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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十四篇)

时间:2023-10-26 11:23:32

国民经济与管理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

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根据经济信息的相关特点和国民经济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有团体用户和个体用户两种,在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情况下,必须对经济信息的个体使用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经济信息的对象进行划分。例如:将职业作为划分标准,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专家、经济学学者等,在充分发挥团体部门各种职能作用的情况下,将国家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支持,以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刚从恒指,促进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多、管理手段多种多样,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的情况下,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的选用也需要相对应的类型,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公共信息服务部门、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两种,而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比较看重盈利,公共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在于公众服务,如图书馆、档案馆等。因此,根据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服务部门。通常情况下,上述两种类型的机构可以比较广泛的搜集和储存各种信息,并通过编目、分类、机读目录和题录等形式来管理经济信息,以满足各行业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上述两种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信息传播媒介,可以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传递等,从而发挥经济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和加强国民经济建设的措施

1.注重全民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民众的经济信息意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注重全面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效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并真正落实全民信息意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信息有限管理。与此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服务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兴媒介的情况下,充分展示出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最终帮助民众合理运用各种经济信息,从而达到增强全面经济信息意识的目的。

2.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在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是解决信息立法问题的重要保障,以推动经济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真正优化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产业法的情况下,实现全国信息产业机构的统筹规划,并推动法律机制的规范化、统一化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信息垄断、信息封锁等方面的问题,以真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经济信息管理有序化发展。

3.不断推进行政界线集中化管理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信息的有效分配和共享,是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国民经济建设上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民经济建设的真正实现,与经济信息管理有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有效实施各种经济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打破行政界线采取集中化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机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才能真正实现各种经济信息的分类和职能划分,最终促进各部门联系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部门实现经济信息的有效共享,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增强不同机制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才能真正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最终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服务水平。

三、结束语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2

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根据经济信息的相关特点和国民经济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有团体用户和个体用户两种,在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情况下,必须对经济信息的个体使用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经济信息的对象进行划分。例如:将职业作为划分标准,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专家、经济学学者等,在充分发挥团体部门各种职能作用的情况下,将国家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支持,以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刚从恒指,促进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多、管理手段多种多样,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的情况下,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的选用也需要相对应的类型,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公共信息服务部门、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两种,而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比较看重盈利,公共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在于公众服务,如图书馆、档案馆等。因此,根据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服务部门。通常情况下,上述两种类型的机构可以比较广泛的搜集和储存各种信息,并通过编目、分类、机读目录和题录等形式来管理经济信息,以满足各行业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上述两种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信息传播媒介,可以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传递等,从而发挥经济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和加强国民经济建设的措施

1.注重全民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民众的经济信息意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注重全面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效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并真正落实全民信息意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信息有限管理。与此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服务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兴媒介的情况下,充分展示出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最终帮助民众合理运用各种经济信息,从而达到增强全面经济信息意识的目的。

2.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

在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是解决信息立法问题的重要保障,以推动经济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真正优化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产业法的情况下,实现全国信息产业机构的统筹规划,并推动法律机制的规范化、统一化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信息垄断、信息封锁等方面的问题,以真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经济信息管理有序化发展。

3.不断推进行政界线集中化管理

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信息的有效分配和共享,是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国民经济建设上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民经济建设的真正实现,与经济信息管理有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有效实施各种经济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打破行政界线采取集中化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机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才能真正实现各种经济信息的分类和职能划分,最终促进各部门联系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部门实现经济信息的有效共享,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增强不同机制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才能真正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最终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服务水平。

三、结束语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3

〔关键词〕民国; 出版业;经济管理方式;中国现代文学;文学生产机制

〔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6)05-0045-06

早在晚清,借助于现代工业技术的民营出版业就已经开始孕育并崭露头角,其发展速度较之于当时占出版业主流的教会出版机构和官书局要迅猛得多。当时的民营出版业多为独资或合资企业。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在民国初期之后成为民营出版业资本组织形式的主流,它们善于积极吸纳外资,实行中外合资形式。与此同时,相关出版法律制度颁布,行业协会、 组织相继成立,出版行业整体法律意识增强。在市场化运作上,注重企业赢利,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图书发行量,重视图书出版的广告宣传。在出版社内部管理上,实行稿酬制度,设立分工明确的下属部门,比如编译所、发行所、印刷所等机构,专人专职。民国时期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被广泛运用于民营出版业,推进它们开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其产业化的经济管理方式,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生产机制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一、多样股份制融资方式

与现代作家的多重身份采用灵活多样的股份制融资方式是当时很多民营出版社扩大再生产的第一步。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造就了集同人、作者、股东三种身份于一身的中国现代作家。而大资本与小资本的出版社采用的股份制融资方式也有所差异。早在晚清,商务印书馆便广纳多方资本以扩大自身规模和生产。比如,1903年吸收金港堂日方资本;1905年,将增资十万中的三万供“京、外官场与学务有关可以帮助本馆推广生意者,和本馆办事之人格外出力者”〔1〕认购,吸引了当时的学术界名人如罗振玉、王国维、严复、杜亚泉等入股加盟。这样拥有大资本的出版机构聚合起了当时文学界、学术界、思想界一批最为顶尖的作家和学者。这无疑成为商务印书馆最具品牌效应的文化资源。正是在此种办社传统之下,一向重视吸引和培养人才的商务印书馆为中国现代文坛和现代出版界培养输出了许多优秀作家和出版人。沈雁冰、郑振铎、胡愈之等都曾经供职于商务印书馆。之后,民国时期多家著名书局的创办者均有在商务印书馆供职的经历,如世界书局创办人沈知芳、开明书店创办人章锡琛、大东书局创办人吕子全等。

另外一类资本管理方式是以作家集资或以稿酬入股方式创办的出版社。民国初期虽然民营出版业逐步繁荣,但企业规模和资本力量相差悬殊。对于一些中小资本企业来说,资金募集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张静庐在回忆现代书局准备改革之前时的情景时写道:“踏进现代,各部分的现状,距离我的想象差得太远了。就连普通商店里的一切起码条件都不具备,每天读到几十封读者寄来的责骂的信,各式各样离奇的话都有听到。货栈里堆满着满房子不能销去而封面还是崭新的过期杂志和新书。一切都无从下手,经济的窘迫又使你无从提出什么大小革新的计划。惟一先决条件,要从招募股款入手。有了钱,才有办法。”〔2〕改革之前的现代书局在经营管理上施行总经理批准制,无论出版发行还是资金运行,所有权力都由总经理一人决断。由此,造成书局人员任用随意,不论才具,谁能更好地趋迎总经理的意图,谁就能居于重位。张静庐执掌现代书局后对书局的管理制度约法三章:第一,总编辑具有独立的工作权限,按照出版长远规划执行职责;第二,进一步扩大运营资本,施行股份制公司;第三,人事任免需根据个人才能高低,不能任人唯亲。如上所述,中小资本如果想要通过资本运营促进其长效发展,完善自身的组织机构,培育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变得尤为重要。对于出版社来说,固定的、高质量的作者群无疑是其核心竞争力。文学生产力的提高,既受出版者资金和设备的制约,也受作家队伍数量和质量制约。如何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相对固定的作者群,打造属于自身出版物的品牌特色是中小资本出版社发展壮大的核心问题。于是,利用出版社拥有的作者资源,以作者稿酬作为股金,使其成为出版社的一分子成为当时一些出版社的权宜之计。1926年4月1日创造社出版部宣布成立,同时制定“创造社社章”九章三十一条。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作者集资办社:“依时缴纳社费者均为本社社员,入社时须缴纳入社金三圆、常年费二圆。二年以上不缴纳社费者,经总社执行委员会议决后,追缴本社证书及徽章。”〔3〕除了集资办法的详细规定外,出版部还设有分工明确的各个管理部门。对于出版发行设有总务、编辑,对于资金的管理专门设立会计委员会。完备的机构设置、明确的资金运营方式使创造社成为一个具有相应经济权利和义务的股份制企业。与此相似的例子还有新月书店。1927年,以作家入股集资的方式,新月书店得以创办。新月书店总共募集资金两千银圆,其中每个大股一百银圆,小股五十银圆。书店管理机构的主要职务为董事长、总编辑、财务主管,分别由胡适、徐志摩、张嘉铸担任。此外,作者直接出资入股的另一种变通形式是作家以稿酬入股。这种融资方式以开明书店为典型。当时的开明书店旗下聚集的作家既有年轻的文坛新秀,也有资历老、名气大的大牌作家。开明书店鼓励这些作家以稿酬或版税直接作为股金入股。汪静之的诗集《寂寞的园》在开明书店印行出版,诗人将应得的稿酬全部抵充书店股金,作为对开明书店的投资。林语堂编写的《开明英文读本》出版后,从版税中分出1万元,投资开明。“当时出版界还没有抽版税的先例,然而对于著作品的所有权当然应该划分得清清楚楚。那时书店的习惯法,凡是出了薪水的编辑员,在编辑所工作时间内所做出来的文章,其版权似乎都属于书店的。(一般较大的书店也是如此。)所外的属于作家自有,仍可以另外作价卖给自己的书店出版。”〔4〕作家以稿酬入股的融资方式,对于作者群体小、出版书籍种类单一的中小出版社来说,一方面可以增强作者与出版社的关系,巩固固定的作者群;另一方面可以缓解企业发展的经济压力。这无疑使作家、出版社、市场三者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造就了中国现代作家集同人、作者、股东三种身份于一身的多重身份。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气质特征。当多种身份统一在个人身上时,不同身份的特质最终会影响到个人的整体思维和行为方式。这也是我们在解读众多民国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和文化选择时时常感到困惑或者矛盾的原因之一,甚至可以说,这也是造成民国作家复杂的精神状态的原因之一。同时,中国现代作家与出版社、市场三者的利益一体化也意味着出版业的知识分子职业化的成熟。股份制运用契约将作家与出版社连接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通过契约性质的合作关系,实现智力劳动与金钱的交换,出版社的赢利目的与作家的智力劳动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关系也意味着作家有为出版社工作的义务,这与作为报刊编辑而业余为副刊写小说不同的是,业余的成了具有另一种身份的作家。作者与其创作的作品有了更为独立、密切、自足的关系。作家个人对作品享有自始至终的著作权,作为作家的身份意识得以确立,为作家的职业化提供了心理以及物质上的保证。

