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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27 11:30:41

人口流动的特点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

【关键词】新生代流动人口;穆斯林;特点;城市融入

近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大,其年龄也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形成了新生代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新生代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许多学者纷纷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研究群体展开了研究。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这个群体被称之为新生代农民工。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这个群体在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权利意识方面都与上代农民工很大不同。本文以“新生代流动人口”替代“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因为“新生代流行人口”较“新生代农民工”涵盖范围更广。

西北地区是中国穆斯林人口最为集聚的地区,兰州市作为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更是聚居了大量的穆斯林人口。由于其独特而浓厚的伊斯兰文化,兰州市吸引着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等地各县市穆斯林流动人口来这里打工、经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活力。2005年9月,马忠才、郝苏民等学者联合兰州市公安局开展的抽样调查表明,兰州市56.9万人的流动人口(约80%为农民工)且每年都在以15%的速度递增,其中汉族约占64.8%,穆斯林民族如: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保安族等约占31.7%,为兰州市流动人口总数的1/3。①与其它城市一样,兰州市也有一支庞大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数量,其中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流动目的的灵活性

新生代农民工出来打工的思想已经由上代农民工的“养家糊口”为主要目的,转变为学习技术、提高生活质量。如果说上代穆斯林农民工是受当地经济条件、自然的条件的制约被动迁入城市,那么穆斯林新生代农民工是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主动流入城市。经济因素使新生代穆斯林农民工在流动的形式和目的地上都显得灵活多变。

第一代穆斯林农民工受到较深的乡土观念和出于的考虑,大部分在离家乡近、且便于实现其宗教生活的地方打工。兰州市回族、东乡族来源地相对集中、单一,主要以兰州市周边民族地区为主,临夏回族自治州及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两大主要的迁出中心。②截止1999年底,兰州市共有清真寺89座,拱北21处,③浓厚的宗教氛围是穆斯林人口流入兰州市的重要吸引力,同时,受到宗教因素影响下的穆斯林的生活方式,如饮食、婚丧嫁娶等,也是穆斯林人口流出西北地区的制约因素。

对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而言,比起宗教因素,经济因素对其流动的拉力在逐步上升。兰州市几乎成为他们“跳入”更发达城市的“跳板”和城市生活适应的“减震器”,从而流入东部、南部更发达城市。此外,在国内的大城市一般都建有供穆斯林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加之新生代农民工的比起上代农民工有所减弱,已能满足其基本的宗教需要。

有的新生代穆斯林农民工表示,在外地可以通过在住所礼拜的方式,完成其宗教生活。在重大的宗教节日,如开斋节、古尔邦节时返回家乡,饮食问题也可以自己解决。

二、就业范围逐步拓展

因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技能低,第一代穆斯林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范围十分狭窄,只能集中在建筑行业、饮食行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兰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性别比非常高,女性就业人员的数量低于男性,仅占总调查人数的15.62%。④近年来,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就业范围逐步拓展,逐步发展到民族特色教育业和零售业,且呈现出女性就业人员数量逐步上升的态势。

笔者在兰州市穆斯林农民工子弟学校、兰州市西关清真寺中阿文女校、兰州西关清真寺幼儿园、兰州市崇德妇女儿童教育中心、兰州淑德女校、兰州东部女校等6所民间教育机构随机做的98份调查问卷中,女性教师人数70人,女性教师数占调查总人数的70.9%;其中以来自临夏回族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代表的穆斯林聚居区女性教师3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31.6%。这些教员是从临夏、宁夏或者兰州的中阿女校毕业后,进入民间民族教育机构任教。

在兰州市内一些商业区,一定数量的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已经加入到诸如服装零售业和电子产品零售业为代表的服务行业中,逐渐脱离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集中在餐饮、建筑行业就业的情况,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领域的拓展,说明其就业观念转变、城市适应力逐渐增强、教育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案例1:唐某,男,22岁,未婚,高中毕业后来兰州打工,在兰州某大型商场的电子产品专柜做销售员已有两年时间,也有老乡在兰州从事其它类型的销售工作。他表示从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与同事们相处很融洽,吃饭等也很方便。

案例2:马某,女,30岁,已婚,初中文化,与丈夫一起在兰州上班,从事服装销售工作已有一年。结婚后跟着丈夫到兰州来打工。平常生活很方便,就是宗教生活不方便,每天都是戴着头巾到单位门口摘掉,下班后再戴上头巾回家,在租住的房里做礼拜。

三、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

由于第一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普遍低下,在城市打工的经历使他们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体现在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对知识的学习、对专业技能的学习等方面。

在学校教育方面,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希望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的意愿非常强烈。近几年,由于兰州市流动人口数量激增,政府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如2012年1月,制定了四个“一视同仁”的举措,将全市10.41万名流动人口子女统一纳入学校招生范围,这项举措在穆斯林流动人口中引起广泛好评。

除了适龄儿童学校教育外,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也很重视知识学习。笔者在兰州市崇德妇女儿童教育中心、兰州淑德女校做的调查中了解到,学校专门为文化程度低的流动人口提供了基本的算数、汉字教学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工作需要。学校管理者表示,很多流动人口都是慕名而来,尤其以年轻的女性为主。可以看出,穆斯林流动人口越来越重视知识的学习。

专业技能学习方面,笔者在穆斯林就业集中的清真饮食行业所做的调查现显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加注重专业技能的学习。

案例3:马某,48岁,兰州某餐厅经理,做餐饮有15年时间,他表示自己餐厅的员工,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能洗餐具,经过长时间锻炼后,能做些简单的菜品,与以前员工最大的进步是他们学习餐饮技术的意愿很强烈。

笔者了解到,清真餐饮业在兰州的发展势头迅猛,在数量和经营档次上都有明显的提高,其员工学习餐饮技术的意愿很强烈,经过多年的努力后,餐厅会提供学习的机会。

兰州市的清真寺,尤其是流动人口聚居的小西湖地区的清真寺,阿訇会针对社会不良行为、犯罪行为对穆斯林流动人口进行道德教育,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好评。

四、对传统的穆斯林聚居区依赖感有所减弱

兰州市的小西湖是兰州市穆斯林聚居的区域,清真寺、清真饮食、穆斯林聚居区这三要素使其形成浓厚的伊斯兰氛围,是第一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首选的居住地。笔者对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所做的98份调查问卷显示,86人选择离工作地点近的地方居住,占总调查人数的87%,显示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选择居住地时,考虑的出发点是工作便利性和经济性。

在笔者的随机调查中发现,客观上清真寺和清真餐饮业在整个市区广泛分布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分散分布提供条件,主观上宗教观念,比起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倾向于选择同地区、同教派清真寺做礼拜,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加倾向于“就近原则”。

五、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面临的社会环境有所好转,兰州市已出现了一些民间组织,其中有些专门为穆斯林流动人口服务,服务内容涉及教育、城市适应、维权与法律咨询。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后,因诉之无门无路,加之“信定然” 的思想,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能更加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笔者做的98份调查中,“当你遇到拖欠工资、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等情况,自己不能处理,应该怎么办?”全部的98份问卷都做了回答,答案包括:民委、宗教局、派出所、社区等单位,兰州市穆斯林文化教育促进会这样的民间组织。这表明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维权意识比较强烈,而且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上述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呈现出的流动目的的灵活性、就业范围的拓展、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等特点,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多数人希望真正融入城市,其城市适应能力在逐步增强。政府提出的有关政策,如四个“一视同仁”政策,也为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了物质条件。流动人口的群体特性是在不断的变化、重构中,城市管理者应根据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现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适时调整管理的方法,如在就业上提供信息和引导,完善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制度,并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引导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好的适应城市,构建和谐社会。

【注 释】

①马忠才,郝苏民.兰州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J].西北民族研究,2006,(3).

②高翔,鱼腾飞,张燕.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空间行为特征及动力机制研究——以兰州市回族东乡族为例[J].世界地理研究,2010,(2).

③杨文炯.互动调适与重构——西北城市回族社区及其文化变迁研究[J].民族出版社,2007:416.

④汤夺先.试析西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结构特征——以对兰州市的调查为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2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犯罪特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39-02

一、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犯罪

所谓流动人口,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但排除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出差等情形。这里所说的“人口”指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国人,因为外国人无户口一说,更不用说常住户口所在地了。流动人口犯罪是指流动人口实施的危害社会应当依法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是相对于常住人口而言的。

二、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一)个人素质原因

大量流动人口是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所以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致使其在城市找工作困难,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流动人群中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法,使得他们判断是非曲直、美丑善恶,往往以在家乡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生活习惯作为标准,在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原因

流动人口犯罪心理极其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了解。

1.聚财心理

对于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他们之所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获取高于家乡其他劳动的收入。但对于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意、符合自我要求的钱财是不现实。加之与城市当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巨大的差异,使他们怀疑劳动致富途径正确性和可行性,加之一些人的贪财、求富、享受心理,极易产生通过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自我愿望的犯罪念头。

2.从众心理

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贫困落后地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风俗习惯等方面大致相同,身在异乡以地缘、乡缘、血缘情结和互动同化心理,多交往密切,在部分人有犯罪念头或因犯罪获得“高回报”时,极易引发其他同乡的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同类型违法犯罪活动。

3.心理

由于流动人口背井离乡,多数人只在各地短时间工作,面对社会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的不满逆反、报复和心理,仅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到对整个社会的仇视,从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

目前,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一定的关心和关注,有些地区的企业和单位只顾用工,而对外来工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有些外来工就连起码的生活起居条件都不具备,与城市常住人口形成一强烈的反差。同时,用工单位录用人员具有歧视性和分工性。有些单位在录用人员时对外来工录用的要求上只招收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并且在用工岗位分配上也有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高低之分。三是对外来人口的配套服务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外来人口在办理各种证件时的不方便也给外来工增加了工作和生活上的负担。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待遇

我国大部分流动人口是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剩余劳动力,但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体制是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受此制度的约束,照成农村流出的人员从生存生活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平等,还造成了城乡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障和接受公共服务方面差别性待遇。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为例,虽已向覆盖全国大步迈进,但是农村人口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未成年人入学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到的数量和质量与城市人口存在巨大的差别。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在侵财型犯罪上

从流动人口的犯罪的类型上看,财产型犯罪比重最大。其中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三种类型就占近60%,具有明显的侵财和图财倾向。因为流动人口大多是为务工、致富赚钱的目的而涌入城市的,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因身上所带的钱财少,谋生技能较差,加之经常遭受社会的经济歧视,为了生计,有的便铤而走险,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在犯罪过程中极易使用暴力手段

从各种案件来看,案犯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有严重的暴力行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实施盗窃、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飞车抢夺、抢劫、绑架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犯罪主体以青壮年为主

