播种栋梁之苗。

59、学古人文化,成今人圣德。

60、授古人之德,开今人之风。

61、集古人智慧,创当代精英。

62、传播东方智慧,文化润泽心灵。

63、传播东方智慧,重塑中国精神。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6

关键词:古典名著;小学语文;阅读意义;阅读方法

阅读不仅可以增长人们的见识,同时也可以实现信息、文化的传播,但在阅读过程中,阅读材料是否具有阅读价值是非常关键的影响因素。小学生的三观不成熟,对世界的认识来源较为狭窄,所以在为小学生选择阅读材料过程中,可以将古典名著作为重点。古典名著传承至今已有千年历史,这些名著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文化、精神以及经济发展等,通过阅读古典名著,小学生能够从中获取正能量的思想观念为己所用,进而促进自身更好地成长。

一、阅读古典名著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意义

(一)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主要是以教材为载体,语文教材中的内容都是经典,但这些内容只是众多经典文化中的一小部分,所以学生若是单纯的学习教材上的知识,不拓展自己的知识面,那么学生对语文知识,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就会比较狭隘,面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可以通过让学生阅读古典名著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古典名著非常多,比如说《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三国演义》等。这些古典名著能够传承千年,其价值自然是不可估量的。而且众多古典名著,其内容侧重点不同,例如《水浒传》侧重的是人物形象的刻画,而《红楼梦》侧重的则是爱情故事的描写,无论是哪些内容,都有其阅读的价值。因此,让学生走出教材,阅读古典名著,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能够在更广阔的天空中学习知识,健康成长。

(二)可以帮助学生分辨善恶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将语文知识传授给学生,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懂得分辨善恶,树立正确的三观。比如说,在《西游记》中,孙悟空作为保护唐僧的大弟子,曾三打白骨精,在这一故事中,因为白骨精是幻化为人形而存在的,所以唐僧对孙悟空产生了误解,认为他野性难改,轻视生命。所以最终逼得孙悟空离开了唐僧,而在唐僧被白骨精抓住之后,孙悟空又能够不计前嫌的回来救唐僧。以这一故事为载体,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深刻的剖析每个人物的心理活动,学生在分析中,可以感受到孙悟空对妖精的仇视,可以感受到唐僧一视同仁,心怀万民的怀,也可以感受到白骨精邪恶的思想。通过对人物心理的剖析,小学生能够分辨善恶,懂得感恩,不贪念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对于学生健康的成长有着促进作用。

(三)可以延续优秀的传统文化

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内容,若是优秀的文化无法传承下去,那么国家的发展将会岌岌可危,所以小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希望,同时也承载着文化传承的重要责任。小学生对于未来,对于社会的认识来源于教师、家长、网络以及图书等各个方面,小学生就是一张白纸,最终所展现出来的图案取决于绘画者,所以说,教师在小学生的成长生涯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在让学生阅读过程中阅古典名著,可以促使学生对古典名著有更深刻的理解,而每当学生阅读一部古典名著之后,学生脑海中的知识会有所增加,人生感悟会更透彻,对文化的记忆会增加清晰。如此一来,学生就可以将千年的历史文化刻画在脑海中,进而一代代相传,实现我国优秀文化的传承。

二、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有效阅读古典名著的方法

(一)教师要引导学生挖掘名著内涵

在小学生阅读古典名著中,因为古典名著的文化内涵较为深刻,所以学生阅读起来难度较大。面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在带领学生实际阅读过程中,应引导学生挖掘名著内涵。比如说,教师在让学生阅读《红楼梦》这一经典名著之前,教师应避免学生沉迷于名著中的情爱之中,而是应引导学生,帮助学生认识到这一名著的内涵。此名著主要是借助爱情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纯真爱情的戕害,同时揭露了封建社会礼教的害人的本质,当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认识到了这一名著存在的价值之后,学生再次阅读名著将会产生不一样的领悟,这对小学生思想的成熟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教师要引导学生分析名著写作技巧

古典名著之所以可以流传千古,不仅是因为其内容,更重要的是写作的技巧。众多古典名著的写作内容不同,作者在写作过程中所应用的技巧也存在差异。就比如说《水浒传》,这一经典名著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是非常突出的,全书中共有人物描写多达600多人,是世界文学史上人物最多的小说之一。因此,教师在带领学生阅读这一经典名著过程中,不仅要从内容分析,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技巧进行探究,只有这样,经典名著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在拓宽学生知识面的同时,让学生掌握更多的写作技巧。

(三)教师要给予学生讨论交流的机会

阅读并不是一件“孤独”的事情,要知道,一个人的思维是有限的,而在看待同一件事情上,不同的人能够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为了不限制小学生的思维,教师在让学生阅读古典名著过程中,应给予学生讨论交流的机会。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小组同学共同来进行阅读。当学生完成部分阅读之后,就可以在小组中进行讨论,讨论的过程中是思维碰撞的过程中,是思维不断拓展,不断发散的机遇,所以在学生讨论中,学生能够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名著,加深自己对名著内涵的认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小学语文教学中,阅读教学是非常重要的M成部分,以往的阅读教学,拘泥于教材上的内容,限制了学生的眼界与思维发展,面对这样的情况,在新课程改革下,小学语文教师应带领学生阅读古典名著。古典名著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凝聚,是历史文化传承的载体,让学生阅读经典名著,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在更加广阔的知识海洋中遨游,也可以实现文化传承的目标。所以说,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让学生阅读古典名著是非常有意义的,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7

纵观中国舞蹈发展历程的特殊性及文化流变的相对复杂性(南宋以后,传统古典舞已渐渐融入戏曲而失去独立品格),如今存在的“中国古典舞”,乃是今人对中国传统古典舞蹈的复兴与再造。它启始于20世纪50年代,故此,我们在“中国古典舞”前冠之以“当代”二字。

当代中国古典舞自建立至今,已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它所承载的传统文化精神及其独特的表达方式也已成为当代舞蹈文化建设的理性依托。当代中国古典舞的重建与发展既融合了外来的艺术元素,也结合了时代的审美需求,是时代性与开放性的表现。虽然冠以“当代”的字样赋予“时代”的气息,但是中国古典舞仍然立足于“古典”二字,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根基的艺术形式。

重建中的当代中国古典舞要继承与传扬民族文化,提炼审美特质。中国古典舞是以戏曲为直接产生母体,传承着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中国古典舞的重建是以继承与传扬民族文化为根基的。我们认识到,当代的中国古典舞尽管有了很大的创新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时代感的当代体系,但是作为“古典舞”的属性注定其不能脱离传统的审美特质。如果对时代感过度强调,将使中国古典舞冲淡原有的传统审美特质并逐步远离传统,从而造成中国古典舞风格属性的模糊与流失。因此,确立传统审美特质的鲜明性,弘扬传统文化,对于今天中国古典舞的发展具有返璞归真的意义。

当代中国古典舞要想发展,首先必须要扎根于传统之中,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传统的认同和回归,是当代性运作不可脱离的历史基础。抛弃传统的当代性,只能是水中捞月、沙上建塔。当代的中国古典舞并不是恢复已经不复存在的历史陈迹或把戏曲、武术奉为根源,不断去丰富完善其他艺术种类,而是要通过对传统文化的当代性重建来为新古典舞事业服务。客观地、积极地寻求发展,这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古典舞学科建设积极构建的方向。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必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此基础上加以“综合创新”,既要避免全面复古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影响,又要防备全盘西化的文化虚无主义思潮的泛滥,要提炼优秀特质。落实到当代中国古典舞如何面向当代这样的实践性课题上,是要坚持“立足于传统才能够面向当代,只有面向当代才能深入研究传统、继承传统挖掘传统的审美价值的基本立场”。因此,“所包含的不是消极地对传统的巨大摧毁,而是积极地去发掘如何使传统成为获取当代中国目标的发酵剂,即如何使传统发生正面的功能。”笔者认为,对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的认识和实践,仍需要进一步地挖掘探索。

中国古典舞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反思”,开始对古典舞有认知上的突破――继承与发扬民族传统舞蹈的风格,并不是简单地模拟戏曲、武术的动作,而是在完成了对外在动作形式的模仿之后,透过肢体来凸现中华民族的审美倾向,这才是中国古典舞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始“从‘形式’上继承传统转向了从‘审美性’去继承传统的思路,从‘套路’上和‘动作’上去整理传统转向了从“提炼训练元素”上来建立教材的设想。“舞蹈者们更多地去关注动作的“规律”“韵味”“气息”和“神态”等,从而为“身韵”的创建以及发展打下基础。

同时又通过对西方芭蕾艺术的科学借鉴,真正了解东西方艺术在审美上的区别。我们通过比较来学习西方芭蕾的科学方法,不仅仅学习它的训练方法,更多的是它审美标准整合提炼的方法,学科体系构建的方法,以及教学、创作、演出的结构方法。用西方的方法来整合我们的文化财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借鉴与吸收外来因素,加快自我发展的进程。

通过分析中国古典舞的发展脉络,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中国古典舞的完整的具有主体性的体系。由提出“以戏曲为基础创立崭新的中国舞蹈艺术” 的崔承喜开始,到“从东西方舞蹈比较中研究中国舞蹈”的叶宁,到“戏曲舞蹈为基础建构中国古典舞”的王萍,“从武术中吸取元素”的张强,到“里程碑式”的人物唐满城、李正一,标志着中国古典舞体系的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这个中国古典舞体系可以分为“教学训练体系、表演体系和创作体系以及理论体系”四个大的部分。其中最为成熟的是教学训练体系和表演体系,它们所建立的中国古典舞基本原则,引导了本学科在“教学、科研、创作、演出”诸领域中的主要方向,形成了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感与科学性的古典舞蹈主流。

目前,中国古典舞的学科体系处于一个不断完善构建的状态,一方面在训练体系和表演体系上,已经日趋完善(当然其中都还有可以继续开发探索的空间),另一方面创作体系和理论体系还处于一种正在形成的过程中。这个时候尤其需要我们能够解放思想,兼容并包,积极进行思考试验,要以“和”的品格对待当下中国古典舞的发展,多样追求,多元发展,为当代中国古典舞蹈体系构建拓展更加广阔的空间。