三、专而精的出版路向

与现代文坛多个流派的并立民营出版业市场意识强烈,走专而精的道路,影响了现代文坛流派的并立。民营出版业的企业化经营模式决定了它以市场需求谋生产,按市场规律谋发展的意识。据张静庐《在出版界二十年》记述,民国时期,读者对书籍种类的阅读有一个大致的走向。民国初年是中国文坛“礼拜六派”最活跃的时代。这一时期,通俗文学在出版物势头上确比新书业强劲得多,无论杂志和书籍的销行也比新文学书籍更为广泛。新书业的读者群在这一时期还未形成,读者市场有限,经营不景气,整体新书业处于难以维持生存的境地。自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以后,文学作品的思想意识表现出趋向一致的抗战意识与情绪。具体而论,沦陷区、国统区、解放区盛行的文学种类又各不相同。

根据不同时期的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出版路线是当时民营出版社具有强烈市场意识的体现。世界书局原本由沈知方独资经营,后来随着营业规模扩大,1924年改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此后,书局管理层在经营方针上强调赚取利润,为此书局将出版方向瞄准了当时广受市民阶层喜爱、拥有庞大阅读群体的通俗小说,以此确立了其在民国时期通俗文学出版市场上无可替代的地位。尽管有些民营出版社也具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但它们整体的运作模式是市场运作机制。1941年日伪政权印发的调查报告《上海租界内中国出版界的实况(二)》写道,抗战前三年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保持着与的关系,又采用有利于自己的出版方针,……它大体上维护着政治统治,又不出版富于激进的带有煽动性的书籍”。〔9〕 “在上海,文化生产的多变局面,使出版商和书商即使在不利的政治气候下也有可能销售激进政治读物,其中一些企业家知道把资金投入左翼文学是在冒生命的危险,但常识使他们知道,激进政治刊物会畅销,他们的钱花的值。”〔10〕由此可以见出左翼文学流行态势背后的市场经济因素。小书局的代表现代书局在发展方向的调整上颇具特色。发展前期,现代书局强调走政治路线,以迎合革命文流。由于现代书局老板与创造社的关系,前期书局出版了一批左翼出版物《拓荒者》、《大众文艺》、“拓荒者丛书”,因此被查封并受其控制出版了刊物《前锋》月刊、《现代文学评论》。现代书局发展后期,脱离政治意识形态,强调出版物的文学性,由此引领了又一股新的文流。施蛰存记述道:“淞沪战争结束后,张静庐急于要办一个文艺刊物,籍以复兴书局的地位和营业。他理想中有三个原则,不再出左翼刊物,不再出御用刊物,争取时间,在上海一切文艺刊物都因战争而停刊的真空期间,出版第一个刊物。”〔11〕根据战时特殊的文化氛围制定适合自身的出版路线,在资金允许的范围内,保证出版物质与量双向提升。由此,纯文艺杂志《现代》创刊,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发行业绩,第一年的营业额从六万五千元上升到十三万元。

对市场的适应意味着出版物必须面对以大众为主体的广大读者群。由此,以印刷媒介为传播手段、遵循市场经济运作规律、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目的、旨在满足大众消遣、娱乐需要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孕育而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运作、凭借现代传媒技术生存是大众文化的两个主要特征。为适应读者的需要,书报业对自身体式作出调整的例子不胜枚举:《小说时报》首先将长篇小说一次登完;《小说大观》首创小说杂志季刊;《小说月报》刊登的有奖征文广告,首开报刊征文先河;《礼拜六》根据读者闲暇时间,制订本刊的出版时间等等。以现代传媒为基础的大众文化具有完全不同于古典传统的传播方式,这也意味着必将衍化出一种全新的文化生态。新兴的商业都市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与外来殖民文化的共同合力下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在这些城市中,雅文化没有在普通城镇居民中形成稳固的文化心理模式,因此,随着商业繁荣,以娱乐、休闲为主要特征的通俗文化很容易为市民阶层所接受。上述这些原因决定了这种文化本身所具有鲜明特征。首先,以满足市场消费需求为根本目的大众文化,为了寻求最大数量的接受者,必然在审美趣味上做出策略性的选择。那种极端化的“雅”与“俗”都不符合市场运作机制。作家必然会在“雅”、“俗”之间寻求一种审美趣味的平衡,以赢得更多的读者。其次,大众文化的主体――现代大众,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群体,他们拥有各异的文化身份和审美趣味,任何单一的文化趣味都无法满足多元的文化需求。大众主观的文化需求在客观上弥合了“雅”、“俗”文化的界限。由此可见,经济因素同样影响了现代文坛雅俗互动的文学态势。

四、小结

综上所述,对于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出版、传播、消费而言,经济因素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观察维度。民国出版业借助民国时期的经济政策支持和自由灵活、以市场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方式而获得发展。1920年代各种民办书店、民办出版社、文学刊物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新兴知识阶层开始投入文化自由市场,从而推动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新文化运动的发展。具有现代化设备和现代管理、运作制度的出版业成为一批松散知识分子赖以生存的空间,聚合的智力资源和文化资源又成为商业文化市场助力。它们互助、互补、共赢,成为最基本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一大批知识分子在著书与出版活动中找到了精神与物质的最有力的依托。民国出版业既诞生了如陆费逵、王云五、张元济这样的以出版为自我安身立命事业的出版家,也有如叶圣陶、巴金、郑振铎、邹韬奋这样身跨作家与编辑两大领域的精英,还有如鲁迅、胡适、茅盾、顾颉刚这样集学者、作家、教授、出版人于一身的现代文学主将。除此之外,还有一批海外学成归来的留学生加入到出版行业,构成出版业一道独特的风景。以商务印书馆的职员构成为例,旗下的编译所留学生比例高达1/4。不同学养背景的知识分子通过著述活动,成为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同时他们通过自身的出版活动为中国现代文学了精神特征和理想色彩。

〔参考文献〕

〔1〕商务印书馆九十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642.

〔2〕〔4〕〔7〕〔8〕张静庐.在出版界二十年〔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99,65,107,111.

〔3〕中国文学史资料全编:创造社资料〔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21.

〔5〕邱崇丙.民国时期图书出版调查〔M〕//叶再生,主编.出版史研究:第二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173.

〔6〕新闻报〔N〕.上海,1933-01-30.

〔9〕汪家熔.商务印书馆史及其他〔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47.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4

论文摘要:为适应新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中国国民经济管理的制度理念需要系统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特征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视野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理念的创新。

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在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信息经济、知识经济转型,产业结构正在从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型,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正在从高成本、低产出的粗放型经营向低成本、高产出的集约型经营转型,科学发展、民主发展、和谐发展,尽快建成创新型国家已经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新的发展阶段、新的产业结构、新的发展模式需要有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作保障。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是适应传统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适应第二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要求、适应粗放型发展模式的要求建立的。既然现在发展转型了,制度也需要转型,转型意味着创新。

虽然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形成了一种制度的惯性,它的创新必定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系统的工程。从目前的创新起点看,为了顺利启动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创新,国民经济管理理念作为必要的思想前提必须先行创新,在旧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改变,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确立之前,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系统创新难以起步。

一、从本质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理念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理念的创新。在传统工业经济发展中,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是促使微观主体创造出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财富,达到宏观层面物质财富供给与物质财富需求的均衡。为了达到这种均衡,国民经济管理在劳动力供求均衡、生产资料供求均衡、消费资料供求均衡、进出口供求均衡等要素均衡中进行宏观调控。这种以社会物质财富供给满足物质财富需求为职能的国民经济管理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会造成严重的管理缺位,因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生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的形成,表明人们的经济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物质需求层次上升到了社会和精神需求层次。合格的国民经济管理,就不能只是关注人们的物质需求,更要关注人们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在物质产品供给与物质产品需求均衡公式的基础上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去建立社会与精神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公式,要像了解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了解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像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需求管理比传统工业经济时期具有更多的社会和文化嵌入性。

从供给角度看,因为要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将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理念转化为现代经济产业和产品成为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传统工业经济时期不被列入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闲暇、娱乐、学习、健康、运动、咨询、时尚、创意、安全、满意、幸福、和谐等社会和精神产业逐渐被国民经济供给管理所关注。主动而有序地创造满足新的需求的新产业、新产品,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多地具有了社会和文化内涵,甚至文化创意本身就成为主导产业。当然,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中除了满足人们社会和精神需求的产业外,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农业、制造业以及传统服务业还是大量存在,还要提供大量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但是,即便是农业和制造业等各种传统产业,也必定通过信息化、知识化、生态化、自动化改造,被新型产业主导、连接、提升到一个新的运作水平,传统产业因此有了新的时代内涵,传统产业想固守在传统产业结构中止步不前就会失去生存的可能。在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国际化的今天,我们不可能以目前中国传统产业依然存在、依然落后为理由,否认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制度职能创新的必要性。产品从原材料和资金的投入到物质产品的生产,其最钟情的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GDP,为了GDP的增长,各级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致力于抓投资,搞引资,上项目,扩规模,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以GDP的多少来衡量,GDP增长得快,得到上级政府的表扬,干部的提升也快;GDP增长得慢,受到上级政府的批评,干部的升迁也慢。这种国民经济管理评价理念必须创新。