从侦破的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来看,18岁至30岁的青壮年人群占外来人口犯罪的主流,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是相吻合的,他们的思想意识处于极易受到外界生活环境影响的心理状态中,容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

(四)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突出

从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多以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他们大多来自农村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地区,因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相互认同的条件下以结伙、拉帮派的方式,连续的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多以盗窃、抢劫、抢夺的案件居多)。犯罪成员多为流窜作案。以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一作案目标,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以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专实施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思想的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素质

重视农村及流动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资金、设备、人才投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培养出文化和道德水平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居民。

加强进城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使其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其尽快地融入城市生活,正确对待并妥善处理好进入城市生活所产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思想两方面所产生的矛盾。在流动人口聚居和流动人口犯罪高发地开展普法宣传,建立专职的普法、法律援助队伍,常态化帮助流动人口解决法律难题。并且建立专为流动人口喜爱的电台,宣传各地政策和法规,宣传流动人口中奉公守法,发财致富的典型,或者传播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使他们在法制、道德、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都受到教育,让民工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积极完善有关流动人口的管理

针对现实的流动人口犯罪所面临的形式,政府以及社会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强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模式,做到有效预防和治理,做好新形势下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有三策。

1.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防范流动失衡

一方面,应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适当限制大城市人口的无限流入;另一方面,应适当分流高度集中的大城市社会资源,引导制造业集聚区产业转移,着力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力,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避免过度集中到大城市。

2.积极构建流动人口全国服务平台

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分属多个部门,分别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医疗、计生、房管等,这些部门大多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调。同时,各地区之间、各省区之间、同一系统的不同层级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不利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因此,应积极建立各部门参与、全国联网的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准确把握流动人口轨迹,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合理流动提供支持。

3.建立流动人口突发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地方上除了公安部门因为工作原因,关注农民工状况较多外,城市里的其他政府部门对农民工问题往往缺乏了解,尤其是对于出现农民工春节前的大规模讨薪、节前犯罪率突然增长、集中退保等问题时,无法真正帮助政府和企业解决问题。建议设立常态化的农民工日常管理与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做法,由党委统一领导,有专人负责,并有各项预备处置的机制。

针对流动人口犯罪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除了上述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外,还需要公、检、法部门以及各基层组织的相互配合,公安机关作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还应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并依法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的力度,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充分履行公安治安管理职能。

(三)保障流动人口就业问题

一是强化流动人员技能培训。政府应牵头引导用人单位参与并拿出部分经费加强流动人口劳动技能培训。通过收集信息准确掌握一段时期的用工趋势,有针对性的组织流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提高流动人员参加培训积极性的同时为用人企业提供高素质工作人才。二是完善流动人员就业服务。劳动部门应积极配合用工企业,加大开发当地用工资源,加强用工信息的搜集和工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用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劳动部门应加强练习,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有针对性的流动,创立更多的劳动力市场,召开专场招聘会,引导流动人口就业。

五、结语

流动人口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在其防控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以有效性为核心,以教育、打击为手段,建立起系统化的、实用性的社会群防体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构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参考文献:

[1]冯树梁.中国预防犯罪方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2]张远煌.犯罪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俞雷.中国现阶段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4]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3

【关键词】流动人口;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最近几年,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比例也在上升,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具备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也具备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属于社会发展时期不同因素作用于特殊群体的融合反应。要认清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找出预防策略。

一、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方面。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就是流动人口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主要的内容包含两方面:一个是犯罪主体为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另一个是犯罪主体是流动人口中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

(二)犯罪客体方面。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财产权,还有法律保护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秩序等,比如,以侵害公民财产权的盗窃犯罪行为、抢劫犯罪行为,再比如,以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的群众斗殴、聚众闹事等等。

(三)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以故意犯罪为主,在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很多都是故意犯罪,作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其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在主观意愿方面还是存在明显的故意心理。比如,在青少年盗窃犯罪中,很多嫌疑人的主观目的就是能够偷盗东西卖钱,其犯罪故意相当明显。

(四)客观方面。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没有什么规律性可言,偶然性的情况比较多,根本没有办法预料。在社会转型的今天,社会现实发生了变化,新的社会体制诱发了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对社会建设产生了很大的隐患。其中,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具有很大的团伙性质,对社会腐蚀性和危害性极大,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嚣张,给人民群众带来恐慌不安心理,使生产、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二、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改革开放以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进城打工,流动人口变得非常普遍,一部分流动人口中青少年在面对城市的泛化景象的时候,容易被迷惑,其世界观就开始出现问题,出现了自相矛盾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随着多元化文化思潮的涌入,青少年出现了选择方面的困惑。他们正处在人生观容易松动的时期,阅历还不深,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是特别强,也没有很好的自我控制能力,特别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形成好逸恶劳的思想品格。事实上,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就是经济,只有经济发展各项制度才能更加完善,人们群众才会更加注重教育问题。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就能让青少年在进入社会的时候能够具备一技之长,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来源。只有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了,流动人口中青少年侵占财务类的犯罪率才会明显的降低。

(二)注重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学校是青少年通向社会的桥梁。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是为了更好的接受知识,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中小学是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来说,由于其流动性,上学的学校相对比较多,频繁的转学可能就会导致其产生厌学心理甚至自卑心理。就会出现学生逃课、打架等现象。还有一些流动人口中的学生讲所谓哥们义气,打架斗殴等,不但违犯学校纪律,这种风气会影响全校教育。所以,学校也要重视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积极改革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结合流动插班生的特点,采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学,不断的组织流动插班生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在学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根绝学生的喜好,可以把法制知识编制的漫画或者宣传海报,这样一来,学生能够更好的接受这些知识。

(三)注重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的家庭教育。而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家庭教育来说,家庭是青少年社会文化的最初场所,也是社会化发展的主要场所之一。在一些流动人口青少年家庭教育中,家长在教育的时候,要么过渡溺爱孩子,要么实施棍棒教育,很少注重孩子思想的培养。有的家长一味追求升学率,让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受到了挑战,导致他们荒废学业,失去家人的支持,离家出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除此之外,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由于家庭条件限制上不了学,就会过早的摊入社会,被生活所迫,也可能走向犯罪道路。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对孩子教育要采取正确的方式,从约束自身行为做起,杜绝使用暴力进行孩子的教育,提倡和谐民主的家庭氛围。不能只顾挣钱忽略了孩子,对于孩子出现的思想波动,要进行及时的疏导。

(四)逐步完善流动人口青少年社会保障机制。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是城市化进程中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把他们一味的排斥在社会保障体制之外,必会带来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要逐步建立流动人口青少年人口社会保障机制,对于在某个地区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青少年在教育、居住、医疗等方面都要有相关社会保障。特别是流动人口青少年教育方面,必须要保障义务教育。就当前情况来看,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免受中小学学费制度,这就很好的解决了学生因为经济问题导致了上不起学的现象,保证青少年能够完整的接受义务教育,避免他们过早的进图社会。此外,为了避免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过早的进工厂打工沾染不良风气,还要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于那些不想继续的升学的学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运用合法手段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结语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社会各界都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历来都非常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制定了各种方针政策。社会、学校、家庭都要为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张蕾,彭安岩.浅谈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控制[J].消费导刊,2012(08).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4

从贵阳市流动人口的情况看,大致呈现以下特点:

(一)数量庞大,居住集中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流入人口543881人,其中省内流入318553人,省外流入170009人,港澳台流入121人,本市跨地区异动55039人。据统计,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的占70%,居住在用工单位和单位内部的占12.6%,居住在工地现场的占5.9%,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4.6%,居住在旅店的占0.4%,自购自建房占2.8%,自购营业房占0.5%,其它占3.2%。流动人口中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居多,占总数的58%。贵阳市有58%的流动人口暂住时间在一年以上,基本成为贵阳市的“不流动人口”,成为城市事实上的常住人口。个别地方的流动人口的数量已超过常住人口。

(二)结构失衡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占57%,女性占43%。全市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14.7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1.1万人,持有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9.46万人,持证率64.4%。从年龄结构看,0至6周岁33516人,6至16周岁71936人,16至18周岁37028人,18至45周岁348468人,45至49周岁21586人,49周岁以上31347人。从文化结构看,不识字的51586人,初识字的28182人,小学文化程度161758人,初中文化程度210657人,高中或中专61337人,大专18933人,本科以上11428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7%。

(三)流动人口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一是城市公共资源紧张。传统上,在确定城市人口总规模时,往往忽视流动人口,结果使城市各项建设指标出现偏差,导致规划后的城市建设欠账。流动人口的急速增长,给城市公共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城市电力供应不足、水资源短缺、市政设施以及医疗卫生等设施匮乏,导致城市住房紧张、城市交通堵塞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义务教育事业跟不上流动人口增长速度。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贵阳市流动人口子女也在不断增加,每年增加的幅度约为8%。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的约1.6万人,占22%,就读民办学校的约5.6万人,占78%。其中,就读小学的有50534人,初中21195人,辍学1901人,6周岁以上从未入学的有2433人。

三是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从统计情况看,全市流动人口中,经商的有93889人,务农13245人,厂矿企业43491人,建筑行业42640人,商业服务24194人,读书103402,餐饮20565人,手工业23196人,运输15871人,娱乐9440,环卫4015人,废旧收购9191人,物业管理4364人,保姆1550人,无固定职业38784人,其他89820人。城里的经济机会并不是无限的,也不是面向农村所有人的。很多服务性行业,主要都是招收年轻的女性。此外,流动人口在城里远高于农村的生活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他们在城里取得的经济收益。由于工作岗位竞争激烈,许多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已统计的362712名就业流动人员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占83.73%;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占86.48%。

四是社会治安隐患增多。从贵阳市看,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开发区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流动人口往往超出常住人口几倍,当地社会治安秩序较为混乱。由于流动人口把自身定位为“农村人”、“外地人”,除了户籍制度外,行政壁垒、语言文化差异等都使他们只能在城市边缘寻找生存空间。违章建筑、非法行医、违法私立学校、无照商贩和各类不规范的市场大量涌现,少数地方甚至会出现一些“帮派团伙”、“家族团伙”,形成强大的社会势力,流动人口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主要因素。2000年贵阳市刑事处罚总人数中,外来人口占40.02%;2005上升到46.86%。2000年至2005年全市刑事处罚总人数中,外来人口占44.7%。

二、加强贵阳市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体制,健全机构,落实服务和管理责任制

目前,贵阳市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由设在市和区(市、县)公安(分)局的区(市、县)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于公安部门不具有综合职能,统筹协调较弱,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不能有效地调动其他部门履行职责,缺乏权威性,导致管理出现缺口。另外一个问题是各类配套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对出租屋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架构和网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政策、统一协调”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的建设。