德国现代舞蹈艺术家玛丽・魏格曼曾说:“舞蹈是表现人生命情调的一种活生生的语言。”这“生命的情调”就是“借身体动作以表达思想感情”(邓肯语),这“活生生的语言”就是以人体为媒介的动作姿态。所以,人体的动作姿态是舞蹈艺术的根本特征和艺术形象的表现手段,舞蹈的语言就是舞蹈化了的人体的动作姿态。与其他的表演艺术相比,舞蹈艺术具有更强的虚拟性和象征性,它为舞蹈艺术开拓了极其宽广的表现途径,在当代中国古典舞的重建和发展过程中,有代表性的舞蹈语言的运用至关重要。

然而,当代中国古典舞在重建创作的层面上,由于在作品中过多地直接“引用”教学训练中的技法性语言,从而导致了剧目的大量雷同,有些剧目仅仅是大量的技巧的炫耀而不顾及是否与艺术表达相符合,似乎古典舞的剧目不展现演员的功夫就不是古典舞。于是我们不断地在舞台作品中看到控腿、搬腿、旋转、跳跃等一味追求高难度的技巧,李、唐也对“单纯技术观点”的现象发出警示;还有一些剧目陷入悲悲切切地追求深沉的风格模式中,似乎古典舞的“古典” 要这样才是“艺术”,于是我们看到大量的舞台作品都徘徊在压抑悲闷的氛围之中,“怨声载道”的冤魂充斥着古典舞的舞台。除此之外,有些剧目盲目地运用现代的编舞技法而忽略了对古典文化的理解和呈现,在技法的玩弄中消解了传统的审美特质,使得古典舞偏离了自身的文化价值,成了老百姓眼中的“四不像”。面对着创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只有进一步确立与完善当代“中国古典舞”创作语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创作中题材和内容的局限与雷同问题。

语言是民族的语言,有它特定的结构;艺术语言也一定是民族的,有它特定的审美。那么如何才能确立与完善当代中国古典舞的语言体系呢?

首先,要提炼和巩固现有的中国古典舞语言,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程式化、规范化的那些舞蹈语言。这些语言是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检验,并且通过作品的呈现积累下来的,属于经典的语言,也是古典舞的标志性语言。我们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提炼、整理和巩固这些语言中的传统审美特质,维系中国古典舞特有的文化标志性。中国古典舞“身韵”则是本土地道的古典舞语言系统,要在此基础上,提炼和加工更多属于本舞种自己的语言系统。

其次,要充分利用本土资源文化,学习芭蕾系统科学的整合方式,对我国大量的民族民间舞蹈进行整合,拿来为我古典舞所用,广大的民间,生生不息的民间将会给我们的古典舞提供源源不断的语言素材。应该重视这个环节,一方面要学习总结出把丰富的民间舞蹈元素“古典舞化”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也要用“发明”“试验”的态度对待艺术元素,用古典舞的方法和标准来重新排列组合这些元素,使他们成为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古典舞标准的舞蹈新语言。

第三,我们要有探索与追求的态度,从历史宝库中挖掘丰富的古典舞语言素材。以敦煌舞学派的高金荣和汉唐舞学派的孙颖为代表的学者,就是在建立了大量的古典舞审美标准的基础上,以古代壁画、美术作品、雕塑以及诗词歌赋等为线索,挖掘整理出大量鲜活的古典舞语言形态来。这些语言形态由于有根有源,而且往往带有那一时代强烈鲜明的特征,成为古典舞语汇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舞蹈语汇。

第四,笔者觉得还可以在有所依凭的基础上进行语言的创造。其实现在很多古典舞作品中大量使用现代舞、当代舞等多个舞种的语汇来作为造型和造型之间转换,或者成为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连接,这就是编导渴望的创新古典舞语言的一种表现方法。古典舞蹈语言体系的构建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中国古典舞自身的审美标准,有了这个尺度,才可以有章可循,才能使创作更加自由灵活。

当下舞蹈理论与其教学、表演体系相比是比较滞后的,从而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该学科的进步,笔者对当代古典舞的重建与发展的研究,希望能唤起更多舞蹈理论研究者对当代中国古典舞重建与发展的重视。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8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0名18~35岁的青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18.5%的受访青年在平时生活中经常阅读或学习古典诗词,70.0%的受访青年认为在今天仍需培养古典诗词爱好,75.5%的受访青年认为社会应加强古典诗词方面的教育。

受访者中,18~24岁的占24.2%,25~29岁的占39.3%,30~35岁的占36.5%。男性占51.2%,女性占48.8%。30.0%的人来自北上广深,16.4%的人来自其他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的占32.7%,三、四线城市的占16.3%,另有2.5%和1.9%的人来自乡镇和农村。

70. 0%受访青年认为在今天仍需培养古典诗词爱好

“偶尔能说两句简单的、熟悉的。”来自辽宁本溪的“90后”银行职员齐娇认为,谈话中引用两句诗词很有水平。“虽然能回忆起来的还是小学、中学时学习的古典诗词,但如今越发觉得有意味。”

家住成都的“80后”会计师刘丽娜(化名)则认为,古典诗词应用和现代汉语稍有脱节,“生活中很难经常说古典诗词”。

河北省某重点高中语文老师苗卫国(化名)经常阅读和学习古典诗词,在他看来,学习古典诗词不仅是学生阶段的事,也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调查显示,在平时生活中,18.5%的受访青年经常会阅读或学习古典诗词,61.0%的受访青年偶尔会,17.9%的受访青年很少会,仅2.6%的受访青年表示从不接触古典诗词。

在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70.0%的受访青年表示仍要培养古典诗词爱好,15.5%的人认为不需要,14.5%的人表示不好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介绍,中国的诗学传统非常悠久,人们发现精美凝练的语言具有丰富的内涵,既有利于传播,又有利于记忆,很多古典诗词很容易传唱。

59. 8%受访者认为网络文化、快餐文化盛行影响古典诗词普及

“许多词在古文中的意思与现在不同。即便懂了诗词含义,能否运用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齐娇认为,如今语言环境变了,导致古典诗词难以普及,“我们不光使用白话文,还生活在‘量产’网络语言的互联网时代”。

楹喂诺涫词难普及?59.8%的受访青年认为是网络文化、快餐文化盛行,49.3%的受访青年认为是应试教育导致。其他原因还有:难以理解,让一些人敬而远之(46.5%),缺乏有效的传播形式(40.3%)以及生活压力大,有效学习古典诗词的时间不足(22.5%)等。

尽管如此,像《中国诗词大会》这样的诗词鉴赏节目还是火了起来。为什么?65.5%的受访青年认为是由于古典诗词本身具有民间基础和强大的文学魅力,62.8%的受访青年认为节目借助现代创意包装,使古典诗词本身更接地气,47.7%的受访青年认为民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找到了合适的载体。

“这是一个正能量节目,有网友评论是众多娱乐节目中的‘一股清流’。”苗卫国说,“通过这样的平台集中回味那些诗词,让我们也能二次学习。”

56. 6%受访青年认为古典诗词中的哲学能够塑造更高人格

“古典诗词是非常有魅力的,它确实符合人们对文学的追求。”在刘丽娜看来,古典诗词很浪漫,“几句诗就是一幅画,能够表达深层的含义。”

“我们讲陶渊明、讲苏轼等,看似在解读一首诗、一阙词,其中所折射出的处世之道更是一种值得细品的思想。”苗卫国认为,人一生都应学习古典诗词,“因为其中有着深远的哲学思想。”

调查中,64.9%的受访青年认为学习古典诗词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文化涵养,56.6%的受访青年认为古典诗词中的哲学能够塑造更高人格。

刘丽娜认为国家有关方面应该广泛倡导赏鉴古典诗词,“当全民的文化素养提升起来,人们自然会去关注那些经受住漫长时光淘洗的美妙诗句,享受纯文学带来的高雅乐趣”。

“古典诗词教育更应放在小学和初中,这两个阶段学生学习负担相对较轻,学习兴趣更易培养。”苗卫国认为,当下的古典诗词教育甚至可以借助美术、音乐、动漫等载体帮助学生领会其中的意境。

调查显示,76.8%受访青年认为中小学校应该加强古典诗词方面的教育,75.5%受访青年表示整个社会都要加强古典诗词方面的教育。

程方平说,古典诗词是一种文学,不只是语句的凝练和修辞的手法,它还体现、传承了真实的人类生活和文化。“甚至有人说,诗歌比正史还要真实。因此诗词不应当只在课堂上受到重视,还要把它变成一种锻炼语言、传承文化、精炼思想的理想载体。”

如何推动古典诗词走进今天人们的生活?受访青年的建议有:与流行文化对接,找到当代人更易接受的传播方式(58.0%);在网络文化中植入古典诗词的成分,推动其普及(49.4%);提倡全民鉴赏古典诗词,降低传统文化的学习门槛(31.1%)等。

程方平表示,诗学的普及是分层次的,既有蒙学层次的感受,更有美学和哲学层次的理解。普及古典诗词,首先要提升教师的素养,很多老师只讲诗词字面的意思,不熟悉相关的历史和文化。其实古典诗词是我们民族历史文化的精品,当代人会教、会学、会体验了,自然能从其中感受到种种乐趣。其次,书法、音乐、绘画等展示方式,都有利于古典诗词的普及。现在有人用河南话讲宋词,用西安话读唐诗,都很有意思。

“要提高传承者的历史责任感,仅能背诵大量唐诗宋词还是低层次的。通过古典诗词去了解、感受我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情思,才是一种更高的境界。”程方平说。

(来源:《中国青年报》 韩雪莹 杜园春/文)

