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17:50: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新农村建设存在问题及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原因;雷电;措施
中图分类号: S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6-10-1
1 农村防雷现状及特点
雷电灾害作为联合国被公布为“最严重的十种灾害”之一,在我国雷电灾害也是破坏生产资料的重要灾害之一。我国是雷电频发地区,在每年收到雷电灾害损失的财产也不计其数。在我国重大、特大雷电灾害几乎都在农村,雷电不但对农业造成较大的损失,还威胁到了人身安全。数据表明,我国农村依然为雷电灾害防御薄弱地区,给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不少的压力和不利影响。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农村防雷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1 农村不完善的防雷措施
农村防雷建设工作有许多因素阻碍其发展。在人员居住上,广阔的地域以及分散的居住方式,使得防雷建设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而在资金、意识上,经济基础的相对薄弱,对雷电防御的认识不足,甚至对有些建筑尚未考虑过防雷问题,这些情况都是防雷工作开展的困难之处。
1.2 空旷的原野地带
农村一般都分布在山区原野地区,农民在广阔的土地中劳作,一旦雷雨天气将至,人们经常来不及回家或躲避,就会就近寻找、躲在大树下或在原野中孤立的建筑物中,这些地方往往是雷电灾害高发区。对于农村民居建在空旷高处的建筑物也是村民最喜欢也是最乐衷居住的地方,但这样的地区往往却都是十分不安全的。
1.3 思想意识落后
在农村,教育文化程度不同,不到位的思想教育和封建迷信思想的巩固,使得农村普通居民对雷电灾害认识仍处于非常模糊的状态。农村防雷认识的模糊和缺乏,甚至有许多人认为,雷电就是上天对人的惩罚,是雷神的发威,“凡人”无法同上天直接对抗,所以往往对雷电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
2 应采取的措施
2.1 合理选址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农村住宅应尽可能的避开“雷电高发区”;尽量避免建在地形较高、突出于其他地貌的地方;要尽量避免靠近潮湿有水的地方;也要避免有金属矿藏的地方建设民居。建立民居要选较低的地方,而在较高空旷地方的建筑物要设有防雷的措施。
2.2 在室外装避雷针以及避雷带
利用建筑物各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导体,将雷电通过这个引下线和建筑地梁这个自然接地装置,将雷电导入地下。可将架在室外的避雷针和避雷带还有房屋外的金属支架(室外天线、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机箱)等可靠连接到这个接地装置上,这样的做法就使得雷电如果打在这个房屋上时,各部位的电位一致,没有电位差,其电量也可快速导入地下。
2.3 在室内安装措施
在农村民宅的室内也要安装防雷措施,室内的电源网以及网络通信线路,要在其入户终端安装电涌保护装置,可以保证电源、网络的稳定。在电线、电力、通讯等方面要及时维修,做好定期检查。在各种线缆架空入户前,线杆应做好接地,以避免闪电电涌被各种线缆引入室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4 房屋设计方案
房屋设计问题一直是农村多处隐患之源,而对于建设新农村的现有房屋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要制定一套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的标准建设方案,在房屋建设中也要遵循经济、实用为标准,设计出具有雷电防护措施的房屋。设计时应着重考虑将相近的建筑物地梁相互相接,扩大接地面积,防止雷电反击。在铺设相关管线的同时,要注意都要在入户端与接地装置做好等电位联接。在众多方案中综合利用,以雷电防护为主要措施和技术攻关,在根据不同建筑的同时,来选用合理的防雷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5 科普宣传
在村庄内建设相应的雷电宣传基地,推进农村内的雷电防御知识的培训工作,间断性模拟强烈雷电来临前、发生时村民的自我保护以及雷电灾害发生后的伤员救助工作和财产抢救工作,以此展开雷电知识教育。要把受教育的培训人口量控制在90%以上,是大多数人或更多人掌握有效的防御救助方法,建立一定数量的 “防雷示范户”,在受灾演练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在宣传栏、村民广播和预警电子屏中显示和宣传,分发防雷宣传手册。
3 结论
保障和解决我国农村地区所面临的问题是我国新农村发展的首要前提,雷电防御工作的开展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敢于和自然灾害“挑战”的第一声号角。在改善农村生存条件方面,防雷减灾工作也给村民一个行之有效的参考,这样不仅能保障自身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更是使人们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方向下带来的新成果。
参考文献
[1]GB/T 21714.2-2008.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S].