首先,要确立市级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责任,负责全市范围内流动人口政策的重大部署,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任务;其次,明确街道或乡镇一级的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的主要责任,对辖区流动人口居住情况、房屋租赁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第三,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对流动人口实行社区化管理,社区(村)流管站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各项统计数据的采集,掌握辖区流动人口治安、计生以及出租屋基本情况,并将这些基础数据传送到上级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同时,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要针对不同类型流动人口的特征,将社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提高流动人口对城市、企业及所居住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既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二)推进管理手段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做到以人为本,必然要借助现代科技成果,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使之规范化和现代化。

一是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必须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房东对租赁者进行登记,并报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社区相关人员要根据房东提供的信息,上户对流动人口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用工管理,对聘用流动人口的用工主体,应定期(一般为一个月)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申报其用工情况,劳动部门要根据用工单位的报告完善流动人口的网络登记。

二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的网络化。由各个街道社区对所有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输入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数据中,并将这些数据在流动人口管理的专门网站上公开以备查询。流动人口凭本人身份证号可以对自己在网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对数据进行修改,所有流动人口的数据可以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增强社区管理的合力。实施基层管理部门人员交叉兼职制度、联合办公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在社区推广警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物业管理员联合作业的模式。根据各社区实际,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及时掌握社区内人口异动情况,提高治安防范和管理水平。同时,还可组建流动人口协会,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是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贵阳市实际,对符合救助管理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民政部门要制定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和开展救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安、民政、城管及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劝导或护送其到救助站(点)求助;对带伤、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就近的原则交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后,再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管理。

(三)依法保护流动人口权益,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为流动人口提供发展平台。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有失业现象存在,这是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流动成本,会有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根据流动人口网络登记的情况,对流动人口在正当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依法需办理各种证照和其他有关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提供方便,取消各种针对流动人口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乡平等的就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流动人口专场招聘会,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率,妥善调解涉及流动人口生活和就业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求,建立合理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廉租房屋建设,解决流动人口暂住问题。

二是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上的各种便利。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要着眼于社会公平,对流动人口在办理驾驶证、计生技术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将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人口计生管理方面,要对流动人口进行必要的政策倾斜,使流动人口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可享受本市优惠政策。及时调整户籍政策,对居住一定年限,且无违法记录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可加入贵阳市户籍。

三是切实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政府有责任要通过制度安排创新,大幅降低人口流动的非效率成本,只有如此,才能消除和弱化人口流动风险,优化流动人口的合理预期,促进人口合理流动,提高人口流动的发展效率。对流动人口要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与常住人口一视同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对无故和恶意克扣务工及就业人员等劳动者应得报酬的用工主体,劳动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司法部门要帮助流动人口建立维护权益组织,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5

关键词:普查;登记;流动

从普查业务角度来讲,普查对象包括以下三款人:一是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户口也在本村(居)委会的人口(即人户一致人口);二是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户口在外村(居)委会的人口(即流入人口);三是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1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即流出人口)。后两款人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流动人口,这部分普查对象是整个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想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确保流动人口做到不重不漏,就必须要了解当地流动人口的特点,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和规律,从而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现状和特征。因此掌握本地流动人口特点,把握流动人口规律,成为准确登记调查对象,确保普查登记质量的关键所在。

1 掌握流动人口趋势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随之日益频繁,我县属于长江三角洲沿海地区,也是人口流动大县,准确把握流动人口数据,才能确保全县人口普查的工作质量。从我县流动人口总量来说,流出人口比流入人口多,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区域经济发展流出人口逐年减少而流入人口逐年增加。从普查数据来看,普查时点居住本户,户口不在本村(居)委会的人数(流入人口)为153281人;户口在本户,普查时点未住本户人数(流出人口)为265323人,流动人口占普查对象总量的34.6%。流动人口普查工作量点到全县整个人口普查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强。

2 掌握流动人口类型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在全县流动人口中,根据不同类型流动人口即普查所指的离开登记地原因,有的放矢的采取相对应的摸底登记措施。由于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县城开发建设加快等因素,导致寄挂户口现象越来越严重,而县内流动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寄挂户口而产生的,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规定,在同一乡镇街道内的人户分离也要进行双方登记,而在计算常住人口时同一乡镇街道内的人户分离人口则不重复计算,这样无形之中增加了普查工作量。而且户籍地对流动人口现有信息基本掌握不足,针对这类人群的特征,我们采取居住地和户籍地双方登记,县内人户分离对象由现居住地反馈现有信息到户籍地的方式进行确定,确保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县内流动的另一大部分是由于学习而产生的人户分离,针对学生流动较为固定的特点,县人普办与县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各教学机构成立普查机构并认真登记学生信息,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各镇(区)普查机构。

3 掌握流动人口年龄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掌握流动人口年龄结构,是保证流动人口登记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分析全县流动人口现状和趋势的重要依据。从流动人口分年龄情况来看,我县以中青年为主体,这与流动人口的类型是分不开的。从普查结果来看,户籍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全县127428人,其中15-49岁人口101442人,占比超过八成占81.9%;而全县常住人口中外来半年以上人口71962人,其中15-49岁人口51913人,占比超过七成占72.1%。流出中青年人口比流入中青年人口多出近5万人,这也是导致我县用工紧张的重要因素。

4 掌握流动人口性别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根据流动人口试点和我县实际情况看,流动人口中呈现出流出人口男性居多,流入人口女性居多的特点。从普查数据来看,全县户口在本户,居住在其他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数为127428人,其中男性为77249人,占到60.6%,主要原因是我县是建筑强县,外出建筑工人基本上是男性。在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人口71962人,其中男性35690人,占49.6%,女性36272人,占50.4%;其中户口登记地省外的16978人,女性9013人,占53.1%。流入人口特别是省外流入人口中女性居多的原因:一是婚嫁外来妹较多,二是与我县的经济产业结构相关,我县是纺织大县,纺织女工较多。流动人口的这一性别特点,也决定了我县户籍人口性别比正常而常住人口性别比较低的现象。

5 掌握流入人口职业特点,保证普查登记质量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6

关键词:人力资源流动 特点 成因

一、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状况概述

人力资源流动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国家、地区、城乡或行业、企业之间进行的流入或流出,可以划分为宏观人力资源流动和微观人力资源流动两类。其中,宏观人力资源流动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国家之间、国家内部地区之间、国家内部城乡之间的流动;微观人力资源流动则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或企业内部所发生的流动。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2005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1.4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3%,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5%,四年间流动人口增加了330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825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所进行的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的特点,一是迁移流动人口中男性略多于女性,2009年迁移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7%,女性占43%;二是迁移流动人口主要是青壮年,15—59岁年龄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主体,达到1.6亿,占全部流动人口的89.8%。

二、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的特点

(一)宏观人力资源流动特点

1.国际间人力资源流动明显增加且范围日益广泛。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际间人力资源的流动也随之增多,而且我国人力资源的流入和流出国不断增加,范围越来越广泛。

2.省内流动为主,省际流动为辅,且省际人力资源流动仍呈现出由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

2000-2010年我国各地区人口数量和所占比重的变化。东部地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多且所占比重不断提高,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人口数量稳定增加,但所占比重却在逐年降低。

3.城乡间人力资源流动以从乡村向城镇流动为主。就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的城乡构成来看,仍然以从乡村向城镇流动为主。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国城镇与乡村之间人力资源流动的趋势。

城乡之间的人力资源流动还呈现出其他一些特点,主要包括:流动规模方面,呈大规模且不断扩大的发展趋势;流动组织程度方面,由盲目流动逐步转变为有序流动;流动时间跨度方面,由“候鸟型”迁移逐步转变为“移民型”转移;流动空间分布方面,由区域内就地转移逐步发展为跨区域转移;流动动力机制方面,由之前比较单一的追求经济收入增加发展为追求子女教育、医疗条件等多元化动机。

(二)微观人力资源流动特点

1.同行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不断增加。同行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流动并不改变原来所在的行业或职业,仍从事相同行业或职业的工作。

2.不同行业之间人力资源流动快速发展。不同行业之间人力资源流动改变原来所从事的行业或职业,随着各行业企业用人观念的转变,现阶段许多行业的各类组织或企业,逐步减弱和放宽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行业背景要求,极大地促进了人力资源的跨行业流动。

三、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特点的成因分析

1.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人力资源流动的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各国、各区域、城乡之间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研发、医疗及教育水平等。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源流动的整体流向和流量。

2.微观经济因素。微观经济因素主要包括经济收入的高低、就业机会的多少、升职空间的大小、个人能力能否发挥、税收的高低等。无论是行业内部还是行业之间的流动,都是由于存在着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升职空间、税收水平、个人能力发挥等的差异,而发生的。对于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流动,则主要是由企业多元化经营,、并购等经营战略或方针、内部岗位调整等引起的。

3.国家政策环境因素。我国当前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使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推进城市化进程、教育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扶持、国际交流等相关举措,都为人力资源流动提供了政策环境支持,正是由于这些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才为人力资源流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4.流动人员自身因素。导致上述人力资源流动特点的流动人员自身因素也就是人力资源流动特点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流动人员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文化教育水平、心理因素、人际关系和工作能力等。这些因素直接决定着人力资源是否流动的意愿和流动方向等。

四、结论

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以及各国、各区域、城乡之间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研发、医疗及教育水平等和行业经济收入的高低、就业机会的多少、升职空间的大小、个人能力能否发挥、税收的高低,再加上不同人力资源群体的年龄、性别、文化教育素养等的差异,导致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多种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背后也难免会隐藏着一些诸如人力资源流动无序、不均衡及人力资源流动身份管理障碍、政策障碍、社会文化因素障碍等问题。因此,要促进我国人力资源流动的良性发展,必须建立健全找国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协调各区域各产业的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文波,李莉,张超,人力资源流动研究综述[J].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版,2009(3):216-218.

[2]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三: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3]中国新闻网,加拿大留学生总数近10万中国留学生人数再居首

[4]熊丙奇,黄培清,我国区域人力资源流动失衡原因[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2):24-27.

[5]王知桂,李建平.中国城乡人力资源结构大调整的特点、成因及趋势[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1-7.

[6]熊丙奇,全林,顾锋,我国行业人力资源流动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27(5):194-198.