评论

学习古诗文,怎一个“读”字了得

近日,央视《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总决赛落下帷幕,上海16岁美少女武亦姝凭借深厚诗词积累和淡定稳健发挥最终夺冠,显示了这位“00后”上海女孩的非凡锐气。

随着一档电视综艺节目的热播,一个才女的走红,古诗文被热捧,国人传统文化的基因被激活。不少网友表示要速去读书,诸多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人认为多学古诗词有益提高素养,会要求孩子每天都学。

毫无疑问,中华诗词源远流长,古诗文承载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明,传承这一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就必须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读书。

然而,做事最怕三分钟热情。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最忌表里不一的形式主义。近年来流行的经典诵读、国学诵读等,常常也是形式大于内容。当前,古诗文教育还是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从小学到高中,每个阶段必背的古诗文篇目教育部都有规定。学生呢?考什么,背什么,不考的就不在读的范围之内。而且,即使是此类规定好的教学篇目,学生也不怎么好好学,老师也不怎么好好教,原因是高考考古诗文的题目分值很小。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9

【关键词】中国古典舞;传统文化精神;继承与创新

中图分类号:J7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2-0104-02

中国古典舞学科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由老一辈舞蹈家在五十年代初期,从戏曲、武术、杂技中提炼与整理出来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其中不仅有着对中国前代舞蹈的继承,同时也吸收了新鲜的训练方法。在中国古典舞的动作和元素中包涵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宣扬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博大精深,而且也是对前代舞蹈的继承与创新。

一、中国古典舞中呈现的传统文化的“圆”

在古代中国,有着“天圆地方”的宇宙观,所以人们一直尊崇“圆”的规律。这种以圆为美的现象在古典舞中也有深刻的体现。中国古典舞的运动轨迹是以“圆”路线与轨迹为主的,例如“云手”、“双晃手”、“风火轮”等主要都是以平圆、立圆、八字圆为运动路线的,“三圆”也是中国古典舞身韵中最主要的三种运动路线与轨迹。

(一)古典舞以八卦图体现的“圆”

八卦是一种文字符号,它是我国古代哲学的体现。太极八卦图以圆为主要框架,分黑白两面、阴阳两极。太极八卦图就是一个圆,它包含着整个宇宙,包含着万物,是人们对宇宙规律及现象的研究与总结。太极八卦图是中国古老的科学文化遗产,也是汉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在中国古典舞中无处不体现八卦“圆”的特点,可以说中国古典舞的动作元素是以圆为路线的,例如古典舞动作元素中的“平圆”、“立圆”、“八字圆”、“云间转腰”、“摇臂”、“风火轮”等都是以圆的路线为运动轨迹的。中国古典舞的动作路线以圆为核心,表明了中国古典舞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审美规律。

(二)古典舞中的“圆”在中国古代建筑中的体现

中国古典舞中的动作元素大部分都以圆形为主,这是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宇宙观与审美观分不开的,与道家的太极图、传统图式、古典建筑的圆曲结构也是分不开的。这一审美取向在古典舞身韵中以“圆”的动作运动路线得以体现,例如,“平圆”、“立圆”、“八字圆”以圆形路线为标准,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大原有的动作就可以扩大动作的外延。以“云间转腰”为例子,云间转腰是一个典型的平圆横向动势。中国古代建筑大都以多层次、对称、内向含蓄为特点,主要以圆形特点为主来构造建筑,例如,“北京旅游名地天坛,主要是以圆形的、上下重叠、多层次的特征来构建的”,中国古代传统建筑还有很多,例如塔、用于祭祀的庙等等,与西方的欧式建筑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建筑的特点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特征。无论是古典舞里“圆”的路线,还是中国传统建筑“圆”的风格特色,无不在“圆”里表达着传统文化的精神风格与特色。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古典舞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而且中国古典舞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与衔接。

二、中国古典舞中涵盖着统一、包容、含蓄的传统文化

中国古典舞身韵的精髓是身法与韵律,韵是中国古典舞艺术主要的灵魂。“形、神、劲、律”是身韵的核心,是对统一、包容、含蓄的传统文化精神的体现。形是一切展现在外部的动作、姿态、体态或者路线,凡是看得见的形态与过程都可以称之为形,形是古典舞舞魂之依附,是古典舞韵的传达中介,中国古典舞在形上与其他舞种有着明显的区别。“拧、倾、圆、曲”,“仰、俯、翻、卷”的曲线美,是中国古典舞在形上的主要特征,这与西方的芭蕾舞有着明显的不同。芭蕾的主要特征是“开、绷、直、立”,审美标准是“轻、准、稳、美”,芭蕾艺术的形体特征主要是向外扩展、延伸的,舞者从精神到身体都是向外放射的、扩展的,是对舞台空间最大限度的占有,这与芭蕾最早产生在宫廷中所具有的高雅气质与贵族风度是分不开的。而“拧、倾、圆、曲”表现着人们的含蓄、包容的心理特征,比如“含”的动作,也叫“吞”,人体胸腔往里含收,双肩向里合挤,头稍微低垂,这个动作演示着包容、含蓄的心理反应与特征,含胸、低首,这种呈内收形的动作、呈内聚性的形态,表现了古代人们含蓄、包容的传统文化精神。“圆”表明着人们的包容的传统文化精神,古代中国尊崇天圆地方,圆可以包容万物,有容乃大。中国舞蹈的总体趋势呈现为一种回旋状态,而圆、拧、倾的姿态与画圆的轨迹体现出中国的哲学精神,明代朱载终攵哉庖惶氐闾岢隽恕白之一字为众妙门”的观点。

韵泛指一切内涵的气韵、呼吸、意念、神采;神则泛指内涵、神采、韵律、气质,可以说一个舞蹈没有了神也就没有了灵魂;劲是指内在的节奏处理和有层次、有对比的力度处理;律是包涵动作自身的律动性和运动中依循的规律。“反律”是中国古典舞动律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欲前先后、欲左先右、逢沉必提、逢冲必靠、逢开必合”等等,都遵循了“反律”的特点。这些动作都是从“反面”做起的,例如,中国古典舞的典型动作之一“双晃手”,当手臂向右晃时,身体要有向左拉之势,这样才能显出圆润与韵味,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更能体现出中国古典舞动律的特色。在节奏上,轻重缓急、抑扬顿挫是对中国古典舞节奏的主要特征的概括,无论是从内在意识的发挥或是从外部形态的要求上看,都是对中国古典舞风格特点的恰当比喻。此外,这也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底蕴,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和审美特征,例如,中国的书法、绘画、雕塑、壁画都体现着“静中有动”的神韵与节奏。因此,中国古典舞的运动节奏既是中国古典舞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古典舞中,“形神兼备、身心并用、内外统一”是古典舞的精华之所在,是不可或缺的。身法属于外部的技法范畴,韵律则蕴藏着艺术的内涵,只有二者相互结合、相互渗透,才能体现出中国古典舞的主旨。中国古典舞的“形、神、劲、律”体现并弘扬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统一、含蓄、包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传统文化精神之精华。

三、中国古典舞对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与创新

中国古典舞不仅对传统武术、杂技、戏曲有所继承,更吸收了西方芭蕾的科学训练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创新。

吴晓邦先生曾在“武术与文化艺术研讨会”上提及:中国的舞蹈一半是武术,例如“大刀花”、“小五花”、“风火轮”、“燕子穿林”、“青龙探爪”这些动作都来源于武术;戏曲舞蹈也是中国古典舞来源的一部分,例如亮相,或者眼神的运用,脚底下步伐的方法以及服饰道具的运用都与戏曲舞蹈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高超的技巧是对杂技的吸收,如跳、转、翻,或者空转、空翻以及高难度的技巧动作都是对杂技的汲取与运用。

中国古典舞在继承前代舞蹈的同时也在发展创新,从最原始的古典舞逐渐发展到现在,形成了四大学派:身韵古典舞、汉唐古典舞、敦煌古典舞、昆舞古典舞。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是对我国前代文化精神的继承与颂扬,更是一种创新与发展,是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体现。中国古典舞身韵之神形及动作元素或是主体内容,无一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继承,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唐满城,金浩.中国古典舞身韵教学法[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0

关键词:古典舞;戏曲舞;相关性;文化

0引言

中国古典舞作为舞蹈艺术的一种,经历了上千年的传承、提炼、加工和创造,孕育了十分丰厚的文化意味,民族色彩鲜明。同时舞蹈作为戏曲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了相当丰富的传统舞蹈艺术元素,历史文化特性一目了然。时至今日,有关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相关性的研究备受关注。

1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概述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历经千年的传承与积累,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经典舞蹈作品,并展示出了非凡的艺术魅力。通过对这些舞蹈作品的赏析,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具有独特的魅力色彩。其中,中国古典舞作为蕴含中国特色文化与艺术的舞蹈形式,集众家所长,在发展过程中融合了不同的舞蹈形式,包括中国太极、体操武术以及戏曲身段等。由此看来,中国古典舞结合了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并在此基础上经过千锤百炼,才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风格。而戏曲舞则糅合了文学、音乐、舞蹈、杂技等多种艺术精髓,呈现出鲜明的民族文化历史特点,更善于塑造人物内心活动,抒发浓郁的思想感情。对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相关性的研究,有助于更加深刻地挖掘其艺术共性,是进一步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的基础,有助于使其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

2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的相关性

在中国古典舞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可以看到很多戏曲舞蹈身段的身影,可以说是介于戏曲与舞蹈之间的一种艺术形式,决定了其与戏曲舞之间紧密的相关性。本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的相关性进行了解析,相关论述如下:

2.1身段与身韵

身段与身韵作为戏曲和舞蹈的重要构成,是再现两者精神审美内核的关键。其中,身段在某种意义上可解读为戏曲舞蹈的姿态,是更加美化、精细的戏曲中的舞蹈,通过手、眼、身法等诸多元素的有效配合,确保了艺术上的高度统一性和完整性。某种维度上讲,身段作为戏曲舞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古典舞发展的源头。在此基础上,中国古典舞将身段素材不断提炼加工并升华,从而呈现出了更为优美、精炼的舞蹈姿态,称为“身韵”。“身韵”与戏曲舞的“身段”相似,是将身体作为唯一的艺术语言,使中国的传统审美在舞者的身体上更加细腻地表现出来。