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特征理念的创新。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鲜明的行政特征,国民经济管理系统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行政等级管理系统。宏观行政主体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主体,行政上下级关系构成宏观与微观之间的主要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多半是上级对下级的行政调控,行政指令成为宏观调控最常用也最好用的手段。这种行政惯性在我国有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积淀,既和我国传统的工业经济基础上的粗放式经营相吻合,又与我国原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知识经济转型,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惯性特征。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集约经营模式,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需要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等级型特征转变到法治契约型特征。新的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特征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法治管理,不是等级管理而是契约管理,这并不是说新的国民经济管理没有行政管理,而是指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是依法行政管理。所以在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立法、执法、司法共同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宏观主体。在宏观管理特征变化的同时,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的关系也发生根本的变化,宏观管理主体不再简单地用上级的行政权威控制下级的经济行为,而是在尊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权利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谈判协商程序,微观主体权利与宏观主体意图在协商谈判中达成统一,形成契约,用法律规范微观主体行为。也就是说,宏观主体对于微观主体的权威首先来自于法律而不是来自于行政,法律权威先于行政权威,法律权威导致行政权威。过去基本上靠行政权威进行的宏观调控不再简单地是行政调控,而是依法调控,所谓依法调控,指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调控行为一定是通过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进行,是以法治为依据的调控,即便是紧急情况下的行政干预,也一定是通过立法特别授权的。

国民经济管理的法治特征的更深层的含义是,宏观管理主体的权力是微观主体宪法意义上的授权,微观主体当然是宏观主体的管理对象,但是由于宏观主体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是受人民委托的人的宪法内容,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的关系从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角度看,有一个委托人与人的法律授权关系,微观主体作为社会民众对宏观主体具有委托人意义上的监控权利。过去以为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关系只是行政等级关系,现在则要在行政层面上再进一步看到宪法层面上的关系,宏观主体是为全体人民进行宏观管理。这样一来,宏观管理包括政府行政管理在内本质上是宪法意义上的服务型管理,是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条件下的有限管理,是社会自治合作基础上的和谐管理。鉴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特性,我国当前阶段尤其要强调微观主体可以监控宏观主体,宏观主体的行为首先受到法律的约束,微观主体对宏观主体有监督的权利。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单纯的行政单向关系变成法治双向关系。宏观主体必须依法办事,宏观主体违法必究,这样一来,国民经济管理自然构成新时期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体制的改革实践也证明,如果只强调宏观管理主体的绝对权力,忽视微观主体的权利,极有可能出现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侵权,过多的行政审批、过多的收费罚款扰乱微观主体正常的经济活动。更严重的是,在有利可图时,宏观主体直接把持经济领域形成的行政垄断,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等竞争形成阻碍。目前中国出现的房地产热、投资热,垄断中体现的,以及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些政府部门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经济活动的谋利主体。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如此普遍的政府谋利行为呢?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只把国民经济管理当作行政问题看待,严重忽视了法治层面的特征,忽视了全体人民对于政府职能、政府行为的监控,造成目前的调控困境。既然问题的根源出在法治层面,光靠中央政府用行政强制控制地方政府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国民经济管理是全体人民都依法参与的管理,是全体人民授权政府的管理,人民有权管官,有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组织程序保障人民及时校正政府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这是目前将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化特征转到法治化特征的关键。

二、从管理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理念的创新。我们习以为常的国民经济管理内容,以物质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投入产出为主线,从宏观上掌握全国自然资源的存量与开采,全国物质资源的流入与流出,全国货币资金的存贷总量与结构、全国资本市场的流量与存量,致力于如何调动物质资源,如何进行货币投放。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一般是围绕物质资源和货币资金的投入产出而配置,劳动力是作为与物质资源和货币资源同样的生产要素对待的。这种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以物流和资金流为主线。在传统产业结构运作中,在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中,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为主的物质财富生产中,这种国民经济管理内容无可厚非。但是,在以知识和信息的投入产出为主线的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中,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不再是主要的生产要素,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人力资本,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成为财富的主要来源。过去考虑的是如何开采自然资源,将现有的物质资源、货币资源转化为产品,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开采人们的思想,开采人们的知识和潜能,如何将人们的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用符合人力资本投入产出要求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将人力资本的潜能转化为现实能量,围绕人力资本的创造潜能配置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主线。国民经济管理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我国有多少物质资源,多少货币资源,而是我国有多少人才资源,有多少具有创新潜能的知识资源,从这条主线出发,对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的运作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

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把国民经济管理的着力点从物资流、货币流转变到知识流、信息流。围绕知识流、信息流组织物资流、货币流,必须从宏观上改变产业结构的原有排序。从物质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医疗并不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是属于社会管理的内容。但是从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应该列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因为教育是否能够生产出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前提,所以教育构成知识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知识型国民经济的基本建设;同样,从物质资源的管理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也不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因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构成的新的技术周期对旧的技术周期有替代作用,而企业一般是在既定技术条件下形成物质资源的投入产出,从直接的物资流看产业结构,就无法容纳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的整个过程,但是从人力资本管理的角度看,科技研发就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因为科技研发是将人力资本的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在科技研发中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离开科技研发,人力资本的知识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下,无法转化为现实获利。过去我们只是把科技转化当作科技部门的事情,在知识经济的运行中,通过科技研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本身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内在工序,所以科技研发和转化中介也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此外,直接用社会和文化元素生产服务以满足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的软产业构成新的主导产业,如创意产业、广告业、休闲业等。所以,看一个产业是否具有主导性,不再看它投入的物质和资金的多少,而是看它投入的人力资本的知识的多少,人力资本投入越多从而创造价值越多的产业,越能成为主导产业。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从根本上改变了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排序。

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本是依附在人身上的生产要素,进行人力资本为内容的国民经济管理,就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人的管理,如何用高效的制度系统,将人身上处于潜在状态的人力资本转化为现实状态的人力资本,就是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的核心层面。那种把钱看得比人重的国民经济管理观念必须抛弃。国民经济管理用制度保障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包括人力资本的财产权、人力资本的竞争权、人力资本的交易权、人力资本的组织权、人力资本的创业权、人力资本的创新权、人力资本的流动权。国民经济管理从本质上看就是人的权利的管理。围绕人尽其才,关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权落实没有,是否有平等竞争的机会,是否可以与货币资本所有者谈判交易,是否可以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创业创新,是否有与人力资本能力相匹配的利益分配格局,经济效率与公平是否统一,收入增长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否统一,那种单纯以GDP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管理转变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发展目标的管理,以人力资本投入产出为主线的国民经济管理,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本管理。国民经济管理视野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视野包括国民经济管理的空间视野和国民经济管理的时间视野。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视野从空间状态看,是以国内范围为主;从时间状态看,是以现在时态为主,视野还是比较狭窄的。从空间状态看,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虽然也有进出口贸易,但在加入WTO之前,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还大多在国内从事经济活动,主要是在国内自我循环的生产销售运作。传统计划经济的体制中虽然也有国际关系,但高度集权的行政指令性计划主要是国内的制度运作。但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大批进入中国,而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也大批走出国境。经过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初步具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条件,中国完全融入了全球经济网络中。中国进行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也使中国的经济制度运作从封闭走向开放,中国进入了国际市场体系。产业的开放度和体制的开放度决定了国民经济管理的开放度。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本身就是国与国之间在全球范围内创新能力的较量,从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管理的国民经济管理必须从单纯的国内视野扩展到国际视野,将国民经济的运作放在全球背景综合规划,目标定位在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国际创新力的高度。从这个高度思考国民经济的管理,如何提高科学技术的原创性,如何创建国际品牌,如何打造胜任国际竞争的企业,如何与世界各国形成和谐的具有民族自尊的国际经济关系。

从时间状态看,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对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的管理,传统产业结构的技术条件相对落后,传统产业结构的体制运作效率也落后于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管理或者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物质货币循环,或者是技术引进基础上的模仿改良,在国民经济管理的时态模式上处于跟进式、引进式。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在具有了空间状态的全球化视野后,在时间状态上应具有未来时态视野。就是国民经济管理不是仅仅着眼于现在的技术状态,现在的资源状态,现在的品质状态,现在的制度状态,而是着眼于开发未来的技术状态,在引进技术的同时进行原始性创新,争取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寻找未来的资源状态,就是不单纯地看到现有的自然资源、物质资源,更要通过人力资本的创新活动再生出新型的经济资源,更要将人力资本的知识和潜能当作财富生产的首要经济资源,从而创造在传统模式中不可思议的生产力;创造未来的品质状态,改变给外国品牌打工、贴牌生产的状态,努力创造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世界品牌,用自有品牌去占领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探索未来的制度状态,着眼于从成为世界创新型强国的要求构建制度系统,将不利于创新的制度改造成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将动态地提供鼓励打破常规、鼓励创新的制度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中心工作,宏观管理主体是创新引导型而不是固守传统型。不是简单地用战略规划,用长期计划,框住微观主体的活动,而是规划计划本身对于微观主体的创新具有弹性和包容性,承认规划本身的非规划性、非预见性。微观主体的创新能够不断被宏观主体认可扶持,宏观主体的规划计划本身就包括对创新的预见、对创新的激励,宏观主体能够在微观主体充分参与基础上创新战略,这是新国民经济管理的特点。

三、从运行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一是政府组织的变革。组织结构的另一种特点是政企分开,政经分开。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与经济组织的适度分离,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要退位、正位、到位。退位,就是政府组织从直接经济活动领域退出,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进入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竞争,为民众创业、创新在组织上扫除障碍,提供方便。特别是政府组织的一把手通过组织结构退出经济领域,打破行政垄断。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改革的另一方面是政府组织到位。当政府过多地在经济领域活动,甚至与民争利时,国民经济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职能没法尽到,退出民众可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进入需要政府直接扶持的经济领域,创建政府的社会公共经济组织,比如扶持公共消费的公立组织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扶持公共创业平台的公立生产组织,例如,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基本建设的引导投资、战略产业的前期起步投资。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5

关键词:新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

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在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信息经济、知识经济转型,产业结构正在从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型,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正在从高成本、低产出的粗放型经营向低成本、高产出的集约型经营转型,科学发展、民主发展、和谐发展,尽快建成创新型国家已经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新的发展阶段、新的产业结构、新的发展模式需要有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作保障。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是适应传统工业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适应第二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要求、适应粗放型发展模式的要求建立的。既然现在发展转型了,制度也需要转型,转型意味着创新。