[7]熊丙奇,人力资源流动控制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7

论文关键词 流动人口 犯罪 对策研究

流动人口,一直都是各地高危人员的主要源头,从各地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有八成以上是流动人口所为,流动人口的不稳定因素和高犯罪率,使得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一直都是公安部门的重点。下面我谨结合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对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得出的经验总结和体会,以及近期武城县公安局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活动而得出的最新数据,就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犯罪谈点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第一,聚财贪富心理。对于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而言,他们之所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高于在家乡劳动所得的收入。但是对于大部分的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理想满意的、符合预期目标的财富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与城市本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相对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形成的巨大落差,让他们开始怀疑劳动致富道路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加之一部分人受贪财求富、攀比享受心理的驱使,极易产生通过不正当的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理想收入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念头。

第二,从众效尤心理。流动人口主要来自贫困落后的地区,有着大致相同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风俗习惯等,身在异乡以乡缘、地缘、血缘等情结、和互动的同化心理,多交往频繁和密切,在一些人有犯罪念头,或者因为犯罪侥幸获得非法收入的时候,极易引发其他同乡人员的争相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相同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对社会的仇恨和敌视心理。由于流动人口都是背井离乡,大多数人只在暂住地工作较短的时间,面对暂住地一些不平等的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的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不满和逆反、报复以及反社会德心理,会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转移到对整个社会的敌视与仇恨,从而导致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二)流动人口的犯罪特点分析

一是以非法侵财型为主。一小部分流动人口在还未找到工作之前,身上的钱财用完后,为了生存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还有部分比例的流动人口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在付出艰辛的劳动之后,却未能得到令其满意的工作薪酬,感觉仅依靠辛勤的劳动还不如通过偷盗、抢劫等犯罪活动来钱快,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以明显的季节性犯罪为主。大部分流动人口,在农闲时进城务工赚钱,农忙时回家耕种收割,会因自身未能挣到令其满意的薪酬和工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或者顾及其面子,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抢劫、抢夺、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快速求财”的目的。

三是在犯罪过程中多使用暴力手段。从形形色色的的各种案件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单一,但同时又具有很残酷的暴力行为。案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实施偷盗、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同时,抢劫、绑架、飞车抢夺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流动人口的犯罪主体构成分析

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囊括了多类型的人员,有失去土地的流动人口,无业的,吸毒的、或者作案犯科的、有前科的人员,还有在高危地区聚集的未成年人等等,总的来说,这些高危人员都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以青壮年为主。从侦破的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中分析,18-30岁的青壮年人群是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人员,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相吻合,他们的思想意识易受到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几百名流动人口侵财犯罪嫌疑人中,年龄为18-30岁的青壮年人员。

二是乡缘性、地域性帮派结伙作案突出。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多呈现出乡缘性、地域性结伙作案的特点。他们大部分来自农村的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的高危地区,被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德思想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相互认同的情况下,以拉帮、结伙的方式,连续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作案目标分析

一是犯罪区域相对而言,比较集中,形成高危人员作案的高危地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的闹市等地,由于人员复杂和密集,成为流动人口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域。

二是犯罪分子作案多为流窜作案。表现为乡缘性的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性质的作案目标,例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盗窃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则专门进行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三是选择针对的犯罪目标相对明确。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为了达到目的,选择特定范围内的人员作为侵害对象和目标。个体户、第三行业服务人员等成为最主要的受害群体。案犯选择这些人员作为侵害目标,主要原因是因为这类人群随身携带的钱财比较集中,有时甚至谋财害命。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流动人口自身主观因素分析

一是内心的贪念和侥幸心理的结合,促使犯罪的发生。流动人口外出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依靠正常的劳动获取钱财。然而,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足、符合心意的薪酬是根本做不到的。外来流动人口的工作不稳定,收入相对较低,残酷的现实和理想的目标差异较大,极易产生矛盾心理。导致他们开始怀疑通过正常的劳动致富是行不通的,进而产生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达到自我心意的犯罪心理。

二是消极的社会心理,导致其进行犯罪行为的发生。外来流动人口主要的犯罪群体是进城务工或经商的农民,他们有着特定的心理和内心世界:竞争意识比较淡薄,对贫富差距形成的鲜明对比,心理感受比较强烈,同时心理承受能力低,社会适应能力不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激烈的竞争、工作歧视、工作中的伤害等一系列的原因,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追求利益的欲望,贫富差距的不满心理感受更加强烈,导致部分流动人口以侵害人身、损坏财产以及其他德暴力犯罪行为来发泄内心的怨恨与不满。

三是受教育的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极少,大部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由于受教育的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以及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本没有清楚的认识。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中,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89%。

(二)社会客观因素分析

一是文化差异因素。城乡之间的隔离与的二元化,形成了城乡各自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后,发现自己的很多价值观念根本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在不断遭受挫折后,很多人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不再顾忌行为的约束。价值观念不同导致的冲突,行为规范的失范,从而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市场经济特点。市场经济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计划经济相比,竞争空前激烈,在为每个个体提供平等的机会、相同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在不同起点的群体之间造成了严重失衡的不平等。由于流动人口大部分不具有适合市场经济和城市产业发展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等,不能在市场经济中有效竞争和发展,导致他们只能从事高危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的工作,为了在城市中生存和得到预期的心理满足,有些人选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不到位。目前对流动人口和管理和服务工作,多注重人员登记控制,只有当流动人口涉嫌违法犯罪时才对其进行干预,对其缺少日常思想观念、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导致他们只能处在一种与城市相对隔离的亚文化环境中,受到城市中不良文化的熏陶,少数缺乏进取心、意志薄弱者自然走下坡路,最终成为犯罪分子。

三、抑制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思考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整体素质。首先,对外来流动人口上岗前,进行特定的文化、职业技能、法律的专门培训,相对提高其文化素质,适应城市发展的劳动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减少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观因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信息,规范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的宣传等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出租房屋的业主和外来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环境;再次,鼓励、引导外来流动人口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矛盾;最后,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提高流动人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减少其犯罪的思想根源。

二是以务实的态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关注关心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疾苦。公安机关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务必真正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以务实的态度,将服务理念真正融入到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中去,培养流动人口对暂住地的感情,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和被歧视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切实解决号流动人口实际存在的各种问题,关心流动人口的疾苦,解决好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医疗、改善其生活条件,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警务化管理,强化对实有人口的管理。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接触群众的最基础、最前沿的工作。社区民警要根据本社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方面的现有治安资源和潜在的治安资源,整合优化社区的治安资源,开展周期性的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实有人口的信息,熟悉社区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社区警务的管理服务,捕捉社区治安动态变化信息,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四是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积极预防和控制各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通过实施让群众了解防范信息、大力宣传报警方法和渠道、分析流动人口犯罪人员的作案规律和特点等各种措施,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居民防偷、防抢、防骗能力,使之成为防控犯罪的积极因素和有效力量。一旦防范意识成为自觉行为,它就会发挥出巨大的社会效能,从一定程度上遏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是加强日常的治安巡逻,防范和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地域性特点、季节性特点,在春节前后等特殊的节日和案件高发区域、时段性的加强治安巡逻,开展集中打击的专项行动,预防和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流动人口中存在的严重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严厉的集中打击,震慑犯罪分子,以达到预防和遏制外来人员犯罪的目的。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8

论文关键词 流动人口 犯罪 对策研究

流动人口,一直都是各地高危人员的主要源头,从各地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有八成以上是流动人口所为,流动人口的不稳定因素和高犯罪率,使得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一直都是公安部门的重点。下面我谨结合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对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得出的经验总结和体会,以及近期武城县公安局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活动而得出的最新数据,就新形势下的流动人口犯罪谈点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第一,聚财贪富心理。对于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而言,他们之所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高于在家乡劳动所得的收入。但是对于大部分的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理想满意的、符合预期目标的财富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与城市本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相对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形成的巨大落差,让他们开始怀疑劳动致富道路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加之一部分人受贪财求富、攀比享受心理的驱使,极易产生通过不正当的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理想收入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念头。

第二,从众效尤心理。流动人口主要来自贫困落后的地区,有着大致相同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风俗习惯等,身在异乡以乡缘、地缘、血缘等情结、和互动的同化心理,多交往频繁和密切,在一些人有犯罪念头,或者因为犯罪侥幸获得非法收入的时候,极易引发其他同乡人员的争相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相同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对社会的仇恨和敌视心理。由于流动人口都是背井离乡,大多数人只在暂住地工作较短的时间,面对暂住地一些不平等的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的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不满和逆反、报复以及德心理,会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转移到对整个社会的敌视与仇恨,从而导致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二)流动人口的犯罪特点分析

一是以非法侵财型为主。一小部分流动人口在还未找到工作之前,身上的钱财用完后,为了生存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还有部分比例的流动人口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在付出艰辛的劳动之后,却未能得到令其满意的工作薪酬,感觉仅依靠辛勤的劳动还不如通过偷盗、抢劫等犯罪活动来钱快,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以明显的季节性犯罪为主。大部分流动人口,在农闲时进城务工赚钱,农忙时回家耕种收割,会因自身未能挣到令其满意的薪酬和工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或者顾及其面子,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抢劫、抢夺、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达到“快速求财”的目的。

三是在犯罪过程中多使用暴力手段。从形形的的各种案件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单一,但同时又具有很残酷的暴力行为。案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实施偷盗、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同时,抢劫、绑架、飞车抢夺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流动人口的犯罪主体构成分析

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囊括了多类型的人员,有失去土地的流动人口,无业的,吸毒的、或者作案犯科的、有前科的人员,还有在高危地区聚集的未成年人等等,总的来说,这些高危人员都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以青壮年为主。从侦破的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中分析,18-30岁的青壮年人群是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人员,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相吻合,他们的思想意识易受到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几百名流动人口侵财犯罪嫌疑人中,年龄为18-30岁的青壮年人员。

二是乡缘性、地域性帮派结伙作案突出。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多呈现出乡缘性、地域性结伙作案的特点。他们大部分来自农村的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的高危地区,被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德思想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相互认同的情况下,以拉帮、结伙的方式,连续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作案目标分析

一是犯罪区域相对而言,比较集中,形成高危人员作案的高危地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的闹市等地,由于人员复杂和密集,成为流动人口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区域。

二是犯罪分子作案多为流窜作案。表现为乡缘性的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性质的作案目标,例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盗窃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则专门进行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三是选择针对的犯罪目标相对明确。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为了达到目的,选择特定范围内的人员作为侵害对象和目标。个体户、第三行业服务人员等成为最主要的受害群体。案犯选择这些人员作为侵害目标,主要原因是因为这类人群随身携带的钱财比较集中,有时甚至谋财害命。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流动人口自身主观因素分析

一是内心的贪念和侥幸心理的结合,促使犯罪的发生。流动人口外出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依靠正常的劳动获取钱财。然而,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足、符合心意的薪酬是根本做不到的。外来流动人口的工作不稳定,收入相对较低,残酷的现实和理想的目标差异较大,极易产生矛盾心理。导致他们开始怀疑通过正常的劳动致富是行不通的,进而产生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达到自我心意的犯罪心理。