2.2服饰道具

舞蹈中对服饰、道具的运用是我国传统舞蹈的一个显著特征,服饰、道具的运用进一步丰富了受众的视觉感受,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在中国古典舞的元素构成体系中,借鉴了戏曲舞的众多道具,尤其以“剑”“水袖”为代表,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器械舞,以达到“以身带剑(袖),以剑(袖)练身”的目的。其中,“剑”本身具有一定的攻防意识和技击本色,形成了进退起伏、灵活多变的身法,刚柔并济,对身法具有很强的塑造性。将剑法精髓与舞蹈表演相结合,同时保留其共性,突出舞蹈艺术特点,刚武、健美的审美印象迎面而来;而水袖最突出的特点是“反衬劲”用力,如“欲左先右、欲前先后”等,体现出了中国古典舞的圆、游之美,其千变万化的身体律动,给人出其不意的视觉审美享受,将人物喜怒哀乐的情感塑造得淋漓尽致。

2.3融入体现

中国戏曲多源于真实的历史故事,相关舞蹈作品的生成也不乏生活元素。中国古典舞则负载浓郁的古典审美意象,是人们对美好事物及生活最好的表达。近年来,除了上述中国古典舞对戏曲舞身段技法、道具应用的借鉴之外,越来越多的中国古典舞的构成元素也出现在戏曲中,使戏曲的画面更加丰富,情感更加饱满,大大提高了戏曲的观赏性。如京剧男旦李玉刚的《贵妃醉酒》,将中国古典舞中的长绸舞融入戏曲舞中,成为惊艳四座的经典舞段。综上所述,中国古典舞与戏曲舞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性,中国古典舞在吸收戏曲表现形式的同时,还掺杂了其他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中国古典舞蹈元素也为戏曲舞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两者互为独立,又紧密相连。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1

关键词: 古典名著 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保护作品完整权

一、《西游记》和《红楼梦》的尴尬

2007年的嘎纳电影节展示了日本拍摄的一部言情版的电影《西游记》。剧中,唐僧由日本演技派女星深津绘里反串,日本青春偶像组合smap成员之一的香取慎吾在片中饰演孙悟空,将齐天大圣演成了神经质超人,好吃懒做之徒;日本著名笑星内村光良和伊藤淳史分别扮演沙僧与猪八戒。在装扮上,四人显得夸张另类,脾气暴躁。故事情节方面与原著大不相同,剧中的孙悟空和女妖谈起了恋爱[1]。浙版的《西游记》里,孙悟空与白骨精谈恋爱,出口成脏。

日商开发的流行成人网络游戏《红楼馆奴隶》角色均取自《红楼梦》,主角林黛玉被描述成风尘女子,是其母与外国人通奸后的私生女[2]。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遭到践踏,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有必要从制度上反思我们对自己优秀传统文化,对古典名著的态度。从知识产权法尤其是现行著作权法制度寻求对古典名著的系统保护不失为一个不错的突破口,本文即从这个角度探索古典名著的保护制度,主张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的必要性

(一)古典名著的界定

在具体讨论为何要强调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我国的经典文化名著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界定清楚古典名著的概念。本文所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应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经过了历史的检验。历史是时间的代名词,经过历史和时间的冲刷而仍保留下来的著作,说明了其在历代人们的心中和各个历史阶段的地位。历史不认同的作品不可能仍然流传至今并博得今人的青睐。(2)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我们之所以主张加强古典名著的保护,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价值,这些作品中传播的思想和智慧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作品的保护实质上就是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让祖先的智慧和历史的积淀在现代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继承和发扬。(3)符合正统的价值观。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既有主流文化,又有非主流文化,既有其精华,又有不利于该民族发展壮大的糟粕。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谓精华指的就是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世代传承并不断发展的正统社会价值观念相符合的思想观念或文化,至少并不与之相冲突。相反,那些历史上出现的,虽经历史沉浮仍保存下来但却主要宣扬暴力、分裂、反人类之类思想的作品,则不属本文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之列。应注意的是,不能以党派或者某些官员的个人意志来否定一些古典名著的价值。

清末民国时期出现的名著,虽符合上面三个条件,但其作者死亡至今并没有超过50年的,可以不援用本文所主张的古典名著保护制度。因为依照目前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保护,而不需要再援用新的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势在必行

现代社会中保存的古典名著突出地表现在其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上。文化价值体现在,名著彰显了一国的传统价值,构成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对一国传统的保持和传承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许多文化的精髓都是通过名著来表现,并通过古典名著这一特殊载体的保存和传播而得以流传,成为后来社会的文化主干。商业价值则在于,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商业技术的前进使得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利用名著的作者、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3]、名著中描述的特殊地点和行为方式等,以进行商业化炒作,赚取商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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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这两种价值本应该而且可以和谐共存,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两种价值失去了平衡,导致文化价值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反而在某些情况下因为商业价值的滥用而遭到了扭曲。导致名著这两种价值失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国是世界闻名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成就了中华民族独特而悠久的文化,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和外国文化的冲击,许多中国人并不珍惜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越到思想开放、文化多元的今天,人们越发不重视其价值,篡改、改编甚至胡编、瞎编名著的事例比比皆是,借名著的影响来搞笑、戏说名著,硬借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之名大行践踏名著之事。这类行为严重歪曲了作者和作品的原意,扭曲了名著所承载的思想精神,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第二,中国人对文化遗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古典名著之所以像现在这样尴尬,也与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面对国内外恶搞《西游记》,戏说四大名著的现象,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古典名著正在遭受折磨,意识到的人也因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关的心理而沉默,甚至参与其中。而真正有勇气并切实行动起来为捍卫古典名著而战的人则少之又少,显得力单势薄,孤立无援。

第三,商业化运作的负面刺激也难辞其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名著之悲的主要原因。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生活中的商业化导向越来越浓,加上制度约束缺位和行业自律不力,使得许多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为了赚取商业利润,从而牺牲古典名著以迎合某些群体的低级趣味,肆意发挥,毫无节制。这种对名著掠夺式的商业利用使这些人在赚足了腰包的同时,却给民族带来了伤害。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下保护古典名著的路径

(一)现行著作权制度中古典名著的保护现状

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民事权利如物权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在于其时间性,即超过法律规定期间后权利人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0条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作者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自然人作者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合作作品的为最后一位作者)有生之年加其死后50年,而精神权利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没有限制。根据这样的规定,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作者已无财产权可言,法律只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任何人均可以使用,不必支付报酬。这样有利于“调整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4],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加速财富的积累。

不过,仔细分析会发现,这样的规定对古典名著保护不利。首先,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的重点倾向于现在和将来的作品,“其关注的是那些新的、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5],对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则关注甚少。其次,在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由作者的第一代、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行使,但在作者没有继承人或者年代久远以后,由谁来维护上述权利可能就会产生问题”[6]。再次,科学技术和文化需求的发展,使得名著的利用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没有强有力的制度规制的情况下,对名著的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作者精神权利的损害,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同时目前的这种法律制度设计极易使古典名著因“丛林法则”而陷入“公共财产的悲剧”,即“当存在一种潜在的能够产生价值的资源,且能够为任何人所共同使用时(即不存在任何制度和规则上的限制),每个使用者都会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对资源进行利用以适应个人的需要”[7],这样某些强势群体或特殊使用者“便会攫取大多数的公共财产”。就古典名著而言,被当作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资源时,便有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过分利用名著而破坏名著的固有价值,最终可能会导致古典名著地位的沦丧,而目前的制度则无法改变名著的这种遭遇。

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框架下,健全、修正著作权制度,实行古典名著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转移、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完善名著使用

和纠纷解决程序。

(二)变更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

1.著作权保护的“一元论”和“二元论”

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上,目前各国通行的是两种模式,即“一元论”和“二元论”,德国和法国分别是这两种理论的典型[6]。按照德国“一元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可分割,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两者保护期限相同,均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合作作品则为最后一位作者死后70年。作者死后超过70年的,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管作者的精神权利,由该部门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按照法国“二元论”模式,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独立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该权利永远存在,不可剥夺并且不因时效而丧失”,“该权利因作者死亡可以转移至其继承人”( 参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 121-1条,黄晖译,郑成思审校《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上海:商务印书馆, 1999年版,第9页。),可以继承。

上述两种模式中,德国的“一元论”更有利于实现对作者及作品的保护,因为作者有生之年由作者自己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死后70年内各种权利由其继承人保护, 70年之后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即不论作品出现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出现权利保护的真空。相比之下,法国模式则会出现保护不力、权利虚置的弊端。

2.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

中国目前采用的是法国式的“二元论”模式,著作财产权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著作人身权中发表权以外的三项权利没有期限限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按现行继承法关于继承人范围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继承人只到子女,即使代位继承,享受权利的也只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据此可以断定,大多古典名著作者的继承人都早已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谁来保护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上述《条例》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著作人身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那么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由谁来保护呢?《条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按照立法意图,《条例》之所以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由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其原因就在于要保证立法意图的实现,使得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有保障,而不至于使《著作权法》“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之规定落空。因此,作者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情况下,著作人身权也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古典名著正符合这种情况,照理说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有本文开头提到的《西游记》和《红楼梦》的悲剧呢?