[2]肖稳安.雷电与防雷技术基础[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 问题 措施 建设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注意,如何才能够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才是当前农村建设当中需要注意以及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失信导致惩戒机制不健全
我国已经步入了经济转轨的阶段,在这一时段很容易忽视建设信用有关制度,并且法制体系建立还有待欠缺,导致没有强烈的执法力度与之配合,也使得在市场经济当中有软约束的出现,而违约的收益已经超过了成本收益。在如今的新农村建设中,还没有太多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信用体系的建设,使得个别失信的情况出现,却得不到惩罚(如没有按期偿还),有关人员按照相关的程序收取时,反而会增加相应的成本支出。
(二)征信体系建设中的有效载体不足
在当前社会中,对于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当中,大多数时候还是依靠信用社中农户的小额货款这一载体,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支撑,管理体系的缺失导致难以及时地了解到农户的基本情况,从而也不能够及时地进行指标评级、口径采集等相关的监测。在农村,信用社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征信任务,所以也会有大量的成本使用。当在政策不能够得到相应保障的时候,征信也难以保证其主动性、能动性以及积极性,农村信用社也会尴尬的面对多征、少征、征与不征这一局面。
(三)农民欠缺征信意识,宣传工作难以进行
根据笔者对1000家农户的随机调查来看,大部分农民缺少征信认知,其中:45%的农民不了解征信含义、48%的农民对于信用社要求的提供的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商机表示反对。并且,农村中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较少,也缺乏必要的管理机构,有限的几个人需要完成农户调查、进行核实、填写表格、建立档案、发放证件等一系列的工作,使得信用社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宣传,使得宣传工作严重滞后。
(四)征集难,难以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现在的农村,企业领导以及农民普遍受到了素质、思维等多方面的影响,脱离不下传统的“衣衫” ,对于市场当中对征信的特征与要求的认识程度都处于表层,导致农村征信缺少客体来加以支撑。此外,由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资金积累不足、农民平均收入增长趋势偏低,也严重的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应当尽快地加以改善。
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一)加快系统程序开发与征信网络的建设
其一,由省级信用联社牵头,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数据接口的相应规范作为建设依托,科学的组织、调配基层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加快数据库系统软件程序的开发,为之后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对接做好准备;其二,当开发系统推进之后,建立中心城市与省级数据库网络系统,然后推广到农村金融机构当中。
(二)发挥政府职能整体合力
其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拓宽整体建设活动渠道以及收集、核实原始信息,大力推行以及培育存“两委”、农民以及农村企业良好的信用意识;其二,在信用建设当中,政府部门做好带头作用;其三,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需要尤为的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亲身参与到建设工作当中;其四,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确保信用制度的相关建设;最后,积极配合司法部门,采用新闻媒介的表光、停贷、吊销营业执照等来处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以及个人。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其一,国家应当尽快颁布相关的征信制度以及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采取合理的法律手段保证征信制度能够得到和谐的发展;其二,制订出相应的《信用法》、《货款法》来约束农村企业、当地政府以及个人等参与到金融市场的行为,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保障货款人的相应义务以及权力。
(四) 加快配套机制建设
针对农村的特殊条件,考虑到对原始信息数据收集难度高、核算难度高的问题,可以建立出《农村信用数据库原始信用采集核算办法》,并且需要明确采集者以及有关核算部门相关的权利以及义务,采取统一的方式,建立出信息失真能够快速反映以及储存保密的有关机制等。只有建立出一套适合农村金融机构的配套机制才是当务之急,建立岗位征信制度,严格规定对原始的资源数据的收集、调查等,并且针对农信信用体系建立出相应的评估体系。
(五)做好信用户评定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
在农村乡镇政府的有效组织之下,对于农村信用用户的评定、信用村建设以及体系建设都需要纳入到本乡镇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当中,也需要作为政绩的相关考核的标准。积极发挥出领导以及代表的作用,因为他们对于农户的实际状况最为熟悉,也有相应的人缘和地缘优势,对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在当前的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当中,还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笔者只是针对自身遇见的情况做出了分析。在未来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将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挑战,这还需要有关专业人士的不断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和谐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陈前鹏,江山.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J].知识经济,2011,(07) .