虽然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形成了一种制度的惯性,它的创新必定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系统的工程。从目前的创新起点看,为了顺利启动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创新,国民经济管理理念作为必要的思想前提必须先行创新,在旧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改变,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确立之前,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系统创新难以起步。

一、从本质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理念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理念的创新。在传统工业经济发展中,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是促使微观主体创造出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财富,达到宏观层面物质财富供给与物质财富需求的均衡。为了达到这种均衡,国民经济管理在劳动力供求均衡、生产资料供求均衡、消费资料供求均衡、进出口供求均衡等要素均衡中进行宏观调控。这种以社会物质财富供给满足物质财富需求为职能的国民经济管理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会造成严重的管理缺位,因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生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的形成,表明人们的经济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物质需求层次上升到了社会和精神需求层次。合格的国民经济管理,就不能只是关注人们的物质需求,更要关注人们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在物质产品供给与物质产品需求均衡公式的基础上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去建立社会与精神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公式,要像了解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了解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像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需求管理比传统工业经济时期具有更多的社会和文化嵌入性。

从供给角度看,因为要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将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理念转化为现代经济产业和产品成为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传统工业经济时期不被列入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闲暇、娱乐、学习、健康、运动、咨询、时尚、创意、安全、满意、幸福、和谐等社会和精神产业逐渐被国民经济供给管理所关注。主动而有序地创造满足新的需求的新产业、新产品,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多地具有了社会和文化内涵,甚至文化创意本身就成为主导产业。当然,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中除了满足人们社会和精神需求的产业外,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农业、制造业以及传统服务业还是大量存在,还要提供大量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但是,即便是农业和制造业等各种传统产业,也必定通过信息化、知识化、生态化、自动化改造,被新型产业主导、连接、提升到一个新的运作水平,传统产业因此有了新的时代内涵,传统产业想固守在传统产业结构中止步不前就会失去生存的可能。在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国际化的今天,我们不可能以目前中国传统产业依然存在、依然落后为理由,否认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制度职能创新的必要性。产品从原材料和资金的投入到物质产品的生产,其最钟情的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GDP,为了GDP的增长,各级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致力于抓投资,搞引资,上项目,扩规模,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以GDP的多少来衡量,GDP增长得快,得到上级政府的表扬,干部的提升也快;GDP增长得慢,受到上级政府的批评,干部的升迁也慢。这种国民经济管理评价理念必须创新。

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特征理念的创新。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鲜明的行政特征,国民经济管理系统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行政等级管理系统。宏观行政主体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主体,行政上下级关系构成宏观与微观之间的主要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多半是上级对下级的行政调控,行政指令成为宏观调控最常用也最好用的手段。这种行政惯性在我国有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积淀,既和我国传统的工业经济基础上的粗放式经营相吻合,又与我国原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知识经济转型,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惯性特征。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集约经营模式,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需要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等级型特征转变到法治契约型特征。新的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特征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法治管理,不是等级管理而是契约管理,这并不是说新的国民经济管理没有行政管理,而是指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是依法行政管理。所以在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立法、执法、司法共同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宏观主体。在宏观管理特征变化的同时,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的关系也发生根本的变化,宏观管理主体不再简单地用上级的行政权威控制下级的经济行为,而是在尊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权利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谈判协商程序,微观主体权利与宏观主体意图在协商谈判中达成统一,形成契约,用法律规范微观主体行为。也就是说,宏观主体对于微观主体的权威首先来自于法律而不是来自于行政,法律权威先于行政权威,法律权威导致行政权威。过去基本上靠行政权威进行的宏观调控不再简单地是行政调控,而是依法调控,所谓依法调控,指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调控行为一定是通过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进行,是以法治为依据的调控,即便是紧急情况下的行政干预,也一定是通过立法特别授权的。

国民经济管理的法治特征的更深层的含义是,宏观管理主体的权力是微观主体宪法意义上的授权,微观主体当然是宏观主体的管理对象,但是由于宏观主体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是受人民委托的人的宪法内容,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的关系从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角度看,有一个委托人与人的法律授权关系,微观主体作为社会民众对宏观主体具有委托人意义上的监控权利。过去以为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关系只是行政等级关系,现在则要在行政层面上再进一步看到宪法层面上的关系,宏观主体是为全体人民进行宏观管理。这样一来,宏观管理包括政府行政管理在内本质上是宪法意义上的服务型管理,是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条件下的有限管理,是社会自治合作基础上的和谐管理。鉴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特性,我国当前阶段尤其要强调微观主体可以监控宏观主体,宏观主体的行为首先受到法律的约束,微观主体对宏观主体有监督的权利。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单纯的行政单向关系变成法治双向关系。宏观主体必须依法办事,宏观主体违法必究,这样一来,国民经济管理自然构成新时期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体制的改革实践也证明,如果只强调宏观管理主体的绝对权力,忽视微观主体的权利,极有可能出现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侵权,过多的行政审批、过多的收费罚款扰乱微观主体正常的经济活动。更严重的是,在有利可图时,宏观主体直接把持经济领域形成的行政垄断,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等竞争形成阻碍。目前中国出现的房地产热、投资热,垄断中体现的,以及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些政府部门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经济活动的谋利主体。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如此普遍的政府谋利行为呢?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只把国民经济管理当作行政问题看待,严重忽视了法治层面的特征,忽视了全体人民对于政府职能、政府行为的监控,造成目前的调控困境。既然问题的根源出在法治层面,光靠中央政府用行政强制控制地方政府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国民经济管理是全体人民都依法参与的管理,是全体人民授权政府的管理,人民有权管官,有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组织程序保障人民及时校正政府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这是目前将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化特征转到法治化特征的关键。

二、从管理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理念的创新。我们习以为常的国民经济管理内容,以物质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投入产出为主线,从宏观上掌握全国自然资源的存量与开采,全国物质资源的流入与流出,全国货币资金的存贷总量与结构、全国资本市场的流量与存量,致力于如何调动物质资源,如何进行货币投放。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一般是围绕物质资源和货币资金的投入产出而配置,劳动力是作为与物质资源和货币资源同样的生产要素对待的。这种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以物流和资金流为主线。在传统产业结构运作中,在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中,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为主的物质财富生产中,这种国民经济管理内容无可厚非。但是,在以知识和信息的投入产出为主线的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中,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不再是主要的生产要素,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人力资本,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成为财富的主要来源。过去考虑的是如何开采自然资源,将现有的物质资源、货币资源转化为产品,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开采人们的思想,开采人们的知识和潜能,如何将人们的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用符合人力资本投入产出要求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将人力资本的潜能转化为现实能量,围绕人力资本的创造潜能配置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主线。国民经济管理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我国有多少物质资源,多少货币资源,而是我国有多少人才资源,有多少具有创新潜能的知识资源,从这条主线出发,对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的运作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

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把国民经济管理的着力点从物资流、货币流转变到知识流、信息流。围绕知识流、信息流组织物资流、货币流,必须从宏观上改变产业结构的原有排序。从物质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医疗并不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是属于社会管理的内容。但是从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应该列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因为教育是否能够生产出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前提,所以教育构成知识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知识型国民经济的基本建设;同样,从物质资源的管理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也不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因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构成的新的技术周期对旧的技术周期有替代作用,而企业一般是在既定技术条件下形成物质资源的投入产出,从直接的物资流看产业结构,就无法容纳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的整个过程,但是从人力资本管理的角度看,科技研发就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因为科技研发是将人力资本的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在科技研发中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离开科技研发,人力资本的知识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下,无法转化为现实获利。过去我们只是把科技转化当作科技部门的事情,在知识经济的运行中,通过科技研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本身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内在工序,所以科技研发和转化中介也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此外,直接用社会和文化元素生产服务以满足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的软产业构成新的主导产业,如创意产业、广告业、休闲业等。所以,看一个产业是否具有主导性,不再看它投入的物质和资金的多少,而是看它投入的人力资本的知识的多少,人力资本投入越多从而创造价值越多的产业,越能成为主导产业。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从根本上改变了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排序。

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本是依附在人身上的生产要素,进行人力资本为内容的国民经济管理,就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人的管理,如何用高效的制度系统,将人身上处于潜在状态的人力资本转化为现实状态的人力资本,就是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的核心层面。那种把钱看得比人重的国民经济管理观念必须抛弃。国民经济管理用制度保障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包括人力资本的财产权、人力资本的竞争权、人力资本的交易权、人力资本的组织权、人力资本的创业权、人力资本的创新权、人力资本的流动权。国民经济管理从本质上看就是人的权利的管理。围绕人尽其才,关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权落实没有,是否有平等竞争的机会,是否可以与货币资本所有者谈判交易,是否可以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创业创新,是否有与人力资本能力相匹配的利益分配格局,经济效率与公平是否统一,收入增长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否统一,那种单纯以GDP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管理转变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发展目标的管理,以人力资本投入产出为主线的国民经济管理,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本管理。

国民经济管理视野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视野包括国民经济管理的空间视野和国民经济管理的时间视野。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视野从空间状态看,是以国内范围为主;从时间状态看,是以现在时态为主,视野还是比较狭窄的。从空间状态看,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虽然也有进出口贸易,但在加入WTO之前,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还大多在国内从事经济活动,主要是在国内自我循环的生产销售运作。传统计划经济的体制中虽然也有国际关系,但高度集权的行政指令性计划主要是国内的制度运作。但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大批进入中国,而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也大批走出国境。经过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初步具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条件,中国完全融入了全球经济网络中。中国进行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也使中国的经济制度运作从封闭走向开放,中国进入了国际市场体系。产业的开放度和体制的开放度决定了国民经济管理的开放度。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本身就是国与国之间在全球范围内创新能力的较量,从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管理的国民经济管理必须从单纯的国内视野扩展到国际视野,将国民经济的运作放在全球背景综合规划,目标定位在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国际创新力的高度。从这个高度思考国民经济的管理,如何提高科学技术的原创性,如何创建国际品牌,如何打造胜任国际竞争的企业,如何与世界各国形成和谐的具有民族自尊的国际经济关系。