二是消极的社会心理,导致其进行犯罪行为的发生。外来流动人口主要的犯罪群体是进城务工或经商的农民,他们有着特定的心理和内心世界:竞争意识比较淡薄,对贫富差距形成的鲜明对比,心理感受比较强烈,同时心理承受能力低,社会适应能力不强。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激烈的竞争、工作歧视、工作中的伤害等一系列的原因,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追求利益的欲望,贫富差距的不满心理感受更加强烈,导致部分流动人口以侵害人身、损坏财产以及其他德暴力犯罪行为来发泄内心的怨恨与不满。

三是受教育的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极少,大部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由于受教育的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以及自己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本没有清楚的认识。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的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中,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89%。

(二)社会客观因素分析

一是文化差异因素。城乡之间的隔离与的二元化,形成了城乡各自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后,发现自己的很多价值观念根本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在不断遭受挫折后,很多人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不再顾忌行为的约束。价值观念不同导致的冲突,行为规范的失范,从而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市场经济特点。市场经济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计划经济相比,竞争空前激烈,在为每个个体提供平等的机会、相同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在不同起点的群体之间造成了严重失衡的不平等。由于流动人口大部分不具有适合市场经济和城市产业发展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等,不能在市场经济中有效竞争和发展,导致他们只能从事高危险、高强度的体力劳动的工作,为了在城市中生存和得到预期的心理满足,有些人选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不到位。目前对流动人口和管理和服务工作,多注重人员登记控制,只有当流动人口涉嫌违法犯罪时才对其进行干预,对其缺少日常思想观念、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导致他们只能处在一种与城市相对隔离的亚文化环境中,受到城市中不良文化的熏陶,少数缺乏进取心、意志薄弱者自然走下坡路,最终成为犯罪分子。

三、抑制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思考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整体素质。首先,对外来流动人口上岗前,进行特定的文化、职业技能、法律的专门培训,相对提高其文化素质,适应城市发展的劳动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减少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观因素;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信息,规范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的宣传等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出租房屋的业主和外来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环境;再次,鼓励、引导外来流动人口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矛盾;最后,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提高流动人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减少其犯罪的思想根源。

二是以务实的态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关注关心流动人口的现状和疾苦。公安机关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中,务必真正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以务实的态度,将服务理念真正融入到对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中去,培养流动人口对暂住地的感情,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和被歧视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切实解决号流动人口实际存在的各种问题,关心流动人口的疾苦,解决好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医疗、改善其生活条件,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警务化管理,强化对实有人口的管理。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接触群众的最基础、最前沿的工作。社区民警要根据本社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方面的现有治安资源和潜在的治安资源,整合优化社区的治安资源,开展周期性的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实有人口的信息,熟悉社区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社区警务的管理服务,捕捉社区治安动态变化信息,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四是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积极预防和控制各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通过实施让群众了解防范信息、大力宣传报警方法和渠道、分析流动人口犯罪人员的作案规律和特点等各种措施,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居民防偷、防抢、防骗能力,使之成为防控犯罪的积极因素和有效力量。一旦防范意识成为自觉行为,它就会发挥出巨大的社会效能,从一定程度上遏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是加强日常的治安巡逻,防范和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地域性特点、季节性特点,在春节前后等特殊的节日和案件高发区域、时段性的加强治安巡逻,开展集中打击的专项行动,预防和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流动人口中存在的严重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严厉的集中打击,震慑犯罪分子,以达到预防和遏制外来人员犯罪的目的。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9

关键词:身份认同;北京市;青年流动人口;年长流动人口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3-0043-10

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一直是很多流动人口向往和最终驻足之所。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达到742.2万人,他们构成了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那么,北京市不同代际、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结果具有什么特点、面临哪些困境、受制于哪些要素、与其他地区不同代际和不同户籍的流动人口之间是否存在差别,地域、户籍、年龄、态度、行为等结构性、制度性要素以及人力资本等主客观要素在流动人口的认同方面起到什么作用。这些都是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本文利用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基于比较的视角,考察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情况。通过比较青年与年长流动人口,了解年龄和时代的影响;通过比较城-城流动人口与乡-城流动人口,了解户籍类型的影响;通过比较北京与外地的流动人口,了解地区(及结构性)因素的影响;通过比较流动人口和本地市民的态度,了解主观因素的影响。

一、文献梳理与理论假设

身份认同是指流动者与本地人及家乡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归属感及对自己是谁、从何处来、将去往何处的思考及认知。不少学者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探讨。大量的研究表明,长年在外生活使得流动人口深感身份迷惘。流出地社会把他们看成是“客人”,流人地社会又把他们当成是“外地人”,于是他们就成为哪里都没有归属的“边缘人”。换言之,城乡社会空间和群体记忆的互动使流动人口对自己身份的认知和评价呈现出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内心自我矛盾性。他们既难以认同流人地社会,又不愿认同流出地社会;既无法融入流入地主流社会,又难以回归流出地社会。流动人口不断陷入“我是谁,从何而来,到何处去”的追问,从而导致认同困境与身份焦虑的出现;而且,他们在归属感上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即对流人地在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心理上的弱归属、意愿上的融入与实际身份的游离。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这种不确定性、困扰与彷徨是包括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固化、区域分割、态度排斥、社会交往等在内的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代际比较可提供时期特点和年龄队列对不同世代流动人口的影响。不少研究探讨了代际之间身份认同的差异,得出了具有共性的结论: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感和融入意愿。不同代际流动人口成长的宏观环境、家庭结构、教育背景均不相同,故社会化经历、过程和结果都会有别。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务农时间较短,在城市生活多年,有的甚至出生在流人地,对家乡的认同远不及对流人地的认同。同时,他们的性格和行为更为丰富、更加多变、更富个性,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特点突出。他们希望摆脱土地的束缚,摒弃农民身份;希望在城里安家落户,并最终融入城市。相反,年长流动人口在家乡生活时间较长,土地和亲情成为与家乡联系的“脐带”。虽然他们来到流入地工作,但他们更多可能只是将工作视为增加家庭收入的手段,而非改变身份的途径,故而对流人地难以产生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然,现有研究在共性之中也有差异。比如,2009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五城市开展的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数据显示,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强烈的向往,但就普遍公认的对流入地社会的认同感而言,青年乡-城流动人口却低于同龄城-城流动人口及年长乡-城流动人口。这种差异说明,认同意愿与认同结果之间是有差异的。换言之,身份认同至少涵盖两个方面:一是认同意愿,二是认同结果,二者不可等同。青年流动人口也许比年长流动人口有着更强的融入或认同意愿,但从意愿到实际认同之间存在较长的时滞期,诸多中间要素推动或制约着意愿的实现。认同意愿是达到认同结果的前提条件。现存研究中,所谓的身份认同多是指认同意愿,而非认同结果。本文也仅关注认同意愿。

在考察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时,同辈比较可考察同龄人中的户籍差别。与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相比,青年城-城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观念和行为方式等都比较熟悉,故总体而言会对流入地产生更为亲切的感觉。综上所述,在此我们提出假设1:与年长流动人口相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人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青年城-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乡-城流动人口。

所谓制度固化,最主要的是户籍制度的固化。身份认同似是一个虚空的概念,但有着实在、固有的制度性根源。户籍制度包括户籍类型、户籍地点两个维度,而户籍类型对身份认同的意义更大。这主要是因为,尽管城-城流动人口也是外来人身份,在流入地可能也会受到各种不利于他们的身份认同的结构性制约,但他们毕竟与本地市民拥有同样的户籍类型,有着与生俱来的先天优势和自致资质,与流入地市民有着更多的相似性,故而在流入地有更强的认同意愿。相反,“农民”原本只是一种职业,是户籍类型将“农民”身份化。中国的乡-城流动人口始终被看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原本只是中性称谓的“农民工”被制度和观念建构成一个社会类别;实际上否定了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现实身份,夸大了其流动性而抹杀了其定居性;而且,由于使用了“农民”身份标志,使得歧视性的身份制度在城市空间中得以延伸、再生,并进一步强化、固化了“农民工”身份,使得他们不得不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进而导致他们的职业身份与角色身份出现错位。于是,乡一城流动人口既不完全等同于农民,又不等同于市民,是离开了土地的农民却未融入城市的市民。他们不乡不城,亦乡亦城,不农不工,亦农亦工,身份极为尴尬。这无疑也会影响到他们的认同意愿。因此,我们提出假设2:乡-城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低于城-城流动人口。

区域分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各地区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差异,二是指流动所跨越的行政区划带来的身份认同差别。这里只论前者。制度性要素往往具有全国普遍性的特点,但各地不同的经济结构可能调节制度因素的效果,使流动人口的经济社会生活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其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是否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别?是否具有一般特大城市的共性?同时,作为首都,它是不是又具有不同于一般特大城市的个性、对外来人口更为包容和接纳呢?在此,我们提出假设3:与其他绝大多数地区的流动人口相比,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可能不同于其他地区,甚至可能超过上海、江浙、广东等地。同时,认同意愿存在地区、户籍和年龄互动。

与制度固化密切相关的是流人地居民对流动人口的心态与行为。一方面,身份认同不是简单地通过流动人口自身努力就可以达到的;与经济等客观融入维度相比,该主观维度更涉及流人地居民的接纳或排斥态度。特权意识与身份优越感在他们的躯体和意识中积淀成为一种社会惯习,故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基于利益差别的心理结构。社会心理构建使得流动人口从一开始就处于边缘化状态,且这种状态被逐渐内化,形成内卷式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相互接触、互相交往也是影响其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随着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往频度的增加、交往深度的延伸,他们逐渐由陌生人群变为相互认可的邻居、同事、朋友,行为的交往带来心理的感情和身份的认同。我们在此提出假设4:本地人的排斥态度降低流动人口(尤其是乡-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的认同意愿,与本地人的交往能够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

二、数据与方法

本文采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以下简称“监测调查”)数据来检验这些假设,分析北京市青年流动人口身份认同的现状、特点、影响因素和影响机制。关于数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的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这里不再叙述。数据的总样本量为128000个,其中北京市的样本量为4000个。

1.变量的定义

调查询问流动人口是否同意以下说法:“我喜欢现居城市”、“我关注现居城市的变化”、“我愿意融入流人地”。本文基于这三个问题构建因变量。显然,这些问题反映的并非认同结果,而是认同意愿。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在这三项上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分别约有90%以上的流动人口都选择了肯定的答案。这充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具有强烈的融入意愿,这与定性访谈的结果较为一致。北京市流动人口中,分别有96.7%、95.3%、93.9%的人表示喜欢北京、关注北京的变化、愿意成为北京的一员。这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对于这三个问题,本文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将它们集合为一个综合性因子。因子分析结果表明,三者的关联度超过0.83,且潜在的线性因子可解释它们方差的73%。这说明将它们进行整合是合理的。整合后的综合因子为本文的因变量,得分介于0~100,取值越大,表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越强,反之表示认同意愿越弱。