[2]张瑞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解决好五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8,(15).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问题;措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监测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不断增加,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营管理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运行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特别是2004年1月,银监会制定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在监测方式上,评价体系强调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定量指标监测和监管者定性判断相结合,静态检测和动态监测情况相结合。在监测体系上,由原来单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扩展到对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综合评价;对风险较大和风险突然加剧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进行预警;对不同的风险情况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分类处置等多项工作。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风险监测指标监管意图不够明确
指标体系中前四类指标分别考察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盈利性风险。但是第五类综合发展能力指标的监管目标不是很明确,其中的不良贷款的余额下降率考察的主要是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固定资产的比例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流动性资产指标的,存款增长率是考察的规模扩大的速度,更多的带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意义,对风险而言指标意义不大。如效益性指标中的利息回收率,主要考察的仍然是信用风险,而不是盈利能力。在贷款五级分类体系中,无法收到的利息贷款实际上就是不良贷款,利息回收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是同一项风险站在不同角度的重复评价。
(二)评价比较困难,部分监测指标没有完全实行
如指标体系中的第六类管理能力指标由于考核较为复杂,不便于收集汇总资料,在很多地区没有推开。如河南要求年末,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综合评价时,只对定量指标记分不对管理能力计分。对管理能力的考察,采取的是定性评价方法,只要各项监管措施齐备,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就会得到较高的分值,但是具体执行情况如何,有没有明显的操作隐患,则很难形成明确的结论。
三风险监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监管空白
从农村信用社运行的风险状况来看,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但是现行的风险监测体系中,没有针对市场风险设计的监测指标对于操作风险主要是通过管理能力指标进行间接评价,而且由于各种原因,这种评价也没有完全实行。因此现行评价体系存在着部分监管空白,其综合评价结果不能全面反应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
四部分监测指标在实际中没有完全发挥作用
如备付金比例要求在5%以上,但是实际中几乎没有一家信用社达到标准,失去了风险的控制意义。如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和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并不能实际反应对不良贷款的倪不能力,意义不大。如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指标的监管目标是为了控制贷款的集中度风险,但是农村信用社的规模过小,同样的贷款客户申请同样的贷款规模,在四大商业银行就不受贷款集中度的限制,在农村信用社就很可能因控制单户贷款额度而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农村信用社在很多关键的客户中处于劣势,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完善的措施
(一)建立多方位的监管体系
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中国银监会对于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发挥着主导作用,负责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执行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也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需要切实保证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安全,因此人民银行下一步也有必有建立相应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财政部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经常政府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拨付财政补贴,或者在清理金融机构的过程中给于必要的财政援助,目前财政部还没有建立专门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机构,也缺乏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另外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机构如存款保险机构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简明高效的预警检测指标体系
预警检测指标是金融预警监测制度中判定风险状态的有利工具,因此各国都非常注重预警监测指标的确立。由于职责和出发点的不同,各个国家不同的监管部门其预警监测体系也并不相同。但却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是各国都非常重视对资本充足性风险的监管。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将资本充足率达到12%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标准,日本对有问题的银行的快速预警纠偏模式中,资本充足率成为是否要采取行动的直接判别标准,第二是各国在风险监测中都普遍借鉴了美国的“骆驼评价体系”并且还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改善。
再次是要建立多道风险预警和化解“防线”。预警检测体系的目标在于发现银行潜在的经营风险,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化解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多道防线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确立严格而明确的市场准入标准,只有高质量的金融机构可以进入市场,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二是明确有问题的银行的确定标准和快速预警纠偏机制,采用一定的标准,识别判断问题银行,在风险苗头相对较小的时期,采取禁止开展新业务,收缩现有机构,禁止发放红利等限制措施,尽快扭转风险状况;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四是采取国家补充商业银行资本、收购不良资产或财政补贴等措施,运用公共资金来化解金融风险,避免金融风险危及国家安全。