从时间状态看,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对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的管理,传统产业结构的技术条件相对落后,传统产业结构的体制运作效率也落后于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管理或者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物质货币循环,或者是技术引进基础上的模仿改良,在国民经济管理的时态模式上处于跟进式、引进式。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在具有了空间状态的全球化视野后,在时间状态上应具有未来时态视野。就是国民经济管理不是仅仅着眼于现在的技术状态,现在的资源状态,现在的品质状态,现在的制度状态,而是着眼于开发未来的技术状态,在引进技术的同时进行原始性创新,争取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寻找未来的资源状态,就是不单纯地看到现有的自然资源、物质资源,更要通过人力资本的创新活动再生出新型的经济资源,更要将人力资本的知识和潜能当作财富生产的首要经济资源,从而创造在传统模式中不可思议的生产力;创造未来的品质状态,改变给外国品牌打工、贴牌生产的状态,努力创造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世界品牌,用自有品牌去占领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探索未来的制度状态,着眼于从成为世界创新型强国的要求构建制度系统,将不利于创新的制度改造成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将动态地提供鼓励打破常规、鼓励创新的制度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中心工作,宏观管理主体是创新引导型而不是固守传统型。不是简单地用战略规划,用长期计划,框住微观主体的活动,而是规划计划本身对于微观主体的创新具有弹性和包容性,承认规划本身的非规划性、非预见性。微观主体的创新能够不断被宏观主体认可扶持,宏观主体的规划计划本身就包括对创新的预见、对创新的激励,宏观主体能够在微观主体充分参与基础上创新战略,这是新国民经济管理的特点。

三、从运行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一是政府组织的变革。组织结构的另一种特点是政企分开,政经分开。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与经济组织的适度分离,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要退位、正位、到位。退位,就是政府组织从直接经济活动领域退出,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进入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竞争,为民众创业、创新在组织上扫除障碍,提供方便。特别是政府组织的一把手通过组织结构退出经济领域,打破行政垄断。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改革的另一方面是政府组织到位。当政府过多地在经济领域活动,甚至与民争利时,国民经济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职能没法尽到,退出民众可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进入需要政府直接扶持的经济领域,创建政府的社会公共经济组织,比如扶持公共消费的公立组织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扶持公共创业平台的公立生产组织,例如,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基本建设的引导投资、战略产业的前期起步投资。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6

近年来,国民经济学专业取得了飞快的发展,从原来只有8家高校开设的本科专业到现在本科阶段已有30多所高校开设,国民经济学专业已经悄然走入考生的视线。

国民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还从未出现“国民经济学”这个概念。“国民经济学”的概念是1980年由厦门大学的钱伯海教授提出的。目前的分类上,国民经济学与国民经济管理学并无本质上的差别,然而,国民经济管理学究竟属于哪个学科,一直以来存在很多的争议,有的认为应该属于政治经济学,有人认为属于应用经济学,还有人认为属于管理学,因此各个高校也有不同的称谓。

其实,目前真正开设国民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数不多。1986年辽宁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办了国民经济管理本科专业,随后全国有8家高校相继开设了类似专业,主要是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安徽财经大学也新增了该专业。虽然它们的专业名称各有差异,但是在经历了很多的争议和摸索后,大家都对两个不同名称的专业的学科性质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国民经济学”是经济学门类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综合性较强的应用经济类专业。它是从宏观、战略的角度来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并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预测与规划。它是一个比经济学更为广阔的领域。它有很多的亲戚,如管理学、宏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正是因为国民经济学的跨学科属性,所以到目前为止,国民经济学还是一个有着很多争议的学科。不过,国民经济学与它的亲戚们有着很多的区别。例如国民经济是个宽泛的概念,那么它可以与宏观经济画等号吗?宏观经济指的是经济运行的总量现象,如怎么计算GDP,国家怎么决定国民的收入,又该如何分配国民收入;还有投资、消费和进出口规模问题等都是需要研究的对象。而国民经济则包罗万象,比宏观经济宽泛得多。它不但涉及全部的宏观经济,还包括被称之为“中观经济”的产业经济和区域经济,如“小灵通引发电信与政府的博弈”“某市煤炭资源枯竭,出路何在”等案例,甚至包括已形成群体现象的厂商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同样,单个的企业经济、农户经济、家庭经济、个体经济等微观经济现象本来不进入宏观经济分析的视野,但它可以作为群体现象成为国民经济分析的对象。

培养模式“三分天下”

根据不同的专业名称和高校性质,国民经济学的学习和培养模式也有些不同。大致说来,国民经济学的主要学习内容和培养模式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注重宏观经济。从宏观的角度去理解经济,如产业行业地区等,所以需要学习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宏观经济数量分析。如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侧重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侧重国际贸易管理与发展等。

第二类注重经济学的知识,更多地与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等有关,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财产性收入的相关知识的学习。按照投资学模式进行培养,着重财政税务、银行投资、证券投资等方面。如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暨南大学、辽宁大学等的国民经济学专业(投资管理方向)。另外还有西南政法大学侧重国际贸易与投资、西北大学侧重资本市场的投融资等培养模式。

第三类注重管理学,主要侧重于国民经济的管理。专业课程包括如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与管理、统计分析和财务管理等辅助课程。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四川大学侧重管理,辽宁大学侧重国民经济管理和区域经济发展。

就业正走向学科融合

国民经济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包括各种管理部门、市场公关、营销人员、投资与咨询顾问、对外贸易等,因为开设院校少,竞争也不多,总的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7

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放弃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管理方式,并不意味着国民经济不需要政府管理。我国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实行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体系,今后将在以下领域或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仍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调控,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治理,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地区差别的解决,对外开放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协调,公共产品领域的资源有效配置和社会福利最优化问题,市场运行中垄断与竞争关系的协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和总结,逐步探索其规律,形成我国国民经济管理的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针对现实的国民经济发展实践,目前在高等财经类专业院校的教学中,部分院校设有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或开设国民经济管理课程,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宏观经济管理人才。但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深感目前出版和使用的各种《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其理论体系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该理论的发展。

其一,缺乏一些基本理论范畴。事实上,每一学科都有一些基本的理论范畴。如统计学作为一门搜集、整理和分析各种资料数据的方法论科学,以总体、总体单位、变量、指标和标志等为其基本范畴是很明显的。而正是这些基本范畴,成为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之一,并支撑起了一门学科的理论框架。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其基本理论范畴很不明显,从而使其学科特点不明显,影响了理论体系的完整性。

其二,研究对象不明确。任何一门学科,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作为教科书更是如此。这是因为研究对象关系到各门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内容,各学科之间的区别是以其不同的研究对象为根本标志的。因此,研究对象的确定,对一门学科来讲,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多数没有对其研究对象加以阐述和界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也正是由于缺乏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使现有的各种版本的教科书,其内容差别较大。

其三,学科体系安排不合理。具体表现为管理内容讲得太多,而管理职能讲得则不够。国民经济管理应是在揭示经济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民经济主要方面的有效决策、组织、调控等,实现经济运行的既定目标。由此可以认为,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其体系内容的安排应以方法论为主体就像研究微观经济活动中的管理学一样,重点放在讲述管理的原理、职能以及方法上面,而不是在内容上大做文章。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管理学,而像是宏观经济学,但又不如经济学那样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严密的逻辑性。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学科体系、内容安排不合理,集中表现为把管理内容作为学科的主体部分加以阐述。

其四,传统的管理方法阐述较多,现代的管理方法阐述较少。现代经济管理,不论是宏观经济管理,还是微观经济管理,都有一种趋势,就是越来越多地采用现代管理方法。现代管理方法集中表现为数量化方法。作为对实践活动进行概括和理论抽象的国民经济管理学应体现这一要求,即对现代管理方法着重加以阐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远没有做到这一点,在阐述管理方法时,仍然是传统的管理方法阐述得较多,现代管理方法阐述得较少。显然,这样将不利于现代管理人才的培养,也不能满足现代经济社会管理实践的需要。

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共同努力。结合教学实践,本文仅就目前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设想。

    1.完善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原则。(1)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框架,要符合一般管理理论的要求,即整个理论体系的内容要按照管理职能来安排b把有关管理内容放在相应的职能中加以阐述。如对经济增长率的确定、经济结构的安排应放在决策职能中加以阐述,而对于经济增长率的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应放在调控职能中阐述。(2)突出重点,精简适用。国民经济管理无论从管理的内容,还是管理的方法看,都涉及到很多方面,要做到面面俱到,必然使内容庞杂,甚至会影响理论体系的清晰化。因此,在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要做到突出重点,精简适用。(3)加强定量分析。国民经济管理的本质在于应用性,而目前应用性的特征之一便是定量分析。因此,国民经济管理理论的阐述,应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特别要注意一些决策模型、调控模型的应用和阐述。(4)充分吸收国外的一些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并使其中国化。

2. 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构想。按照上述原则,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内容应安排如下:(1)导论,主要阐述国民经济管理的含义、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学科性质等;(2)国民经济管理模式,重点介绍国民经济管理的不同模式和体制,分析不同模式选择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关注主要的经济运行机制,阐述它们的运行特点;(3)国民经济管理目标和职能,主要阐述国民经济管理的基本目标,揭示国民经济管理的一般职能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职能;(4)国民经济运行规律,主要应阐明经济系统的协调性、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性、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国民经济决策的理论、方法和内容,其中包括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中、长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6)国民经济管理实施的组织体系;(7)国民经济运行的预警和调控,包括预警和调控的理论、方法和重点内容;(8)国民经济管理的评价,包括评价理论、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等。

本文认为,这种理论体系的内容安排^较之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体系,最大的优点在于:它符合一般管理理论体系的逻辑顺序要求,不至于使庞杂的管理内容的阐述,冲淡管理机制和职能的阐述,突出了管理学科的特点,因而也容易使人们把握学科体系的内容,使国民经济管理学真正成为一门管理学。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8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经济民主;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政治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3.03.001