与前述4个假设相对应,本文有5个关注点:年龄效应、户籍效应、地区效应、态度效应、网络效应。故此,本文有5个主要自变量。①年龄队列(1=青年流动人口,定义为29岁及以下)。②户籍身份(1=乡一城流动人口,定义为在调查时为农村户籍)。③流入地区(定义为9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江苏、浙江、广东、其他地区)。数据分析一方面单独使用这些变量,另一方面使用它们的合成变量,即三者的互动项。为了简洁且突出主题,这里仅展示一个含有八个分类的互动变量的模型分析结果:北京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北京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乡一城流动人口,外地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外地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④态度轻视(1=觉得受到过本地人的排斥,0=没有感到排斥)。⑤交往局限(1=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2=主要与老乡交往,3=主要与其他人交往,包括其他外地人、无人交往等)。

此外,本文控制一系列其他要素,以探讨上述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独立关系,包括流动特征、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流入区域等诸多要素。本文使用的所有变量都具有足够的变异。

2.研究方法与分析步骤

因变量“融入意愿”指数为线性测量,可采用线性回归模型。“监测调查”在全国1151个县(市、区)或样本点进行:一个样本点最多调查2000个样本,最少调查20个样本。北京的样本来自13个区县:其中,一个区县最少调查40个样本,最多调查1080个样本,平均调查约307个样本。这种情况就导致了数据的聚类特性,即在各样本点之间,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可能存在较大差别,而在同一个样本点之内,融入意愿可能更为接近。这使数据可能不符合常规线性回归模型的两个基本假定(一是样本之间的独立性,二是随机误差项相互独立),从而导致常规的线性模型难以得到有效的估计结果。换言之,常规模型的分析结果可能低估标准误、高估自变量的重要性,从而增加犯I类错误的概率。此外,除了独立性的假定难以满足外,它还放弃了对不同组群之间差异的考虑,使很多原本由分组带来的差异被解释为个体的差异,从而丢失大量的群体信息。所以,对于多层次结构数据,常规的线性回归有其自身的局限。使用多层模型处理具有层次结构的数据,能够纠正由于同一层次内样本的相似性而引起的参数估计误差,改善置信区间和显著性检验,降低犯I类错误的可能性。因此,本文使用多层线性模型分析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将县(市、区)作为高层单位,受访个体作为低层单位。

首先进行无条件平均模型(即不包含任何自变量的空模型)分析,了解在不同区县,因变量是否显著不同,从而决定是否必须使用多层模型。其方程式为:

γij=βoj+εij (1)

其中,γij为j区县流动人口样本i的结果;βoj为截距(即平均值),下标j为每个区县拥有各自的截距,是区分多层模型与普通模型的标志。将截距分解为固定成分和区县层次的随机成分,则方程(1)分解为:

γij=γoo+δoj+εij (2)

其中,γoo为总均值或总截距,是固定参数;δoj为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是j区县的截距到总截距的距离;εij为流动人口个体层次的随机变量,即分布于j区县的样本i到该区县截距的偏离。正是由于随机变量δoj的存在,该方程式才成为多层模型。

然后,在模型中纳入自变量,探讨个体和群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在常规模型中,一个模型只有一个截距,而在多层模型中,一个模型包含数个截距,即因变量的截距随群体而异。我们使用随机截距模型进行分析,其方程式为:

γij=(γoo+γ01G1j+γ10X1ij+(δoj+εij) (3)

式(3)与式(2)的不同之处,固定效果部分包含了个体和群体变量。Gij为区县(群体)特征;γ01为群体特征系数;X1ij为个体特征;γ10为个体特征系数,代表个体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该模型将因变量解释为个体特征和区县环境特征的函数。δoj为未被观察到或无法观察到的区县层次的随机变量,该变量为同一区县内所有流动人口个体所共有。无条件平均模型的分析结果(本文没有展示)表明,融入意愿的确因不同的样本点而异(系数的取值为8.64,标准误为0.22,高度显著)。说明高层次因素对因变量的解释能力不容忽视,使用多层模型技术分析数据是合适的。

三、单变量和相关分析结果

表1描述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流动人口中雇员的基本特征。在全国和北京市样本中,青年流动人口的比重基本相同,均在46%上下;但乡-城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差别较大,北京市乡-城流动人口比重低于全国的相应比重,二者分别约为71%和83%。在全国流动人口雇员中,近三成的人感到受到过本地人歧视,而北京市的这个比例更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全部样本中近1/4的流动人口认为,自己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而该比例在北京市不足1/5;据此判断,北京市本地市民似乎对流动人口的接纳情况并不如意。在这个样本中,北京市的流动人口均为跨省流动人口;而在全国样本中,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为跨省流动,约30%的人为跨地区流动,其余约17%的人为地区内跨县流动。流动人口平均在北京市的居留年份超过5年,比全国样本长1年多;感到老家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在全国样本中的比例也高于北京市样本的比例。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人口学特征差别不大,但人力资本特征和劳动就业特征却有较大差别: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北京市流动人口中仅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比例只有全国相应比例的一半,而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在就业行业方面,全国流动人口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的比例都超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相应比例,尤其是制造业的情况更加突出,在其他行业就业的比例则大大低于北京市的相应比例。此外,北京市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情况都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居住状况较差。近一半的流动人口流入到东部地区,也有三成的人进入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流动人口比例较少。就因变量而言,全部样本的认同意愿为79.5分,表明流动人口对流人地都较为向往。其中,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得分最高,为82.08分,其次为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为79.99分),再次为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为79.15分),最后是青年乡-城流动人口(为77.98分)。

图1和图2描述了主要自变量与认同意愿的相关关系。所有变量两两之间的关系都高度相关(p

就地区、户籍、年龄复合变量而言,北京年长城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强,外地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最弱。在这些主要自变量中,差别较大的是本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态度: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轻视他们,则认同意愿将会比没有受轻视感的人低近10个百分点;此外,若流动人口主要与本地人交往,则其认同意愿也显著提高(见图2)。

我们也分析了认同意愿与控制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都高度显著。限于篇幅,这里未予介绍。这种关联性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是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进行模型分析,以考察代际差别、朋辈效应、制度排斥、区域分割、态度轻视、交往局限及其他因素对因变量的独立作用。

四、模型分析结果

表2展示了全部样本和北京市样本的认同意愿的多层线性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为全部样本分析结果,但模型1使用独立的户籍、年龄和地区变量,而模型2则突出北京市不同户籍、年龄流动人口与外地相关人群的比较。模型3是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

模型1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超过城-城流动人口,而青年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与流入北京市的人口相比,除重庆市以外,其余地区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都较低,尤其是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的流动人口。若流动人口感到本地人对他们怀有偏见,则其认同意愿大大降低;若他们主要的交往对象为本地人,则认同意愿显著提高。这表明,对于两个其他条件相同的人,农村人对流人地具有更强的认同意愿。显然,该发现了前面提出的有关制度排斥的理论假设(即假设2)。这可能与城-城流动人口和乡-城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预期和参照对象有关。而且,青年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意愿亦显著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也不支持有关代际差别的理论假设(即假设1),这与现存其他研究得出的结论相悖。地区差别的结果支持理论假设3。同样,理论假设4也得到模型结果的检验。若在流入地受到歧视,则其认同意愿显著且大大地降低;而与本地人较多的交往则会提高其认同意愿。

若同时考虑地区、户籍、年龄的互动对认同意愿的影响,则可以发现北京市青年乡-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低于年长乡-城流动人口,但超过其他六类人群,尤其是显著超过外地青年城-城流动人口。这表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的确与地区、户籍、年龄之间存在互动。

就控制变量而言,尽管系数的大小略有差别,模型1和模型2展示的结果模式几乎完全一致。就流动跨越的区域而言,跨越的行政区域愈大,其认同意愿越低;就流动时间而言,在流人地居留的时间越长,其认同意愿越强;若在流动期间,老家遇到困难,其认同意愿会显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

从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来看,模型结果并未显出显著的性别、民族差异,但在婚的人的认同意愿强于不在婚的人。而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越低。该发现与我们对行为参与和经济融入的分析结果(受教育程度与行为参与、职业地位、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总体经济融入水平等有很强的正向关系)完全相反。不同因变量有差别的分析结果表明,心理上的融入的确具有不同于客观融入的特点。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特征与其认同意愿密切相关:在制造业就业的人的认同意愿显著低于在其他行业就业的人,虽然与在建筑业就业者之间的差别不显著。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也相应提高,即认同意愿可视为对流动人口整体的社会融入程度具有明显指向作用的经济社会地位、行为适应的深层体现。此外,流人到不同的经济带也带来不同的认同后果:流入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人比流人东部地区的人拥有更强的认同意愿。

如模型3所示,尽管具体的系数取值大小有别,显著性水平也有差异,北京市样本的分析结果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十分一致。比如,北京的青年流动人口的融人意愿低于年长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尽管组与组之间的差别没有统计意义。同样,若北京市流动人口感到受到本地人的歧视,则他们的融人意愿会显著降低;若他们的主要交往对象为本地人,他们的融入意愿就会显著提高;在流人地的居留时间提升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融入意愿;老家有困难之人的融入意愿显著降低。在人口学特征中,只有在婚与因变量的关系是显著的。同样,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力资本与因变量呈不显著的负关联。这表明北京流动人口中的雇员与全国的同类人群一样,并不是受教育程度越高,认同意愿就越高。此外,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显著提高,保障水平和居住状况都不与因变量有显著关联。

五、总结与讨论

尽管从现实的角度看,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不如就业、居住、社会保障等重要和急迫,但认同是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较强的认同度将促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留,这是不以流入地社会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流入地相应的工资待遇和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以及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公共资源的配置等一系列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本文通过对具有时效性的、大规模的调查数据的分析,运用多层模型技术,对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身份认同意愿的现状、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并将他们的认同意愿与全国同类人群的平均水平进行了对照。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和政策启示。

其一,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其他地区流动人口。这表明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被流动人口寄予了更多的向往。但同时,现实情况是,北京市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认同结果之间依旧存在很大差距,这就对北京社会发展和北京精神的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实际出发,打造融入的平台,组织合适的活动,增进人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实实在在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所需服务,扎扎实实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其二,年长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超过青年流动人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高于城一城流动人口。北京和外地都是如此。本文的研究结果与现存的其他研究得出的一些关键性结论有别,也不支持本文的理论假设。年长流动人口阅历相对丰富,更愿意在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同时,他们的参照对象是流出地人群,追求的目标主要是生存,但凡只要流人地生存状况好于流出地,就可能对流人地有较强的认同意愿。城一城流动人口多以本地市民为参照对象,他们在流出地并非找不到工作,只是找不到更理想的非农工作,他们来到流入地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而不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在北京的青年城一城流动人口中,近2/3的人受过大学及以上教育。外地的户籍使他们无法享受与北京人同等的待遇,故他们失落感严重,难以产生认同感。然而,从长远来看,未来城市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与青年流动人口的贡献密不可分。他们对流入地不高的认同度,无疑会制约其在该地作出的贡献。因此,各级部门应该适当地通过各种反馈渠道,关注青年流动人口对城市的态度,努力增进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和感情。