笔者认为,一是因为古典名著已经“沦为”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得而用之,没有限制。二是因为《条例》的规定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压力和动力。三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根据现行著作权制度,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古典名著是不能受到干涉的,进而将这种自由过度放大。

为了改变古典名著遭受“蹂躏”,保护不力的现状,笔者建议在古典名著的保护上,采用德国的“一元论”,由国家及其专门机构来行使其著作权,更能实现保护经典、传承文明的目的。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并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代表国家全面负责古典名著的保护工作。

(三)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

1.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模式选择

令人欣慰的是,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有关的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事业单位方面, 2007年5月25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挂牌于中国国家图

书馆,着力破解古籍保护的三大难题(参见中国古籍保护网: http: //www. nlc. gov. cn/service/others/gujibhw.)。

政府机关方面, 2007年4月30日,国务院下达批复,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国务院函〔2007〕4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http: //www. gov. cn/zwgk/2007-05 /10 /con-tent_610359. htm.)。另外,名著的价值在商业上显示的潜力很大,如四大名著在国外注册为商标,或者外国公司在我国抢注这些商标(国务院网站《浙江省动漫游戏企业打响中国四大名著商标保卫战》, http: //www. gov. cn/jrzg/2006-04 /18 /content_256372. htm.),因此,保护名著还得从商标法的角度考虑,商标局等管理部门不能袖手旁观。

但保护古籍(古典书籍)与本文主张的古典名著不同,保护古籍在于对古籍的搜集、整理、普查、登记、修复等工作上,是对作为文化物质载体的书籍的物理性保护和保存,而几乎不涉及古籍内容的使用和知识产权问题。而保护古典名著的知识产权则是本文的目的,上述单位和机构的工作并不能实现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但如何设置呢?

现在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中,尽管国家版权局是专门管理著作权的机构,但是古典名著还涉及到商标等问题,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而且应该有所作为。然而,分别由两个机构各自管理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就是现在出现的这种保护不力的状况。如果建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将涉及古典名著保护的所有权限包括保护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权限等,从现行机构中剥离出来统一行使则会降低成本,增加效率。

那么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位阶应该是怎样的呢?由于同时涉及到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多种权利,知识产权局则主要管理的是专利事务,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置于三者之下均不合适。古典名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和传承工具,保护古典名著根本的出发点是保护民族文化的良性利用和传播,更多的是一项文化工程。因此,可以考虑参照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做法,将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作为文化部的下属部门,可用“古典名著保护司”之名,由文化部统一协调。因古典名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间文学性质上十分近似,因此也可以联合保护,合设机构。

2.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前文界定了古典名著的范围,但仅此并不能确定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具体有哪些,还需要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做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进行统计登记,将古典名著一一确定下来。只有知道哪些具体的名著后,才谈得上对其进行保护,即先要确定古典名著保护制度的客体。

学者探讨的传统知识保护的路径值得借鉴,他们主张建立传统知识登记库[8]或传统知识数据库[9],“建立和规范传统知识的整理、认定、登记和管理制度”[10],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收集和整理,从而为其保护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国家已经实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定期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也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笔者认为,要实行对古典名著的有效保护,建立合适的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负责收集、认定、登记、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将古典名著保护的工作拆分细化,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部分由名著使用费、版权许可费(考虑到保护本国传统文化的需要,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缴纳一定的使用费或版权税。)、滥用古典名著的行政罚款等转化而来。

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已经成立几年,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其建立和完善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工作成果值得借鉴。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参考古籍保护中心的做法,对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归类整理,登记于专门设置的古典名著登记簿上,并如实同步地公布在其门户网站上,以供公众自由免费查阅。

登记的性质类似于国务院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登记具有权威性和公示公信力,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而又

低成本或零成本地了解和查阅古典名著的保护、利用情况。归类登记可以采用多种标准,灵活处理,可以按照朝代登记,也可以按照古典名著的种类如小说、经传、戏曲、诗歌等。为便于公众查阅和了解情况,可以参考古籍保护中心对所有古籍的分类登记方式,或在种类下再依朝代和年代登记。确定古典名著的登记范围时,应把握一定的尺度,范围太小或太大都有所不当,应既能充分保护我们的古典名著,忠实地利用名著,合理平衡保护、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3.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职能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成立后,除了行使建立和管理古典名著名册之外,还应承担一系列的职能,主要是保证古典名著的合理使用,主要有:

第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起草古典名著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古典名著著作权的管理规范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确定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登记古典名著的商业性利用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古典名著滥用案件;确定需要提前审查方能使用古典名著的情形,并进行审查。

第三,代表国家处理涉外古典名著著作权、商标权关系,向国外主体收取古典名著利用的版权许可费等;与其他国家如法国建立世界古典名著保护双边协议等。

第四,与版权局、商标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如商标局在许可古典名著的商标前,应征求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意见。版权局、商标局也应应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信息和协助。

第五,建立古典名著交流平台和古典名著保护网,在网上及时,定期更新古典名著的登记、更新、管理、使用、执法等信息,公众无需注册即可自由浏览。

第六,负责古典名著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宣传、教育及表彰活动。

(四)古典名著的使用监督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及时听取民众对古典名著利用情况的监督举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实备案,及时调查并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同时,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也应认真听取相关单位和国家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并如实备案。对来自国家版权局、商标局和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等的建议尤其应慎重考虑并作合理答复。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对涉嫌滥用名著的行为,在查明实情后有行政决定权,可以决定是否采取相关的措施。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古典名著名册制度的执行运转情况,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调查结果、做出的决定、措施和理由均应如实及时公布在相关的网站上并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为了实现对名著利用的有效监督,笔者建议为商业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时,如将某部小说改变拍摄成电影或电视剧,应征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或向其备案,同时将备案情况公布于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以供公众知晓。至于究竟是征得该机构同意还是只需向其备案,应视对名著的利用和改编情形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但为减少成本,商业性使用一般只需备案并上网公布即可,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须征得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该机构应事先将需要同意才能使用名著的特殊情形作明确规定和说明,以防限制名著的正常使用,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播。

鉴于我国目前的地域、交通和经济状况等现实,若统统要求使用者都实地到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交纳纸质的材料,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某种程度上也无此必要。因此,使用者在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时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该机构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公布即可。在只需备案的情况下,使用者递出相关材料后即告完成手续,便可直接为相应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根据材料中载明的情形监督使用者的使用状况。为了鼓励人们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应过于苛刻使用者必须严格限制在递交的材料记载的范围内,可以在不违背名著基本意思的情形下适当突破;但为了便于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监督,使用者备案后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会对备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作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备案调整事项,该机构应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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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在国外如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国家,均成立了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向本国名著保护机构备案并签订合同,缴纳版权许可费[11]。同时,如果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的古典名著时,本国的名著保护机构便会依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进行干预,防止本国的古典名著被作歪曲作品原意的使用。这种方法既可有效保护本国经典名著,防止外国主体对本国文化的不敬,又可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不失为一箭双雕之计。笔者认为,这项制度完全可以适用于中国,外国主体使用中国的古典名著用于商业用途时也应向中国缴纳版权许可费,中国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承担起这项职能。

(五)古典名著的行政执法

在使用名著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为了个人私利出奇出新改编甚至瞎编名著以吸引公众的眼球,满足其好奇心和猎奇欲,从而破坏名著的完整性,侵犯作者的原意。尤其是塑造了著名人物形象的著作更易遭到这样的改编。出现这种情况时应鼓励人们监督古典名著的使用并积极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反映情况,该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基本事实后应尽可能做出严谨科学的判断,涉及侵犯名著著作权的可以征求国家版权局的意见。最后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以自己或者文化部的名义对滥用名著者实施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滥用名著、停止销售产品或强令销毁产品、关闭网站禁止传播等。情况恶劣的还可以建议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涉嫌违背刑事法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相对方不服名著管理机构的处理决定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上述古典名著保护网记载的情况不服的,相对方也可以申请更改或涂销记录;作了变更记录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同时应载明变更的理由,予以公布。

结语

我们主张设立规范的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规制古典名著的使用,并不是为了限制人们使用名著,也不是要遏制人们的创造力或者实行文化专制,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对祖先遗产的合理利用发挥其价值,促进优秀文化的正常传播。本文主要是建议通过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来保护古典名著,侧重于著作权保护,当条件成熟时应制定相应的古典名著保护法,真正纳入法律的体系中来。

注释:

[1]中国日报.悟空“恋上”迷你裙日本言情版《西游记》恶搞名著[eb/ol]. http: //www. chinadaily. com. cn/hqyl/2008-01 /03 /content_6366768. htm.

[2]新华社.色情游戏恶搞红楼林黛玉成风尘女[eb/ol]. http: //www. x.j xinhuanet. com /bt/2006-11 /13 /content_8505512. htm.

[3]吴登楼.论虚构人物形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a].陈旭.法官论知识产权[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248.

[4]黄勤南.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10.

[5]杨红菊.新理念与新规则的探索——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传统知识保护讨论进展的介绍[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01-302.

[6]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82, 81-82.

[7]杨明.危机与对策:试析遗传资源保护的制度选择[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296.

[8]孙祥壮.传统知识的世界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a].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第9卷[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 184.

[9]陶鑫良.知识产权教程[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6. 111.