一、经济民主的内涵及其意义

什么是经济民主?美国学者乔万尼・萨托利认为,经济民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财富的平等,二是经济生产过程控制权的平等。这是一种“不涉及政体层面的民主问题,即国家范围和国家管理”的非政治形态的民主。[1]西方民主社会主义者对经济民主作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多认为经济民主主要是指:生产者和消费者及其组织对生产、销售、分配等过程和决策产生影响,与资方共享决定权。[2]民主社会主义者对经济民主的认识,立足于劳动者在拥有参与权、决定权的基础上的经济管理活动。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民主理论是从对商品经济与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关系分析中提炼出来的。马克思认为:“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3](P197)在这里,马克思肯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人们自由、平等、权利观念普遍产生的条件,但也指出在商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自由、平等、民主,其间会存在矛盾和问题。马克思指出:“交换价值制度,或者更确切地说,货币制度,事实上是自由和平等的制度。但是,在更深入的发展中所出现的矛盾,是这种所有权、自由和平等本身的内在矛盾即混乱。它们有时转变为自己的对立面。”[3](P478)概括来说,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经济民主在内容上具有阶级性,是指在消灭剥削的前提下,依靠生产者的联合体有计划地自觉从事社会劳动,并依靠劳动者实行民主管理。

推进经济民主化进程,意义重大。经济民主化旨在改变经济领域内一切不民主的东西,针对经济垄断、市场准入限制,以及与经济相关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法律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使之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避免因政府过度干预而阻碍公平竞争与自由秩序的真正实现,增强企业发展的稳定性,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合理秩序建设的积极性,实现资源与市场要素的合理化配置,提升经济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促进社会繁荣与公平正义,最终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改革开放后,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民主问题的研究基本上限于政治民主层面,忽视了对民主其他领域的探索。本文拟以中国经济民主为研究对象,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民主理论的重建、发展、创新与实践作一考察,以期为我国政治发展提供参考。

郑 州 轻 工 业 学 院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3年

第3期 黄天弘:党的经济民主理论的创新与实践

二、中国共产党经济民主理论的认知进程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把经济民主作为一个术语提出来,最早出现在1948年1月“关于军队内部民主和政治民主”的表述中,那时党对经济民主的理解,是指在军队内部,士兵有权选举代表协助连队首长管理连队的给养和伙食[4](P1170),尚未把经济民主看做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认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出发,努力加强经济民主制度建设,把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的权利作为人民的根本权利,其中著名的《鞍钢宪法》提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国有企业管理模式被广泛推行,意在实现劳动者对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然而,实践中片面地强调群众参与,破坏了正常的企业管理制度,违背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原则,使企业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不过,这毕竟是党对经济民主理论的一次初探,它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理论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历史借鉴。1970年代末,当中国共产党重新踏上民主与科学探索的征途时,经济民主又被重新提了出来。

1978年12月13日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一次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结发言,旗帜鲜明地提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并从4个方面着重阐述了发扬经济民主的问题:一是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经济管理权力,“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不利于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5](P145);二是在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之下,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在经济计划和财政、外贸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三是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明确管理者、劳动者的责任与义务;四是加强法制建设,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并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等之间的关系。[5](P145-147)在这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献里,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民主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经济发展的经验,针对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主体没有自、没有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不能调动生产者积极性等弊端,从制度层面上提出了新的经济民主思想。这些思想为中国共产党重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及其管理制度作了理论准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松动,建设以自由、平等、法制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扬帆起航。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遵循民主精神和民主原则,从制定经济体制改革大政方针的角度出发,丰富和发展了经济民主理论,成为后来党在不同时期推行经济民主政策的理论指南。

1979年,为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加快农业生产,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里,明确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提出“要从制度上保障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5](P336),以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党和国家制度的层面上认识到,经济民主不仅应与政治民主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是整个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对经济民主的论述,意味着党对经济民主理论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我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新从体制上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的思想。[6](P122)1982年1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以此为标志,中国共产党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为理念,把农村作为改革的重点,进入农村改革的突破阶段。1982年党在十二大报告中明确规定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并把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问题来对待[6](P244)。根据这一精神,在农村改革中扩大了农民的生产自,企业自也随之扩大。由此,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思想,并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基本方针。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在城市全面展开,国有企业改制成为改革的重点。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重申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肯定了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就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随后,以市场和计划并存的“双轨制”为特点的体制模式,出现在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中。然而,在经济改革中,“双轨制”虽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也受到原有体制弊端的负面影响,寻租现象和腐败行为滋生蔓延,助长了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市场化与经济民主进程受挫,抑制了我国经济民主化进程。[7](P33-39)1989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再次重申了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并把改革的核心问题确定为建立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6](P369)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内容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理论认识的一次质的飞跃,它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经济民主理论。在此基础上,1993年党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等制度体系,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8](P521)这个《决议》在理论上充分展现了党对经济民主制度化建设的新探索,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为加快国有企业民主化进程在理论上做好准备。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对国有经济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即“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企业的控制力。[8](P686)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深化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理论被归纳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体人民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在各项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相统一的基本法律制度基础上,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最优结合。国家政治制度则通过保障经济民主,使全体人民在以各种形式拥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实现对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9](P136-137)

从上述中国共产党对经济民主理论的认知发展来看,一方面不断发展着的理论指导着我国市场化和经济民主化的进程,使市场机制在经济体制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经济主体获得了相对平等的投资地位和自由的经济活动范围,取得对企业管理的主导权也就成为必然,经济民利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民主理论的发展历程,呈现出渐进式的特点――1992年之前,以探索性的破除旧体制的方式展开,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后,经济民主理论的发展进入了系统的、主动的制度创新阶段,经济民主建设更趋于具体、全面。

三、我国经济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之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单一的或单项的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也不是采用原有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分别单项推进的方式。要改变我国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一方面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需要的体制,如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企关系,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国家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宏观调控和服务等;另一方面要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改革权力高度集中和权力错位的现象,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10](P265)简言之,就是要确立一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双向目标结构。这种双向目标结构是一个统一的进程,又是趋于一体的结构,即以民主的手段或方法解放束缚生产力的各种因素,调动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同时进行经济民主建设。

我国经济民主建设主要包括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市场主体的民主化、收入分配的民主化、企业领导体制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经济法制建设等内容,它们之间联系紧密,统一于整个经济民主建设之中。

1.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

我国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主要是指农村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和城市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经历了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农产品的统一定价、统购统销到价格放开、市场调节的农产品流通体制,以及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过程。在农村经济体制运行的民主化历程中,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被突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2002年以来,我国大幅度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补贴,特别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中国共产党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8](P868)值得一提的是,经过近30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为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利,2006年中国政府宣布完全取消农业税,从而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解放了生产力。

2.市场主体民主化

消除市场主体经济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改变我国市场主体的单一性,实现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类型的经济主体相互竞争与共同发展,是我国市场主体民主化的内在要求。为确保人民权利在经济层面的实现,十四大以后,中国共产党对所有制的内涵、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以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形式等方面的认识不断深化,确定了将“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实现了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目前,除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外,我国市场主体的形式还包括有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联营组织、企业集团等。这些市场主体,在统一、开放、竞争、民主的市场经济中都享有平等的经营自。市场主体的民主化,避免了经济管理权力的集中,改变了经济运行的基础,增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活力。

3.收入分配制度的民主化

一个国家的分配制度可以充分展现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状况以及经济机会的平等化水平,而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则体现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经济民主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收入分配制度的建设,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已由过去的“平均主义”转向“部分先富,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再到走“共同富裕”之路的发展路径。走“共同富裕”发展之路,反映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地位和经济机会已经趋于平等化,这是中国经济民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

4.企业领导体制的民主化

经济民主的自由、平等、法制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市场经济的发展,便于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民主形式的形成,为实现经济主体的利益诉求创造了条件。1978年以前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的政治、经济、社会一元化领导体制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由、平等、自主和法制的要求。要使经济民主建设顺利进行,必须进行领导体制改革,以党内民主为起点,带动经济体制的民主化改革,才能真正地、实质性地开展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建设。新时期我国企业领导体制的民主化改革是党领导的经济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是经济民主化发展的内在推动力。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领导体制的民主化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恢复与改革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阶段,二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试行与确立阶段,三是调整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新企业领导体制阶段。

5.经济管理的民主化

经济管理的民主化主要是指劳动者对经济的控制,或者说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权的平等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原则,它不仅体现着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更重要的是它要真正实现法律与制度保障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管理的民主化主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和保护人民的经济民利等来实现的。特别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把过于集中的经济管理权力下放给企业和人民,使其享有经营管理的自。[11](P89-92)如生产管理已由指令性计划转变为市场需求决定生产的自;政府全面放开了对价格的管制,在某些特殊经济领域,在保证市场基本价格的前提下,让人民群众参与价格制定;在一般企业管理上,一方面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做出生产安排而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另一方面,企业中劳动者的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处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护之下,确保了企业职工民益的实现。

6.经济法制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三次宪法修改,以及为适应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要求而进行的法制建设,尤其是关于市场主体及其行为、市场体系、市场调控与管理、市场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大大推动了我国经济民主的发展。具体来说,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合作社法》等,规范市场主体行业的法律有《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证券交易法》《担保法》《房地产交易法》等,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倾销条例》等,规范市场宏观调控的法律有《银行法》《税法》《物价法》《国有资产法》《预算法》等,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就业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民主建设的健康发展,体现了经济活动中的民主精神。

四、结语

党的经济民主理论,是通过总结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历史经验,结合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而产生的,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它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推行经济管理民主化、产权分散化、法制化,突出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建设经济民主的同时,又为理论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从纵深方面来看,党的经济民主理论与实践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发展和创新经济民主理论,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体制改革应分享经济民主理论的成果,它将助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2.

[2]黄文扬.国内外民主理论要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341.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本书编写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会、中央全会报告、公报、决议、决定(上)[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

[7]马方方.经济市场化背景的中国经济民主建设及其国际价值[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9(3):33.