其三,本地市民的态度和两个人群的互动交往对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至关重要。融合是双向的、互动的,也是漫长的、艰巨的,需要逐步推进。身份认同属于主观意念,但这种意愿能否实现,流动人口能否真正成为流入地的一员,不仅需要流动人口本身的努力,还需要本地人的接纳。但是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流动人口认为受到本地市民轻视的比例高达46%,远远超过全部数据的平均水平(26%);而访谈资料也表明,除经济贡献外,在诸如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利用、社区卫生等方面,北京市民对流动人口的看法都比较负面。这显然与北京市倡导的包容接纳精神相违背。一方面,户籍居民要尊重外来人口,使他们感受到当地政府、市民的亲近与友善;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也应主动与本地市民交往和交流,使户籍居民感受到流动人口的尊重与感激。双向的交流与互动将提高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从而促进其实现身份认同。若本地市民对流动人口的刻板印象和排斥行为不变,政府的公共政策不能一视同仁,流动人口就很难成功地融人流人地社会中。社区是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的落脚点,也是他们必然接触到的小社会,故我们可从社区人手,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使社区成为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达到增进双方理解与包容的目的。

其四,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别。本文从两个地区视角考察区域分割:一是流动跨越的行政区划,二是流入区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跨越的行政区划越大,认同意愿越低;就区域而言,融入意愿由强到弱依次是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地区。可见,认同意愿较强的流入地几乎都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进入发达地区之人的认同意愿较弱。作为衡量融入水平和流入地制度性、结构性、观念性等要素的一项综合研究,这样的结果或许暗示,意愿与物质财富的多寡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关系不大。尽管从理论上看,作为主观认知的认同意愿需要劳动保障和收入保障等物质条件为其提供基础(经济不发达、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等难以让流人人口产生认同),但主客观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东部地区的流人人口之所以认同意愿低,一是这些地方劳动就业机会多,许多流动人口来到这里主要是为了赚钱;二是地区越发达,制度性、结构性、观念性要素的排斥就越强,而这些都在时刻提醒流动人口作为“外来人”的身份。这表明,认同意愿不是仅仅由流入地的经济发展、文明程度、行政级别、规模与名气能够完全决定的,一些“软”的要素也至关重要。因此,各地需要在改善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地增进流动人口的认同意愿和结果。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应加大宣传力度,从文化上、心理上、感情上采取措施,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0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结合开发区(柴湾镇)的实际,现就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组:

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把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首要任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各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国策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充分认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流动人口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富民强区”的重要抓手。必须突出重点,突破弱点,把流动人口管理这个难点工作变成我区的一个亮点。其次,突破思想障碍树立新的理念。一是提高流动人口是经济发展生产力的认识,二是提高流动人口是城市发展动力的认识,三是提高对流动人口群体的认识。

三、完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

一是明确全年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即开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争创全市一流;抓好“两个典型”,即:企业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典型及村(社区)管理典型;争创“三个特色”,即:流动人口管理统一规范特色,从严执法加大处罚特色,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特色;加大“四个力度”,即:加大登记办证力度,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加大漏管反查力度。二是制定全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程。针对本区的实际情况,对流动人口管理出具安排,做的年有计划,月有重点。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检查督促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实。

四、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各村(社区)责任人及分工村(社区)干部、各村(社区)与计生专干及计生信息员层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奖惩兑现,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五、全党动员,部门负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新格局。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流动人口的浓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等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宣传报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典型人和事。通过宣传报道,让流动人口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的自觉性。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1

【关键词】艾滋病;流动人口;防治

就艾滋病的流行病学和传播规律而言,目前全球从事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多数专业认识普遍认为,流动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多是导致其传播蔓延加快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基于我国人口总数庞大以及以外出务工为主的流动人口数量众多的特点,艾滋病已经成为了之于我国人口安全的一个非常具有威胁性的问题,其防治工作自然就成为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1]。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当前艾滋病病毒的感染人数的年增长率为40%,其流行趋势居世界第14位并亚洲第2位,另外,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目前已超过2亿,其流动性与管理难度均有较大程度增加[2]。基于此,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流行特点的研究并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治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1流动人口艾滋病流行特点

1.1艾滋病感染者及艾滋病人在流动人口中具较高检出率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在当前已确定的HIV感染者当中,其中有相当部分均为流动人口,可见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了传播与感染艾滋病毒的高危人群,且其检出率还有逐步增高和高危向普通人群蔓延的趋势,因此,艾滋病所构成的威胁其影响范围愈来愈大,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1.2多数流动人口缺乏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的认知和了解诚然,我国在近些年加强了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众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水平,但很多地区仍停留在仅对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了解层面,尤其是流动人口,由于难以稳定接受此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所能掌握到的防治知识就更为有限,甚至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都未能有正确的判断标准[3]。在这种情况下,流动人口对艾滋病的恐惧以及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表现均会更趋于不正常状态,进而可相对增加艾滋病病毒感染与传播的几率。

1.3流动人口具艾滋病相关的更多高危行为多、以及吸毒等均为传播艾滋病的高危行为。而多方研究发现,由于多数流动人口均处于性活跃期,再加上文化程度不高,同时在家庭结构及道德规范的约束方面相对薄弱,因此以上行为的发生率远高出固定人口,而在购买泛滥及安全套保护意识地下的情况下,其风险程度更会有较大程度增加。

1.4自愿受检意识低,社会歧视现象普遍有调查资料显示,绝大多数的流动人口均来自于农村,而基于农村地区普遍存有严重的对艾滋病歧视与耻辱的观念,因此导致了在这些流动人口中产生了一种“谈艾滋而色变”的现象,甚至即使知道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进行免费的HIV检测,但由于耻于开口,几乎很少见到会自愿接受检查者[4];而在对已经发生有艾滋病感染的人群极其相关高危行为存有歧视与污名化心理的情况下,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将面临更多障碍。

1.5流动人口病情具更强的隐蔽性和更大的传播危险性一方面,多数流动人口在患病后,均存有不同程度就医不及时的情况,个别甚至根本不具备就医的条件,因此及时感染有HIV也难以准确掌握其感染情况,这样极易导致病毒扩散而威胁到其周围人群;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群具更高变动工作与居住地点的几率,因此还会增加艾滋病从高发疫区向低发非疫区地带散播的危险系数。

2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策略探讨

2.1在流动人口中加强艾滋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首先,宣传教育应有针对性地展开,结合区域特征,对不同职业及不同文化程度的不同人群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其间可将其与各种活动有机地结合,并通过用工单位、劳动力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登记办证单位积极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普及;其次,行为干预应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多、以及吸毒等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的纠正,通过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干预活动,为各种危险行为的转变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

2.2制定或完善本领域相关的法律规范伴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其管理工作已成为了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在当前几乎少有之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有针对性法律的情况下,在此方面工作的开展很难做到目的与原则的统一,各级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责也有带明确。因此在当前,就十分有必要制定或完善本领域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以此进一步规范艾滋病防治工作,使其真正有法可依。

2.3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检测工作流动人口是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人群,在我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以及艾滋病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相关监测以及时臧我其艾滋病感染情况就显得非常必要。在监测过程中,我们用先行充分了解当地流动人口的特点,尽量将自愿与强制受检较好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可能提高潜伏感染者的检出率。与此同时,应一并加强对流动人口孕检、婚检以及一般体检工作,将HIV的检测纳入其中,只有及时发现才可以及时地进行处理,才能真正地防患于未然。

2.4加强对已感染者的管理并给予其妥善的治疗基于流动人口本身具高流动性的特点,以至于其中已经感染有艾滋病病毒或已确诊为艾滋病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存有较大难度,更难以控制并给予稳定的治疗措施。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应尽量将此类人群实施暂住地的统一化管理,以便可更好地对其进行随访与进行CD4的检测,对他们而言,这些医疗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另外,还应对他们积极地进行艾滋病相关政策的宣讲,以相关法制与道德内容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与引导,避免发生恶意传播的情况。

2.5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艾滋病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针对于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相关健康教育工作应以多种形式并从多个层面进行展开,其重点是要在此类人群当中更加提倡健康安全的生活行为方式,减少高危行为的发生并积极纠正部分人所拥有的歧视观点,另外,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多方积极借鉴国内外已经证实行之有效的相关干预措施,并逐渐扩大对高危人群的干预范围,持续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措施。

参考文献

[1]武俊青,王瑞平,周颖,等.流动人口艾滋病传播与流行危险因素文献分析综述[J].人口与发展,2008,14(5):105-108.

[2]周文岳.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策略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25(7):81-82.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2

关键字:信号交叉口,自行车,导流岛干扰特性

Abstract: the bicycle in the intersection of move within the transportation characteristics is to point to the road bike in motion of some can reflect the behavior change traffic itself on its own features, and in effect in the intersection of behavior change in bicycle many factors, so we use of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metho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actors of bicycle from both micro and macro levels for analysis.