(三)各类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银行贷款集中度的要求不一致
最为严格的监管要求是对但以客户的贷款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10%比较宽松的要求不如法国最高控制要求为50%,瑞士的最高标准为40%。贷款集中度指标受到银行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银行与企业的传统关系、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现代市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混合型资本频频出现在资本的兼并和收购的浪潮中。因此现在的监管要求较为严格的国家对于贷款集中性风险的监管标准也有所放松。如在美国的贷款集中度控制标准从10%放宽到15%,在抵押的情况下,可放宽到25%,在英国,也规定了10%和25%两个不同的标准。我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了“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银行余额的比例不超过10%,这一标准属于各国监管要求中比较严格的控制标准,不利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我国在传统上银企关系相当密切。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大规模的改革,建议在适当的情况下,放宽该项指标的严格要求,如规定单个客户贷款不超过25%,对于单一客户贷款超过10%小于25%的情况可以适当的报告制度,以放松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控制。
参考文献:
[1]董小君.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2]董小君.美国金融预警制度及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4,(4):38-43.
【关键词】 建设新农村;环境问题;保护措施
新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五大建设内容之一。因而处理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当务之急,分析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才能更好更快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做出以下几点分析和探讨。
一、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形成原因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前很多农村的水体正遭受严重的污染,大量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导致农药和肥料的残留物渗入地下水,从而使其硝酸盐含量大大增加,进行污染水质,导致水质难以净化。二是碳铵和尿素的使用,导致水体中的氮含量增加,进而导致耕地退化,加上一些毒害性强的农药的使用导致植物与土壤的品质受到破坏;三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农村中的生活污染问题也正逐步凸显出来,例如生活垃圾量的不断增长,城市垃圾向农村蔓延,加上农村缺乏相应的处理措施,使得农村的生活污染问题日益加剧。
上述三点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环境问题,也是最难治理的问题,要想彻底根治这些环境问题,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就必须分析导致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就笔者经验来看,导致这些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相应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广大农民朋友的环保意识较低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以牺牲环境而换取经济利益的情况还较为普遍,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较为粗放,虽然我国加大了新农村建设力度,但很多地方还没有高效的运行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使得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仍属于资源消耗型和粗放型的经营模式,各种破坏环境而谋求经济效益的现象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三是缺乏相应的环境保护体系和组织机构,在乡镇、村等基层,环境保护大都缺乏机构与人员,职能缺位、管理弱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加上农村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和适当的处罚措施,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控和管理惩治体系;四是农村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较为薄弱。国家对农村环保适应技术研究和推广较少,在畜禽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水污染等非常严峻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尚无认定的成熟技术和治理模式。适用性和实效性技术的缺失,严重制约着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其成效。
二、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应对环境问题的几点保护措施
(一)不断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
为更好的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在处理环境问题时,应不断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农村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有林业、农业和环保部门,这些部门都具有一定的审批与调配资源的权利,因而必须对这些部门科学的划定职责,实现权责利统一,并建立相应的具有强制性质的协调机制,例如,可以由农村所在县市的环保部门带头拟定相关的农村环保规划,并对涉及农村环保相关的部门审批必须实行环保备案机制。这样就能从根本上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加快农村基层环保团队的建设
为加快新农的建设,将各种环境问题尽快的解决,应在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部门职能的同时还应加快农村基层环保团队的建设,例如可以在中心镇区建立农村环保站,若条件允许,也可以一镇一站,并根据农村实际情况,聘请有经验的环保人士为环保协管员,与当地的社工团体联系,宣传环保知识,开展相关环保知识讲座,将环保知识宣传进农村,以不断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三)健全农村环境执法,确保农民环境权益
作为直接管辖农村环境的县市环保部门,应把农村环境执法作为主要的工作内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加大执法力度,亦可与具有审批、执法、调配资金权利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综合执法,加大对农村饮用水资源保护、畜牧水产养殖业、自然保护区、乡镇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在确保农民环境权益的同时保证农村人畜的饮用水安全。
(四)加大农村环保宣教力度