[10]丁丽瑛.论传统利益分享机制的合理构建[a].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探究——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 245-250.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2

关键词: 古典名著 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保护作品完整权 内容提要: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寻求保护古典名著的有效途径,保护我国的优秀文明成果十分重要,国家应该成为行使古典名著权利的主体,并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全面负责古典名著的保护工作,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搜集登记需要重点保护的古典名著,具体管理古典名著的登记、使用备案、监督使用和利益协调等工作,制作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完善的古典名著纠纷解决机制。 一、《西游记》和《红楼梦》的尴尬 2007年的嘎纳电影节展示了日本拍摄的一部言情版的电影《西游记》。剧中,唐僧由日本演技派女星深津绘里反串,日本青春偶像组合SMAP成员之一的香取慎吾在片中饰演孙悟空,将齐天大圣演成了神经质超人,好吃懒做之徒;日本著名笑星内村光良和伊藤淳史分别扮演沙僧与猪八戒。在装扮上,四人显得夸张另类,脾气暴躁。故事情节方面与原著大不相同,剧中的孙悟空和女妖谈起了恋爱。浙版的《西游记》里,孙悟空与白骨精谈恋爱,出口成脏。 日商开发的流行成人网络游戏《红楼馆奴隶》角色均取自《红楼梦》,主角林黛玉被描述成风尘女子,是其母与外国人通奸后的私生女。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遭到践踏,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天,有必要从制度上反思我们对自己优秀传统文化,对古典名著的态度。从知识产权法尤其是现行著作权法制度寻求对古典名著的系统保护不失为一个不错的突破口,本文即从这个角度探索古典名著的保护制度,主张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的必要性 (一)古典名著的界定 在具体讨论为何要强调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我国的经典文化名著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界定清楚古典名著的概念。本文所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应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经过了历史的检验。历史是时间的代名词,经过历史和时间的冲刷而仍保留下来的著作,说明了其在历代人们的心中和各个历史阶段的地位。历史不认同的作品不可能仍然流传至今并博得今人的青睐。(2)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我们之所以主张加强古典名著的保护,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价值,这些作品中传播的思想和智慧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作品的保护实质上就是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让祖先的智慧和历史的积淀在现代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继承和发扬。(3)符合正统的价值观。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中既有主流文化,又有非主流文化,既有其精华,又有不利于该民族发展壮大的糟粕。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谓精华指的就是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世代传承并不断发展的正统社会价值观念相符合的思想观念或文化,至少并不与之相冲突。相反,那些历史上出现的,虽经历史沉浮仍保存下来但却主要宣扬暴力、分裂、反人类之类思想的作品,则不属本文主张保护的古典名著之列。应注意的是,不能以党派或者某些官员的个人意志来否定一些古典名著的价值。 清末民国时期出现的名著,虽符合上面三个条件,但其作者死亡至今并没有超过50年的,可以不援用本文所主张的古典名著保护制度。因为依照目前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保护,而不需要再援用新的制度。 (二)保护古典名著势在必行 现代社会中保存的古典名著突出地表现在其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上。文化价值体现在,名著彰显了一国的传统价值,构成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对一国传统的保持和传承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许多文化的精髓都是通过名著来表现,并通过古典名著这一特殊载体的保存和传播而得以流传,成为后来社会的文化主干。商业价值则在于,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商业技术的前进使得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利用名著的作者、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名著中描述的特殊地点和行为方式等,以进行商业化炒作,赚取商业利润。 这两种价值本应该而且可以和谐共存,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两种价值失去了平衡,导致文化价值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反而在某些情况下因为商业价值的滥用而遭到了扭曲。导致名著这两种价值失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国是世界闻名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成就了中华民族独特而悠久的文化,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和外国文化的冲击,许多中国人并不珍惜祖 先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越到思想开放、文化多元的今天,人们越发不重视其价值,篡改、改编甚至胡编、瞎编名著的事例比比皆是,借名著的影响来搞笑、戏说名著,硬借名著的经典人物形象之名大行践踏名著之事。这类行为严重歪曲了作者和作品的原意,扭曲了名著所承载的思想精神,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第二,中国人对文化遗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古典名著之所以像现在这样尴尬,也与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面对国内外恶搞《西游记》,戏说四大名著的现象,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古典名著正在遭受折磨,意识到的人也因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关的心理而沉默,甚至参与其中。而真正有勇气并切实行动起来为捍卫古典名著而战的人则少之又少,显得力单势薄,孤立无援。 第三,商业化运作的负面刺激也难辞其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名著之悲的主要原因。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生活中的商业化导向越来越浓,加上制度约束缺位和行业自律不力,使得许多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为了赚取商业利润,从而牺牲古典名著以迎合某些群体的低级趣味,肆意发挥,毫无节制。这种对名著掠夺式的商业利用使这些人在赚足了腰包的同时,却给民族带来了伤害。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下保护古典名著的路径 (一)现行著作权制度中古典名著的保护现状 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民事权利如物权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在于其时间性,即超过法律规定期间后权利人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0条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作者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自然人作者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合作作品的为最后一位作者)有生之年加其死后50年,而精神权利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没有限制。根据这样的规定,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作者已无财产权可言,法律只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任何人均可以使用,不必支付报酬。这样有利于“调整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加速财富的积累。 不过,仔细分析会发现,这样的规定对古典名著保护不利。首先,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的重点倾向于现在和将来的作品,“其关注的是那些新的、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对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则关注甚少。其次,在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由作者的第一代、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行使,但在作者没有继承人或者年代久远以后,由谁来维护上述权利可能就会产生问题”。再次,科学技术和文化需求的发展,使得名著的利用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没有强有力的制度规制的情况下,对名著的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作者精神权利的损害,侵犯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同时目前的这种法律制度设计极易使古典名著因“丛林法则”而陷入“公共财产的悲剧”,即“当存在一种潜在的能够产生价值的资源,且能够为任何人所共同使用时(即不存在任何制度和规则上的限制),每个使用者都会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对资源进行利用以适应个人的需要”,这样某些强势群体或特殊使用者“便会攫取大多数的公共财产”。就古典名著而言,被当作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资源时,便有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过分利用名著而破坏名著的固有价值,最终可能会导致古典名著地位的沦丧,而目前的制度则无法改变名著的这种遭遇。 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就在于,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框架下,健全、修正著作权制度,实行古典名著著作权行使主体的转移、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完善名著使用和纠纷解决程序。 (二)变更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 1.著作权保护的“一元论”和“二元论” 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上,目前各国通行的是两种模式,即“一元论”和“二元论”,德国和法国分别是这两种理论的典型。按照德国“一元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可分割,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两者保护期限相同,均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合作作品则为最后一位作者死后70年。作者死后超过70年的,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管作者的精神权利,由该部门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按照法国“二元论”模式,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独立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70年,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该权利永远存在,不可剥夺并且不因时效而丧失”,“该权利因作者死亡可以转移至其继承人”( 参见《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 121-1条,黄晖译,郑成思审 校《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法律部分)》,上海:商务印书馆, 1999年版,第9页。),可以继承。 上述两种模式中,德国的“一元论”更有利于实现对作者及作品的保护,因为作者有生之年由作者自己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死后70年内各种权利由其继承人保护, 70年之后则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即不论作品出现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出现权利保护的真空。相比之下,法国模式则会出现保护不力、权利虚置的弊端。 2.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 中国目前采用的是法国式的“二元论”模式,著作财产权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著作人身权中发表权以外的三项权利没有期限限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按现行继承法关于继承人范围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继承人只到子女,即使代位继承,享受权利的也只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据此可以断定,大多古典名著作者的继承人都早已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谁来保护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上述《条例》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著作人身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那么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由谁来保护呢?《条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按照立法意图,《条例》之所以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由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其原因就在于要保证立法意图的实现,使得权利在任何时候都有保障,而不至于使《著作权法》“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之规定落空。因此,作者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也死亡的情况下,著作人身权也应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古典名著正符合这种情况,照理说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有本文开头提到的《西游记》和《红楼梦》的悲剧呢? 笔者认为,一是因为古典名著已经“沦为”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财产,任何人均可得而用之,没有限制。二是因为《条例》的规定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压力和动力。三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根据现行著作权制度,古典名著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古典名著是不能受到干涉的,进而将这种自由过度放大。 为了改变古典名著遭受“蹂躏”,保护不力的现状,笔者建议在古典名著的保护上,采用德国的“一元论”,由国家及其专门机构来行使其著作权,更能实现保护经典、传承文明的目的。将古典名著著作权的行使主体变更为国家,并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代表国家全面负责古典名著的保护工作。 (三)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 1.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模式选择 令人欣慰的是,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有关的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事业单位方面, 2007年5月25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挂牌于中国国家图书馆,着力破解古籍保护的三大难题(参见中国古籍保护网: http: //www. nlc. gov. cn/service/others/gujibhw.)。 政府机关方面, 2007年4月30日,国务院下达批复,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国务院函〔2007〕4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http: //www. gov. cn/zwgk/2007-05 /10 /con-tent_610359. htm.)。另外,名著的价值在商业上显示的潜力很大,如四大名著在国外注册为商标,或者外国公司在我国抢注这些商标(国务院网站《浙江省动漫游戏企业打响中国四大名著商标保卫战》, http: //www. gov. cn/jrzg/2006-04 /18 /content_256372. htm.),因此,保护名著还得从商标法的角度考虑,商标局等管理部门不能袖手旁观。 但保护古籍(古典书籍)与本文主张的古典名著不同,保护古籍在于对古籍的搜集、整理、普查、登记、修复等工作上,是对作为文化物质载体的书籍的物理性保护和保存,而几乎不涉及古籍内容的使用和知识产权问题。而保护古典名著的知识产权则是本文的目的,上述单位和机构的工作并不能实现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但如何设置呢? 现在的知识产权行政体系中,尽管国家版权局是专门管理著作权的机构,但是古典名 著还涉及到商标等问题,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而且应该有所作为。然而,分别由两个机构各自管理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就是现在出现的这种保护不力的状况。如果建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将涉及古典名著保护的所有权限包括保护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权限等,从现行机构中剥离出来统一行使则会降低成本,增加效率。 那么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位阶应该是怎样的呢?由于同时涉及到古典名著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多种权利,知识产权局则主要管理的是专利事务,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置于三者之下均不合适。古典名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和传承工具,保护古典名著根本的出发点是保护民族文化的良性利用和传播,更多的是一项文化工程。因此,可以考虑参照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做法,将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作为文化部的下属部门,可用“古典名著保护司”之名,由文化部统一协调。因古典名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间文学性质上十分近似,因此也可以联合保护,合设机构。 2.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 前文界定了古典名著的范围,但仅此并不能确定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具体有哪些,还需要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做更具操作性的工作,进行统计登记,将古典名著一一确定下来。只有知道哪些具体的名著后,才谈得上对其进行保护,即先要确定古典名著保护制度的客体。 学者探讨的传统知识保护的路径值得借鉴,他们主张建立传统知识登记库或传统知识数据库,“建立和规范传统知识的整理、认定、登记和管理制度”,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收集和整理,从而为其保护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国家已经实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定期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也对古典名著的保护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笔者认为,要实行对古典名著的有效保护,建立合适的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负责收集、认定、登记、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将古典名著保护的工作拆分细化,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部分由名著使用费、版权许可费(考虑到保护本国传统文化的需要,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缴纳一定的使用费或版权税。)、滥用古典名著的行政罚款等转化而来。 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已经成立几年,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其建立和完善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工作成果值得借鉴。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参考古籍保护中心的做法,对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归类整理,登记于专门设置的古典名著登记簿上,并如实同步地公布在其门户网站上,以供公众自由免费查阅。 登记的性质类似于国务院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登记具有权威性和公示公信力,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而又低成本或零成本地了解和查阅古典名著的保护、利用情况。归类登记可以采用多种标准,灵活处理,可以按照朝代登记,也可以按照古典名著的种类如小说、经传、戏曲、诗歌等。为便于公众查阅和了解情况,可以参考古籍保护中心对所有古籍的分类登记方式,或在种类下再依朝代和年代登记。确定古典名著的登记范围时,应把握一定的尺度,范围太小或太大都有所不当,应既能充分保护我们的古典名著,忠实地利用名著,合理平衡保护、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3.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职能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成立后,除了行使建立和管理古典名著名册之外,还应承担一系列的职能,主要是保证古典名著的合理使用,主要有: 第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起草古典名著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古典名著著作权的管理规范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确定需要保护的古典名著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登记古典名著的商业性利用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古典名著滥用案件;确定需要提前审查方能使用古典名著的情形,并进行审查。 第三,代表国家处理涉外古典名著著作权、商标权关系,向国外主体收取古典名著利用的版权许可费等;与其他国家如法国建立世界古典名著保护双边协议等。 第四,与版权局、商标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如商标局在许可古典名著的商标前,应征求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意见。版权局、商标局也应应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信息和协助。 第五,建立古典名著交流平台和古典名著保护网,在网上及时,定期更新古典名著的登记、更新、管理、使用、执法等信息,公众无需注册即可自由浏览。 第六,负责古典名著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宣传、教育及表彰活动。 (四)古典名著的使用监督 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及时听取民众对古典名著利用情况的监督举报,认真 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实备案,及时调查并做出相关处理决定。同时,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也应认真听取相关单位和国家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并如实备案。对来自国家版权局、商标局和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等的建议尤其应慎重考虑并作合理答复。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对涉嫌滥用名著的行为,在查明实情后有行政决定权,可以决定是否采取相关的措施。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古典名著名册制度的执行运转情况,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调查结果、做出的决定、措施和理由均应如实及时公布在相关的网站上并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为了实现对名著利用的有效监督,笔者建议为商业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时,如将某部小说改变拍摄成电影或电视剧,应征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或向其备案,同时将备案情况公布于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以供公众知晓。至于究竟是征得该机构同意还是只需向其备案,应视对名著的利用和改编情形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但为减少成本,商业性使用一般只需备案并上网公布即可,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须征得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的同意。该机构应事先将需要同意才能使用名著的特殊情形作明确规定和说明,以防限制名著的正常使用,不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播。 鉴于我国目前的地域、交通和经济状况等现实,若统统要求使用者都实地到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交纳纸质的材料,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某种程度上也无此必要。因此,使用者在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备案时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该机构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公布即可。在只需备案的情况下,使用者递出相关材料后即告完成手续,便可直接为相应目的而使用古典名著,古典名著保护机构根据材料中载明的情形监督使用者的使用状况。为了鼓励人们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不应过于苛刻使用者必须严格限制在递交的材料记载的范围内,可以在不违背名著基本意思的情形下适当突破;但为了便于古典名著保护机构的监督,使用者备案后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会对备案的利用方式和范围作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备案调整事项,该机构应作变更登记。 在国外如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国家,均成立了专门的名著保护机构,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名著时应向本国名著保护机构备案并签订合同,缴纳版权许可费[11]。同时,如果外国主体在使用本国的古典名著时,本国的名著保护机构便会依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进行干预,防止本国的古典名著被作歪曲作品原意的使用。这种方法既可有效保护本国经典名著,防止外国主体对本国文化的不敬,又可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不失为一箭双雕之计。笔者认为,这项制度完全可以适用于中国,外国主体使用中国的古典名著用于商业用途时也应向中国缴纳版权许可费,中国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应承担起这项职能。 (五)古典名著的行政执法 在使用名著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为了个人私利出奇出新改编甚至瞎编名著以吸引公众的眼球,满足其好奇心和猎奇欲,从而破坏名著的完整性,侵犯作者的原意。尤其是塑造了著名人物形象的著作更易遭到这样的改编。出现这种情况时应鼓励人们监督古典名著的使用并积极向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反映情况,该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基本事实后应尽可能做出严谨科学的判断,涉及侵犯名著著作权的可以征求国家版权局的意见。最后由古典名著保护机构以自己或者文化部的名义对滥用名著者实施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滥用名著、停止销售产品或强令销毁产品、关闭网站禁止传播等。情况恶劣的还可以建议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涉嫌违背刑事法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相对方不服名著管理机构的处理决定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上述古典名著保护网记载的情况不服的,相对方也可以申请更改或涂销记录;作了变更记录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同时应载明变更的理由,予以公布。 结语 我们主张设立规范的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规制古典名著的使用,并不是为了限制人们使用名著,也不是要遏制人们的创造力或者实行文化专制,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对祖先遗产的合理利用发挥其价值,促进优秀文化的正常传播。本文主要是建议通过成立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来保护古典名著,侧重于著作权保护,当条件成熟时应制定相应的古典名著保护法,真正纳入法律的体系中来。 注释: 中国日报.悟空“恋上”迷你裙日本言情版《西游记》恶搞名著[EB/OL]. http: //www. chinadaily. com. cn/hqyl/2008-01 /03 /content_6366768. htm.&nbs p; 新华社.色情游戏恶搞红楼林黛玉成风尘女[EB/OL]. http: //www. x.j xinhuanet. com /bt/2006-11 /13 /content_8505512. htm. 吴登楼.论虚构人物形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A].陈旭.法官论知识产权[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248. 黄勤南.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10. 杨红菊.新理念与新规则的探索——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传统知识保护讨论进展的介绍[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01-302. 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82, 81-82. 杨明.危机与对策:试析遗传资源保护的制度选择[A].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296. 孙祥壮.传统知识的世界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A].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第9卷[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 184. 陶鑫良.知识产权教程[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6. 111. 丁丽瑛.论传统利益分享机制的合理构建[A].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探究——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 245-250. [11]田胜立.中国著作权疑难问题精析[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8. 70.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3