Key word: signal intersection, bicycle, and diversion island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U491.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相对于自行车在路段上的运动,自行车在交叉口内的运动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行为,其行为的变化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能够更好的建立起自行车在路口内的行为模型,更好的实现后续的交叉口内自行车微观仿真,必须对自行车在路口内的运动行为进行详尽的分析。

1自行车与自行车流的特点

自行车自身的行驶特点可总结为:“小、散、多、快、抢、钻、猛、拐、急、躲、歪、闪、擦、刮、碰、摔”十六字。在运行中,还有下面四个特点:逢友必并(遇到亲友两车并行);逢闹必看(遇见热闹,爱停车围观);逢慢必超(遇有前车速度稍慢时,后车就迫不及待地超车);逢物必绕(遇有障碍物,则任意绕行)。这些特点,使得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表现散慢、自由、任意抢路、超车、猛拐等现象,这不仅使自行车本身发生事故,而且对机动车、行人交通的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

1. 自行车流特性

1)稳定性差

自行车仅有两点接触地面,接触面积小,重心高度较大,所以稳定性较差,骑行过程中稍受干扰就会改变方向、摇晃或倾倒。稳定性差导致在机动车发生冲突时,机动车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采取正确的行动,造成运行间断、不流畅,甚至导致车祸。

2)灵活性大

自行车的灵活性大是稳定性差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即自行车易于改变方向,行车轨迹固定,随意性强,且骑行速度时快时慢、不稳定,尤其在受到外界干扰或惊吓时尤为严重,而上述特性对于不同种类的人群也会有很大差异。与稳定性差对机动车的影响一样,对于行车轨迹相对固定、有规律可循的机动车而言,在与自行车发生冲突时势必造成司机减速慢行、犹豫不决,从而导致延误的发生。

3)成群性

成群性是自行车和机动车之间的最大的区别,成群性意即自行车一般无法排队行驶,而是车身不同程度的互相重叠在一起的。这就造成了计算上的不便,在交通领域,任何参数的计算,尤其是通行能力的测算,都是以车道为测算基本单位的。机动车一般是在各自的车道内排队行驶,一条车道内通过某一断面的机动车数量一定,没有成群性的特点。而对于自行车道,自行车常常是成群结队的骑行,通过车道某一断面的车辆数不定。且红灯期间自行车在交叉口停车线后大量聚集,绿灯启亮后自行车会成群地涌进交叉口内,短时间内进入的大量自行车会给机动车的通行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4)分散性

在路段和交叉口内,当流量不大时,与自行车成群前进相反,部分骑车人不愿意在陌生人群中骑行,即使在有空档的情况下也不愿意一直紧紧尾随在别人的后面,往往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超前单行,或滞后独行,这一点对女性骑车人尤为明显。

5)多变性

由于自行车机动灵活、易于转向、加速或减速,因此自行车速度与方向经常发生变化。骑行速度较快者经常穿插空档,因此自行车的速度、方向呈现多变的特点。速度与方向的变化与自行车流量大小有关。当流量很低的时候,自行车能够自由骑行,这时自行车的速度不会发生太多变化,而方向则会呈现自由摆动,其运行轨迹呈现很明显的蛇形轨迹。当流量上升到一定程度后,自信哦南瓜车的速度变化增加,方向变化则明显更加强烈,主要方向变化在于寻找前方的空档超车穿行,但流量继续上升以后自行车行驶受到限制,基本没有空当可以穿插,这个车队加易的速度都保持较为均一,方向变化也减少。

2.自行车交通流密度特性

自行车的外廓最大尺寸为:长1.9m,宽0.6m,骑车时高为2.25m,自行车停车面积为1.2-1.8m2。则横向净空(B净)应为车宽(0.6m)加车辆运行时两侧摆动值各0.2m,B净=0.6+2*0.2=1m。纵向净空(L净)应为纵向车头之间间隔加上车长。一般自行车在路段上占用道路面积约为4-10m2/车,但在交叉口停车线前拥挤堵塞时其密度很大,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交叉口内自行车的密度高达1.56辆/m2。

据摆动计算与国外的实验资料,不同速度下自行车占用道路面积约为:5km/h时,占用道路面积4.1m2;10km/h时,占用道路面积约为5.2m2;12km/h时,占用道路面积为6.2m2;15km/h时,占用道路面积8.11m2;20km/h时,占用道路面积约为10m2;25km/h时,占用道路面积约为12m2;30km/h时,占用道路面积约为16m2。同公交车运行时每人所占道路面积相比,约为公交车占用道路面积的5-10倍。

2 信号交叉口自行车流特性

2.1 无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自行车流特性

1.聚集性

在红灯亮时自行车同行人、电动摩托车等停在等候区处。如下图所示:

下图红色区域为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待区域,但在现实中可以看出很多情况下行人和非机动车都不免会占用部分机动车道,对右转车辆造成很到的影响。

2.加、减特性

当绿灯启亮时,停在等候区的自行车、行人和电动车开始进入交叉口。由于自行车与机动车的加速度较快,先行进入交叉口,行人则随后进入交叉口。在人行横道这段距离,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形式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行车和电动车加速进入交叉口;第二阶段是当自行车与电动车加速到行驶速度后停止加速,由加速变为匀速行驶;第三阶段为当自行车与电动车将要到达对面是由于进口变窄行人较集中而不得不开始减速行驶,低速进入对向等候区。

3.扩散性

在无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中,自行车对机动车的影响是在绿灯过街时间发生的。等绿灯启亮后,在交叉口旁等候过街的自行车及行人等非机动车交通开始过街,由于人行横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有段距离,自行车及行人、机动车先是红灯时在交叉口等候处等待,当绿灯亮时一起进入交叉口。因为在等候进入交叉口时行人、自行车、电动车之间的距离比较近,当行人、自行车、电动车运动时为了保证彼此之间的安全,他们之间的距离也在扩大,当人行横道宽度不够,而却非机动车量较多时,那么在人行横道中间部分非机动车则会溢出人行横道。这种溢出现象称为扩散。

4.机非干扰类型

在无设置导流岛的平面信号交叉口,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的相互干扰主要有以下二种:

1) 同向行驶时相邻的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的横向干扰

从自行车角度来说,由于自行车是一种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交通工具,因此在缺少隔离设施的交叉口,当机动车与自行车同向行驶时,骑车人在心理上将受到机动车的横向压力,相关研究表明这种压力对自行车的最终影响就是导致自行车流的速度下降。

2) 不同行驶方向的机动车和自行车相互穿越引起的干扰

在同一信号相位下,不同方向的交通流若要通过同一片交通空间资源,就存在着谁先占用谁后占用的问题,也就产生了干扰。机动车和自行车相互穿越的种类很多,例如在典型的两相位信号控制十字交叉口,同一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与自行车共同使用同一个相位,一共产生14个机非冲突点。

2.2 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自行车流特性

在设置了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中,由于有导流岛的存在,自行车的过街会与没有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有所差异。

1.集聚性

对于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来说,其等候域区在导流岛上,自行车需要先穿过右转车道才能进入导流岛等候过街。

2.加、减速特性

在进入导流岛后等绿灯亮过街时,其加减速特性和美设计导流岛信号交叉口的非机动车与行人的加减速特性相同。

3.扩散性

自行车过街从一个导流岛到另一个导流岛的过程与无设置导流岛的信号交叉口过街过程相似,不同的是,在同一交叉口,自行车在设置导流岛时的过街距离比没设置导流岛时自行车的过街距离短。

3 结论

本文对自行车与自行车流的基本特点做了简要的介绍,同时也提出自行车所存在的主要缺点,使得对交叉口自行车的运行特性有更深的了解。考虑了自行车交通流在设置导流岛和不设置导流岛两种情况下的不同特性,为分析其对机动车的影响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马建明,荣建,任福田,李征.信号交义口微观仿真模刑研究[J].计算机仿真,2001,18(4):58-61.

[2] 梁春岩,自行车交通流特性及其运用研究.

[3] 彭锐.白行车交通流理论.同济大学博士论文[D].1994.

[4] 梁春岩,自行车交通流特性及其运用研究.

[5] 杨佩昆.自行车交通流车流模型研究[J].中国交通工程,1994,(3).

[6] 王莉等.中国特大城市混合交通流特性及规律研究报告.1999.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3

关键词 流动人口 社会保障 同城待遇

作者简介:周媛也,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博士研究生。

习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解决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缩小与本地市民社会保障待遇的差距,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内容,对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分别从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研究和社会保障同城待遇问题的研究出发,特别将流动人口按户籍分为“乡―城”流动人口和“城―城”流动人口来对以往的研究进行归纳。

一、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研究

根据类型划分,流动人口分为为农民工、流动儿童、流动低收入人群等。一般而言,针对不同的群体的社会保障侧重点不同。

(一)对“乡―城”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研究

“乡―城”流动人口主要就指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来看,他们在外打工缺乏劳动保护,由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缺失,使得农民工在遭遇各种风险时只能依靠家庭、个人和土地。另外,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中央政策,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呈现出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主要原因是保障供给单一化与农民工二次分化导致的保障需求多样性的矛盾,农民工社会保障项目没有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城市化的问题。 可以说,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 而关于如何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的问题上,学术界众说纷纭。一种观点是建立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还原到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去 ,还有一种观点是建立分层化、分类化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性模式,应当在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这两个制度保障好之后再考虑建立农民工社会救援制度,实行分层分类的保障制度。 要从现实出发考虑,建立一个统分结合、相对独立、分类分层的过渡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

随着农村女性流动人口队伍不断扩大,影响女性人口流动的因素成为学术界研究较多的话题。有学者通过对人口的流动和农村女性发展的研究发现,经济驱动力是农村女性流动的最主要原因,流出地的经济贫困是促使其向外流动的“推力”。另有学者分析了城市的“拉力”对农村的女性人口流动产生的影响,他们一致认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兴盛吸引了农村女性流入城市。并且,农村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就越倾向于向城市流入并定居。此外,有学者对北京市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实证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缺乏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

(二)对流动儿童教育福利的研究

(三)对“城―城”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研究

学术界对“城-城”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是继农民工问题之后的一个较新的动态。学术界的新观点认为外来市民既有外地户籍的相对劣势,又有非农业户口的相对优势,外来市民与本地市民的地位或机会差异是区域分割的效应。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有学者在其研究中也增加了“本地与外地”的新维度,认为如果将“城―城”流动人口与“乡―城”流动人口混为一谈,就会缩小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差异,会导致难以把握流动人口的真实生存状况。此外,流动人口的收入融入问题有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有研究发现“城―城”流动人口因为其技能或受教育程度更高等原因,其收入要比本地市民更高,而“乡―城”流动人口的收入比本地市民低,这就表明流动人口的群体内部发生了因户籍制度而引起的收入分化。但是,从社会保障水平来看,本地市民仍然优于“城―城”流动人口,只是差异的方向和程度不确定。 二、有关社会保障同城待遇问题的研究

对社会保障同城待遇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在是否追求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的问题上各执己见,主要分为赞同与反对两种意见。赞成实现社保城乡一体化的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利于改善社会中弱势群体的艰难境遇,有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而持反对态度的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城乡的经济水平差距大,二元户籍制度长期存在等问题说明要在我国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是很难的。城乡统一社会保障的经济动机是短期的,战略目标是错误的,财政上是无法持续的,在国际竞争中是自损本国国际竞争力的短时国策,并认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乌托邦式的“洋跃进”,违背“小政府大市场”的世界改革潮流。反对的学者认为在目前城乡户籍二元结构的基础上构建二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可行的。

三、简要评述

人口流动的特点精选篇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精神,着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模式”,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体系,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管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活动

(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

全镇上下半年要各举办一场计划生育药具咨询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和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相关法律法规、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

(二)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网点

全镇要开展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建档和季度服务月活动,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的区域,均可积极推广二代身份证自助发套机的使用,或者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全镇要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

(三)组织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检查评比

全镇要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迎接市三季度对各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活动开展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显著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镇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切实以药具服务年为抓手,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