[8]本书编写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会、中央全会报告、公报、决议、决定(下)[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

[9]李铁映.论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9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之下,主要有六**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sp;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

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条属于经济手段。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梅啥记康髁恕巴晟坪旯鄣骺亍闭庖蛔钪匾墓芾硎侄巍?/p>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

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1〕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

〔2〕拙作:《经济法新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4页。

〔3〕王家福等:《论依法治国》,《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4〕〔7〕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2页、第6页。

〔5〕张尚zhuó@①:《行政法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0

就国际社会来看,公共经济管理是把人民生活紧密结合国家发展,为达到民富国强的目的,把二者有针对性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分析,理论学者的大量研究认为,公共经济管理是为人民谋福利,因此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分配,这其中的关键是其公正性。具体而言,作为各级政府,应当对全部的社会成员承担责任,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地运用公共权力,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随着民生概念的提出,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也从反面进一步推动了公共经济管理理论的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国家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各种惠民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政府部门要合理分配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对所有社会成员要承担责任,制定详细明确的实行方案。民生观念的提出改变了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自己利益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共经济管理理论的发展。

(一)公共经济管理的内涵。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的公共经济管理。广义的公共经济管理包括社会人文学、金融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狭义的公共经济管理是一门学科。两者是一种不可分支的二元理论,他们对民生关系具有重要的影响,共同作用于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管理拥有广阔的知识理论,具有非常广泛的涉及层面,能够满足人类对它的需求。狭义经济管理和广义经济管理具有不同点,对民生关系也具有不同的作用。

(二)民生关系的内涵。民生关系和公共经济管理一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主体是民生。狭义的民生就是平常说的民生关系和民生问题。由于人的生理需求是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因此人的衣食住行是民生关系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广义的民生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是同民生有关的事情。在创造经济的时候,群众会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民生关系关乎每个人的生存利益和现实发展,是国家需要重视的问题。

二、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之间的关系

民生是国本,公共经济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的关系非常紧密。我们对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之间存在的关系做如下分析:

(一)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对民生关系的改善

1、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为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百姓生活离不开国家的维护,民生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经济支持,通过在公共产品上的投入,使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随着我国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收入低的人群也基本得到生活保障,这就是民生改善的一个方面,但目前这个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城乡存在差距等,但随着政府对农村社保工作的重视,更多的公共产品开始走进农村,参与分配与使用,这对民生的改善具有很大的意义。

2、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协调民生关系。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深化,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提升,与此同时对民生问题更加关注,公共经济对于民生的投入部分增多,如在建立健全各类保障制度、增加对民生需求的财政投入等方面,且在此过程中,通过公共经济管理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这样有效地规避了在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速度与效果的矛盾,将社会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尽量拉近,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做到改善民生,协调民生。

3、公共经济管理能够通过协调政府财政支出填补市场空缺。市场经济体制在促进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在公共财政支出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随着公共经济管理的不断深化,在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加强财政补助,解决问题,保障民生。从深层次的角度看,政府的调节有利于促进公共产品的产出,但在这个过程中,公共经济管理不仅仅是参与进来,更多的是作为决策,将财政预算用于刺激经济发展,鼓励百姓使用公共产品,实现高效市场配置。

4、公共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改善民生关系。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的改善主要通过政策指导和资金调配,通常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投入比较大,资金的流向需要明了清晰,要确保完全用于改善民生,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公共经济管理制度,对相关改善政策与改善资金进行监督,从根本上确保百姓得到实惠。

(二)改善民生对公共经济管理存在要求。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民生关系的改善有很大作用,可以说他们之间紧密相连,在管理中,公共产品的产出增加,财政支出被优化,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都因此得到改善,再加上对公共经济管理逐渐形成制度与法律的制约,百姓的实惠得到进一步保障。

1、政府管理职能需要进一步转变。随着经济发展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公共产品有更高的要求,而政府实施经济管理生产公共产品,满足民众需求的同时,促进民生改善。可见政府在促进经济、监管市场的同时,提供了更多的公共服务,因此我们要更加确立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使之承担起相关责任,坚持不断地将更多公共资源提供给百姓,加强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改善民生。

2、深化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是政府对公共事业的协调,这也是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在公共经济管理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以确保社会分配公平进行。其中,政策的制定需要民众参与,让公共政策更透明、更民主,还要有相关制度对该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

三、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的重要作用

(一)公共经济管理促进民生需求的快速实现。传统的概念中,民生主要指百姓的衣食住行,随着时代的发展,民生的意义逐渐扩大,除了基本生存保障外,还包括基本的教育、医疗等方面,这也导致一些问题随之而来。我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政府一边在了解民生的需求,一边有方向地进行经济建设,通过公共经济管理手段满足百姓的各种需求,即实现民生需求,进而从根本上实现社会保障,保证百姓利益,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公平的社会分配。改善民生是进行公共经济管理的出发点,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平衡分配。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财富总值越来越高,社会分配有偏差是难免的,为了避免问题扩大化,更好地平衡社会分配,我国政府出台了各种惠民原则、政策,确定均等化目标,提升公共经济管理工作。如在财政方面,政府在有意识地降低支出比例,逐渐实现从政府支配向公共支配转型,做到平衡社会分配,改善百姓生活。

(三)公共经济管理平衡贫富差距。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人们的心理状况会存在着不平衡状态,这种心理反应会阻碍民生工程的实施,会产生一些社会问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具有贫富之差,一些人挣扎在生活线上,一些人依靠勤劳和勇敢快速地富了起来,因此一些人产生了不健康的心理,社会上出现了仇富的现象。由此可见,过大的贫富差距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造成了农村人口的锐减,城市人口不断增长,使民生关系受到不良影响。只有通过公共经济管理的适度干预,才能平衡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

(四)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就业。就业是一个国家公民的权利保障,也是民生之根本,而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则是民生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有权利要求劳动,也有义务进行劳动,因此就业证实了民生关系。公共经济管理要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目前我国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处于上升状态,在公共经济管理中,一些城市并没有做好减少失业、增加就业这项民生工作。大学生是知识丰富的人群,如果他们不能把所学的知识发挥在工作中,不能好好地就业,那么就会对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在公共经济管理中,如何安顿失业人群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就业包括失业再就业、初次就业等问题,在现代社会中,迫于生活问题,一个人在失业一段时间之后,有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对于民生关系来说是一种挑战,威胁到了社会和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价值。因此,公共经济管理在增强就业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五)公共经济管理在医疗、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新时期,在医疗保障方面,我国民生关系没有得到很好地处理,公共经济管理还不够好,大病、重病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体制也不够健全。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医患关系的紧张与不健全的医疗保障脱离不了关系,如果想在公共经济管理中一次性地发展好,就要加强医疗保障民生关系的建设。而民生关系中容易爆发问题的另一个点就是住房保障。新时期中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多,城市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很多城市都存在住房保障民生关系问题,由于城市房价太高,租金太贵,一部分到城市务工的农民晚上睡在天桥底下,白天在工地干活,没有经济能力住在温暖的房子中。另外,由于没有住房保障,一些白领工作人员蜗居在小房子中,这充分地说明了公共经济管理造成了民生关系的进一步恶化,没有做好住房保障民生工作。

四、改善民生关系的建议

(一)缩小贫富差距,加强公共经济管理。为了改善民生关系,第一步就要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国家和政府要实行税收减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就农民而言,政府对粮食的收购价格要具有严格的标准和执行程序,给予农民合理的补贴,从而使农民逐渐富起来。同时,国家还可以利用财政支出大力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缩小城乡、地域之间的贫富差距,对所得工资进行税收调整,尽可能的减少贫富差距带来的民生问题。

(二)采取多种方法鼓励就业,改善民生关系。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关系,就要采取多种方法解决就业问题,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针对失业问题,公共经济管理要进行一定的财政支持,政府要对失业人群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且要给予一定的拨款,联系工作单位,帮助他们再就业。为了使居民的个人收入增加,公共经济管理就要做好就业工作,从而改善民生关系,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1

一.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理念的创新。

我们习以为常的国民经济管理内容,以物质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投入产出为主线,从宏观上掌握全国自然资源的存量与开采,全国物质资源的流入与流出,全国货币资金的存贷总量与结构、全国资本市场的流量与存量,致力于如何调动物质资源,如何进行货币投放。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一般是围绕物质资源和货币资金的投入产出而配置,劳动力是作为与物质资源和货币资源同样的生产要素对待的。

这种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以物流和资金流为主线。在传统产业结构运作中,在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中,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为主的物质财富生产中,这种国民经济管理内容无可厚非。但是,在以知识和信息的投入产出为主线的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中,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不再是主要的生产要素,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人力资本,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成为财富的主要来源。过去考虑的是如何开采自然资源,将现有的物质资源、货币资源转化为产品,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开采人们的思想,开采人们的知识和潜能,如何将人们的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用符合人力资本投入产出要求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将人力资本的潜能转化为现实能量,围绕人力资本的创造潜能配置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

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主线。国民经济管理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我国有多少物质资源,多少货币资源,而是我国有多少人才资源,有多少具有创新潜能的知识资源,从这条主线出发,对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的运作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把国民经济管理的着力点从物资流、货币流转变到知识流、信息流。围绕知识流、信息流组织物资流、货币流,必须从宏观上改变产业结构的原有排序。从物质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医疗并不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是属于社会管理的内容。但是从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应该列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因为教育是否能够生产出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前提,所以教育构成知识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知识型国民经济的基本建设;同样,从物质资源的管理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也不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因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构成的新的技术周期对旧的技术周期有替代作用,而企业一般是在既定技术条件下形成物质资源的投入产出,从直接的物资流看产业结构,就无法容纳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的整个过程,但是从人力资本管理的角度看,科技研发就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因为科技研发是将人力资本的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在科技研发中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离开科技研发,人力资本的知识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下,无法转化为现实获利。过去我们只是把科技转化当作科技部门的事情,在知识经济的运行中,通过科技研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本身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内在工序,所以科技研发和转化中介也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2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条属于经济手段。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经济法律都强调了“完善宏观调控”这一最重要的管理手段。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1〕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