【关键词】 身体语言;审美观念;戏曲舞蹈;角色塑造

[中图分类号]J70 [文献标识码]A

一、古典舞在多语境下身体语言的磨蚀

中国传统舞蹈,从原始社会时期以祭祀、娱乐为主的活动发展到后来具有纪功性、表演性的舞蹈活动,逐渐带有了功能性和目的性。至汉唐时期,舞蹈艺术开始进入空前繁荣阶段,各国文化频繁的交流推动了舞蹈艺术的发展。宋元之后,因战乱频繁、世事动荡,舞蹈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并开始发生转变,独立的舞蹈形式开始向综合的艺术形式转变。通过民间舞蹈、杂技、武术等艺术的交融和发展,戏曲舞蹈的雏形开始出现。到清朝时期,戏曲舞蹈已经深入人心,其表演形式也已经占据中国舞蹈艺术的主要位置,“纯舞蹈”形式的艺术已经消失。中国的传统古典舞蹈虽然拥有非常深厚的历史积淀,但是随着文化的发展和时代的更替,许多舞蹈和技艺并没有保存下来。随着时展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西方芭蕾文化进入中国。西方芭蕾从宫廷表演到大众舞台一直紧密沿袭着其特点,并且逐步完善身体语言体系,这种垂直传承不仅使得大量经典作品得以保存,还成就了其历史地位。中国艺术家们在第一次接触到芭蕾后,认识到其训练的科学性,这让当时正处于艺术发展迷茫期的他对芭蕾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红色娘子军》《大红灯笼高高挂》等中国化的芭蕾舞剧都是当时向西方芭蕾学习所取得的成就。在传统舞蹈的传承链断裂的情况下,在一段时期,芭蕾几乎成为了中国舞蹈表演的范本。

如今,我们所看到的中国古典舞并不是古代传统的乐舞。20世纪50年代,受西方舞蹈文化冲击,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念发生了改变,这促使舞蹈艺术家们迫切想要寻回本民族的传统舞蹈文化。他们从戏曲舞蹈、武术、太极、诗词等门类中提取舞蹈素材,并且借鉴和参考西方芭蕾的训练方法建立起了一套中国古典舞的教材,有人将其称为“新古典舞”。比如《扇舞丹青》,这部作品将中国传统的书法、扇子以及剑术成功地融合在一起。它运用扇子作为道具,空间流动的运动方式和韵律与书法的运笔方式相得益彰,呈现一种起舞弄墨、人在画中游的意境。但究其具体的身体语言而言,并非都是采用中国传统舞蹈中的“字”和“词”。该舞蹈打破了以往古典子的轻柔唯美,动作的姿态更多了些刚性的质感。舞者运用一把扇子将扇文化、剑文化以及书法文化融合在一起,将现代与传统相结合,非常完美地将技巧和动作连接在一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审美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如今,在各类大型舞蹈比赛中,我们似乎都能见到许多看似古典舞、但神似现代舞的作品,这实际就是一种传统审美观念的变异。许多古典舞作品在服装的使用、动作的考究上都具有年代的“跳跃性”甚至是“创新性”的改动。这种身体语言的变化,实际上源于审美观念的变化。我们姑且将这种古典舞身体语言变化的现象称为“身体语言磨蚀”。这就好比,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学习母语和一门外国语言,由于两门语言相互影响,产生了磨蚀现象,语言之间进行变形干扰,其中一种语言因为使用频率增加,在语言结构中明显处于优势地位,造成另一种语言的磨蚀。舞蹈的身体语言如同文字语言一样,也会经历着这样的过程。[1]对于舞蹈而言,传统审美观念是通过身体语言的表达而呈现出来,身体语言就是审美观念的外化。所以我们探讨身体语言的变化,实际就是在追寻其审美观念的变化。在许多大型舞蹈比赛中,有一些舞蹈作品既参加现代舞组评比,又参加古典舞组的评比。从身体语言审美的角度来看,这些作品对传统文化、传统审美的理解,对传统舞蹈身体语言的继承是具有一定模糊性的。文化的发展就如同一棵大树,想要枝繁叶茂,就得深扎泥土。时代在发展,文化、艺术也应该向前发展。但是不论如何发展和创新,我们都应该拥有自己文化的审美,不断地扎根于本土文化,用“母语”文化与世界对话。