环保部门应结合农村特点与需求,制定针对性宣传培训计划,加强农村环保知识义务教育,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力求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切实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真正让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进村入户,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积极配合乡镇各级政府的工作,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以不断加快新农村环境保护的步伐。
三、结束语
总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问题的分析,不断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加快农村基层环保团队的建设,健全农村环境执法,确保农民环境权益,加大农村环保宣教力度,确保环境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李惠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和对策[J].应用能源技术,2011,(09)
[2]于一凡,李继军,岳宜宝.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与规划对策[J].上海环境科学,2008,(06)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存在问题;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各地按照中央“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虽然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1-2]。因此,正确地对待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以利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向前推进。笔者就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1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村庄规划不够全面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
有些镇村没有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不全面、不科学。一是重中长期规划,轻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虽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但新农村分阶段建设的规划还不够明晰具体,对村容村貌建设要达到什么要求、生产发展要达到什么程度、生活宽裕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二是重局部规划,轻整体规划。有的镇只重视某个村某个点的规划,而对全村甚至全镇新农村规划缺少通盘考虑。同时,有的村规划起点低、水平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据调查,有的村规划生搬硬套其他村,不能体现自身特色;有的村规划与全县及所在镇的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不相衔接,存在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的隐患;有的村即使有了规划,但由于镇领导的更换和干预,随意变动,不严格执行规划,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还有不少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没有考虑,存在“跟着感觉走”的情况,不利于面上实施,导致不少村居只见新楼房、不见新村庄。
1.2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
在基层,有的农民由于在思想认识上对新农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认识不够,对新农村建设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有资金下来,村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在许多新农村建设点上普遍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1.3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简单化”。重硬件、轻软件,重规划、轻执行,重建设、轻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片面化”。以偏概全,只注重形式,将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少数基层干部过度热衷于新村庄建设,乐于村庄建设的外观,过分强调村容村貌的整洁,甚至把建了几栋楼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型,以村庄楼房多寡来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严重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在公共服务、精神风貌、科技教育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三是“短浅化”。在基层,哪里简单就抓哪里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把新农村建设仅仅定位于硬化几条路、改几户厕、装几户自来水、粉刷几栋房子等简单的村庄环境整治,忽略了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如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问题,缺乏足够重视,措施乏力。
1.4要素制约突出,影响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开展
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任务重,必须先行试点,再全面稳步推进。通过对示范村建设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当前存在政策、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要素。一是政策不够完善。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有的政策存在不确定、不连续、不合理等因素,如以工补农怎么补,城市带农村怎么带,政府增加的支农资金如何补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影响了镇、村和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资金筹集难。不少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富裕程度较低,建设主体投资乏力。同时,县、镇两级由于财力所限,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足。三是土地制约明显。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不少村没有预留中心村用地,即使预留了,有的也已被置换为工业用地,或被重新发包,有的与现在的中心村规划不相符合,导致能建新村庄的地方不在规划内,规划的地方不能建新村庄。加之新农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涉及转换用地的政策不明确,使土地调整、置换、募集比较困难,造成不少村新农村建设用地迟迟不能到位。
2对策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世纪工程,是贯彻党的“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3-4]。