〔2〕拙作:《经济法新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4页。

〔3〕王家福等:《论依法治国》,《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4〕〔7〕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2页、第6页。

〔5〕张尚zhuó@①:《行政法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3

少数民族人的经济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两者的统_,构成了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少数民族人的经济,是指由少数民族成员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则是指以少数民族人口为主的地区经济,它包括少数民族人的经济,也包括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的经济。

中国经济的发展不能脱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全国各民族的齐心努力下,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已经取得了卓越的发展成就。

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是指少数民族经济管理者为实现预定目标,对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活动或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活动。简言之,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就是少数民族经济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管理。

    1.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是指中央政府和少数民族自治区政府,遵循民族特点、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从系统、综合和全局的角度,对少数民族市场的运行和发展的总体指导和调控。

2. 微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微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以少数民族和地区企业管理为主要内容,除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企业管理之外,还包括微观少数民族经济活动的其他方面。

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与微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关系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不是对单个微观少数民族经济主体的个别管理,也不是民族地区经济管理的简单加总,而是基于微观少数民族经济主体和行业经济、地区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所形成的国民经济有机系统,对其进行全盘统筹和整体协调。社会经济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宏观与微观之间,生产、流通、分配、交换的各个环节之间都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宏观少数民族经济与微观少数民族经济是少数民族经济活动和经济运行的两个不同层次,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微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是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基础,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是微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二、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方式方法

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方法是经济管理者行使少数民族经济管理职能和达到经济运行目标所采用的措施、手段和途径的总称。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方法可以分为五种,即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思想教育方法、技术方法。

(一)行政方法

行政方法即通过中央政府和自治区等地方政府实行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等措施,制约管理者的非理性行为,保障少数民族的经济秩序,组织少数民族经济,调整生产规模。行政方法的具体形式包括: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机构的指令性计划、政府指示、政府规制、政府公告、政府法规,政府职能机构和人员组织调整。

(二)经济方法

经济方法即通过经济组织系统的途径,采用经济手段和措施,由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机构来组织和监督,进行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方法。

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方法可分为三种:(1)由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机构单方面决策,进行直接管理的经济方法,如国家经济管理机构通过自己掌握的部分资金、物资、外汇等的分配,支持少数民族和地区企业发展生产。(2)由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机构与被管理者双方共同决策,进行直接管理的方法,如经济合同。

(3) 由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机构单方面决策,由少数民族经

济实体(企业)根据此决策选择经济行为方向,进行间接管理的方法。此种方法比较灵活、应用普遍,可采用直接管理型的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市场最高限价、产品流通管理方法等;还可采用间接引导型的经济杠杆,如信贷、工资、税收、价格等。

(三)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通过中央、少数民族地方立法、司法、检察和其他法定机构,运用法律手段和强制性措施,抑制人们的经济行为,进行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方法。法律方法主要包括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

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基础是少数民族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并以此作为少数民族经济主体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标准。少数民族经济司法是以少数民族经济立法为基础,通过经济执法,预防、处理、纠正少数民族经济违法行为。法律方法是一个管理少数民族经济的有效方法,是指导少数民族经济关系和维护少数民族经济秩序的最基本原则。

(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法是通过各种思想政治方法,影响少数民族和地区人们思维方式的手段,是利用、启发、转化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人们思想的措施。它能使人们的思想意识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工作,维护经济秩序,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思想政治教育,另一类是良好的社会心态的启示与应用。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包括政治觉悟的教育、政治目标的教育和政治手段的采用。政治觉悟的教育是启发少数民族经济经营者和管理者对国家、民族、阶级、政党、信仰的正确意识的教育,使少数民族经济经营者和管理者在正确政治意识的基础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努力工作,为民族、阶级、政党、信仰的利益奋发向上,并在必要时牺牲自己的利益。政治目标的教育就是在政治觉悟教育的基础上,统一少数民族经济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思想认识,实现共同的经济、政治目标。

(五)技术方法

技术方法就是用电子技术和数学模型的经济方法,对少数民族经济运行过程、运行目标进行比较精确的管理。用技术方法进行少数民族经济管理,能较好地实现精准管理、动态管理。

三、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目的

(一)经济目的

   

    1.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稳定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稳定的目标可分为两个目标:一是价格稳定,二是实现充分就业。价格稳定是指一般价格水平稳定。由于价格和货币有着密切的联系,价格稳定一般指的是可以接受的价格水平的上升,在普通时期不超过3%的通货膨胀率,在经济恢复期不超过5%的通货膨胀率。

2. 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我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寻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方式,是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主要目标。

3. 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资源优化配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化配置,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进行使用和用户的最佳配置优化问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目标分配可以简化为两点:_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优化配置;二是私人产品之间的优化配置。

4. 公平的收入分配收入公平是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我国目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它是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但对于少数民族经济中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必须加以调整。这就取决于宏观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实现。

(二)社会目的

    1.把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好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必须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管理好少数民族经济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要求。

2. 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关系,管理、维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协调发展。繁荣少数民族经济,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可以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就会更加热爰社会主义祖国,自觉成为祖国边防的铜墙铁壁,这有益于国家安全建设与中华民族的崛起。

通过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可以使潜在的生产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可以使科学和技术充分发挥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不会自动形成生产力。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使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反之,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水平的高低也会对生产力总体能力的发挥产生重大影响。只有以劳动者为主体,把少数民族经济管理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一个动态系统的运行。因此,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水平的高低,会产生出不同的生产力总体能力。

四、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学科的提出

随着全国经济的大发展和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在大学开设少数民族经济管理专业已成为必然趋势。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专业是经济学、管理学、民族学等学科交叉的综合性专业。未来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有庞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分属于民族学下属的二级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

(一)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

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是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活动及其规律性的科学。具体地说,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是研究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活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规律性的科学,是少数民族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1.少数民族经济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共性问题,包括整个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基础理论的经济管理学,研究管理组织的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学,研究各类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的企业管理学。

2. 研究各个少数民族经济部门的专门经济管理学,以及从中分化出来的更特殊更专门的管理分支学科。

国民经济与管理精选篇14

关键词: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问题

作为一门独具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科,国民经济学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人们在利用国民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对经济发展进行指导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对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以便为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质水平的国民经济学人才做好充分的准备。当前在对国民经济学学科进行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尚未理清楚,因而造成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所以,加强对国民经济学学科的认识,理清学科建设中所存在的若干问题,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建设与快速发展。

1.国民经济学学科概述

1.1国民经济与国民经济学

要想认识与理解国民经济学,那么首先就必须认识国民经济,所谓的国民经济,就是国民社会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由互相影响、相互联系的经济地区、部门、层次以及环节等所组成的。现今,国民经济并不单单是指国家各个经济部门的组成总称,从内涵上而言,国民经济极大地扩大了社会经济活动的范畴与领域,其包含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经济环节,包含了不同层次的经济,包含了国内众多经济区域和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区域,其对国民经济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概述。

国民经济学,其是一门对国家范畴内部社会再生产环节和环节间的循环和衔接,各个生产与资源要素间的组合和配置,以及不同产业部门间互相联系等进行研究的学科;因而,该学科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国民经济的运行规律与管理规律,其中包含社会发展规划与战略、经济制度、经济结构以及国民经济等等[2]。与此同时,其还牵涉到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例如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政府经济管理体系以及区域经济结构等等。

1.2国民经济学学科特点

其一宏观性,即虽然经济总量的基础是经济个量,然而总量并非只是单纯的个量之和;

其二综合性,虽然在宏观抑或者是次于宏观管理上的问题比较多,但依然必须将综合性的问题视为主要的研究内容;

其三战略性,该学科所要培养的人才应当是社会经济战略方面的人才;

另外,还有两个特点为前瞻性与对策性。

2.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

虽然我国对国民经济学学科进行了若干年的建设,但是其建设成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主要是因为在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还未理清,因而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以下笔者将就这些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2.1和其他经济学科之间的关系

在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归类上,我国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将其列为应用经济学一类中,其原因有两点,第一,依据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特定学科性质,因而将国民经济学划入应用经济学类中,而并非是理论经济学一类;第二,可能是在学科转型过程中,依旧采取了原计划经济学学科的划分。因为国民经济学科具有互相交叉、互相渗透的特点,因而要求在对国民经济学学科和一些理论经济学科(如宏观经济学等)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还对国民经济学和其他应用经济学(如区域经济学等)之间的关系予以处理。要想更好地转变当前国民经济学和其他学科之间分工不明晰的情况,那么就必须对有关内容予以明确的分工,对学科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梳理。针对都是经济类的学习,在基础理论方面出现重复或交叉,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不同的学科其在研究的对象、理论体系以及框架结构等方面,都是较为明确、规范的。

2.2国民经济学不同学习阶段教学和研究之间的关系

国民经济学学科在我国经济学领域当中,往往处在一种较为尴尬的局面,具体而言就是,在本科教学中,“国民经济学”叫做“国民经济管理”,对其名称进行分解与分析,可发现其似乎处于管理学与经济学两者之间,在经济学二级学科目录内,硕士与博士教学所采用的名称是“国民经济学”,隶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另外,对于“国民经济管理”这一学科的划分,也有不一样的意见,有学者认为该学科应属于管理学,还有学者认为其应当归为经济学尤其是应用经济学的范围。笔者认为,应当把“国民经济管理”学和硕博培养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互相协调发展,即统一叫做“国民经济学”。在调整本科经济学目录的过程中,用“国民经济学”来代替“国民经济管理”,且将其从“目录外”转入“目录内”,这不但有助于该专业的进一步发展与进步,同时还有助于实现本科和硕博点的有效衔接,进而促进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

结束语

综上,在我国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快速发展,对此,应当理清其中所存在的关系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加速我国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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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昊.对发展国民经济学学科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23):100-101

[3]乔传福,王端.国民经济学教学模式改革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7):23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