二、寻找古典审美从形式入手

吕艺生在《舞蹈美学》中说:“在各国古典舞中,都保留着各自独有的语言体系,其语言模式神圣不可更改,其舞蹈观是不求改变而求继承。”[2]380虽然中国古典舞没有现成的古代舞蹈作品可以参考,但是中国戏曲艺术中似乎有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的痕迹,我们从戏曲中的表演、文本等能发现中国传统舞蹈独有的审美特征。纵观历史的发展,戏曲舞蹈虽然不能被称之为中国古典舞,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中国古代舞蹈的审美观念、动作形式、神韵特点等。从活态传承的角度来看,要想寻找2000多年来传统古典舞的神韵和审美,戏曲舞蹈可谓是一条可行之路。虽然中国传统舞蹈并不都像戏曲舞蹈那样有人物、有情节,如,戏曲出现之前的许多宫廷乐舞都是“纯粹”的舞蹈,但是如果要探索古典舞的审美意向、传统形式,还是要从戏曲舞蹈的形式入手,寻找其背后的审美传统。

(一)以戏曲形式为参照系

古典文化的传承精选篇14

【关键词】古典园林;元素;符号;现代园林;继承

中国古典园林深受道家学说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影响,强调“师法自然”,讲求“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古代匠师们通过高超造园技艺和创造手法,在“咫尺山林”内再现了大自然的美景,达到了“小中见大,以少胜多,闹中取静”令人陶醉的效果。

与此同时,中国古典园林的发展,也留下了淳厚丰富的园林文化。当人们表达渴望追求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望时,用山水诗、山水画寄情山水。而中国古典园林中大量的楹联、匾额、雕刻、碑石、文学、书画等文化元素不仅表达着中国古代道家学说的哲学理念,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和审美情趣,还表达了古代造园思想自外而内、浑然一体的设计理念,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底蕴。 把这些具有强烈的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运用到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对地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在西式文化的影响下,国人往往过于崇拜西式文化风格,使得优秀的传统设计日渐疏离; 也有对传统文化的错误理解,许多设计为了迎合古典风的热潮,而生硬地摆出古典设计元素,从而产生许多不伦不类的设计作品。笔者旨在以对于中国古典园林文化的挖掘和解读,探讨现代园林在创新的同时,对古典园林的继承。

1、中国古典园林符号

符号学是一门研究符号结构和生命的科学,它可以运用于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发掘符号的构成关系,并成功地揭示出隐藏在其中的意义,这是符号学作为结构主义理论工具的价值所在。美国学者培特斯说道: “符号学既是一种批判研究的洞察力,又是一种方法论。在这个意义上,符号学完全可以作为检验宇宙以及人们对宇宙的理解方式的一种框架。”同时,它也服务于园林设计。

在园林环境中,以一棵树为例,它的树干形状、色彩、叶形、香气、阴影等作为园林环境中的元素,能够引起人们不同的感官和心理体验。由此,游园者也根据环境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审美趋向,对园林环境中的这种类型的树会有一个逐渐成型的审美方式。看其树形姿态是否挺立丰满,叶子是否光泽舒展,花丛是否散发香味,树影是否引起地面的明暗对比等。由于树林本身具有不同种类的树,使人们产生更深一层的思考,产生深层的哲理含义。

同样,用符号学的观点来看中国古典园林还可以发现,园林景观中,小到单体构件( 如亭、廊、桥) 、构件上的装饰图案,大到自然山水的营造,都可以视为符号。用莫里斯的符号理论,以亭子为例进行分析。亭子作为一个建筑符号,它的平面形式、屋顶样式、整体的色彩感,都可以看作符号的所指; 而它在园林的景观、空间构成中所起的作用,它所体现的意境以及蕴涵的文化也是符号的所指。再来看一景区所构成的符号,可以用符号学来分析景区中建筑、山水、植物等要素的空间组织,布局的手法、原则,并用深层结构、表层结构、演化原则等概念进行深入分析。比如: 景区建筑选用的材料,呈现的色彩等,这实际是建筑单体符号所指的综合; 景区符号的所指则为景区整体所具有的意义( 意境) ,使游人产生的心理感受等。

2、中国古典园林对现代园林的影响

中国古典园林能流传至今,并不是因为它只是古人留下的遗迹,而是因为它综合了人们的各种理想,包括物质的以及精神的。位于现代都市内的公共空间,例如城市广场、公园、小区绿化等,这些公共地区都被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以及更加精细的加工雕琢。由于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人们亲近自然的渴望,使这些场合的园林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人们对回归自然的愿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现在的园林设计越来越体现人性化的自然。这与中国古典园林深深浸透着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精神非常接近。

再来看古典图案,平时稍加留意,便可看到,无论是一件小小的艺术品,还是住房建筑,古典图案都是无处不在的。古典图案与现代设计之间有不可割舍的情结。无论是艺术家还是设计师,只要还在进行艺术创作,那么传统文化的影响是肯定存在的。传统文化在现代设计中被很好地应用,不得不说是一件好事。人们不但能从传统文化里找到设计灵感,并且可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设计元素,这样就使得传统文化能得以传承,也丰富了设计元素。

3、对古典园林的继承

由古典园林逐渐发展到现代园林的过程中,人们的视觉、思维也进行了符号组合、转换与再生的操作过程。这一过程说明,对于古典元素符号,可以在思维上、造园手法上、景观元素上进行借签。

3.1 意境上的继承。

中国古典园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载体,它客观而又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历代王朝不同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的兴衰和工程技术的水平,而且特色鲜明地折射出中国人自然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演变,蕴涵了儒、释、道等哲学或宗教思想及山水诗、画等传统艺术的影响; 如“天人合一”、“物我一体”、“道法自然”等。同时它也凝聚了中国知识分子和能工巧匠的勤劳与智慧,也抒发了中华民族对于自然和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与热爱。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合理地将作品的创作思维糅合到中华民族传统的自然观、哲学、思维方式中,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中国的古典园林是伴随着诗词歌赋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呈现的意境与古典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园林意境不等同于文学的意境,它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园林意境是园林设计者刻意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氛围,是欣赏者和批评家衡量园林艺术作品好坏的标准,也是园林艺术作品成败的重要因素。对待现代园林,承袭营造意境的手法有益于文化的传播,使人游园其中产生不同的情怀,并且为服务于大众的园林景观产生情趣之美,比如: 园林植物中的松树表达高洁、坚韧的品格,同时还象征着坚贞不屈、万古长青的气概。长亭多传达离别情绪、孤寂落魄和愁苦之情。当诸多符号携带着不同的含义融合在一起时,就形成了其独特的意境。在园林中恰当地使用这些含有特指含意的符号,也是现代园林营造意境的一种方法。

在别致的留园设计上,意境的表现可谓非常独到精妙,如其中一景点“小蓬莱”,仿造的是传说中的逢莱仙岛,渗透出园主淡泊处世的坦然意境( 图 1) 。

图1 留园“小蓬菜”景点

3.2 造园手法方面的继承。

中国的古典园林历经了许多年代,积累了丰富的造园经验。这些造园经验包括构图艺术原理及造园手法,它们对现代的设计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如怎么处理分割空间的手法,空间的对比、起伏与层次,引导与暗示的手法,空间的疏与密、虚与实的组合,空间的主与次、内与外、围与透的关系,以及如对景、借景、障景、衬景、框景等一些造景的艺术手法,这些手法都是通过变化的空间来营造景深感,以巧妙地解决“小中见大”的空间拓展问题,与中国园林所依存的自然和现实条件是相吻合的。例如,长沙某住宅区的整个格调是仿苏州园林,内置的景观有许多景点都运用了古代框景、对景等造园手法,这些造园手法不仅给园内增加了古典之美,同时也解决了自然与现实条件的不足( 图 2) 。

图2 某住宅区的仿苏州园林风格

3.3 景观元素方面的继承。

中国的古典园林在经过漫长的历史经验积累,逐步形成各种具有典型文化内涵的景观元素。其中包括建筑样式、符号、动植物、图腾等形式的图像,以及一些在民间流传的故事、景物和一些组合。这里所说的“从景观元素方面借鉴”是指以现代功能为基础,将古典景观元素进行解构后重新组合和搭配,而后成为园林中的新元素。不仅体现了现代园林的功能性同时传递了历史文化、风土民情,并呈现出现代景观设计中所要传达的意境。如某楼盘上的屋顶花园,其景观是使用我国历史悠久的象棋棋盘进行符号元素借鉴,做成了一个小的露天广场,棋子可观可坐,是古典与现代结合的成功例子( 图 3) 。

图3 某小区楼盘屋顶

4、结论

现代园林工程师要深入挖掘古典园林的现实意义,深入理解中国古典园林对中国现代景观园林发展的影响,将其造园思想、造园手法、造园要素、空间布局形式等应用到更广阔的领域,对中国现代景观园林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现代园林工程师应该积极地进行探索、研究中国传统园林,置身其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以更好的吸取她的造园精髓,保留其“天人合一”、“物我一体”、“道法自然”的思想。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以期达到在园林设计发生创新的同时,又保持对古典园林的继承性。

参考文献

[1]曹林娣.中国园林文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彭一刚.中国古典园分析[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